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制造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区别(实用20篇)

浏览

6885

范文

1000

篇1: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企业,全文共 5357 字

+ 加入清单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制定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

(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

(四)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

(五)生产中直接放空的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总部)以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负责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一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实施(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xx〕238号),一般企业中除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外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实施。

受委托的市、县(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受委托部门)以省安监局的名义,负责本辖区内受委托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

负责受理、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省、市、县(市)安监局统称为审查部门。

第六条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级安监局)应当本着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的原则,为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有关政策、程序、申请材料符合性和网上申报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原则上由县级安监局统一转报至市安监局,也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报送。县级安监局接收生产企业的申请文件、资料,应认真清点、登记,当场填写《申请材料登记表》,由报送和接收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县级安监局向市安监局转报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时,应制作报送材料清单,注明企业名称、报送日期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应建立咨询服务工作台帐,将开展咨询服务的情况、统一报送申请材料的情况等登记留存。

第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应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网上同步申报。审查部门受理、审查过程中出具的许可文书由“系统”生成。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附电子光盘,下同),并对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复制件和责任制清单;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六)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号、取证日期、有效期限;

(七)三年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可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制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九)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救援人员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清单;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三)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新建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第九条 市安监局收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转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申请材料登记表》。

第十条 审查部门接收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后,按下列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即时告知申请企业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部门出具的以上许可文书,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第十一条 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审查部门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逐项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中的《审查记录表》。审查中,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的,应出具《现场核查通知书》,指派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可聘请化工安全专家参加。现场核查的内容为《现场核查通知书》载明的事项。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填写《现场核查意见书》,如实记录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意见书》由核查人员签字,被核查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

第十二条 受委托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对一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作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自受理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第十三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省安监局根据审查情况,做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对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安监局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应提交隶属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报省安监局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未发生改建,仅对主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或在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变更(含新增)产品的,应当由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价,在变更实施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如变更后企业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重新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以上两款变更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产品品种变化的,还应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经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省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符合企业现状的文件、资料和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生产企业的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第十九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具的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二)生产企业取得的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和达标后每年的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生产企业3年内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每年仅需提供1份)复制件;

(四)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的企业3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证明。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上分别载明编号、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其中正本“许可范围”注明“危险化学品生产”,副本“许可范围”载明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生产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的,按一个企业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生产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对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个生产企业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名称的,只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对决定变更、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安监局颁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变,注明变更日期。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损毁的,生产企业应在遗失、损毁后及时向省安监局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明,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所著事项不变。

第二十三条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二十四条发现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或未被批准延期的;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当自主选择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省安监局对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同时,还应对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逐一进行专门评价,分别提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明确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安全评价机构应在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中,对生产企业作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并对其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证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

省安监局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颁发、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生产企业有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实施办法》等的规定依法处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5月10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xx〕138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煤矿,企业,生产,全文共 2783 字

+ 加入清单

浙江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新修订的《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浙安监管矿〔20xx〕109号,以下简称《细则》)已经20xx年8月31日浙江省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1日由华局长签发,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修改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近年来,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对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如新《安全生产法》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管理要求发生了较大变化;20xx年8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62号令,对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20xx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78号令,对20号令进行了多处修改。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需要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按照深化改革,方便企业、提高效率,能放则放的原则,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号令和《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261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54号)要求,进一步把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权委托给下级安监局。

三是解决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依法转让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问题、停产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问题、委托发证后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规范性及档案管理问题等,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同时,对原来的一些规定,如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评估、地下矿山技术人员数量要求等,虽然对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效用,但是缺少法律依据,需要进行调整。

二、主要内容

《细则》分六章,共三十二条。包括:总则、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审核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有:

(一)关于非煤矿山取证对象

第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了相关规定。

一是继续规定危险性较小的砂、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资源开采、砖瓦用粘土矿山及工程性矿山不需要取证,其它非煤矿矿山企业及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均需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样规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安监部门把握工作重点,提高监管成效。

二是对单独发证的矿山独立生产系统,《细则》第二十七条进行了解释。在实践中应注意把握: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一般是指一本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一家独立矿山,但当一本采矿许可证有2个(包括2个)以上闭合范围的矿区时,每个闭合矿区范围宜设置一个独立生产系统;而一个采矿许可闭合范围内,要设置2个以上(包括2个)独立生产系统的,需要经过技术论证,认为确实有必要的,经过发证机关或受委托的审查机关认可,方可设置多个独立生产系统,并分别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于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道路开挖、隧道建设及边坡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建设工程的取证和管理问题,本《细则》没有涉及。实践中,这些建设工程虽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但其主要目的是工程建设而不是资源利用,一般也无法形成矿山开拓系统,也无法按照生产矿山的安全生产要求实施开采,不具备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对此,各地可按照浙安监管矿〔20xx〕127号文件执行。实践中,还要注意这类工程的认定问题:一是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二是应限于工程目的;三是宜由单位作出认定。

(二)关于委托许可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号令和省政府261号令要求,第四条进行了明确。

省部属非煤矿矿山企业,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政府各厅局直接管理的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企业;省部属非煤矿矿山企业控股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也包括控股企业控股的非煤矿矿山企业。

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勘探、开发生产)指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的企业,不包括石油天然气储存、管道输送企业。

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确定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目前只涉及嘉兴市下辖的各县(市、区)。

(三)关于取证条件

第五条进行了明确。实践中应注意把握: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要求,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0号令规定,对于任职时间不足6个月的人员,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如果还没有取得安全合格证,但企业承诺该人员自任职时间起6个月内能通过考核的,应认为符合要求。

2. 关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危险性较大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目录,所以《细则》只明确地下矿山提升绞车(提升机)、主风机及通风系统经检测检验的要求,其它有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目录及相应管理办法后,另行布置执行要求。

3.关于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相关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2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强化采掘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管理,督促企业合理设立项目部,《细则》要求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及技术人员数量,应与企业项目部设立情况相匹配。具体审查时,应要求企业提供项目部设立情况和相关人员的配备情况,依此作出判断,并可根据需要进行适量的项目部现场抽查。

4.关于矿山技术工作。由于上位法中没有把安全技术工作情况作为许可条件,《细则》中没能对技术人员数量配备提出具体要求。但是,我省矿山工程技术人员不足,很多矿山没有正常开展技术工作,已成为制约我省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重要因素。因而,在组织现场审查时,应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对矿山技术工作进行审查,促进矿山技术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关于申请材料

第六条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合格材料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复印件。在目前过渡阶段,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证书予以认可。

(五)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转让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问题

第十一条进行了明确,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依法重新取证,否则就是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必须针对新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评价;

三是矿山如无新的建设项目,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提供原矿山企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并附有关说明。实践中,对于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前完成竣工验收的矿山,可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批复。同时,企业在有关说明中应包括对原安全设施设计执行的承诺。

三、《细则》贯彻落实要求

(一)本《细则》主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修订后的20号令进行细化制订,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20号令已经明确的内容,除非必要本《细则》不再重复,因此,在具体执行中应将本《细则》与20号令相结合,一并予以贯彻执行。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具体方法、内容等要求,应根据本《细则》并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xx〕16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422 字

+ 加入清单

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

产品类别: 眼 镜

产品名称: 验配眼镜

企业名称: 北京眼镜经营部

企业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眼镜市场

生产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眼镜市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手机 无 /

电子邮箱 无

申报日期: 二零壹零 年 四 月 X 日

北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4、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5、该表一式两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企业承诺

1.提供的自查报告审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年变化一览表

变更事项获证时

现法人代表

现经济性质

现营业执照编号

现企业代码

现卫生许可证编号

现企业总人数

现企业技术人员数

米2

现占地面积

米2

米2

现建筑面积变更后

万元

现固定资产

万元

万元

现流动资金

万元

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万元

*年 利 润

万元

企业名称北京眼镜经营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眼镜市场/

生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眼镜市场(1-02)/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经济类型个人经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3102801/

组织机构代码L1389353-3/

从业人员总数

变化值6 人/

专业技术人员数2 人3人

占地面积38 ㎡/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10/

年总产值(万元)38/

年销售金额(万元)38/

必备的生产条件(包括设备、工装、检测仪器等)□未变化

变化(□设备 □工装 □检测仪器 □其他) 注: 1、各项内容若没有变化,只需填写左侧项,右侧项用“/”划杠;

2、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生产条件等变化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获证产品基本情况

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发证日期

验配眼镜验配眼镜(京)XK16-005-0011120xx-09-1020xx-09-12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可填写企业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的情况、是否存在委托或被委托加工行为、停产、不再生产等原因

三、□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 □验配眼镜连锁店

序号所属单位名称住所 /生产地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负责人电话关系

备注:1 关系:集团公司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验配眼镜填写直属连锁店、加盟连锁店、联营联销店。

2 应提供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或验配眼镜连锁店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

四、企业获证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委托检验、自检中的有关情况一览表

序号检验类别产品名称合格与否不合格原因说明检验日期

1省级监督抽查验配眼镜合格 20xx-05-13

五、获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表

自查项目

条款号自 查 项 目自查记录自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1企业生产是否正常,有无连续一年以上停产或已转产的情况。企业生产正常。情况属实

2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时的条件,有无不符合(或严重不合格)的情况。企业的生产条件符合发证时的条件。情况属实

3企业在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企业在用检验、计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情况属实

4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变动后,企业是否执行新标准,是否对执行的企业标准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备案。执行新标准。情况属实

5企业是否变更名称,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生产许可证更名手续。 企业未变更名称。情况属实

6企业是否迁址、增设生产场点或者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企业未迁址、生产条件没有发生变化,未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情况属实

7是否有委托加工情况;

是否办理备案手续。没有委托加工情况。情况属实

8使用的原材料是否属于许可证《目录》管理,是否有证;

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使用的原材料是属于许可证《目录》管理,是有证;

未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属实

9获证产品是否增加单元、扩增规格,是否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获证产品没有增加单元、扩增规格,未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情况属实

10获证产品是否按规定标明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获证产品已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情况属实

11获证产品在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是否有不合格的情况(若有,提供后处理材料)。 获证产品在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合格的情况。情况属实

12是否有质量投诉事件,及后处理情况。(若有,提供后处理材料)没有质量投诉,及后处理情况。情况属实

13企业是否有无涂改、转让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企业无涂改、转让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情况属实

1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结论或检验记录数据与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要求的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结论或检验记录数据与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要求的符合情况属实

15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如召回的落实情况、参加产品检验比对的情况、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情况等。制定召回制度, 关键控制检验符合规定情况属实

企业

自查

结论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获证企业自查报告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于20xx年04月X日至20xx年04月X日进行了自查。经审查本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有如下不符合:

1 检验员对产品标准的部分要求不理解

2 合格供方档案中有个别企业的产品检验报告已过期

经整改后综合评价,企业自查报告结论是:符合

企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六、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序号文件资料名称页数

1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1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

4生产许可证副本(含插页)原件1 本

5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4

材料接收记录

提交人提交日期接受人接受日期份数/页数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024 字

+ 加入清单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为保证产品质量,决定对化学试剂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制定了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84)54号文件及原国家经委(84)52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产品质量,决定对化学试剂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施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是225种化学试剂中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见附件一)。

第三条 凡生产和进口分装第二条规定的化学试剂产品的企业,不论其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都要向化学工业部提出申请,由化学工业部统一组织审核,发放生产许可证。其他部门、地区和单位无权发证(包括临时许可证、准产证等)。

第四条 企业申报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必须持有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与申请生产生产许可证产品相符的营业执照和计量部门颁发的三级计量合格证书。

2.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3.产品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正式审批的正确完整的生产工艺规程(进口分装产品除外)。

4.必须具备按工艺规程规定的生产装备(进口分装产品除外)。

5.必须具备按技术标准规定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见附件三)。

6.必须有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在专职质量检验测试机构,并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和经培训获得上岗操作证的化验人员。

7.必须具有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基本管理制度。企业具备上述必要条件方能取得申报资格,否则不予受理。

第五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监测中心是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其职责是:

1.负责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测,检查监督并指导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各地区监测站和省级监测站的工作。

2.负责向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供产品检测结果,并写出检测报告。

3.在化学工业部地区监测站或省级监测站与被检单位在产品检测方面发生争执时,有权仲裁。

4.负责组织化学试剂行业检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全行业的测试水平。

5.化学工业部在全国六个大地区设有下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以下简称地区监测站),协助化学试剂监测中心工作。

化学工业部华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天津化学试剂研究所

化学工业部华东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上海化学试剂总厂

化学工业部东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沈阳新城化工厂

化学工业部中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广州化学试剂厂

化学工业部西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成都化学试剂厂

化学工业部西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西安化学试剂厂

第六条 凡本细则第二条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有关生产企业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向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化工厅局、(公司)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简称地方许可证办公室,下同)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企业,作自动弃权处理。

第七条 企业申请书(见附件二)要逐项如实填写。地方许可证办公室接到申请后,根据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化学试剂省级监测站或所在地区监测站,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提出申请的企业严格按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条件及《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审查,在填写审查考核结果后将《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和《申请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考核表》一式五份送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监测中心签署意见后报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核。

第八条 产品质量检测是在地方许可证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或地区监测站会同省级监测站按本细则的考核办法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入《化学试剂产品质量检验情况汇总表》一式五份送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

第九条 经检查审核,凡符合发证条件者,由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审批后发给生产许可证,并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新申报企业经检查审核不合格者,允许进行一般不超过半年时间的整顿,再次提出申请并交申报费。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资格。

第十一条 企业对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注销有异议时,可向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复审。复审不服时,企业可向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裁决。复审和裁决所需的检测费、审查费,由败诉方支付。

第十二条 根据化学试剂产品的特殊性,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采用正、副本制。凡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发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为正本,每种产品发给《工业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无正本,副本无效。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

正本编号:XK13-001-(X记号前两位代表省别,后两号代表厂别)。

副本编号:接正本编号I(X记号代表225种化学试剂产品序号,I代表产品级别)。即XK13-001- Ⅰ为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凡获证产品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获证编号。

第十三条 生产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5年。

第十四条 生产许可证到期或虽未到期,而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作了修改的产品,要按新标准执行,否则发现不合格者,按本细则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有关规定注销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 已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组织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地方许可证办公室也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将获证产品纳入本地区定期监督检查的《受检产品目录》。发现不合格产品或不具备生产或测试条件者,限期半年整顿,再经检查仍不合格者,按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注销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注销或收回其生产许可证。

1.产品质量经复查不合格,注销相应的副本。

2.经复查企业不具备生产或测试条件者,注销相应的正本。

3.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撤销的,收回相应的副本。

4.国家决定淘汰或停止生产的产品,收回副本。

5.将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转让其他企业使用的,注销正本或副本。

6.企业转产,不再生产化学试剂或副本全部被注销(收回)者,收回正本。

第十七条 生产许可证注销后,企业必须将已注销的生产许可证交回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同时停止该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报国家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违者按原国家经委等六部委经质〔1987〕180号文“关于实行《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的通知”处理。

第十九条 凡申请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都要向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缴纳生产许可证申报费。向检测单位缴纳检测费,作为产品检测、审查人员的旅差费和管理费(包括申请费、会议费、资料费等)、工作费用。

收费标准和办法:

1.凡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方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缴纳700元的申报费,由地方许可证办公室将其中70%(490元)交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开户银行及帐号:北京地安门分理处8901512,汇款时须注明“许可证”字样)。

2.产品检测费,每抽检一个规格的样品,企业应向当地检测单位(省或地区检测站)交纳300元的检测费。检测费的70%留给检测单位,30%上交。将上交部分汇至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开户银行及帐号:北京工商银行九龙山分理处144038-41,汇款时须注明“许可证”字样)。

第二十条凡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只承担本细则规定费用,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中成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137 字

+ 加入清单

中成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国家经委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中成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中成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国家经委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中成药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成药产品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实现“四化”建设的必需药品。中成药产品应该是质量好,服用方便,价格合理。为了防止盲目生产、杜绝粗制滥造,确保产品质量,决定对中成药重要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第三条 中成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归口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审核颁发。中国药材公司许可证办公室是中成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执行机构,履行“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暂行规定”所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负责组织中成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以及产品质量考核标准和企业考核办法的制定工作。其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电话668581(总机)—2957(分机),电报:5522,联系人:路洁。

第四条 中国药材公司质量监测站,是中成药生产许可证的质量检测单位,并负责组织中成药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抽样工作,又是受中国药材公司许可证办公室委托的企业质保体系审查验收单位,在天津中药研究所协助下,负责组织企业质保体系审查验收组,按既定的考核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第五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中成药产品的质量考核标准和企业考核办法,按照国家药典标准,部颁标准和国家《药品管理法》及中药工业生产若干规定,本着从严要求、质量第一,有利于生产合理布局择优安排的原则制定。并按生产许可证目录实施计划的进度要求予以公布。

第六条 生产实施许可证产品的企业必须全面达到考核办法。

第七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中成药产品质量考核标准,实行国家标准(药典标准)与行业标准(优级品标准)相结合进行检测。企业质保体系验收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企业方可获得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产品质量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定,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8分,企业质保体系验收实行千分制评定,满分为1000分,合格分为840分。

第九条 凡生产实施许可证产品的所有企业,须提出申请书一式八份,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中药主管公司、医药主管部门和经委审核同意后,务于国家医药局许可证办公室规定的期限内报国家医药管理局许可证办公室及中国药材公司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同时抄送中国药材公司质量监测站。

第十条 中国药材公司质量监测站进行对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其抽样方法:从商业仓库、批发或零售门市部抽取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二年内生产的产品三批。并负责于申请期截止之日起,四至五个月内提出全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式二份,报中国药材公司许可证办公室,并将企业各自的质量检测报告单抄生产企业一份。

第十一条 企业质保体系验收组于申请期截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对申请企业的检查验收,并提出检查验收报告,一式二份报中国药材公司许可证办公室。

第十二条 中国药材公司许可证办公室依据检查验收和质量检测报告,提出许可证初审意见,经国家医药局批准后,颁发生产许可证,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公布。凡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须在其产品的包装上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批准日期。

第十四条 对检测验收不合格的企业经半年时间整顿,可重新提出申请,再进行检测和验收。若第二次仍不合格,则取消申请资格,停止该产品生产。

第十五条 中成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暂定为五年。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该产品时,应在有效期满前两个月按局暂行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重新申请。

第十六条 新建企业或新投产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的企业可以随时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对已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企业,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处分,直至注销其产品许可证。

1.降低产品质量。

2.经审查不符合本《细则》规定。

3.未经批准,随意改变处方配本、生产工艺。

4.未经许可,将产品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牌转让者。

第十八条 产品生产许可证一经注销后,企业应将生产许可证退回局发证办公室,同时停止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由局发证办公室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公布。

第十九条 对转厂生产的产品,其生产许可证即失效,并应将此证送回局发证办公室,接受该产品的企业应重新提出申请。

第二十条 申请生产许可证企业须在提出申请书的同时向中国药材公司许可证办公室缴纳产品申报检查费用,申报费全部直接汇给北京市中药研究所(开户银行:北京市朝阳区甘水桥分理处,帐号:88020xx;地址:北京市安外外馆东街甲14号),专款专用。

具体中成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办法将另行制订下发。

第二十一条 各级发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经委颁布的《管理办法》、《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违反者将给予必要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有关争议事项,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仲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细则》解释权属国家医药管理局。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572 字

+ 加入清单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编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有关化妆品法规的规定,结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包括护肤、发用、美容三类产品。其中护肤类发证产品有雪花膏、香脂、润肤乳液、洗面奶、护肤水、爽身粉、痱子粉、化妆粉块、香粉;发用类发证产品有洗发液、护发素、洗发膏、头发用冷烫液、染发水、染发粉、染发剂、发乳、发油、发用摩丝、定型发胶等;美容类发证产品有唇膏、指甲油、花露水、香水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生产化妆品的企业,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凡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只有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自行生产、销售或进行其它形式的交易活动,违者按原国家经委等七个单 位联合颁发的"关于实行《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的通?quot;(经质[1987]180号)及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中国轻工总会负责归口颁发、管理和监督实施;其它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自行发证。

第二章 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发放和管理

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部门为"中国轻工总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轻工发证办")。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认证处。

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审核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及地方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三)推荐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审核其检验报告;

(四)负责组织审查组对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审查;

(五)负责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证、管理、监督与注销。

第六条 "轻工发证办"会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组成化妆品小组,负责化 妆品生产许可证各项具体工作。

第七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由中国轻工总会化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 心等12个检测单位承担(见附件六)。

其职责:

(一)按化妆品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检测方案和补充规定。

(二)对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并提出书面报告。

(三)按"轻工发证办"的安排,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并及时提出书面报告。

第八条 企业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一)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经生产许可证检测单位检验,证明各项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本细则规定的质量要求(详见细则附件二);

(三)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必备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达到能够持续稳定生产出合格品的要求。包括: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统一的技术工艺文件;必须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测人员等组成的队伍,并能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测试;必须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详见细则附件二)。

第九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企业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加盖公章,由轻工业厅、局(总公司)统一上报。

(二)申报企业属新投产、新转产不足半年时间者,持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证明,可准予申报。

(三)申报企业投产、转产时间超过半年者,由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查处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罚后,持罚款单和证明,可准予申报。

(四)审查企业质量体系,由轻工发证办组织审查小组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会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组成审查小组(成员报"发证办"认可)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抽封样品,填写检测样品封样登记表(见附件八),同时通知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将样品送有关检测单位。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轻工发证办"保留不超过30%的抽查权。

(五)考核产品质量。检测单位收到样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成产品质量测试判定,将测试报告及时寄申请企业,同时将测试结果汇总后送"轻工发证办"和有关省、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各一份。

(六)汇总上报。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将产品质量测试和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 填在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五)上,连同企业的质量体系审查 结论表(见附件四)原始资料及企业申请书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寄"轻工发证办"。

(七)审核发证。"轻工发证办"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编号发证,同时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公布。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从产品测试报告发出之日起或质量体系审查不合格通知之日起,允许企业进行一般不超过半年时间的整改,再次提出申请,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八)经济联合体中的企业,化妆品使用同一种商标和厂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由龙头厂提出(写明各分厂名称)或分别由联合体各厂提出。中国轻工总会将对经济联合体中所有厂点均要进行检查,全部厂点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生产许可证发给龙头厂或分别发给联合体中各企业。如联合企业中使用不同商标和厂名的单位,必须单独提出申请书,经检查评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发给生产许可证。未经检查合格的联营厂、分厂均不得擅自使用龙头厂的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一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及编号方法:

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化妆品产品的大、小包装盒(瓶、袋)外表面和随产品附的说明书上标明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标明方法统一规定为XK16-108并接证书编号。如:XK16-108 ××××。

第十二条 企业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纳入地方的定期监督检查《受检产品目 录》。各地方加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测,并将日常监督的抽查检测结果及时通知企业主管部门并抄报轻工发证办。连续两次国家、省、部级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注销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 企业对审查结果、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注销有异议时,可向"轻工发证办" 提出要求复审的报告。"轻工发证办"接到要求复审报告后,应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企业对其答复或复审结果仍有意见时,可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裁决。

第三章 费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文公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凡申请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应缴纳有关费用。项目包括:审查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公告费。

产品质量检验费由企业直接交检验单位。其它费用交轻工总会。汇款地址:中国轻工总会机关服务局,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阜外大街分理处,帐号:492―264003―14。公告费按实际支出收取。交款单位汇款时请注明"许可证费用"、单位和详细地址。收费标准按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五条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注销并收回其生产许可 证。由"轻工发证办"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一) 粗制滥造,降低产品质量;

(二) 经复查,不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三) 将生产许可证转让其它企业使用的,或未经审查批准自行给联营厂使用的;

(四) 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再生产时。

第十六条 各级参加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原国家经委发 布的《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九),违法者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必要处分。

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执行《受检企业须知》(见附件十),凡发现企业通过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者,一律取消其资格,并在全国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法律追究企业和个人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中国轻工总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已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技管许发(1994)20号文批准发布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332 字

+ 加入清单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总则

1.1 为了做好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根据产品具体特点按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1.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产品的变化,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会适时进行调整。表1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表

注:1)企业生产的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所有防爆电气产品均应按表1划分的产品单元进行申报。当防爆电气产品的名称与表中所列名称不一致时,可根据其功能划入相应单元,特殊情况时由企业与防爆电气审查部及相关部门协商解决。2)对于防爆电机,应优先按中心高划分产品单元,若不能以中心高划分,则以额定功率划分。3)对于含有两个及以上产品组成的防爆系统,应按系统的功能划入相应产品单元,该系统包含的各部分产品都属该产品单元。4)如成套设备中含有表中产品单元所列的防爆电气产品,则这些产品也应按照本细则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如加油机内部的防爆电动机、接线箱等;防爆起重机内部的电动机、控制箱等;防爆运输车辆中的电动机、控制箱等。工作机构编辑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起草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防爆电气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宣贯;负责组织对防爆电气产品申请取证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协助许可证主管部门对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实施中间监督检查;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20号邮政编码:473008联 系 人:程曙光 杨士岩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20号邮政编码:473008联 系 人:吴建国 穆大玉(2)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地 址:上海市漕宝路103号邮政编码:20xx33联 系 人:徐建平 胡树华(3)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10号邮政编码:110141联 系 人:田 杰(4)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邮政编码:300131联 系 人:徐 刚(5)机械工业防爆电气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庆街3号邮政编码:154002联 系 人:王晓文 尚志奎2.5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的检验能力范围见表2:表2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的检验能力范围表广州提供代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广州提供代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 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广州提供代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食品/药品/化妆品/包装/保健品/医疗器械/等GMP认证咨询、辅导、注册报批及洁净车间装修(万级/10万级/三十万级)改造和提供《企业标准》备案咨询、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培训、企业现场管理培训、验厂辅导等服务的专业咨询机构。广州专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办专家——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钢单位名称: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园路5号(农商银行)703室

许可程序编辑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一栏填写防爆电气产品具体型号、规格、名称。注:一个企业填写一份申请书,并一式三份。具体产品单元应逐项明细填表。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4.1.1.4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项和迁址的企业,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各一份(交审查部上报审查中心)。4.1.1.5所有申证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书复印件(由企业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存审查部)。4.1.1.6根据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YB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mm,电压660伏及以下)产品和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产品在已经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中列为淘汰类产品,不再受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应当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审查组应当按照《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3)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3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前向企业通报核查情况,根据企业具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确认产品的生产类型(生产型或组装型)。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核查结论;不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核查结论。4.2.4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核查结论告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5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4.2.6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7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4.1)抽封样品,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填写《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3)一式三份。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企业、审查部和审查中心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4.3.4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4.3.5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和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4.4.3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4 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通过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审查部网站查阅获证企业名单。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4.5.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审查要求编辑5.1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应依据下列相关的基础标准及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标准发生变化,企业应依据最新有效版本标准生产):1.G B3836.1-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2.G B3836.2-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3.G B3836.3-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4.G B3836.4-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5.G B3836.5-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6.G B3836.6-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6部分:油浸型“o”7.G B3836.7-20xx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充砂型“q”8.G B3836.8-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3836.9-199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浇封型电气设备“m”12476.1-20xx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10068-20xx 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T10069.1-199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工程测定方法T10069.3-199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限值T12785-20xx 潜水电泵试验方法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18613-20xx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其它相关的产品标准。5.2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根据企业具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产品的生产类型分生产型和组装型。能生产与产品防爆性能相关的零部件(适合专业化生产的零部件,如:接线端子、钢化玻璃、密封圈等除外)且满足表3-1中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为生产型;不满足表3-1但满足表3-2中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为组装型。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应与申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需要相适应。表3-1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生产型)表3-2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组装型)5.3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5.4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5.4.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5.4.1.1 抽样规则1)产品按照所属产品单元抽取样品,抽样原则是:①不同系列产品应分别抽样;②同一系列产品,按不同的防爆型式分别抽样。不多于四个型号规格时,可抽取一个规格的两台样品;多于四个型号规格时,应抽取两个规格各两台样品;③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如:应优先抽取较复杂产品或容量、电压和电流等级较高的产品。示例:某企业申证的YB2-160、132、90、80、71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应抽取YB2-160和YB2-71电动机各两台,检验合格后证书中标明该产品单元中生产产品的规格。2)抽取的同一规格两台样品,一台用于检测,另一台备用(作为运输或意外损坏时的备用品,如样品未损坏时,备用品不参加检测)。3)考虑到特殊情况的需要(如:国家重点工程急需、应对突发事件等),对一些重要或较大型产品,必要时由企业向审查部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可采取先抽样检验,后开展企业实地核查的审查方式。4)抽样基数一般不少于6台,大型或高价值产品等特殊情况须与审查部协商。5)封样:采用专用的封条封样。申证企业应采取可靠的防损措施,保护封条。6)抽样地点和要求:申证企业的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7)抽样注意事项:抽样人员与企业代表应认真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一份审查部留存,一份随样品交(寄)往检验单位,一份申证企业留存。5.4.1.2 抽样单格式见表4。

展开阅读全文

篇8:酱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512 字

+ 加入清单

酱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酱油产品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粕)、小麦和(或)麸皮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酱油产品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酱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酿造酱油:原料→蒸料→制曲→发酵→淋油→灭菌→灌装

2.配制酱油: 酿造酱油+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调配→灭菌→灌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酿造酱油:制曲、发酵、灭菌。

2.配制酱油:原料(管理)、酿造酱油的比例控制、灭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2.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实验室。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种曲(外协的除外)、制曲、发酵、浸滤、调配、灭菌和灌装(包装)的工艺要求。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灌装和主要车间进口处必须设有消毒设施(如鞋靴消毒池、洗手消毒池等),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的生产企业均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原辅料加工设备(筛选、破碎、蒸煮设备等);2.种曲(外协提供不要求)、制曲设备;3. 发酵酿造设施;4.淋油或压榨设备;5. 调配贮存设备;6. 灭菌设备;7. 灌装、包装设备。

酱油产品在灭菌后应在密封状态下灌装。生产瓶装酱油的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自动或者半自动的洗瓶、消毒设备,具备有效的自动或半自动的瓶装灌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2717-20xx《酱油卫生标准》;GB18186-20xx《酿造酱油》;SB10336-20xx《配制酱油》;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酱油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的比例(以全氮计)不得少于50%,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料生产的蛋白水解液和生产氨基酸的废液,所用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必须符合SB 10338-20xx标准要求。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酸度计;(二)凯氏定氮装置;(三)分析天平(0.1mg);(四)干燥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微生物培养箱;(七)生物显微镜;(八)灭菌锅。

七、检验项目

酱油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表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酱油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1.※有能力时可列入,但不判定。2.产品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要求外,还应注明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 氨基酸态氮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餐和/或烹调”、产品标准号(生产工艺)。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产品品种,在企业成品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时应优先抽取质量等级较低的品种。若企业同时生产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两种酱油都要抽样进行发证检验。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袋),抽样数量为12瓶(袋)。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84 字

+ 加入清单

__县粮食局承担着全县粮食行业19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中粮食收储流通企业12家,粮油加工企业6家,粮油化工企业1家。针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市场化运作后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__县粮食局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创新管理方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本单位20__年安全生产年终工作总结如下,敬请指导。

一、建立管理网络,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县粮食局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企业建立企业安全员制度,并在部分重点企业设立企业安全注册主任。安全管理网络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任务布置、信息反馈、检查整改及考核总结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教育培训,推行持证上岗。

近年来,县粮食局结合实际开展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合格培训、企业安全员岗位培训、新录用或新转岗以及从事安全生产相对敏感工作的员工岗位安全培训,同时,组织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规范、事故案例等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做好工作总结,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

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制定出台了《__县粮食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县粮食局与全部管理对象的法人代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范围,各企业负责人与各个班组、仓站及每个员工也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或岗位安全责任书,从上至下建立了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对各企业实施考核奖惩办法,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工作措施、内部责任制落入、检查整改、资料台账等九个方面。同时,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基层的一线工作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逆向监督。

五、结合实际,抓基层,抓细节,推动安全与业务的共同发展。

一是定期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要求粮油工业企业以车间工序为重点,设置防火隔离区,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档案,明确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三是紧密结合粮食流通业务工作特点,要求粮食收储经营企业从粮食出入库、储存等各个环节入手,做好20__年工作计划,搞好安全生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00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扬政办发〔20__〕39号文件通知精神要求,我局为确保20__年“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矢,使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安全吉祥的“国庆”和“中秋佳节”,在9月25日召开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会议,进一步强调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特别强调各企业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一方平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各企业国庆期间值班,利用放假时间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认真做好电线和线路的维修和检查,确保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在9、26号我局由刘局长带队对下属企业进行一次国庆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局安全生产检查组和企业负责人认真检查了每个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对电器、设备、配电房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车间存在电线乱拉乱接现象,检查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消除了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进一步提高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确保生产车间的安全。

通过检查,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良好,局领导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时时刻刻不忘安全生产工作。在“国庆”期间各企业认真建立好值班制度,使我局不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__单位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77 字

+ 加入清单

近期,我乡受强降雨的影响,部分村、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汛及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汛期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乡提出五项措施,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乡专门召开会议,针对辖区内汛期安全状况,专门研究制订了具体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到了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明确了目标和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排查除险,突出重点,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进入六月份以来,我们对全乡各行政村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中小学校和各个路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了逐个登记造册,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重点监控。一是根据我们山区县地质灾害点多的情况,我们组织各乡镇和土地部门进行了大检查,对我乡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乡、村、屯三级“人盯点”责任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严密监控,保证一但发生险情能及时疏散群众,并将险情及时上报。同时和各乡镇、村签订了责任状,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并在危险区域设布置警示线。二是对我乡危房实行乡、村、屯三级“人盯户”责任制度,同时紧急疏散还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在危房附近设立警示线,严禁群众接近。三是对全乡出现不同程度的边坡塌方、路基塌方、路面塌方和山体塌方的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布置警示线,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四是要求地处边坡的学校安排教师24小时值班,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疏散老师学生。

三、完善预案,落实措施。我乡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汛期的特点,修订了处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等。成立了乡级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相关单位责任。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预案学习活动,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防汛重点部位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确定了下一阶段的防汛任务。同时对地质灾害区所在乡村村民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到家喻户晓。认真落实防汛物料号备和抢险队伍组建,明确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了抢险演练,增强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加强群众对汛期易引发的各种灾害的认识,通过开设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向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防汛、防灾意识和抗灾、减灾的自救能力。

五、加强值班调度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按时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掌握雨情,认真分析天气变化形势。出现较大汛情时,主要领导亲自上岗值班,掌握动态,靠前指挥,做到决策、指挥到位。重大汛情、险情及时上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安全生产工作个人总结报告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个人,全文共 3690 字

+ 加入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个人总结报告

篇一:

在上级主管部门、机场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下,消防护卫部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扎扎实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旅客、职工生命的安全。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落实这项工作。

(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各级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领导小组在每次工作大会上,对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将消防安全牢记在心。

(二)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我们针对各级员工接受和理解问题的特点,通过相关活动,使员工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护卫部还聘请消防专业讲师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使全体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护卫部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实际演练,使消防员掌握了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全面提高了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实际操作能力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消防教育工作。

(三)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哈密机场各个重要部门,譬如候机楼、办公室、机房、车库、宿舍等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二、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

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们摸索出来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们在以下六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

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执勤岗位、机场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

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和应急灯。

3、加强对候机楼、机房和宿舍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在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

4、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一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对机场重要部位消防进行了保障。

5、加强对宿宿用电安全的检查。定期检查,教育人员安全用电,防止发生不安全事件。

6、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三个结合:消防设施检查和重点部位检查相结合,平时小检查和节假日大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

三、制定消防安全紧急预案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无小事,为了使火险隐患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哈密机场消防安全紧急预案”、“哈密机场消防演练计划”“哈密机场消防桌面演练方案”并且组织消防员进行学习和演练。全面提高了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实际操作能力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消防教育工作。

消防安全高于一切,消防工作任重道远,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要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学校安全。每个人都要关心消防安全,不能以为看不到就没事,事不关己就没事。我们相信,在全机场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将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促进哈密机场又好又快地发展。

篇二:

20xx年度,我公司在县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法》。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安全运输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和谐有序发展。透过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全体员工团结一致,上下一心,努力拼搏,以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精神,实现了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安全运输形势持续稳定。现将20xx年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高标准、高起点,把危货运输安全工作做深做实。

今年我们根据危货运输的特性,从高标准、严要求做起,着手抓了三件事:

1、制定出了高标准的安全工作目标。具体来讲就是“五个100%、三个杜绝”即:从业人员受教育面到达100%、各种证件年审率到达100%、持证上岗率到达100%、车辆警示标志齐全率到达100%、隐患整改率到达100%;杜绝违章违法事件发生、杜绝重大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杜绝危险品泄漏、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年初,公司及时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会,对20xx年度的安全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

公司经理和各部门、车队、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xx年度“一岗双责”目标考核职责书》。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各车驾驶员签订了《20xx年度“一岗双责”目标考核职责书》和《20xx年度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书》。签订率100%,并将安全目标指标量化,分解到各部门人员,并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考核资料,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职责管理体系。

2、成立了车队安全科领导小组。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车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科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教育、GPS监控、违章违纪惩处等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细微着手,强化教育,普遍提高全员运输的安全意识。

运输的危险无时不有,无时不在,要防止危险的发生,首先就务必使从事货物运输的人员,在思想上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为了时刻拧紧全员思想上的“安全阀”,我们扎实有效的抓了二个方面的工作:

1、全方位开展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教育活动,由被动执行到主动预防的根本性转变。安全学习教育是安全工作的立本之举,安全预防是安全运输的根。为了让每个驾驶员时时刻刻不放松安全,每一分秒都持续高度的警惕,我们坚持开展每月安全教育培训会,安全教育会议一方面要及时学习安全运输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一方面还要定期总结安全运输的实际状况,还要经常对一些安全案例进行分析,是驾驶员和押运员理解安全教育的形式。

2、定期用运输专业知识,引导全员防范危险灾害的发生。运输与普通货运相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确保运输不出事故,不造成任何危害,就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训练。我们先后将《危险品储存运输基本知识》、《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等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以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从而保证我公司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一齐比较危险的事故。

三、认真做好“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

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首先实行安全检查与安全自查相结合,组织驾驶员查找自身车辆安全隐患,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资料,即: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到位;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完好;从业人员有没有持证上岗;车辆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配备等状况,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隐患统计台帐。确保安全运输,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存在的危害性。

四、加大对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

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行业GPS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加强GPS监控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GPS系统的动态监管功能,对本公司车辆进行24小时监控和服务,及时以打电话或发信息的方式提醒或警告驾驶员超速、故意损坏、屏蔽等行为。明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务必以新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态度来开展20xx年的运输配送工作,结合目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明年工作作如下安排:

1、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运输安全工作有多方面因素,但人为因素最为重要。做好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醒大家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车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大力推进车队公司化管理体系理念。

2、为促进车辆的运行安全。重点加强GPS监控平台的管理,对所有车辆实行24小时监控,做好监控记录。公司20xx年将严惩GPS超速、故意损坏、屏蔽等行为。超速车辆办公室从即日起不给予警告,直接进行奖惩制度(超速1次并时速在85以下罚款50元;时速在100以上罚款100元;以此类推)。对于一年内未超速违章车辆车队将用罚款金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故意损坏、屏蔽等行为给予500-1000元不等罚款。

3、进一步加强车辆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随着车辆的使用率越来越高,车辆出现故障的频率会越来越多。为了使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况下,定时进行二级维护,坚决做到车辆不超期上路行驶,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下,确保明年安全运输再上一个台阶。

20xx年即将结束,我们将要迎来新的一年,继往开来,20xx年是创新的一年,具有竞争力的一年,我公司要在主管部门的监督及关怀下努力打造一个凝聚力竞争力、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的公司,力争将公司发展成为青岛地区的冷链物流龙头企业,为城阳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884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乡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月初开始,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严密部署

乡安委会《通知》下发后,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乡安检办一定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正确认清当前我乡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市、区部署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并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小组,制定了《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检办联合工商所、派出所等乡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对于需投入较大资金的重大隐患则采用预警机制,列出整改计划和资金计划,报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为更好的搞好这次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小组专门开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会上领导发表了对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讲话,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形势任务,号召行动小组成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全乡范围内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高潮。在此次活动中,全乡共排查企业30多家,发现各类隐患35个, 下达整改指令书35份,责令限期整改企业2家,责令整改隐患35项,整改完成率98%。

三、定期复查,巩固成果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对社会、对国家的重大意义。安全工作是一项利国、利企、利民的大事,为此我们加大了安全投入及隐患治理力度,定期到相关企业或单位复查,巩固已有的安全成果。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绷紧安全弦,坚持经常性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把安全生产当成一项重要事业来抓,在辖区内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教育,优化生产工艺,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早日实现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安全生产,为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乡安监站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975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区委、区政府、南宁街道办事处对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金牛社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实现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现将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自检自查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为认真贯彻南宁街道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金牛社区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南宁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各项工作部署

按照南宁街道全年安全工作专项目标的要求,社区每月定

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分析研究当前社区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分析突发事件应对情况,对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并根据具体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并立即贯彻实施。

(三)加强资料信息报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

金牛社区在日常及重大节假日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时反应突发事件情况。在安全生产检查、复查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报安全工作报表,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信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__年4月,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

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可能进行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许可条件和存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旅社115 家,查出隐患 39 家,现场整改36家,限期整改 3 家,娱乐场所 39 家,查出隐患 25 家,限期整改 3 家,餐饮 35 家,查出隐患 9家,限期整改 2 家,客运站 2 家,查出隐患 2 家,限期整改2家,汽修厂6家,查出隐患 2家,限期整改 1家,铁件、木材加工 2 家,查出隐患1家,停业整改1家,易燃易爆11家,查出隐患7家,当场整改5家,限期整改 2家,施工现场 4户,查出隐患 3家,限期整改1家,加油站4家,无隐患。

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了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有力地保障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655 字

+ 加入清单

为认真贯彻交通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全面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公司做了大量面细致的工作。

一是加强旅客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在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公司集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的营运客车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10余台车进行马上停运,立即检修的措施,加强路检路查工作。上路检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发现超速的3台车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对车辆灭火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大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二是加强了对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对厂区、车库、门市房、长途客运站等场所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了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切实提高了公司防御火灾的能力。

三是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公司部门多、车辆和司乘人员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的情况,公司连续召开了2次安全会议,对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贯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精神及要求,并要求职工积极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大大提高也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为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公司借专项治理活动之际进行声搪浩大的宣传活动,张贴标语,并悬挂警示条幅等,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使其从中受到启迪。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公司积极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大降低了事故的发生率,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217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根据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1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我项目结合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了 “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项目领导班子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及时召开 “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传达通知精神,认真分析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式,对全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安排和周密部署,做到了活动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在活动开展中,全项目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活动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利用宣传标语、横幅、黑板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投入资金近1万余元,查出安全隐患5起,整改5起,悬挂横幅32幅,张贴标语8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那天散发宣传单360多份。

三、加强检查,狠抓整改,确保安全

活动开期间,项目安质部组织有人员对全标段人员参加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

1、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切实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项目的各施工点都配备了专职安全员,每个安全员配戴红袖章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控,防止违章作业。施工便道与桥梁施工交叉地段两端有专人指挥车辆,施工工地现场设立了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并且举行了防洪防汛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定期不定期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

有效提高了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施工贯穿到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保障了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效益和进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安质部要求每处进行高空作业施工时必须张拉安全网,并配备了安全带、安全帽,与民工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确保了施工人员安全。

2、内部安全方面:现场施工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员工轮流值班、夜间巡查制度,切实加强了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3、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6月20日至6月21日隐患排查阶段,项目部领导根据通知精神,召集班子成员、安质部成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讨论了本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隐患,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确定工作内容、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施工生产在安全、高效的情况下顺利开展。

总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项目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制度等到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等得到了有效整治,切实保障了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我项目将继续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管理,推动我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80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院及时召开会议,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在全院内开展安全医疗大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动员

由院长召开主管领导及科室会议,将院内重点科室,重点岗位进行检查,主管领导亲自到岗进行现场查看,并教育本院全体人员做好安全工作,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消除影响医疗安全的隐患。

二、检查内容

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院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包括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用电及消防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以及医疗安全管理等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良好,成立了由徐生彦院长、副院长、科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二)预防医疗事故方面

落实了医疗安全的各项核心制度,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措施到位。医疗安全的各项硬件设施完善,供应室、手术室等科室设施建设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处理方式符合标准,做到了有专人管理并责任到人。

(三)消防方面

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消防职责、消防演练制度,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重点要害科室的防护监控措施严密。

三、自查发现安全隐患

1、部分电线路老化,个别科室有私接电源、部分开关损坏,存在隐患。

2、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灭火器材配备数量不够。

四、整改措施

我院通过这次安全生产自查和整改活动发现了我院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我们将采取过硬措施积极整改,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限制在本周内整改完毕,到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现场检查,对限期不改者或整改不到位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942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区委、区府和区安委会对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街道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狠抓隐患治理排查,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照区府办[]157号、区安委会〔〕74号文件要求,经自查得分为100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控制目标。(自查得分20分)

XX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体目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日常工作目标。(自查得分:65分)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调整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履职的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辖区单位代表为成员的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安办,配齐配强了2名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各社区均落实了以主任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加强了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格局。三是街道对安全工作的各项经费支出予以全面保障,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街道制定并下发了《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与各辖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单位法人代表(业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街道安委会对辖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落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五是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街道还专门将安全社区建设促进领导小组更名为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并召集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工作,签订《安全社区建设目标责任状》,落实责任,为安全社区建设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

2、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一是街道、社区对已建立好的基础台账及时修订,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台账信息的真实性。二是进一步巩固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成果,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四是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认真听取各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解决安全隐患监管中的各种隐患和问题。五是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委会,通报上季度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研究预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3、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街道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社区建设”、“城市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为契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一是通过街头宣传、会议、板报、挂图、墙报、黑板报、辖区单位led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宣传质量和拓宽宣传途径,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XX年安全工作,共印制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0余份,张贴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标语600余条,出专栏12期,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了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切实开展政策法规培训。8月1日、22日,组织酒都饭店、梅西百货等辖区单位参加由区安监局举办的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及粉尘知识培训班。另外,还组织辖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区上举办的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社区、辖区各单位也积极组织居民、员工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人数达XX人以上。三是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新闻网、新闻网、新闻网、日报、华西都市报等媒体宣传报道31次。此外,街道、社区还就安全生产、安全社区建设发了近50期工作简报。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二家喻户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开展隐患排查、突出治理重点。今年以来,以“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各类专项活动为载体,开展集中性的隐患排查整治;街道主要开展了危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职业健康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合安全监管力量联合上级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领导带队,点面结合,分组包片,每次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一是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企业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以及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二是检查消防安全容易存在隐患的商场、网吧、学校、酒店、地下仓库、农贸市场、寺庙、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三是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完好情况、检测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安全检查。今年,街道开展日常安全检查30次,组织集中检查25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深入辖区各单位、商场、网吧、学校、酒店、地下仓库、农贸市场、寺庙、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出一般隐患128起,较大隐患2起,现场整改113起,整改15起,向天主教教区、酒都农贸市场、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等责任单位发出整改函3份,已整改1处,现有2处正在整改,有效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持续推进安全社区,有效提升安全保障。按照省、市、区党委政府安全社区建设的统一部署,秉承“安全、健康、和谐”之理念,着力预防和减少事故与伤害目标,紧盯“两高一脆”和“三重一需”,把握“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灵魂,以强化保障、发动群众、整合资源、项目引领为抓手,遵循组建机构、启动建设、信息交流、建章立制、安全诊断、制定目标、策划项目、组织实施、总结完善、申请评定十步工作法,竭力围绕社会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居家安全、老年人儿童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场所安全、食品安全、涉水安全等11个大项目和39个子项目开展工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居民满意度持续上升。XX年4月9日,我城安全社区建设接受省级专家组现场评定,在评定组领导和专家们充分肯定的情况下,我城根据专家组评定反馈意见,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于XX年7月18日顺利地通过了省级专家组的复评。

6、夯实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为切实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证街道和社区相关人员在应急处置中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有效消除事件隐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城制定了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各部门行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为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墓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街道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完善了应对各类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制定了更加详细具体、可操作较强的应对措施。同时,要求辖区各单位、社区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完善预案并开展演练。二是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我城对拟定的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多部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细化预案内容。今年,酒都饭店、国美电器、东风商场、教工幼儿园、中山街小学、武庙街小学、前进社区等辖区单位相继开展了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查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软件资料建设。一方面是街道做好资料收集和情况汇总,责任单位上报的各种信息、总结、通知等资料安办都进行收集归档,完善资料的采集。同时,对资料认真核对后上报,特别是一些文件的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街道都要指派专人送达,确保文件送达的及时性。另一方面是对往年的资料进行整理,从中吸收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动态安全督查。(自查得分10分)

老城区安全历史问题较多,我们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一是教工幼儿园、武庙街防高坠物得以妥善解决;二是武庙街小学消防通道已于今年9月正式打通;三是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今年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匡时街等5条街巷以街为市市场己于9月15日顺利取缔,有序入驻酒都农贸市场;四是口袋院栅户区改造试点成功,第一期18户居民己顺利搬迁至江北龙泉苑小区,第二期30户居民可望在明年初住进新家;五是中心路批发市场火灾隐患的老大难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启动;六是东街夜市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己基本就绪,待市区领导将搬迁地点定夺后,可立即实施;七是棚户区隐患排查治理,已上报整治方案及整治资金预算,待区政府批复后开展实施。

四、综合评价。(自查得分:5分)

街道XX年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安全社区建设”为主线,以“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城市消防安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顺利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894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云水安监4号《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州水利局建设科3月12日的电话通知要求,我局结合今年一季度开展的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县上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迅速抓好落实,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在建水利工程,要求涉及的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和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管理局分别对各自实施建设管理的平地、独田、夜起连、木马河、高桥、幸福、大血厂、维的等8件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等在建项目,根据检查内容逐条逐款进行了全面自查,如实填写了自查表。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我们按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是关键,健全组织是基础,责任到位是重点,群防群治是目的”的思路,抓好安排部署,把落实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深入各施工单位,广泛宣传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意义,从而提高了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发现问题的,坚持跟踪落实到位,从而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确保工程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切实履行好各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工程管理局内设安全生产及合同管理科,专门对各件水库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同时各水库工程项目部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室,负责各件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责。管理局还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科及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室的工作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与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了工程人员安全,施工安全,质量安全。

三、齐抓共管,参建各方认真履职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保障,首先有了安全,工程才会产生效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参建各方分别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建设方代表业主,对安全生产管理负有全责,设计方负有设计安全职责,监理方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而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直接实施者,负有行使与落实的直接责任。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只有参建各方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在建水利工程自开工至今,参建各方均分别履行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能,为工程实施创造了一个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

项目法人单位。为切实履行好我县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职责,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局和小(一)型水库工程管理局内设安全生产及合同管理科,专门对各件水库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同时在建的各水库工程项目部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室,负责各件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责。管理局还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科及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室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与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了工程人员安全,施工安全,质量安全。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我县在建的8件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设均由楚雄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技施设计中有7件由楚雄欣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担,1件(独田水库)由曲靖能阳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由楚雄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设计任务。在几个阶段的`设计过程中,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特别是在隧洞的设计中,配备了钢支撑和竖井的锁口,有效的减少了安全隐患,并且使安全设施有了资金来源。

工程监理单位。为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各工程局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就将安全生产管理条款写入合同,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与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了工程安全施工。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工程局就严格按照三合同制签订了工程安全生产合同,并严格按照水利施工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施工安全管理。各施工单位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各个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没有无证上岗情况。在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按照劳动保护制度和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正常。并且严格执行水利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四、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以及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

我县在建的重点水利工程共9件,包括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和8件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中: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于10月21日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5105万元;平地水库于3月开工,已于8月完工;高桥、独田、木马河和夜起莲四件水库于10月开工建设,于10月完工;维的、幸福及大血厂三件水库于2月开工,目前正在组织施工。各工程的参建各方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职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从开工至今未出现过工程安全事故。

由于维的、幸福及大血厂三件水库工程于2月份才开工,目前维的水库正在组织防洪堤基础及大坝坝坡基础开挖,幸福及大血厂水库由于技施设计尚未到位,主体工程仅进行控制测量及复核,因此,对照此次文件精神,小(一)型工程局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检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均已经制定且较完善,对组织施工的维的水库基础开挖和大血厂水库进库公路等附属工程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了整改,并要求大血厂水库施工单位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上交防火保证金,提前预防和防范。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在建的各件水利工程从开工建设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通过此次安全生产自查及平时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一是部分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带来安全隐患;二是工程安全检查记录不规范,很多安全注意事项在检查过程中已经提出,但没有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痕迹管理还有待于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工程建设的首要任务,只有参建各方的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才能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和质量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督促落实。对整改不彻底的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将按不良行为记录制度进行登记并上报。三是坚持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个安全生产责任人,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收到实效。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39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结合兴城市人民医院【20__】45号文件:《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和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抓好当前特殊时期、关键时刻的安全维修工作,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物质财产、工作人员及患者人身安全。总务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总务科维修方面相关的安全隐患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根据夏季天气变化大,雨季就要到来,加强安全知识。做好路面防滑措施,每个员工上下班时要注意安全,下班后检查所有门窗,消防通道是否关闭,确保办公区及各个库房的财产安全。

二、分类保管,按库管理。各库管根据各材料的用途属性,按库房分类管理,及时清点、检查,做到日清月结。要防止冬季屋内屋外温差大等因素,而造成对产品的损坏。

三、电工维修工作人员在带电作业或登高维修时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如需断电,电闸开关处必须留人看守,以防有人误送电危及人身安全。

四、此次下查中发现3点安全隐患

1、门诊大楼11楼消防用加压水箱由于年久底角有轻微裂痕,如不及时维修可能会造成破裂,需及时维修。

2、位于医院东侧高压箱变由于院内无法停电和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一万伏高压变电间多年未曾维护检修,一但机械部分磨损老化,将无法正常供电。

3、介于高压箱变可能发生故障及双线路全部停电的情况下,医院应备一台500KW发电机应急,否则一旦有手术或者重患时停电,后果将不堪设想。

此次总务科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也相应得到进一步落实,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将通过做工作,切实搞好总务科的安全生产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