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民间借贷抵押合同范本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民间借贷抵押合同范本
出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只能用作借款人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下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百分之 即 %,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
第六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如逾期付息、还本,每日按借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滞纳金。在法院发出支付令或强制执行通知规定的还款期限后,逾期利息和借款违约滞纳金按双倍计付,即每天按千分之六支付。
2、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出借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况时应积极配合。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款人,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4、变更住所、联系方法等情况时,应及时在三日内通知出借款人,保守出借款人的一切资料,未经同意不得告知他人。
5、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正、评估、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第二部分 抵押与担保
第七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为借款人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抵押;此外,抵押人自愿将其位于 地址 厂房内的设备一并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设备列表详见附件。
第八条 抵押值: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 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 元。本合同项下抵押厂房设备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 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 元。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逾期借款利息、违约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出借款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所有索款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未清还借款前,担保人、抵押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债务及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十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出借款人的监督。
第十一条 补充担保: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五日内向出借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人视为本合同缔约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设定其他负担。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三条 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出借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出借款人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共同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人、担保人承诺: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抵押房产的居住权,十日内自行落实住所,为出借款人处置抵押房产,实现债权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成立,借款人拿到借款借据之日生效,借款人在本合同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签约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不影响签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也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缔约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抗辩权,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即视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即视为违反本合同。
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借款抵押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借款到期按时还款,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还款,如果逾期拾日仍未还款 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一致承诺自愿将抵押物交给出借款人拍卖偿还债务,并承担违约引起的一切费用。抵押人、担保人承诺:自愿将自己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为出借款人折抵全部债务。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承担出借款人在诉讼中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一条 缔约人已对本合同以上条款完全认可,对上述条款已经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及地址是借款人真实常住地址,在履行本合同时出现争议后,人民法院发诉时,邮寄到此地址视为借款人收到并应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款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
借款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
抵押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担保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通讯地址: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3:民间借贷抵押合同范本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 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 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高密市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 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 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 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 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 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私人银行借贷钱款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____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万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____
篇5:房屋抵押借贷合同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一年,即自_____起,至_____止。
4、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价值: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元。
3、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6:房屋抵押借贷合同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第四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抵押担保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贷款担保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八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附抵押物清单(略)
以上是个人房屋抵押合同的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篇7:信用证抵押外汇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信用证。
1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___________。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_。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_____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间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______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_____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_____、重组或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于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_____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9.其他
9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篇8:信用证抵押外汇借贷合同
编号: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加强甲乙双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业务方面的合作,经甲方申请,在满足乙方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议付信用证项下议付以及即期付款信用项下卖方押汇融资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议付,系指应甲方(信用证受益人)的申请,乙方作为可议付信用证项下被指定的议付行,在收到开证行或保兑行付款前购买单据、取得信用证项下索款权利,有追索权地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资金的行为。
本协议所称卖方押汇,系指应甲方的申请,乙方凭甲方提交的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向甲方提供的一种以国内信用证项下提交单据能够正常收款为基础的有追索权短期融资业务。
第二条 议付及卖方押汇的条件
(一)议付及卖方押汇的条件
1、甲方根据本协议申请叙做议付的信用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开证行评级须符合乙方代理行政策并且代理行额度充足;且
(2) 乙方已收到开证行到期付款的确认电(函);且
(3) 国内信用证应声明适用《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或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国内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应经乙方审核认可;
(4) 基础交易项下交易真实、合法,并提交信用证规定的相关单据;
(5) 乙方为可议付信用证项下被指定的议付行;
(6) 乙方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2、甲方根据本协议申请叙做卖方押汇的信用证需满足如下条件:
(1)开证行评级须符合乙方代理行政策并且代理行额度充足;且
(2)国内信用证应声明适用《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或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国内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应经乙方审核认可;
(3)基础交易项下交易真实、合法,并提交信用证规定的相关单据;
(4)信用证项下经乙方审核单证相符、单单相符;
(5)乙方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第一款规定的任一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融资。乙方对于上述条件的认定具有最终和完全的决定权,甲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条 利息、罚息、费用和汇率
本协议项下的单笔融资币种为人民币,融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上记载的利率为准。
1、 融资逾期的利息/罚息。乙方于融资到期日未收回融资款项,且甲乙双方就展期事宜未能达成协议,即构成融资逾期。融资发生逾期时,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利率,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中的约定为准。
2、 如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实现乙方债权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须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每项业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乙方为收回与本协议有关的信用证、票据、保证和抵(质)押担保项下的款项向有关当事人追索而发生的费用;
(3)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4、 甲方履行还款义务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为人民币。乙方依据本协议及单项协议主动从甲方账户中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融资货币不同,乙方有权按照扣款日乙方公布的汇率牌价进行折算或者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当天的最新汇率牌价进行实时询价交易。
第四条 具体融资交易需要签署的文件
甲方向乙方申请议付/卖方押汇融资时,应与乙方签署以下相关文件:
1、单笔议付融资项下向乙方提交《议付申请书》或《卖方押汇申请书》(以下统一简称为“申请书”)。该申请书由甲方向乙方申请叙做具体的议付/卖方押汇融资业务时提交,双方协商填写完毕,并由乙方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被授权机构印章后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2、在具体的单项业务中双方签署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交或做出的其有效性得到乙方确认的借据、申请书、提款用函件和凭证等也构成单项协议的一部分。
单项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依据单项协议和本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乙方对甲方的债权余额。单项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单项协议为准。
第五条 融资交易的先决条件
除非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甲方未满足下列任何一项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议付融资:
1、在本协议有效期前向乙方提交相应的申请书;
2、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协议和单项协议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3、开立乙方要求的为完成具体议付/卖方押汇业务所必需的账户;
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结算业务量符合乙方的要求;
5、办妥叙做具体议付/卖方押汇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手续须由乙方办理的,甲方同意给予一切配合;
6、满足单项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叙做业务前提条件或提款前提条件;
7、甲方同意做出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声明与承诺;
8、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按照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甲方提出的具体申请书;
2、在办理甲方提出的具体议付/卖方押汇业务申请时,提供高效、文明的服务;
3、对甲方提出的监督、质询和批评给予重视并妥善处理;
4、如乙方接受甲方叙做议付/卖方押汇的申请,乙方应按照经其接受的申请书中约定的金额,将议付/卖方押汇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有权按照申请书中约定的期限、利率和方式收取利息和罚息。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在办理融资过程中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计费办法按乙方规定执行;
2、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清偿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相关费用和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汇差损失;
3、将取得的资金用于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约定的用途;
4、甲方同意乙方将议付/卖方押汇项下单据寄单索偿所得款项作为议付/卖方押汇还款来源自动冲抵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融资。如果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货款于议付/卖方押汇到期前收妥,甲方同意议付/卖方押汇立即到期,乙方有权立即以该款项抵销甲方的债务。
第八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已经并将按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并能以自己名义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义务;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甲方申请向乙方叙做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释为乙方对于甲方从事交易的真实、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和责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诺如下:
1、定期向乙方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接受并配合乙方对融资的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3、如发生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甲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迟疑地通知乙方;
4、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5、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与甲方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甲方同意:甲方在出现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融资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其他费用等;
7、对于议付业务,甲方补充承诺如下:(1)甲方以合法、善意、诚信的方式取得票据/债权;(2)甲方对基础交易的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8、对于卖方押汇业务,甲方补充承诺如下:(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关于国内基础交易合同项下货物销售情况的说明;(2)无论国内信用证为何种类型,乙方对甲方的融资均享有完全的追索权;(3)如国内购销项下货物销售/服务提供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迟延地通知乙方。
9、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对甲方的融资均享有完全的追索权。
10、对于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相关法规和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违约事件
(一)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如开证行系中国光大银行自身辖内行,则其中第7款不适用):
1、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对乙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3、甲方在本协议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
4、违反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5、确有证据表明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甲方在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7、出现下列情形:(1)开证行财务状况恶化,乙方认为其将无力履行付款义务;(2)开证行被或者可能被解散、撤销、关闭或宣告破产;(3)开证行被法院宣告资金冻结或者发出禁付令;(4)开证行通知款项被法院冻结、止付或被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而可能导致不能按时支付;(5)开证行主要财产发生毁损,或者被查封、扣压、冻结、没收、拍卖、变卖或征用;(6)开证行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行付款义务的能力。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立即宣布单项协议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全部到期;
2、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和中国光大银行其它机构的任何账户内扣收甲方应予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汇差损失;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乙方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事件或者要求甲方为本协议项下所有授信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有效担保;
4、取消对甲方的一切授信/融资并中止、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5、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乙方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授权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甲方放弃对于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有关诉讼或仲裁主体方面的任何异议。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十一条 弃权与豁免
乙方如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权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义务,并不构成乙方对该项权利或义务的放弃或豁免,亦不构成乙方对本协议中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甲方其他义务的豁免。
乙方对甲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得视为乙方对上述权利的放弃。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当事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释。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相关法规。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 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及/或相关义务仍需履行。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日期较后者为准,协议有效期一年。
到期前如任何一方拟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期满后将自动延展一年。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
甲方与乙方已对本协议包括单项协议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点: 地点:
篇9:信用证抵押外汇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为引进_________(设备名称)_________(数量),总价格_________,已向_________(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依照,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该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由受托银行出具担保金额度为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_________元保证金,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按结算进度存入保证金,直至存足保函额度百分之百的保证金,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如因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尚未下达,资金未拨付到委托人,委托人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书面承诺,为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存入不少于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并在_________至_________期限内按结算进度存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如委托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证金,则由XX银行从其主管部门________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中扣抵。
三、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的存款限于保函项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要求受托银行划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资金时,受托银行应通知委托人,并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受托银行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账户划付。
四、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时,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____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XX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五、委托人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__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清。
六、委托人提供受托银行需要的文件和资料,为受托银行审查与开立保函有关的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七、保函额度随结算进度自然减额,直至结清注销。
八、保函格式由受托银行决定。
九、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X办理。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0:民间借贷汽车抵押合同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________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 牌 型汽车 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
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潍坊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2、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 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则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___(章)
地址: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抵押权人:___ 地址: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1:民间借贷汽车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甲方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 牌 型汽车 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协商,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归还款 万元人民币。如期满,甲方尚不能清偿本息,乙方有权向仙居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三条 抵押物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四条 其它
1、当甲方还款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则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12:民间借贷汽车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篇13:企业物资抵押借贷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贷协议:
1、甲方因 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
2、借款日期由 起,到 止。
3、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之物业抵押给乙方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物。并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完好无损,负责维修保养。乙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未能将该项借款人民币 完全归还给乙方,又未与乙方签署续约合同,乙方无需知会甲方有权利将甲方抵押物 的物业处理或买卖。用于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按乙方要求将该物业清空、迁出,交由乙方处理或使用。
5、抵押借贷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抵押物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向银行提前归还贷款赎回房产证)。否则,所引发的一切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责任方负责。
6、甲方授权约定,见公证书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所述授权委托及合同有关承诺不可撤销。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协议经双方核实无误,自签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所发生费用(包括涂销)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无法归还借款,如需续约,甲方需提前十天知会乙方,条件另议。若甲方逾期不归还借款且双方没有签署续约,属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贷款为止。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甲方发生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立即处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
A、甲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声明书)。
甲方(借款人)签名: 乙方(贷款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篇14:出口信用证抵押借贷合同书
(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章)
负责人:
财会人:
贷款方
贷款单位(人):
(章)负责人:
经办人:
公证单位
公证机关:(章)
公证机关负责人:(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15:出口信用证抵押借贷合同书
经______银行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元,用于___,还款期限至__年__月__日,利率按月息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篇16:个人借贷抵押合同有利息
借款人(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______%。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_____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约定:。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元(估价报告编号:______字第______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抵押物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协同抵押人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后三个工作日内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份。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个人借贷抵押合同有利息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
篇18:个人借贷抵押合同有利息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
1.2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
1.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利息:利率为 %,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解决
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篇19:流动资金抵押借贷合同
经 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 贷款总额为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 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 款 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财会人: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公 证 单 位
公证机关:(章)
公证机关负责人:(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20:流动资金抵押借贷合同
编号:______县______乡(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银行县支行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总额为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