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物资租赁合同
GF-91-0702出租方:合同编号:
承租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_____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nbnbsp;&nbnbsp;&nbnbsp;&nbnbsp;&nbnbsp;?电话:
电挂:&nbnbsp;&nbnbsp;&nbnbsp;&nbnbsp;&nbnbsp;?电挂:
编码:&nbnbsp;&nbnbsp;&nbnbsp;&nbnbsp;&nbnbsp;编码: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篇2: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格式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篇3: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格式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本工程结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双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
山阳县西关村。
二、工程名称:
住宅楼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图纸设计内的土建、水电工程。主要工程项目内容及要求:
1、基础工程:基础灌柱桩工程、砂石回填、基础梁等。
2、主体结构工程:按图纸设计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须(钢筋、水泥、砖等)合格。
3、装饰工程:①内外墙水泥压光,地面为原砼毛面,东西外墙为水泥压光,南北为涂料,颜色待定。②门窗:内门不做,只留门洞,进户门为防盗门(防盗门价款必须在8001000元/每副),窗为普通铝合金窗。③楼梯间:楼梯地面及踏步为水泥压光,楼梯间墙面做仿瓷涂料,楼梯栏杆为不锈钢栏杆。④屋面炉渣找坡压光,做SBS卷材防水,雨水管为PVC管。⑤电照工程:线管预埋和穿线,线管材料由乙方负责,电线由甲方出资购买。⑥给排水工程:楼内图纸设计的给排水主管道(卫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价格及价款
本工程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大约1000m,建筑面积计算以建筑物水平投影为准,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2/3计算,工程每平方造价700元(灌柱桩开挖4m以内由乙方负责,4m以下甲方按实际结算补工程费用)。建筑面积如有增减,按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按图纸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从开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20--年10月10日开工,20--年5月15日竣工,因停电、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天气工期顺延。
八、付款办法:
工程开工后5日内付乙方工程贰拾方万元,主体三层封顶后付乙方工程贰拾万元,主体结构工程竣工后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万元,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双方结算后一次性付清。留壹万元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开工前,确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场地狭小,甲方应给乙方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相应其它机械设备堆放处。
③负责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④按合同约定付款。
2、乙方责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内容。
②按规范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③安全问题:乙方必须教育工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内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格式
发包人: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建筑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第六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道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到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指签字证明。
11、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4、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七条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第二条中所列施工内容,独立管理,自主经营并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工程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
第九条工期延误与提前
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没有完成所有报批文件和其他阻碍乙方正常施工的条件时;(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不全或不正确时;(3)、施工期内连续停电或停水达八小时时;(4)、甲方工地代表拖延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时;(6)、甲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设备未及时供应进场;(7)、其他令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时;2、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乙方组织抢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3、若因故乙方确实不能履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延期后的工期仍不能按时竣工,甲方每天罚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第十条工程质量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4、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5、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6、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本工程开工后十五天内取得装饰施工许可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价款的70%拨付进场费;2、竣工验收后,甲方应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第十四条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每天10000.00元人民币的补偿;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也参照此条执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
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获得政府规定的建筑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竣工验收完成之日。
第十八条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本工程决算书的审核与付款: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决算书后3日内会同乙方审核完毕,核准的工程决算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达乙方;如超过一个月未审核完毕,未审定部分以乙方决算为准。
第十九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定额文件、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应谋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条违约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为违约,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努力杜绝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在工地进出口及现场内安排警卫看守,负责材料、设备、人员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八级以上持续一天以上的大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四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损情况。
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二十四条总包和分包
1、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包单位。
2、经甲方同意,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把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
如是甲方直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这些单位作为乙方的分包单位,乙方可以向分包单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数额由甲、乙双方与分包单位协商后确定。
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4、乙方负责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
分包单位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5、各分包单位协助乙方收集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本
篇5: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格式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XX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____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XX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XX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天内组织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XX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
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入岩增加费
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
土方外运
桩头凿除及外运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10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
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
1)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XX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发布的(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
1、0
5)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
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
第八条
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XX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份),地质勘探报告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
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
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
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
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
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
第二部分XX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XX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XX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
四、关于杜绝假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
五、关于杜绝假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XX条款的修改
一、XX条款
3、1款、
3、2款、
3、3款取消。
二、XX条款
3、7款修改为:
3、7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
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XX条款
4、2款修改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
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
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XX条款1
2、9款修改为:
1
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XX条款1
7、9款的执行。
五、XX条款2
5、1款修改为:
2
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XX条款2
5、2款修改为:
2
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
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XX条款2
5、3款修改为:
2
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
5、
1、2
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XX条款2
5、5款修改为:
2
5、5因
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XX条款2
5、10款修改为:
2
5、10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
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
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篇6: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直接发包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篇7: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格式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天。
第三天 工程延误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时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受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
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现场,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将水准点与坐标制点已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甲方在开工前15天将工程施工图八份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4.5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3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维修,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5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付款支付与调整
6.1工程付款:在工程竣工且甲方验收完毕后,甲方应在日内将全部工程款的﹪支付给乙方,金额: 元,大写:
6.2 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
6.3 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6.3.1 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6.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拨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7.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要求时间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补齐数量。
7.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
7.4根据工程需求,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7.5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同意签证。
第八条 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要求优良工程,其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8.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8.3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8.4 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见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批准。
8.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乙方保管,甲方不等动用。甲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8.6 乙方在验收后
第九条 设计变更
9.1 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9.2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9.3 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条 竣工结算
10.1 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甲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3天内未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结算视为批准。
10.2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内部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11.1 保修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预留工程保修费用,金额:20xx元。待保修期过后,退还乙方本金。
11.2 保修期限:一年,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3 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如工程未能按照合同工期竣工,除根据本合同第3.3款甲方已经给予确认的工期顺延外,每耽误一日,乙方应承担所延误部分工程款金额的0.3﹪的违约金。
12.2 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害的,乙方须赔偿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3.1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4.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14.2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被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 14.3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15.1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工程协议书。
15.2 招标文件
15.3 工程项目一览表
15.4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15.5 全部施工图纸
15.6 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6.1 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合同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16.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篇8: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1、目的:为了提升内部企业管理,加强成本控制,规范物质进出,杜绝厂内物质浪费和非正常流失,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带出公司的各种原辅助材料、产品、半成品、模具、工具、设备、废旧物质等均在本规定管理范围之内。
3、职责:
3.1财务部作为公司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物质出门证明的签发,出厂物质的跟踪、出厂后需要返回物质的核销和核对工作。
3.2需要外发或携带物质外出人员负责物质出厂的申请,各部门主管负责物质出厂的审核,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负责物质出厂的批准。
3.3仓库和车间现场依据相关批示并按照仓库(或车间)领料规定发放物质;
3.4保安负责核实《物质出门证》,同时监督物质出门状况。
4、管理内容:
4.1产品出厂
4.1.1向主机厂供货的产品(或半成品)、售后服务过程中需要的产品(或半成品)由销售部人员填写《产品发货通知单》,经主管人员审核后到仓库领取产品,出厂前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开具《物质出门证》;
4.1.2样品件由业务人员填写《产品发货通知书》,经技术部主管、销售部门主管会审后提交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到仓库领取产品,出厂前经办人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开具《物质出门证》;
4.2模具外出加工维修以及研发所需整件、零部件或者相关原辅料和设备工具出厂:
工装模具和项目研发设计人员所需物质出门,由经办人填写物质出门申请,申请内容必须包括物质名称、数量、状态和用途,由部门主管审核申请单内容的合理性,经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按照仓库和现场管理规定领取,在财务部备案后,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3主机厂不合格产品调换,零部件不良或者其它因本公司质量问题需要外出的产品和零部件出厂:
零部件或整件产品(含不限于后视镜、转向器、灯具等)出厂由经办人填写《零部件发货通知单》,由质保部主管、销售部主管会审,副总以上(含副总)批准后到生产现场或仓库按照相关规定领取零部件,同时凭《零部件发货通知单》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4采购物质不良退货出厂
4.1.1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未入库未打电脑单的由仓管员开据手工“材料退货单”,注明未入库,经办人员填写退货出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4.2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已入库的由仓库打印“材料退货单”,经办人填写退货出门申请(备注:所有在车间现场发现不良一律按照规定退回仓库),经部门主管审核,经总经理室权责人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4.5委外加工物质或零部件出厂
4.5.1由仓库电脑开具“外加工产品(出库)送货单”,经办人凭电脑单送部门主管审核后,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5.2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打电脑单的,征求财务部门主管同意后可暂开手工“产品发货通知单”,经办人将并完善相关手续,并需在24小时之内补打电脑单,且电脑单后应附已完备手续的手工单;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单据和实物相符后可予放行。
4.6废旧物质处理出厂
4.6.1仓库申请报废处理的物资,由仓库手工填制“调让出仓申请”,PMC部门主管审核,财务部确认废旧物质款项已支付后报请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出具《物质出门证》。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单据实物相符后可予放行
4.6.2如需要外出过磅后付款,由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同时跟踪过磅。
4.7供应商为我公司送货用周转箱,由经办人员直接送到财务开据“物资出门证”。供应商给我公司送货而同车又包括给其它公司送货物料,或有未标示清楚送货厂家名称的周转箱,供应商应就以上物料在进入我司时在门卫予以登记清楚,仓管员按定单核收物料后,除周转箱外其它非我公司物料不得开据“物料出门申请”,由门卫和仓库共同检查核实单据,清点无误后到财务备案后出具《物质出门证》。(此类情形如在门卫处可以收货的话,可以在保安的监督下由仓管员直接在门卫收货入库)。
4.8物质出门后需要返回公司的物质核销:
所有需要返回物质的出具《物质出门证》时,财务部必须在备注栏备注,经办人应按时持原出门单或复印件经门卫确认已进厂意见,部门负责人签注收货属实后,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属于邮寄方式出门需返回核销的物资,待物资寄回公司时,按以下流程执行:
①如由门卫签收确认情况:首先由门卫核销出厂记录,再将物资移交原出厂经办人,最后出厂经办人凭收货记录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
②如由原出厂经办人签收确认情况签收确认情况:由出厂经办人凭收货记录,直接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
按规定应核销但未按时核销出厂物资的,逾期7日至15日的,负激励 元;逾期15日至30日的,负激励 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财务确定的物资价值扣罚款。
4.9财务部应加强对不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监控、核对、收款,加强对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跟踪核销工作。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仓库或车间物资的跟踪和盘点清查工作。
4.10出具《物质出门证》原则上由财务部专人签发,因财务签单人员外出时由财务部值班人员签字方能放行。签发人定期(每月)对出厂物质进行汇总建立物质出厂和返回台账,对需返回的物资进行跟踪并将异常处理结果报总经理室。
4.11物质出厂制单人(或发货人)、财务人员、门卫人员应整理保管好有关单据,门卫至少保存6个月以上,申请单至少保存1年以上,财务人员按会计档案规定年限保管。
4.12产品出厂时门卫必须认真核实《物质出门证》出门日期、
数据、状态,数量不符或未经权责人签字的不予放行,特殊紧急情况必须电话请示权责人征求权责人意见放行,放行后由经办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签批手续。
4.13违规处理标准:
4.13.1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未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负激励 元每次,门卫不按照规定放行予以负激励 元每次。
4.13.2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造成损失的,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4.13.3对弄虚作假谎报出厂的,除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外,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物资出门流程:
5.1物资出厂手续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室批准--财务人员(备案后)签发《物质出门证》 ---- 门卫(放行出厂)。
5.2需返回时申请核销流程:
经办人(申请)---门卫(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 ----财务人员(核销)
6、相关记录
6.1 物质出门申请单(含公司现行的“产品发货通知单”、“零部件发货通知单”、“模具出门申请”等各类申请)
6.2《物质出门证》
6.3 财务有关台账
篇9: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盘存、交接程序,使之管理有序,责任明确,节俭节约,避免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采购目的:
加强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和库存管理流程,更高效及合理化的加强对办公用品各项管理。
二、办公用品范围:
此规定所述办公用品包括:各种办公室所需耗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脑及配件、其他零星物品以及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大额资产等固定资产。
三、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与申请
办公室是全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1、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及公司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2、办公室根据最近三个月,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情况统计汇总,制定各部门的领用标准。
3、每月25日前各部门填写次月《办公用品及耗材申购单》报办公室,办公室依领用标准进行审核,超出标准的及新增加的办公用品种类需经所需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签字特批。
4、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申购计划数,于每月底交采购进入采购程序。
5、办公用品的采购或者领用申请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请资格人为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自己部门的办公需要,即使地提出采购申请。普通员工的办公用品需要应当向自己的主管提出,由主管统一进行申请。
四、采购
1、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耗材的品种,汇总清单填写《申购单》交总经理室审批后由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2、原则上办公用品不进行零星采购,确因业务需要临时采购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五、保管
1、办公用品与办公设备耗材购入后,部分耗材直接由各部门根据计划领回,其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2、办公室做好:原库存、进货数、发出数与结存数的统计。
3、发放出去的办公用品应当由办公室做好相应的领用登记,明确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
4、对于大件管理品实行保管责任制,实行使用人、领取人、保管责任人三合一的办法,对保管责任进行归属。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时期的现实情况合理编定纳入保管责任制的大件管理品目录。现阶段的大件管理品范围暂定为:电脑及配件、电话机、计算机、订书机。
5、对因个人工作失误、非正常使用而对办公用品造成重大异常损耗,将根据个人责任的程度,由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认定分3等,含完全责任、一般责任和轻微责任,分别对应80%,50%,20%的损失赔偿比例。)
六、领用
1、各部门根据申领计划统一领用耗材类办公用品时时,需在申领办公用品发放登记簿上登记清楚。
2、各部门下属员工领用时必须至办公室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公室审核仍在月度计划之内的才得以发放,超计划领取拒绝发放,需要部门在次月申购计划中申请。
七、办公用品领用流程和库存盘点管理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库管人员负责验收,并负责保管和发放。
2、各部门申领物品,计划内的物品在领料本子上签字,计划外的须在申购单上签字。物品领用尽量做到以旧换新,减少浪费。每个月库管人员根据领料单的领用情况,编制《当月计划内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表》,经办公室主管复核确认后,交采购员汇入物品采购计划表“当月领用”一栏。
3、每月28号,库管员需一并盘点计划内物品库存情况,由库管员编制《计划内物品库存盘点》,以真实反映在采购办公用品采购计划表的“当月库存”。计划表中当月库存数=上月库存数+当月采购数-当月领用数,此当月库存数必须和实际库存盘点数目一致。
以上仅作参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以做适当的调整。
篇10: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一、 职工需洗涤衣物时,在规定洗涤时间内向宿舍管理员申请,投币使用,并按要求做好使用前后的登记工作。
二、 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衣物在洗涤前和洗涤后接受管理员的检查,由管理员开启洗衣机后正确使用洗衣机。
三、 做好洗衣机的使用登记及检查:员工申请使用洗衣机时,员工和管理员共同签字登记、投币,宿舍管理员负责为员工开启洗衣机,并向员工讲解注意事项,在员工洗涤衣物过程中,宿舍管理员要经常到现场巡视、观察,监督员工使用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立即制止。
四、 洗涤衣物前的检查: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员工所洗涤的衣物是否符合规定的洗涤要求,检查口袋内是否有金属物品,检查衣物重量是否符合洗衣机的洗衣量,检查无异常后方可同意员工使用。
五、 洗涤衣物结束的检查:员工洗涤衣物结束后,宿舍管理员当面与员工检查洗衣机的完好状况,发现故障属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确认并上报办公室,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并由办公室给予处罚,如因交接不清,责任不明,则由故障出现前和故障出现时的洗衣人员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并接受处罚。
六、 洗衣机仅限住宿员工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管理员不得私自同意他人使用。
七、 每日衣物洗涤完毕管理员使用84消毒液对洗衣机进行消毒处理, 预防有皮肤病的员工产生感染。
九、 使用前和使用中检查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发现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向管理员汇报。
十、洗衣机使用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每缸1 元。
十一、设立投币箱,员工投币后方可使用,收费实行登记入账,每月月底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主管及宿舍管理员共同开启投币箱,取出现金,与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由财务部收款,并开据收款收据,办公室存档。
十二、每日洗衣机可使用时段为:每日12:00-14:00及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湖北铁神化工有限公司 办公室
篇11: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1.0目的
为了规范办公用纸的使用,减少纸张浪费,降低办公成本、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办公用纸的采购、管理、发放、使用及废弃的管理。
3.0 职责
3.1行政管理部
3.1.1负责公司办公用纸的购置、发放及废纸的处置。
3.1.2负责监督各部门对节约用纸计划的实施情况。
3.2各部门
3.2.1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办公用纸的领用。
3.2.2根据本部门的办公用纸计划节约用纸。
3.2.3纸品废弃时应参见《废弃物资处理规定》执行。
4.0管理制度
4.1、公司办公用纸统一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办公用品库统一采购。
4.2、各部门领用必须先在ERP上做领料申请单,并由本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领用,领取办公用纸3包及其以上的,须注明详细用途。并由管理部人员详细记录。办公大厅用纸的领用,由管理部行政文员负责。
4.3、节纸模式
4.3.1各类材料、资料尽量通过网络进行传看。
4.3.2在用电脑打印文件时,尽量使页边距缩小到(1.5~2.0cm),使用单倍行距;除单位的重要文件、资料、材料或发放给外部相关单位的宣传材料、协议、合同等(有专门规定要求的文件除外),其他文件使用字号小于或等于5号字体,标题无特殊要求时,一般不大于3号字体。各部门在打印文件、资料前要做打印预览,认真核对内容、格式、落款等,以减少错误,避免浪费纸张。
4.3.3、打(复)印文件时,办公用纸尽量正反使用,以提高纸张的利用率。
4.3.4、各部门需领导审阅的草稿性文档,要尽量使用经确认过期或作废的已用纸反面打印。对于背面可用的纸,或将其收集后,放到行政管理部回收箱内,对于未完全利用的废弃纸张,不含有单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可裁减装订成册,当便签使用。
4.3.5行政管理部打印机原则上放入背面干净可用的纸张打印,当需要使用新纸时请打印人自行放入新纸打印。
4.4、在公司办公大厅打印(复)印文件、资料后须自觉填写打(复)印机纸张使用登记表,写明事件、用途、姓名和印张数,并接受管理部人员监督。
4.5、不准用办公用纸打印(复)印私人用品。
4.6、行政文员每天要在上班、下班之前对公用打(复)印机桌面、纸张清理,将物品摆放整齐。
4.7、废纸的处置
4.7.1含有单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废纸要碎掉后按可回收固废处置。
4.7.2确实可弃的,则放入管理部废纸箱内统一处理。
5.0、表单
5.1 打(复)印机纸张使用登记表
篇12: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为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现对公司内车辆停放作如下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规定:
1.公司车辆停放:
1)公司车棚是为公司车辆停放而设,非公司车辆不得进入车棚停放。
2)公司车辆不出车时应对号入座停入专用车位,做到停放整齐。
2.员工车辆停放:
1)员工车辆应服从管理和指挥。
2)员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规定的流动停车区域;当流动停车区域车位已满时员工车辆应靠生产车间旁的南北向通道两侧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员工车辆,在未经申请和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车棚内的流动车位长期停放或停留过夜。
4)停入车棚的车辆应按车位整齐停放,不得压线、过线、占用旁边车位。
5) 车辆停放须锁好门窗。现金、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请自行保管。
6)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存放车内,否则需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3.外来车辆停放:
1)外来车辆在保安指挥下停入指定车位,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公司重要来宾车辆,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导停放。
3)货车等载重车辆,应停放在工作区域内,不得停放在与之无关的区域。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规定:
1、员工车辆应整齐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车棚或摩托车棚内,不得随意停放。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驶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外来车辆应在保安指挥下停放在指定区域。
3、长期业务车辆进入公司后须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三、其他规定
1、使用停车棚之人员应对车棚、场地设施的安全完好负责,如有损坏,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2、所有停车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从劝告者,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3、本规定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篇13:废旧物资购销协议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 方:
供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金额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总价格(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2 上述合同总价款可按实际交货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进行更改。
2.3 合同总价款已包含设备的价款、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设备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各项有关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条 合同价款支付
3.1 合同价款支付
第一次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二次付款: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设备质量保修期届满,乙方的违约责任和保修责任全部履行完毕且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的个日历日内付清。
3.2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出具的与合同总价等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个日历日内支付款项。发票的出具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 设备包装、运输
4.1 乙方应将设备安全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4.2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4.3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所需的运输、装卸、吊装、保险等费用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5乙方从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工地无论电杆需求量多少,乙方必须无条件包运到施工工地,运费按(元/吨?公里)另行结算。
第五条 货物交货要求
5.1 甲方以发货通知单方式通知乙方分批交货的,乙方需在调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货。
5.2 如乙方在发货通 知单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供货,须在收到调拨通知单后2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确定延期交货时间。
第六条 到货表面签收
6.1 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乙方提请甲方、监理到货表面签收,甲方、监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监理共同进行到货表面签收,检查设备是否完整无损、型号及数量与要求是否一致。设备经过双方验货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6.2 如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设备有错漏或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不符时,甲乙双方应在现场联合作记录,签署备忘录。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拒收或要求乙方限期退换货、限期补齐。
第七条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7.1 设备在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所有权从乙方开始转移至甲方且不以是否付清合同价款为必要条件。
7.2 设备之毁损、偷盗、灭失、短缺等风险,自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未通过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前,甲方不负合同设备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八条 安装调试
8.1 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完成。
8.2 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 抽查
9.1 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进行抽检,亦可直接至乙方生产现场对待发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检,委托买卖双方共同认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产品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交货期限(以开具发货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日历日)
10.1 混凝土电杆正常交货期限为:接到订货通知后;按照数量确定交货日期。
第十一条 验收及售后服务
11.1现场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供方要无条件给予更换或者需方有权提出退货,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
11.2验收方法采用现场抽样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数量。
11.3如出现货物缺漏,对缺少部分供方应尽快补足,否则需方有权不支付缺少部分货物的款项,且按供方违约论处。
11.4供方按国家(国际)标准对合同标的物实行质量三包:期限 年。质保期内,如产品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或损坏,供方须马上给予更换或维修。
第十二条 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2.1 产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质量认证书、产品备品备件(如有)及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投产供货计划
13.1 乙方接到甲方开具发货通知单后,应定期向甲方如实汇报生产情况及供货日期计划。
第十四条 产品标志牌显示要求
14.1 乙方提供的货物标牌须有安装在明显位置、牌示清晰、耐久、耐防腐蚀的铭牌标志。有存在糢湖不清及质量易腐蚀料子可暂停不验收入库。
14.2 水泥电杆产品上须有经乙方审核备案持永久性标识,存在无铭牌或永久性标识可视为三无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第十五条 质量保证
15.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或生产的,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合同设备不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缺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15.2 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行业标准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三者有冲突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税费
1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16.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保密责任
17.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7.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17.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17.3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8.1 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及义务。
18.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8.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适用。
18.4 合同解除
18.4.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甲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日以内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
18.4.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时,依据合同第二十二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9.1 经验收,由于乙方责任,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甲方有权退货、更换或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甲方选择更换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周期应满足工期要求,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0.4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9.2 甲方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未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甲方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意外事件。对本合同履行不产生直接影响的意外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20.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迟延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20.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
20.4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0.5 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0.6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 7 日,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履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 7 日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
21.1通知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专人送交或通过信件或快递、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信件或快递方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 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指定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对方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双方联络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致使通知未被签收或未正常接收的,并不影响已送达的效力。
21.3 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
21.4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3 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如属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
21.5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21.7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
21.8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篇14:废旧物资购销协议书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乙方有意购买该物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标的物
1.1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废旧物资的名称、类别、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提货时间、提货地点详见《废旧物资明细清单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
1.2 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销售的废旧物资均为已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旧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旧物资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1.3 乙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购买本合同项下废旧物资的相应资质。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销售的废旧物资,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将废旧物资用于原有用途,乙方应承担在废旧物资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2条 合同价格
2.1 甲方废旧物资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 _(¥ ),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分项价格见《废旧物资明细清单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含本数)将全部合同价格款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甲方确定收到全部合同价格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提货凭证。
2.3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3条 提货
乙方应按下述时间、地点,凭本合同和甲方按2.2款出具的提货凭证提货:
3.1 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后对提货时间进行变更。
3.2 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
第4条 装运
4.1 乙方负责在提货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废旧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2 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 乙方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
4.4 废旧物资装运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5 乙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废旧物资堆放现场的清理工作。
4.6 乙方应遵守《安全承诺函》(附件二)的各项承诺。
第5条 费用承担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拆解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6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6.1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的权利。
6.2 乙方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环境污染或不清理装运现场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
6.3 乙方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的,应向甲方返还,并支付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
6.4 乙方逾期提货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的权利。
第7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8条 争议解决[1]
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2]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9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3]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第10条 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第11条 特别约定[4]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附件一:废旧物资明细清单及分项价格表
篇15:企业物资抵押借贷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贷协议:
1、甲方因 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
2、借款日期由 起,到 止。
3、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之物业抵押给乙方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物。并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完好无损,负责维修保养。乙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未能将该项借款人民币 完全归还给乙方,又未与乙方签署续约合同,乙方无需知会甲方有权利将甲方抵押物 的物业处理或买卖。用于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按乙方要求将该物业清空、迁出,交由乙方处理或使用。
5、抵押借贷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抵押物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向银行提前归还贷款赎回房产证)。否则,所引发的一切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责任方负责。
6、甲方授权约定,见公证书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所述授权委托及合同有关承诺不可撤销。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协议经双方核实无误,自签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所发生费用(包括涂销)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无法归还借款,如需续约,甲方需提前十天知会乙方,条件另议。若甲方逾期不归还借款且双方没有签署续约,属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贷款为止。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甲方发生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立即处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
A、甲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声明书)。
甲方(借款人)签名: 乙方(贷款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篇16:物资设备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
需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贵州明城招标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明诚通[20xx]ZG20xx)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所供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供方负责安装使用的技术培训,并认真解决安装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免费保修12个月,并终身维修(易损件及人为因数损坏除外)。
四、交(提)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送9个地州市所在地,具体数量由需方在发货前提供。收货单位为地州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运费、上下车费全部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按出厂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方式:所有设备按投标文件配置提供,需方按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及技术指标和设备装箱清单点货验收(诱虫灯要求通电验收),货物当场开箱验收合格,收货单位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供方凭需方的验收单,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95%货款(¥131,646.0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没有大的问题,需方支付余款(¥6929.00)。
九、违约责任:按国家合同法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合同一式陆份;供方叁份,需方贰份,招标公司壹份。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篇17:物资设备购销合同范本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产品标的明细见附件(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2)项执行: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地方标准/;(4)企业标准/。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包装标准:适合运输为主。
2.产品包装物供应:由乙方供应。
3.包装物回收:不做回收,甲方自行处理。
4.产品包装费用执行第(1)项:
(1)包装费用含在产品价格内。
(2)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包装,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其包装费超过原标准的由甲方负担;低于原定标准的,乙方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甲方自提自运; (
2)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2)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应提前_2__天通知乙方。
4.交货时间: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分批供货 ;
第五条 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1.在乙方未向甲方交付产品前,如遇乙方价格上涨时,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如遇乙方价格下降时,按调整后的新价执行。
2.产品货款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作为预付款;当批到货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批货款85%;剩余货款作为在交货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出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部分,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应在3天内向甲方反馈书面复议,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权拒付;如已付款的,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货款。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时,应按货款总值的 10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利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包换、包修或退货,并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承担所有费用;对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多交产品部分,乙方应承担在甲方保管期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承担二次运输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罚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交货时间相应的往后顺延。
3.甲方需提前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付款时间应相应提前;甲方逾期提货,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承担在乙方逾期内支付的保管费用。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调整
甲方因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特殊要求,需要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的标的或部分标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尚未供货的应予以调整,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对已供货的,应以实际收发货(料)单为依据予以确认。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关于第三方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补充协议而形成的对甲方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行为均无效,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
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损失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乙方所送材料应和甲方选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如果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退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送材料的材质单和各种证件应齐全有效,并及时报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签订盖章(须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货款两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贵阳;
篇18:物资设备购销合同范本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设备事宜,达成以下设备购销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二、质量要求;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三.交货日期:20xx年10月10日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五.交货地点:承德县金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院内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预付款2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75%,剩余5%于20xx 年 10月10日付清
七.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否则扣除5%余款,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八.其他:本设备购销合同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物资设备购销合同范本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生产或经销的 建筑设备一事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设备名称
1.1设备名称:
1.2规格型号: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1.4所购设备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项
1.4.1.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5.其它:
第2条 设备包装
2.1包装标准》
第3条 设备数量
3.1采购数量:
3.2计量单位: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第4条 收货规定及使用工程概况
4.1交货单位:
4.2收货单位:
4.3收货地点:
4.4收货方法:
4.5运输方式:
4.6运输费用的承担:
4.7收货时间:
4.8工程名称:
4.9工程地点:
4.10建设单位:
4.11施工单位:
4.12监理单位:
4.13使用部位:
4.14签收人:
4.15乙方应将设备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16资料交付:乙方应将与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随货附交方式付给甲方。 第5条 收货时间
5.1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设备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2.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
5.2.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设备供应量大幅增加。
5.2.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5.2.5.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5.3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设备供应时间及附件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 验收方法
6.1验收方法:
6.2乙方应当出具设备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
6.3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设备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设备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设备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6.4甲方有权要求从设备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设备进行质量复检。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6.5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执行。
6.6在甲方验货时不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因已对该设备进行验收而放弃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7设备的所有权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给甲方,甲方开始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7条 合同价款
7.1本合同设备单价/台(具体见附件)。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设备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7.2本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
7.3以上合同价款中含税。
7.4设备采购总价为最终确定价格,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设备采购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减采购量及价格。
第8条 收款支付
8.1设备支付款:合同验订后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清款项。
8.2结算流程(见下图):
8.3付款依据:见附件一
8.3.1.合同、发票。
8.3.2.设备入库耗用单、资金分配单(各种单证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工长、甲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俱全)。
8.4支付方式:转账支票,不支付现金,乙方支领进度款所用印鉴与签订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鉴单位相符。
8.5乙方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8.6其他约定:。
第9条 双方责任
9.1乙方责任
9.1.1乙方负责人:
9.1.2达到甲方的要求,设备必须严格按乙方的报价文件(甲方要求)进行配置,并保证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因为乙方设备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1.3设备及成品移交前,负责设备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9.1.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9.1.5乙方应当对设备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9.1.6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9.1.7乙方负责所提供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维护,在超出保修范围时提供维修方案。主机“三包”为壹年,电器与阀组按国家质量法质保,易损件按乙方公司标准质保。
9.2甲方负责
9.2.1甲方负责人:
9.2.2甲方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按时向乙方付款。
9.3甲方就本合同内容对乙方出具的任何凭证,均需要加盖甲方公章或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就本合同内容对甲方出具的任何凭证,均需要加盖乙方公章或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9.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债权债务部经甲乙双方同意,均不得转移给任意第三人。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设备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10.3设备包装不附笨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需要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违约金付给甲方。
10.4设备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5其他违约行为:
第11条 合同解除
11,1本合同对合同解除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依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均自动解除。
第12条 通知与送达
12.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甲方: 乙方: 。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12.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13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4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15条 其他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执一份,乙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合同签订地:
15.4本合同附件:设备采购单、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物资设备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向供方购买 型液压破碎锤 台,装配在 上,并协商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备名称 : 破碎锤。
第二条 规格型号: 商标:
第三条 技术规格:钎杆直径 毫米。
第四条 合同价格:合计(大写) 元整。(RMB 元)。
第五条 配置:破碎锤用液压管路一套、破碎锤裸机一台、钎杆两根、锤管两根及标准工具箱一套、氮气瓶一个、氮气表一套。厂家赠送品:斗轴套四个。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
第七条 交(提)货时间:签定合同后 天内交货。(因雨雪天气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八条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 元整RMB 元整,货到交货地点后一次付清余款 元整RMB 元整。供方在收到上述破碎锤全部货款后,上述破碎锤的所有权由供方转入需方:供方未收到上述全部货款前,上述破碎锤的所有权仍归属供方。需方在货到后 天内仍未付清上述货款、无故拒绝货物或未配合安装时,供方收回液压破碎锤,且所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在此期间供方有权检查液压破碎锤在需方提供的存放地点的完好情况,需方予以提供一切方便,在此期间如发生天灾、过失、人为而导致的损伤、丢失或自行改造或变动设备,以及由于第三者加害而导致操作的情况,由需方赔偿给供方液压破碎锤全款,上述事情发生后需方无条件在 日内赔偿给供方液压破碎锤全款,以视需方对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弥补。
第九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厂家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执行。
第十条 提出异议期限及验收标准、方法:安装当天,需方在安装现场按照厂家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和提出异议。供方按照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提供的液压压力与气压压力的数据进行安装和调试,请需方人员配合不要自行改变液压压力与气压压力及打击频率,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安装:由供方服务部派人进行安装、调试并出具山西华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维护记录单)由需方签字确认后安装、调试结束。需方在安装前提供必要的人员及工具,包括电焊机、电焊工等,所产生费用由需方付给,并准备一桶20公斤液压油备用。
第十二条 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产品使用环境温度为-20℃至80℃)自安装、调试经需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各部件质保期为:油缸、活塞1年(3600个小时),低压氮气室、前壳体、外壳、蓄能器总成、换向阀(不含阀芯拉毛)质保期 小时。通体螺栓、夹板螺栓、调频阀芯、排气阀、充气阀、液压管路、破碎锤油封保质期为 小时。锤管、直通管接头质保期为 小时。其中消耗件职内衬套、导向套、钎杆销、固定圆销、锤管、连接盘螺栓、液压管路的0型圈、皮塞、内六文堵头、卡簧、氮气表总成、氮气等不在质保范围内。钎杆根据《钎杆操作判定方法》质保。赠送品无质保。
第十三条 质量问题处理方法:您通过购买的(新机器)在中国山西省使用时,可获得以下保证。
保证期间内:机器交付于第一用户(客户)之日起算起,在质保期内如买方报称破碎锤有故障,请拨打供方维修电话 :0353-2116111转服务部。供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售后服务(因雨雪天气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在质保期内,构成本机的纯正物品因材料或制造缺陷,经本公司认可,该部件将得到无偿修理或更换。但是,由于故障而导致的停机损失费用和间接发生的损失费用,不属于质保范围;如果破碎锤或液压管路发生漏油现象,漏油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供方只对销售给需方的产品本身负责任,而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
不适用于保证范围的事项:虽然在保证期间,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不予保证:
1、 超出规格限度或该机适用范围的,本公司将不予保证。
2、 未按随机配发的有关手册所述规定,进行不当操作、保养、管理而导致的故障。
3、 使用非纯正配件,或非本公司指定的配件而导致的故障。
4、 未经本公司认可,而自行改造或变动导致的故障。
5、 接受本公司指定的代理店以外或本公司以外的修理,并由此所引发的故障。
6、 故障件丢失而无法判断的情况下。
7、 发生本公司基准值内的噪音、震动、油的渗出等不直接影响机器性能的情况。
8、 随着时间的推移,油漆渡铬层表面发生自然退色生锈的情况。
9、 由于天灾、过失、人为而导致的损伤,以及第三者加害而导致损伤的情况。
10、违反有关法令法规使用机器的情况。
11、机器使用中的消耗品及消耗品更换费用。产品质保期内消耗品包括:通体螺栓、夹板螺栓、蓄能器螺栓、液压管路的部件、锤管、直通管接头、排气阀、充气阀、破碎锤油封、内衬套、导向套、钎杆销、固定圆销、连接盘螺栓、内六文堵头、皮塞、破碎锤油封、液压管路的0型圈、卡簧、润滑油嘴、轴套、轴销、润滑油、氮气表总成、氮气。设备长期移动至不同地区时,请事先通知本公司服务部,本公司将指派就近服务人员为您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四条 配件提供方式及时间:供方依据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和《钎杆损伤判定方法》对需方进行配件索赔,在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请需方把要求索赔的配件先发图片或实物到供方配件部来确认物品,进行索赔,由需方向供方配件部提出需求时起3个工作日内,由供方在运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快递、汽车或铁路运输到达需方所在山西省内的地市或城镇。其他物品根据厂家向供方发货后,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到达需方所在山西省内的地市或城镇。
第十五条 备注:请认真按照《关于正确对破碎锤加注润滑脂》、《使用破碎锤的注意事项》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日常保养及使用。如需方违章使用责任自负。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如货到上述指定地点时需方不按照以上款项支付货款,或无故拒绝货物,供方均将视需方违约。需方无条件协助供方收回该破碎锤,同时需方向供方支付RMB 元违约金。以视需方对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弥补。
2、需方若不按照供方所指导的操作和保养方法及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或不经供方同意随便在液压破碎锤上安装或拆除其他部件等,造成设备出现的问题全部由需方负责。
第十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一致认为对以上合同约定完全理解,表示认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