0

自然人合伙人是什么意思(推荐20篇)

浏览

6992

范文

216

篇1:合伙人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66 字

+ 加入清单

(1)“永辉合伙人”并不享有公司股权、股票,而只有分红权,相当于总部与小团队的利益再分配,属于虚拟股的激励模式。

(2)“永辉合伙人”有别于常规的绩效考核制度,借助阿米巴经营思维“人人都是经营者”,重在激励,相当于总部与小团队的业绩对赌。

(3)“合伙人”制度核心就是:总部与经营单位(合伙人代表)根据历史数据和销售预测制定一个业绩标准,如果实际经营业绩超过了设立的标准,增量部分的利润按照比例在总部和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2

定人

参与永辉超市歌门店合伙人制度的人员:

(1)1店长、店助

(2)四大营运部门人员

(3)后勤部门人员

(4)固定小时工(工作时间≥192小时/月)

不能参与永辉超市歌门店合伙人制度的人员:

(1)微店课、咏悦汇、新肌荟、茅台等课组人员

(2)培训生、实习生、寒暑假工、学习干部

(3)小时工(工作时间

3

定量

(1)定总量

门店奖金包=门店利润总额超额/减亏部分×30%

门店利润总额超额/减亏部分 = 实际值 - 目标值

门店奖金包上限:门店奖金包≥30万时,奖金包按30万元发放

其次确定门店分红的份数

总份数=∑各部门同职级人员人数×部门毛利额达成率排名对应分配系数

最后计算合伙人应该得到的分红金额

4

定价

参与人员按照工作绩效和结果,获得分红,不需要出资。

5

定条件

(1)门店销售达成率≥100%

(2)利润总额达成率≥100%

永辉超市门店当中的部门,课组若想参与分红,需要达到如下条件:

6

定来源

永辉超市门店合伙人的分红,是属于在增量市场里面切出一块分给大家,不涉及到实股。

遵从工资—奖金—合伙人分红—总部股东分红的顺序。

7

永辉超市合伙人效果

通过经营数据对比,你会发现:

(1)随着永辉超市门店数量的增加,但是员工数量在减少,证明人均效率、人均产出是在增加;

(2)永辉超市单店平均员工数从221人下降至145人,优化了人员结构;

(3)职工的平均薪酬增加,但是公司整体的人工费用率并没有增加多少。

另外,通过和永辉高层的沟通,永辉超市的离职率约从8%降至4%,商品损耗率约从6%降至4%,上货率、更新率大为增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均有提升。

注:股权激励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战略、绩效管理、财务管理、人性把握等各个方面,每个企业的行业不同,创始人的风格不同,所处的企业发展阶段也不一样,要想把股权激励踏踏实实的导入下去,还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自然人申请商标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169 字

+ 加入清单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__________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定制产品并在电视购物渠道销售。

二、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__(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八、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商标授权书范本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合伙人共同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755 字

+ 加入清单

一、合同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合伙投资人就合伙投资承租柳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生产线一条达成如下协议。

1、___,身份证号:住所:

2、___,身份证号:住所:

二、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万元

出资者

名称货币实物合计出资比例%缴付日期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四、投资的转让

1、合伙投资人向合伙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2、合伙投资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伙投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五、合伙投资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投资协议终止:

1、合伙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合伙的其他事由,经双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合伙投资协议终止前发生的合伙债务,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债务。

合伙期间所购置的机具设备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产成品等,在合伙投资终止时的资产评估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合伙人单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3、投资双方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伙人签字:

签定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1 字

+ 加入清单

1.合伙人权利

(1)合伙事务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一般事项应实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经全体合伙人   过半数  通过的表决办法,重大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篇5:自然人投资入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305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投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乙双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及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及承诺郑重签署本协议。

1、甲方承诺在乙方资金到位后按本协议约定回购转让给乙方的股权。

2、乙方承诺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持有甲方转让的_____________%股权,并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付清受让款。

3、甲乙双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持股公司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其他股东及持股比例为:_____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三方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转让股权(受让股权)是指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转让股权以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该股权。

3、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转让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公司不存在甲方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第五条乙方保证

1、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股权后至本协议期限届满日,乙方将受让甲方的股权委托甲方代持,乙方不实际持有股份,不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干预甲方正常开展公司的各项工作,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股权后,除本协议约定外,不得将受让股权的任何权益部分或者全部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进行处置,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股权转让款使用

甲方承诺将本次股权转让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开支。

第七条股权回购标的

股权回购标的系指本协议中乙方受让的甲方的股权,不包括乙方以增资扩股、转让、期权、衍生、质押或其它安排等其它方式获得的股权。

第八条股权回购条件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1)甲方公司整体收益连续二年亏损;

2)甲方公司整体收益累计亏损_______________以上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乙方有权选择持有转让股权或要求甲方回购本次协议所转让的股权,乙方应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股权回购通知或持有股权通知,通知自送达甲方之日生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乙方要求甲方回购股权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股权回购通知后三个月内以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进行股权回购。

4、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则甲方将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甲方实际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双方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持有股权通知后三个月内共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股权变更所要求的各种法律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取得转让股权的所有权。

5、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则自持有股权通知送达甲方后,乙方无权再要求甲方承担股权回购义务,乙方持有的股权的转让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回购价格

1、甲乙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甲方以支付转让款加转让款溢价的方式回购本协议中所转让的股权,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回购价格=转让款+转让款溢价。

2、转让款即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转让款溢价=转让款_____溢价率_____期间,溢价率为每年_______________%,期间为乙方转让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至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回购义务之日止。

第十条优先权和共售权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转让股权给第三方时,乙方有权选择受让甲方股权或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

2、乙方选择受让甲方股权的,受让条件不得低于甲方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的条件,即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选择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的,乙方可以同等条件将所持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拒绝受让乙方持有的股权的,甲方亦不得转让甲方持有的股权。

第十一条反稀释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公司进行融资、增资扩股或新股发行,则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确定的转让股权的比例参与公司未来所有融资、增资扩股或新股的发行。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未来甲方股权融资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即公司估值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十二条股权转让费用的负担

1、甲方将股权转让给乙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2、甲方回购乙方股权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以乙方持有股权或甲方完成股权回购后自动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甲方新的投资项目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再对甲方的投资项目享有任何权益。

第十四条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若因任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将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都应对本协议中各条款予以保密。一方如果需要向包括任何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均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2、乙方对于获悉的甲方公司的客户信息、财务报表、甲方未公开的投资项目等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意第三方披露。

3、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五年内均应遵守保密条款,如有违反将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万元。

第十七条责任免除

如因不可抗力或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冲突,致使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法得到履行,则甲乙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合伙人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29 字

+ 加入清单

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合伙人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12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企业合伙人协议注意事项和文本格式

文本格式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普通的合同格式就可以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人的协议合同怎么写

二、合伙协议书格式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街道(乡、村)____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合伙人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42 字

+ 加入清单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合伙人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30 字

+ 加入清单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______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_   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_  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  _     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   元,总认缴出资_   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_   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国内首份创业合伙人股权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223 字

+ 加入清单

国内首份创业合伙人股权调研报告

一、股权架构体检背景:企业低存活率与合伙人股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截至XX年5月底,中国的企业数量是1959.4万户。中国每天有1万多家企业注册,平均每分钟诞生7家企业。但是,中国企业的存活率却很低。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截至XX年底,14.8%的企业存活期不到1年,28.8%的企业存活期不到2年,近一半(49.3%)企业的存活期不到4年。

我们手头没有最新数据,但我们预测,在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XX年,中国企业的存活率不会高于这个数据。

即便是拿到融资的企业,易凯资本王冉也提出“警惕c轮死”,预测90%企业会死在c轮。很多企业会走上“一年发家,二年发财,三年倒闭”之路。

我们不去逐一分析,每家创业企业具体的死因。但是,影响创业企业生死存亡的,肯定有合伙人股权。

我们选择合伙人股权作为讨论点因为“三性”:

重要性。我们认为,创业企业的基础,一是合伙人,二是股权。归根到底,是合伙人股权。它基本奠定了一家创业企业的基因;

不可逆性。创业企业的产品出点问题,可以通过快速迭代解决。技术或运营出点问题,影响的是公司短期发展。但是,如果合伙人股权出问题呢?经常是不可逆的“车毁人亡”。开局稀里糊涂,难治;

普遍性。在过去,创业者一人包打天下,不需要考虑合伙人股权问题。但是,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合伙创业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成功企业的标配。但是,对于合伙人股权这个新课题,中国很多创业老手和新手都缺乏基本的认知。

二、统计数据

在我们服务创业企业的过程中,我们见过形形色色的合伙人股权故事,也帮创业企业处理过形形色色的合伙人股权事故。基于项目经验,我们梳理了导致合伙人股权纠纷的“十大坑”。

专注互联网公司数据研究的it桔子据此开发了一套企业股权健康体检工具。该工具上线后,创业者们纷纷都来“测一把”,3天内共有2134位创业者为自己公司做了股权体检。基于收集的统计数据,我们准备了本调研报告。

以下是我们收集到的创业企业股权体检数据:

三、数据分析

基于这些一手数据,我们对企业股权体检结果逐一分析如下,供创始人做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或投资人判断投资项目时参考:

1创业团队是否有大家信服明确的老大?

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核心是老大的股权设计。老大不清晰,企业股权没法分配。创业企业,要么一开始就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要么磨合出一个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权战争,缘于老大不清晰。比如,真功夫。

企业有清晰明确的老大,并不必然代表专制。苹果、微软、google、bat、小米……这些互联网企业都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老大不控股时,这些企业都通过ab股计划、事业合伙人制等确保老大对公司的控制力。创业团队的决策机制,可以民主协商,但意见分歧时必须集中决策,一锤定音。

在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层面,老大只有对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会沦为赌徒手里不断转售的纸牌。老大在底层运营层面适度失控,公司才能走出老大的短板与局限性。有些声称试验失控的创始人,也未必敢在公司股权层面冒险失控。

根据统计数据,有13.5%的企业没有明确老大。这可能会影响到这些企业的决策效率,甚至引发创业团队内部的股权战争。

2创业团队是否有合伙人?

在过去,很多创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

在现在,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创始人单打独斗心力难支,合伙人并肩兵团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创始人需要寻找在产品、技术、运营或其它重要领域可以独当一面的同盟军。

“初创企业合伙人的重要性胜过风口的商业模式”,并不为过。在实践中,有很多创业者问如何做「员工」股权激励,但很少有创业者问如何做「合伙人」股权设计。

即便有些创业者意识到合伙人的重要性,但你见到他们公司的股权架构时就会发现,上边还是慈禧,下边还是义和团。他们认为的重要合伙人,很少持股。

合伙创业,合伙人既要有软的交情,也要有硬的利益,才能长远。只讲交情不讲利益,或只讲利益不讲交情,都是耍流氓。

根据统计数据,参与体检的有17.71%创业企业都只有光杆司令创始人,没有合伙人。创业路上,你们想一个人爬雪山过草地吗?

3创业团队是否完全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如果把创业看成一场远距离拉力赛,赛车手最后可以胜出的原因,至少包括跑道的选择、赛车手的素质与跑车的性能。跑车赖以启动的那桶汽油,肯定不是胜出的唯一重要因素。创业企业合伙人的早期出资,就好比是那桶汽油。

在过去,如果公司启动资金是100万,出资70万的股东即便不参与创业,占股70%是常识;在现在,只出钱不干活的股东“掏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常识。在过去,股东分股权的核心甚至唯一依据是“出多少钱”,「钱」是最大变量。在现在,「人」是股权分配的最大变量。

我们见到,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我们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

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我们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

根据统计数据,近一半(43.11%)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这可以是一个结果,但慎重将团队成员出资当成决定股权分配数量的依据。

对于剩下的近一半(56.89%)不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的创业企业,公司得有其它决定合伙人股权分配数量的公平合理依据。比如,以往工作履历、对创业项目未来的参与度与贡献度、承担的创业风险等。

4创业团队是否签署了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创业团队股权的一些进入机制(激励股权预留、股权比例与出资比例不一致等)与退出机制(分期成熟、回购等),很难写进工商局推荐使用的标准模板公司章程。因此,我们建议,创业团队就股权的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单独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根据统计数据,高达40.07%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都没有签署股权分配协议。对于这些企业,你们回去翻翻你们的公司章程,知道合伙人如何进入退出吗?

5创业合伙人是否有退出机制?

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完全没有退出机制。比如,有的合伙人早期出资5万,持有公司30%股权。干满6个月就由于与团队不和主动离职了,或由于不胜任、健康原因或家庭变故等被动离职了。

离职后,退出合伙人坚决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1)《公司法》没规定,股东离职得退股;(2)公司章程没有约定;(3)股东之间也没签过任何其他协议约定,甚至没就退出机制做过任何沟通;(4)他出过钱,也阶段性参与了创业。

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

对于类似情形,我们通常建议,

(1)在企业初创期,合伙人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通常占10-20%之间),人力股占大头(80%-90%之间),人力股至少要和四年服务期限挂钩,甚至核心业绩指标挂钩;

(2)如果合伙人离职,资金股与已经成熟的人力股,离职合伙人可以兑现,但未成熟的人力股应当被回购;

(3)鉴于咱们中国人“谈利益,伤感情”的观念,我们建议,合伙人之间首先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到同一个波段,做好团队的预期管理,然后再做方案落地。

根据统计数据,虽然经过反复的市场教育,仍然有大量企业(41.10%)并没有任何合伙人退出机制。即便是已经有合伙人退出机制的企业,退出机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被执行性,以及合伙人团队对退出机制的认同感有多高,也是个问题。

6外部投资人是否控股?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股权缺乏基本常识的,不仅仅是创业者,也包括大量非专业机构的投资人。比如,我们看到,有投资人投70万,创始人投30万,股权一开始简单、直接、高效、粗暴地做成70:30。

但是,项目跑2年后,创始人认为,自己既出钱又出力,吭哧吭哧却干成了小股东,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却是大股东,不公平。想找其他合伙人进来,却发现没股权空间。投资机构看完公司股权后,没有一家敢进。优秀合伙人与后续机构投资人进入公司的通道都给堵上了。

我们见过太多上市公司投资个三五百万,甚至有的孵化器投资个三五十万,都热衷于控股创业企业。他们认为,股权占的抢的越多越好。很多初创企业,一开始把股权当大白菜卖。

等到公司启动融资,发现股权结构不对,想对股权架构进行调整时,发现微调早期投资人股权就是动人家价值三五百万的蛋糕,是活生生“烤”验人性。人性,又很难经得起“烤”验,结果经常是鸡飞蛋打。

根据统计数据,高达19.49%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由外部投资人控股。这些企业在未来招募合伙人与外部融资时,都会经历股权之痛。如果没有在创业早期调整股权结构,这会给后续合伙人与机构投资人进入添堵,进而限制了公司的发展。

7是否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股权?

我们看到,很多初创企业热衷于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职人员撑门面,并发放大量股权。

但是,这些兼职人员既多少时间投入,也没承担创业风险。股权利益与其对创业项目的参与度、贡献度严重不匹配,性价比不高。这也经常导致全职核心的合伙人团队心理失衡。

对于外部兼职人员,我们建议以微期权的模式合作,而且对期权设定成熟机制(比如,顾问期限,顾问频率,甚至顾问结果),而不是大量发放股权。经过磨合,如果弱关系的兼职人员成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公司可以给这些人员增发股权。

根据统计数据,有13.17%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股权。

8是否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放大量股权?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希望借助外部资源,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当成公司合伙人大额发放股权。但是,资源入股经常面临的问题是:

(1)资源的实际价值不好评估;

(2)资源的实际到位有很大变数;

(3)很多资源是短期阶段性发挥作用;

(4)对于价值低的资源,没必要花大量股权去交换。对于价值高的资源,资源方也不愿意免费导入。

因此,对于资源承诺者,我们通常建议,优先考虑项目合作,利益分成,而不是长期股权深度绑定。即便股权合作,主要也是与资源方建立链接关系,通过微股权合作,且事先约定股权兑现的前提条件。

根据统计数据,有12.61%的企业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放大量股权。

9是否给未来管理团队与员工预留了一定比例的股权?

创业就像接力赛,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地持续招募人才。股权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因此,创业团队最初分配股权时,应该有意识地预留一部分股权放入股权池,为持续招募人才开放通道。

根据统计数据,有17.57%的创业企业没有给后续人才进入预留股权通道。如果创业团队后续对预留股权招募后续人才达不成一致意见,这会影响到人才招募,进而严重影响公司发展。

10创业团队是否有跟配偶就创业股权进行钱权分离的协议?

全职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管理的核心团队,是创业合伙人。容易被忽视的是,创业合伙人的配偶,其实是背后最大的隐形创业合伙人。关于配偶股权,一方面,很重要。中国的离婚率近年有上升趋势,创业者群体的离婚率可能高于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法律,婚姻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间另有约定。创业者离婚的直接结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土豆创始人王薇因为配偶股权纠纷,影响了土豆的最佳上市时机,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成本。

创投圈还专门为此设计了“土豆条款”,简单粗暴地要求创业者配偶放弃就企业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另一方面,很敏感。处理不当,股权没分完,婚先离了。

为了既保障公司股权与团队的稳定性,

农村创业又兼顾配偶合理的经济利益,稳固创业者后方的和谐家庭关系,我们专门开发了“七八点配偶股权条款”,一方面,约定股权为创业者个人财产,另一方面,创业者同意与配偶分享股权变现利益,做到钱权分离。

根据统计数据,有高达60.03%的创业企业没有就配偶股权做到钱权分离。如果婚姻出现变数,创业者只能愿赌服输。

四、结语

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创始人需要可以并肩作战的合伙人,而公司核心创业团队之间建立“共创、共担、共享”、阳光透明、相对公平合理的合伙创业文化,做好合伙人股权分配,有利于吸引合伙人。

参与本期股权健康体检的,大都是参加过我们创业股权公开课培训的创始人。但即便如此,我们看到,仍然有很多创业者还在犯股权分配的常识性错误。我们预测,在我们学员之外的群体,犯这些常识错误的比例会高很多。初创企业的基础,一是合伙人,二是股权。基础没打好,纠正的代价极大,甚至无法挽救。

我们后续会持续优化、细化股权健康体检工具。建议创业者多做股权健康体检、多做“大保健”,为您的创业买一份“安全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合伙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84 字

+ 加入清单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所谓合伙人制度,简言之就是同甘共苦,一起担当。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合伙人机制无非有三大模式。

第一,公司制的合伙人(股权控制型)。在这个范畴内,重点在于,对整个公司来讲,除了激励之外,还要实现控制的目的。即除了激励之外,还要把握公司的控制权,要么是控制其上市,要么实现权益的平移。

第二,联合创业模式(平台型)。这是一个被大量的新业务公司,大量需要在原有业务体系上孵化新业务的公司所采用的模式。典型的案例包括新希望集团所孵化出来的新业务。

第三,泛合伙人模式。当公司在所谓的股权激励之外又加入了合伙人的定义,或者是增加一些类似于合伙人制的激励,这就是泛合伙人制。比如,根据阿里公开的招股说明书,阿里的马云和蔡崇信先生是两个永久性的湖畔合伙人,其他的合伙人大约还有30名左右。

在中国企业的实践创新中,事业合伙制有五大模式,下面分别介绍一下。

一、小米模式

雷军:单打独斗已经成为历史,未来创业的趋势将是合伙人制

小米创始人雷军认为:单打独斗已经成为历史,未来创业的趋势将是合伙制。这种合伙制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打造一支卓越的创业团队,就是吸纳和凝聚更多的优秀人才抱团打天下。小米创业团队8个人中有5个“海龟”,3个“土鳖”,每个人都能够独当一面,创业团队年龄平均43岁,都实现了财富自由,不再简单追求挣钱,而是追求将事业做大,从而获得事业成就感。这些人因为解决了基本生存问题,不再为五斗米折腰,他们想实现共同创业,想干出一个伟大的企业,因此,这些人创业的时候完全可以不拿工资,而且他们愿意共担风险。总之,小米找合伙人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最聪明、最能干、最合适干、最有意愿干并愿意抱团合伙干的创业人才。标准有三个:首先要有创业者心态,愿意拿低工资;愿意进入初创企业,早期参与创业,有奋斗精神;愿意掏钱买股份,认同公司目标、看好公司前景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二、阿里模式

马云:创始企业家与人力资本具有比货币资本更大的经营话语权

第二种模式是阿里模式,马云说:未来的竞争不是人才的竞争,而是合伙人制度的竞争。为什么马云将合伙制上升到企业竞争力这样一个高度?阿里巴巴的事业合伙制解决了创始人与人力资本在企业的控制权与经营决策的话语权问题,阿里合伙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同股不同权,使创始企业家与人力资本具备比货币资本更大的企业终极控制权与经营话语权。在很多的互联网企业、高科技企业,是高知识人才+高资本投入,最早都可能有烧钱过程,导致创始人和人力资本的股权不断被稀释,稀释到失去控制权的地步。

但是企业一方面要用大量的资本,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创始人和人力资本对企业的有效控制,按照传统的同股同权完全没办法有效运行。所以美国的资本市场创造了同股不同权规则,承认人力资本和企业创始人拥有比货币资本更大的话语权,目前包括马云在内的高管团队仅持有阿里巴巴9.4%的股份,前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阿里巴巴35%和24%的股权,如果按照传统的同股同权的规则,阿里的控制权与决策权应掌握在日本人孙正义手上,但阿里巴巴的合伙制是创始人和人力资本既要利用资本,但是同时摆脱资本的控制。

阿里巴巴的合伙机制,分成几个方面:一是永久合伙人,马云和蔡崇信,不管股权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他们永远都是永久合伙人。合伙人委员会,由马云、蔡崇信、陆兆禧、彭蕾和曾明组成,同时对合伙人进行分类,有的叫永久合伙人,有的叫普通合伙人。退休的合伙人可以被选为荣誉合伙人,荣誉合伙人无法行使合伙人的权利,但能够得到奖金池的一部分奖金。永久合伙人由选举产生,或由在职和退休的永久合伙人指定,退休后不享受奖金分配。更重要的是马云与软银等资本方达成协议,资本进来可以占有股份,但是投票权通过一个投票信托授予马云和蔡崇信支配。与雅虎达成协议,将动用其投票权支持阿里及软银的董事提名,使马里及合伙人团队用不到百分之十的股权,获得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经营决策话语权,

可谓:有钱的(指阿里的机构投资人和将来的公众投资人)出钱,有力的(指合伙人团队或核心高管团队,广义“力”)出力,钱你出,活我干,怎么干我决定!怎么分,按说好的分,利益上保证资本方,经营上保证创始人及合伙人团队的控制权与话语权,这样各得其所,逐利的资本方获得利益保障,追求事业成就感的人力资本可以有效掌控企业,不断将事业做大做强。

图1 阿里合伙人制

三、万科模式

郁亮:企业不再需要职业经理人,而是事业合伙人

万科所采用的是分层合伙人制度,公司这个层面上为公司一级合伙人,各个单一的事业群有事业群合伙人,到每一个项目上有项目合伙人。分层合伙人的好处是能够让更多的员工参与到整个合伙机制里面。这种分层合伙实际上有利于形成全员合伙机制。

虽然从股权来讲属于资本方所有,但是实际上所有的员工、所有的职业经理人都参与到公司整个合伙机制里。这也是一种企业内部通过人才机制创新,巩固经营权与控制权,经营层填充股权意义上的缺位来抵挡野蛮人的夺权。即使资本方进入以后还得用万科的员工,不可能把所有合伙人都干掉。所以这种机制适用于中国特殊的资本市场,如果万科有美国的资本制度做支撑的话,王石就不用辞职,给王石一个永久合伙人身份、一个一票否决权就可以保证创始人及团队辛苦创下的成果与事业不被资本的力量无情剥夺。因此,万科的事业合伙制只能使人力资本能够参与企业的利益分享并获得部分经营话语权,同时增加资本方对企业全面控制的难度,但从根本上摆脱不了资本对企业的绝对控制。

万科为实现其推行合伙人制度的目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制度设计,通过汇集资金,成立相关财务顾问公司,组建合伙企业,形成投资主体并注资持股。

图2 万科合伙人模式

四、华为模式

任正非:投资于人,以奋斗者为本,持续艰苦奋斗的合伙机制

第四种是华为模式,华为的合伙机制本质上不是股权合伙,而是一种利润分享合伙机制。华为在上世纪90年代也采用实股,但是1997年,华为高层到美国考察企业时,发现美国其实很多高科技企业的人才流动率为20~30%,这些人离职以后如果还拥有股权,继续分享企业的利润很不公平,也不利于企业和人才发展,而且许多企业一上市,股权一套现,人才一夜之间暴富,事业生活找不着北,事业激情衰竭,不愿持续奋斗。因此,美国一些企业采用的是利润分享计划,而不是股权制。

另外,华为的股权很分散,任正非个人只占股权1.42%,所以我们那时候开玩笑,只要高管团队一联手投票,按照股权就能把任正非炒鱿鱼了。那华为怎么实现创始人对公司的有效控制?华为从1997年开始试行虚拟股权计划,20__年华为正式推出股票期权计划,获政府批准。虚拟股权计划,即员工拿到的股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只是一个利润分红权,你在华为干就参与分红,你不在华为干,离职了,不再为企业做出贡献了,股权就退回,公司回购,回购之后放在一个池子里,又卖给持续贡献者及新加入的奋斗者。

因此,本质上,任正非让渡了百分之九十几的利润,实现了对公司100%的控制。伟大的企业家都懂得“财散人聚”这个道理,都是爱才如命,挥金如土,舍得让利,善于分钱,但最看重的是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以实现其做大企业、做大事业的远大目标与追求。

企业家最终不是追求财富,而是追求做成一个伟大企业的成就感。对企业家而言,一个亿以内可能属于自己,超过一个亿都不属于自己,都属于国家与社会。而且随着人的年龄增长,钱挣得越多,用在自己身上的钱却是越来越少。“财富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事业与成就”,这点任总早就想明白了。钱到了一定数目,就是一个符号,对人的幸福感与成就感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有意义的是成就感,最深层的追求是自我超越,奋斗不息。比成就感更高的叫自我超越,不断地超越自我的追求。

任正非的终极追求显然不是自我实现,而是要通过成就伟大的企业与事业,从而成就他人、成就国家与民族的强大,在这一点上,华为以奋斗者为本的利润分享制与获取分享制也是一种搭建事业平台、凝聚优秀人才、共同创造伟大事业、持续奋斗的合伙机制。

图3 华为虚拟股权发展史及事件关键节点

五、温氏模式

温鹏程:齐创共享的事业管理平台,是温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泉

第五种是温氏模式,实际上是管理合伙机制、事业合伙机制。温氏,20__年销售收入590多个亿,盈利130个亿,占了整个创业板20%的利润。为什么温氏的利润率能超过高科技企业?原因在于温氏创造了一个管理事业合伙机制,它通过建立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把56000个家庭农场联结在一起,而这56000个家庭农场全是农场主自己掏钱投资,产权基本是归农场主自己,但共同在一个事业与管理平台上经营与生产。

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第一是轻资产,如果一个企业自己投资56000个家庭农场,投资成本是非常高的。第二解决了责任心的问题。农场都是在很偏僻的地方,职业经理人基本不愿意去。但是如果养殖场是自己的,很多人甚至吃住都在养殖场,解决了生产作业的责任心的问题。温氏为56000个合伙人搭建的是一个齐创共享的事业合伙管理平台,家庭农场产权上各归各,但共享一个事业平台、一套基于互联网的管理平台。既有大企业的规模与协同效应,又有小企业的活力与效率。这套以共享事业与管理平台为核心的合伙机制,可归纳为32个字:数据上移、平台管理、责任下沉、权利下放、独立核算、分布生产(自主经营)、共识共担、齐创共享。

图5 企业家的八大转型

合伙制是大势所趋,因为知识员工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它要有两个权利:一个叫剩余价值索取权,参与利益分享;一个叫经营的话语权。这两个权利使得合伙制成为目前公司治理的一种很重要的手段。

合伙制基本价值理念可归纳为8个字:共识、共担、共创、共享。所谓共识,是指合伙人一定要有战略共识,有共同的使命和价值观;道不同不相为谋,要合伙,首先要解决“道同”的问题,只有“道同”才能减少企业内部交易成本,才能真正建立起信任机制;所以,合伙制的前提,就是大家要有共同的使命和价值观。所谓共担,是指共担风险,共担治理责任;真正的合伙制,合伙人既要出钱又要出力还要出资源;合伙制一定要建立自我施压与担责的体系,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之间不再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关系,而是由雇佣关系转向合伙关系,或者是多重契约关系。所谓共创,是指要把每个合伙人各自能力和优势真正发挥出来,实现价值驱动要素联动,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真正形成“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的循环。所谓共享,不是简单的利益共享,其实是剩余价值共享、信息与知识共享、资源与智慧共享,真正形成良性的生态环境共享体系。

合伙人制就是要打破过去把人固化在某一个岗位上的局面,要尊重个体力量。个体通过团队来连接和交互,产生加倍的能量、累积的能量。把从雇佣关系走向合作关系,从管理控制走向授权赋权,从过去简单的工作契约走向承诺契约,从过去的薪酬分配走向权益分享,从过去的绩效优先到工作生活的相对平衡,这些都对战略、公司治理、业务模式创新、人力资源机制、组织模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说,合伙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合伙人制将会成为未来企业全新的管理发展机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合伙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55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 总则。

(1)城市合伙人合伙期限一般为二年,城市合伙人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市级城市合伙人。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城市合伙人(以下称城市合伙人)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城市合伙人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

(3)城市合伙人经公司授权并自合伙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合伙区域内的市场销售、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城市合伙人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城市合伙人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城市合伙人在各自合伙城市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条 合伙要求。

(1)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2)各城市合伙人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3)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4)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5)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城市合伙人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6)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三条 提交资料。

(1)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合伙预付货款10万元。

(3)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4)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第四条 合伙人申请程序。

(1)城市合伙人评估表打分通过

(2)城市合伙人政策的确认

(3)城市合伙人协议签订

(4)业务执行

(5)每年一需重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城市合伙人资格权限。

第五条 城市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城市合伙人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销售运营公司产品。

(2)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地区销售任务;

(3)使用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4)使用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5)维护公司及其产品在城市合伙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6)接受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7)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8)全面负责合伙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第六条 市场运作

项目立项报备

(1)城市合伙人在市场开拓经营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以取得项目信息及其基本资料。

(2)城市合伙人在取得项目信息及其基本资料后,应填写“项目报备申请表”向公司申请项目报备,公司经过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般应在当天回复(特殊情况要求时应立即回复),若报备有效,公司给予登记号并填发“项目报备登记号通知单”,再登记在“项目管理台帐”上,无登记号的项目公司不予保护。

a.公司应按“项目报备申请表”逐栏详细填写项目信息及其基本资料。

b.报备的项目名称必须是使用方(终端客户)所用的详细的项目名称。

c.项目所涵盖产品为公司标准产品或经初步确认为公司力所能及的非标产品。

(3)项目报备的原则是谁报备谁负责,取得项目报备登记号的城市合伙人即对该项目负责。对报备以后执行不力的,公司有权强制调剂。

(4)城市合伙人应与该项目保持联系,认真评估项目的成交热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在项目跟踪台帐上。

(5)对于报备有争议的项目,应按下列原则,由各城市合伙人部自行协调解决。无法协调解决时,由公司最终裁决,裁决原则:一般情况下,有争议的项目由总部按“报备时间优先”的原则来裁决其归属。

(6)未设合伙的地区公司鼓励城市合伙人积极开发市场,对已设城市合伙人的市区公司禁止城市合伙人跨地区从事业务活动。若特殊项目确需跨地区操作的,应严格按照如下制度办理:

a. 应先经得项目所在地区城市合伙人同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应签署书面的业绩、提成、费用及相关配合支持等事宜的分配方案,报总部备案。

b. 对于有争议的项目按“所属地优先”的原则来裁决其归属,在所属地分部未报备及介入的情况下,按“报备时间优先”原则,属后续项目按“已操作成功的城市合伙人(业务员)优先”;非所属地城市合伙人之间的项目争议地区仍按“报备时间优先”的原则来裁决其归属。

(7)项目报备申请表自报备成功之日起六个月内为报备有效期,超过六个月的项目应重新报备。在重新报备前,应认真检查项目最新进展和最新资料,以确保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8)严禁窜单、卖单、抢单及违规跨区操作,一经发现,责任人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相应的管理处罚。

(9)负责项目立项报备的经办人员和知情人员,对项目的报备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如因为经办人员或知情人员的泄密造成城市合伙人之间的项目争议或项目信息的外泄,经办人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相应的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城市合伙人由于立项报备手续不齐全或立项报备不及时,造成下列后果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1)在业务所属地内部,不顾项目立项报备规则,盲目代表公司竞争性地开出价格条件和商务条件,造成公司销售收入和商务条件的降低或损失,一经查实,由责任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立项报备规则重新决定项目的归属。

(12)不顾项目立项报备规则,在自身业务所属地以外地区,有意或无意地、竞争性地开出价格条件和商务条件,造成公司销售收入和商务条件的降低或损失,一经查实,由责任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立项报备规则重新决定项目的归属。

(13)不顾项目立项报备规则,将原本可属于自己的业务项目转卖他人(公司内部或外部),替他人伪造销售业绩,套取现成的经济利益,一经查实,公司将追回其非法所得,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双方追加其非法所得1~2倍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 日常工作。

(1)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2)城市合伙人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每半年(6月底)向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4)以每半年一次将合伙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做出说明并提交公司市场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合伙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6)城市合伙人须按公司制订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7)季报。各城市合伙人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公司市场部;各城市合伙人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8)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城市合伙人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城市合伙人资格使用。

第八条 保密。

(1)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城市合伙人不得多头销售与公司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合伙协议终止与否,城市合伙人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 销售管理

(1)本公司负责建立与城市合伙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城市合伙人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城市合伙人在销售合伙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合伙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城市合伙人的权利。

①年终汇总清算时,城市合伙人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

②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③城市合伙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④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时。

⑤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城市合伙人操作不当。

⑥其他严重损害本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城市合伙人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城市合伙人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合伙资格,终止其合伙协议。

(4)城市合伙人需于每季度末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城市合伙人的地区,其他城市合伙人应与本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城市合伙人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城市合伙人。

(6)各城市合伙人须按合伙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城市合伙人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①达到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达到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③未达到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城市合伙人,将考虑取消合伙资格。

(7)城市合伙人应积极宣传本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他产品。把本公司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城市合伙人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十条销售返点(年度销售额合伙价计算的销售总额)

(一)第一年成市级合伙年销售额未达到200万元的按银牌合伙。

(二)年度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晋升为金牌合伙。

(三)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晋升为钻石合伙。

(四)年度销售额达不到100万元的退级为铜牌合伙。

(五)年终按年度销售额返点:钻石合伙返10%;金牌合伙返7%;银牌合伙返5%。

第十一条 交易与结算。

(1)合伙预付货款。城市合伙人均需按规定交付一定的预付货款,并在合伙协议签订时交至本公司。此货款金是城市合伙人的发货、资信保证。合伙关系终止时,将预付货款退还原城市合伙人。

(2)交货。公司会依据城市合伙人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合同进行供货。

(3)价格。城市合伙人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出厂价格。

(4)货款。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财务部收到为期限。

财务部书面通知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如货物确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第十二条 考评与辅导。

(1)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城市合伙人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①业绩情况:听取各城市合伙人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②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③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④制订政策的执行结果。

⑤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城市合伙人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销。

(2)对城市合伙人的辅导办法。

①制订城市合伙人管理制度。

②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③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④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城市合伙人,可做“专项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⑤协助各城市合伙人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⑥接受各城市合伙人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第十三条 违规处罚。

(1)各城市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合伙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合伙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合伙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合伙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合伙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合伙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公司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城市合伙人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城市合伙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合伙关系。

(9)城市合伙人如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合伙协议,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制度作为合伙协议的附件,与合伙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城市合伙人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终止合伙关系,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确定后,退还合伙保证金。

(4)城市合伙人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公司与各城市合伙人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6)本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皆经由公司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自然人申请商标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964 字

+ 加入清单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借贷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恪守信用。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裁决(二者只能选其一)。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26 字

+ 加入清单

转让方(甲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鉴于:

1、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福州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号为:)。

2、甲方出资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3、甲方拟将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基于上述条款,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本协议转让标的是指:甲方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

2、甲方保证对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及基于该财产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于本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转让予乙方,同时甲方按照《合伙协议》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于该日转移给乙方。

3、甲方承诺,上述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以转让。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

1、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债权债务处置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后,乙方共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享有有限合伙人权益,承担有限合伙人义务。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基于甲方转让财产份额完成日之前合伙企业存在的所有债务和责任,乙方以其受让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转让的实施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日,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

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转让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之目的使用。

第五条保证及承诺

1、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其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比例:合伙企业利润的20%归普通合伙人享有,80%归有限合伙人享有,在合伙企业向各合伙人分配利润时支付;全体有限合伙人按照利润分配时各自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分配。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损失赔偿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第七条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使用。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6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经本企业全体合伙人决定:

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续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全体合伙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合伙人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63 字

+ 加入清单

搭建多层次合伙人架构

事实上,梁、丁的退出,可能在20__年第一批全球合伙人公布时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当时,郭广昌在致全球合伙人的一封信中提到“……不是说能成为企业家的人一辈子都能处在企业家状态。有可能他身体不好,或者累了,或者各种原因。”“如果你不在这个状态了,你就得考虑是否退出了。……”

20__年初,郭广昌在给全球合伙人的第二封信中指出,复星要形成多层次的合伙人模式。“这一模式并不是一个官僚体系,按照官级大小一刀切下来,而是要求各层次的合伙人,能够自我驱动,能够自己闭环,利用复星的资源千方百计推进业务,要站在董事长的角度思考问题,要有全球的意识和能力。”

《21世纪》:复星现在打造了一个20多位全球合伙人组成的精英团队,对郭总而言,复星经过25年的发展之后,是时候需要为公司设计一个机制,为未来管理层的代际转换铺路?

郭广昌:是的,一是我们要形成不同层级的全球合伙人。第二,我们希望每一个重要岗位都要有ABC角,可以相互补位。第三,我们非常注重对80后、85后年轻人的培养,我们要形成层级结构。这几个方面都是复星非常重视的。整体上,我们最重视的一是产业深度、产业投资、产业培养、技术高度,第二就是重视人。没有人一切都是空的。

汪群斌:随着复星进一步发展,这几年来加强了团队建设,很重要一个举措就是发展合伙人模式,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怎么样让这些合伙人能够发挥好作用,让他们更多地去承担组织更快发展的责任。整体上,每一块领域我们希望有三个左右的核心团队可以成为合伙人,同时形成整个复星的合伙人架构。

徐晓亮:任何一件事情、一个组织的发展,最终是靠人、靠团队。我们主要关注以下几个点:一个是关注每个个体的意愿,强调自我驱动。第二,在复星这样一个平台发展,每个人都会感觉到自己的能力、过往经验会遇到瓶颈,因为发展太快了。但是人的潜力很大,怎么把潜力发挥出来?就是学习,每天学习,保持学习的状态。第三,心态。你很有本事,但是你不愿意跟人合作,只能一家独大,这样在我们生态里也是不行的。这几个方面是我们整个组织生生不息非常重要的因素。

不仅仅是激励

郭广昌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目前复星总共分两次宣布了超过20名全球合伙人,未来将继续保持有进有出的开放式结构,目的就是为了“给年轻人更多机会”。

《21世纪》:说到全球合伙人机制未来有增加或者退出,有没有一个具体的进出标准?

郭广昌:进入角度,一方面要自我驱动,要有企业家精神,在复星承担着比较重要的发展职能。第二,退出会有各种原因,可能是身体原因,也可能是自己兴趣发生转移,比如想把更多的时间跟家庭放在一起,并不是每一个人一直要踢球,踢球踢到一定程度踢不动了,也可以做别的事情。也会有一种情况是跟复星的业绩不符、价值观不符而被淘汰。

汪群斌:大概念是每个人承担5-10亿年利润。

《21世纪》:所以还是以利润为考核的硬指标?

汪群斌:那当然,我们还是要有利润、现金流,包括市值。因为做企业嘛,我们还是要有实实在在的目标。当然目标是结果。重要的还是我们反复强调的你能不能为社会、为市场、为客户创造一些独特的价值、独特的产品。

我们还有一个理念。现在市场变化太快,要让企业团队的员工处于一种创业状态。这种创业状态就像球场上运动员,要么在场上能够踢球,要么彻底休息。

新任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汪群斌

《21世纪》:就是没有一个模糊边界?大家只能选择要么在场、要么离场?

汪群斌:大家都相互认同这样一个要求。虽然梁同学病了,大家都不舍,但是大家也是认同这样一种文化价值观和创业状态,会作出一些比较正确的共识决策。

这么多年复星在人才上有几个价值观,第一个,企业家状态、创业者状态,第二,这么多年在投资上,我们学习巴菲特,但是团队建设上从来没有说要学习巴菲特,而是更多要学习被迭代过的公司,包括高盛、GE等这些非常优秀的公司。这么多年我们都在建立人才迭代体系。碰到梁同学、丁同学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突然、也很遗憾、也很不舍,但是我们的组织在团队建设能力上是有这样一种准备的。实际上不是一年两年,应该是以十年为单位的准备,我们有这样的基因。

《21世纪》:是指团队更新的能力很强?

汪群斌:更新能力很强。复星要成为百年复星。现在百岁也不算稀奇。我们投资的葡萄牙保险已经有200多年。我们希望打造这样的企业。打造这样的企业就是要靠制度,要靠能够迭代的人才团队机制建设。

执行董事兼联席总裁 徐晓亮

《21世纪》:全球合伙人未来有多少人?

徐晓亮:我们在不同的平台、不同的层面都形成了合伙人机制,全球合伙人目前是超过20位,我们还有各个产业板块的合伙人,另外还有来自不同的创业平台,以及各被投企业的合伙人。

郭广昌:我们肯定会控制人数增长,不会太快。

《21世纪》:全球合伙人本身是否只是一个激励机制,主要意味着股权的激励?

汪群斌:激励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是责任,当然还有很重要的就是努力。

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康岚

康岚:我觉得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一种文化。我们讲合伙人,首要的还是价值观要一致,这才能合伙,而且能力要相当,大家共同创造价值,相互要有补位意识。它是一整套东西,很多时候大家自然关注的是一种激励机制。激励是必须的,是一个辅助手段,但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凝聚一批人大家一起实现一个梦想。

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龚平

龚平:我可以现身说法,我被宣布成为第一批合伙人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股权激励。第一个是这么多年在文化价值观轨道上共同成长的认同感。第二个,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担当。成为合伙人之后,互相补位,站的高度不一样。可能我原来只管地产,现在成了全球合伙人,就会站在合伙人的高度关注全集团的协作。组织大了以后,如何在已经闭的环产生合力,互相补位,就是站在对方角度想业务,真正站在集团利益最大化角度去考虑问题。

汪群斌:我再举个例子,葡萄牙保险CEO成为全球合伙人后,除了把自己保险这块发展得很好,还很关注我们在葡萄牙新的发展,比如今年年初成功投资的BCP(葡萄牙商业银行),这个项目发动者和推动者,包括整个交易做成,他有非常大的功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合伙人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31 字

+ 加入清单

我们经常受大公司委托寻找有经验的候选人作为公司的合伙人。最近我们在帮Uber寻找中国区的CEO。Uber的创始人特拉维斯·卡兰尼克(Travis Kalanick)对我说,他想要找的不仅仅是一位职业经理人,更是一位合伙人,来负责中国区的事业。他期待着这个未来的合伙人能够在庞大且充满竞争的中国市场开创出蓬勃发展的新业务。

很有意思的是,现在很多中国企业家与我聊得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全球化。从华为这样的私有公司,到中粮这样的国有企业,都在雄心勃勃地征服世界,进入世界最发达的市场。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他们到底应该从国内外派高管,还是应该雇佣本地人才?

我的答案是,尽管未来不同地区的人才相互融合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如果不能组建起一支强大的本土化团队,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在海外市场获得成功。

有几个因素决定这个问题。首先,本地人才在处理商务、劳资关系、财政这些问题时更加高效。而外派人员不仅昂贵,并且长期来看忠诚度也并不高。其次,如果本地人才认为外派人员的角色是晋升的天花板,那么你将最终无法雇佣到那些最好的人才,因为他们会认为,在这种结构下,本地人才永远无法走进公司高层。

找到了合适的本地人才去海外拓展新的项目,那你究竟是雇佣职业经理人还是寻找合伙人来管理这个项目,同样是很多企业家在管理上面临的新问题。

相对于在公司管理和所有权上并不重度参与的职业经理人而言,我认为,合伙人通常具有两大优势。首先,合伙人与公司共担风险,他们对于欠佳的结果、价值破灭、机会丧失会感到无比的沮丧、痛苦,但同时也能分享到价值创造的成果。

其次,合伙人的长期表现更加趋于坚定和忠诚。因为将你的参股卖掉会比辞掉一份工作要难得多。这无形之中促进了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可预测、可持续,使得合伙人对公司做出更多的奉献和投资。

合伙人制度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吸引年轻一代。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已经不再为“胡萝卜加棍棒”的模式所驱使而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公司足够的激励,(那些优秀的员工)会离开,开始自己创业。而合伙人制就像是你做出了一种承诺,你不会轻易离开,无论是在顺境还是困境。

回到之前的那个问题上来,一旦公司有了新项目,应该让项目负责人感觉到他是整个公司的合伙人,而不仅仅是单一项目的负责人。因为这个人需要保持客观,如果他最终发现自己执行的这个新项目并没有发展前景,他就应该立刻亲手结束这个项目。

我曾经为一家食品公司寻找合伙人,这家公司当时正准备从本地区扩张到其他国家。这名合伙人将是这个国家的第一位员工,他需要在那里建工厂、雇佣团队、推出符合市场战略需求的产品。我们判断,他第一步应该是首先去确认这次扩张行动是否真的合理,他要以本地人的眼光去判断这个项目是否真的有前景。但是,如果公司对他的激励是和新项目捆绑在一起的,他将很难亲自对这个项目作出终止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做了两件事:首先,从母公司找到合适的人,确保这个人也很愿意被派到世界各地开拓市场,发展新事业。第二,根据情况建立不同的激励措施和条件,包括一个特殊的“降落伞”条款,保证负责人在项目不成功的条件下安全“降落”。如果项目在第一年被取消,他将会得到很重要的补偿。这个补偿将足够的丰厚可以弥补他的沮丧和时间花费,但同时没有高到能够刺激他在项目进展顺利的情况下主动让项目流产。

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合伙人制度应该在公司层面设定,而非针对某一项目而言。

我们自己的公司—亿康先达也是很好的例子。我们在全球总共有大概400名员工,有一半都是合伙人,公司掌握在遍布世界各地的合伙人手中。这样的制度给了我们很大的优势,因为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做公司的主人。我们的合伙人就公司的整体利润进行分配,而不是就所负责的项目单独分配。这既能激励合伙人,同时有助于最有能力的人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工作。

一些创始人认为,合伙人制度把他们手中的“派”(期权)分成了很多份,每一部分变得少了。但正确的合伙人精神应该是考虑如何把“派”做得更大。最重要的首先是抓住市场,寻找成长的空间。你可以任命多名合伙人,因为你的“派”的总价值会不断增长,每个人虽然得到更小的份额,但得到更大价值的“派”。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你获得的全部价值仍然是在不断增加的。

麦肯锡这家公司非常出色地诠释了合伙人精神。他们是世界领先的管理咨询公司,不仅在创造价值上,更在人才培养上。在麦肯锡,平均每5-6个咨询人员中就会产生一名董事,整个公司掌握在数百名全球董事手中。从麦肯锡离开的员工,很多后来成为大企业的CEO。我认为,这其中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的这种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架构的核心在于自我激励、彼此协作的合伙人精神,这并不完全与制度相关,关键在于如何让你公司的管理架构变得更公平,更加有活力、自主化。

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并没有合伙人,但他对于杰出人才的选拔有着非常高的热情,而这才是管理的核心。亚马逊招聘的标准非常高,他们有几百名招聘专员,对于人才的考评和晋升都非常严格。合伙人精神的核心,是让那些真正优秀的杰出人才,能够围绕在你身边。

但如果贝佐斯找到了合适的合伙人,或许他会更加成功。对比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3G资本,这家诞生在巴西的公司从一开始就有3位合伙人。他们最开始是巴西的一家投行,后来开始做啤酒生意,现在他们经营着世界上最大的啤酒公司百威英博。他们同时还收购了汉堡王、美国最大的食品公司亨氏、卡夫食品集团……现在,他们是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的合伙人。他们获得了比亚马逊更重要的成功,而他们从最开始就采用的合伙人制度。因此,如果贝佐斯也找到了恰当的合伙人,或许他也有可能更加成功。

在中国市场上人才争夺的恶战中,合伙人制度也即将成为一种吸引和挽留最杰出人才的有效途径。阿里巴巴和奇虎360这样的科技和互联网公司早已非常积极地引入合伙人制度,以此来吸引优秀人才。我相信卓越的中国企业家将会使合伙人制度在本地获得非常大的成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合伙人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59 字

+ 加入清单

我所在的实训单位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这里,接触最多的是各种各样的企业和企业家,其中既有已经上市的公司,也有准备上市或具有上市潜力的企业,还有许多服务于企业上市融资的投资机构。上门走访服务这些企业机构,便是我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10月底的一天,我随同事有幸拜会了美的资本李飞德董事长。美的资本是美的旗下新成立的股权投资机构,李董事长曾长期担任美的集团高管,亲历了20__ 年集团重组上市、20__年收购德国上市公司KUKA机器人等一系列重大资本运作。交流中,他细数美的从1968年创业,到当下成为深市市值第一大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特别介绍了引入合伙人制度强化员工内部激励的做法。

他说:“美的的转型升级始于20__年,20__年重组上市之后,公司开始不断创新内部激励机制,相继推出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针对骨干员工)、全球合伙人和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针对总裁副总裁等核心团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针对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三种不同激励方式。通过这些合理的制度设计,既保证了创始人在较低持股比例下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又实现了核心经营管理及技术团队与企业利益风险的全面绑定。到20__年底,公司员工从过去的20万人减少到15万人,但净利润却从20__年的50亿倍增到200亿。收购KUKA之后,公司外籍技术人员大量增加,自去年开始,这些外籍员工也可以获得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做到了与中国员工同等待遇。”

合伙人制度的创新实施,对企业留住骨干人才、稳定核心团队、激发内生动力、推动转型升级功不可没。

无独有偶,我国某全球领先的ICT(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商企业亦是如此,企业的员工持股计划也由来已久,随着企业的发展,它已从内部员工持股制度、期权激励计划演进为TUP(Time Unit Plan)激励计划,以契合当下企业发展战略,鼓励保持奋斗文化。在走访那些知识、技术密集型拟上市公司时,同事们也总会提醒企业家尽早引入合伙人制度,提前做好股权架构设计,确保核心团队稳定。

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伙人制度是解决雇佣制下雇员个人收益、成长与企业发展需求不匹配问题的一种有效治理机制,无论何种具体形式,其本质都是为了打造个人与公司收益一致、风险一致、目标一致、价值观一致的事业共同体。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兴起,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人的因素变得越来越重要,一般意义上的激励已经无法满足企业招揽优秀人才的需求,这种更加紧密的共享、共担、共赢的事业合伙制正契合了公司、股东和员工各方利益,充分激发出人的潜能和创造力,正成为企业竞争胜出的关键一环。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于企业如此,于城市亦如此。

青岛有着优良的产业和企业基础,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禀赋,每年吸引大量青年人来此就业创业。青年人来了能否留得住,除了管用的人才政策、便捷的公共服务、包容的社会氛围,我们更需要大量优秀的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为载体,来承载人才就业,支持其成长发展,推动其价值实现。

王清宪书记曾说:“搞活一座城,首先要搞活这座城的人。”这里的人,不仅指个人,还应包括这座城的法人。用最先进、最创新的内部治理机制激活这里的每一个企业,激发其员工的内生动力,相信我们将会拥有越来越多优秀的“青岛合伙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合伙人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41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款 原则

第一条

设计事务所是知识型的企业,设计事务所是以资本和知识支持、并以知识支持为主的企业。协调资本与知识的关系是搞好设计事务所关键所在,反之往往会导致知识型公司人员流动频繁和效益不高。

第二条

合伙制是协调资本和知识关系的一种基本手段。在合伙制企业中,资本持有者和知识持有者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公司的收益应该在扣除成本以后,由资本和知识共同参与剩余分割。

第三条

鉴于本办法试行期间的实际情况,公司采取出资者按资本的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分配剩余,其他均归出知者的剩余分配办法。

第二款 利益处分

第四条

合伙人的收益是在扣除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投资成本和其他成以后的所得。

第五条

直接成本指:合伙人承担自身和团队人员的工资、奖励、福利和经营活动中的所有费用。

第六条

间接成本指:合伙人分担房租、设施使用和水电、电话、综合部门人员的部分费用。

第七条

投资成本指:合伙人向出资者支付的投资费用。

第八条

其他成本指:各种应交纳的税费。

第九条

合伙人对团队成员的工资、奖励和福利必须有一个合法、合理的分配方案,并确定最低收益保障线。如果当月收益不足以支付成员支出和成本费用,合伙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公司提出借款,用以上述支付,借款必须还本付息。如果当月的收入超出了必要的支出,合伙人应当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所有权归合伙人,用于以丰补欠。任何人包括公司无权使用和支配。

第十条

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成员的人事关系由合伙人负责,其人事关系性质同公司是一种委托管理关系。其人事关系原则上同合伙人一起进退,相关约定在用工合约中另行明确。

第十一条

合伙人参与公司的剩余分割是企业内部分配方式的变革尝试,合伙人不承担公司法人在企业经营方面的损益责任。

第三款 公司与合伙人

第十二条

设计事务所是法人,是设计事务所民事行为的责任主体。合伙人的行为在设计事务所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框架下进行,并向公司和公司的代表负责。

第十三条

设计事务所确定的合伙制是一种机制改革的尝试,并不改变设计事务所的实质。设计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确定的合作关系受双方签订的正式契约的调整。

第十四条

合伙人在享受合伙权力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伙人的权力指:合伙人按契约规定享受的在人事、分配和经营业务等方面权力;

合伙人的责任指:合伙人既要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必须维护团队成员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报批业务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经公司批准,然后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约并认真实施;按规定扣除成本、交纳费用后合理分配剩余;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员工接受培训和分享资源的权力;接受公司的协调,特别是在合伙人包括合伙入团队同其他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之间、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支持部门之间发生冲突时。

第十五条

一旦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公司利益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只接受双方契约的调整,不接受公司外部和其他形式的调整;而双方的契约在试行期间,可以以每三个月为一个时间单位,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协商和调整。

第四款 合伙人资格的取得和取消

第十六条

合伙人在向设计事务所提交合伙的书面报告,经设计事务所审查通过并经过三个月的实践后方能确认。设计事务所保留对合伙人资格经常性的考察。合伙人违反规则,设计事务所有权依据事实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处分直至取消合伙人的合伙资格;合伙人如主动提出取消合伙关系,应提前一个月向设计事务所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包括妥善处理好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的成员关系然后离开。

第十七条

设计事务所鼓励合伙人在条件成熟以后离开公司自己创业或到新的公司担任各种职务。公司将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并保证不设置任何障碍。

第五款 试行与修改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并经设计事务所全体员工协商后试行,试行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修改,以此类推。试行期暂定为两年。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

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厂房、机械设备等,各合伙人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中有使用的权利;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抽出、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

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

5、合伙人对于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2024年党员学习计划内容是什么意思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939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xx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可以看出经济体制改革仍是重中之重,是龙头,说明发展才是核心问题。其核心思想是解决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法跟过去不同,原来市场是基础性作用,是铺垫,现在是决定性作用,是市场说了算。政府职能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守夜人,更符合市场关系。由此我想到,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治理大中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xx年11月1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的规定。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党的基本路线,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须臾不可偏离、丝毫不可偏废,必须全面坚持、一以贯之。

xx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法治中国的建设绘就了新的蓝图。这是中国法治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必将推动中国法治跨越到更高的水平和层次。从全会发布的公报来看,xx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着眼于“全面”二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涵盖了党、国家、社会生活以及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实现了法治的“全覆盖”。

十八界五中全会最重要的议题之一,则是制定“十三五”规划。本次会上,强调了以下“十三五”规划的关键点:

一是“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来制定,

二是“十三五”时期仍然要坚持一贯的重要理论指导,把握“四个全面”的布局,继续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全面推进。

三是新常态下,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

四是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词”:为人民,促经济,转职能,法治化,深化开放和从严治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