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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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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政府采购法执法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采购,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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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法状况调研报告

《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廉政建设,以及广泛发挥政府采购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尤其在当前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用好纳税人的钱显得格外重要。依法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服务大局,搞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不久,常委会组成了由我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市人大代表和预算工委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建委、卫生局、宜秀区等七个单位和供应商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到桐城市、岳西县、市教育局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

一、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基本情况

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启动较早,自1998年开始到XX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6年来,我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贯彻实施,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落实政府采购计划,逐步扩大采购规模,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在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节约财政性资金、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总体来看,各地各单位依法采购的意识不断增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分工日趋合理。《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对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运行,形成职责明晰、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我市着力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行政效能。一是实行管采分离制度。目前,各级财政部门陆续设置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司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制度制定、预算编制、资金支付、信息和专家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望江、岳西、太湖、宿松四县实行了政府采购的管采分离,桐城市政府采购的管采分离正在进行中。二是履行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能。通过《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初步形成了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当事人的监管;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初步构建了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有侧重、互相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提高了监督效能。三是完善“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xx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xx市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市公安局规定下属单位购置交通工具、业务器材、大型设备必须实行预算报批制度,进行政府采购。枞阳、怀宁、潜山县和迎江、大观区等地也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工作机制,使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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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5]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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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三、创造条件率先突破抢占发展先机

有关专家预测,低碳经济将是第五次经济浪潮,必将给社会经济生活各个层面带来巨大变化。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在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根据这一实况,湖北在低碳经济发展问题上,应创造条件,率先突破,抢占发展先机。

(一)尽快制定湖北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根据国际国内低碳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与湖北省能源供需现状,为抢占先机,必须尽快制定湖北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在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上,必须重点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一是要与“一带两圈”发展战略相结合。为构建湖北成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加快发展步伐,湖北省委省政府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一带两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而低碳经济战略是提升“一带两圈”战略的重要载体。为确保“一带两圈”战略的有效实施,应把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融于“一带两圈”之中。

二是要与“两型社会”建设战略相结合。XX年12月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去年9月,国务院批复了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作为“两型社会”试验区,如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向何在?显然切入点是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关键是转变发展方式,而低碳经济因具有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特征,发展低碳经济与“两型社会”建设正合其时,因此,低碳经济应与“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方案有机结合,通盘运作。

三是要与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相结合。发展低碳经济,就是要优先发展低碳产业。所谓低碳产业是指能源利用效率高、排放低、污染少的产业及应用前景广的新能源产业等,包括先进制造业、节能建筑、服务业和新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等。目前,湖北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全省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基本相同,但能耗所占比重相差较大。XX年,第二、三产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为2.05吨标煤和0.35吨标煤。按此计算在湖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构成中,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是非工业部门的8.1倍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需要多消耗能源约120万吨标煤。与此同时,工业内部不同行业能耗差别也较大,XX年,火力发电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等这六大行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为3.72吨标准煤,比电子信息等七大先进制造业高出2.8倍。可见降低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将是降低全省万元gdp能耗的主要可行手段之一,而发展先进制造业是最有效的途径。要把服务业的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实现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要通过发展低碳产业,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是要与节能减排战略相结合。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时期,湖北单位gdp能耗水平要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大力降低煤炭、石油等高碳产品的消费量。有关专家预测,“”时期,我国很有可能制定并出台降低碳排放量的考核政策。因此,发展低碳经济,是实现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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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6]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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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二)多措并举,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发展低碳经济必须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在低碳经济发展指导思想上,既要着眼于解决能源瓶颈制约问题,又要通过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力争使低碳经济产业成为湖北新的支柱产业。低碳经济的核心是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1.积极发展核电。核能是一种安全、清洁、可靠的经济能源。与火电相比,核电不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等氮氧化物。对于缺煤、少油、乏气的湖北来说,发展核电其经济意义更为显著。目前,核电已成为一种成熟技术,在世界上得到广泛应用,核电在世界能源结构中居于重要地位。据有关资料统计,核电年发电量已占到世界发电总量的17%左右。

经过前期的不懈努力,湖北发展核电工作正在有序推进。XX年初,国家正式明确启动我国内陆核电建设,同意湖北开展前期工作,并明确湖北核电投资业主。当前,一是要科学编制湖北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科学做好核电厂址选定工作;三是要广泛应用世界最先进的核电技术,提高科技含量;四是对已确定的核电项目要加快进程,力求早日开工建设;五是积极研发核电项目与相关产业的关联效应,力争通过核电站的建设带动一批产业。

2.大力开发风力发电。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各地正地兴起风电建设热潮。湖北风能资源比较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合理开发风力发电,可以有效缓解全省水电丰枯矛盾,实现风电水电互补。而且风电是环保型能源,没有废气排放,且建设周期短,见效快。因此,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大有可为。为实现湖北风力发电的快速发展,一是要加大风能资源勘测力度,尽快摸清全省风力资源潜力,为合理开发风力发电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大力吸收先进风力发电技术,当前重点是支持发展磁悬浮风力发电技术;三是鼓励风电多元投资,风力发电具有规模较小,适合分散投资等特点,应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多元投资风电;四是加快风电设备产业的发展,以满足风力发电的需要。

3.稳步开发生物质能。生物质能是唯一可以转化为液体燃料的可再生能源,不仅具有能源功能,而且还有其它可再生能源不具备的材料功能,同时,还具有生态保护功能。湖北具备发展森林木本生物能源的广阔空间。现有林地1.29亿亩,其中可改造的低产低效林、可利用的荒山、荒地、荒滩、荒坡约4000多万亩,为湖北木本生物能源的种植提供了充足空间。湖北已初步具备木本生物质能源工业化的技术条件。凯迪研究院经过四年多的艰苦探索,已成功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从生物质中提取各类能源的核心技术,该技术具有世界领先地位。为加快湖北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一是要尽快制订扶持生物质能源的优惠政策,包括支持公司和农户开发改造能源林规模等;二是争取国家能源林基地建设的财政补贴;三是建立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设资金;四是加大生物质能源研发投入。

4.加快发展太阳能产业。湖北太阳能产业具有广阔前景,开发利用潜力大,除鄂西南外,大部分地区均具有较好的太阳能光能资源,年平均太阳辐射能大于100千卡/平均厘米。太阳能具有能量大、利用范围广、清洁安全等优点。当前,在太阳能利用方面有很多文章可做,从近期来看,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开发利用。一是积极稳妥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应用,以减少高碳能源的消费;二是大力发展太阳能热利用产业集群,扩大太阳能发展规模;三是加大太阳能热利用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覆盖面;四是加快光伏产业发展步伐,充分利用武汉“中国光谷”,开辟光伏产业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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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7]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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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三)对加快湖北低碳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1.成立省低碳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发展低碳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求很高,为了统筹全省低碳经济发展,建议成立省低碳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全省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低碳经济开发、推广、对外合作、技术引进等重大政策;组织协调解决低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

2.着手建立湖北低碳经济试验区。低碳经济是一场新的技术革命,无论是产品开发,还是技术推广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为了把握低碳经济发展机遇,建议设立低碳经济试验区。对于试验区,省里可安排一些低碳经济重点开发项目,并从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倾斜。

3.积极争取国家在湖北设立低碳经济试验区。湖北争取国家在鄂设立低碳经济试验区有利条件较多:一是湖北是能源匮乏省份,需要大力发展新能源;二是武汉城市圈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与发展低碳经济完全一致;三是湖北科教实力雄厚、自然资源丰富,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省有关部门应尽早向国家相关部委做好汇报,多争取一些低碳经济试验和推广项目。

4.抓紧出台扶持激励政策。建议责成有关部门就发展低碳经济政策、技术、应用等问题作出专题研究,并从税收、信贷、土地、产业等方面,对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出具体支持意见,特别是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给予激励政策。

5.加大低碳经济宣传力度。低碳经济是一项新生事物,推广应用低碳经济利国利民,为使广大民众了解低碳经济发展的好处,并变为全社会自觉行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建议省委常委会组织一次低碳经济的集中学习,以起到示范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发展低碳经济的作用、意义和好处,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以发展低碳经济为契机,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面临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湖北是全国老工业基地之一,传统产业、重化工业比重大,经济增长的粗放型特征比较明显,能源资源相对缺乏,环境容量有限,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而低碳经济正好反映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共性要求,有利于发挥湖北综合优势,激活各种经济资源,形成湖北发展的新动力源和新支撑点。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将为湖北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实力,实现“弯道超越”、“提档进位”,加快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带来新的契机。

(一)用低碳经济的理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节能减排

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纺织等是湖北的传统支柱产业,这些产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这些产业多为高耗能、高排放产业,是节能减排的压力所在。这种状况若得不到有效改观,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传统的产业不能用传统的办法求发展,而必须运用低碳经济的新理念和新发展模式来谋划传统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用低碳经济的理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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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8]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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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一是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认真落实湖北节能降耗三体系方案,突出抓好石油化工、钢铁、建材、电力、有色金属、机械汽车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强化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节能管理。

二是加快节能降耗技术开发与推广运用。把技术创新作为推进工业节能降耗的重要手段,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对重点行业现有生产能力进行调整和改造,找准行业节能的关键点,用高新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生产工艺,提高现有生产能力的能源利用水平。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在搞好和总结第一批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启动第二批试点。逐步完善企业、产业园区和区域3个层面的循环链条,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优秀示范企业、工业园区和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区)。

四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产能,重点落实小造纸、小水泥、小煤矿、小炼焦等“十五小”和“新五小”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五是形成有效的工业节能降耗激励约束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配置和价格改革,加大对黄磷、电石、铁合金、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家促进节能降耗的财税、金融、价格、准入等政策措施。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高新技术产业是低能耗、低污染、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业,是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中潜力巨大、前景广阔的产业之一。科教优势是湖北最大的优势。发挥科技优势,关键要在推进产业化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研人员进入国民经济主战场,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努力把科技能量、科教优势转化为新的资源财富、产能和市场需求,把科教实力转化为经济实力。要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东湖、襄樊两个国家级高新区为主要载体,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和优势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

完善智力资本股权激励政策,激励科研人员走向市场,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抓好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要切实用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生物和光电子信息产业专项扶持资金、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和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作用。

(三)发挥水力资源优势,合理开发水力发电

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具有明显的环保效益和建成后低成本的优势。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缺煤、少油、乏气,但水能资源丰富。湖北山多、河多、湖多,充沛的水量、较大的河道落差,为湖北提供了宝贵的水能资源。全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3591万千瓦,可开发的500千瓦及以上水力发电装机容量2994万千瓦,仅次于川、滇、藏而居全国第4位。如全部开发,年发电量可达到1493.5亿千瓦时,相当于6000万吨标准煤。

各地要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讲求实效,把水电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合理建设水电项目,促进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方向发展。同时,加强对洁净煤发电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高湖北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水平,实现湖北电业的可持续发展。适应水火调节、负荷发展和跨省联网的需要,加强电网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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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9]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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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四)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全面促进节能减排

技术创新是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关键因素之一。发展低碳经济,应以技术进步为基础,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在减缓气候变化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广泛应用清洁燃料交通工具、节能型建筑、节能型家电、环保型农业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其技术转移、设备制造、产品生产和相关服务将成为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能否利用后发优势在工业化进程中实现低碳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重点着眼于中长期战略技术的储备;融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理顺企业风险投融资体制,鼓励企业开发低碳等先进技术;加强地区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地区对湖北的技术转让。通过以上手段,实现低碳技术发展的“跨越式”进步。

新能源汽车作为现代交通领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趋势,已成为全球汽车企业争夺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谁能率先实现新能源在汽车上的产业化应用,谁就能占据未来的发展先机。在政府的支持下,武汉在全国率先启动电动汽车研发和运营,近年已为电动汽车建充电场站28个。目前,全市投入运营的319台各类新能源汽车运营总里程超过1600万公里,运送乘客超过3000万人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0吨,节油1100万升,其示范效应已全面凸现。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到XX年,国家将通过税收及财政补贴的方式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投入200多亿元。因此,我们必须抢抓这一机遇,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步伐,抢占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制高点。

为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今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将根据XX年符合条件的光电建筑实际安装应用量,相应安排补贴资金,以确保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也要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对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运用、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等建筑节能给予鼓励和扶持。对生产、使用列入推广目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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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济运行形势状况分析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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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形势状况分析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刺激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累积效应下,全市经济下滑势头有所趋缓,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工业生产仍处于调整中,市场需求不足状况仍在进一步发展,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一、一季度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一)农业生产开局较好,畜牧、水产生产稳步增长。

一季度农业生产开局较好,农、林、牧、渔各业呈现全面增长的态势。一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副渔业产值34.92亿元,同比(按可比价格下同)增长5.49%,其中,农业增长7.53%,林业增长4.96%,牧业增长4.92%,渔业增长3.87%。种植业中蔬菜产值增长7.53%,畜牧业中家禽产值增长12.44%。一季度,全市出售及自宰的肉禽达1333.06万只,禽肉产量达1.94万吨,同比增长14.45%。全市肉类总产为10.30万吨,水产品产量达8.26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7.90%和6.86%。

(二)工业经济低位运行,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我市工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自去年四季度以来,我市工业均处在低位运行状态。3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8.8亿元,同比增长15.15%,比上月回落了16.86个百分点。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45.17亿元,增长16.7%,增幅比上月回落2.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7.0个百分点。但与去年11月、12月大幅下滑的情况相比,出现了一些好转迹象。

一是部分行业生产有所回升。一季度,全市36个行业有28个行业完成产值较上年同期增长,20个行业完成产值增幅达两位数(不考虑价格因素),一些主要行业增速仍然较低。

二是石化效益有所好转。1—2月份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82.55,比去年同期上升37个百分点,工业效益整体好转,主要是石化效益有所好转所致。1-2月,中石化分公司实现利润1.13亿元,去年同期亏损3亿元,实现利税近5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4成多,去年同期利税为负。

从工业目前存在问题看,我市工业生产形势仍然较严峻,主要表现为:

一是支柱产业生产降幅过大,经济恢复任务仍然艰巨。一季度我市石油加工炼焦业下降32.7%、电力生产供应业下降9.12%。另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仍处于低速增长。由于我市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生产下滑或低速增长,直接导致我市工业经济总量大幅缩水,给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增加了较大难度。

二是企业开工明显不足,企业用电量持续下降。一季度部分企业处于设备运转较低的状态。反映企业生产的重要指标用电量明显下降,3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为41641万千瓦时,比上同期下降20.95%。1—3月份用电量为114571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1.51%,这直接反映了企业生产状况仍很困难。

三是工业品出口受阻严重,产销衔接水平降低。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值为159.44亿元,同比仅增长2.03%,其中出口交货值为9.87亿元,同比减少7.17%,这是近年首次出现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3.76%,同比下降3.65个百分点,销售不畅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工业品出厂价格连续回落,市场需求仍显不足。工业品出厂价格(ppi)延续降势,3月份下降9.32%,降幅比上月扩大0.77个百分点。一季度平均下降8.7%(去年同期为上涨6.19%),比全省低1.9个百分点。价格的持续下降,反映出相关产品需求仍然相对不足,前期产能过剩矛盾一时还难以彻底解决,工业生产增长明显受到外需下降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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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中国畜禽养殖中抗生素使用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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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畜禽养殖抗生素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中国报告大厅日前发布的《中国畜禽养殖中抗生素使用情况调研报告》称,中国养殖业是抗生素使用量最大的领域,超过国内抗生素消费总量的一半。XX年国内抗生素总产量为21万吨,国内消费量约18万吨,其中,用于畜牧及饲料行业的抗生素就高达9.7万吨,约占54%。

此报告称,养殖业中抗生素的使用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饲料企业在生产全价、浓缩、预混料的过程中添加,主要用于预防疫病及促进生长。另一部分为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使用,采用拌料、饮水、注射、灌服以及环境喷洒等多种方式,使用目的多为预防和治疗畜禽疫病。在中国,由于养殖密度大、畜禽疫病复杂多样再加上监管不力等多种原因,普遍存在抗生素过量使用甚至滥用等问题,这导致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且细菌耐药性的逐渐提高也为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埋下隐患。那么,

(1)中国饲料企业常用的抗生素主要有哪些?对于不同畜禽饲料、不同生长阶段的饲料具有怎样的添加比例及配伍特点,添加成本多高?饲料企业对饲用抗生素的使用评价如何?

(2)中国不同规模生猪、肉鸡、蛋鸡、奶牛养殖户对抗生素的使用过程、主要应用的抗生素品种、使用目的、使用成本、使用评价如何?

(3)抗生素替代品的使用现状及市场前景怎样?

(4)目前使用最普遍的抗生素及其主要生产企业的市场表现如何?

本报告选取了不同区域和规模的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养殖企业、抗生素生产商、经销商、专家学者等为调研对象,全面调研了国内饲料厂及养殖场抗生素使用特点,并对饲料厂及养殖场最常用的抗生素市场现状进行了系统分析。

主要结论包括:

(1)饲料企业所用抗生素的市场规模大致在30-35亿元,其中,抗革兰氏阴性菌抗生素的市场规模约为5亿元,抗革兰氏阳性菌及广谱抗生素的市场规模在25-30亿元。

(2)生猪工业饲料中抗生素平均添加成本最高,每吨全价料的药物添加剂成本平均在20元/吨;肉鸡全价料饲料药物添加剂成本略低,在15~20元/吨;蛋鸡和奶牛饲料中药物成本最低,且产蛋期和泌乳牛饲料中不再添加抗生素。

(3)养殖场用药的市场规模远大于饲料厂。XX年,生猪、肉禽、蛋禽、奶牛畜禽的累计用药支出(以养殖场支出计)预计在280~300亿元。生猪养殖场用药费用最高,占其中的43%左右;肉禽养殖场用药费用约占33%;蛋禽和奶牛最低,分别占13%和10%。对于畜禽养殖场,抗生素支出约占用药总支出的70~80%。

(4)出栏每头生猪的平均用药成本(含母猪用药)为19元/头;肉鸡用药成本平均为1.5元/只;蛋鸡养殖全程的用药成本平均为1.9元/只;奶牛场平均每头奶牛年用药成本193元。一般而言,大规模养殖场的用药成本低于平均水平,因为这类养殖场的平均治疗成本低于中小规模场。

(5)酶制剂是饲料企业使用最普遍的抗生素替代品,其次为中草药添加剂。在养殖场中,中草药是使用最普遍的抗生素替代品,益生菌的使用普及率位居第二位;养殖场对中草药和益生菌替代抗生素的作用也最为认可。

(6)XX年,中国动保市场总规模大致在400亿元人民币。其中,位列前十位的跨国动保企业约占中国动保市场份额的14-15%左右;而国内前十家动保企业销售额约占动保市场份额的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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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农民工教育状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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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一、实践目的:

我们正处在一个深刻变革的时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加速推进,提高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职工队伍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保障。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力度。

二、实践内容:

20xx年7月11日,我们随着经管系李老师以及郑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一支志愿小分队出发了。这次我们去的地方湖南省xx县的xx高速xx段工地上。通过这次的实践活动对农民工教育以及有些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的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

2.1首先是对农民工教育方面展开的一系列调查

农民工这一充满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也是构成中国工人阶级队伍的新鲜血液,他们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是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据统计,目前我国有1.3亿农民工离开家乡外出就业,他们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现在,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对员工的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再加上金融危机影响之下大量企业订单减少,用工需求下降,没有任何技术优势的“普工”面临着失业或找不到工作的严峻考验;这些严峻的现实,对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然而在这里的大多数农民工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根据我们调查报告上的数据分析,小学文化水平的有40人,所占的百分比是17.6%。初中文化水平的有102人,所占的百分比是44.9%。高中文化水平的有85人,所占的百分比是37.4%。然而大专以及大学文化的人却是0人。我们还仅仅只是对着这xx工地上的227名农民工进行的调查,要是在社会上,会不会缺乏文化知识的农民工会越来越多呢?可见文化在农民工生活中还是极度缺少的,我们需要给农民工贯彻文化的重要性,让他们了解到文化的重要性,以及文化的不可缺少性。

像那天我们志愿小分队带去的调查问卷,是关于农民工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小组成员会一个一个的在后面进行相关的帮忙,一起与农民工叔叔,阿姨他们一同完成那份问卷,有些年龄有点偏大的叔叔们还有些不识字的,是通过组员的一片一片的读解的情况下一同完成这次的问卷调查的。从这里,真的感受到了文化的重要性。现在社会也在加大对农民工得教育程度。

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农民工教育培训力度,突出工会工作特点和组织优势,坚持以职工为本,从农民工的行为方式、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和技术技能素质等诸多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农民工教育培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是,要把渴望与愿望转变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踊跃参加技术技能培训的实际行动,则还需要工会组织和各级政府等有关方面作出更大努力。

2.1.1.教育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相脱节。

“农民工教育培训”基本包含三个内容:一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必备的生活常识的普及性教育培训;二是择业和提升职业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三是思想道德、社会文明、政策法规等形势政策教育。目前,农民工教育培训仅仅局限于农民进城后的择业前短时的技术技能培训,城市生活必备的生活常识教育和思想道德、社会文明、政策法规等形势政策教育严重滞后。此外,技术技能培训缺乏针对性,存在课程与教学与岗位实际需求相脱节的现象;培训课程的职业分布局限在一些低层次的范围,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培训难以满足需要;适合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和培训项目也不多,影响了教育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2.1.2.教育培训形式不科学,欠规范,影响教育培训的效果。

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可见利润,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工培训的资金和时间的投入,因此农民工教育培训往往是即时性、快餐性的,培训质量得不到保证;教育培训课程设置呆板,缺乏针对性;有的培训和社会发展要求、企业用工需求相脱节,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很少有新的授课形式,缺乏实用性和吸引力;还有部分培训机构教师缺乏,专职教师不专,兼职教师难兼,业务水平普遍偏低,教学质量不高;教育培训常常流于基础性知识的灌输,而实训不仅作为职业教育或培训的主要形式理应加大力度,而且对于农民工来说,实训中的现场模拟、指导符合其较低的知识与技能基础,实训环节的弱化甚至缺失,使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意义大打折扣;部分引导性教育机构没有按学员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及就业愿望实施分类培训,故而影响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1.3.教育培训配套服务不健全

影响农民工择业、就业。职业证书制度的引入,将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农民工就业准入也将走向规范化。但目前农民工培训与技术考核、鉴定环节未能联系起来,农民工培训与就业准入资格之间脱节。其次,就业服务不到位,培训机构本身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服务和管理,同时与社会性、公益性的职业中介机构缺乏合作。此外,目前的农民工培训多为一次性培训,一期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很少对学员进行追踪调查和服务,农民工再培训机会很少,农民工知识与技能难以获得持续性提高,由此导致对农民工培训工程的投入缺乏力度,农民工培训缺乏资金、人员及设施保障。同时,农民工培训体系不健全,其职能未得充分发挥,农民工培训质量不高,这又反过来影响了政府、社会及个人参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这样,我国农民工培训陷入了条件不良与效能低下的恶性循环,发展极为困难。

在这里,我希望农民工叔叔的生活越来越好,文化知识也在社会大众以及培训下能够有着大大的提高。

2.2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展开的调查

那里大多数农民工叔叔阿姨的子女都在自己的老家,只是他们长年在外打工什么的。由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原因,所以父母亲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让自己的子女能够上学。根据我之前在网上查阅的数据中,得知农民工子女在校接受教育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下面我举出来说明一下。

2.2.1.学校经费欠缺,教学设施和师资缺乏

各级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支出预算原本不足自不必说,在大量农民工子女进入学校的同时,经费预算、设施添置、师资配备等配套措施并未随之跟上,导致学校经费欠缺,教学设施和师资缺乏。据我们调查,由于经费欠缺、教学设施和师资缺乏,大多数学校普遍存在大班额问题,一些学校班额严重超标,75人以上的班级比比皆是,最多的班学生超过100人,教育管理难度加大;不少学校实验课开出率很低,“两操一课”难以保障。由于师资力量薄弱,大多数中小学学校对于寄宿学校学生都没有配备专门的生活老师,住校生的管理基本是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负担极重。而大班教学,也使所谓的互动式教学方式落空,很难做到因材施教,对于孩子的心理、感情需求更无法顾及。

2.2.2.学校和家庭、学校和社区沟通难度大,教育形不成合力

留守子女父母在外务工,多从事辛苦繁重的劳动,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管教子女,一学期甚至一两年都来不了学校一次。社区也并没有把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特别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纳入工作范围,不能给学校提供相关的支持和配合。学校家访和家长会所能接触到的不是这些孩子的祖辈就是他们的姑姑舅舅等亲戚,而父母很难接触到。这些都导致教育成了学校单方面势单力孤的孤军奋战,教育效果可想而知。

2.2.3.安全隐患大,学生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这些农民工子女回家后缺乏监管,有的甚至失控,有自己做家务或帮父母打工或自己打工受伤致残的,也有参加危险活动死亡的,每一学期开学都会有伤残或死亡的统计报告。

以上这些问题都充分的说出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不是小小的问题,不容我们忽视的问题。相信那些外出打工的父母是不是经常也在会为自己的子女担心,担心他们有没有好好学习,然而那些独自在家里读书的孩子,父母出去做事的,会不会在思念爸爸妈妈什么时候能够回来这里,看看他们。其实他们都不想这样的,只是被迫于无奈,社会状况就是这样,要想自己的子女以后有出息,所以他们也会很努力的赚钱来送自己的子女上学,为的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子女也这样劳累。

三、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对策以及建议

适应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级工会坚持以职工为本,农民工作为新兴的职工群体,教育培训问题尤为重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解决农民工教育培训中的实际问题,政府是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民工教育培训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镇劳动者素质提高的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在教育培训经费上,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配合、用工单位、农民工个体共同投入的费用分担机制。在政府保证投入的前提下,引导用工企业和单位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协调社会资源,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农民工教育培训对企业发展具有显著的长效性价值。国外统计资料表明,职工教育投资1美元,可以创造50美元的收益。可见,企业教育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我国企业必须树立长效性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规范化的企业教育和员工培训制度。作为企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培训的长远意义,把农民工培训纳入企业长期发展规划。同时,要加强监管,用于补贴农民工培训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3.1是要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理念。

对于政府来说,无论是基于农民工在我国劳动力数量中的较大比重,还是基于农民工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忽略的作用,都应将农民工教育培训置于国家基本建设范畴。因此,政府要着力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农民工主动参加培训,要从上至下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农民工培训政策的落实。

3.2是要建立农民工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与使用机制。

在农民工培训经费投入上,继续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多元投入机制。但政府应强化其主要责任,中央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民工培训国家项目;各级财政要切实把农民工培训经费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用于补贴农民工培训的经费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农民工输出前培训补贴,将城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扩大到在城市就业并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中;在促进就业资金中,各级财政应增加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补贴资金。政府投入,将是农民工培训工程健康开展的基础。在农民工培训资金使用方面,关键是要科学定位使用重点及方向。对于财政性资金,要更多承担农民工培训工程的管理、协调方面的投入,农民工“引导性”培训投入、信息服务和维权服务等公共产品的投入等。对于企业而言,培训基金应集中投放于设施建设、师资建设等,核心在于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的实效性。培训资金投入方向合理,重点突出,是提高有限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

3.3是完善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体系,整合社会资源。

由于我国农民工培训多部门共同管理,部门资源过于分散,不仅难以管理,而且不利于发挥规模效益和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将不同部门间教育培训资源加以整合,统一协调管理,使之发挥整体效益,是推进农民工培训的基础性课题。在公共资源相对短缺的条件下,整合资源还意味着普通教育资源、社会资源的充分挖掘,农民工培训走向社会化、市场化,从而增强农民工培训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培训效益,这是我国农民工培训的重要方向。

3.4是要实现农民工教育培训内容的多元化。

要重视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常识的普及性教育,引导农民工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重视法制观念教育,帮助其树立现代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培养其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安全感、话语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在技能培训环节,要加大实训力度,通过集中讲授和小范围现场演示、实地操作方式,重在提高农民工的实际动手能力。技能培训应按技术含量分设不同类型、等次,适应不同文化与技能基础的农民工的需要,满足部分农民工提升和发展的要求。对于农民工而言,强化培训意识,使其基于培训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主动参与培训,适应劳动力市场要求。

在这里,我想呼吁大众都来关注教育这个问题,关于农民工教育问题,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希望他们在社会力度的帮助下,生活有所改善,文化水平也有所提高。很希望那些出门在外打工的叔叔阿姨能够常回家看看他们的年迈的父母,看看他们的子女为他们的未来努力的样子。也希望在大众的一同帮助下,我们这个社会越来越和谐,城市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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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新生代农民工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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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生代农民工调研报告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 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并为解决好他们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全国总工会成立了由中国工运研究所、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基层组织建设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门参加的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今年3月至5月,课题组先后赴辽宁、广东、福建、山东、四川等省的10余个城市,就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广泛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此研究报告。

在本报告中,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本报告所用数据资料,大部分来自国家各部委公布的统计数据,另有一部分来自当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的调查数据。

一、新生代农民工概况与基本特征

(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产物,是与农民工现象相伴生并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群体,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环境相对传统农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没有彻底打破之前,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下,他们与传统农民工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一些共同的基本社会问题。总之,这个群体的出现对我们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1.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1.据此推算,2019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2.3亿(2019年为2.25亿)职工中,已经占将近一半,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2.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

根据当前三项规模相对较大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数据(一项为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595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一项为珠三角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另一项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19年组织对千家已建工会企业的问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这要求我们在认识新生代农民工时,必须关注与其所处特定年龄阶段相关的一系列特征和问题。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初次外出务工年龄更低,基本上是一离开中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一项调查显示,在珠三角,传统农民工初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为26岁,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平均为18岁,90后平均只有16岁2.16岁、18岁的年龄,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一离开初中或高中校门就走上了外出务工的道路,也意味着与传统农民工相比,他们普遍缺少离开校门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经历。

3.近80%的人未婚。

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19年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国务院研究室2019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当时农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数据对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群体要在外出务工期间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这与外出期间80%已成家的传统农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别,这是我们考察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 .而2019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5.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2019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33.3%、21.7%和22.9%;而国家统计局2019年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39.1%、25.5%和17.3%5.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5.8和2.6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5.6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

6.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

从成长经历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历过父辈那样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化过程,与城市同龄人更为趋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自小就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农村初中(高中)一毕业就到城市“谋出路”,因此他们对城市生活环境比对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更适应;即使出生、成长在农村,他们在务工前也同城市里的同龄人一样,大多数时间在学校读书,不熟悉农业生产。据统计,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37.9%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没有务工经验.而且,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据安徽阜阳市统计,该市无地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26.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这一群体势必将越来越大。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只有一、两个兄弟姊妹,“较之父辈,生活是优越的,没有挨过饿,没有受过冻,温饱问题在他们头脑里没有什么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远不及父辈”这一点与城市同龄职工也颇为相似。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四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中的新生群体,一方面,因其与传统农民工同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中,面临共同的社会境遇,自然潜移默化了这一群体共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而明显带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时代烙印,同时,他们所处的特殊人口年龄阶段又使其身上呈现出同龄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征。概括地说,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出四大群体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时代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

发展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20岁出头,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亦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绝大多数未婚,即将面临着结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必然要承接许多可以预见及难以预见的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大多刚从校门走出3-5年,虽然满腔热情、满怀理想,但是,职业经历刚刚开始,职业道路尚处于起点阶段,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

双重性的体现: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从谋生手段来看,靠务工为生,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作为农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农民的特质。 边缘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观念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在观念上存在一些明显差异,概括起来,集中体现为“六个转变”。

(一)外出就业动机从“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求梦想”转变 传统农民工外出就业的主要目的是“挣票子、盖房子、娶妻子、生孩子”,总之,是为了改善比较饥馑的生活状态。而正值青春年华、职业道路刚刚开始的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动机带有明显的年龄阶段性特征,用实地调研中一个26岁新生代农民工的话说,就是“体验生活、实现梦想”。

一项调查也证明了上述观点。关于外出就业的目的,选择“出来挣钱”的,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占76.2%,70年代出生的占34.9%,80年代出生的只占18.2%.同时,在8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选择“刚毕业,出来锻炼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学一门技术”,以及“在家乡没意思”的人高达71.4%.

(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从单纯要求实现基本劳动权益向追求体面劳动和发展机会转变 上世纪80年代,农民工刚刚在我国大规模出现时,他们外出就业的目的相对单纯——挣钱,因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也相对较低,甚至认为只要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和职业健康等其他劳动权益可有可无。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就业背景、家庭环境和个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为他们外出就业创造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他们对劳动权益的诉求向更高层次发展。用他们的话来说,那种工资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签、保险不上、发展(机会)不大的单位,只有傻瓜才去。他们就业选择不仅看重硬件——工资,更看中软件——福利待遇、工厂环境、企业声望乃至发展机会等。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权益相对较高的主观诉求,既体现为当所在单位与自己的诉求存在一定差距时“用脚投票”催发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现为对就业行业、就业岗位和单位正规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对职业角色的认同由农民向工人转变,对职业发展的定位由亦工亦农向非农就业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所走的从校门到厂门的短暂历程、从学生到工人的角色转换,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情感上疏离农村,从职业角色上认同实际职业身份而非户籍身份,从职业发展定位上倾向于非农职业。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职业身份,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农民”的只有32.3%,比传统农民工低22.5个百分点,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2.3%,高出传统农民工10.3个百分点;而在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这一差异更加明显,认为自己是“农民”的仅占11.3%,这一比例几乎是传统农民工的五分之一,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4.5%,这一比例是传统农民工的2倍多。另据一项调查,关于“未来发展的打算”,选择“回家乡务农”的,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只有1.4%,而在当前仍旧外出就业的传统农民工中这一比重为11%;打算“做小生意或创办企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27%,几乎高出传统农民工10个百分点;打算“继续打工”的,新老两代农民工均占到一半以上。

(四)对务工城市的心态,从过客心理向期盼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转变 传统农民工近似于候鸟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农经历造就了他们城市过客心理。据1999年清华大学对农民工家庭的一项调查,89.7%的农民工表示将来一定会回到家乡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乡定居9.其他学者根据历年来农村外出流动人口数据估算的结果也大致如此,即在传统农民工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逐渐在城市沉淀了下来10.然而,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17.6%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数据对比说明,相对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

(五)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维权方式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 传统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不高,权利被侵犯时往往采取忍气吞声或被动恳求的方式解决。而新生代农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教育和发展权、政治参与权、话语表达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都比父辈有更高的期待,并表现出维权态度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据一项调查,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新生代农民工中因为怕被报复而不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只有6.5%,仅是传统农民工的一半;采取投诉行为时,以集体投诉方式进行的(几个人一起去投诉),新生代农民工为45.5%,高出传统农民工17.6个百分点11.

(六)对外出生活的追求,从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转变 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传统农民工外出务工时年龄较大,大多已婚,他们为了实现挣钱的目标,大多不得不对情感精神生活采取忽略或无所谓的态度。而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初次务工的年龄不足18岁,正处于婚恋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赖期,他们更渴望在外出就业的同时,爱情能够有所收获,思想可以交流,困扰能够倾诉。据国家统计局的调研报告,2019年,在租赁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农民工只有20.1%;而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住在租赁房和自买房中的比例已经上升到37.7%,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对精神、情感和家庭归宿的更强需求。

三、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一部分,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同时,由于具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和新诉求,新生代面临的问题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务工地房价居高不下,是阻碍其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最大障碍 据公安部2019年的调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农民工愿意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有19%愿意承受3001-4000元之间的单价,愿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据调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县市及以下城镇,在农民工集中流入的东部沿海地区,即便是小城镇的房价也远远超过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东莞市当前的房价已经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价相对较低的沙田镇和常平镇,房价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数建制镇的均价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对比农民工所能承受的房价与现在农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价,可以推断,如果按照当前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们的工资增速能够赶上房价的涨速(目前来看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价购房,新生代农民工中最终能够实现在务工地城市购房定居梦想的比例也不会超过10%。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的关键性问题 据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发布的信息,2019年城市劳动力市场对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需求占总需求的60.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需求仅占39.8%。然而,据当前已有的调查数据综合判断,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这部分占总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作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按照他们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约三成的人能够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

(三)受户籍制度制约,以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难以满足,是影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基于自身阅历和切身体验,对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正是为了让子女能够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选择在务工地就业和定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2019年农村流动人口子女中,70.2%随同父母流动,只有29.8%留守农村。然而,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仍相当突出,据教育部2019年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比例,北京为63%,上海为49%,广州仅为34.6%。学龄儿童中未上学的比例,北京为3.81%,上海为3.56%,广州高达7.19%。农民工子女半数以上都有转学经历,在转学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办学校还存在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等行为,而大城市最突出。随着新生代农民工年龄的增长,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将步入育龄阶段,与此相伴,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也必将越来越成为他们在务工地稳定就业、生活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表明,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农民实现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从农业转向非农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必须至少享有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一为解决年老和疾病时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二为解决失业后暂时生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三为防范沦入贫困境地的最后一张保障网——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据调查,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中,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1.3%、34.8%和8.5%,且不说企业的缴费标准大多以各地的缴费下线为准,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市户籍人口,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享受该项保障的权利。显然,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实际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与他们企盼在务工地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诉求之间,距离还相当悬殊。

(四)职业选择迷茫、职业规划欠缺、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刚迈出中学校门,他们带着对传媒中、社会上成功人士的羡慕和崇拜,期盼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美好的梦想。但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稳定、身份认同尚不清晰,面对铺天盖地、瞬息万变的信息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确定具体职业发展目标的能力仍旧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带来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们制定及实施职业规划的能力更低。同时,他们继续学习的愿望非常强烈,据调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专业技能知识,54.7%的人表示需要学习法律知识,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识,但是,由于闲暇时间较少、下班时间较晚、学习培训机构距离较远等因素,导致他们能够便捷、安全、有效接受专业学习培训的渠道严重匮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目标、就业单位频繁变换,学习培训的专业技能缺少可持续性或者不适应市场需求。这既浪费了他们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不利于其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用工的稳定。

(五)情感、精神的强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也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少得到关注的深层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2019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2019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

四、对策与建议

党和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我国进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阶段,随着农民工群体内部出现明显的结构性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并必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该群体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新诉求和新问题,这些诉求和问题的积累已经开始显露出对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工家庭幸福及其个人发展的负面影响。这就使有针对性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国家发展中事关大局的紧迫问题。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性、城镇化的过程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社会利益结构的凝固性,使得农民工问题十分复杂。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既涉及农民工的共性问题,又有其群体特殊性。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全局和长远,着力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又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出发,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环节——就业培训、住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素质门槛、学历门槛、技能门槛、人力资本积累门槛、社会保险缴纳门槛和稳定居住门槛等为主要标准扩大户籍改革的口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尽快取得新进展。

(一)以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重点,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之中 要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为契机,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以常住人口为基础,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阶段任务、保障资源和措施、落实领导和机构分工、完善人员配备。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重点就新生代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制定专项规划,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专项规划。力争到“”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两后生”(指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取大中专院校,又不愿意复读的学生)80%以上能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各地90%以上的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力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达到60%以上,养老保险达到50%以上。解决至少20%的外来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力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所有城镇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维权-传染病预防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设施、预算等公共资源的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并逐渐加大对农民工公共预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应将涉及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确保用于农民工的预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学、合理地增长。将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使之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民工公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夫妻房,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落实以输入地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加快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落实。开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按照现代城市文明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通过试行新生代农民工城镇落户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户籍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颈。中央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要求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这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各地应积极、稳妥地创新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农民工,取消准入门槛;在稳定就业前提下,农民工有条件进行投资或有不低于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房,或单位提供相应面积廉租公寓的,准许转入城镇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优先考虑将农民工劳模、农民工高级技能人才、农民工人大代表等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可考虑通过稳定居住、社会保险交纳、学历和职业技术、突出贡献、人力资本积累等标准,力争每年解决3%的外来农民工——即300万人进城落户问题,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能够转入当地城市户口,享有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待遇。当前的过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引导人口有序迁徙流动和就业。二是普遍推广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清理取消歧视性规定。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县城和中心镇的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聚集。通过不懈地努力,力争到“”期末,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0%.

(三)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管,加大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力度 进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创造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职业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制度、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培训制度,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针对性上岗技术培训;针对恶意欠薪行为,修改《刑法》,设立“恶意欠薪罪”;针对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方案;针对公共服务享有和传染病预防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等。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推动农民工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督促企业改善管理,强化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以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为契机,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保护,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

(四)大力提高农民工的社会政治地位,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加大对农民工的舆论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农民工所作的重大贡献,引导用工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营造关心、尊重和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农民工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权利。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选举法》有关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的规定,制定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选举权。逐步提高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各级党代会、人大和工会代表大会及企业职代会中的比例,增加其参政议政、权益表达、参与决策管理的渠道和机会。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逐年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模范、高级技工技师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者中的比例。

积极组织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婚姻问题,为他们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为解决婚姻问题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相关部门协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体制,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增长、居住、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尝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教育、住房改善、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加强农民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完善农民工信息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和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化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区之间农民工工作机构的协作机制,使之在劳务对接、权益维护、信息沟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借鉴国外解决类似“农民工”和移民问题的有益经验,为创新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提供参考。

(六)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力度,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创新农民工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通过源头入会、劳务市场入会、先入会再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加强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措施,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加强农民工会籍管理,推广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农民工流动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联合会在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对农民工的覆盖率。进一步推行和探索会员优惠办法,拓宽优惠渠道,体现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农民工自愿入会的积极性。

加强源头参与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劳务派遣规定》、《企业工资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积极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提出政策主张,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开展覆盖农民工的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民主权利、工资分配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小额贷款担保、跟踪扶持等农民工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动的实施,发挥工会“职工就业培训基地”、“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开展有工会特点、符合市场需求和新生代农民工要求的培训,着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推动落实企业组织农民工培训的资金补贴政策。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的信息交流和劳务对接。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现代产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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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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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2.湖北应努力抢占发展低碳经济的先机。发展低碳经济有可能演变为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模式,成为促进国内节能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战略选择。相对国内其他地区,湖北建设生态文明的条件和基础比较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还比较协调,特别是湖北拥有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这个平台,中央给了湖北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面先行先试的权力,具有建立低碳经济示范区的良好基础和先决条件。因此,我们应进一步解决思想,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按照“两型社会”和低碳经济模式的要求,积极主动抓好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努力争取国家把湖北纳入全国“低碳经济示范区”试点地区。

3.湖北能够抢占发展低碳经济的先机。湖北抢占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和条件较好,择其要者,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武汉城市圈逐步成为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域。武汉城市圈的产业调整,正逐步向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三高”产业方向发展,产业结构的低碳特征明显。

二是具有发展低碳经济的产业基础。湖北具备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优势。目前风能和生物质能以形成产业基础。作为湖北低碳技术产业的龙头,武汉凯迪电力和东湖高新,已形成了以脱硫、生物发电、生物柴油、环保工程为核心的产业链。

三是发展空间较为充足。低碳经济示范区主要将在能源、建筑、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研发,需要足够的土地资源储备,湖北武汉城市圈具有较为充足的土地资源。

四是科教人才优势明显。湖北省聚集了一大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备研发、实施低碳经济的人才基础。因此,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抢占发展低碳经济的先机就大有希望。

(三)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湖北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机遇

纵观世界经济发展进程,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即每一次危机都孕育着以此为新起点的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面对经济金融危机,通过开展技术创新,转变产业结构,发展占领未来市场制高点的战略性产业,就能获得新一轮大发展,转危为机。上世纪70、80年代,美国在克服滞涨危机时,通过大力发展以电子和空间技术为代表的第三次新经济浪潮,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获得了后来近20年的快速增长。在世界范围内,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什么产业、什么热点是拉动经济走出低谷的重要力量?从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和趋势判断,那就是新能源,就是低碳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转型,通过核心的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着力发展低碳经济,是今后发展的战略先机。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美国奥巴马政府提出7000亿美元的巨额经济刺激计划,把发展新能源作为摆脱经济衰退、创造就业机会、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战略产业。其它发达国家也都把发展新能源作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就业、抢占未来制高点和防止气候变暖的重要手段。

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了投资力度。这些投资主要用于保增长、扩内需和调结构,特别是用于调整经济结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投资明显增加,这无疑为湖北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因此,湖北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形势,应坚持“应急”和“谋远”两手抓的方略,在保证当前经济增长的同时,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以发展低碳经济为突破口,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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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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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1.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湖北是一个能源资源相对短缺的省份,缺煤少油乏气,煤炭、石油等能源产品供给主要依靠从外省调入,水电资源虽然较为丰富,但电力的支配权在国家电网,电力由国家统一调配,从而形成了能源消费对外依赖性强的格局。XX年,湖北煤炭生产量为1084万吨,但煤炭净调入量达8000万吨,相当于煤炭产量的8倍;原油生产量为85.84万吨,原油净调入量达805万吨,相当于原油产量的10倍;成品油净调入量也达到273万吨。

2.湖北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与发达国家用能方式不同,煤炭在湖北终端能源消费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如工业锅炉和火力发电耗煤量大。目前,煤炭在全省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仍然高达70%,尽管近年来湖北能源消费结构有所调整,但煤炭消费总量仍在不断上升。XX年,煤炭实物消费量达到10012万吨,是XX年的1.54倍,年均增长5.6%。

3.湖北经济结构偏重。湖北重化工业结构特征十分明显,XX年,规模以上重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3.8%,比全国高3.3个百分点。重工业中,高能耗传统行业比重大,能耗水平高。XX年,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6大高耗能行业完成的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7.6%,而能源消费共计5264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2.5%。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投入所占比重明显大于产出所占比重。

4.湖北能源强度仍然较高。近年来,湖北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使得湖北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XX年,湖北单位gdp能耗为1.31吨/万元,比XX年的1.51吨/万元下降12.46%,降幅比全国快2.38个百分点,但单位gdp能耗仍比全国高18%。也就是说,湖北的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大量投入,特别是能源的投入实现的,成本代价过高。

从产品单位能耗作进一步观察可以看出,湖北产品单耗水平偏高。XX年,湖北吨钢综合能耗为630.59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3%;每吨水泥综合能耗为107.23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6%;火力发电单位能耗为332.26克标准煤/千瓦时,高出全国2.5%;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1794.92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0.9%;单位粗铜综合能耗506.46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5.6%。

5.湖北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湖北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在今后一个时期将显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主要污染物存量大、增量多,一些地区环境容量小。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尽管在XX年首次实现双下降,但截至目前,湖北省二氧化硫减排只完成“”目标任务的55%,后两年的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同时,随着湖北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还将大幅增加,短期内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十分困难,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将存在,环境风险防范任务也很艰巨。

(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获得国家批准,为湖北抢占发展低碳经济的先机提供了平台

1.发展低碳经济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是一致的。XX年12月,中央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主要任务就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中部乃至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与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碳的使用,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可循环、高产出的低碳经济内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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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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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四)低碳经济的国内动向

中国高层领导对发展低碳经济问题高度重视,XX年,国家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并提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若干设想。有资料表明,低碳经济的研究和试验在国内一些地方已开始启动。如吉林市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低碳经济区案例研究试点城市;广东提出,建议将珠海申请为中国第一个“低碳经济示范区”;上海已拟定在南汇区临港新城、崇明岛等地建立“低碳经济实践区”;河南省已率先组建了低碳集团有限公司,其发展势头很好。目前,一些新闻媒体对低碳经济的宣传频率愈来愈高。

(五)低碳经济的前景分析及主要特征

众所周知,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资源、环境约束最为严重的时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远未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任务艰巨。如何化解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能源消耗的高度依赖,如何跨越资源、能源的瓶颈约束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主要难题。低碳之路无疑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发展低碳经济有可能演变为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模式,成为促进国内节能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战略选择。

1.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新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成就巨大,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改变这种状况,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低碳经济,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和石油等碳能源消耗的经济,也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科学发展观、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2.低碳经济是新的产业革命。低碳经济的本质是通过提高效率、转变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确保经济稳定持续增长,同时消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低碳经济,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助于加快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有助于促进经济转型;有助于转变人民的生活消费观念;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其意义十分深远。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通过提高能源和资源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形成了相对成熟和完备的绿色产业,在世界未来经济发展中抢占了有利的战略支点。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的新热点,大量的投资、研发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正在掀开通向低碳经济发展的新一轮技术和产业革命。

二、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湖北省情来看,发展不够是湖北最大的实际。但由于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环境容量有限,进一步发展又面临较大的能源资源和环境压力,而且,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湖北改革和发展的定位已十分明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湖北当前及今后的发展,必须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高度重视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探索和率先走出一条低碳经济的发展新路。

(一)能源结构、经济结构和环境状况,决定了湖北必须走发展低碳经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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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数学“小组合作学习”研究开题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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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小组合作学习研究开题报告

正定县南楼小学王兰格

一、目的和意义

国家新课程标准要求,小学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使学生形成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能力,逐步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学会生存》一书中也指出:未来的文盲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从学生长远的发展考虑,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要格外重视。教师一定要意识到:学习是学生的事,也是老师的事,但归根结底还是学生的事,必须坚定不移地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要“培养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合作的能力。”小组合作学习与传统的班级授课制相比,有很多的优越性,学生是存在着明显的个性差异,小组合作学习能为学生的这种个性差异提供展示与进行互补的平台。通过合作学习,学生的个性得到了张扬,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得到了增强,还淡化了教师的权威和促进了教师主导性角色的转变。小组合作学习能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平等和充满乐趣的学习氛围,它减轻了学生的压力,增强了自信心,也使学生的学习任务由过去的个体化转向了个体化与合作化相结合的新型学习任务,学生之间的关系也由过去单纯的竞争关系转向合作与竞争相结的关系。因此小

组合作学习能全面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理论依据

1.课前深度预习,提出质疑。

因为大多数学生都没有预习的习惯,更没有预习的方法,所以教师首先要做好学生预习的动员工作和指导工作,这一环节相当重要。我要求学生所有课型都要提前预习。预习时,先反复阅读文本,争取做到对预习内容“胸中有全局”,然后不放过任何一个字,大胆质疑,最后完成预习学案。

2.课上合作释疑,展示互评。

上课时,学生先在小组内合作讨论每个人预习时提出的质疑,老师此时要关注各组的讨论情况,思考水平,特别关注学优生和学困生。然后教师把甲组解决不了的问题交给乙组,乙组完成不了的问题交给丙组,在规定时间内各小组选出主讲人,完成板书,上讲台向全班同学进行讲解,其它组的同学专心听,认真看,积极评,并做好记录。教师此时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及时点评,并有预见性提出新问题或针对性的处理办法,将学习内容引向深入。

除此之外,教师还要鼓励学生去发现评讲者的问题,教育学生如何评价和对待其他学生的发言,如何看待自己的不足。使课堂教学过程变成学生自学、探索、实践的过程,让每位学生都成为有思想、有意志、有情感的主动发展的个体,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渴望表达、渴望体现自身价值的愿望,这样就可以取得很好的学习效果。当然,不同的课型上课流程略有不同,但这一环节始终是教学设计时的主体。

3.当堂测试,检测效果。

根据不同的课型,在学生自主学习结束后,教师要设计部分达标训练题,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测,课堂检测要像考试一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教师要将所有学生的当堂测试题认真批改,做好记录,小组评比。这样,教师就能真实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三、研究方法

(一)文献资料法

搜集、提炼历史上与“合作学习“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精华,收集国内外教育教学的相关理论,不断充实自己的“合作学习”理论,改进自己的科研实践和教学实践。

(二)经验总结法

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边实践边思考提炼,及时总结,及时推广。

(三)调查法

通过调查,了解我校小组合作学习现状,为编定合作学习小组和事实有效小组合作学习的研究提供方向。

(四)实验法:

选定实验班,根据研究目标,对研究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变量做出分析和控制,从而找出小数数学课堂教学中小组合作学习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几种有效的策略。

(五)其它方法:

其它还运用观察法,行动研究法等。

四、研究的主要目标与内容

(一)研究目标:

1、初步探索和总结出有效的小组合作学习的教学案例。

2、建立和谐的合作学习关系。

3、探索和总结出有效的小组合作学习的教学案例促进学生发展的基本策略

4、指导教师掌握并应用有效小组合作学习的教学案例促进学生发展的基本策略。

五、研究内容:

1、小组合作学习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2、收集与分析影响小组合作学习有效实施的因素。

3、指导学生有效参与合作学习方法与途径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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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刑事诉讼中适用辩诉交易规则的问题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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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适用辩诉交易规则问题研究

XX年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实施的第四年,也是法院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的关键一年。公正与效率,是法院改革的主题,也是改革的方向。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刑事诉讼法作为三大诉讼法中最完整、最严格的诉讼法,它的完善与发展,无疑对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讲就我国刑事诉讼中辩诉交易的可行性问题作一些探讨研究。 一、辩诉交易概述     1、辩诉交易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1)所谓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是起源于美国的一项司法制度,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庭开庭审理前,处于控诉一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辩护律师进行协商,并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plea  of  guilty )。     (2)辩诉交易规则的适用条件     a、程序要件—控方提起权与辩方参与决定权。“交易”一词,从字面上理解,平等主体之间就某项标的物进行平等协商,讨价、还价,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最终决定标的物的价值或其归属的一种行为。那么,辩诉交易中,控辩双方的地位是否真的平等呢?当然不是。“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辩诉交易中,这一交易客体就是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此罪与彼罪。很显然,在现行的中外司法制度中,对被告人不予起诉、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决定权在检察官,而不在被告人及辩护人,所以也只有检察官才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向辩方提出进行“交易”,辩方无权自己根据案件提出这样的“交易”。但是,在控方提出这样的交易以后,控方与辩方就处平等地位,只有辩方同意控方提出的交易请求,交易才能够成立,这就是辩方的参与决定权。     b、实体条件—案件存在争议。辩诉交易的规则决不是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的,其适用的案件有特定性。设立辩诉交易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和诉讼资源,所以只有对那些经过侦查及检察官的审查,案件部分事实清楚,且有相应证据支持,而其他虽然实际存在的部分事实,但却没有证据证实或者证据不够充分,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也予以否认的案件,可适用辩诉交易规则,被告人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予以承认,换取检察官对其较轻的指控,从而减少检察官复杂的取证、认证过程,使案件得以迅速解决。而对于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法官、检察官不需要再花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取证,法官根据现有证据就能够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此时就不能适用辩诉交易,否则就是检察官违背事实与法律,变相放纵犯罪,这既违背了合法性原则,也不符合设立辩诉交易规则的本意。     c、时间条件—开庭审理前。辩护交易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控方与辩方之间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协商,必须的在法庭开庭审理前达成。一旦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则案件的裁判权就由法官行使,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也就只能依据法庭审理所查明的事实、证据来进行认定,由法官裁判被告人无罪或有罪、此罪或彼罪、罪轻或罪重,控方与辩方再无协商的可能。 2、 辩诉交易产生的根源    (1)社会原因。二战以后,美国由于种种社会原因,犯罪率居高不下,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关系复杂化,犯罪成为美国的一大社会问题。犯罪日趋智能化、组织化、犯罪手段与先进科学技术相结合,犯罪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为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解决日益增多的案件,一些大城市的检察官开始用协议和交易的方式,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由于这种结案方式迅捷而灵活,因而在联邦和各州得到广泛采用。正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71年的一个判决中指出的:“如果每一项刑事指控均要经受完整的司法审判,那么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需要将法官的数量和法院设施增加不知多少倍。”由此可见,从物质的角度来看,辩诉交易的产生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节约人力、物力、财力,以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2) 法律原因     a当事人主义诉讼理念。众所周知,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法官在诉讼中所居的地位如何。在英美法系中,法官处于消极的裁判地位,当事人是诉讼的中心环节。在当事人主义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均有处分权,所以不仅追诉人对起诉与否有自由裁量权,而且也允许被告人承认起事实而服罪。因此,在当事人主义之下,就当事人而言,通常在审判前,有一道“罪状认否程序”(arraignment),使被告人对起诉事实作承认与否的答辩。如被告人答辩有罪,则不举行审判,直接对被告人就其所答辩之罪科刑,这就是被告人对诉讼标的进行处分的结果;就法官而言,它的审理范围受原告人提出的主张所限制,审理和判决不能超出控方主张的范围,只有当事人提出并加以主张的事实,法官才能予以审查,如果被告人已经承认犯有检察官所指控的罪行,亦即双方对指控的真实性已不存在争议,法官便可据此直接对被告人定罪和处刑。换句话说,审判在英美法系中仅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各个方法这一,而非属必经途径,双方当事人之所以自愿进行某种处分,是因为为了通过协商而达到到某种妥协,而且这种协商,妥协不仅可就罪名进行,同时也包含科刑。而辩诉交易正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基础之上的。     而在大陆法系中,所采取的是职权主义原则,该原则不承认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故不设“罪状认否程序”,即使被告承认有罪仍须举行或继续进行审判。被告人之所以被认定有罪,是基于审判调查证据的结果,而不是基于被告人承认有罪的结果。因此,只要有起诉,则审判便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必经途径。“辩诉交易”被视为不道德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而加以禁止。     b 、检察官广泛的起诉裁量权。“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重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美国,没有全国统一、上下隶属的检察系统,联邦和各州的检察机关各自独立,自成体系。检察官是特定的司法管辖区中真正的主要的执法官员,行使一

种独特的准司法与行政权力相混合的权力。他可以自由地把法律适用于他的管辖区并享有独立的,几乎不受限制的裁量权。1883年的“人民诉瓦已什•圣路易和太平洋铁路”案,1930年的“威乐森诉马歇尔邵案,1965年的“州诉严当斯”案和1974年的“人民诉伯林”案,几乎一致确认了检察官在刑事追诉方面不可分割、不受监督的权力。检察官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刑事政策的要求或者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决定对犯罪人不予起诉或者降低起诉的规格。而且在美国,检察官通常由选举产生,有自己独立的权力来源—选民,只要他认为能最好地为选民服务,他的决定实际上就是不可推翻的。根据这一原则,如果被告人能够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经济上赔偿,正常就业等),符合多数选民的利益,检察官就可撤回起诉。因此,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为辩诉交易的盛行从制度上提供了便利条件。正是因为检察官拥有了自由决定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权力,才有了与辩方交易的资本,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或满足控诉方的其他要求,从而以较高的效率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3)心理原因。在美国广泛盛行的辩诉交易,也有其深刻的心理根源。从心理因素上来探究辩诉交易存在的必然性,至少与以下两个要素有关:刑事判决的“非合意性”和人们追求未来生活确定性、避免冲突的欲望。     一方面,自从人类解决社会冲突的方式由私力救济发展到公力救济以来,司法审判一直以其和平性和非自助性被视为文明的标志。但是刑事司法审判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由于争端不是由双方协商解决,而是提交给作公共权力机构的第三方,而第三方的裁判并不取决于双方的共同意愿与选择,而是基于法官的裁判。所以审判结果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可预测的,要么被告人被判有罪即控方的指控成立,要么无罪即控方的指控不成立。这种“非合意性”对当事人而言,必然会带来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     而另一方面,“那种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性与冲突的欲望实际上固有于人的天性之中。”心理学家马斯洛也指出,“我们社会中的普遍成年者,一般都倾向于安全的、有序的、可预见的、合法的、有组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他所依赖的,而且在他所倾向的这个世界上,出乎意料的,难以控制的,混乱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危险事情都不会发生。”人的这种天性不仅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而且在刑事诉讼领域也同样存在。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强判决的可预测性及获得有利于己的判决,控辩双方一般都积极地充分地参与到审判程序中。尤其是在“辩诉交易”中,当事人通过对自己权利的适当处分不仅避免了正式审判程序中的不确定发生,而且被告往往能获得较为宽大的处理,使双方都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胜诉与败诉,避免了两败俱伤的结果,也避免了接受刑事审判可能带来的情感负担,符合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因此,辩诉交易的产生与人类之天性亦有相当的关系。 二、辩诉交易的理论依据、合法性     辩诉交易作为英美法系中的一项诉讼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如果一项制度仅仅因为其有现实价值性及合理性而存在,却与法律之根本精神相悖,那么这项制度就不是一种合法的制度,其存在也只能满足部分法律主体的需要,却会损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我认为辩诉交易制度存在,不仅因为其具有现实的价值性,而且亦符合法律的根本精神和原则。下面,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制度存在的合法性。     1、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意大利的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和刑罪》一书中解释为:“在没有作出有罪判决以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称为罪犯。”“因为任何人,当他的罪行没有得到证明的时候,根据法律他应当被看作是无罪的。”无罪推定原则对于辩诉交易制度至关重要,可以说是该制度的理论源泉。前面我们讲过,辩诉交易制度是建立在控、辩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之上的,也只有先认定被告人是无罪的人,是合法、守法的公民,双方才有平等协商的可能;如果在被告人在被侦查或者起诉时,已经被检察官认定为是罪犯,也就是采取“有罪推定”的原则,那么“检察官不会为金钱或者懒惰向法律和罪犯低头”,在当事人双方地位不平等时,辩诉交易就不可能进行。     2、自白合法性原则。辩诉交易规则中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检察官根据现有证据并不能完全认定被告人有罪或罪刑轻重时,以作出对被告人较为有利的指控,来换取被告人有罪答辩。换句话说,在辩诉交易中,检察官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主要证据就是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即自白能否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这就是自白合法性原则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法律允许检察官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那么辩诉交易方可成立,否则就属非法。那么如何正确理解自白合法性原则呢?我认为自白合法性原则应当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自白排除法则和自白任意性规则。     (1)自白排除法则。自白排除法则又称“考门罗原则”,就是指把基于不当的自白或不自由的自白,从证据中排除出去。1791年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迫成为不利于己的证人”。其基本精神就是,政府对于公民罪行的控告,负有提供罪证的责任,即举证责任;而有关犯罪的证据的收集,必须严格遵守宪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使公民在“被迫”的状态下提供不利于己的证据。同样,在辩诉交易中,因为检察官以较轻的指控为代价,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自白,这里面就有可能存在着被告人直接或间接“被迫”而做出有罪自白的情况,这样的“自白”很显然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辩诉交易也就不能成立。直接“被迫”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指检察官通过对被告人的人身进行强制、拘禁、实施暴力等方法,使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这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正常交易,而是一种强迫交易”的行为;而间接“被迫”因为其表面上并不带有暴力或者强制色彩,而不易被发现,从而成为检察官的有力武器,其具体表现如下:a欺骗交易,检察官承诺对被告人作出较轻的指控,在其获得被告人有罪的自白以后而毁诺;b单独交易,检察官与被告人交易,而并没有告知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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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农业机械化发展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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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xx县农业机械化也得到了较快发展,与此同时,一些相关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严重地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现象必须得到足够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总站抽调职工深入村屯农户,针对我县农机化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

一、xx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xx县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全省处于上等水平,特别是水稻生产机械化名列前茅。截止目前,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51.73万千瓦,全县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4.66%,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9,651台,小型拖拉机保有量7,512台,拥有配套农具19,975台,水稻育秧大中棚20,000栋,水稻插秧机5,713台,播种机3,129台,联合收获机1,389台。现已组建水田农机作业合作社6个,水田农机作业协会18个。水稻生产普遍应用机械播种、大中棚育秧、机械插秧、机械收获,旱田也是机械播种、机械中耕、机械收获;水、旱田均采用机械整地等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调研表明,制约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程度不高,存在误区。

接受调研的大部分农户对大型农机具整地、播种、收获作业给农业生产带来改善土壤结构、增强作物抗灾能力、节种节肥、减少粮食损失、增产增收、提高生产效率、解放劳动力等作用认识不足不全。

相当一部分农户不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盲目地攀比,购置农机具随意性大,出现了各家各户拥有的机具小而全、品牌杂的混乱局面。全县水稻插秧机5713台,最佳作业期满负荷作业可机插114万亩,而实际机插只有80.5万亩,水稻插秧机利用率为71%。水稻收获机1,389台,可完成机收作业156万亩,而实际机收97.1万亩,收获机利用率为62%。拖拉机可进行整地、播种、中耕、田间运输等农机田间作业,可进行各种作业70天,而实际全县拖拉机平均作业只有30天左右,拖拉机利用率只有43%。

第二,农机装备配置结构不合理。

现有农机装备中,大、小型机车配置不合理,小型多而大型偏少。全县100马力以上拖拉机仅有12台,80-100马力才64台,一万七千多台拖拉机几乎都是中小型。在秋季深松整地、深翻整地作业中,只有100马力以上拖拉机才能达到理想作业效果,能够达到标准深度。我县每年需要深松、深翻整地14万亩左右,现有大马力拖拉机满足不了作业需要。小型机具作业达不到标准作业、作业质量不规范,不能进行联合作业,重复进地,造成土地板结,耗油增多,浪费能源。机多具少,机具配套比不合理现象比较严重。全县拖拉机保有量17163台,配套农具19975台(套),机具配套比为1:1.2,比较合理的机具配套比应该为1:3。农具相对的不足影响了农机效率的发挥,造成了农机资源的浪费。

第三,乡镇农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发挥不明显。

乡镇农机服务中心设置地在农村,面对农民,本该是最便捷、最有效的农机服务机构,但近些年来,由于国家没有资金设备等投入,对人员培训少,没有办公地点、维修设施,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低,维修服务能力差,致使绝大部分服务中心有名无实,已基本失去了应有的服务功能,不能发挥正常的服务作用。

第四,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局面尴尬,教育培训工作基础设施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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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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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理论实践研究

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显现,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要站在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其中,通过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依法治市,是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和可靠保障。在新形势下,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确保我市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必须对依法治市的现状和发展进行理性的回顾、分析和思考,才能始终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统率作用,在实践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一、依法治市的成效和经验     (一)依法治市的概念和地位     所谓依法治市,是指在国家所确定的依法治国的宏观框架内,认真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区域性的民主法治建设,依照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事务,实现城市的法治化,推进城市的现代化。意味着要实现法律对城市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全面调整和整合,法律成为社会基本的调整、控制和统治手段,成为人们行为的基本依据和评价尺度,成为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基本“工具”。     是江苏的省会,处于长江三角洲,是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处于中国最有前途和竞争最激烈的地区,从加快我市富民强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来看,要不断推进城市的政治文明,提升城市文明的格次,使城市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市不动摇。深化依法治市,是实践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路径;是加快经济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内在要求;是保证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我市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实践和经验表明,改革愈深入,经济愈发展,政治愈文明,社会愈进步,愈是需要深化依法治市,创造稳定有序、和谐安全、诚信文明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治市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是司法部确定的省会城市依法治市试点。自1991年2月市委作出《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以来,在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依靠全社会的参与,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谋划新思路、构建新机制,持之以恒地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依法运行和健康、协调发展。     1、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民主化。我市在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不断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立法运行机制更趋规范,立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十二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38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了340余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对全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和补充,及时修改和废止了一批不符合wto规则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配套,为全市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成绩,良好的法制氛围基本形成。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市的基础。通过实施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市95%以上的普法对象参加了各种各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一是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把普及宪法和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同时,结合阶段性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编印发放了多种法律法规学习材料,共计发行120多万册,保证了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有教材。二是注重对象的层次性。从1994年开始,连续五年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共42万多人次进行了学法测试。1998年以后,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设了法制教育课,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课堂化。同时,还以外地建筑队伍为突破口,对全市40多万暂住人口分批进行了法制教育。三是注重形式的多样性。在利用各类学校、党校政校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都开办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专版和栏目,达到了“报刊有文、电台有声、荧屏有像”,全市基本形成了立体型法制教育格局,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日渐浓厚,依法治市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3、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业绩,行政行为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市逐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违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层层签定责任书,强化行政行为的自律和监督。1999年下半年,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党政机关的职能、办事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承诺制度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向社会公开。积极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一批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行政机关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4、公正司法水平取得新提高,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各级司法机关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积极推行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全市法院系统全面推行审判长选任制,实行合议庭成员资格制,完善了审判工作运作机制;全市检察院系统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了侦查、批捕、起诉各办案环节的工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健全了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体系,促进了检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着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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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之二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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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理论实践研究之二

二、依法治市的指导原则     依法治市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始终是在市委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进行的。十余年来,依法治市的决策、实施始终与时俱进,坚持依法治市必须在一定的原则指导下展开,不断创新理论与实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     迄今为止,依法治市工作已历经1991、1993、1998和XX年四个规划。从这四个规划中,可以发现依法治市决策指导原则的发展轨迹,以及依法治市实施中依据指导原则所确定的任务的发展轨迹。这些发展趋向归纳起来就是:     第一,依法治市指导原则由具体向抽象发展。1991年的依法治市第一个五年规划明确坚持“两手抓”的指导原则,1993年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坚持“两手抓”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导原则。这两个依法治市规划的指导原则比较具体,而第三个、第四个规划的指导原则更为宏观、抽象。如1998年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坚持“两手抓”、邓小平理论和xx大精神的指导原则,XX年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邓小平理论、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原则。指导原则的这一发展轨迹说明依法治市工作逐渐由点扩大到面、由简单走向复杂,由不成熟过渡到成熟。     第二,在指导原则的指导下所确定的任务由偏重于管理社会向管理社会与管理自身并重发展。依法治市的前期,依法治市主要面向社会,着力加强对社会秩序的管理,对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约束机制没有涉及。如1991、1993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普法教育,提高老百姓的法律素质,完善立法,建立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抓好行政执法等,其目的是规范老百姓行为,维持一个稳定社会环境。这两个规划任务确定的前提是只要老百姓守法,依法治市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但这一前提是片面的。所以随着依法治市深入发展,其任务开始注重管理社会与管理自身并重,既“治民”,又“治官”,把对行政机关、权力机关的有效法律监督纳入依法治市的工作中。如1998、XX年的依法治市规划均提出要抓好法律监督工作,要公正司法。     第三,依法治市指导原则所确定的任务范围,由法制建设本身向政治、经济和文化一体化方向发展。依法治市无疑是一种法律的治理,所以在依法治市前期,依法治市工作主要围绕法制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而展开。在1991、1993年的规划中,立法和执法工作着墨较多,如“加强地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建立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 抓好地方法规和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市的法规规章体系;抓好行政执法,提高依法治市成效”等,司法这一环节也少有提及。后来,由于意识到法制建设与其他领域的相辅相成关系,在制定任务时逐渐开始拓宽视野,把政治、经济和文化纳入到规划之中,实现法制建设与政治、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格局。如1998、XX年的规划提到“加强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健全民主和法律监督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引导和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依法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确保政治和社会稳定。”     第四,在依法治市指导原则的指导下,由坚持党委领导向既坚持党委领导又把党的领导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发展。依法治市一直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但在依法治市早期,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还没有提上日程。在依法治市发展过程中,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XX年规划提出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证党的有效领导。各级党委要依照党章和宪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程序,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和落实。     依法治市指导原则的发展及其指导下的内容的发展契合了时代发展要求,也证明了指导原则对依法治市工作的不可或缺。在新世纪新阶段,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新任务,依法治市的指导原则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一)基本方法论原则     方法论原则是依法治市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思考依法治市的决策、运作和评价的指针,是经过实践证明了并且还将继续证明的有效武器。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它要求依法治市的决策和运作从实际出发,既遵循客观规律,又着眼现实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于民主法制的思想、理论和学说,特别是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战略论、民主法制关系论、民主法制立国论、依法治国论、法制发展论”等思想,对依法治市有着更直接的指导作用。市委作为依法治市的决策者、领导者,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就要把依法治市的决策和“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宏观决策结合起来,用法治来规范、引导、保障建设和发展的实际运作,使依法治市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     2、贯彻重要思想     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党的xx大报告指出,“贯彻‘’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并要求“把‘’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治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来坚持与时俱进;必须坚持依法治市决策过程中的人民主体地位、实施过程中的人民主体作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治市实施效果评价的根本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执政为民的本质。     3、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统一原则     始终从总体上把握和协调

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和实践重要思想,在治党治国、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创造的最基本的领导经验,体现了党总揽全局的执政能力。依法治市作为市委在新时期改革、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载体,必须坚持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统一的原则,这是因为用制度和法律来保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协调比过去那种把改革深化、经济发展的希望寄托在领导层的看法和注意力上,更靠得住、更有安全感。遵循上述基本原则,依法治市的决策和运作要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使依法治市成为改革的航标灯、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的守护神。     (二)一般社会原则     一般社会原则是依法治市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依法治市决策、运作的起点和归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依法治市是其重要目标和可靠保障。因此,既要思考依法治市的经济条件、政治形态和精神状态等社会因素,更要着眼于通过法制化手段,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     1、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原则     经济发展是物质文明进步的表现,需要一系列的条件,尤其是制度条件要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予以创造。如通过立法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进入渠道、平等的获取资源的机会、平等的扩张的机会,通过执法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统一的大市场等。在实施依法治市的过程中,遵循促进经济发展原则,就要坚持和善于运用法治的手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经济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弊端,不断开拓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新途径。     2、促进政治文明发展原则     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髓在于高度的民主。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基本内容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三者统一的着重点是制度建设、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市委从总揽全局的高度把握依法治市的决策和运作,就是要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别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促进先进文化建设原则     发展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样需要法治的支撑和保障。依法治市着眼于促进文化建设,要通过制度建设保证文化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人为本,奖善惩恶,把培养“四有”新人经常化、制度化,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制定有利于保护民族优秀文化发展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政策措施,继承和发扬文化传统;严格管理文化市场,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形成市场准入有序、主体行为规范、社会风尚健康的发展环境。     (三)专门法律原则     依法治市是一种法律的治理。法律的治理不同于其他的治理方式,它有其内在的规律性。除了因为它与其他事物的联系而必须坚持前述的原则之外,依法治市还必须坚持法律的若干基本规则,这是法律的治理方式所必需的。     1、法制统一     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是维护国家统一、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的法制保障。依法治市作为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具有统一的法律依据与执法行为是题中应有之义。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对于xx市来说,一方面,在立法上必须坚持地方性法规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得相互矛盾。这主要通过对法规、规章及时清理、修订、废止和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来保证。另一方面,在执法、司法上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准则来实现法制统一。执法、司法活动中应排除种族、民族、性别、财产、受教育状况等因素的干扰,就同样的事实适用同样的法律,就不同的主体适用同样的法律。这主要通过强化对执法、司法过程的监督来保证。     2、法律至上     法律至上意味着法律在生活中有着极大的权威,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与其他社会规范和管理手段相比,法律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精确性和科学性。这使得法律成为维持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当然权威。法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依法治市的一个基本要求。遵循法律至上原则,一是思想上必须认清法律规范的特点和作用,树立法律高于其他行为规范的观念;二是依法治市的决策者必须坚持依法决策,提高法律在决策中的地位,避免决策与法律不相协调的情况;三是依法治市的实施者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法律的实效。     3、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是指囊括了高效、公正内容的行为方式和步骤以及实现这一行为方式和步骤的时间和顺序。正当程序是维护过程和结果公正、实现社会正义的有力手段。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在依法治市的决策方面必须坚持按照程序规定作出决策,无论是党委的宏观决策,还是人大的立法决策、政府的行政决策。在依法治市的实施方面,必须坚持走完规定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检察行为、审判行为和各种具体行政行为尤要如此。这两方面主要依靠完备的程序立法和严密的监督体系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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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之四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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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理论实践研究之四

四、依法治市的实际运作     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曾先后五次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学法用法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并分别荣获了全国“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为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积极的有利条件。     有利条件:一是市委始终的高度重视为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市委始终从依法治市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所处的地位出发,围绕法制统一、司法公正、城市信誉、正气昭彰、社会稳定的目标,加强依法治市的领导,从1991年成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以来,就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目前由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李源潮同志亲自担任组长,还有分管宣传和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使得依法治市工作始终纳入市委领导的工作视野,摆上富民强市,加快城市发展全局谋划,使法治与改革、开放始终相伴,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同进。二是持续的经济发展为依法治市提供的强有力的物质保证。法治为经济的健康发展的提供保障,经济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物质支持,十几年来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始终坚持法治先行,依法决策、依法运作,连续十几年我市的gdp保持两位数增长的好势头,并在XX年gdp超过千亿,今年1-10月完成1054亿元,增长12.6%。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了依法治市的投入,不仅将经费纳入财政加以保障,还依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增拨专项经费。三是丰厚的人文资源为依法治市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支撑。我市是六朝古都,十朝都会,有近40所高校,500多家科研院所,拥有30多万科技人员和30万在校大学生,仅两院院士就有70多位,不仅文化底蕴深厚,科技优势明显,而且市民法律素质较高,法治意识较强,法律人才资源也比较丰富,为建构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树立崇尚法治,建设政治文明奠实了基础。四是多年来的实践与创新为依法治市提供了规范完整的机制保证。十二年来的依法治市实践积累的丰富经验,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制度体系,是依法治市工作创新的重要基础。五是健全的工作网络体系为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实的工作基础。从区县到各部门,从街道到社区,从企业到学校,从乡镇到行政村都建立了依法治理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同时还建立了一支近XX人的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依法治市网络体系。     同时,依法治市工作还面临着新的挑战:第一,新的机遇期带来了新挑战。新世纪头20年是“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XX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接近2500美元,已进入可以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促进经济腾飞的“加速期”;目前城市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已进入解决深层次矛盾率先激活体制机制,加快制度创新的“突破期”;我市投资环境逐步优化,已进入吸引投资、集聚产业,加快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的“成熟期”;我市科研结构众多、人力资源优势明显,已进入不同文明的融合,发展城市文化的“拓展期”。依法治市工作能否抓住机遇取得更大的发展,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第二,文化交融与观念碰撞带来了新挑战。目前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市场经济时代,是一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时代,是各种文化互相冲击、相互交融的时代,也是一个思想观念互相激荡碰撞、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犯罪和社会问题呈多发高发状态的变革时代。各级领导干部对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优化投资环境,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第三,加入wto后的一些伴生问题带来了新挑战。加入wto后我市日益融入开放的国际社会,随着加入wto后时间的推移,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方面都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一些负面影响和伴生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出来,wto要求遵循统一透明的规则办事,“入世”后的竞争,表现出来的是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的竞争,而背后则是法治环境、服务体系的竞争。“入世”后最大的变化是经济运行法治环境的变化,最大的风险是对游戏规则缺乏了解,最大的挑战是法治建设的挑战。第四,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对依法治市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市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全面推进,城市扩张和经济建设力度加大,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将集中暴露、显现出来,主要集中在利益关系、利益矛盾和利益纠纷上,将对我市加快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带来一定的冲击与影响。尤其是我市处于上海和苏南经济板块之间,不快不行、非快不可,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内大量增多也是不可避免的。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建设诚信文明的法治环境,就要主动应对这些困难和问题。第五,发展不平衡及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不高对依法治市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我市依法治市发展不平衡,城区强、郊区弱,城市强、农村弱的现象很明显,同时,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相对薄弱,加之社会变迁和人员流动加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各种自由职业者逐年增加,人户分离现象日益突出且复杂,使依法治理的难度也愈来愈大。因此,必须更新一切保守的思想观念,打破一切羁绊的思维瓶颈,摒弃一切落伍的做法,变革一切旧有的体制弊端,支持一切创造性的实践,全面推进我市依法治市的进程。     市委作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者,不仅在依法治市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且在依法治市的实际运作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为了实现市委对依法治市的坚强而有效的领导,从推进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局统领依法治市的实际运作,主要是在优化市委的主体作用和领导方式、协调社会基本要素与依法治市之间的良性互动、抓住城市发展的关键环节综合运筹三个方面,把握依法治市决策的实施。     (一)坚持党对依法治市的领导     市委是依法治市工作的推动者、领导者,其推动和领导作用体现在依法治市工作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更体现在依法治市对城市发展的整体促进效果上。依法治市是实现党的领导的根本途径和保障,是党在新形势下治理社会的新手段,是党从一个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标志。市委对依法治市的领导方式,就是党的xx大报告所指出的,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

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首先,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和观念。“法律至上”,是指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在现代国家,“法律至上”已经成为一条普遍原则被人们所接受。这不仅因为法律有着公正、理智的品格和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精确性和科学性的特点,还因为法律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把我们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它是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和国家意志的集中反映。所以,坚持“法律至上”,就是从根本上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人~志至上;树立“法律至上”权威,就是树立党的执政地位的权威,就是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威。前不久,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举办的全市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者宣誓仪式,号召执法工作者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就是要在执法工作者中树立“法律至上”观念。     其次,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善于集中党和人民的意见和智慧。贯彻这一制度,当前最主要的,是要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才能真正实行起来。党的主张和决策,凡是经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应当是最大多数人民的共同利益、长远利益的集中反映。因此,党的各级组织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努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要善于运用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领导方式。这是党“总揽全局”,实施对国家事务领导的最重要、最主要的方式,也是实施依法治市的最根本的途径。要由过去党委直接代替政府功能或与党政联合实施政府功能转变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机制实现执政功能,就是党委把自己对国家事务的主张(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和关于重要干部的提名等),作为建议通过人大常委会党组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提出,或由政府形成议案向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然后由人大或其常委会作出决定。这样做,可以把党的主张与国家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使号召性的东西变成对全体人民和一切国家机关与团体都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东西。这样做,也有利于减少党的主张的差错和失误,更可以获得人民的拥护,因而也就更有利于贯彻执行。所以,一定要彻底改变轻视人大工作,不重视人大工作,把人大当作陪衬,以及把人大看做是安排老同志的场所等等不正确的观念,善于运用人大来保证自己执政目的的实现。     第四,严格要求每个党员、特别是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以及各级党组织,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并保证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特别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党的各级组织在对本地区的重大事务作决策时,要严格依法办事。凡是应当依法提交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的,必须提交权力机关讨论决定,不能因为怕麻烦、事情急就不走程序,更不能因为怕人大有意见、走漏消息就对权力机关搞封锁。二是在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时,要切实尊重国家权力机关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不能搞“真主意、假商量”,更不能简单地认为不通过党组织的提名人选就是“同党闹对立”,甚至随意动用组织手段“换人头”。三是要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等,确保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第五,监督、支持人大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发挥好“协调各方”的作用。人大具有监督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大的这种监督,是一种法定职权,是人民对“公仆”的监督,也是保证国家权力统一由人民行使的本质要求。就现实情况而言,这些年来,人大对“一府两院”并不存在监督过头的问题,事实上监督不力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中最为突出、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由于历史的现实的种种原因,在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问题上,政府普遍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当人大与“一府两院”在重大问题上出现分歧,或者涉及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党员负责干部时,党的各级组织首先要认真听取同级人大的意见,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权。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党委要积极做好同级“一府两院”的工作。同时,各级党的组织也要加强对同级人大的监督。这种监督的最主要的手段和方式,是切实加强对同级人大党组的领导。一是监督人大党组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以及宪法关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规定。二是定期听取人大党组的工作汇报,并要求人大党组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党委汇报。三是要求人大党组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工作,努力确保党委工作意图的实现。四是对人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失误,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直到根据党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把好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关。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这方面,要着重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时,要注意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敢于和善于运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选手段和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和推荐自己的优秀干部,同时也要让这些干部主动地积极地参与这种竞争。二是要特别注意和加强人大常委会、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长”的配置。在推荐最优秀的党员干部担任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主要领导的同时,还要从总体上把握好常委会和政府组成人员的素质,使其真正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权机关。     (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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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之三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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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理论实践研究之三

三、依法治市的评价标准     一定的评价标准是衡量依法治市工作成败得失的准则。依法治市工作开展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都可把评价标准作为衡量的尺度。以往的依法治市工作无论是在规划的制定中,还是在依法治市的实际运作中,都没有明确地提出这一问题。这样导致的后果可能是依法治市工作缺乏科学的统一的尺度,缺乏成熟的理性规划与运作。     (一)确立评价标准的意义     确立评价标准,一是有利于依法治市的统一规划和领导。依法治市工作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督促、协调下进行的,市委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社会和经济的整体进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依赖于市委对依法治市工作有一个清晰的整体的把握,而评价标准的确立能够帮助我们从全局来理解和把握依法治市工作,帮助我们依据确定的标准来制定规划、实施规划和最终检验规划。     二是有利于依法治市工作的实际运作。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处于依法治市工作的第一线,是依法治市工作的最关键的实施主体之一。明确了评价标准,有利于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以既定的标准来衡量、检验自己的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提高依法治市工作的效率,降低行为失范的比例,使微观行为与宏观决策相统一。     三是有利于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市委提出继续推进依法治市的宏观战略之后,各部门积极运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然也不排除存在问题。评价标准的确立,可以为广大范围内的的监督者提供一个客观的监督标准,对照实际状况和标准,找出存在的问题,鞭策权力机关、政府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二)确立评价标准的方法     可行的、客观的、科学的评价标准是依法治市的理想的评价标准。要达到这样的理想结果,在确立评价标准时必须遵循一定的方法论。     首先,要用系统性的观点来确立评价标准。依法治市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各领域,主体涉及到各机关、团体和广大的人民群众,过程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救济等各环节。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确立评价标准之时理应综合考虑各个内容、各个主体和各个环节,而不是仅从法律的内部来寻找标准。相反,衡量依法治市的成绩好坏,法律本身不宜作为对象,应从外部寻找评价依法治市得失的依据,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与法治的契合程度来确定依法治市工作的成与败、得与失。     其次,要坚持阶段性的观点。依法治市是一个新生事物,从市委第一次正式做出依法治市的宏观决策开始到今天已有十余年的时间。尽管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依法治市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由于依法治市的渐进性,依法治市整体上仍然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处于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之中。因此,确立评价标准要注意当前依法治市工作所处的特殊阶段,要认识到依法治市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背景,认识到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性,认识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     再次,要坚持地域性和可作性的观点。依法治市是区域的法律治理,不同的区域尽管有着普遍的共性,但也存在着特殊的个性。特殊的个性包括该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文化条件、历史传承等。可作性要求在确立标准时,要注意标准是否能够为人们所直接认知,是否具有可比较性,是否能够概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系统。     (三)依法治市评价标准初探     依法治市工作的好坏得失最终还是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为依归的。人民的满意度高是依法治市的最终目标。但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看法的分歧存在,所有的人满意只能是一个梦想。综合目前所认知的各种基本要素,我们把依法治市的评价标准初步抽象为安全、诚信和有序。这三者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成为一个联系密切具有相依性与相关性的标准体系。对组合每一个标准体系的若干子标准和具体指标,需要做仔细地分析、研讨。目前,只能对该标准体系进行概括的、大致的描述:     1、安全     评价依法治市的第一个标准是安全。安全是一个城市生存与发展的首要目标,也是每一个人生存与发展的终极需求。用安全来衡量依法治市的成果是科学性与系统性、阶段性、区域性、可作性的统一。安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政治稳定。政治稳定是社会各项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当代中国的最高利益。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政治稳定,从整体上讲是指一国政治系统的连续性和有序性,它包括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政治体制和有序的政治运行机制三个不同层次。城市区域的政治稳定,是在国家宏观指导和制约下的局部稳定,具有相对性、局限性,但同时局部的稳定状况也对国家大局的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因而它也是至关重要的。     政治要稳定,应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权威的确立,“必须先存在权威”。一个政府必须先有权威,然后才谈得上对权威的限制。当然,权威的确立依赖于法制的规范和保障。二是政治文化的持续性,即保持政治生活基本价值的稳定性,是人们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认识、态度和情感的一致性。三是通过改革现状,摆脱不稳定因素,真正建立稳定的秩序。有序而合理的改革措施正是维护稳定的最有效的力量。其中,尤其是社会经济状况的改善。正如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指出的,只要中国的经济发展上去,人民的生活真正富裕起来,社会政治的稳定就能够真正实现。党的xx大报告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九个方面的任务,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为我们研究政治稳定评价标准提供了具体的分析依据和参照体系。     第二,经济安全。狭义地讲,经济安

全是区域的根本经济利益在不受伤害条件下正常运行的态势。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经济安全指的是一个城市有能力经济抵御国内外各种波动、摩擦、侵袭的状态。在国际、国内竞争主要表现为经济竞争的时候,经济安全成为地区利益的主要内容,表现为区域经济贸易方面利益的获得与维护。     经济安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有形、无形的若干产业、企业及种种形式分布于国内、国际。经济安全不以明确的地域为依托,其目标是维护区域有形、无形的经济利益,并寻求更大的经济贸易利益。二是经济安全自身具有多层次性,在全球化条件下,企业行业经济安全与区域经济安全更紧密结合地交织在一起,互相既不可分又有矛盾。经济安全有赖于企业整体的经济安全,但国力提高和经济繁荣是通过竞争得来,竞争的加剧使很多企业倒闭。三是实现和提高持久的经济竞争力,就要融入经济全球化,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地参与国际分工,这是实现经济安全的重要选择。同时,善于抓住机遇,获得宝贵的发展时间,争取良好的发展空间,也是维护经济安全的客观要求。     第三,生态安全。它是城市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治和经济安全的基础和载体,具有整体性、不可逆性、长期性的特点。城市生态安全一是防止由于城市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二是防止环境问题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从总体上讲,城市生态安全的指标有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程度、乡土生态环境系统或生物多样化程度、城市防护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城市绿地面积及分布状况、城市土壤质量状况、城市湿地系统及连续性程度、水资源污染状况和水资源丰富与短缺程度、河道的人工或自然形态的比例、湖泊退化程度和人工清淤状况、空气污染指数、无机动车“绿色”通道的里程与分布、公园数量及开放程度等。     第四,生活安宁。生活安宁纵向上指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期间内的幸福安逸的状态,横向上包括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的工作生活、娱乐生活舒适稳定,心理愉悦的状态。生活安宁与经济的发展、政治的进步、文化的繁荣和生态的保护密不可分,生活安宁程度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稳定成正比。生活安宁一要有一个稳定的连续的政策、法律环境,只有稳定连续的政策、法律的存在才能使得居民生活在稳定的预期之中,才不会有突然的变化对居民产生的强烈冲击。二要有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社会保障来降低居民日后生活、工作中的风险。三是要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解决经济上、生活上的纠纷,维护居民的正当权益。四是要有一个公正的发展环境,为每一个个体提供平等的创造空间。五是要有一个现代的、便捷的硬件体系,为社会每个角落的居民创造良好的发展平台。在目前的状态下,城市治安安全为社会公众更为关注。据有关研究,对城市治安安全影响较大的有危害城市治安秩序的主要破坏力指标、维护城市治安秩序的控制力指标以及公众安全感这一主观社会指标。     2、诚信     诚信是规范、制度、人品三者的有机统一,规范是诚信的基本内涵,制度是诚信的发展内涵,人品是诚信的本质内涵。建设诚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社会信用主体的共同努力。诚信包括以下四个指标:     第一,与同类城市相比引进外资的数量。虽然引进外资的多少与城市的地理位置、经济实力、人才资源、市场需求等多方面相联系,但一个城市引进外资数量的多寡,反映了投资者对这个城市投资环境的信心,尤其是对所在城市政府、企业和市民守信、守法、守诚状况的信心。所以一般情况是,引进外资数量多,城市诚信度高;引进外资数量少,城市诚信度低。     第二,城市人文环境的优越与否。人文环境的程度高低反映了该城市市民素质的高低,它与市民的心理、行为密切联系。一般说来,人文环境优越,政府官员和市民的行为很少越轨,可以很容易地预见到会如何行为、不会如何行为。而人文环境较低的城市,政府官员和市民的行为往往更容易失范,失去可预测性、可计算性。     第三,司法机关的公正审判程度。司法机关的公正审判是城市诚信的另一个指标。是否公正审判反映了该城市对法律的遵守情况,对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的追求。一般情况是,公正审判程度高,城市诚信度高;公正审判程度低,城市诚信度低。公正审判程度的高低可以通过案件上诉率、再审率、错案追究率和媒体曝光度综合权衡。     第四,公众满意度。公众密切接触到城市的各个方面,对城市的诚信状况有一定的发言权。同时,还要考虑到外地居民的评价,才能更准确地反映满意度。所以,公众满意度是从本市市民和其他地区居民的抽样调查中所获得。公众满意度高,城市诚信度高;公众满意度低,城市诚信度低。     3.有序     有序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文化秩序。     政治生活的有序主要包括规范的政治参与主体、规范的政治参与行为、规范的政治权利分配和规范的政治权力监督。规范的政治参与主体包括所有的公民、社会团体、组织和党委部门、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这些参与主体都是法律所规定了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法律主体。规范的政治参与行为是指参与主体在参与政治生活过程中通过法定的渠道或者其他途径如媒体等参与政治生活,影响政治决策的行为,它与过激的参与、非理性的参与、参与的非均衡性、参与的脱离实际性等适成对照。规范的政治权利分配主要是各政治参与主体在政治参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这一权利如何分配、按什么原则分配,这实际上涉及到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的内容。规范的政治权力监督指政治参与主体能够通过一定的渠道来监督政治决策行为,就政治决策的可能影响发表自己的观点。总之,政治生活的有序是一种参与的有序,是“法治化”的参与。     经济领域的有序是当前的重点。在继续推进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社会的转型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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