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负责人:
甲乙双方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工。
二.质量标准
1.本项目将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范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建设。
2.质量标准是达到省级优秀项目。
三、分包价格
面积按国家建筑规范计算,按图纸尺寸每平方米(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和二级结构)元。如有变更,图纸以外的工作内容以现场签证表为准,现场签证表另行计算。
四.支付方式
1.完成基础工程,支付工程费用的_____,合计_____元;
2.完成主体结构,支付项目资金的_____元;
3.二级结构完成后,支付工程资金的_____元,共计_____元;油漆和装修完成后,余款将付清(不含税)。
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戴安全帽。必要时必须安装安全带。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事故发生,严禁违章作业。如因乙方原因在建设项目中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文明施工。使用的材料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堆放整齐。不允许堆放或乱放。工作完成后,他们必须清理现场。否则,甲方应安排其他安排并安排必要的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工程测量、定位、各楼层的主控线和技术交底,并配合检查乙方各楼层的轴线和分支控制线,以及模板安装质量。
2.根据组织周期,组织原材料和半成品按时足量进场。
3.处理所有相关程序,并协助处理周围环境。
4.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节约材料等。并有权制止乙方的材料浪费和不规范施工行为。
5.按时支付项目资金,收到验收通知后组织人员验收。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组织的工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
2.乙方应自带加工设备和各种工具,负责塔吊和货运电梯下的小型工具。
3.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措施。乙方应对施工中出现的不符合安全措施的安全事故负责。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饮酒、穿拖鞋、橡胶底鞋施工,不得违反施工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数量,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并在各分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积极有效配合甲方做好工作。八.违约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无故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补充条款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在项目资金支付后自动失效。
3.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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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风险提示: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分包人合法运作必须包含两种形式:
一是与有劳务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即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关系;
二是与特定地区若干经过岗前培训的自然人中的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立足于《民法典》,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二、质量标准
1、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范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
2、质量标准为达到省级优秀工程。
三、分包价格以国家建筑规定的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含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按图纸尺寸计算。若有变更及图纸以外的工作内容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另行计算。
四、付款方式
1、完成基础工程,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
2、完成主体结构,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
3、二次结构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粉刷、装饰完工后余款付清(不含税金)。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戴好安全帽,必要的地方加安全带,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严禁违规操作。若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整齐,不准乱堆、乱放,一定做到工完清场,否则甲方另外安排整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职责及义务
1、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每层楼的主控线和技术交底,并配合检查乙方每层楼的轴线和分部控制线,及模板安装质量。
2、组织原材料、半成品按时足数进场,以组织工期为准。
3、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协助处理周边环境。
4、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有权制止乙方材料浪费现象和不规范施工行为。
5、按时支付工程款,受到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七、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组织的工人须符合一定的资质。
2、乙方自备加工设备及各类工具,并负责塔吊、货梯以下的小型工具。
3、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自佩戴好安全帽,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条例,如不遵守安全措施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及胶底鞋进行施工,不得违反施工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且每次分项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并积极有效的配合甲方搞好工作。
八、违约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端违约,均应向守约方负担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
九、附则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从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款付完后此协议自动作废。
3、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成达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下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现场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人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台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厂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努分包人尚应赔偿侣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下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I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3:桥梁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完成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劳务分包作业,依照国家、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要求:合格
5、安全文明目标:杜绝重大伤亡等安全事故
6、建筑面积和工程量:总建筑面积约11041.26平?方米,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面积计算方式为准。
二、劳务承包内容与范围
1、劳务承包方式:包活工、包辅材、周转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采
用大活包形式。
2、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 人工费:
2.1.1. 结构王体:基础垫层、室夕卜回填土人工配合、基础(不包括防水层)、主体框架结构模板、钢筋、电渣压力焊、混凝土。
2.1.2. 砌体:建施图中砌体、构造柱、圈梁、过梁、压顶、造型及零星构件部分的土建人工费。
2.1.3. 粉刷:宰内抹灰(毛而)、地坪(毛而)、天棚抹灰批顶、散水、台阶、坡道、屋面、外墙粉刷。
2.1.4. 现场安全:按规范规定应该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搭拆和维护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按规范防护和维护。
2.1.5. 文明施工:施工区、生活区的场地硬化人工配合、临时用电(含二级配电柜一下的材料)、用水的管理及维护保养、现场垃圾活运等。脚手架:按规范搭设脚手架(钢管,扣件,槽钢,预埋件,立网,兜网;硬防护,加固件,跳板等)。
2.1.6. 配合其他承包方进行的预埋(装饰预埋件除外)。
2.2. 施工机械工具费:
2.2.1. 主要机械: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包括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司机。
2.2.2 辅助机械:搅拌机、砂浆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加工机械、手持电锯、电钻、混凝土振捣机械、照明灯具、斗车等。
2.3材料费:
2.3.1 周转材料: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对拉丝、止水螺栓、蝴蝶卡、螺丝帽。
2.3.2. 小型材料:二、三级配电用电线、配电盘、照明灯管、电焊条、铁丝、铁钉、钢锯条、麻线、扫帚、草袋、海绵胶带、线锤、冲击钻头、膨胀螺栓、绝缘胶布、砂轮片、金刚片、穿墙用PVC管等。
2.3.3. 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至一级配电柜;施工用水由甲方将总水管引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支路水管的安装及材料。施工区、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 承包内容中不包含的项目及材料
3.1. 不包含项目:基础降水、基坑护坡、安装工程(水、电、暖、消防、电梯)门窗、防水、机械土方及回填(机械部分)、外墙保温、内外墙瓷砖、涂料油漆、幕墙、钢结构、铁艺、铝合金、楼梯扶手、空调铁件、阳台栏杆制作及安装。
3.2. 不含材料:临建工程的材料、钢筋、商品碌、砌块、砖、水泥、砂、石、白灰、外墙涂料。
三、劳务分包资质情况:
1、营业执照:
2、资质专业及等级:模板、钢筋壹级,止各资质证编号:
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四、工期、质量、安全
1、总工期日历天,以甲方要求的控制点为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2、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以质量部门评定的工程质量为准)。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材料堆场场地及生活住房,以满足乙方在现场的生产和生活所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4:桥梁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4、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1-20__、3-90。
3、适用法律、法规:《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
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合同份数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桥梁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完成现有需改造机电设备的拆除(含运出洞外)以及4台水轮发电机组(1#机组大修)、3台进水闸阀、油水气系统、自动化系统(配合主机改造)、高压开关柜、升压站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及电缆敷设,主机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详见安装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
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该总价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转运费、消耗性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生活费、安全措施费、工程保险费以及建安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及进度:
1、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 20__年 8月10日前进场施工,20__年 10月 30 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但工期可考虑顺延。
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安排,主机安装考虑分两阶段进行,保证一台机组开机发电运行。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乙方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保险凭证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总承包方报量支付后按95%给乙方支付,余下5%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乙方在结算过程中承担“工程总价款×10%”的建安税,建安税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七、双方责任:
甲方: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并组织乙方现场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签订合同后,在7天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负责做好为完成本工程所做的一切辅助性工程,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协助甲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记录与检测,确保所有设备检测合格后方能安装,做好安装时各种测量数据记录并负责原始资料收集。
6、安装时记录好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间计量表。
6、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保证质量时,甲方随时有权收回本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责任。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
3、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设备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记录表。 3)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
2、乙方必须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内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设施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当发生矛盾时,通过组织协调,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篇6:桥梁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据、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鉴于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主体工程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劳务报酬:
支付方式: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和实施.
5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6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天前,向劳务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7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工长为
8工程甲方义务
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负责.
在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到场地平整无施工障碍物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技术员提供准确的位置并加以保护
工人宿舍,水、电、小型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应按乙方提供的数量要求为标准
按时提供图纸、供应材料、机戒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必须保证施工所需.
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工程乙方义务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按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作好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由于自己责任发生的破损由自行承担
特殊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及工程师的指令.
10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
临时用工项目内用工不记劳动报酬
在施工中如发生对远工作量加大的变更须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1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7:消防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决定将马尾西提丽府居住小区1、2、3、5、10、15#楼及B区地下室泥水劳务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马尾西提丽府居住小区1、2、3、5、10、15#楼及B区地下室 工程地点:马尾区君竹路
二、 承包单价及内容
① 地下室部分按单项计算
垫层35元/ m3;地下室砌砖模120元/ m3;地下室砖模粉刷6元/ m2;倒桩芯砼18元/ 个;浇筑柱、墙、板砼13元/ m3;地下室内墙粉刷8元/ m2;梁面板底粉刷10元/ m2;地下室砌体96元/ m2,地下室底板面垫层砼35元/ m3,垫层面抹平压光5元/ m2;其余地下室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含压光)9元/ m2。
② 3、5#楼安置房上部按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61元/ m2。包含内容为浇筑砼、砼养护、砌体工程、刷界面处理剂、钉钢丝网(钢丝网、锚钉、胶水材料甲供)、室内粉刷、地面找平、楼梯间地面、天棚泥水修补、公共部分地面找平、外墙粉刷、屋面工程等。(除外墙面砖、室内地砖外的所有泥水项目)。如以后业主变更,施工内容同商品房,则上部单价按58.5元/m2。
③ 1、2#楼商品房
上部按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58.5元/ m2。包含内容为浇筑砼、砼养护、砌体工程、室内粉刷、楼梯间地面、公共部分地面找平、外墙粉刷、天棚泥水修补。(除地面找平、卫生间隔墙、幢号内隔墙、外墙面砖、室内地砖外的所有泥水项目)。
④ 10、15#楼及周边一层裙房
按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按67元/ m2。含地梁砼、地面垫层。(除垫层、浇筑桩芯砼、砌砖模、二层地面找平、室内100厚隔墙、外墙面砖、室内地砖外的所有泥水项目)。
⑤ 其它说明
以上单价均为现金价。工作内容中均不含门窗边塞缝、水电洞填塞、烟囱洞塞缝等。乙方所用铁钉由乙方自己负责,楼面高低差处需粉刷的由乙方负责施工。如外墙做内保温,内墙面边角及门窗边线条由泥水班组负责,自保温墙体加厚处不另加钱,保温层处内墙面粉刷面积不扣除。
考虑到市场劳务工资变化,如施工时间超过2年(至合同签订日起算),2年后如工资上涨,甲方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补偿乙方。
⑥ 计算方法
单项计算范围至地下室顶板砼止,顶板以上(含找平层)为综合包干价包干内容。
面积计算规定:无全封闭的阳台面积按50%计(具体位置详附图),屋面建筑层高大于2.2m计算面积,小于2.2m不计面积,其余屋面工程不另计面积。
三、 付款方式
1、地下室垫层、砖模、砖模面粉刷等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2、地下室主体工程完成后按完成量的85%支付进度款。
3、上部结构后按月付款,结构施工时按建筑面积27%*85%付款,结构封顶(砌体完按37%*85%付款,内外粉刷按85%,工程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已完成量97%的劳务工资,剩余3%的劳务工资在竣工验收一年内付清。
四、 工期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进度安排计划施工,配备满足施工所需的劳力及相关资源,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元。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则工期顺延。因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五、 进场时间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接甲方通知后,两天内到场正常施工。
六、 质量等级
各方责任主体(含质监站)验收均达到合格。
七、 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协助配合办理相关证件。
2、 甲方负责提供与乙方施工有关的各种资料,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要求,操作规程要求,验收标准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甲方仅负责提供施工班组垂直运输塔吊、人货电梯及二级配电箱(每三层一个),用水接头每层一个。其余所有施工机具(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器具,施工用架子(层高超过3.5m的架子材料由甲方提供)、工人宿舍布置,照明设施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且其费用均已含于承包价中。
4、 甲方只承担合同条款约定的义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外来人员劳务工许可证。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条例进行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经综合评估认定乙方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不达标时,甲方有权另派完善以上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条例进行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甲方每次500-3000元的罚款。
4、乙方自带所有的施工工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工作面上用的照明电线及灯具。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要认真维护、保养,如因不当使用,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止使用,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要负全责。
5、乙方要建立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必须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2~4人),乙方派驻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及与甲方协调工作。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消除质量通病并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现场代表应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
6、施工中出现的的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加气砼砌块损耗控制管理,砌筑过程对非整模数的砌块应讲究切割方法,降低损耗,甲方要求乙方对加气块损耗按预算定额进行包干,超损耗部分乙方应负责赔偿。
7、乙方人员进场应编制职工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要求提供工人工资花名册,甲方按乙方签字后的花名册支付工程款。乙方保证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人向劳动局举报或采取其它极端措施,甲方可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并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的处罚。
8、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当天做到工完料尽。如落地灰,拌制后的砂浆以及砂浆配合比造成浪费的经测算按造成浪费的价值双倍罚款,由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9、乙方若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或拖延工期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拒付工程款。
10、若因乙方原因(人力、资源、质量、安全文明等)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划分工作面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并可依据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扣除工程款。
11、若因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仍无改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甲方提供二级箱至材料加工场及施工楼层,二级箱之后用电线路及开关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其二级箱之后用电线路及末级箱符合要求,如不符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整改,甲方可派电工重新安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甲方提供四间宿舍给乙方(可居住40人),乙方其余工人住宿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本工地现场不设食堂,也不允许乙方在工地生火,如发现乙方在场内自行生火,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八、 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分歧,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在工程所在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至工程验收按约定条款履行后自然失效。
3、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拟订补充条款实施。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消防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对拟修建的危桥改建的规划要求和危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方选定由乙方承建该工程,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后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明确双方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县**镇**村会仙桥危桥改建工程;
二、工程内容及建设标准
本工程全长 13 米、宽 9 米、桥涵洞 1 个;
技术标准:旧桥拆除,新桥建设(详见工程量预算清单);
三、合同工期
20xx年日至况,工期顺延,但必须确保在20xx年日前完工;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双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为 62 万元,以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长度、宽度、涵洞计算总金额;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应将危桥改建的范围及现状向乙方交代清楚;
②负责处理危桥改建占地处理,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③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负责落实“三通”、料场和搅拌场,并保证建设占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顺利;
④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测。
2、乙方责任:
①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③自觉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艺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经县交通局和有关部门认定核实,必须立即整改,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④工程建设中涉及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垫资开工建设,工程款在工程结束合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违约,违约方承担总工程款20%赔偿金额。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镇政府、县交通局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镇政府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9:消防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消防法》的规定,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安装,经双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 2个室外栓、1个室内消火栓 。
四、工程内容:室内消防栓工程 。
五、工程总造价: 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
六、(包干不含税)。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总价的40%给乙方,余款6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乙方所安装的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质量以消防部门验收为标准。
九、工期: 。
十、施工要求:甲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及乙方施工电源,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相关协调事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简安装。市政管网由甲方自负接通。
十一、服务承诺: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修一年。如果人为损坏或凝冻损坏由甲方负责所需一切费用。保修期满后乙方实行常年维护,维修材料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月日
篇10: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发包人(甲方):
地址:
设计人(乙方):
地址: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双方就本工程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现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结合本合同的具体情况,签订如下协议。
一、设计依据
1、甲方提交的委托书。
2、甲方提交的地质勘查资料、建筑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图、结构图等)。
3、甲方提出的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的其它要求。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三、设计费用及支付
1、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万元。
2、订立合同时,甲方先交纳定金,为工程款的______%,计___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计____________元。
4、本工程完工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资料以及有效发票,甲方结清余款,计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4、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按该设计部分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六、保密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文件,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均属于保密内容,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进行营利活动,不得将以上材料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给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但妨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或战争等。
2、如果发生了任何不可抗力事件,使一方无法完成其在本项下的合同义务,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当不可抗力的情况消失时,应继续履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须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
3、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交付设计的,每逾期一天,须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
4、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应赔偿。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责任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及有关规定,顺利、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现甲方拟将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有限公司内的所有土方、泥浆、场内短驳及回填承包给乙方。
四、承包的范围及所涉及事项:
施工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开挖顺序开挖,严禁不听指挥乱开乱挖,施工中乙方若因为乱开乱挖而影响基坑安全性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施工中所需临时道路修建、路基板铺设等均由乙方自理,所有出土车进出场地乙方均须认真冲洗,因土方施工而造成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理,若由此而造成的城管罚款等行政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晚间施工时,甲方负责大灯照明。甲方保持开挖土方干燥,必要时配合井点排水。
五、工程量及单价确认
土方开挖前,甲、乙双方一起测量原地坪标高,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开挖,挖方按实际开挖后基坑的几何尺寸进行结算。所挖土方必须经验收一次通过。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单价:泥浆按砼方量1:3比例计算土方_________元/m,泥浆_________元/m,场内短驳_________/m,回填_________/m。
六、周边关系的协调
乙方进场后,必须配合甲方及建设单位做好与周边居民关系的协调。
七、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付总工程款的50%,余款四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生产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及规范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切由乙方自负,另外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汇报甲方安全员,否则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备案壹份。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土方作业完成费用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__年8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篇13: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分包范围:_________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
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
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
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
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____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
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
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
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
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
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
2.安全施工与检查 1
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
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
3.安全防护 1
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
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
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1
4.事故处理 1
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
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
5.保险 1
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
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
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
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
6.材料、设备供应 1
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
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
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
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1
7.劳务报酬 1
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
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通用版合同
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
7.3 采用第
(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
7.4 采用第
(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
7.5 采用第
(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
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1
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
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
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
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1
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
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
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
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2
1.施工变更 2
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
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
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2
2.施工验收 2
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
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
3.施工配合 2
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
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2
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
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
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
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
5.违约责任 2
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
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
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
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____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
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
6.索赔 2
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
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
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
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3)、
(4)规定相同。 2
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2
7.争议 2
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
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2
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
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2
9.不可抗力 2
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
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
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
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3
1.合同解除 3
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
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
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
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
2.合同终止 3
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
3.合同份数 3
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3
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3
5.补充条款 附件
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
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
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4: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鉴于 (以下间称甲方)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主体工程 (木工 钢筋 混凝土 砌筑 架子安全维护措施 五项工作)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3 劳务报酬:
支付方式:
4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实施.
5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黑龙江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23)
(黑龙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6 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天前,向劳务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7 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工长为
8 工程甲方义务
(1)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负责.
(2)在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到场地平整无施工障碍物
(3)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技术员提供准确的位置并加以保护
(4) 工人宿舍,水、电、小型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应按乙方提供的数量要求为标准
(5)按时提供图纸、供应材料、机戒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必须保证施工所需.
(6)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工程乙方义务
(1)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按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2) 投入足够的人力 物力 保证工期
(3) 加强安全教育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 遵守安全制度 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施工
(4) 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 监督和检查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照顾全局
(5) 作好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 由于自己责任发生的破损 由自行承担
(6) 特殊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7) 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及工程师的指令.
10 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 :
(1)临时用工 项目内用工 不记劳动报酬
(2)在施工中如发生对远工作量加大的变更 须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11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5: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负责人:
甲乙双方立足于《_____》,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工。
二、质量标准
1、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范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
2、质量标准为达到省级优秀工程。
三、分包价格
以国家建筑规定的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含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按图纸尺寸计算。若有变更及图纸以外的工作内容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另行计算。
四、付款方式
1、完成基础工程,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
2、完成主体结构,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
3、二次结构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粉刷、装饰完工后余款付清(不含税金)。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戴好安全帽,必要的地方加安全带,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严禁违规操作。若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整齐,不准乱堆、乱放,一定做到工完清场,否则甲方另外安排整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职责及义务
1、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每层楼的主控线和技术交底,并配合检查乙方每层楼的轴线和分部控制线,及模板安装质量。
2、组织原材料、半成品按时足数进场,以组织工期为准。
3、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协助处理周边环境。
4、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有权制止乙方材料浪费现象和不规范施工行为。
5、按时支付工程款,受到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七、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组织的工人须符合一定的资质。
2、乙方自备加工设备及各类工具,并负责塔吊、货梯以下的小型工具。
3、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自佩戴好安全帽,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条例,如不遵守安全措施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及胶底鞋进行施工,不得违反施工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且每次分项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并积极有效的配合甲方搞好工作。
八、违约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端违约,均应向守约方负担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
九、附则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从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款付完后此协议自动作废。
3、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6: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 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室内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防雷接地系统工程、消防预埋套管、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其有关的水电及防雷接地工程的工作内容。
四、 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料、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以及图纸中水电的全部内容由乙方承包。
五、 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单价:
A、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单价劳务包干,该单价的组成包括合同
第四条相应内容;
B、综合单价为 元/m2,该单价为不含税单价;
2、工程造价暂定为:
六、 付款方式
余款。
七、
(一
(二)进度计划:
1.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
八、 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6、保修事项:完工后半年。
九、 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乙方进场时,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配合乙方办理进退场手续,办理有关安全、质量交底工作。
2、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3、提供施工图一份,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生活场地、提供工程及生活用水用电。
4、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
5、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氧气、乙炔及瓶,其它所有物品及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口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2、乙方队伍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新工人进场时,必须填写进场申请表,由保安统一安排住宿,提供名单存档,并接受三级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
3、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现场作
4、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包括斗车、小型工具、易损易耗及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用品用具,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5、乙方凭领料单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材料损耗率按合同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未有规定的,按现行定额规定的损耗计算,乙方领用的材料规定的用量,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须在第一时间报项目部并协同项目部追查原因,经项目部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责任方担负不同的赔付责任。
7、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
8、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9、乙方工人每天必须持证上岗及不得留宿工地,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或留宿,没人每次罚款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或治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0、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当事人及承包班组均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工地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罚款每人每晚50元。
1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十、 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5、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工、电焊工等。 十一、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17: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插旗一组安置房工程的水电安装(车库除外)、临时用电,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防雷劳务全部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协议,以共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插旗一组安置房工程工程
2) 工程地点:江东
3) 结构型式:框剪结构
4) 基础类型:人工挖孔灌注桩
5) 建设规模:约-万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劳务承包的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甲方职责内容外的其他全部内容包干。
2施工图,技术变更内容所含水电安装、洁具安装,室内外给排水、消防(除车库消防喷淋外)、强弱电、防雷,现场所有临时水电、工程内甲方交代的临时任务、检验、检测、调试、试压、冲洗、消毒、通气、通水、灌水试验及主、立管通球压力试验、保温、防锈、防火、验收等劳务全部承包给乙方施工。
3按设计要求完成水电安装内容,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所需的设施,设备,满足各项资料,文明施工,安全,工期所需要内容等。
4、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优化临时水电、水电安装等方案,力求节约,造成浪费料部分材料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
5排水接至室外1.5米、给水为自来水安装表后的全部工作、电为电力公司安装表后的全部工作。
6安装后补洞工作。
7成品保护工作。
8工完场清、余料按项目部要求上车、堆码。
9、所有场内原材料上下车二次转运及机械设备的转运。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不主材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单价:
A、完成所以承包内容后、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劳务单价包干,按________结算。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平方米。
B、该单价外设置按建筑面积以平方计算0、5元/m2作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奖励。未完则不计。
五;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预验收前支付按单价的70%控制支付,其中主体预埋实际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取按以上单价的25%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劳务费)支付总价80%,支付时间为建设单位支后拾日内支付给已方。其余30%在主体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支付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留1%保修金、期满付清。
六;工期条款
1、开工时间:具体时间以项目部通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完成工期:总工期 240天,从开工之日起计算,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本工程从开工之日起,主体工期 90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严格按照甲方安排进行计划施工,无条件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工期要求。乙方如未按计划完成,甲方将以延期20xx元/天计算进行处罚乙方,乙方并承担下一个工种停工损失(从劳务承包费中扣除)。
七;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一)、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预留、预埋管的尺寸必须按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误差控制在规范范围内。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检查、验收。若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不合格,因制作安装、焊接等工艺问题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所施工的各项工序经监理、质监部门检查为不合格者,每次处200元的罚款。
3.若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由乙方按损失费的两倍进行处罚赔偿给甲方,结算时从承包劳务费中扣除。
4.乙方按三检制度要求自检合格后上报检查,经检查三次以上连续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并取缔该班组的工作,且由甲方另外安排工人上班。
5.乙方进场后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持证上岗,必须执行合同和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负责人自合同签订后必须每天到工地现场安排工作,甲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负责人缺席一天按100元/天进行计算处罚,每个班每天必须工完场清。
(二)、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工人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伤、残、亡、病以及第三者安全事故和意外安全事故,全权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和承担经济责任,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支付。
2.甲乙双方为加强本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安全事故杜绝在发生以前,特订立条款如下:
(1)未戴安全帽者,被处罚20-50元/人·次,工组长50-100元/人·次;
(2)未系安全带者,被处罚50元/人·次;
(3)如有偷盗者,被处罚5000元/人·次;
(4)工人参与吵架者,处罚50元/人·次,工组长参与吵架者处罚100元/人·次;
(5)工人参与打架斗殴者,处罚5000/人·次,工组长参与打架斗殴者,侮辱、殴打项目部管理人员处罚10000元/人·次,并承担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职责
(a)、甲方职责:
1.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乙方实行统一全面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成本等管理,协调各班组合理流水施工,穿插作业;
2.负责按约定支付劳务费。
3.负责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施工成果。有权对乙方所有成果、参建人员行为等不合格、不规范的结果和行为进行检查整改、处罚。
4.提供乙方所需主要材料如下:
电线、线管、开关、插座、接线盒、水阀、洁具。洁具连接软管、配电箱(强弱电)、防雷用钢材、消火栓、给排水管道管件、补洞用水泥河沙。
5.提供水电接口。
6.提供施工图电子文档。
7.监督工人工资支付,乙方在申报工程进度款前,应先发放申报期内每个工人的工资,乙方必须将发放工资后有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原件提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公示后,甲方才给予当期进度款支付。若乙方不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直接支付给民工。
(b)、乙方职责:
1.乙方工作内容为本合同第二款范围的工作,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要求的规定、规范、法规等认真执行,严格施工。
2.乙方向甲方缴纳的质保金、工程竣工后 退还、不计利息。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合理调配人力,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工。停工两日视为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甲方将按已完部份工程的70%支付该项目工程款给乙方。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自行返工和赔偿损失,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如经监理、质检部门检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每次处500—5000元的罚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必须每天上班前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工具用具认真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6.如发生安全事故(伤人),费用拾万元/人/次以内(含拾万元),乙方自行负责;超过拾万元/人/次以上的部份,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7.乙方必须仔细,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按施工图指导工人操作,不得随意变更,按设计要求下料、配料、成型。按图反复检查所用材料型号,直径,位置是否正确,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乙方在领料时,必须完成领料制度,说明所用部位。
8.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带好合格的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并挂靠牢固,做到高挂低用。
9.乙方必须坚持每道工序报验制度,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并认真填写相关隐蔽记录和变更图纸制作。
10.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行作业,保持场内清洁卫生,凡属本班组作业造成的垃圾、污物,必须在当天下班时全部清清扫干净,垃圾堆放在制定位置。必须工完场清。
1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固定有专业资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12.乙方负责安排工人的食宿。
13.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备足够有资质的管理人员,负责细部施工放线、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等全面管理责任。
14、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须在第一时间报项目部并协同项目部追查原因,经项目部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责任方担负不同的赔付责任。
15、乙方遵守甲方的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乙方必须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破坏的照价赔赏,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罚款。
16、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17、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8、乙方中途退场,乙方结算的工程量及结算总价以甲方项目部验收签证的70%作为结算标准;若乙方有异议,可书面要求甲方审定,审定结果
九;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和礼券。
2.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3%后作为甲方应付工程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
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月进度工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一次(该违约金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累计次数最多3次,如3次后乙方还不能完成进度计划,甲方将视乙方无能力完成,终止合同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按施工已完工程量70%支付给乙方。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8: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甲方):地址:劳务分包人(乙方):地址:风险提示: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分包人合法运作必须包含两种形式:
一是与有劳务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即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关系;
二是与特定地区若干经过岗前培训的自然人中的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总工期为: 共________个日历天。
三、工程造价
1、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2、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
3、单价:______________;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结算
1、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2、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
3、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4、本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________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________年。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五、材料设备的供应
1、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_______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______%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______%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______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六、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甲方的工作
1、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2、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八、乙方的工作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3、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4、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5、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6、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
7、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风险提示:劳务分包人资质
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主要是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与承接的任务等级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对方套红印章留存。
承包方一旦没有严格审核分包人资质,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超越资质等级的,造成合同无效情形,甚至给承包单位造成额外损失。
九、劳务分包人资质
1、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
一、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十
二、工程转包与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
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
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代表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承包人企业标准
(2)
7、总(分)包合同
7.1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职称: 。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约定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劳务分包人现场施工人数要求为: ,特殊专业人员要求为: 。
11.11未经承包人允许不得与建设单位或承包人上级发包单位联系。
11.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警示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警示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自行配备。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如有费用,劳务分包人先行支付,日后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2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如发包人对验收有特殊要求,在承包人验收后仍应通过发包人验收。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结算。其中总金额的5%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达到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限且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2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质量保修
25.1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 年 。
25.2保修期起始时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25.3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4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劳务分包人需在接到承包人通知4个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排查、维修。
25.5如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维修,承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应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或由劳务分包人支付。
26、保密
26.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26.2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7、违约责任
27.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7.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劳务分包人应书面催告承包人履行,不得停止施工。
27.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劳务分包人应书面催告承包人履行,不得停止施工。
27.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7.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8、索赔
28.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8.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8.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8.4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9、争议
29.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北京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承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9.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30、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30.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31、不可抗力
31.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3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各自承担:
31.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2.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2.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3、合同解除
33.1如果劳务分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或承包人要求履行合同,经承包人催告后3天内仍不履行,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外,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33.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3.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终止
34.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5、合同份数
3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6、补充条款
37、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一
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二
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
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