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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机构的请示(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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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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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作休息室设立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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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博罗县教育局领导:

公庄大陂小学是一所广东省规范化学校,现有教职工12人,学生166人,其中有46人中午在校蒸饭。 前几年,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造成了部分学生上学路程远,为了方便学生的学习和家长的工作,当时学校决定为上学路程远的学生提供中午在校蒸饭和休息的服务,学生休息时由教师管理。为了杜绝学生在午休时出现安全事故和方便管理,经学校领导班子和村委领导的讨论,决定新建午宿学生休息室。经专业人员预算,此项工程需133200元(另附清单)。

由于学校经费有限,无法解决此项资金,特请求博罗县教育局给予大力支持,解决改造资金。

以上请示妥否,望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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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作休息室设立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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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分公司领导:

我们是柘林2线的员工,郑重的向您提出关于设立柘林2线员工休息室,这一请示

现在正是天气最炎热的时候我们从早上5:30分发车,要到晚上7:00左右回站里停车下班,在这13小时里,一直在车厢了工作、休息,是你能吃得消吗?当然车上有空调,那也不可能开13个小时吧!首先在节约能源方面不允许,其次在环境污染方面不允许,再次在车辆机械设备损耗方面不允许,最后长时间发动机运转会给车辆带来火灾自燃的隐患这更不允许。如果你们把这些不允许都变允许,那我们也不敢,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我们提出设立休息室不是开天荒,公司好多线路都有,我们柘林2线为什么还没有设呢?公司“本着少花钱,办实事的原则”就记着这句话,公司真的会办实事!!在公交行业,公交驾驶员被称为‘两低、三高、五难’人员,希望公司、分公司领导给予支持,早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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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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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编委: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区房屋征收中心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2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63号)精神,我中心主要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事务。

区房屋征收中心自20xx年5月批准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扎实搞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为重点,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取得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不断深入,区房屋征收中心现有内部机构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显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政策性强,面临的困难多,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必将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热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科学统筹推进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确保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以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恳请区编委批准同意对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调整

专此请示,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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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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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制委员会: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我委党组会研究,拟对委内设机构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设立行政服务科,挂“法制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负责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审批权限内一、二、三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上级审批权限内的核转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我县相关的实施意见(办法);负责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研和督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设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挂“应对气候变化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审批、核准项目能评材料的上报及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规划和重大政策。

三、综合规划科,挂“经济研究室”牌子。经济研究室不再单设,其职能划入综合规划科。

四、“项目推进科”更名为“工业发展科”,其职能不变。

五、县重点项目办单列,不再为项目推进科的挂牌单位。

六、撤销沿海开发科。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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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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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仙游县经济贸易局现有内设机构是根据20xx年机构改革设置,到今已由近十年;因我县的经济发展与现在管理职能产生许多变化,有的内设股室职能未能对应上级,影响经贸工作开展,现对我局内设机构在不增加股室同时调整如下:

1.保留股室:办公室、计财股、综合执法股、经济运行股、整规办

2.撤销股室:粮食股、技术与装备股、交通能源股、商品市场股

3.新设股室:商贸股、能源技术股、企业发展股、综合股

4.各股室职能:

①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起草文件、收发文件、做好机关后勤保障等。

②计财股:指导系统财务管理、汇总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工资及福利等。

③综合股:负责编制经贸有关工作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④综合执法股:行政执法管理,负责成品油、生猪屠宰、煤炭、酒类、二手车等行业管理等。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⑤整规办:负责信用、知识产权、商业欺诈、打私、民爆、八大专项整治管理。安全生产总牵头及冶金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⑥商贸股:负责市场领域文明城建设、副食品基地、集贸市场、典当、拍卖、流通食品安全、旧货、促销、商业特许管理、商贸企业融资、非法集资、商贸流通、物流配送、万村千乡、家电下乡、会展、超市、餐饮、服务业、商贸协会等行业管理。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⑦能源技术股:负责企业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管理工作及节能降耗工作检查,推进环保产业技术进步;执行电力行业管理、监管电力市场。

负责企业技术进步和装备管理;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产学研”开发、“五新”项目,指导协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信息化工作。

负责石化、医药、电子行业管理。及本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⑧企业发展股:负责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管理权限内工商领域投资项目,制订工商领域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方法,组织实施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协调工业园区建设。

处理和解决已改制国有企业的遗留问题;对各类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负责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负责乡镇企业工作,负责“贸工农”贴息贷款工作。依法管理乡镇企业,对接上报省、市产业补助资金及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轻纺行业管理。及本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⑨经济运行股(含工业办):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交生产调度、工业指标考核;协调产业集群建设;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推动企业加强营销、质量管理和银企季度对接工作,对接上报省、市产业补助资金。负责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企业家与企业管理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特此请示,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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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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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规格的批复》(闽委编办[20xx]15号)精神,我局机构规格确定为正处级。由于上级安监部门的职能不断调整,为了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机关内设机构职责,解决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安办)没有独立编制问题,确保局机关工作的有序有效运转,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建议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内设3个职能科室(正科级)调整为4个职能科室(正科级)。

(一)新设立政策法规科(挂市政府安办牌子)

承担市政府安办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规章、规程草案;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安全生产调度、信息发布和宣传,指导协调联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监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

(二)综合科更名为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秘和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业协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经济政策及技术措施经费;承担局机关的人事、工资、档案、党建等工作。

(三)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科更名为监管一科

负责全市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证审核及发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有关设备(除特种设备外)检测检验、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危害等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矿企业安全监察科更名为监管二科

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证审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建筑、电力、教育、文化、卫生、通信、烟草、旅游、林业、水利、民爆用品及器材、城市燃气、基建工程、机械、建材、冶金等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建议

我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2名,科室领导职数3名,建议新增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核定4名,处级领导职数、机关工勤人员职数保持不变。

妥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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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委托设立常驻机构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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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设立常驻机构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作为推荐人承办甲方在_________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报手续,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第一条?乙方应向甲方详尽介绍中国政府对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有关政策、条例和规定,并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整套申请文件后,即向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申请,以尽快获得批准。

第二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公司的概况,按规定及时备齐申办常驻机构所需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对乙方提出的疑问予以解释。

第三条?双方商定委托代理费用为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交纳咨询服务费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款项等领取批准证书时一次性全部付清。委托代理费不包含政府规费。

第四条?如在申报期间,甲方撤回申请或未征得乙方同意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作为推荐人或因甲方所提供材料虚假而造成未获得申请批准,乙方则不退还任何费用,并由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甲方保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尤其是_________年“外商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租借办公用房和聘用中方雇员的规定。

第六条?双方一致同意在常驻代表机构成立后保持经常联系,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办事处运行及变化情况的书面报告一份,并就常驻代表机构的地址、业务范围、首席代表、代表机构名称以及机构的延期、撤销等事项提前通知乙方,并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乙方承办甲方以下项目:

工商登记证、刻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证、税务登记证、外汇帐户开户证、劳动就业证、居留证等,政府收取的规费可以采取凭发票向甲方实报实销的方式。

第八条?陈述和保证

8.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8.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6.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_________,则_________。按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价款金额的_________%;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6.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_________,则_________。按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价款金额的_________%;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

12.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12.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通知

17.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7.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7.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九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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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委托设立常驻机构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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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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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设立常驻机构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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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随着全民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为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兄弟企业服务,甲乙双方本着为社会分忧、为员工解难、为企业增效的原则,诚心诚信、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定合作协议如下:

一、乙方员工工伤无特殊情况须送于甲方治疗,甲方则为乙方提供如下优惠:

1、在普通门诊就诊时挂号费全免

2、检查费、治疗费优惠10%

3、如须手术治疗,手术费优惠20%

4、如须住院治疗,住院费优惠20%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受检人数为

1、服务范围

【普通体检服务项目】

健康咨询服务为受检者建立健康档案为受检者提供健康指导

为阳性体征者跟踪服务

普通体检服务项目

a、一般性检查b、内科检查c、外科检查

d、五官科检查e、血常规检查

※以上体检项目均为免费体检项目

※为乙方注射疫苗,另收疫苗费

【自选体检收费服务项目】

双方协商其他收费体检项目:

a、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

每位受检人员的体检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元,共计元___________________。

2、体检时间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分开始,预计_________天

3、体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医院□上门体检其他

4、体检后甲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体检报告送达乙方单位,乙方负责人签收。

5、在体检过程中,若乙方员工要求做其他项目中的检查,检查费用由该员工负责人自行承担,乙方协助甲方代收体检费用。

6、甲方对乙方的体检报告,负有保密责任,除乙方单位负责人和受检者之外不得泄露他人。

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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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机构的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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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宿城分局拟增设内设机构管理科,并对综合科、污染防治科和监察大队职能进行调整。

一、增设管理科(对口市局规科处、总量处、大气处)。管理科职责为:

1、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辖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2、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策应扶持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报国家、省、市和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监督实施,协助开展环保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后的绩效评估工作。

4、组织编制辖区污染治理投资计划,管理辖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

5、指导辖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6、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责任;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管理、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负责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8、牵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9、牵头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0、承担区创模办、大气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对口市局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宣教中心)职责调整为:

1、负责管理分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综合文字起草以及会议、文秘、督办、信息、保密、制度、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3、管理机关财务并编报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4、牵头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6、负责审核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分局内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负责辖区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定、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

8、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9、负责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

10、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

11、负责分局工会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定全区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范围内废水、废气、恶臭气体、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

3、参与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治理和项目管理;负责开展河流水质考核,负责开展区域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河道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5、监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划和方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相关活动;负责绿色创建工作。

7、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连片整治,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项目帮办服务工作。

10、承担区生态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察大队(对口市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监测站、固辐气中心、综禁办)职责调整为: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2、拟订辖区环境监察制度、要点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4、负责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督检查;负责废水、废气、固(危)废等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现场执法检查;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

5、负责辖区环境信访、网络舆情监控、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档案管理、一企一档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机动车管理、固(危)废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现场检查等工作。

9、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承担区综禁办日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妥否,请批复。

xx市环保局宿城分局

x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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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机构的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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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组织部:

近年来,在市中院和区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院的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干警队伍逐步壮大,干警素质逐步提高。干警编制由原来的22人增编至30人,干警队伍由原先的13人增至现在的30人。但是法院内设机构还是由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这八个部门组成,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服务部门已不能够适应当前社会会反对民族分裂斗争,加强干警政治思想建设及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的需要。

我院办公室管理所有非涉审判业务,涵盖了办公室、政工、纪检、研究室等大量工作,人员少,分工不明确,工作交叉,效率不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审判这个中心工作服务。根据新党办[20xx]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人民法院改革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一般9个,任务较重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1至3个……。地、县人民法院政工机构称科……”的文件要求和规定,并结合达坂城区法院的工作实际,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将政工、纪检工作从办公室分离出来,成立政工科,主要负责法院干警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纪检监察等各项工作。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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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机构的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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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省政府机构改革后,为适应职能转变,解决当时编制和岗位之间的矛盾,省政府有关厅、局相继成立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我厅也有这一设想,但由于受办公条件等客观因素制约,这一设想未能如愿。厅机关后勤工作一直挂靠在厅办公室,其结果给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不仅后勤何障工作没有管好,而且也影响了办公室主要职能的正常发挥。目前,我厅新的办公大楼已竣工,在办公楼搬迁之际,配合这次机构改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x0]21号)精神,为使机关后勤服务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分开,请求批准我厅设立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并核定事业编制25名。机关服务中心的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规格为处级建制,主要职责:1、物业管理、办公楼、住宅楼及所有地产,房产的管理;2、汽车管理;3、庭院及北山绿化;4、基本建设;5、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中心成立后即与机关脱钩,待机构运行后逐步面向社会,实行有偿服务。先期核定的编制人员实行全额拨款,待后逐步向差额及自收自支方向过渡。

妥否,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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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机构的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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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交通运输局下属330国道金华征费管理所、杭金公路金华征费管理所撤销后,现有46名在职人员和4名退休人员划转我局。为了做好整体划转工作,保持划转队伍稳定,最大化地发挥这部分人员的作用,促进今后良好的运转,我局要求成立“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中心”,机构性质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核定编制46名,其中设置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职数2名。该机构职责为:承担城市管理中的服务性工作、单项性工作和协同执法工作;承担市区停车收费和公共停车场管理等工作。

妥否,请批示。

x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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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机构的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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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遵照省、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要求,为完善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确保森林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密切与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业务联系,加快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刑侦工作专业化进程。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在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设立“靖安县森林公安局纪检警务督察队”和“靖安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两个工作机构,级别为正股级,人员在森林公安内部调剂解决。

x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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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内设机构升格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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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编委: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xx〕10号)、《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xx〕17号)的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法制办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具体承办着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政府职权依据梳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区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行政责任制目标考评等各项工作。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不断深入,法制办现有副科级规格与所承担的各项职能不相适应,需提高规格并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参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及镇平、邓州、宛城等其他县、市、区法制办机构设置情况,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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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内设机构升格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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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组织部:

近年来,在市中院和区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院的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干警队伍逐步壮大,干警素质逐步提高。干警编制由原来的22人增编至30人,干警队伍由原先的13人增至现在的30人。但是法院内设机构还是由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这八个部门组成,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服务部门已不能够适应当前社会会反对民族分裂斗争,加强干警政治思想建设及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的需要。

我院办公室管理所有非涉审判业务,涵盖了办公室、政工、纪检、研究室等大量工作,人员少,分工不明确,工作交叉,效率不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审判这个中心工作服务。根据新党办[20xx]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人民法院改革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一般9个,任务较重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1至3个……。地、县人民法院政工机构称科……”的文件要求和规定,并结合达坂城区法院的工作实际,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将政工、纪检工作从办公室分离出来,成立政工科,主要负责法院干警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纪检监察等各项工作。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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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内设机构升格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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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委员会:

孟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于20xx年5月,副科级规格,事业自收自支单位。人员编制25人,领导职数1人,隶属市国土资源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土地收购、储备、供应计划;筹措、管理和运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搞好成本核算,确保收购储备的土地保值增值;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招商洽谈和投放市场的准备工作;定期发布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信息。

土地储备中心成立8年来,认真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在焦作市率先开展了经营性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企业破产改制工作,促进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增值保值,为孟州的城市发展、经济繁荣及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新型工业城、生态宜居城、文明和谐城”的宏伟目标,强力推进“城市带动、产业支撑、农业提升、民生改善”的战略部署,为经营城市、经营土地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特申请将孟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升格为正科级单位,设领导职数3名(一正二副),开支形式变更为财政全供,人员编制、职责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当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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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标识标牌设立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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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镇人民政府:

新建镇幼儿园位于新建镇同心大道中心地段,新园舍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全园现有师幼126人,每天入离园必须横穿公路,上午8:00—8:30和下午4:00—4:30是家长接送幼儿的高峰期,门口人员聚集众多,却无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长对此情况非常担心。现急需在入园路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减速带和斑马线等,以保证幼儿的进出园安全。确因我园经费紧缺,希望贵府能帮忙解决我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燃眉之急!

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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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团总支设立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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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街道团工委: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6月,是目前南京江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和地区服务用户最多的互联网企业之一。

公司秉承一切以用户满意为依归的经营理念,正处于稳健、高速发展态势。公司目前35周岁以下员工29人,其中28周岁以下员工26人。

公司现有团员22人,28周岁以下党员4人,为更好的组织团结青年员工,进一步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在企业建设中的积极模范作用,拟成立南京九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团总支部。此报告当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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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团总支设立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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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襄樊学院理工学院团委:

经襄樊学院理工学院党委批准,隆中管理部于20xx年5月成立了。现在校生中共青团员近800人,相当于理工学院在校生的三分之一,其生源分布湖北、四川、新疆、河南、江苏等省市。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近八百名团员青年的管理工作,已成为我部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社会声誉、关系到校园的和谐,甚至关系到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学生工作时刻都会有新问题,面对压力以及经验的不足,我部特别请示共青团襄樊学院理工学院团委批准在隆中管理部成立襄樊学院理工学院隆中管理部团总支

团总支由以下几个机构组成: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宣传部部长、副部长;组织部部长、副部长。从工作需要考虑特别提议由辅导员章莉担任团总支书记,其他机构人员由学生团员担任。

(名单附后)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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