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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工与雇主的法律关系【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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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法律有效的借条样本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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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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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法律有效的借条样本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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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 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

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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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具法律的借条范文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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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条

为(目的),现收到(身份证号:)以现金出借的¥0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借期陆(大写同前)个月,月利率7%(千分之柒),贰零壹伍年拾贰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7895432..187) 贰零壹伍年陆月捌日

本模板可避免大部分因借款印发的纠纷

注意事项:借条由借款人书写更为稳妥,借款人姓名应写全名并附身份证号,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按手印,后面日期为款项实际支付时间。另外,借条书写中有涂改时至少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按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无涂改的借条则更为妥当。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机拍照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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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具法律的借条范文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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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条

今借给x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xx元。借款期限自 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共x个月,利率为每月 x%,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xx元,全部本息于 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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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

范文类型:意向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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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强化_ _市场的拓展与维护,本着整体规划,责任共担之原则,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就“”在_ 市场销售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保证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产品,授权乙方在x区域全渠道经销。

二、乙方的销售区域仅限上述指定地区,不得超出经销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乙方同时应相应的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按下列供货价格供货,乙方应严格按下列价格规定进行销售,不得低于最低价格销售,否则视为低价销售。如有价格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价目表

说明:新产品及新规格上市后,甲方有义务就有关事项告知乙方,如需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

三、考核标准:

1、甲方对乙方的销售渠道网络建设及市场品牌维护进行季度和年度考核;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如乙方或由乙方下游经销商违反本公司的销售政策和价格体系,或者出现跨区域、跨渠道销售的情况,参照甲方附件《20xx年度市场监管办法》进行处理;

2、乙方能否主动维护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的系列品牌;

3、乙方的渠道网络结构必须完善,能够保证完成双方所签定的合同任务; 4、乙方必须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目标;

5、乙方在特约经销甲方合同所规定的产品,同时不应再特约经销其他与本合同所规定产品相冲突的产品;

6、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区域进行销售。

四、 市场支持及销售奖励:

1.、市场支持. 随货赠送支持:以上单品进货满100箱,甲方给予乙方10%的随货赠送支持。 2、年度奖励: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并且按甲方供货价计算,完成全年销售任务后,对于乙方获得特约经销授权的产品,甲方将进行年度奖励:

注:如乙方不能如期完成本年度任务指标,不予奖励。赠酒不再计算返利,返利以产品实物形式兑现。

五、乙方x年度全年销售目标为 万元, 分月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1、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按下表有计划地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单位:万元)

2、20xx年甲乙双方设定产品品种销售占比:

系列销售占比不得高于,否则系列超出部分每瓶甲方供货价需加价10%提货。

3、甲方以乙方货款到达甲方指定帐号的实际金额作为考核乙方是否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的标准。

4、结款方式:款到发货(甲方将货物发送到乙方指定的仓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对乙方的进货按季度进行考核,乙方应遵守双方规范的本销售协议中考核标准内容,并按时完成季度销售任务目标,否则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市场支持费用的核报。

6、乙方须每月向甲方申报订货计划(提前一月报3个月的滚动计划),乙方在每次发货前应按甲方的订货程序提前一周确认,冬季订货计划须提前60天上报。未按本条履行,甲方不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对产品包装进行更改。 六、其他约定:

a) 乙方承诺月度库存不低于当月销售任务的1.5倍。

b)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销售价格体系(具体内容见价格体系表),不得低价倾销。 c) 乙方首单进货万。(具体进货品种数量以商品订货单为准)

七、本协议履行地为杭州市甲方公司住所地,若因本协议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产生的一切争议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一方不愿协商的,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有效期x年_ _月_ _日至x年_ _月_ 日。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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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

范文类型:意向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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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本着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更加有效率的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员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的平台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探索战略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新路;以培养适应企业紧缺专业人才的项目合作为载体,搭建企业战略合作平台,探索企业合作的模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 合作目标

我们相信,通过本次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共同利益,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三、合作内容

1. 乙方负责ERP实施顾问(实施、运维、销售)的招生与培训,并使之能够对待业者进行专业培训,符合企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2. 合作企业方有权利优先选择培训的学员,并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机会平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拥有在第一时间选择学员的权利

2. 甲方负责在实践期阶段对学员进行评估,甲方对乙方学员的能力要求(或实践期的工作表现)不满意,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更换学员

3.甲方有权针对乙方顾问班提出学员的资历与培训课程要求,在必要环节,可以派出优秀培训讲师阶段性参与部分理论课程和实操培训,讲师费用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对学员资历要求进行招募

2. 乙方必须有指定的人员与甲方进行及时的沟通,并对提供给甲方需求的学员进行统一的管理

3. 乙方根据甲方对培训课程需求,形成合理的教学大纲。在保证培训质量的情况下,在约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系统的理论培训

4.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人员变更有求,将积极回应,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

六、成果归属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所有项目实施与开发成果,归属甲方公司所有。

七、申明

1. 甲乙双方资源信息共享

2.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本协议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签章:___________ 公司签章:___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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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

范文类型:意向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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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

乙方:

双方就 _______项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同意就 _______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开发。

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 年 月 日签订正式合同。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文书要点:

意向书是合作双方就合作意向所达成的书面文件。双方签署意向书,表明双方愿意进一步商谈合作意向。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名称、合作项目名称及其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等。 特别提示:

制作该文书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写明双方拟合作的内容,并对进一步谈判以确定合作关系提出具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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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借款中常用收据的法律效力_收据_网

范文类型:收据,全文共 2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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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中常用收据法律效力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民间借贷发生的非常的频繁,其中涉及到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等内容是大家所不熟知的,第一范文网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其法律含义相差甚远。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

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

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

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

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

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

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

小编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

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

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山东立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坤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

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民族、职业当然还有联系方式,公司的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最好的是双方互相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数字一定要有大写。

可以只写大写的数额,最好是大小写对应,这样就不容易被修改了。如果只写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很容易被添加和修改。

再有就是技术层面的注意事项了:举例说“130000元人民币”,尽量不要写成“拾叁万元人民币”,而要写成“壹拾叁万元人民币”,目的也是为了防止被修改成“X拾叁万元人民币”。

以上各项都是为避免法律风险而作的有益预防,当然“益”一般是有方向性和对立性的,对此方有益对彼方可能是有害或者是不利的。

但益和弊是相对的,完善的条据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和对等的,能够达到一种利弊平衡的效果,从而最大限度保障交易的安全,避免无谓的法律风险,保护“善意交易人”的合法权益。

瑕疵条据的预防和补救

你是否遇见这样的情况:有时欠条上没有写明出具日期,或者没有写明欠的谁的钱,或者虽然约定还款日期却没有在欠条上体现;有时出具欠条的背后其实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因为婚姻家庭纠纷而不得已出具的;有时写欠条是因为被胁迫、被欺骗、被诱导等原因而出具的等等。

碰到这些情形,该怎么办呢?

1、对于条据内容和形式欠缺的补救:

一种方法就是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正。

让出具人对不完善的事项再出具一张《说明》、《补正》或者《证明》等对错误、欠缺或者遗漏的事项作以补充,或者重新出具一份内容完善的条据,作废掉原来有瑕疵的条据。

另一种就是权利人主动补救。

如果出具人不愿意再出具这样的书面材料,权利人就要收集其它证据去完善这些不足,比如对双方谈话、对话作录音,对能够反映实体关系的其他证据注意收集和保存等等,以防不测。

2、对背后另有原因的条据的补救:

这样的条据在出具时往往是在“权利人”的要求下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所为,事后出具人认为对已方不公,或者情况有变,或者本身就是出于儿戏而反悔。这种条据的补救比较困难,主要是因为对方一般不同意补正并且已经有所防备,但也并非对此就束手无策了。

以上就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借款中常用收据的法律效力”的相关资料,在文中有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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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收据有法律效力吗_收据_网

范文类型:收据,全文共 2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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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法律效力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家手上有了富于的资金,一旁的亲朋好友,不免就有人想要来借你的钱,但是很多人心中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接下来第一范文网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为您分析,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收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借条、欠条、收据是有区别的

注意的地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3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法律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二者并不难。借条与欠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是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利息和借期的起算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是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也很多,造成文不对题,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 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跟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款期,那么过了3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b还款,就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3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跟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又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3年再向b主张还款,在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可以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当然相反。

三、出具借条、收据、欠条时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规格、以及名称、品质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还要有债务人签字或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写清以上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想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成:a借给b壹万元或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是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迅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条件理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会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收者、借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如果差一个字就是另外一个公司了,比如“XX市志诚科技公司”和“XX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间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信息也要留下来,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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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律顾问聘书

范文类型:聘书,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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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街道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以下简称乙方)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但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应向法律顾问团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签字) 甲方电话: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文书要点: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获得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委托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作为其法律事务顾问,由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所达成的协议。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顾问应当为聘用方解答法律问题,起草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为聘用方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或者调解活动,向聘用方的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而聘用方的主要义务是为法律顾问提供有关业务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支付相关费用等。双方应当在达成一致认识后,再签本合同。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在最后将双方的地址、电话等填写清楚,以便于及时联系。本合同一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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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律顾问聘书

范文类型:聘书,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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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顾字第 号

委 托 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保障甲方行政管理、商务活动正常进行,有效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应聘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常年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甲方要求及委托,办理以下法律事务:

(一)为甲方的管理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依据;

(二)为甲方遇到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拟定法律解决方案;

(三)代理甲方参加调解,并为相关案件作诉讼成本分析及诉讼结果预测;

(四)协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对外签定的经济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五)就甲方内各类合同、协议书及其它法律文件、各类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就甲方的各类合同、协议书及其它法律文件出具律师见证书;

(七)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有关经济事务的谈判和签约活动;

(八)协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与内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等;

(九)按受甲方委托,开展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十)处理甲方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第三条、受聘法律顾问完成甲方法律事务工作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电话联系;

(二)、信函联系或网络沟通;

(三)、到甲方或乙方办公地点商议。

第四条、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应积极、负责、及时、迅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服务。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甲方应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所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条款而

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责任;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就其所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为甲方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或者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条、甲方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执行协议中未涉及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前往,乙方可另指派其他律师)。

第八条、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按收费标准从低收费。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三 年,自20xx年7月16日起到 20xx 年 7 月 15 日止,在履行中如遇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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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律顾问聘书

范文类型:聘书,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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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以下简称乙方)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但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应向法律顾问团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签字)甲方电话: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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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5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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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以下详细内容请看: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

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和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承担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及法律援助志愿人员。

受援人,是指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的公民。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财政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使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省、州(市)财政应当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补助经费,对财政困难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第五条 支持和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公民因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的下列事项,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七)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九)其他由国家和省确定的事项。

第八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九条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申请人遭遇自然灾害、伤亡、疾病等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认定。

第十条 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来源等详细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公民要求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出具证明,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出具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或者慈善机构供养的人员;

(三)无固定生活来源且伤残等级为一到五级的残疾人;

(四)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五)有县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

(六)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七)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

第十二条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民事权益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三条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下列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诉讼代理;

(四)行政诉讼代理;

(五)劳动争议仲裁代理;

(六)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七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本条例第八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第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维持不予援助的决定,并将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法律援助申请由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因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受理。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案情重大、情况复杂、跨行政区域的,可以请求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办理或者直接办理。

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办理下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法律援助案件,或者将本辖区的法律援助案件指定下一级或者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委托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助办理有关法律援助事宜,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九条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的,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代为申请。

第二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转交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将审查决定及时函告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以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为依据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受援人以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作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当即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由申请人事后补交有关证明材料: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即将期满的;

(二)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当事人面临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危险的;

(四)不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激化社会矛盾的。

法律援助机构对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应当及时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

(二)被申请人不明确或者申请人提供不出案件有关证据且无法调查取证的;

(三)申诉案件未经人民法院立案的;

(四)申请事项已超过法定时效的;

(五)法律援助事项已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第二十四条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或者审批法律援助申请的人员,是法律援助申请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其所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回避,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决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决定。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接收并组织实施。

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书应当载明案件性质、被告人姓名、指定辩护的理由、案件承办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已确定开庭审理的,应当载明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法律援助人员姓名、执业资格和联系方式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六条 受援人收到法律援助决定书后,应当与决定书载明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受援人有权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受援人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

受援人应当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和提供虚假材料。受援人未尽配合义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不得就同一事项再申请法律援助。

受援人在受援期间因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义务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第二十八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擅自终止或者委托他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二)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泄露受援人隐私;

(四)不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事项进展情况;

(五)发现受援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不报请法律援助机构批准终止法律援助。

第二十九条 法律援助事项办结15日内,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法律文书等结案材料。

第三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结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自审查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其改正。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核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作出调整。

第三十一条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依法开展活动,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为法律援助提供资金或者物质支持。法律援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法律援助事业捐赠财物。捐赠财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对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所涉及的档案资料的查询费、咨服务费、调阅档案保护费、证明费、材料复制费等费用应当免收或者减收。

第三十三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活动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及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参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民以隐瞒、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追缴相关法律援助费用。

出具虚假经济困难证明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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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法规培训会议主持词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培训,主持,全文共 3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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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员大家好:

一.(开场白)首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叫-----,来自-----,很高兴由我来主持今晚的会议,同时也非常感谢所有的朋友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来学习电脑知识。我们常说21世纪是互联网的天下,是电子商务的时代,经济学家说:“不管你现在做什么或有什么想法,必须要迎接互联网,然后适应互联网,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如果错过互联网,与你擦肩而过的不仅是机会,而是整整一个时代。今晚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个网络教育公司—天下(天津)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它成立于20xx年5月19日,这家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呢?下面我们通过公司的宣传短片来了解下天下,有请助理播放。(一、公司宣传片)

二、(衔接)通过宣传片我们知道天下是个做教育的门户网站,其实教育是个大产业,人人皆知!网络教育作为对传统教育的补充,伴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远程技术和视频教学的完美融合,网络教育以其不受时空限制,及时快速的信息互动,便捷全面的优势资源共享等特点,成为网络新领域中一支迅速崛起的新军。天下将打造中国教育商务平台,接下来我将为大家隆重推出一位老师,来为大家介绍xx公司…掌声有请X老师(二、xx公司到底在做什么)

三、(衔接)刚才X老师为我们介绍了xx公司,知道了PP狗这款软件。PP生逢其时,占尽天时地利人和,遥想10年前,一只不起眼的小企鹅QQ诞生在网络刚刚起步的中国,历经10年发展,从一只丑小鹅变成了白天鹅,腾讯公司也成功跻身上市。互联网的今天,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3亿网民在网上重要的活动就是沟通,而网络教育在国内仅仅开发了1%的市场,意味着还有无限的空间,让PP这样的平台无限增长。社会有普遍需求、国家基础网络越来越好、本身功能又极具差异化竞争优势的PP,正是前景一片光明。接下来将有请我们的一位老师为大家讲解价值远景以及PP平台的优势……掌声有请X老师(三、价值远景及PP平台)

四、(衔接)听完了江老师对xx公司的介绍以及这款软件的展示,我们是不是对上市充满了信心,我和在座的所有学员一样,当我第一次看见PP,看到面对面的功能,眼前一亮,心中都有一些惊喜,哇噻!这么好的软件问世了,想见恨晚的感觉。接下去,我将为大家推出一个电子商务的神奇人物。他长相普通,但他有过人的才华;他不懂电脑,但他的触角几乎统治了所有的电脑;他不懂管理学,但他在全球被认为商界奇才;他不懂广告,但他本人和公司都有极高的点击率,从当年的梦幻少年,到今天的电子商务巨头。所有的神奇都源于当初的梦想,他就是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接下来我们通过一段影片来看马云的成功历程。(四、马云成功历程影片)

五.(衔接)看完这段影片,触动我内心深处的东西太多了,我记得马云还说过:做一件事,无论失败与成功,经历就是一种成功,你去闯一闯,不行你还可以掉头,但是你如果不做,就像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一样的道理。一件事情有三成的把握就可以去做了!行动决定一切!那目前我国上市的互联网除了阿里巴巴外还有中华网、盛大互动娱乐、网易、搜狐、新浪、空中网、百度、巨人、腾讯、金山等等。那就让我们从互联网上市公司的经历看看价值。掌声有请X老师为我们讲解(五、多角度看价值)

六、(衔接)我们看完这些介绍,我相信未来是美好的。我们知道阿里巴巴的确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公司,有一段数字显示,阿里巴巴在20xx年赚1元钱;20xx年每天营业收入100万元;20xx年每天利润100万元;20xx年每天上缴税收100万元;20xx年每天创造100万个就业岗位。另外,阿里巴巴的强势,在于阿里巴巴对所有股东说过的事情都变成了现实,阿里巴巴一上市,一夜之间造就了20个亿万富翁,100多个千万富翁,4900多个百万富翁。当我看到这些数字,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司总的那句话,上市将会创造最多的百万富翁,我们也更加坚信是一定可以上市的。说到这里,我相信在座朋友和我一样,心情非常的激动,也感触很深,我相信很多的学员也很想分享一下,他们心中的。那接下来掌声有请第一个学员-----,(五句话:①问好②自我介绍〈姓名,哪里人,职业〉③进入多久④PP给我带来的好处⑤一句话总结)接着掌声请出第二个学员

七、(结束语)刚才通过两位学员的分享,他们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再次把掌声送给这两位学员。大家看到我手里拿的这张照片,这是东北市场的一批老太太把这个PP平台推广出去,也造就了这样一段神奇故事(8位老太太进网吧学电脑)在座的所有朋友,我们是不是更有理由,更有信心把这个平台做好。最后用三句话来结束今晚会议:

每一个人都有脑子,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智慧。

每一个人都有眼睛,但不是每个人都有眼光。

每一个人都有双手,但不是每双手都能把握机会。

机会永远都是给那些有智慧,有眼光,有勇气的成功者而准备的!

好,今晚的会议到此全部结束,谢谢所有的朋友,谢谢大家。

四、(衔接)听完了江老师对xx公司的介绍以及这款软件的展示,我们是不是对上市充满了信心,我和在座的所有学员一样,当我第一次看见PP,看到面对面的功能,眼前一亮,心中都有一些惊喜,哇噻!这么好的软件问世了,想见恨晚的感觉。接下去,我将为大家推出一个电子商务的神奇人物。他长相普通,但他有过人的才华;他不懂电脑,但他的触角几乎统治了所有的电脑;他不懂管理学,但他在全球被认为商界奇才;他不懂广告,但他本人和公司都有极高的点击率,从当年的梦幻少年,到今天的电子商务巨头。所有的神奇都源于当初的梦想,他就是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接下来我们通过一段影片来看马云的成功历程。(四、马云成功历程影片)

五.(衔接)看完这段影片,触动我内心深处的东西太多了,我记得马云还说过:做一件事,无论失败与成功,经历就是一种成功,你去闯一闯,不行你还可以掉头,但是你如果不做,就像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一样的道理。一件事情有三成的把握就可以去做了!行动决定一切!那目前我国上市的互联网除了阿里巴巴外还有中华网、盛大互动娱乐、网易、搜狐、新浪、空中网、百度、巨人、腾讯、金山等等。那就让我们从互联网上市公司的经历看看价值。掌声有请X老师为我们讲解(五、多角度看价值)

六、(衔接)我们看完这些介绍,我相信未来是美好的。我们知道阿里巴巴的确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公司,有一段数字显示,阿里巴巴在20xx年赚1元钱;20xx年每天营业收入100万元;20xx年每天利润100万元;20xx年每天上缴税收100万元;20xx年每天创造100万个就业岗位。另外,阿里巴巴的强势,在于阿里巴巴对所有股东说过的事情都变成了现实,阿里巴巴一上市,一夜之间造就了20个亿万富翁,100多个千万富翁,4900多个百万富翁。当我看到这些数字,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司总的那句话,上市将会创造最多的百万富翁,我们也更加坚信是一定可以上市的。说到这里,我相信在座朋友和我一样,心情非常的激动,也感触很深,我相信很多的学员也很想分享一下,他们心中的。那接下来掌声有请第一个学员-----,(五句话:①问好②自我介绍〈姓名,哪里人,职业〉③进入多久④PP给我带来的好处⑤一句话总结)接着掌声请出第二个学员

七、(结束语)刚才通过两位学员的分享,他们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再次把掌声送给这两位学员。大家看到我手里拿的这张照片,这是东北市场的一批老太太把这个PP平台推广出去,也造就了这样一段神奇故事(8位老太太进网吧学电脑)在座的所有朋友,我们是不是更有理由,更有信心把这个平台做好。最后用三句话来结束今晚会议:

每一个人都有脑子,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智慧。

每一个人都有眼睛,但不是每个人都有眼光。

每一个人都有双手,但不是每双手都能把握机会。

机会永远都是给那些有智慧,有眼光,有勇气的成功者而准备的!

好,今晚的会议到此全部结束,谢谢所有的朋友,谢谢大家。

七、(结束语)刚才通过两位学员的分享,他们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再次把掌声送给这两位学员。大家看到我手里拿的这张照片,这是东北市场的一批老太太把这个PP平台推广出去,也造就了这样一段神奇故事(8位老太太进网吧学电脑)在座的所有朋友,我们是不是更有理由,更有信心把这个平台做好。最后用三句话来结束今晚会议:

每一个人都有脑子,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智慧。

每一个人都有眼睛,但不是每个人都有眼光。

每一个人都有双手,但不是每双手都能把握机会。

机会永远都是给那些有智慧,有眼光,有勇气的成功者而准备的!

好,今晚的会议到此全部结束,谢谢所有的朋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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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律培训会议主持词怎么写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培训,主持,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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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下午好!

为了让法制和卫生健康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卫生知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健康伴我成长,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今天,我们学校举行法制教育和卫生健康活动。今天的讲座教育意义特别深远,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

我们学校聘请了扎巴派出所所长为我校法制副校长,首先,请马校长为法制副校长程所长颁发证书。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程所长讲话。掌声有请。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扎巴派出所所长为同学们作报告,这里,我先介绍一下曾所长:

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曾所长给我们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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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知识竞赛总决赛主持人串词_串词_网

范文类型: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1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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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竞赛决赛主持人串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参赛选手

大家好!(上午)

为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三十周年,xx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举办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法律知识竞赛做为系列活动之一,坚持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宣传和普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推进人大执法监督工作。参加这次竞赛的有一府两院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共38支参赛队,在之前举行的七场预赛中,所有参赛对争先恐后,比赛进行的异常激烈,最后通过激烈的决赛,有6支参赛队进入了今天的总决赛。分别是         代表队、         代表队、         代表队、         代表队、         代表队、         代表队。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6支参赛团队登场。

看的出来,进入决赛的6支队伍,个个精神抖擞,情绪振奋,信心饱满,在这里预祝大家在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接下来,我们为大家介绍今天到场观摩的领导和嘉宾。

下面比赛正式开始。

今天的决赛共进行三个环节,共九轮决逐。分别是必答环节、抢答环节和风险题环节,每个环节分三轮进行。

首先进行的是必答环节的比赛。

宣读必答环节比赛规则。

进行比赛。

(三轮过后,宣布比赛成绩)

现场互动。

接下来进行抢答环节的比赛。

宣读抢答环节比赛规则。

比赛进行。

(三轮过后,宣布比赛成绩)

现场互动。

接下来进行第三环节风险题环节的比赛。

宣读风险题环节比赛规则。

比赛进行。

(三轮过后,宣布比赛成绩)

评为计分。

现场采访。

公布个代表队竞赛成绩。(如有相同分,加赛)

下面我宣布:

获得优秀将的代表队是            (4个)

获得三等奖的代表队是            (3个)

获得二等奖的代表队是            (2个)

获得一等奖的代表队是            (1个)

下面举行颁奖仪式。

请获得优秀奖的代表队上台领奖。

有请颁奖嘉宾:        、        。

请获得三等奖的代表队上台领奖。

有请颁奖嘉宾:        、        。

请获得二等奖的代表队上台领奖。

有请颁奖嘉宾。

请获得一等奖的代表队上台领奖。

有请颁奖嘉宾。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所有获的代表队表示祝贺。

同时对参加这次竞赛的个代表队和现场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xx县人大代表活动月法律知识竞赛到此结束。

接下来将举行xx县人大代表活动月总结表彰仪式。

现在我宣布荣获xx县人大代表活动月组织奖的单位。

请获奖单位上台领奖。(分两批上台)

下面请xx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通知做总结讲话。

xx县人大代表活动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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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依据_议案_网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3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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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劳动议案法律依据

你知道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依据是什么吗?可能对于不是法律专业的我们来说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没关系,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依据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依据内容简介

内容包括总类、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与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其他等内容。

第一部分 《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条文及适用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xx年12月29日)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xx年11月30日)

第一部分,首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核心,总结归纳出容易出现劳动争议的条文,链接相关法律文件,为读者指明处理该类争议的法律依据。其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条文为核心,链接相关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类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方便读者了解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程序规定,更快更好地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依据的第二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配套法律依据

一、劳动合同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xx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xx年5月25日)

二、工作时间和休假争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1995年3月25日)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1997年9月10日)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994年12月14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81年3月26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xx年12月7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xx年12月14日)

三、劳动报酬争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1990年1月1日)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xx年11月8日)

最低工资规定(20xx年1月20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1995年5月1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xx年1月3日)

四、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

社会保险法(20xx年12月28日)

工伤保险条例(20xx年12月20日)

工伤认定办法(20xx年9月23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xx年9月23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xx年9月23日)

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20xx年10月29日)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xx年12月3日)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4年12月14日)

五、劳动安全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4月9日)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xx年1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10月27日)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节录)(20xx年3月28日)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20xx年4月18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xx年10月1日)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1997)(1997年7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xx年10月27日)

六、职业培训和离职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xx年8月30日)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xx年11月5日)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1996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节录)(1993年9月2日)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1992年6月9日)

七、调解、仲裁与诉讼

法律援助条例(20xx年7月21日)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1993年11月5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1993年11月5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1993年10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xx年10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xx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xx年8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节录)(20xx年12月21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xx年12月19日)

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依据第二部分内容解析

第二部分为配套法律依据,收录的法律法规分为七类。

第一类“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于经济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复杂多变,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规定的不完善处日益显现,如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的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扣押劳动者证件、财物等现象不断出现,这使得因劳动合同导致的争议急剧上升。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制的适用范围,完善了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规则,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重要依据。

第二类“工作时间和休假争议”,收录了职工工作时间、带薪年休假、年节及纪念日放假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类“劳动报酬争议”,收录了工资支付、工资集体协商、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

第四类“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的重要保障,本书收录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的规定。本书将《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xx]256号)等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整理成脚注的形式,作为对《工伤保险条例》对应条文的注解,方便读者查阅。

第五类“劳动安全和保护”,劳动安全事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书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文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此外还收录了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其中专门收录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读者可对照该标准了解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第六类“职业培训和离职争议”,本书收录了就业促进、就业服务管理、职工培训及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文件。对职工离职方面可能会涉及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争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有针对其的专门规定。

第七类“调解、仲裁与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收录的是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规定,20xx年4月30日之前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则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如果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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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报范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公报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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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公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二)将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五十五条修改为:“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因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并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

(二)将第七十条修改为:“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免验,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代理人办理报检手续时应当向商检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

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二)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三)将第六十九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并将“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修改为“责令停止生产”。

(四)将第七十条改为第六十条,并删去“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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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援助公函

范文类型:公函,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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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编号:( )援民函字[ ]第 号

_________:

本中心(处)接受_________的申请,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案件中的____________代理人。

特此函告。

法律援助中心(处)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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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律援助公函

范文类型:公函,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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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根

编号:( )援刑转函字[ ]第 号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事 由: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函用于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转交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情况,交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编号:( )援刑转函字[ ]第 号

本中心(处)_______年___月____日收到你院(局)关于为____________一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申请法律援助的来函。经审查,本中心(处)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与予以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一案________阶段的_____________律师。

特此函告。

法律援助中心(处)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一份

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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