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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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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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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员工工资保密暂行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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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保密制度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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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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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坚持突出重点,综合防范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与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

二、党政机关应建立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教育,使其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三、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在使用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

四、不得将手机带入召开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

五、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的手机应取出电池或采取屏蔽措施。

六、涉密单位的领导和重要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七、使用其他带有发射装置而又无保密措施的无线通信工具也应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八、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涉密人员要高度重视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使用手机的保密要求。

九、各级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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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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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直接拷贝文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管理编号,要专人使用。

3、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4、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坚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要求,严禁公私交叉混用。

5、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务必由单位技术人员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修理时,使用人应在场监督,防止数据被复制。

6、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

7、销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务必送市文件资料销毁中心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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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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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技术保密管理的制度。

范围:技术资料的保密。

职责者:技术人员及技术档案保管人员。程序:

1、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有实用价值的,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2、技术秘密的范围

(1)科研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2)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3)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4)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5)与主管部门的往来文件、信函等。

(6)其他的技术信息。

3、技术秘密的等级

(1)绝密级:凡属于技术秘密范围中前四项的技术信息为绝密技术信息。

(2)机密级:凡属于技术秘密范围内后二项的技术信息为机密技术信息。

4、应对技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组织学习保密知识与法规,加强保密意识,做到内外有别,对无关人员、来访者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带给的不能带给。

5、科研开发计划、技改计划、研究资料、工艺技术资料及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等绝密级技术秘密,须控制涉及人员与资料份数,严格保密。

6、建立、健全借阅制度,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防止技术资料不经允许外借、丢失。

7、对外合作、交流时,须注意进行保密,不得涉及技术秘密部分。

8、人员流动时,严禁任何人带走技术资料。

9、技术秘密解密后,应妥善处理好解密后的资料、文件。

10、发生泄密事件,须尽快采取补救措施,设法将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并对泄密事件职责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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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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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是指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保密规则或行为规范。

一、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务必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二、特殊场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么

特殊场所部位主要是指军事禁区和不对外开放的其他涉密场所和部位。军事禁区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透过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中,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其他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则由其主管机关制定或与有关的保密工作部门共同商定。由于军事禁区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划定的,因而其对外开放及扩大开放范围,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三、哪些部门、部位就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机关、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以及涉及国家秘密较多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办公场所,应确定为要害部位。

四、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具体保密要求有哪些

贴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条件的机关、单位应按照必须的原则和程序确定要害部门、部位;

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具体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由机关、单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人负责,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2)建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岗位职责制,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职责书,将保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

(3)对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务必坚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并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结合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5)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防范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查处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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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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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必须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职责,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用心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带给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掉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构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构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资料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必须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资料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务必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务必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带给的文件、资料,资料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务必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带给的文件、资料,资料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务必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务必具备较强的政治职责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第四章: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职责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来源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潜力;

(十)用心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用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状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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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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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2、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3、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务必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务必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4、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资料,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5、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资料,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6、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7、,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务必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8、涉及国家秘密资料的会议,应选取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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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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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务必按规定清退。

2、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务必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3、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4、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5、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6、文件阅毕后,务必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7、传阅文件务必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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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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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构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构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务必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务必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资料、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资料;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保密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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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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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务必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2、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3、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务必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4、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5、务必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6、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

8、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务必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9、凡有秘密资料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务必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务必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10、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明白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明白的要做到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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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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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来源理。

3、8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带给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内含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理解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资料;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职责。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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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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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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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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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办公室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领导

(一)市教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根据上级保密部门的要求,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每年集中检查或抽查二次。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使其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知道的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

1.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会前应对保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2.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

3.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4.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5.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

⒍印章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办法和保密规定,不得扩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内容。

(二)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1.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记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录。

2.发送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必须统一交机要员办理或派专人送达。任何人不得在传真机上传送密件。

3.绝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

4.办文时,凡文件内容涉密的,承办人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相关处室应审核密级标定的准确性。

(三)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室、文印室、档案室、计算机机房、机要交换站和各类考试的试题题库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其办公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文印室对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设密码并妥善保存;文秘室应将密件单独放入保险柜;机要交换站要将密件妥善存放;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3.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如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上网管理

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上网信息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办公室的每台联网计算机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在电子函件(电子邮件)、聊天室等传递、传播、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

1.领导身边的文秘人员要注意检查领导在外工作过的场所有无密件遗留;随领导外出,要在离车、离会场、离住所时检查文件有无遗失;领导开会回来后,要主动办理密件的登记、收存手续。

2.领导专用车辆不得随意搭乘其他人员,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涉密载体时,驾驶员不得离车,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不得泄露领导需要保密的活动日期、路线等内容。

(六)密件的复印管理

1.不得擅自复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复印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复印绝密文件和制文机关规定不准复印的密件,须经制文机关批准;复印其他密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

2.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销毁

销毁密件时,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销毁时需由两人监销,不得将密件出售。

三、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追查并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尽可能挽回损失。对造成危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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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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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员在手机使用中的视频通话、宽带上网、大容量数据存储及处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本部门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管理。

2、本部门涉密人员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得用手机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内储存涉密信息。

3、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4、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涉密人员在施工现场拍摄涉密项目实施及地理环境等照片。

5、本部门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包含手机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门应定期开展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应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二、涉密场所管理

本部门召开涉密会议或者涉密工程实施,部门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1、涉密会议应在保密室召开,进入保密室涉密人员手机应存放在指定存储柜中,严禁携带手机入内。

2、涉密项目施工现场,严禁现场手机拍照。

3、涉密项目高危施工环境严禁携带手机入内,进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员手机应存放指定地点保管并办理好入场相关手续。

4、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三、督促检查

1、要加强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保密管理责任制和违纪责任追究制。

2、加强对本部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和进行经常性的提醒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发生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3、部门领导不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涉密人员手机使用监管不力,存在泄密隐患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4、涉密人员违规使用手机,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标准由部门负责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X部门

20xx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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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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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计算机及其网络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指定计算机信息保密安全员负责本办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抓好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切实落实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信息定密审批制度,涉密信息载体和机房管理制度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凡被确认为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应加贴“涉密标识”或标明“涉密标记”,严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与政务内网联接的计算机和处理单位内部工作事务的计算机也应按涉密计算机加强管理,严防国家秘密(含内部工作秘密)信息泄漏。

四、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绝不能上国际互联网,如确需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务必安装经国家保密部门批准认定的物理隔离卡;做到内外网分开使用,有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不能处理国家秘密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

五、认真落实“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单位领导审批制度”的规定,凡向政务外网、互联网带给或发布信息,其资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且应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六、加强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对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照密级的要求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采取密码加密办法保护;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漏;涉密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七、严禁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严禁将存有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在互联网(政务外网)上使用;严禁上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和内部文件资料;严禁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使用,严禁将原涉密计算机变更用途作为可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使用,确保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分开使用。

八、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涉密计算机管理应明确职责人,职责人应认真做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杀毒、及时故障排除,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和保存单机资料、备份文件以及整理硬盘等项工作,确保机器正常使用;对重要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对涉密计算机信息要进行定期的保密技术检查,及时消除各种泄密隐患,确保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

九、认真做好计算机及其网络状况统计上报工作。每年元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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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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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科委1995年1月6日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职责,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各单位个性是技术业务和科研、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计划及经济职责制,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单位设立技术保密工作小组,由主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心为技术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务必指定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兼管本单位的技术保密工作。

第五条:技术保密工作小组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一、技术保密工作小组职责1、制订技术保密工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同时负责划定本单位内项目的密级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对各部门技术保密工作开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1、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技术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2、贯彻执行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单位技术保密工作开展状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单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行状况的跟踪调查。

第三章:保密范围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被列入国家秘密的技术项目和列为企业秘密的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不应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制作方法、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能够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资料,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善的技术方案,也能够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善的技术方案,也能够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四章: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务必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务必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内含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资料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状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状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透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必须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资料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第十五条: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能够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资料,其稿件务必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带给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带给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条:在国内外各类展览会参展的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须经保密主管理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展,办理参展工作的人员应严格保守技术秘密。

第二十一条: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或与外商合资合作过程中,从事工作的人员也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带给、透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二十二条: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单位前务必将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和产品等交回原单位,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或转让涉及本本单位的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三条:对外合资合作项目和本单位技措技改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对合作方和外来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对在技术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和部门给予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给予个性嘉奖。

第二十五条:对未按本《规定》进行技术保密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秘密泄漏的,除对直接职责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理外,还将追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并对直接职责者和所属单位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无视本《规定》,以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为目的,蓄意使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泄漏,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和第二百二十条追究法律职责。

第二十七条:各级技术保密管理人员因玩忽职守使本单位技术秘密泄漏造成经济损失,削弱竞争潜力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明知故犯者加重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使单位的技术秘密泄露,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削弱竞争潜力的,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由本单位技术保密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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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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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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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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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来源理.

四、职责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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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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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来源理。

3.8、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带给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3)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内含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理解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资料;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职责。

4、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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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保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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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xx市档案局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带给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务必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六、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一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七、库房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一天下班前,应关掉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持续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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