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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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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3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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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关于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常发〔〕13号)的要求,我委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XX年以来,我委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制度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委机关、直属单位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17号)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我委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教城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科教城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直属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委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全体专兼职领导组成的招投标小组和投资决策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管委会所有工程建设招标和投资决策,并形成了《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经费支出审批制度》、《直属单位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常州科教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常州科教城管理委员会自行招标实施细则》、《公寓管理办法》、《科教城三期创业科技研发园—中科院光机电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依托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或其他部门,跟踪督察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在“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我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抓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单位。管委会对凡是涉及需要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科教城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重要机构引进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方案形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金凤凰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事项通过科教城网站和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委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科教城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管委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直属单位年度经济考核目标、年度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工程项目招标、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超过规定的采购;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员工招聘、提拔、奖惩;对重要机构的入驻、支持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委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大决策的执行的集体决定。涉及管委会财务预算、决算、年度经济考核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中共常州市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XX年第6期)的精神进行,由财务处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管委会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财政局。事业单位年度经济考核目标的制定由财务处根据各事业单位前一年收入及本年度预算收入制订本年度考核目标,然后与其负责人协商,确定目标,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核。执行金凤凰政策时,由入驻机构将相关材料报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科技局和科教城管委会等单位组成的金凤凰人才政策评审会,通过后,对名单进行公示(7天),再进行经费发放。对工程上重大方案的决策。涉及园区公共绿化、新建工程、大楼装修等方案的设计,均在管委会委主任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确定,并邀请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并临时成立评标小组,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超过半数为原则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中标方案。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方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党群处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党工委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去年,我委共考察、提拔了5位中层正职干部,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去年我委因工作需要,通过在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了2批共21名工作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按领导班子集体开会研究讨论决定招聘名额、发布信息、筛选符合条件者、笔试、面试、检察的程序进行。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党工委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去年,市级机关20名中层干部到科教城挂职,对于他们的岗位安排,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一是对所有工程均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工程处提出项目立项报告,报市发改委(或区发改委)进行项目立项审批。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管委会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方可实施。三是对自行招标的工程均由管委会招标领导小组组织,按程序严格进行公开招标。每项工程招投标,均经过领导小组确认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计,审核招标资格,集体讨论决定中标单位。XX年,共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40多次,对30多项工程进行了招标,节省经费达400多万元。四是引进重要研发机构时,对启动经费、设备采购和房屋租金上的支持,由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提议,经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兑现政策时,由机构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批,最后由管委会发文并执行。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在支付入驻机构的启动经费时,根据各机构实际,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形成支付方案,确定支付方式。二是在大额工程款项支付上,也坚持集体决策。工程处根据工程情况提出付款计划,由财务处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委领导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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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校招生改革: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招生,大学,全文共 2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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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改革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高校招生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社会系统工程,本着有利于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和国家教育发展的原则,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美国华盛顿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研究机构合作,对国内外大学招生与考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和问卷调查。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初步形成了《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目的及意义

教育是决定中华民族兴衰的千年大计,是关系中国长期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国家利益,是宪法要求政府切实履行的基本义务,而受教育机会也是宪法保障公民平等享有的基本权利。近年来,中国教育在不少方面取得突破,基本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目标,并完成了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历史性跨越。然而,正如总理今年9月在北京市第35中学听课后指出,中国教育“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1]以高等教育为例,中国大学普遍实行的招生指标制度就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改革开放之后,虽然中国在许多领域开始推行市场经济,但是高等教育的计划体制不仅没有缓解,而且近年来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加剧。分省招生指标制度造成大学生源的地方化和录取标准的严重不公,损害了广大地区的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使大学不能得天下之英才而教之,使中小学不可能推行真正的素质教育,使个人得不到正常的德性和智力发展,使国家得不到适合政治、经济、社会与法治建设的人才。

大学本科是青年成长的关键阶段,大学招生和考试制度对国家人才培养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大学教育,招生与考试制度决定了大学可以招收和培养什么样的学生,学生可以接受什么质量的大学教育并成为什么样的人才;对于基础教育,招生考试更是发挥着“指挥棒”作用,引导全国每年千万考生乃至每一个中小学生的学习方向。招考制度改革事关中国每一个青少年的受教育机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潜力,理应成为国家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中之重。

由于高校招生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社会系统工程,改革成功的基本前提是系统分析中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存在的特殊问题,并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发展的普遍规律。本着有利于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和国家教育发展的原则,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美国华盛顿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南京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研究机构合作,对国内外大学招生与考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和问卷调查。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初步形成了此调研报告,供教育部在起草和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过程中参考。

二、调研主要内容

(一)中国高校招生存在的普遍问题

要在全国范围内振兴教育,必须实现教育资源和受教育机会在地区之间的公平分配。然而,目前全国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分布仍然极为不均衡,城乡差距尤其显著。在高等教育领域,广大农村没有一所大学,几乎所有全国知名学府都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更严重的是,部属重点院校对本地考生保留了远超过考生人数比例的招生指标,形成了严重的大学招生地方化,产生了一系列值得警惕的社会后果。

1、违背宪法原则,剥夺平等机会

高等教育机会是最重要的公共资源,理应按照机会平等原则公平分配给所有公民。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4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表明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应受到国家的平等保护,而不应该因户籍地等不相关因素而受到歧视。然而,部属重点院校的分省招生指标制度对本地考生给予特殊照顾,严重歧视了外地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明显违反宪法规定的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众所周知,北京大学不是北京的北大,而是全中国的北大,但是北京考生考取北大的机会却要比山东、河南等省的考生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上海、江苏、浙江、武汉等地的招生地方化甚至远比北京大学严重,诸如复旦、浙大、武大、南大等国家重点支持的“985大学”在本地录取考生达到招生总量的百分之三四十,有的甚至高达50%。

虽然目前已有16个省市实行“自主命题”,不同省份的高考成绩失去可比性,高考丧失了统一衡量标准的功能,招生指标体制的地域歧视也变得不那么明显,但是地域歧视的实质并没有改变。只要看看各大大学的招生指标分配,就会发现在所在省市自主命题前后没有实质差别,因而同一所大学对全国各地考生设置的录取门槛实际上和以前一样不平等。“自主命题”不仅不可能改变大学招生地方化的事实,而且恶化了招生地域歧视的性质;如果说统一高考时代仅限于录取分数的不平等,那么现在则已经失去了统一的衡量标准。

事实上,目前的大学招生指标体制不仅保护本地考生、歧视外地考生,而且对于外地考生群体也显示出严重的差别对待。XX年,北京大学对每万名考生在天津投放的招生指标为10人,在上海投放的指标为4.8人,但是在山东与河南投放的指标却只有1人,在广东与安徽投放的指标更是不到0.7人,导致不同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相差好几倍甚至十几倍。[2]同年复旦大学对每万名考生在浙江投放的指标为5.2人,在北京投放的指标为4.2人,而对河南与内蒙古投放的指标都仅略超过0.4,不同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同样相差巨大。如此显著的差别待遇不仅侵犯了不同省市考生的平等录取机会,而且使招生指标的地域分配带上人为复杂性和巨大任意性,为大学招生腐败和幕后交易提供了温床,对招生过程的法治化与公开化则设置了重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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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对执行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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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执行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执行难”现象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人民群众呼声强烈,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执行工作也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全国法院系统上下连动,围绕解决“执行难”问题而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改革。x年xx月xx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成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指导。xx市xx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最高院《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自身特点,加大执行制度改革,狠抓落实,以提升案件执行质量为第一要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规范执行工作体制

(一)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

执行工作千头万绪,战机稍纵即逝,为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我院专门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指挥中心负责人,执行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执行局,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快速反应力量由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下设若干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

(二)建设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执行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单靠法院执行力量单打独斗,显然事倍功半。我院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党委的领导下,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排查和清理阻碍执行的地方性规定和文件,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督促查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执行或特殊主体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协调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重大执行信访案件;组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各类重点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政府机关、国有企业等特殊主体案件,研究解决办法。通过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在制度上明确与执行工作相关的党政管理部门,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国土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和证券监管等部门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协助与支持。

我院还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其他部门共享执行案件信息,对部分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滤布限制出境等措施,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促使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三)建立执行信访处理机制。

我院设立专门的执行申诉处理机构,负责执行申诉信访的审查和督办,在理顺与立案庭等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建立执行信访审查处理机制。规范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畅通民意沟通途径,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听证。重视初信初访,从源头抓起。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信访终结机制的作用。经过数年的不懈努力,我院成功化解曾长期赴京上访的张长兴、陆士亮与杨林房屋买房合同纠纷一案,着实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行宣传工作。

我院积极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将执行工作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我院与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专题报道、跟踪报道、设置专栏等多种方式,开展重大执行活动报道、法规政策讲解、典型案例通报、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或抗拒执行行为的曝光等宣传活动。我院高度重视民意沟通工作,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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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发挥特色职能 加大工作力度 为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保证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3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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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特色职能 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保证

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在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基础上,切实发挥行政监察特色职能,前移监督关口,加大治本力度,可以有效地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此,近年来,我们从行政监察入手,强化监督,创新制度,促进了全区公共财政框架的形成,进一步强化了反~抓源头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切实保证预算统编     传统的预算管理方式,一年一定,一定一年,造成一些部门热衷于跑关系、争资金,容易滋生不廉洁行为。因此,我们通过参与预算编制,规范程序,细化内容,加强约束,切实做到了“双百”:推行财政综合预算的部门达到100%,纳入预算单位的资金解缴率100%。     一是编制范围上突出“广”。通过规范的“项目管理”方式,进一步细化机构经费预算编制,审核和编制专项支出预算。为科学界定编制范围,区监察局会同财政等部门,认真组织资产清核、专项审计等工作,逐一“过堂”,盘清家底,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杜绝了“会哭的孩子多吃奶”、“肉烂在锅里”等现象。     二是编制内容上突出“细”。细化预算是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关键。我们从预算起始环节抓起,坚持人员经费标准化,公用经费定额化,项目经费统筹化,彻底改变了过去“基数加增长”、“资金按系统切大片”等预算编制方法。     三是预算执行上突出“硬”。为确保预算严肃性,近几年,我们每年都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建章健制,加强管理。同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纪律规定,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二、强化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切实保证会计统配     一是抓运作。协助主管部门成立全区会计核算中心。每个单位的资金入账、报销、取现等都在“中心”办理。     二是抓协调。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主管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我们注意摆正位置,既组织协调,又不包办代替,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主抓的作用。一方面,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充分酝酿,科学论证,不断完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为财政部门的具体落实创造良好条件。如对一些进展迟缓的单位,区纪委领导找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专门谈话,要求按规定时间纳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在招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人员问题上,我们态度十分明确,决不降低标准搞照顾,会计人员全部公开招考上岗。     三是抓规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如果不加强对核算中心自身的监督和管理,可能会出现变分散~为集中~的现象。因此,我们针对会计集中核算运行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及时认真督促和配合财政部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心操作指南》、《经费报销审核程序》、《中心工作纪律》等多项制度,完善一整套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抓巩固。规范的运作流程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介入、全程监督。通过中心的远程监控终端,监察、审计等部门在线审核和监督各单位资金收支的全过程,资金往来笔笔可查,一目了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操作。同时,加大执纪力度,XX年来,我们查办了3 起“小金库”案件,发挥了震慑作用。     三、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切实保证采购统办     紧扣政府采购的四个主要环节,改进方法,加大力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1、强化计划编制环节的监督。一是监督采购计划的全面性。实行“由下到上”与“由上到下”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分解和核实行政事业单位会议、修缮、工程项目、设备购置和其他一些专项经费的安排。二是监督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对进入采购计划内的商品,所购标准严格实行“一条线标准”,切实做到采购计划适时、实用、有效。三是监督采购计划的有效性。对已确定的采购计划,我们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去年我们对区某部门瞒报采购计划,擅自购买电脑的违规行为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该部门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2、强化对供应商准入环节的监督。在实施政府采购的初期,我们就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实行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年检、“黑名单”等制度,有效保证了供应商的总体质量。    3、强化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我区于1999年制定了《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区纪委、监察局也制定了相应规定。明确要求区财政局要定期向区纪委、监察局通报采购机关在招标投标中履行职能的情况。对重要的招投标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把住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关”,招标人满意、供应商满意、政府有关单位满意。     4、强化对资金运行环节的监督。抓住采购、验收、付款等三个环节,健全财政部门、采购中心和委托采购单位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推行“三单操作规程”,即用《政府采购申请单》解决“买不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的责权;用《政府采购通知单》解决“怎么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中心的责权;用《政府采购物资验收单》解决采购物资“行不行”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委托单位的责权。“三单法”的实施,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在此基础上,我们再通过加强督促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实施再监督,确保这种相互制衡机制正常运转。     四、实行奖金补贴统一发放,切实保证国库统付    一是规范运作机制。取消各部门自定、自筹和发放的各种奖金、补贴项目,简化为季度奖金、市区目标奖、综合考核奖等三项,统一科目,明确标准,对号入座。     二是深化激励机制。通过抓考勤、抓考绩、抓兑现,切实做到统发工作与目标管理

挂钩,与遵纪守法情况挂钩,与岗位特点挂钩,逐步形成“干多干少有区别,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激励机制。结合机关作风评议,根据群众评判的结果排定名次,兑现奖惩。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工负责、核查审批、逐级督查及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明确要求,严格纪律。加大检查力度,充分运用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     从近三年的实践看,统一发放奖金补贴,从根本上遏制住了“三乱”的源头,切断了“小金库”的财路,也优化了投资环境。据抽样调查,投资者对我区投资环境的认同率同比上升近15个百分点,认为“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的超过了90%。     五、积极开展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切实保证招待统支      一是核定基数。认真审计、核定试点单位—三年招待费实际支出情况,按前3年消费水平平均值核减10%的幅度,确定职务消费基数。     二是明确标准。单位职务消费总额分为公共消费与个人包干费用两个部分。综合考虑以前基数、分工情况等因素,确定岗位的年度职务消费标准,兑现到岗,包干到人。    三是规范操作。对招待费定额标准、使用范围、使用原则和审批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实施凭证结算与发放货币相结合的操作方式,凭证结算实行月结月算,货币形式则按月发放。职务消费与节余适当奖励,超支全部自付。    四是加强监督。出台相关纪律规定,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全面监控职务消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群众监督,每季度职务消费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试点单位年节约经费15%以上,不仅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而且更好地体现出领导干部责、权、利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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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会计委派制度改革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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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委派制度改革情况调查思考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四次全会“稳步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要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精神,我市从1999年开展了会计委派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实践表明,会计委派制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治理“三乱”和私设“小金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铺张浪费、贪污腐化,堵塞会计管理漏洞,强化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会计委派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存在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需要加强研究和进一步改进。

一、我市开展会计委派制度改革情况综述

目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试行的会计委派制度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向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授权财政部门派驻单位履行整体财务活动监督职责的人员,派驻财务总监的对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我市从1999年11月开始探索向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工作以来,至目前为止,全市共成立7个派驻财务总监管理专职机构,共向60个市(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派驻专(兼)职财务总监40人。根据《xx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梅市府办[]23号),财务总监行使的职权主要有:监督单位是否按照《会计法》设置会计帐簿、记录会计凭证、形成会计报告,监督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单位年度收支预、决算方案的编制;监督追加预算、基建资金、专项资金的申请及其二次分配方案;监督单位年度预算、追加预算、基建资金、专项资金的二次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监督派驻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单位依法取得、使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和国家专项资金、监督单位国家财产的占用和使用,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监督国有资产使用费的收取、缴交和管理。

二是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其具体做法是“集中核算,统一帐户,分户管理,权属不变”,即统一使用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一个帐户,注销镇属各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各个帐户;取消各个部门的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每个部门重新选任一名报帐员;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独立核算为统一核算,变统收统支为报帐制。目前全市共有32个乡镇试行了乡镇集中核算的改革模式。

三是村帐镇管。从XX年8月份起试行村帐镇管。该镇做到“统一一个帐户”,即注销各村在信用社开设的12个帐户,统一使用镇开设的一个帐户;“取消一个岗位”,即取消12个村的会计岗位;“转变三个职能”,是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独立核算为统一核算,变统收统支为“收支两条线”。在此基础上,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管理范围,12个村的所有收支均列入统管范围;二是明确资金的权属。凡纳入统管的各村资金,其资金的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仍归属各村不变;三是明确统一会计核算。各村所有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资金的监督,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均由镇办理和承担。

二、我市会计委派制度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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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6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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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领导挪用公款甚至扶贫款购置车辆、公车私用等现象和案件在媒体上经常遭到曝光,人民称这是“车轮上的腐败”,而且反映强烈, “公车不公”引发的呼声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资料表明:“八五”期间,全国购买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大声呼吁,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市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国内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我市公务用车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它以行政配置为手段,靠计划批示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用公款来支付。据市纪委统计,我市目前公务用车共有870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455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辆,乡镇一级政府150辆;按市编委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司机142名,临时司机255名;市财政局2003年总的财政支出为10亿元,公务用车消费为6960万元,占总财政支出的6.9%。

近几年来,我市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几件公车私用的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二、目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再加上车辆的价钱,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大概在20万元以上,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层楼”。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市纪委纠风办每年在节假日进行的突击检查中,查证违规使用的公车达30辆。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则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处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置浪费。

4、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我市目前车辆配备的标准是根据市委发[1997]121号《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数量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乡镇参照实行。但是在现实中,超标准配备车辆仍然存在。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查:2002年,全市61个市级单位238辆(其中轿车204辆。面包车34辆,不含特殊单位的专用车辆)的公务用车中按现有标准衡量,达标的单位19个,未达标的单位1个,超标的单位37个,超标率达61%。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从1998年起,我国公车改革进入“快车道”,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公车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置的现状。

山东省泰安市于2001年下半年成立了市直机关管理局车辆管理中心,规定各部门和单位除保留一辆工作用车外,其余车辆和驾驶员全部由车辆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计价使用。部门按每车每年8000元的标准领取用车代币券,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当年11月,泰安市53个党政机关搬到新大楼,1700多名公务员从部门领导到一般干部,上下班都持市财政局统一办理的乘车证,搭乘由公交公司开通的专线公共汽车。同时,泰安市把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引入车辆管理,指挥中心根据每一辆车的行驶路线和所处位置,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就近调度用车,从要车、派车、行程、耗油、计费到问题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这种公务用车形式,改变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务资源配备方式,实行资源共享。

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乐清市教育局自从2004年3月试行私车公用制度以来,达到比较好的效果。据该局的资料显示2003年3月、4月该局平均每次下乡的费用分别是108。57元和133。54元,而试行私车公用后,2004年3月、4月的平均每次下乡费用分别为80。74元和94.65元,同期相比,平均每次下乡费用节约27.83元和38.89元;私车公用和乘坐公交车下乡进行比较,2004年3月、4月私车公用下乡每次费用分别为64.33元和54.37元,乘公交车下乡费用分别为110.28元和123.95元,平均每次节约45.95元和69.58元,从数字上可以看出私车公用后,经费得到了很大的节约,同时,与同期相比,下乡的次数明显增加,干部的下乡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公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发给一定交通补贴。公车分配货币化,即实行“岗位补贴”,就是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而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与“公车租用”相比,“岗位补贴”更符合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市场经济法则,也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是一项从根本上杜绝公车弊端的改革举措。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以及将要进行车改的城市,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交通补贴的发放又分为按月发放(以现金的形式随工资发放)、一次性发放、包干使用等形式。

1、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将对全市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即以货币形式发给公务员交通补贴。其具体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领导干部、司机可享受拍卖价一定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年纪大的提前退休,拍得汽车的司机,两年内发给每月70%的基本工资。干部发给交通补贴,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区核定。

湖北省老河口市是中纪委职务消费综合改革试点市,其公车改革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司机可享受拍卖价20%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年纪大的提前退休,拍得汽车的司机,两年内发给每月70%的基本工资。干部发给交通补贴,标准为:最远的乡镇党政正职800元/月,较远的700元/月,较近的600元/月,部门一把手最高的600元/月,中间的500元/月,最低的400元/月。副职减半。

无锡市乡镇机关公车改革的做法是:全市(含江阴市等9个县级市和区县)所有乡镇将公车拍卖,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县核定,但总体上镇党委书记、镇长每月补贴额度一般不得超过2500元,其他职务依次递减。

2、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即给车改对象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并由公家负责车辆保险、养路、年审等固定性费用,其他如汽油、维护、路桥、停车等日常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单位不再发给其交通补贴。采取这一改革方法的一般多经济较发达地区。具体做法是:一次性给车改对象每人发购车补贴,明确个人享有使用权期限,产权依然归单位所有,期限满后产权归个人,公家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东莞市沙田镇的做法是:将现有的14辆公车保留4辆,其余10辆据车况定价后,七折卖给车改对象,可分期付款。购车者每年发5000元补贴及负责汽油费用报销,其他费用均由个人负担,此项做法实行后,每年节约经费约46万元。

3、包干使用交通经费。包干使用即对用车费用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余按比例给予奖励。这种费用补贴方式整个过程不出现货币,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称为“准货币化模式”。

江苏省东台市的做法是:在拍卖公车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基础上,对公务交通费实行“总额控制,分档包干”。乡镇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费用包干到人,其包干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乡镇经济总量、经济实力;二是距市区路程远近;三是领导干部的职务、分管工作任务等。市直机关根据车辆数和公务人员数核定交通费,即在每辆车核定年费用1万元的基础上,区分单位类型确定人均交通费定额,公、检、法、纪等执法执纪机关800元/人,其他机关部门509元/人,中小学校89元/人。公务交通费用以包干券形式发放,超支自负,节余按29%奖励给个人,其余转到下年使用。对特殊情况用车,费用买报买销,但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加以控制。

(三)公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车购买,规范公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

1、规范车辆更新程序

严格执行《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国务院2001年第307号令提出的具体审核意见,制定公务车购置审批规程,负责审批车辆配备、更新计划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车辆报废标准;利用职能部门的权限,对车辆进行调剂使用,严格控制公务车的增长。逐步减少公车的数量。

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对全市公务车辆进行扎口统一管理,对所有的公车进行统一着色,或者统一喷涂显目的标志,便于公车的管理和监督。要设定车辆管理的职能单位,明确管理的职能范围,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公务车的车辆档案,准确掌握各单位的车辆的应配数量、实有数量、购置年限、车辆使用状况等,加强对现有车辆的管理。

3、使用和维修规范化

公车使用的不规范性,是当前公务用车的一个突出问题。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公车使用制度,规范公车的使用程序;建立全市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修服务站,规定全市公务用车统一进站维修,采取严格规范的车辆维修,保证质量、低价位,收费采用签单的方式,由市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对于车辆用油,也可建立定点加油站,与定点维修一样,统一由核算中心结算。这样既可保证修理的质量,亦可节省经费,便于管理,更可以杜绝车辆维修方面的腐败之风。

4、加大车辆监管力度

在加强对车辆管理的同时,要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力度,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审查、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公车消费进行监督;开设举报专线,扩大监督群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查职能,加大违规使用公车的处置力度。

四、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公车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我们可以在对上述各种改革方案的综合分析和比较中,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并结合我们的实际,提出一个既切实可行又有所创新的车改方案。但在改革中,要注意:

1、公车货币化改革,标准制定要科学。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补助标准制定一定要合理、科学,要切合当地实际,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如果不顾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顾财政的承受能力,将补贴标准定得很高,那么改革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要适当。它属于职务消费范畴,不是职工福利,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又不能过于悬殊。一般来说,分为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大类。一个地区一线领导和一个部门的一线领导,虽然级别不同,也基本属于同一补贴档次。同时,操作程序要规范,需要在阳光下进行。

2、公车改革要防止“一刀切”。公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决不是简单的“取消公车,代之补贴”的“彻底革命”。各地方各单位各部门要区别对待。某些特殊公务的用车要有保障。车改后,可视情况建立机关出租车队或保留少量公车,保障执行机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务的需要。对保留的公车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在市政府出台的车改制度下,允许各地方各部门有不同的相关政策。

3、谨防特权现象,避免“虚改实捞”。因为“不搞‘一刀切’”,给公务用车改革留下了诸多自我掌控的空间。对于没有费用列支审批权的一般公务员来说,落实起来不仅没什么可难的,而且也肯定“虚”不到哪里去。可是对于大权在握的领导来说,人们最担心的,正是这些人可以利用职权,让自己或小集团既享受诸如“交通费用补贴”这样的实惠,又可以通过虚列开支等手段,不花自己一分钱地继续享受公费用车,而变为“虚改实捞”。

4、公务用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注意均衡推进。如果不从行政体制上进行改革,包括公车改革在内的职务消费改革,就不能彻底成功。首先实行财政法制化。财政预算立法后,必须严格执行,违反预算,就是违法。职务消费的各个要素的改革要同步进行,平衡开展,不能把公车改革单独拿出来。改革必须在全市范围和整个行业内同时进行。改革必须从上级开始,至少也是上下级同步。

公车制度的改革,其基本方向应是尽量减少公车使用的总量,提高公车使用的有效性,用发放交通补贴的方法逐步取代目前公车私人专用的现象,使公共交通工具也成为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机关主要的交通工具。其核心思想就是限制领导干部和政府机构利用职权,超越工作需要在公车使用上的特权,是“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当各级领导干部抛弃特权思想包袱之时,就是公车制度彻底改革成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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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商务政工科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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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政工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直商务系统企业共117户(包括原一商局、二商局、物资局、供销社、蔬菜办、外贸系统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原市场服务中心),有职工15918人,其中在职10892人,离休68人,退休4958人。自XX年开始,商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先后依据株政发[]13号和株发[]5号文件积极推进,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改制78户,占企业66.6%,其中:破产24户,“两个置换”54户,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置换职工身份9612人,占在职人数88.2%,还有39户企业没有进行改制(其中有6户原已批准进入程序但因种种原因暂停),占企业数33.3%,职工2085人,其中:在职1261人,占在职人数11.8%。

市政府对商业企业改制十分重视,XX年3月1日的第33次常务会议在充分肯定前期工作的同时,就改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鉴于资产质量较好、企业改制积极性较高、条件成熟的企业已完成改制,会议认为商业企业改制进入扫尾阶段,对条件不成熟的企业,原则上不再进入改制程序,维持现状,让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申请低保,故此,这次会议以后,商业企业基本上就没有企业进入改制程序,主要集中精力对已进入程序的企业进行扫尾。

二、存在问题

(一)39户未改制的企业,大多为少、小、边、穷的企业,资产处置难,职工安置难,维护稳定难,改制工作难以推动。

1、“三无”企业11家306人(其中在职251人),主要是原外贸企业,绝大多数无资产、无经济来源、无办公场所,负债率极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都没交足,有的根本就没交,企业极不稳定,职工要求按改制政策进行安置的呼声很高。(市外贸集团公司、五矿公司、轻纺公司、化医公司、进出口公司、开发公司、万通公司、洲港公司、利达公司、边贸公司、物资协作公司)。

2、“有天无地”的企业6家,职工209人,其中在职93人,占地10949平方米。它们主要分布在中央省属企业的区域内,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权属不清,严重制约着改制的推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年努力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市四三0综合商店、宏源公司、茨菇塘综合商场、宋家桥食品经营部、田北菜店、化新商店)

3、安置资金缺口大的企业9家,职工616人,其中在职419人,这些企业因资金缺口大和改制费用难以筹措等原因而无法进入程序,仅靠微薄的租赁收入维持。(市外贸粮油公司、外贸包装供应站、建百商场、天味月塘综合商场、杉木塘百货商场、学堂冲菜店、建宁化工商店、蔬菜车队、杉木塘副食商场)

4、因产权不明晰、职工思想复杂等原因未能进入改制程序的企业13家,职工954人,其中在职498人,如五交化总公司在1996年将一家公司分为六家后,产权分割不到位,根本就不明晰,使改制工作无法进行,如民族饭店因民族政策而未能进行改制等。(市陆顺管理站、五金站、化工站、交电站、家电站、劳保公司、田心百货商场、五交化商场、日用工业品商店、湘天桥副食店、奔龙酒家、民族饭店、杉木塘菜食商场)

(二)资金缺口大

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逐年增加及政策的调整,再加上企业累积欠帐增大等原因,企业的负担不断加重,安置费用越来越高,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据对这39家企业统计测算,这些企业可变现资产13597万元,若按株发[]5号文件的政策,安置职工需15513万元,负债16847万元,按相关政策安置到位的话,资金缺口187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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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市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思考与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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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思考调查报告

##市是我省主要林区,也是全国重要林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就围绕如何管好集体林,开创集体林有效经营的新路子,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在林权制度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林业经济快速发展,从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了全面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本文通过对##市集体林权改革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进一步探索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存在问题与解决办法,以期对各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对策参考。     一、大胆实践,不断探索林权制度改革新路子     ##市是典型的集体林区,林农是林业建设的主体。为真正把广大林农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聚集起来,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先后开展了林业“三定”生产责任制,推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林业股份制改革,1999年实行了“明晰产权、分类经营、落实承包、保障权益”为重点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2003年##市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认真按照省里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要求,在对过去历次改革“回头看”的基础上,开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止2003年11月30日,全市有440个村开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中有122个村已经完成深化改革任务,占有改革任务总村数的7.1%;全市已完成深化改革面积662.7万亩,占应改集体商品林总面积的37.9%。全市已完成林权登记宗地区划1338.5万亩,完成公示1053.9万亩,完成登记854.7万亩,完成林权证打印188.8万亩,分别占全市应登记发换证林地面积的49.2%、38.7%、31.4%和6.9%。通过二十多年不断的探索,##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深化与完善,从而有效地促进全市林业经济快速发展。     二、责权落实,全面促进林业经济发展     ##市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使一部分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真正落实到所有者身上,责权落实,从而全面调动了林农生产积极性,在全市各地掀起发展林业生产新高潮,林业经济发展呈现出种、采、产、销全面发展,林农收入明显增加、农村更加稳定的新局面。     一是社会投资造林积极性明显提高。通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林地所有权归属集体的前提下,深化林改的村所有山林权属都按规定落实到农户或联合体,放活林地使用权,明晰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新的集体林业经营机制,并通过核发林权证,以法律形式保障村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使大家吃下了“定心丸”,真正把广大村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各地造林营林投入逐步由过去的集体为主、国家补助,向外资、个体、联合体、集体等多种经济成份一起上的营林投入多元化格局转变。许多地方出现了“争山造林,争苗造林”的喜人局面。在全市掀起一轮速生丰产林建设新高潮。2003年1-9月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更新21.3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33.63%。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速丰林建设成为一大热点。全市新建速丰林基地12.23万亩,比上年增加4.38万亩,比增61%,其中省级示范片5.96万亩,占申报数的106%。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和非公有制成为造林投资主体,分别占全市造林更新面积的29.5%和29.0%,全市个私造林面积5.01万亩。预计年内将有6家万亩以上规模的个私林场挂牌运作。三是阔叶树、混交林比重加大。全市阔叶树、混交林以及茶果竹等新造面积15.86万亩,占造林更新面积的74.6%,比增32.3%。四是非林业用地造林有了良好开端。全市非林地造林面积1.32万亩。     二是林业经济快速发展。木材产销两旺。2003年1-9月全市完成木材生产130.61万立方米,占年计划的86.63%,比增42.71%;木材销售128.65万立方米,占年计划的85.42%,比增46.8%;生产锯材14.98万立方米,比增148.84%;木片9.73万吨,比增17.49%;人造板26.93万立方米,比增64.61%。主要林产品产销率均达到92%以上。竹业发展步伐加快。2003年完成新造竹林面积3.6万亩,占计划3万亩的120%;完成“两高一优”竹林培育15.3万亩,占计划15万亩的102%。全市累计竹林面积达到400万亩,其中中小径竹32.31万亩。截至2003年9月30日,实现竹业总产值16.35亿元,预计全年竹业总产值可以突破20亿元,比上年16.38亿元,增长22%以上。据统计,2003年1-9月全市林业产值14.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增幅比农林牧渔总产值高出0.9个百分点,林业产值对第一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37.9%,拉动第一产业增长1.6个百分点。     三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改革后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明晰,林业经营者权、责、利关系明确,农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和积极性有了显著提高,森林火灾的损失明显下降,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得到较好遏制。森林资源质量明显提高,林木蓄积量得以较快增长。2003年##市开展深化改革的村,从未发生盗伐案件,在2003年的异常干旱天气下也未发生森林火灾。2003年1-9月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过火面积466.5亩,受害面积367.5亩,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四是林农收入稳步增加。农民增收难度大,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虽然途径很多,但发挥优势、增创特色却是一条捷径。林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市农民人均林地面积12.5亩,约为耕地的10倍。从某种程度上说,增加农民收入优势在山、潜力在林。目前,##市林业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竹业、名特优经济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作用已逐步显现。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将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耕山育林积极性,在造林营

林中拓宽渠道、增加收入,从体制、机制上为林农靠山养山、依靠林业奔小康创造条件。     五是缓解了矛盾,确保农村的稳定。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核心。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为了落实中央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在保持林地所有权归集体的前提下,放活林地使用权,明晰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不但使农民“耕者有其田、务林有其山”,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兴林致富的广阔领域,而且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盗砍滥伐林木案件的发生,特别是解决历次改革遗留的自留山证山不符、“谁造谁有”林木产权未明晰、林木转让不规范等复杂问题,缓解农村的干群矛盾,维护农村的安定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耕者有其山”,吸纳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减少了林区不安定因素。2003年1-9月全市森林公安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041起(其中刑案156起),处罚2224人(次),查获犯罪团伙19个73人,收缴木材7479立方米,竹类24225株,野生动物445只(头),比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六是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一直是影响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由于集体山林产权不明晰,挫伤了广大林农耕山育林的积极性,导致集体林木砍多造少、造而不管,森林资源增长缓慢,林分质量越来越差,村级集体从林业中获得的收入越来越少。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经济细胞,促进多种所有制的林业发展,村级集体不仅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以及林木转让中获得比较稳定的收入,而且随着林业集约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村级集体的利益将得到保障并逐步增长,从而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策思路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从##市前一阶段的改革情况来看,普遍反映工作量大、难度不小、问题不少。确保在200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05年前,在部署安排农村及林业工作时,必须把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为重点,在人员和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做调查研究,多掌握实际情况,多解决具体问题,全力推动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加强工作队伍力量。各县(市、区)当前应着力解决工作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必须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把乡(镇)和村的力量调动好、发挥好,使之在进一步深 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起到主力军的作用。 (三)积极筹措工作经费。##市完成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权登记发换证工作任务,包括现场勘测、制作图表册资料、购置林权档案及打印设备、开展宣传等成本费用,需要大量资金。要坚持上级补助与本地自筹相结合,实行省、市、县、乡、村各出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工作经费,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全市各地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有效载体,并通过张贴标语,发布通告、发放宣传小册子、召开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尤其要联系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消除疑虑,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每一个县(市、区)改革的总体方案应该有一个时间表,分年度、分阶段抓好落实,要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做到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但对于一个具体村而言,则不一定把改革的时间限得过紧,要做到成熟一个村推进一个村,严格按照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防止片面追求进度,搞大呼隆,留下隐患。对于改革时机和方案尚未成熟的,宁可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一些,不仓促改革,不搞一刀切,不要因急于求成而影响质量。     (六)维护林区的安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引导和化解工作。坚决防止借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机,蚕食侵占,挑起事端。对于林业“三定”时划定的自留山普遍存在的有证无山、有山无证、山与证不符、面积与四至不符等问题,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对照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对于集体林木林地流转的历史遗留问题,应以稳定为前提,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分别情况加以解决,不要轻易推翻;经调查,确实由少数人“暗箱操作”转让,个别人从中以权谋私,严重侵犯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协商解决不了的,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通过具体细致的工作,努力把各种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林区的安定稳定。     (七)强化督查指导工作。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督导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人员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保证改革工作质量和序时进度。从今年开始,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采取日常督导和专项检查、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工作,并要求对完成改革任务的村组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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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2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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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重庆市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东北部、长江上游,1997年3月设中央直辖市,现辖14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7个县、4个自治县,面积8.23万平方公里,人口3107万。现有事业单位2.5万多个,实有人员达49.5万多人,覆盖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农业等各行各业,其人员总量大概相当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总量的5倍。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约33.4万人,占67.5%,且大多数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步比较早,配套措施相对完善,改革进度较快,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一、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度、主要做法

1999年天津会议之后,重庆市开始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XX年重庆市召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计划用5年时间,在XX年底前全部搞完。截止今年8月底,市属64个部门展开62个,40个县(市)区展开27个,近20万人签订了聘用合同,占42.9%。其中有13个部门、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聘工作全面完成。在改革中,分流人员达16322人,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通过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内部收入分配自主权,增强了事业单位活力,极大地调动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一)加强领导,确保“事改”有序推进。为了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人事局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两个层面的领导和督促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鸿举亲自担任。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原市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开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个是经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两家联合印发,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视员担任,专门负责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市政府每年给“事改”办拨付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事改”工作。同时,重庆市还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系统改革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通报直接对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记功;对领导不重视,推进步伐迟缓的做不合格处理,单位不得评优,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于重庆市委办公厅这样的单位,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改革方案,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敢于直接报到市委书记那里,上压态势明显,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重庆市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比较重视改革氛围的营造。具体表现为:一是改革之前,就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及各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全市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构成、人员数量、经费来源,做到了底数清、改革思路清,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层层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目标、措施及相关政策、规定明了于最基层,既不夸大,也不隐瞒,扩大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基层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庆市非常重视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造势效应。改革之初,重庆市各大媒体集中2个月时间,对“事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宣传和报道,大造改革声势。改革中,每出台一项政策、举行一次工作会议都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报道,而且还根据“事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尤其是今年,重庆市将所有出台的政策及“事改问答”56题全部上网,扩大了宣传,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营造了积极的改革氛围。

(三)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利益格局调整幅度大,社会反响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各类矛盾,陷“事改”于被动。重庆市认为“事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宏观上要积极造势,取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形成改革共识,微观上要抓好试点,慎重推进。在试点上,重庆市主要抓好了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县、市、区层面,二是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层面。具体操作中,重庆市先从经济条件好,推进难度相对较小的县、市 、区和行业开始试点,一点一滴潜心总结,形成成功经验后,抓住时机,乘势而为,顺势而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而且在改革中,重庆市非常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工作积极,推进迅速、稳妥,效果明显的县、市、区和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行政从上面推,媒体从侧面促,县(市)区及各部门改革热情竞相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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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_考察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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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站领导: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广州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重庆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重庆市渝北区人事局、重庆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重庆市人事局是国家人事部推荐的改革较成功的城市之一,他们在聘用合同制和工资改革方面做得较好,从1999年开始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至今,共形成下发了39个配套文件,通过强化行政手段、抓宣传、抓培训,开展试点,带动全市2万多个事业单位,30多万名职工签订了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发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合同率达95%,有1.6万名职工分流。他们在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编制具体岗位设置,明确责、权、利、义,竞聘上岗、签定合同。对不同类型的人按项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分5个等级按相应岗位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按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设定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按岗位等级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作。对全额拨款单位,国家发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与绩效挂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重庆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广州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广州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附件:

1、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2、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    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3、以调整机构编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二oo四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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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1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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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站领导: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广州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重庆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重庆市渝北区人事局、重庆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重庆市人事局是国家人事部推荐的改革较成功的城市之一,他们在聘用合同制和工资改革方面做得较好,从1999年开始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至今,共形成下发了39个配套文件,通过强化行政手段、抓宣传、抓培训,开展试点,带动全市2万多个事业单位,30多万名职工签订了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发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合同率达95%,有1.6万名职工分流。他们在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编制具体岗位设置,明确责、权、利、义,竞聘上岗、签定合同。对不同类型的人按项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分5个等级按相应岗位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按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设定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按岗位等级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作。对全额拨款单位,国家发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与绩效挂钩。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重庆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广州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广州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附件:1、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2、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    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3、以调整机构编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二oo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1: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

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目前,全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  通知》(渝府发[]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反映和提出了一些操作性、政策性的具体问题,为在我市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经研究,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聘用制度适用范围问题

1.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是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参照国办发[]35号和渝府发[]37号文件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全民、集体事业单位中混岗使用全民、集体性质人员,如何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其人员编制的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全民、集体事业单位在编制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入的全民、集体性质人员,均要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其人员的编制性质不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否试行人员聘用合同制度?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仍为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37号文件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4.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具有同等效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劳动合同制工人,应签哪一种合同?

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于已经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其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待劳动合同到期后需要续聘时,应当按照37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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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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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重庆市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东北部、长江上游,1997年3月设中央直辖市,现辖14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7个县、4个自治县,面积8.23万平方公里,人口3107万。现有事业单位2.5万多个,实有人员达49.5万多人,覆盖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农业等各行各业,其人员总量大概相当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总量的5倍。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约33.4万人,占67.5%,且大多数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步比较早,配套措施相对完善,改革进度较快,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一、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度、主要做法

1999年天津会议之后,重庆市开始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2000年重庆市召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计划用5年时间,在2004年底前全部搞完。截止今年8月底,市属64个部门展开62个,40个县(市)区展开27个,近20万人签订了聘用合同,占42.9%。其中有13个部门、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聘工作全面完成。在改革中,分流人员达16322人,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通过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内部收入分配自主权,增强了事业单位活力,极大地调动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一)加强领导,确保“事改”有序推进。为了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人事局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两个层面的领导和督促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鸿举亲自担任。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原市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开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个是经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两家联合印发,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视员担任,专门负责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市政府每年给“事改”办拨付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事改”工作。同时,重庆市还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系统改革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通报直接对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记功;对领导不重视,推进步伐迟缓的做不合格处理,单位不得评优,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于重庆市委办公厅这样的单位,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改革方案,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敢于直接报到市委书记那里,上压态势明显,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重庆市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比较重视改革氛围的营造。具体表现为:一是改革之前,就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及各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全市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构成、人员数量、经费来源,做到了底数清、改革思路清,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层层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目标、措施及相关政策、规定明了于最基层,既不夸大,也不隐瞒,扩大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基层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庆市非常重视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造势效应。改革之初,重庆市各大媒体集中2个月时间,对“事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宣传和报道,大造改革声势。改革中,每出台一项政策、举行一次工作会议都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报道,而且还根据“事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尤其是今年,重庆市将所有出台的政策及“事改问答”56题全部上网,扩大了宣传,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营造了积极的改革氛围。

(三)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利益格局调整幅度大,社会反响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各类矛盾,陷“事改”于被动。重庆市认为“事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宏观上要积极造势,取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形成改革共识,微观上要抓好试点,慎重推进。在试点上,重庆市主要抓好了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县、市、区层面,二是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层面。具体操作中,重庆市先从经济条件好,推进难度相对较小的县、市 、区和行业开始试点,一点一滴潜心总结,形成成功经验后,抓住时机,乘势而为,顺势而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而且在改革中,重庆市非常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工作积极,推进迅速、稳妥,效果明显的县、市、区和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行政从上面推,媒体从侧面促,县(市)区及各部门改革热情竞相迸发。

(四)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一是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主要抓好了竞争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两个关口。针对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参照党政干部管理的单一模式,以及职务、身份终身制和人员能进难出等问题,重点实施了“双聘制”,即对单位领导或中层干部职位实行“公开竞职”的聘任合同制,对一般岗位实行“公开竞岗、双向选择”的聘用合同制,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全部纳入合同管理,员工与单位的人事关系成为符合市场经济准则的“双方协商,按需聘用”的合同关系。二是分类管理。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管理制,共分为五级,即:二级职员(正),二级职员(副);三级职员(正),三级职员(副);四级职员(正),四级职员(副);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不同事业单位职员职务最高等级的设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后,报政府人事部门批准。职员职务等级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其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部门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对工人实行岗位等级聘用制。三是分配制度改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收入分配政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差额拨款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和工资标准执行,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并可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其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可选择60%:40%到50%:50%,有条件的积极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办法,也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和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二对不同类型人员实行不同的分配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分为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制,其中职务工资为固定部分,津贴或岗位津贴为活的部分。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分为职员职务工资(固定部分)和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活的部分)两部分。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分为技术等级工资(固定的部分),岗位津贴(活的部分);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分为等级工资(固定部分)和津贴(活的部分)。无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工资活的部分均按照工作条件、工作量、岗位性质、奉献大小确定,并建立了正常的增资机制。其三对不同的效绩实行不同的分配形式,将国家财政支持变为对项目的支持,对优秀人才给予重奖。主要有提高人才岗位津贴,对两院院士等不同的人才由市财政每月给予8000元、3000元、1000元的岗位津贴;妥善安置配偶子女;享受医疗待遇;建立高级人才疗养制度;提高退休待遇和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离退休人员。同时,对一些重要岗位,重庆市鼓励试行年薪制。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性。目前,重庆市已有6000多个单位进行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是抓住难点突破。养老保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问题,是疏通“出口”的关键因素。重庆市在养老保险方面主要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人事、保障、财政、编制四部门发文对改制为企业和分流出去的人员统一纳入养老保险,即离开事业单位的全部入保,留下的暂不入保。五是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六条途径予以妥善安置。(1)正常退休。凡改革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副高职称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其余的一律退休;(2)提前退休。改革时,财政拨款和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年满5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满20年,或者工作年限满30年的工作人员,可按有关政策办理提前退休,但市管干部和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者除外。高温、高空等特种行业人员,可再提前5年。提前退休人员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其经费来源渠道不变。(3)提前离岗。改革时,接近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3年)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原则上都应提前离岗,但市管理干部和副高级以其以上职称者除外。其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年龄可再放宽2年。提前离岗人员不占事业单位编制,不晋升职员职务和技术职称,其工龄连续计算,工资福利待遇同在职人员相同,经费按原来渠道解决。(4)辞职辞退。经单位批准辞职的,可由单位视财力状况,酌情给予一次性的补助费。被辞退人员符合领取辞退费条件的,由辞退单位按规定标准发放辞退费。(5)自谋职业或进入企业。凡自谋职业的人员创办科技、经济实体,税务、工商部门应在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予以支持。(6)下岗待聘。下岗待聘期限为两年,第一年为待聘期,第二年为托管期,待聘期内享受本人原基本工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托管期内享受原本人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但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托管期满仍未就业的,可按规定辞职或予以辞退。同时,重庆市对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和被撤消的单位人员的分流安置,也分别做了规定。六是建立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开展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在人事争议仲裁没有和司法接轨的情况下,为保证仲裁顺利执行,重庆市政府制定了仲裁保障条例,将仲裁执行与否直接于被执行单位的领导人的考核、晋职、增资等待遇挂钩,保障了仲裁结果的顺利执行。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有委员21名,市政府主管人事工作副市长任主任,设副主任5 个,人事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组织、纪检、监察、司法、劳动、财政等部门领导人为委员。委员会下设仲裁办,与人事局仲裁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任由仲裁处处长担任,副主任两名,分别由仲裁处两位正处级调研员担任。仲裁委员会共聘请专、兼职仲裁员22名,其中专职仲裁员3名,兼职仲裁员19名,分别由人事局各业务处室处长(主任)和市级部分综合部门、市级司法机关人事(干部)处处长担任。目前,全市40多个县(市)区都成立了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截止今年8月份,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48件,调解和仲裁结案29件。

二、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几点体会

(一)注重在"领导"层面作文章,发挥"重磅炮弹"的轰击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老大难问题及一些重要政策的出台,“事改”办都是通过市委、市政府这个层面解决的,威力大,效果明显

(二)"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注重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2000年至今,重庆市已出台47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整个改革过程政策规定明确,实施起来有法可依,相对减轻了实施层面的工作难度。

(三)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造势作用。重庆市委宣传部、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宣传报导工作的通知》,做出了一些严格的、必要的政策性规定,并且通过动员会、学习会、现场会、新闻发布会、宣传月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将改革精神传达到家家户户,将改革完完全全地置于全社会的关注之下,激发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督导和通报力度。“事改”办经常深入到各个县区、行业系统、事业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建立了“事改”进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各县区、行业系统定期按规定上报“事改”进度,“事改”办汇总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积极的予以表彰,对不积极的进行批评。

(五)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人事争议仲裁事项,为改革保驾护航。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点多面广,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出现各类人事争议在所难免。重庆市仲裁办本着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依据有关政策,对人事争议进行妥善处理,一方面维护了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极大了保障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六)对重庆市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几点忧虑。(1)提前退休政策、离岗退养政策加大了财政负担。重庆市虽然在经济总量等方面位于全国前列,但穷困人口多的现实问题也不可忽视。提前退休和离岗退养等于是政府在10年内用钱养了两部分人,一部分是提前退休和离岗退养的人员,一部分是空编空岗后新进的人员。(2)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到底改成什么性质的企业。改制为企业不能单纯的视为政府断奶,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实现的有效形式,要允许社会资本参与事业单位的改制,形成多元投资混合所有,并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降低改革成本,尽快将潜力转化为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不能再走国有企业改革的老路——死了再改或者半死不活了再改。(3)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尽快完善,改革的后劲不足。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只能算是不痛不痒的小改小革,一旦出现反复和反弹,政府为此付出的成本将更大。

三、对银川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千方百计调动领导层的积极性。“事改”工作要多请示,多汇报,多吹风,要多请领导同志参加“事改”工作会,要将“事改”风不时地吹进主要领导同志的耳朵,切实引起领导层的关注。

(二)加强宣传。集中起来,用一到两个月时间,在市属广播、电视台、报刊进行“事改”专题宣传,造声势,鼓士气。要树立一些改革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增强可比性。同时,市“事改”办要通过编写“事改问答”等形式扩大技术层面上的宣传,切实指导各实施单位的改革。

(三)要充分发挥“事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督导作用,切实调动各参与部门的积极性。当务之急,要印发一个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事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工作纪律、目标考核各个方面,对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进行督导,凡工作不积极,不按要求制定政策、编报方案和推进改革的,年终取消县(市)区和行业系统及其主要责任人的评优资格。要建立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改革机制。

(四)尽快落实各级“事改”办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使之尽快开展工作。尤其是“事改”办所抽调的人员一定要精干、务实、好学、善思、能写、不怕吃苦,要抽“贤人”而不能抽“闲人”,扎扎实实搞好政策研究制定、信息宣传、日常协调督查等基础性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五)市“事改”办及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研究制定“事改”各项配套政策,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尤其是尽快制定出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关键性制度。收入分配政策要注意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充分结合起来,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创收能力高低进行分配形式的选择。具体到岗位和人上,要充分考虑岗位的重要性和贡献的大小,要将激励创业部分(活的部分)的作用最大可能地体现和发挥出来。养老保险政策制定要注意不同行业不同政策,不同人员不同政策、不同年龄段不同政策。原则是所有新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或从参保单位(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全部要入保,所有从事业单位出去的除公考录入公务员队伍或上学深造的外一律要入保,留在事业单位的也要按照一个相对时间段(工作年限5年以下或10年以下)灵活入保。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出台符合银川市情的人事争议仲裁条例或办法,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类人事争议案件依法仲裁,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总之,制定的各项改革政策要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科学性,既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短视和滞后。一些关键性政策一定要经过市委、政府两会研究通过,能联合组织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印发的文件一定要联合印发,提高文件和政策的效力。

(六)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量力而行“。无论是政策的出台,还是具体操作,都要符合政府和单位的财力情况,改革是为政府和单位轻装,不是自我加重负担,尤其是改革的代价不能全部由政府承担。

(七)改革切忌“换汤不换药”,搞简单的置换。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一定要注意改革思路、机制、措施到位,要积极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和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技术、资金、管理、专利等要素参与事业单位的改革、重组,切实搞活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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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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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药品管理考察报告

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

应日、韩两国制药工业协会的邀请,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的由分会、国家发改委及北京、河北、天津、黑龙江、上海等省市有关人员组成的代表团,于2005年10日至21日赴韩、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访问,参观考察了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日本厚生劳动省、日韩制药工业协会、日本顺天堂医院、药品研发企业等有关部门,听取了有关方面的介绍,并与有关人士座谈,重点考察了两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尤其是老年人医疗保险问题和两国药品定价及管理办法。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

韩国健康研究中心所长李相二教授为代表团介绍了大韩民国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该制度实施于1977年7月1日,最初仅纳入拥有500个以上职工的企业,以后逐步扩大参保对象,历经12年,实现了全民医保。

1.韩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韩国国民健康保险的适用范围

据2004年提供的数据:韩国总人口为48.2百万,其中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占96.9%,另有3.1%为医疗保护人口,是健康保险的补充部分。

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职工参保者(包括企业劳动者及被抚养者、公务员/教职员及被抚养者两类),占总人口的52.6%;另一部分是地区参保者(包括农村和渔村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城市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两类),占总人口的44.3%。

医疗保护人口是指无能力支付医疗保险费者,这部分人群的医疗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是医疗保险的受益对象。为提高管理效率,政府将其委托给国民健康保险机构统一管理。

1.2国民健康保险管理经营体系

2000年以来,国民健康保险为单一的管理经营体系,由独立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代替政府管理,其职责就是负责体系的运转和操作。该体系有五部分组成。其中,保险福利部为政府部门,主要起制定政策、管理监督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作用;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为一中立机构,主要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医保结算的申请,经过审核将结果报告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所有医疗机构被依法强制性规定为国民健康保险的服务提供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每月向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提出结算申请;参保者按规定缴纳保险费,至医疗机构就医时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主要执行保健福利部的政策,根据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的审核结果将医保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

1.3健康保险的资金来源

1.3.1保险费缴纳

参加者的保险费分为企业职工缴纳保险费和地区参保者缴纳保险费两种。

企业职工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月保险费=标准月酬数*保险费率(在月资的8%以内,目前为4.31%)来计算。其中,一般劳动者与公务员的保险费由雇主和被雇佣者各负担50%,私立学校教职员由被雇佣者、雇主、政府分别负担50%、30%、20%。

地区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每户保险费=标准收入点数*金额/点(目前每点126.5韩元)来计算,年收入超过5百万韩元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收入和财产来确定,5百万韩元以下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经济活动(如性别、年龄等)和财产来确定。

1.3.2政府补助金

政府补助金主要用于地区参保者医疗费用支出部分的50%,其中40%来源于一般税收,10%源于烟草负担金。

1.3.3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构成

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中保险费占83%,一般税收占14%,烟草负担金占3%,国家财政补助占了较大份额。

1.4国民健康保险本人负担金制度

对于在综合性医院、医院(小型)或诊疗所的住院病人需自负住院总医疗费用的20%;对于门诊病人则根据就诊医院性质等不同,个人自负的比例和金额也有所不同。综合医院由本人负担医疗费用总额的50%,医院(小型)由本人负担40%,诊疗所由本人负担30%(总费用不超过15000韩元时,65岁以下者自负3000元65岁及以上者自负1500元)。

2.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为强化保险者作用所做的努力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旨在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社会安全保障水平,主要在预防疾病、提供服务和信息等方面不断努力和完善。

2.1健康检查事业

检查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提高检查的时效性和受检者的满足度;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提供可用资料。综合分析健康检查的结果,反映检查制度的研究及改善现况,同时还用作后续管理资料,以给参保者提供不断改进的高质量服务。

2.2增强健康的活动

管理健康需注意的人群。对检查结果异常的,通过基础体力检查,引导个人进行适合自己健康水平的日常健身运动。

发展肥胖者运动管理示范事业。

发展健康运动事业。通过健康运动,在事前消除危害健康的因素,通过长期宣传,强化预防功能,提高地区居民的健康认识。设立肥胖儿童教室,开展宣传活动,进行身体成分分析器测量等。

2.3对合理使用医疗条件进行支持活动

支持慢性疾患者进行适当的使用医疗,提高健康水平,以健康保险财政的节减为目的。对特殊病例进行个案管理。

引导合理的医疗使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次数,对高频率使用者进行就诊咨询管理。

2.4对参保者所遇困难的处理

确认医疗机构对参保者征收的诊疗费是否适当,通过返还多收取的费用来处理参保者所遇的医疗费难题。

解决医疗使用过程中的困难。对医院的诊疗程序等参保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和不便事项,通过谈话、介绍等方式来解决。

2.5医疗使用咨询

提供医疗供应方的情报。立足于参保者对医疗机构选择和使用上的便利,给参保者提供准确与可信赖的医疗使用上的便利信息。

提供经过选择的健康、疾病信息,根据参保者医疗使用上的选择提供便利,以及防止因对疾病的自我判断导致的健康恶化状况。

提供健康危险评价服务。根据和健康相关的生活习惯、家庭、环境因素等评价个人的死亡危险度的方法。提供改善健康的资料,目的在于引导生活习惯发生变化,使人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2.6强化健康保险的保障性

对保险者发展健康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再定义:强化自律性和责任性。

(二)韩国药品定价和管理

1.基本情况

2000年7月,韩国政府进行了一项重大的改革,即将医生的开设处方与药剂师调配药品的职责分开,也就是所谓的医药分业。但医院尚保留部分药房,为住院病人提供输液等药品服务。处方药均在医疗保险范畴,部分非处方药品则根据适应症等来确定是否划归在医疗保险范畴。目前,韩国的处方药有22000个品种,非处方药有5000个左右品种。患者手持医生处方可至国内所有药店购买处方药,政府为了减少财政支出,规定药剂师有权将医生开具的药品更改为同类等效且价格更为便宜的药品,并将两种药品差额的30%奖励给药剂师。

2.药品定价

处方药均由政府定价,政府制定的是最高支付价。对于仿制药品来说,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第二个至第五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第六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的90%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进口药品在韩国定价时需参考英国、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瑞士七国的价格情况。政府为了鼓励国内企业的制药开发能力,将国内自行生产的原料制备的国内药品制剂与国外原研药定于同样的价格。

3.药价调整

除了政府认定的小比例药品流通机构外,一般制药企业的药品均直接销售到医疗机构。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四次药品流通和药价销售情况调查,如发现药品的政府定价与零售价有差别,则采取价格下调。

二、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医疗保险制度

让所有的国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医疗服务是日本医疗供给体制上的一个重要的特点。1961年,日本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全民皆保险制度”,使日本的所有国民都成为了医疗保险的被保险者,在法律上均享有医疗保险的权益。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发育地比较成熟,根据2000年WHO报告,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国际评价和国民健康寿命均位列第一,这与日本较为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密切相关的。厚生劳动大臣政务官藤井议员及劳动省有关人员分别为代表团详述了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营情况,并重点介绍了老年人医疗保险的现状、困境和进一步改革思路,这对我国的医保改革也将有所裨益。

1.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医疗保险制度的构成

日本的医疗保险从大的方面来讲可划分为被用者保险、国民保险及以两者为基础的老人医疗。

1.1.1被用者保险。

被用者保险包括政府掌管健康保险(面对中小企业,由政府运营)、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由大企业运营)、船员保险、各种共济组合(国家和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职员)。

1.1.2国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是由市町村运营的,以居住地范围内的一般居民、自营业者和农民为对象。

1.1.3老人医疗制度

老人医疗制度针对的是加入被用者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中的70岁以上者,或65岁以上70岁未满但被确认为残疾或卧床不起者。从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老人医疗对象的年龄将分阶段地提高到75岁(每年提高1岁)。

1.2医疗保险资金来源

1.2.1保险费缴纳

企业在职职工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通常是8.2%。其中,个人和单位各承担50%;国民健康保险的资金缴纳,一般与养老保险的缴纳合并计算,分ABC三种类型进行测算。类型A:根据各家庭前年度的所得来计算;类型B:一个家庭的缴纳数按照其人口平均计算;类型C:不论收入和年龄,根据加入人口数平均计算。

1.2.2政府分担

为确保国民健康保险能持续运营,国家和地区政府给予财政投入。对低收入者减免的保险费,按照国家1/2、都道府县1/4,市町村1/4比例分担;对医疗费用过高的市町村,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极政府进行费用审核。过高的医疗费,除用保险基金补偿外,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政府各分担1/6。

1.3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

由于日本急速的少子女高龄化进程、经济形势低迷、医疗技术进步、国民健康意识改变等医疗相关环境的变化,医疗费用支出逐年攀升,对国家财政产生了明显的压力。2002年,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修订中,对个人负担比例作了调整。修订后的个人负担比例为:70岁以上者自负10%医疗费用(收入在一定水平以上者要自负20%);3至69岁者自负30%;3岁以下者自负20%。为确保加大个人负担力度政策的平稳实施,同步还配套实施“高额疗养费制度”,即设定月个人支付医疗费的上限,超过上限后的医疗费予以减免。

2.老人医疗

2.1现行老年人医疗费总体情况

日本人口的老龄化进程迅速,而且高龄化趋势明显,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0%(预计中国在2040年将达到此比例)。目前日本人口平均寿命为男性79岁,女性86岁,占世界首位。老年人的医疗费支出明显,占总医疗费的比例高。2002年数据显示:65岁以下者人均年医疗费用为14万日元,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人均50万日元,而75岁以上者人均高达79万元;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的比例为26.7%,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占23.2%,预计到2025年,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比例将上升到48%,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医疗费用比例略下降到21%。老年人医疗费的增长对国家财政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为促进医疗保健事业,政府认为有责任保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医疗费的过快增长。

2.2老年人医疗费负担构成

现行70岁以上老年人医疗费构成除个人自负10%外,余下90%部分由保险资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保险资金负担余下部分的54%,财政负担余下部分的46%(国家2/3、都道府县1/6,市町村1/6)。

2.3改革现行日本老人医疗制度的初步设想

鉴于目前存在的老年人医疗费增长快、财政负担重、老人医疗制度的运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厚生劳动省正积极研究建立全新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确定合理的老年人自负比例,明确医疗费负担主体和缴纳保险费主体,从而不再依赖于年轻人保险费的支撑,也可使年轻人缴纳保险费的负担趋于合理,不致过重。力争实现年龄段之间、保险者之间的保险金公平化、制度运营责任主体的明确化。

3.2006年国会提案

在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国民健康保险和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的财政基础薄弱,政府掌管健康保险由政府独自运营,不可能兼顾地区差异而引发矛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厚生劳动省考虑在2006年国会提案中将被用者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分别以都道府县为单位轴系轴心进行再编统合,以稳定保险者的财政基础,发挥保险者功能。

4.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深对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感性认识和理解,代表团参观了一家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顺天堂私立医院。该院目前有2273名员工,开设30个科并设立1020张床位。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日门诊量约为3763人,日住院量约934人。代表团听取了院方的基本情况介绍,并实地参观了门诊服务科、挂号处、病历管理处、药剂部、药品供应仓库、医疗保险室等部门,对医院的业务流程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令人感触颇深的是:医院的管理在各方面都真正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医院在门诊设立服务科,由7位高素质的服务人员组成,并配备30台轮椅,其主要职责是面带真挚微笑主动询问患者需要和缓解患者紧张情绪,为行走不便的患者提供轮椅,佩带手语胸牌人员提供手语方面的服务;挂号处井井有条的管理使得原本熙熙攘攘的大厅变得秩序井然、悄然无声,有专人负责建立初诊患者的电子病历、有护士确认患者执行医嘱的过程、由电子屏幕显示电子病历处理的结果、有专人协调各科室床位的收治;医院药剂部配备有84名药剂师,药房的操作流程是医生的处方由计算机系统传送至药房,经药剂师确认后至配药部门配药,再经药剂师审查后送至患者手中。一张处方需经药剂师两次确认,从而大大降低了出错率。据介绍,患者可以根据医生处方自行选择在院内药房(附属于医院)或在院外药店取药,同一药品在院内药房购买通常比药店便宜,理由是药店的药剂师会提供用药方面的指导从而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与韩国不同,目前日本药店的药剂师无权更改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药品,约有5%的患者会选择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医院的药品供应仓库主要负责采购药品、住院注射剂配制和药品出库管理,还配备有突发自然灾害所需的急救药品;医疗保险室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结算。医院的医保费用向审查机构申报结算前,先由该部门5名工作人员和2名医生进行内部检查和把关,仔细检查每位参保患者检查通知单的内容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旦由审查机构检查并发现医院差错,将大大影响医院的声誉和保险金的支付保障,因此医院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据了解,经过医院的努力,在门诊每月60000张处方中可能有200张被拒付,拒付率也较低。医院按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前月的医疗费用,经过审核,实际支付时间为三至六个月,期间的医疗费由医院自行垫付。

(二)日本医疗保险药品定价和管理

1.总体情况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有关人员向代表团介绍了日本药品定价方面的有关情况。据介绍,从2000年以来,虽然全国医疗费和药品费的支出均在增长,但药品费占医疗费的比重基本维持在20%。日本的药品流通均由批发商代理,实行全国统一药品零售价政策,不存在不同地区、以及医院与药店的价格差异。国家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药品价格,是在国家医疗保险体系下,保险人付给医疗机构的补偿价格。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的价格可以通过与批发商协商而低于补偿价格,因此在销售价格和补偿价格之间仍存在差价。药品价格统一由厚生劳动省确定、颁布,一般过程是厂家(公司)申报,厚生劳动省组织相关的专业协会评定,通过评定后颁布实施。各类新药(包括新的化学结构实体在内)每年四次(3月、5月、8月、9月)载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仿制药品每年一次(7月)进行调整。

2.医疗保险药品药价核算原则

基本原则是:医疗机构采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市场实价)加上稳定药物流通的调整系数(调整前药价的2%)所得金额即为新药价。

特殊原则是:后上市药品要比已是医保药的先上市药品价格下调4-6%;对市场扩大、疗效变化、用法用量变化、亏损品种的药品价格进行再审核。

3.新药价格核算

3.1核算方式

3.1.1修正加算

对于在目录中有同类药的新药来说,其价格根据目录上现有参照药品的价格进行计算,参照药品的选择依据是具有相似的适应症、化学结构、治疗效果等。新药的价格在参照药品价格的基础上根据其创新性、实用性、市场性因素进行不同比例的加价;对于在目录中无同类药的新药来说,没有参照药品,则根据成本计算新药价格。成本主要考虑生产(进口)成本、销售费、管理费、营业利润、商业费用等因素。

3.1.2国外平均价格调整

在根据相似疗效比较方法、成本价计算方法核算的制度性界限以内,若有同一组分等药物在国外已经上市,则需用该国外流通价格做一定调整。其中,新收载品如果是对已收载品增加规格,则不做调整。国外平均价格是指参照美、英、德、法四国参照药的价格算术平均值。如新药的价格超出国外平均价格1.5倍时需下调,低于国外平均价格0.75倍时需上调,上调幅度限于原新药价的2倍。

3.2核算程序

新药经批准后,厂家(公司)即可申请进入药价收载,由药价核算组织进行第一次核算,核算后公布核算方案,厂家(公司)如无异议,则由有关部门向审议会报告核算方案;如厂家(公司)有异议,则提交意见书进行第二次药价核算,核算后将核算方案向审议会报告,方案通过即可进入药价收载,每年四次。

4.仿制药品

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如果已有其他仿制药品列在目录上,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只能按照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确定。如果包含某一有效成分的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及已经上市的药品数量超过 20个,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则在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的基础上再乘以0.9。

5.药价调整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为代表团简单介绍了 药品上市后的价格调整情况。政府每两年一次由中央医药品协会组织进行药品市场调查和药价调整。据粗略统计,2004年对11500左右个药品进行药价调整,其中约80%的药品给予价格下调,仅100个左右药品经再核定后予以上调。鉴于医药市场的特殊性,政府正着手考虑将药价调整期由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

6.药品研发

据藤井议员介绍,日本医药品市场占全世界的份额分别从1994年的21%、1998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11%,与此同时以加拿大和美国为主的北美医药品市场从1994年的34%、1998年的42%上升到2003年的49%。因此,日本政府也积极鼓励国内制药行业提升药品研发能力。本次代表团也参观了日本田边制药位于东京的一个研究所,研究所的环境、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先进的仪器设备、电脑自动化系统等都给代表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7.医药分业

日本也已实行一定程度的医药分业,患者对这一改革的评价也颇高,理由是医药分业后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更好,原本在医院药房取药后便了事,而在药店取药后药剂师会提供更为详细的用药说明。

三、考察后的几点启发

虽然本次代表团在日韩考察的时间不长,对两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方面的了解也比较粗浅,但仍感到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一)提升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日韩两国经过多次的体制改革目前均已实现了全民医保,使全体国民真正享受到了平等的医疗服务,这其中国家财政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中国第三次卫生普查结果显示: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这一数据说明中国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政府应该承担起国家医疗保障事业的重任,积极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确保制度公平。

(二)加快医疗保险立法

无论是韩国还是日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均有法可依。而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面对防不胜防的欺诈骗保现象却无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急需制定和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法。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目前日韩两国尤其是日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医疗费上涨,国家财政负担日趋加重,为此两国政府也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这一难题。这一现象在我国也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我国医保基金筹资渠道单一,且退休人员不缴费,可否尝试适当延长在职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趋势给基金带来的压力。

(四)加强三医联动,适时实行医药分业

中国目前的药品费支出占总医疗费支出的60%左右,远远高于日本的20%和韩国的28%。这与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现状、药品定价和流通领域的不规范等因素有关,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业也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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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页2]_自查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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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发动

我乡林改宣传主要采取发放公开信、组织宣传小分队、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条幅、书写固定宣传牌、编印林改简报、编制林改资料汇编、“2131”放映等形式。各村、组按照要求书写、张贴标语x条,制作宣传条幅x余幅,发放林改公开信x份,确保了发放到每户林农家中,乡开办了林改专栏,每周书写1期,乡林改办编印了林改简报x期。

(三)明晰产权

针对我乡林业“三定”时期确权情况,我乡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稳定山林权属。一是做到“三结合”。把村组方案、调查摸底、一榜公示有机结合,把调查摸底的内容即调查面积、数据、林权证扩充到调动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上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订符合政策、内容详实,具操作性的村组林改实施方案,村级方案坚持了“四个原则”落实自留山、责任山,并将部分集体山林落实到农户个人经营,明确利益分配,确保了收入分配到户

。二是严格“两个三分之二”和“四签两不准”。村级林改实施方案由村委会集中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经“两个三分之二”即“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票通过票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决通过方案,并坚持“四签两不准”进行表决,报乡人民政府审查、乡林业改革

领导小组审核,经乡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三是统一了合同文本,补充完善了林地流转承包合同,国有山林权属明晰并稳定。四是实行“两必须”。在村委会设立公示栏,必须对《林权现状登记表》和《插花山登记表》进行为期七天的一榜公示,必须对公示内容进行拍照存档。五是把握“两个是否”。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异议和争议,无异议和争议的进入外业勘界勾图,有争议的暂缓勾图,待争议调处解决后进入勾图;村级方案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六是明确“三个重点”。明确分山到户率、分户登记率均达到以上,要求外业勾图人员在勘界勾图中做到勾绘宗地界线准确,能分户登记的分户登记;明确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无误,对申请表地填写存在缺、漏项情况的现象进行补课,做到操作规范,内容全面、详实,明确图、表、机、地一致。七是建立了林权打印、发证、档案室,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健全了工作制度。七是培训了专职林权登记、打印、档案管理人员,确保了林权打印规范,档案保管完整、安全。

(四)减轻税费

一是我乡全面取消了乡、村、组所有不合理收费项目,取消木竹农业特产税,调整了育林基金平均计费价格,对林农自产自销木竹所得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暂免个人所得税。二是建立健全了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各项制度,对涉林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乡林改办、政务村务公开栏上公布。三是定期发布木竹市场行情,确保了林农通过林业税费改革得到实惠和好处。

(五)放活经营

我乡从XX年起,木竹计划分配实行自主申请制、分配公示制。乡人民政府和林业站根据乡林业局下达的计划,实地审核林木所有者上报的林木采伐计划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乡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乡林业站依据申请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书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到林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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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页3]_自查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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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放活木竹流通环节,我乡制定了相关措施,对打破木竹垄断经营和区域封锁做出了规定,对商品材实行全面放开,对以前乡制订的限制林权所有者自主经营的政策措施,坚决予以取消,允许林农自主销售木竹及其产品,并定期向林农发布木竹收购指导价,取消中间环节,实行产销见面,价格随行就市,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切实保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林农收益进一步提高。

(七)规范流转

为保护林农的利益,规范山林流转,乡政府对林改期间暂停集体和国有林场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流转;对已经流转但手续不完备的,要依法补充完善合同,对林改前已经流转的山林采取协商让利为主完善或补充了合同,充分尊重了承包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在明晰产权以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充分尊重承包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凡自愿流转的,都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办理林权变更手续。

(七)配套改革

针对林改后林业主管部门收入下降,财政收入减少的实际状况,我乡坚持一手抓林改工作的推进,一手抓配套政策的完善。一是稳定和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按照xx县党委的要求,一方面加强了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乡林业站从林区秩序稳定出发,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充实林业执法力量,为林改后的林区稳定保驾护航。二是确保林改资金拨付到位。上级拨付给我乡的林改资金共xx万元,乡政府配套配套资金xx万元,其中乡林乡林改办xx万元,各村xx万元,确保了我乡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八)林区稳定

乡林改办专门成立信访接待组,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好了详细的记录。对疑难问题,乡林改办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专题调研,所有已调处的山林权属争议全部签订了调处协议,建立了山林权属纠纷台帐。林改期间,全乡没有发生乱砍滥伐、纠纷械斗、森林火灾等重大案件,林区社会秩序良好有序。本次林改,全乡共发生各类纠纷争议起,涉及面积xx亩,已调处起,面积xx亩,面积调处率达x.x。

(九)群众满意

通过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林业经营机制,我乡林改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增强了林农发展的信心。通过落实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明晰产权,签订合同,发(换)林权证,实现“耕者有其山”,让群众吃下了“定心丸”,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他们发展林业的信心,加大了对林业的投入。二是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增收。通过实施林改,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盘活了集体山林资产,实现了村级财务和林农两增收。

(十)创新方法

1、创新勘界勾图工作方式。外业勘界勾图人员紧缺是我乡明晰产权最大的困难。为解决工作量大与技术人员少的矛盾,我乡在加强培训,增加技术人员的基础上,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合理调度,使有限的技术人员最大效能地发挥作用。一是采取“歼灭战”和“阵地战”相结合工作战术,根据调查摸底进展情况,对进度较快、先期完成调查摸底、具备外业勘界勾图条件的村组,集中全乡所有勾图人员,实行打“歼灭战”的办法。待全乡所有村完成调查摸底后,再将人员分散到剩余村,实行人员包干“阵地战”。二是实行后勤保障线与业务技术线相结合模式,明确乡村林改干部与勾图人员职责分工,驻村林改工作组负责摸清林权现状,组织群众实地指界,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后勤服务;勘界勾图人员负责外业勘界勾图填表和资料整理,提供技术保障,对面积小、宗数少、人口多,在图纸上难以勾绘的,我们通过实行联户绘制示意图,分户编号发证的办法,加快进度。三是对外业勘界勾图人员从勘界勾图、资料整理、资料录入到填证发证实行质量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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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页4]_自查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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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确处理林改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整个林改进程中,我乡特别注重处理好林改与经果业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国有林场和招商引资之间的关系。

三、主要做法及经验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调查,夯实基础

全乡林改动员大会后,我们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由乡里组织工作组,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了28人组成7个调查组通过走访农户、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林农意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针对集体山林流转开发、农户自留山责任山流转复杂的实际,对外商承包开发的集体林,对流转开发的自留山、责任山如何确权发证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制订了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最终明确了发证对象,使这一疑难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二)建立机制,强化责任

为确保林改顺利开展,我乡在林改开展过程逐步建立了各种工作机制,大大增强了林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建立林改组织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组建了林改督查组;从乡属各有关单位抽调的6名作风优良、工作能力强的技术骨干组成的乡林改办;村、组通过民推公选,分别成立了村林改工作小组和组林改办事组,做到机构齐全、职责明确,领导上有人抓,工作上有督促,切实加强了对林改工作的领导。二是将林改工作纳入“村为主”责任目标考核。乡、村、组层层签订了林改工作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并将工作成效与年终考核相挂钩。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在林改过程中不认真执行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必须按相关纪律坚决查处。四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乡财政在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本着从紧、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安排了xx万元林改专项资金,从而保障了林改经费和物资双到位。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为把林改政策落到实处,我乡把宣传工作作为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向全乡的农民朋友印发了份《致全乡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二是在乡政府开辟了林改宣传专栏;三是编印了林改简报,充分利用“2131”工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宣传,改变了对林木资源砍伐,搞不搞林,集体山林有无确权发证没有关系的错误认识,在全乡上下形成个个议林改、人人参与林改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培训,确保质量

加强业务培训,组建一支精通政策和业务的队伍是林改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提高林改队伍的技术水平。一是组织技术骨干外出到xx县参加培训,接受有关林改知识和政策。二是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观摩等形式,在短时间内培训出了一支懂政策、通业务、能干事的林改队伍。三是组织全乡林改技术人员进行试点操作,从勘界、勾图到填表等一系列操作程序进行现场培训,一边训练,一边勘界勾图。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在避免林改重复操作、多次修改、少走弯路的同时,既集中时间完成了勾图勘界工作,又锻炼了队伍,加快了进度,全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五)强化督查,确保进度

强化检查督查,进度服从质量,质量与进度互相促进,是我乡在林改中一贯坚持的原则。一是对林改工作人员制定了管理、奖惩制度,对外业勘界技术人员,制定了操作、质检等一整套管理办法。二是为掌握和加快进度,实行了外业进度三日一报制度。三是全乡组建了1个督查组、1个质检组,定期不定期地到各村督查指导林改工作,对外业勘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找出差距、出谋划策,有力地促进了林改工作。四是召开林改调度会,树先进典型,鞭策后进,给各村加压鼓劲,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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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把握重点,以民为本

林改工作中,我乡始终以群众“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衡量改革质量的标准,在制定村级林改方案时紧紧抓住这条标准,对方案制定的政策、原则、内容、分配和程序上进行认真指导,做到体现民意,谋求民利,符合民心。

一是在方案制定的政策上,根据现行的林业产权制定改革政策为构架,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注重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注重把政策与村情、民情的实际相结合,把部分对林改政策理解不到位、对林改政策有偏见的林农的思想认识统一到xx县林改办的要求上来。

二是在方案制定的原则上,以“山上要绿起来,林业要活起来、林农要富起来、生态要好起来”为准绳,以改革为手段,明晰产权,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林业产权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合理开发利用山地资源,提高林农收入,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三是在方案确定的内容上,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让群众充分酝酿讨论,自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经营模式,保证农民有必要的生产资料,解决林农就业和持续增收问题。

四是在方案确定的分配上,对村组集体山林收益部分,七成以上要均分给本集体组织的成员,三成以下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和正常开支,对已流转的林木实行协商让利。

五是在方案制定的程序上,严格把握,实行“二上二下”制度,公开操作,表决通过。方案拟定前,由乡、村干部到村民小组召开群众动员会,重点进行政策培训、问题解答和矛盾调处,让群众充分讨论,形成村民小组改革意见,并由村支两委会议讨论研究,形成村级方案初稿;方案初稿先由乡林业站初审,再交xx县驻乡指导组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经乡林改领导小组审查后,返回村委会修改完善,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代表通过,表决通过后的方案,再报乡政府审核,经乡政府审核通过后的村级方案报xx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实施的方案由村委会予以张榜公示。

(七)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做好林改工作的关键,对于群众来访,乡、村层层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待,并将相关事项一一记录在案;乡、村组对山林纠纷实行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及时化解山林纠纷,从而保护山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乡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正确处理各种关系

我乡在林改进程中,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林改与经果林发展的关系,确保林农与经济相得益彰。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一是对自留山、责任山由山主自行开发种植的,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进行确权;二是对自留山、责任山由他人开发种植的,给予确权勘界,完善合同,明确收益分配关系,确保山权者的合法收入;三是对已在村、组集体所有的山场进行种植开发的,采取“分山到户”的形式,将所有权、经营权明确到户,完善合同;四是对已经租赁或以其他形式到户经营的稳定不变;五是对将要进行开发规划的山场,完善流转合同,把林改政策规定的减免税费还利于农。通过明晰产权,有效地解决了当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山林权属不清,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山林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第二,处理好了林改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关系。在林改中,加强山地资源的监管,规范矿山地流转程序,充分发挥山地利用价值,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开采,确保山地林农的合法权益和资源的保护及有序开采。第三,处理好林改与集体林场的关系。在林改期间,保持林场山林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林场森林资源一律不准流转,稳定林区秩序,确保森林资源不被流失。第四,处理好林改与招商引资的关系。一方面,吸收外商投资开发荒山荒坡,建立商品林基地;另一方面,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积极宣传林业政策,引导林农对林地流转租金进行合理定位,确保林农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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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页6]_自查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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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问题

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林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第一,因新农村建设及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无法组织山主及接界人到场签字的现象,影响了申请表农户签字确认。

第二,存在部分纠纷山未调处好。目前,全乡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虽达到以上,但仍有xx亩面积的纠纷山有待调处。

第三,山地流转造成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存在不稳定因素,还需要一个过程解决。

第四,林改配套改革未到位。林改基本结束,还有许多配套改革必须跟上,要抓好各项服务机制等配套改革措施,建立防止反弹的长效机制。

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遵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林权发证工作,推进林改配套改革,完善各类林改资料,努力调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我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发展,推动我乡林业发展和农村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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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了州级验收。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抓好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根据《**县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福学组[]3号)文件要求,我于XX年4月15日至18日,深入各乡镇开展林改整改工作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1、进行早安排、早部署。针对州林改办对我县林改工作检查验收提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县林改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的通知》(福林改办发[]1号),进行早安排、早部署。同时,县林改办组成工作小组分赴各乡镇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截止目前各乡镇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县林改工作已全面转入输机打印。

2、为了保障整改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各乡镇相继成立工作组,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和工作队员,专门负责整改工作。

3、严格按照州林改办反馈意见要求和省、州、县验收办法的规定,对林改工作各阶段各项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村、组方案的修改完善。会议记录、会议通知回执、签到、村组方案表决票、签名、按手印、村组方案及踏山认界的公示等)。

4、业务技术人员,针对外业勘测宗地移位的问题,认真进行复测整改。对外业勘测表等其他相关表格全面进行复查,规范填写表格。

5、输机打印工作。各乡镇在整改工作的同时,对整改结束的村进行了输机,目前全县已完成3村的输机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镇省级公益林调整工作还未进行检查;

2、由于工作任务量较大,致使输机打印工作进展缓慢;

3、工作经费缺乏。整改工作和输机打印需大量人力、物力,县林改办和各乡镇无力解决所需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认真做好表格的填写工作。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表格重新进行认真填写,杜绝错填和涂改。

2、加快输机打印和发证工作。

3、积极筹备林改配套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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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财政五项管理制度改革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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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五项管理制度改革状况调研报告

近两年来,**区紧紧围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的格局

从XX年开始,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四局进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试点。通过总结和完善试点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制定了《**区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另外,通过对部门预算收支状况调研分析,按其工作职能、特色工作和资源占有状况,制定出不同类别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视财力,统筹安排、分类管理、综合平衡。对不同性质的部门采取不同类别的预算编制方法,执收执罚部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城建部门按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包干,预算外部分以收定支编制综合预算;街道办事处按街道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编制综合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预算内外统一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到XX年全区所有的51家一级预算单位、184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部门预算推行以后,不仅使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得到加强,也使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得到较好体现。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现了财政资金“中转”变“直达”

XX年底,全区所有一二级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所有预算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网上直接支付力度,将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实行“二卡合一”,对人员经费及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网上直接支付,实现财政资金使用中“中转”变“直达”格局,有效控制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行为。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至XX年8月,统一撤销全部预算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98个,集中资金13,500万元,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的“链接”

XX年,区财政部门首先对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彻底收支脱钩。由过去的预算内定额包干、预算外补充经费不足,改变为现在的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未纳入预算的资金,部门一律不准使用;部门履行其职能所需的经费支出全部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这一做法既保障了执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又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挂钩的“链接”。在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的基础上,XX年,全区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了彻底的收支脱钩,从源头上避免了因收支“链接”而产生的腐败问题。

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采”“管”分离,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区政府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每年印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使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按照《政府采购法》,于XX年率先在全市城区中实行采管分离,区采购办和区采购中心各司其责,区采购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区采购中心负责实际采购活动和定点采购服务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XX年,财政部门把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工程采购作为管理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截止XX年底,全区工程采购规模突破千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95%,采购规模达到区历史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为配套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全区公务用车的定点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制发了《**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即不论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负担的公务用车必须全部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全部定点供应通过招标来确定。实现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资金结算方式和车辆费用节约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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