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篇2: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快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不过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己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自己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天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可以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多在自己身边多陪陪自己,而是撇下自己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篇3: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了红葫芦之后,我感觉湾是被误解的,他将妞妞引到大海中间,再抽掉能使妞妞漂浮起来的红葫芦并不是想陷害她,而是不想让她只在浅水滩上游泳,想让她去深水里游泳,而妞妞和乡亲们都误会了湾。
让我感觉湾被误解是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学滑冰的时候,刚开始,我虽然可以站起来了,但还是滑不好,老想摔倒,想着想着,我好像看到我的“梦想”实现了,感觉我像燕子一样在自由的飞翔,能够灵活的穿梭在人群中,忽然我“咚”的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那时我还小,就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这时,妈妈走了过来,要扶着我学滑冰,爸爸看到了,马上把妈妈叫了过来,“叽里咕噜”地说了一番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都摔倒了,你们也不管我,我心里很是委屈,但还是自己爬了起来继续练习,我溜着溜着,就慢慢熟悉了这双滑冰鞋,鞋在我的脚上也听话了,我让它左拐它就左拐,让它右拐它就右拐,这时,我忽然明白了爸爸的良苦用心,如果我总是摆脱不了对妈妈的依赖,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学会滑冰。同时我也明白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一番冰雪霜,难得梅花吐清香”。
所以,我知道了我们看问题要全面,不能片面的就下结论,也许我们看似给我们伤害的人也许正是给予我们帮助的人。
篇4: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在我们的生活中,爱无处不在。在学校里,朋友之间、同学之间、师生之间有一种爱;在家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有一种爱;走出家门,当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甚至路人也会撒播一点爱给我们。有时爱竟是察觉不到的,但却是很浓。
我读的这本故事里有一对水火不容的小姐妹尹小碗和尹小碟。妹妹小碟长得很漂亮而且精致,她总是像小公主一样优雅端庄,很有品味,别人都夸她有‘小公主的范儿’,而姐姐
小碗却是一个脾气暴躁,还很贪吃的女孩,她不爱穿裙子,不爱戴发卡,因为她不想让自己显得是一个女孩,还每次过生日都过成了父母的受难日,搅得全家人不得安宁。面对这么一对儿小姐妹,爸妈当然选择偏爱妹妹小碟了,因为她人见人爱嘛!
但是自认为被冷落在一旁的姐姐不但不向妹妹学习,反而脾气越来越暴躁,越来越能吃,吃的很肥胖,却很郁闷,她想出了一个叫“筷子”的弟弟跟她一起玩儿。担忧的爸爸妈妈和小碟一起想办法让小碗把“筷子”忘掉,一心一意和妹妹在一起并照顾她,可慌乱中这么做又疏远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小碗失去了对家人的信心。久而久之,小碗被以欺负妹妹的名义“冤枉发配”到外地一所高中上学了。
一天,本来已经对家淡忘了的小碗突然接到了家里的电话,说是要给她过生日。原来,妹妹小碟无意中找到了小碗秘密日记的钥匙,从而得知了小碗许多不为人知的忧伤和秘密。这次生日,爸爸送了小碗一块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给了小碗一个笨拙的拥抱,小碟则送了小碗一直想要的小狗。他们的做法解开了小碗的心结,小碗发现家人浓浓的爱就一直在她身边从没有离开过。
故事读完了,我在想,如果我们的心像小碗一开始那样系上了心结,就察觉不到身边人的关怀和爱了,因为爱是要用心去体会的,在我身边,就有许许多多不同的爱:当我回家太晚,妈妈就会急慌慌地出门找我,当终于找到我时,会把我搂进怀里;当我考试成绩不理想,很伤心时,我的朋友虽然也考的不好,却还在一旁努力地安慰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一边走路一边看书,眼看要掉进一个没盖盖儿的阴井里,旁边的一位叔叔连忙扶我一把并对我说:走路看书对眼睛不好······连陌生人都有爱,父母怎么会对自己的孩子不不爱呢,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些爱,并且用真心去关爱别人,这样,我们生活中的爱就会无处不在!
篇5: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我怀着紧张万分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环游世界八十天》这本书后,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的感觉,又彷佛坐上了时光机,身历其境。书中的主角霍格,是一位非常富有、英俊的英国绅士,他勇于像不可能的事挑战,因此与朋友以一半的财产打赌 ─ 以八十天亲自环游世界一周,只为了向别人证明他能克服种.种困难,获得成功。
到世界各国旅游,应该是很轻松和新鲜的经验才对。为什么会紧张悬疑呢?因为故事发生在公元一八七二年,那时没有飞机,只能靠火车和轮船,有时会因气候或人为的因素而延误。因此这算是高难度的挑战呢!赌注有可能会面临破产,不但不能自在逍遥的玩,还得提高警觉,再加上被误认为是抢走银行巨款的大盗,随时都有可能被逮捕,真是雪上加霜啊!
当读到霍格一路上被刑警追捕,甚至被囚禁,我有一种莫明的感动,想起自己也有被误会的时候,眼泪就像忘了关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流下来,可谓感同身受。另外,我还从书上深深的体会到,世界上有成功的人,也有失败的人,他们的成功不在于财富,也不在于运气,而是在于努力的程度。霍格的成功就在于他凭着智慧、毅力和努力来克服所有的困难,他这种坚强的意志力,是值加大家学习的。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对霍格这个人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感到佩服。在一百多年前的交通并不发达,即使是现在先进的英国也是如此,最后还是以他的勇气和毅力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他没有赢到金钱,但是他得到了一辈子最难忘的经验。
篇6: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昨天终于把《小团圆》给看完了,很晦涩,不好读懂,特别是张爱玲写的他和她,如果稍不用心去读,就不下去了。
这个书真不是畅销书,读者应该很少,因为太难读了。比世界名著都难读许多倍。
读完整本书,发现张爱玲的文笔还是不错的。起码现在的作者很少能够有这种水平。把无聊的内容写成一部比较经典的小说。
九莉是本书的主角,她的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是她母球蕊秋,一个是之雍。
九莉的母亲的优点是九莉身上没有的,即使她母亲很有耐心的教她。她还是不上路。
九莉的初恋之雍是个花花公子。我想不通的是,九莉分手后,还要寄钱给她花,他不是深深伤了九莉的心吗,九莉怎么这么没有用,又是去挽回这段感情,又是寄钱给他用。九莉不是谈恋爱的高手,她怎么会写出如此多的爱情小说呢,看来她的幻想能力很强。还是她把之雍的爱情都写出来了呢?我觉得应该是后者,之雍写信告诉他如果和女人交往,发生关系。这种事情,九莉都可以忍受。她到底爱他什么呢,人不是都说爱情是自私的,但是九莉在于她的爱情,是个博爱的。她都可以忍受与别的女人一起分享男人。她的爱情是个变态,扭曲的,其实,她很轻松的与之雍分手了,她还是很爱之雍,她在寂寞的时候,无法忘记他的一切。她还是相当痛苦的。她为什么这么痛苦呢,是因为她没有真正的爱情,她没有品尝过真正的两个人的热爱。
张爱玲的小说,我想我会只看这一本了,她的书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学习的东西。
篇7: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无法把《小团圆》看成虚构的小说。整部书,字里行间,张爱玲都在用平板、单薄的声音叙述者她一生前三十多年的流水帐。所有她小说里的人物,在她的生活中都找得到原版。她所知道的可以写的亲朋都被她写光了。对于故事以及人物,她似乎缺乏想象力,不过也应了那句话“小说来自生活”,闪光的是她的文字,也只局限于早年作品。进入五十年代后,她的文字逐渐干瘪,可能与自身际遇不好有关,忙于生存,而且生活在没有母语环境的地方。最关键的是自闭幽居,乏人来往,只好闭门造车。全靠她早年的名气挽救了她,不然那几篇如同嚼蜡的小说怎么会有人看。
看的人也不过是在窥伺她。如同看如今这部《小团圆》。
《小团圆》重复了许多她从前的东西,又一次被写出来,而且完全撕去面纱,可能都是些压在她心底噬咬着她的往事,不吐不快。因为一生从来没有获得过真正的爱,无法安然看自己一生时光就此流逝,所以必须写出来,白纸黑字,也让那些使她的人生黯淡无光的丑人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她曾说她是嘉宝的信徒,可事实上她完全不是。嘉宝从不曾谈论自己。张爱玲从出名前就非常喜欢谈论自己(十七岁时的作品《天才梦》),出名时更是无所顾忌地写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比如《私语》)。她晚年深居简出,是因为中年以后的自己确实无可暴露,也许是自卑。从她的许多文字可以看出一直跟随她的某种虚荣,她不善于交际,但很喜欢引人注目。在她那冷漠自私失色的成长背景中,她母亲一直是她瞩目的亮点。所以她母亲和她父亲离婚时,惨淡中她竟然觉得得意,因为那时候离婚的人少,她的至亲出了这样的事,就象那时候某家出了个科学家一样骄傲。她母亲到香港她的大学去看她,她和母亲没有话可说,但她最遗憾的是当时四周无人,她因此无法炫耀她美丽洋派的母亲。
她母亲大概与国内八、九十年代那批刚刚接触到西方文明、滥用自由的部分女性一样,作为最早一批娜拉,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到手的豪华自由,从一个男人到一个男人的床上,胡乱度过一生,最后黯淡收场。这样的母亲曾经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虽然年纪越大,她越恨她母亲)。但她又远缺乏她母亲的交际手腕与漂亮面容,一方面极其自卑,另一方面极度羡慕,同时又觉得自己站在一旁看清了一切,好像很理智,凡事自己拿主意,因此也不可能听得进旁人的言语。实际上事到临头,她仓皇失措,完全无防备,只能布偶一样让人摆弄。
胡兰成就是这样趁虚而入。而且游刃有余地同时玩弄着其他女性。
最后她从胡兰成那里得到的不过是妇科检查报告里的一句“子宫颈曾折断”的诊断。
就是这么一个让她可以“低到尘埃里的”男人。
胡兰成固然没有爱过她。她后来遇到的男人没一个对她真心。桑狐与她同居三年从来没考虑过和她结婚。她为赖雅堕胎,最痛苦不堪时,赖雅竟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啃烤鸡。
她倒不是想在这作品里为自己粉饰,所以经历的都写出来,只不过在现在才出版,许多可以视为惊世骇俗的东西已经很平淡了。但我觉得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柯灵这个人。很久前读过柯灵声情并茂的《遥寄张爱玲》,文章娓娓道来柯灵和张爱玲的相识,他如何发现初出茅庐的文坛新星,如何为她在当时低气压环境下执意出名的举措担忧,又对她在他落难时的救援如何感激。好一个温儒的书生。可是《小团圆》里,他不过是一个在她不得志时落井下石对她进行性骚扰的低等男人。难怪张爱玲没有回应他文~后那篇深情呼唤。张爱玲的记忆力非常好,尤其对人性最卑劣的地方。
这本小说可能只对很熟悉张爱玲作品的人有吸引力。它的文学价值并不会很高。张爱玲即使在她的全盛时期,也只是言情小说作家群里的佼佼者,她有天赋,但从来没有成为大家。
而《小团圆》这部结构松散,充满平淡的喃喃自语的小说,我看完后,也只能叹息着说一句:“很傻,很天真。”
篇8: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小团圆》这本书是我在单位的图书室找到的,在家搁放了好久才下定决心来看,我觉得小团圆更像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书,大概是把一辈子碰到的人事都写进去,发泄,记载。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
张爱玲有过一刻的幸福,那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出现在《色戒》中,亦写在《小团圆》里。虽然没有找见那个真爱我的人,却再次被这句话打动了,至此把书搁置了一个礼拜。女人的爱往往是一种感觉,并非爱一个人,而是爱被人真诚爱着、真正重视的那种感觉。不曾被重视过的女人是悲哀的。张爱玲幼年及至长成,都是大家族里的边角料,她内心深处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累赘,所以不曾对任何人依赖,总是算计着是自己欠别人多一些,还是别人欠自己多一些。生活在被奉为小公主小王子的现代独生子女是无法体会的吧。从小就觉得自己多余,保护自己还来不及,学会谨慎生存还来不及,又有什么样的闲情逸致去爱其他的什么人呢?她冷眼旁观家族来来往往的过客,致使笔下的男女亦冷静算计彼此的身价。直到胡兰成的出现,她纵然想放开地去爱,又怎么学得会放开呢?所以她收藏自己爱的感觉,很久之后才表达出来,她亦收藏妒忌的感觉,在胡兰成告知与其他女人的故事时,她还要在心里替他辩解,认为他们身体上还是清白的。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张爱玲渐渐知道不是的,或者,只有当时当景是的。所以后来也逐渐鄙夷“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就知道保存他所有的”胡兰成,即使后来有暂时相聚的男人,也没有真正去爱,因此所有人的离开,她都脱胎换骨似地看得很淡。
小团圆,或许是张爱玲心里将一生所遇见的人和事都记录在纸上,让这些逝去的人再次和她团圆了吧。它让一个人间俗世的张爱玲浮现在眼前,揭去那些神秘和神化,这个真实让人欣喜。当然,我也很清楚这毕竟是本小说。只是一个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对往事点点滴滴的回忆吧。没有太多的震动、悲哀,人的一生不是都要经历许多的吗,谁又能说自己没有故事,张爱玲的故事最为曲折?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我们一生所经历的,又会在哪里团圆?
篇9: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我在寒假里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它讲述了一只豺和一只猎犬生下的一只豺犬——白眉儿,白眉儿生下来就没有了父母。虽然母亲给它创造了短暂的家,但那很快就结束了,它只能跟在成年豺的后面,过早地开始了的求生的历程,后来在磨难中白眉儿练就了超群的本领,但又遭到了豺王的嫉妒,以至于被赶出了豺群。幸好遇见了一猎户,它想生活会变得安定一点,但没想到这个猎户好逸恶劳,它几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聪明的白眉儿“慧眼识英雄”,机智地奔向了村长、猎户阿蛮星—它的伯乐。后来虽然它经受了村民们的误会,但它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赢得了村长和村民们的信任和尊重。真是逆境造就人才啊!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个道理:逆境出人才。恶劣的生存环境,逼迫人或动物发挥潜能,适应环境,练就一身功夫,为后来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最近,我看了中央电视台的一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山村小姑娘,家境贫寒,她每天早上6点,天不亮起床,走上将近两个小时的山路,翻越七、八座山,去小学校上学,每天两顿玉米粥,吃个白米饭都是奢侈的,当记者问她苦不苦时,她说:“苦,但想上学,上大学,走出山村,脱离贫穷。”看到这里,我不禁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想想我自己,衣食无忧,父母为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我更要好好学习,努力进取,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小姑娘和我都是祖国的未来,“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我们只有努力学习,长大后,才能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
篇10: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今天是星期六,妈妈答应我和我一起去书店,我兴奋得不得了,高兴得忘乎所以,手舞足蹈!心想:这次又要为我的”书朋友们“添加一位”新成员“了。
我和妈妈吃过早饭后就来到新华书店,可能由于今天是星期六的原因吧,书店里的人非常多,大都是家长陪着孩子来的。我听说阳光姐姐伍美珍又出新书了,但又不知道是什么题目。所以,我立马像一匹饿狼一样,瞪着大眼睛寻找起”食物“来,生怕被别的”小饿狼“抢走,突然,我灵光一现,发现了一本颜色非常醒目、淡红色的书,封面上画着一个男孩儿扮演成海盗,正在坏笑;后面还有一位女孩儿,在做”羞羞脸“的表情。我立马把它拿起来一看,还真是新出的呢!哈哈,什么样的书也逃不出我的法眼!既然这本书的封面深深的吸引了我,那内容肯定更精彩!所以,我就买下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仔细的、津津有味儿的,看着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我们班的小童星》这本书主要讲了六年级一班号称”可爱妹妹“的王琚因为拍了一个电视剧而一举成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之所以六年级一班的同学都爱喊王琚”可爱妹妹“是因为她长的很显小,而且声音是那种”娃娃音“,就像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娃娃说话的声音,很可爱。一开始的时候班里许多同学都十分崇拜王琚,(”非洲皇后“陶非然还做过她的”保镖“)可是渐渐地同学们发现,王琚再也不是以前的王琚了,现在成了小童星的王琚十分的骄傲,再也不是那个乖巧可爱的王琚了。一次偶然间,一心想做童星的杨自热参加排练了一个由童话故事而改编的童话剧,才从导演与宁佳心的妈妈口中了解到: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小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文中的”可爱妹妹“王琚虽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但是,她并没有发现,自从自己当上小童星之后,失去了一些童真,替代它的是虚伪与伪装,原本的自己,是多么的真实,像一块没有任何杂质的碧玉一样,而现在,在爸爸妈妈的言语下,在娱乐圈生活的熏陶下,她成为了一个虚伪、骄傲、善于伪装的女孩。由此可见,娱乐圈是多么险恶的。
关于做童星,我想许多同学都有这一类的梦想,想一夜成名,想天天被别人追捧着,想在同学们当中脱颖而出……可是,我们并不知道娱乐圈的生活有多么得复杂,在娱乐圈生活要经历多少挫折,背负多少风言风语,一切的一切,都是娱乐圈造成的。
进入到了险恶复杂的娱乐圈,当上了令人羡慕的童星,可却失去了童真,失去了一个孩子应有的童真,取代的是许多骄傲虚伪,让一个充满童真的孩子带上了虚伪的面具。娱乐圈的生活,谁知道有多么得险恶。
篇11: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素净的封面,以及如诗般的书名,想来作者是一位安静的女子。
作者在序言中写道: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情。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的心,忍不住往下看。
丁立梅用那些朴实的句子,向我勾勒出一幅幅温馨动人的场景,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在她的眼中有着别样的韵味。
给我印象较深的一篇文章叫作《让梦想拐个弯》。从小到大我有着或大或小的梦想,有些梦想我稍稍努力就可以实现,而有些梦想则需要长期的积累,在没读文章之前,我一直认为,有梦想就要通过努力去实现,遇到困难要克服,要永不言弃,梦想终会实现。而文中作者却说:梦想很可爱,但也很现实。当梦想飘渺如天上的云彩,任我们再踮起脚尖,也无法与它相握,这时,我们要学会认知自我,懂得放手,让梦想转拐个弯。
作者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两件事说明了这点。一件是作者的高中同学迷上了诗歌,荒废了学业。没考上大学,失业,离婚,这些都是因为诗,然而付出了这么多代价,他写的一麻袋诗,发表了的却寥寥无几,旁人对他的劝告,他不听,他的老母在离去时对他是一万个放不下,在最后的最后他终于明白,这辈子,他成不了诗人。忙忙碌碌最后却无所成就,多么的悲哀啊!
第二件事情是发生在作者认识的一位服装设计师的身上,他曾经的梦想是一位钢琴家,父母倾家荡产栽培他,他在一次音乐会后突然觉悟,台上钢琴家行云流水般演奏风格,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音乐,改行学起了他感兴趣的服装设计,并且很快脱颖而出。
相比之下,第二件事中的服装设计师是机智的,当他发现自己没有弹钢琴的天赋时,他毅然放弃钢琴,改行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闯出了一片天地。
“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有时不一定是对的。
在哪里跌倒,还要在那里爬起来,岂不是加倍的难?也许,我们在哪里跌倒,应该赶快到别处爬起来。
兴致勃勃从事一项事业,结果一败涂地,为什么还要和自己作对,强撑下去?换一个行业好了,也许这个行业不适合你。
你短跑也许永远都是二三名,永远也超越不了第一个人,那就换长跑试试吧!或许你天生长跑就好!
正如文章在最后所说:野杜鹃一定也做过成为大树的梦的,当那个梦想遥不可及时,它让自己落入尘土,努力地在悬崖上,盛开出属于它自己的绚烂。
我们的梦想或许怎么都无法触及,那么就换一个梦想吧,你曾经为这个梦想付出的努力会让你成为业余者中的佼佼者,有时拿出来陶冶下情操,那便是极好的。
执着是一种可贵的品质,然而盲目的执着,却是对生命的浪费和伤害。亦如:生命之弦,原有它承载的极限和底线,绷得过紧,势必弦断。
篇12: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小兵张嘎这本书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的事情。这个孩子叫张嘎,他和奶奶住在白洋淀边上,一个叫“鬼不理”的小村庄。那几年日本鬼子非常猖狂,八路军在作战中伤亡惨重。有几次受伤的八路军战士无处可躲,只好藏在嘎子家。晚上,伤员叔叔给他讲故事,教他打敌人。这样,受伤的八路军都成了嘎子的朋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嘎子无形中受到了很多革命熏陶,想到要去当侦查员,打鬼子。于是去找八路军干部老钟叔,老钟叔看到嘎子机灵聪明,答应了。开始只是当小通讯员,后来,老钟叔被鬼子抓住了,奶奶也被鬼子杀害了,小嘎子很伤心,为了报仇,参加了八路军。经过多少场大战,八路军终于打败了日本鬼子,嘎子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八路军战士。
我读了这部书后觉得,小兵张嘎很勇敢,很聪明,很佩服他!他和我差不多大就能去打敌人,虽然现在没有战争,我也要多学点本领,长大了好建设我们的祖国!我还喜欢一些描写嘎子的段落,如:嘎子不言声,笑眯眯地站起来,腿往炕上一跪,只一滚,就滚到奶奶身前去了。嘎子说:“奶奶,下回我一定像小猫,慢慢回家。”能看出来嘎子是个懂事的孩子,也是个讨喜的孩子。我真喜欢嘎子!
篇13: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三个火枪手》中的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不仅使读者跟随书中的故事一起喜怒哀乐。它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嫉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止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作者把他们的友情,忠诚和正义感通过一个个故事描述得淋漓尽致。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和学到了很多,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需要朋友。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把友谊只挂在嘴上,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故事的最后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还是各奔东西,只留下达尔达尼央一个人,多少有一点点悲剧性。但是他们那种敢打敢拼,团结友爱,遇到困难决不退缩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们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曾经的冒险经历,依旧是我回味无穷。
篇14: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优秀图书,因为我非常的爱看书,所以我对它爱不释手,每天都在津津有味的看着。
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它,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有名作家沈石溪。这本书的内容是:洛嘎(一条好猎狗)和一条母豺,生了一只有豺性也有狗性的白眉儿,后来她们两个都死了,留下了白眉儿。白眉儿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后来,它也有过一段辉煌的猎狗生涯。
这本书的主角是白眉儿,白眉儿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坚强的章节和片段,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吧!我讲的是第十章,洗清冤屈,它主要讲的是:巫娘认为是白眉儿偷了自己家的鸡,可是白眉儿没有偷鸡,白眉儿为了洗清冤屈,自己出去抓偷鸡贼,这几天白眉儿又冷又饿,终于捉到了偷鸡贼——两只狐狸,洗清了自己的冤屈,改变了人们对它的看法。
我很喜欢白眉儿,也要做白眉儿,因为白眉儿聪明、机灵、勇敢、坚强。我非常欣赏白眉儿的坚强,第十一章,辉煌的猎狗生涯,别的猎狗都怕被猞猁打死,唯有白眉儿不怕,继续紧追不舍的跑着,最后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咬掉了猞猁的尾巴,被猞猁的爪子抓了一下,流了血,猞猁后来被猎人们打死了。可我却不如白眉儿,因为我很胆小,所以晚上我很怕黑,有一天晚上,我上厕所方便,因为我很怕黑,所以让家里的灯全打开了,家里的人被光刺的睡不着,从屋子里出来,都说我太胆小了。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白眉儿教了我要聪明、要勇敢、要坚强。
篇15: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这本《乌丢丢奇遇记》是金波花费了两年时间完成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如诗如画,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折射出深邃的道理。那种意境,像那清澈幽深的湖一般,怎能不引得读者遐想翩翩?在我们心中,该留下了怎样的回响与震憾呀。
故事主要写了一位老诗人——吟痴先生刚起床,一下子就愣在那里。地板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排小小的脚印。原来,这像刚学会走路般的小脚印是木偶乌丢丢的脚印留下的。在吟痴先生的家里,他听“诗篓子说诗,看可姐姐跳舞,也被吟老和可人的动人事迹深深地感动着。在他沉醉在从未体验过的快乐中,想起了布袋爷爷和珍儿姐姐。终于说服了吟老同他一起去寻找他们。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感人而有趣的事:一只蝴蝶寻找去年救过她的那朵蔷薇;一个小姑娘种下鸡蛋,痴想种朵花朵;一群蘑菇人想拥有那叫作”心“的东西等等……慢慢的,乌丢丢长大了,他渴望变成人。一个能够回报爱、付出爱的人。然而,在一次大火中,为了救出珍儿姐姐,他被烧得只剩下了一只孤零零的小脚丫。
这是一部令人荡气回肠的文学之书;一部充盈着作者感悟与发现、智慧与思想的哲理之书;一部关于生命旋转,穿越了读者心灵的命运之书。《乌丢丢奇遇记》也许算不上跌宕起伏,但却在那些不起眼的一句句话和字眼儿里抒写了生命的变迁。读完全书,让人不由地想到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文中的老诗人、乌丢丢以及每一位主人公都为人生做了怎样的努力。他们用他们的故事为生命做了完美的诠释。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值得我们去品味,去咀嚼。也就是这些小小的事物,让我们的生命更值得惊叹,更加可爱,更加眷恋。乌丢丢曾在文中说过这样的几句话:”你无法控制时间的流逝,无法控制天气的变化,更无法控制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你唯一能控制的,就是你的微笑,你的爱。“
那么现在,就准备好迎接自己的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吧!
篇16: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蔡康永的第一本实用书,在“说话”多年之后,首次尝试教人“说话”。本书开端康永哥便许下宏愿:这本书会令“本来已经很讨人喜欢的你,在未来变得更讨人喜欢”。《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包括40篇精彩短文,每篇都是让谈话变美的醍醐味,并配以熊宝绘制的令人喷饭的搞笑插画,如同蔡康永的主持风格一样犀利俏皮,饶有情趣。
蔡康永一直是我喜欢的主持人,他那幽默犀利的话语一直深受观众喜爱。而这本《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则是他在说了多年之后教人说话的一本好书。在阅读了这本书后我总结了以下几点感受:说话要进退有度,尖锐的问题给对方留点余地,有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留个灰色地带,也是语言的一种艺术。作为新闻系的学子我们应该再采访等与人交谈中学会这样的说话之道。杜绝言必称“我”,别总把自己放在首位。与人交谈,总是注重自己的发言和想法,生怕别人没办法理解自己,每句话都是我怎么怎么样,实乃大忌。一般交流的基调应该是和谐的,和大家分享意见也应该充分去尊重对方的想法,这样才有更多的人愿意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这也是做人的起码礼仪,更是新闻学子应该注意的问题。
语言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能够方便人与人沟通,而语言的魅力就在于我们透过语言,能够感受到彼此的需要和话中的深刻含义,这就是说话之道。《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一本教会我们在社会生存的好书,读完此书,余音绕梁,幽默中却又醍醐灌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实在是应该注意自己的“说话之道”。
篇17: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是一段真挚的情感。富豪朗和流浪汉丹佛之间的一切吸引了我,看了第一页就停不下来,最后我用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二十万的书。
为了表达对妻子黛比的爱,朗在每个星期二和妻子一起去福利院为游民服务。黛比用微笑、用真诚,逐渐化解游民的敌意,换来游民的尊重。而朗也由原来的“被迫”转为自愿,在与游民的接触交流中,朗不仅发现了游民的另一面也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比如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高尚有爱心的成功人士:一个富豪每周雷打不动地为流浪汉服务,不图名,不图利, 难道不高尚吗?可是看似充满敌意,不懂感恩的“黑鬼”丹佛却似三年如一日,照顾另一个瘫痪在床的,85岁的“老黑鬼”,他的床单总有尿的痕迹,他的房间充满恶臭,而且“老黑鬼”总是骂骂咧咧,永远不会有说一句感谢的话。而这“老黑鬼”和丹佛非亲非故,丹佛做这一切,别人也并不知道。直到朗和丹佛真正了解彼此,他们成了朋友,永远的朋友。
比起黛比、比起朗、比起丹佛、比起贝蒂……我便觉得自己的渺小。
我父亲某些方面像极了丹佛,自私、狭隘、不懂感恩;常年酗酒、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没有责任感。跟他相处了几十年,我痛很他、讨厌他,恨不得早日拜托他。可是为了尽我作为他唯一的孩子的责任,在他年老时我不得不叫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也曾和黛比一样,希望父亲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帮他戒酒,周末带他去公园,带他去医院检查身体,告诉他保重自己的身体,别辜负美好的晚年生活。可是父亲却屡教不改,时不时和我闹别扭。为此我和父亲吵过、骂过、哭过、甚至几次找过心理咨询师。后来我便渐渐放弃,任其自生自灭。
可是黛比她们却从不放弃,甚至想出更多的花样去沟通去融入,甚至是素不相识的流浪汉。
感谢孩子,是她推荐的这本书。让我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让我相信,坚持就有奇迹。我会见证父亲发生奇迹的那一天。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你,他躲在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想不到的远方,上帝会托梦给你,会授意给你,但需要你千辛万苦,不辞辛劳地去寻找,你们前世有未了的缘分,要在本世续写。不然的话,一个瘦弱的白人女士如何有那么大的力量用无条件的爱改变了一个高大的黑人流浪汉,而流浪汉最终改变了整个城市?
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的黑人,一个只知道在棉花田里给“主子”捡棉花的奴隶,因为受不了一年到头的劳作后仍然一无所有,从此跳上一辆远去的列车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当了一名流浪汉。为了生存,他犯过法,待过安哥拉监狱,多年无家可归,是黛比小姐一次又一次爱的召唤,一次又一次真诚的付出最终使他放下了自我保护,而接受了她,接受了她的先生。最终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彼此交换的是真情,是信任,是无以回报的爱!
在黛比小姐爱的感召下,丹佛真心照顾一个年长于自己的流浪汉三年,却一直被他骂做“黑鬼”,因为他的内心是封闭的,这种封闭缘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我凭什么相信你?你凭什么对我好?你到底图什么?” 三年的真心真情终于感化了一个内心已经石化的人。因为没有人是真正铁石心肠,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只看你的耐心够不够,你的爱真不真!
我想到了这些年来我对学生的教育,一次、两次、三次对学生的说服或谈心教育不起作用的时候就急躁,就放弃,认为学生无可救药,从此不再找他,不再关注他。在黛比小姐面前,在丹佛面前,我对学生虚伪的爱一览无遗,我的爱并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带有某种目的,因为他捣乱了课堂,影响了心情,影响了班级成绩。刨除这些自私因素,我还会对学生好吗?我还会找学生谈心吗?我还会给他们补课吗?我不敢说,因为越是往下想我越是觉得汗颜。既然知道世上并没有真正的铁石心肠的人,每个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为什么不为了孩子的快乐和幸福而去教育孩子,继而使他们的成绩也有进一步的提高?
我深深地反思!改变自己从想法开始,从小事开始,从细节开始,从今天开始。
篇18: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有《爷爷变成了幽灵》、《一年级小个子二年级大个子》、《可怕的科学系列》等等。但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是,《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姑娘和她外婆姜茶的故事。这本书被它的作者——“辫子姐姐”郁雨君亲切的称作“秘密号”。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里边的每个细节,甚至觉得每句话都是优美的,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的吸引人的眼球。让人爱不释手,越看越想看,就想一口气把整本书看完,吞到肚子里。
本书的主题是:“秘密号”。“辫子姐姐”点缀主题:“秘密像猫咪的小爪子,把它放心里越久,它就越要挠你,痒痒得你受不了……”是啊,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许多不能说出的秘密,这个秘密你将会一直藏于心间,还是会告诉你身边的某个人呢?这一切,将在于你自己的决定。
本书的主要内容其实就是讲的小姑娘在学校里没有朋友,被老师冤枉写检查、不信任,被同学欺负,所有倒霉的事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受够了这种生活。于是,她开始搞一连串的恶作剧,她把班长的电子词典摔坏了,把同学们的作业本扔到垃圾桶里等等。她成为老师眼里的“厌学”和“问题”学生。老师们都觉得应该让她在家中修养一段时间。经过父母的再三恳求,老师终于决定让她参加完期末考试再回家休养。小姑娘终于熬过了考试,开始了漫长的暑假。暑假刚开始,妈妈要给她报辅导班,小姑娘坚决不去。没办法,妈妈准备给她报一个“快乐夏令营”的时候,她提出要去找她的姥姥——“快乐老家”。在“快乐老家”里她认识了新的朋友,有给无数个电影配过音又被他们称作“唐老鸭”的家吼爷爷,有召集老同学住进“快乐老家”的“通讯录”先生扑满爷爷,还有超级会做饭,能做出任何稀奇古怪并且非常好吃的饭菜的七厘伯伯。还认识了一只会嗑瓜子的小狗。在“快乐老家”里她获得了从未获得的快乐。新学期开始了,她有了许多的“姜茶语录”,同学们都觉得姜茶语录是超级解压器。从此以后,她在班级里就成了一个大“名人”了,当然,这都要归功于她的外婆——姜茶。这位曾经不快乐,也从不被人喜爱,担心在成为班里大“名人”的小姑娘就是——苏婷宝。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在我眼里都是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像一艘艘小船,向我驶来。而秘密呢,则像一个个小小的贝壳,张开的贝壳是分享的秘密,关闭的,就是埋藏在心里永久的秘密。
篇19: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这个寒假我读了三本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小公主》这本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细讲一下吧。
莎拉是一位上校的女儿,被送到了一所女子学院,那里有一位叫做明钦的女老师,是一个贪财慕势,嫌贫爱富的人,在莎拉是一个公主的时候,她总想着怎样讨好莎拉。
而莎拉虽然像一位公主,但她丝毫没有一点自大自高,藐视一切,她喜欢想象,喜欢给别的同学讲故事,当然,同学们也非常喜欢听莎拉讲故事,因此,莎拉结识很多好朋友。
但是,经过一些变故,莎拉的爸爸去世了,就在莎拉还没有从悲伤的阴影中走出来时,明钦小姐因为莎拉已经没有了财产,便把莎拉的“贵宾待遇”取消了,让她住进了一间小阁楼。
从此莎拉沦落成了一名女仆,可莎拉靠着想象力坚持了下来,最后,莎拉爸爸的朋友找到了她,告诉了莎拉真相,从此莎拉又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明钦老师却只能深深陷在自责懊悔中。
我觉得一名真正的公主不是只要有华丽的外表和丰富的物质生活就可以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还要有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大家都要像莎拉一样不管在怎样艰苦的环境里,我们都要乐观,坚强,向上,不放弃,相信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
外在的东西其实并不重要,莎拉她虽然生活得很艰苦,但是她还可以保持一位公主的风范,那么莎拉就必定是一位公主。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就让我们一起去感悟其中的真诚吧。
篇20: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看了法国儒勒.凡尔纳的《地心游记》,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
故事主要讲了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意外--了一封密码信,便决定和侄子阿克塞尔前往信中所说的地心。在进入地心之前,他们结识了向导汉斯。三个人进入火山口后,经历了重重困难,有迷路、缺水、暴风雨、怪兽袭击。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后,他们成功借助冲击力,飞出了火山口,逃出生天。
李登布洛克在许多困难面前临危不惧,并且有科学探索的精神。尽管许多时候前面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为了得到一点点有意思的东西,宁可冒着生命危险,获得一点点研究成果。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群像李登布洛克一样具有科学探索精神的人,李四光小时候,他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每次他都受藏在一块大石头的后面。这块巨石孤零零地立在草地上。一听到小伙伴的脚步声,他就悄悄围着大石头躲闪。大石头把他的身影遮得严严实实的,小伙伴围着石头转来转去,也找不到他。时间长了,他对这块大石头发生了兴趣:这么大的一块石头,是从哪儿来的呢?
李四光跑去问老师,老师想了想,自己也解释不清楚李四光又跑去问爸爸,爸爸也说不清楚。这块突兀的大石头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它的四周都是平整的土地,没有一块石头呢?这个问题李四光想了许多年。直到他长大以后到英国学习了地质学,才明白冰川可以推动巨大的石头旅行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后来,李四光回到家乡,专门考察了这块大石头。他终于弄明白了,这块大石头是从遥远的秦岭被冰川带到这里来的。经过进一步的考察,他发现在长江流域有大量第四冰川活动的遗迹。他的这一研究成果,震惊了全世界。
所以,我们要学习李登布洛克这种人,在困难面前不言放弃,要有科学探索精神和严谨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