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_计算。、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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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运输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区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乙方直接调度经甲方审核并同意参加运输的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
3.代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优惠条款
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用,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______地区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名义。
7.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8.____场地为乙方所有,租赁费用,装潢,设计,办公费用,人员工资,电费,各项税收等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四条 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定期发放给乙方派车单。
2.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3.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______%上交利润给甲方。
4.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______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那个的违约责任
1.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1.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______%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2.1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______倍赔偿。
2.2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______%的罚款。
2.3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运输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1.2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1.3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海运货物运输协议范本
甲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方式、目的地及收货人。
1、甲方调派________吨汽车一辆,应乙方要求将货物由(起运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相关货运事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相关文件之行为或其它履约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三、货物集中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货物集中于同一仓库,甲方应在2日内派车承运。
四、运输时效及卸货
1、货物装车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运到。
2、乙方保证甲方将货物运到到达地后,收货人应于_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五、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
费用。
六、拒运条款
1、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件;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运输。
2、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七、事项变更
1、乙方取消整车运输时,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2、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并自行承担运输时效延长的责任。
八、乙方知情权
1、甲方应对乙方货物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运输等无_____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相关责任与赔偿
1、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的,发生货物丢损,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货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值的,按声明价值赔偿。
2、未办理货物保价运输而发生货物丢损的,甲方根据货物丢损在丢损货物对应运费的3倍以内予以赔偿。依照以上方式计算得出的赔偿额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效。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期限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因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十、责任排除
甲方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带来的相关损失;
B、货物的自然性质、质量缺陷以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C、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D、因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E、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或经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3:海运货物运输协议范本
甲方:X公司
乙方:X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期委托乙方派船装运煤炭,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年煤炭装载数量约万吨。
二、 甲方每次煤炭运输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准备。乙方船舶抵达指定港口装货,如因甲方资源不足,造成船舶亏吨,亏吨的差额运费应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资源落空或空返,甲方应支付计划全程运价款的30%作为赔偿金。
三、 船舶每次留港时间,起运港及到达港的货物装卸均为甲方负责向港口申请安排,并由甲方保证两港的安全泊位。装货港为24小时,卸货港为24小时,两港合为48小时。留港时间指船舶抵港报时起算(包括锚地)至装、卸完毕为止。如超过上述期限,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滞港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费。
四、 运价:每次船舶运费按登记载货吨及实际航线计算,每吨按市价计算,每航次另外确认一份运价通知单。
五、 运费结算方式:每次运输任务完成后,乙方按实装量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与甲方结算运输款。
六、 甲方应向乙方安排的运输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适装、适卸条件的码头进行作业,以及相关资料。乙方保证安排的运输船舶具备从事货物运输应当具备的各种证书,具保证证书真实、有效、齐全。
七、 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支付船舶港务费、引航费、移泊费、停泊费、系解缆费、开、关舱费,船用水电费。甲方负责支付两港的货物港务费、交通建设费、理货费、海事监费、装卸费等其让费用。
八、 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一切保险责任,与乙方无关。
九、 煤炭运输合同甲乙方暂定二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
十、 以上合同条款,一方更改后,须经另一方重新盖章后有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经电报、电传、传真确认)。如发生争议,仲裁和判决机构为甲方所辖地海事法庭。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篇4:海运货物运输协议范本
国家计划
号
经由站名及线名:
-----------
----------货物准于
月 日搬入
水陆联运货物运单 承 运
-----------
----------
日期戳
地点
运单( )字第
号-----------
----------指定于 月 日装车或船 托运人→起运站港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
----------- →到达站港→收货人
----------
┏━━┯━━┯━━━━┯━━━━┯━━━━┯━━━━┯━━━━━┯━━━┯━━━━━┯━━━━┓
┃车种│车号│标记载重│整车或零│承运船名│
│第一转出船│
│第二转出船│
┃
┃
│
│
│担
│
│
│名
│
│名
│
┃
┠──┼──┼────┼────┼────┼────┼─────┼───┼─────┼────┨
┃
│
│
│
│ 航 次│
│ 航 次 │
│ 航 次 │
┃
┠──┼──┼────┼────┼────┼────┼─────┼───┼─────┼────┨
┃
│
│
│
│ 航 线│
│ 航 线 │
│ 航 线 │
┃
┠──┴─┬┴─┬──┴──┬─┴┬───┴─┬──┴─┬───┼───┼─────┼────┨
┃发站(局)│
│到站(局) │
│
│港名
│第二换│港名 │第三换装 │港名
┃
┃或
│
│
或
│
│第一换装地├────┤装地点├───┤ 地点 ├────┨
┃
│
│
│
│
│站名
│
│站名 │
│站名
┃
┠─┬──┴──┼────┬┴──┴┬────┼────┴┬──┴───┼─────┴────┨
┃托│名 称
│
│开户银行│
│换装站、港│换装站、港日│换装站、港日期戮
┃
┃运├─────┼────┼────┼────┤
│
│
┃
┃人│地址电话 │
│帐号
│
│日期戮
│ 期戮
│
┃
┠─┼─────┼────┼────┼────┤
│
│
┃
┃收│名称
│
│开户银行│
│
│
│
┃
┃货├─────┼────┼────┼────┤
│
│
┃
┃人│地址电话 │
│帐号
│
│
│
│
┃
┠─┴┬─┬──┼─┬──┴──┬─┴──┬─┴─────┴──────┴──────────┨
┃托运│货│
│ │货物重量的│计费重量│
费率记载
┃
┃人标│物│包装│件│确定
│
│
┃
┃记 │名│
│数│
│
│
┃
┃
│称│
│ │
│
│
┃
篇5:海运货物运输协议范本
国家计划________________号
经由站名及线名:__________
货物准于______月____日搬入
水陆联运货物运单________承运
日期戳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单( )字第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指定于_______月______日装车或船
托运人→起运站港换装清单顺序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到达站港→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1.本运单应用钢笔、毛笔填写或加盖戮记代替,不得使用钢笔填写;
2.粗线内各西半球由托运人填写。
水陆联运货物承运收据
________局 起运港站→托运人 运单( )字第_________号
篇6: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集装箱货物运输配送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从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单位的集装箱的汽车短途运输配送业务。
二、 甲方每次发送货物时,在铁路运输单据“收货人”栏内填写乙方及联系电话,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真正收货客户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并及时将送货地址、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传真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传真的资料及时提货、送货,并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收货人确认施封、箱体完好无损,完成交接手续。
三、 执行费用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送货地址、具体箱型等,协商确定短途运输配送费用,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作为依据(见附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 双方责任:
1、 甲方发送的货物不得超重,不得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 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传真给乙方,因甲方传递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资料后,应在货物到达后两日内及时安排车辆,货物到达后因乙方安排车辆不及时,造成货物延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参加保险,司机应具备从业资格,以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箱体损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5、 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应对集装箱箱体及施封状况进行确认。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及时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系,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铁路部门索赔。如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没有发现箱体及施封异常,在掏箱时发现的因箱体及施封损坏造成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 费用清算:月结;每月3日前双方财务人员进行书面核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 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必须积极提供相关单据给保险、铁路等部门,以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机构仲裁。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盖章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XX年5月1日起至XX年4月30日止。协议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可简单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延续;若有异议,双方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予以协商。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上海嘉镍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临沂天安运输有限公司
本着友好合作,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镍铁750吨(约25个集装箱,每箱重30吨,运费185元/吨,共计138750元),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沂南大庄运到广州开发区宏岗宏达路38号。
二、运费结算方式:乙方收到运费后,每个柜子开具3000元水运发票。
三、运输责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派车,当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保证货物装卸及时,如因甲方装卸不及时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负责货物的过磅、装卸等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如不能按时足额结算运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货物做抵押,乙方在货物装车后,由甲方负责施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保证箱体完整,铅封完好。安全的把货物运到目的地,如因乙方过失,造成货物污染、霉变、丢失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及地方政策法律、法规、变动,根据《水路集产箱货物运输规则》、《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交通法规》有关规定。
五、未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传真有效。
七、乙方收款人刘金刚,账号:(农行) 62284818。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8: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 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限重 ,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 元人民币。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此情况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 元人民币/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的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 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逾期费用总额每天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款到乙方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第四条 保险条款
1.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 元或定损金额的 %,以两者之中的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开始取证以便理赔。
2.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可抗力。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
出租方(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装箱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个集装箱的租赁期限分别按该箱的实际起租日计至退租日止。
二、 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租赁集装箱的交付
1. 时间、地点、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乙方凭甲方的提箱通知单到甲方在指定的堆场提箱(按SEAWORTHY标准);甲方将集装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雇员或其雇用的独立卡车司机);由乙方在交箱单上签收,并标明箱体状况。
2. 上下车费、制冷费等费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时,集装箱在甲方堆场所发生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担。
四、 租金
租金:租金按日计算,自交箱日起计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五、 集装箱在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内应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
六、 集装箱的退还
1. 在退箱期内,乙方凭甲方的退箱单将集装箱退还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且乙方应保证退箱时集装箱完好如初,并以乙方签收的交箱单上标明的状况作为退箱依据。
2. 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按SEAWORTHY标准)。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计的修理费金额、修理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检验,也未对该修理费金额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
3. 若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损毁或甲方确定已不能修复时,乙方须根据集装箱重置费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即集装箱的重置费自出厂日起按每年4%折旧,但最少不得低于重置费的60%。
七、 租赁集装箱的转租或转借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集装箱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抵押集装箱。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海运货物运输协议范本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运输业务,乙方同时具备相应能力完成甲方的运输业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__________.甲方应保证委托承运的货物不含有任何违法物品,甲方委托运输货物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易碎商品时,甲方应在委托单中明确注明。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单的指令将货物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运地和目的地有变更的,甲方应在货物起运前书面通知乙方。
(货运委托单见附件)
第三条 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乙方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地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甲方的货物验收单上注明验收完毕字样,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并签字,填写收货数量及收货日期。
乙方应将上述货物验收单提交给甲方,甲方凭乙方提交的货物验收单与乙方结算运费,如发生货物验收单丢失应及时补回,否则甲方除可以拒付运费外,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货物损失。
第四条 运输费用
1.运输价格按整车计算,具体价格参见合同附件:公路货运价格表。该附件略,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或增减。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变动价格,需经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价格均含保险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及时投保。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乙方应根据合同第三条规定将货物签收单提交甲方,并凭货物签收单原件结算运费。
2.双方在每月20日结算前一个月财务已入账的运输费(例如:2月20日结算1月份财务已入账的运输费),乙方应开具运输专用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 运输通知
每次托运前,甲方提前24小时用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备车(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准时提供合适的车辆。
第七条 运输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每批货物,乙方应按约定期限到达。具体运输期限以货物托运单中的指令为准。
第八条 运输方式
甲方托运的每一批货物乙方不得中转和配运第三方货物。中途不允许出现货物换车现象,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承运方负全部责任。运输方式为汽车陆地运输。
第九条 风险抵押金
1.乙方将风险抵押金用现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账户。风险抵押金作为甲方货物损失风险抵押,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损失或第三方索赔的,甲方从风险抵押金中优先扣除货物损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赔,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
2.乙方交至甲方的风险抵押金为____________(人民币)风险抵押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损害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运输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风险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满期后,如不再继续合作,甲方应在1个月之内归还乙方风险抵押金;如果继续合作,则转为下一年度的风险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后应开具单据给乙方。
第十条 货物防护
1.货物装卸过程必须轻拿轻放,不得倾倒,不得在包装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货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装卸过程,发生货物跌落现象,搬运人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由货管部门对跌落货物进行重新验证。
3.承运人必须做好货物的防雨、防潮措施,并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做好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托运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应向乙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运费利息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甲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风险抵押金的利息损失。
第十二条 承运方责任
1.乙方如违反合同第六条规定,应按每车总运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将货物运错地点或交错收货人,应无偿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目的地或应交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未到达,乙方除应向甲方按这批货物运费的10%支付违约金外,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污染、受潮、包装损坏、货物短少、变质、货物非自然损伤以及货物灭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运输货物价格10%的违约金。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伤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损失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一概无涉。
5.乙方在承运过程中,未按甲方托运单要求的期限送达货物,导致收货方索赔或引起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承担运输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
6.以上事项,若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可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的,双方约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运输集装箱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
名称商标
品牌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数 量单位单 价
(元)金 额
(元)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圆整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 ;交付使用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本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__〕59号)第七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 ,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合同(二份)报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逾期不备案的按未及时履约处理。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12:运输集装箱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集装箱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海运过程中要求的各种标准,适用于正常存货。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款
产品的单价:人民币_______元。
运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四、产品交付
1、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
2、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3、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7天。
4、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7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5、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7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______元,甲方在收到货款当日或次日须将集装箱安全及时送达乙方所在地。若因甲方延迟送货,由此给乙方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_____、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有关代办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各自履行本合同之行为均为合法经营之所需,任何一方为非法目的而履行本协议的,由该方承担其非法经营的责任。
第一条 承运内容
1.1合同标的: 。
1.2运输方式:集装箱整箱运输,公路水路联运。
第二条 运价及运输期限
②以上运价按照 尺柜进行核算;
③以上运输周期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④如果确定费率所依赖的客观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例如市物价局、港务局、交通部、海关规定,或者船东、船代、码头及堆场费率、燃油价格上涨或过路过桥费用上涨_____%以上等,则乙方可以调整费率,但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货物的交运及验收
3.1甲方在货物出运前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表明发货人、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地点、特殊运输要求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并提供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文件单证。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货物托运通知后,按照甲方的托运计划及时订舱,尽快备妥集装箱运输车辆,到甲方仓库或者指定场所,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3.3甲方按照委托书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并负责装箱、计数、封箱。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3.4若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或易变质物品的规定对危险品或易变质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或易变质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在交运前提交乙方。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5交货及验收工作的完毕以双方签署的托运单为标志。
第四条 货物的承运
4.1乙方应妥善运输甲方托运的货物,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货物无毁损、灭失,运输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义务。
4.2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甲方应支付乙方由于执行该要求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及因此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赔。
4.3甲方有权随时获知货物在承运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第五条 货物的交付及交货验收
5.1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向托运单上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在乙方发出通知后应及时提货,甲方亦应与收货方协调交货事宜,及时督促收货人收货,逾期未提货的,乙方有权自行将货物卸下,由此产生的卸货费、仓储保管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和甲方指定收货方承担。【或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适用港口提货)】
5.2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乙方验明收货人身份后办理交货手续。在铅封完好、集装箱表面状况良好的前提下,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若铅封损坏或箱体破漏,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损坏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索赔偿。
5.3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负责卸货。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卸货不当造成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造成的任何第三方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承担责任。
5.4货物送达后,联系不到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货物的,乙方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及时联系甲方,依甲方指示处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此过程中,货物的一切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运输保险
6.1起运前,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是否代办货物运输保险,并确认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险种、保险费率、核定货物保额、免赔率等。费用凭保单向甲方收取。
6.2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即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6.3为防患在途货物风险,甲方应自行负责货物的保险或委托乙方代买保险,否则,在甲方怠于履行义务并发生货损的情况下,属于保险事故责任范围内可理赔的货物毁损、灭失部分的,乙方不予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仅在其投保的承运货物责任险的限度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运费结算
7.1运费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元。
7.2运费的结算日为每月末(结算期限为每月一日至月末)。双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乙方于结算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或传真上月的运费催缴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签字或加盖有效印章回传乙方;逾期不确认的,视为默认,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催款数额支付。甲方应在每月十五日前将上月的应缴款项如数汇(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对于上述费用,甲方若需要以本协议外的第三方支付其费用给乙方的,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且得到乙方书面确认,如果第三方不付款或逾期未付款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催讨,甲方应保证在甲方催讨通知之日起 的15天内付清所有应付款项。
收款人:
开户行:
帐 号:
7.3甲方应及时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包括代收代投保险费)。如果甲方不支付或不按时交付约定的各种运杂费用,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补交。甲方收到乙方催款通知后仍不及时支付运杂费的,乙方有权停止运输或留置甲方任何有效单证或未支付的运费数额同等货值的货物直至甲方交付运杂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支付运费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单据或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8.1 若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适合甲方要求的集装箱车辆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待装,但甲方因货源、搬运等问题造成乙方无法在集装箱车辆到达后的 小时内装运完毕的,每延迟一天按单次运费的 %作为空车费/空箱费支付给乙方。
因甲方原因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原因延迟卸货导致乙方无法在车辆到达后 小时内卸载完毕,由此造成的滞车费/滞箱费、仓储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此过程中,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责任。
8.2由于甲方假报货名、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国家禁运物品、危险品,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8.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责任
8.5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毁损、灭失的损失。属于保险事故的,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货物损失金额按甲方出厂价格赔偿。在符合法律和协议规定条件下的运输,乙方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下列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或者合理损耗; ③包装缺陷造成的货物受损;④包装体外表面完好而内装货物毁坏或灭失;⑤在运输开始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⑥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⑦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⑧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承运人可免责的其它事由。
8.6 乙方逾期送达的,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为限。对于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遇塌方、桥梁中断、洪水、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导致车辆、船舶无法正常通行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免除该违约责任。
8.7若乙方将货物错运送达地点或收货人,应当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送达地点或收货人,逾期送达的,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8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他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经双方商议,可视情况顺延履行期限或终止履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或者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以上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 附 则
11.1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11.2 本合同所有附件、单据、传真、信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
11.3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由双方决定是否续签。未经同意,双方中任意一方不得将此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乙方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注:以上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根据实际决定。)
11.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篇14: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货物运输代理中的权利义务,维护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双方的权益,规范货物运输代理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运输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_________省_________市至全国的货物运输事项,乙方代理事项包括:
1、代为委托符合条件的司机承运货物。
2、代为安排司机提取运输的货物。
3、代为安排司机交付运输货物给收货人。
4、代为委托司机办理收货人签收运输单证并转交给甲方。
5、根据甲方要求代为购买运输货物的_____。
二、货物运输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货物运输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每一单运输前应将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转告司机。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的要求。
3、甲方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告知司机采取相应的运输方式。如需要特殊加固车厢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如甲方需运输的货物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国家限运物品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林业手续的货物,交运前,甲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并使运输的货物及其包装适合公路运输的要求。
5、甲方承担货物装上运输_____前及卸下运输_____后的全部责任。
6、甲方应按照运输货物的实际价值委托乙方购买运输货物的_____,如贵司申报货值与货物实际价值不符时,货物出险后的货值的差额部分将无法获得赔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将由贵司承担。
7、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保持通讯畅通,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准备接车收货。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运输货物在途情况。
8、甲方在乙方_____出发后变更送货目的地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详细情况通知乙方及司机,并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9、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10、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条件运输的,不能有违禁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运输货物的实际情况,代为甲方委托符合运输条件的司机及_____。
2、乙方应要求司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运输的货物,并对运输的货物的外包装进行适当的检查。如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明显不适合运输时,应暂停提货并告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告知乙方及司机处理结果。在甲方确认对货物进行运输及该货物外包装适合进行运输时,司机应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承运该货物。
3、乙方应告知司机在装车时应与甲方人员核实所装货物的品名、件数及包装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司机办理装货事宜。装车完毕,甲方应将随货同行的有关票据,收货人姓名、电话及详细卸货地址等资料一并交与司机,以便运输途中备查和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交货、签收。
4、乙方应要求司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的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司机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_____本身机械故障等),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对货物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_____完全失去运输能力,乙方应另行代为委托_____承运,将货物完整无损的送到收货地点,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运输代理费用及结算
1、委托运输费用,另行商议。
2、_____:甲方自行购买_____或委托乙方代购_____,_____费率另议。
3、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核对确认上个月的费用,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转账支票或现金支付运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乙方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由于司机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司机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
2、从货物装运上车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卸车交付完毕时止,司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损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向投保的_____公司对货物损失进行索赔。
3、货物错运目的地,由司机无偿运到约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4、甲方错报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甲方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要求的,或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未提前告知乙方,因此造成货物灭失、损坏的,乙方及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给乙方、司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运费的,应承担迟延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5: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账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乙方: 鉴证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鉴证时间: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年 月 日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鉴证员:(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16: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17: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账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8: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编码: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编码:鉴证机关:(盖章)鉴证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员:(签字盖章)
返
篇19: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国内航线)/国际20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货运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