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中小学营养午餐供应采购合同
甲方:(学校)
乙方:(厂家)
甲方师生的营养午餐定作供应,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具体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定餐供应时间从二〇〇 年 月 日起至二〇〇 年 月 日止(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处定作的师生营养午餐,乙方应在每周一至周五的11:30——11:40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指定的教师签收后即算完成。
第三条 午餐价款的结算方式以人民币现金结算。甲方定作的午餐价格标准,每份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价格的上限。每天由甲方验收教师做好记载,月底累积结算。
第四条 对定作的午餐的质量要求:
1、乙方要严格按照营养标准为学生制定周代量食谱,所用食谱配餐材料在制作前一周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配置材料明细,如原料名称、商标、产地、质量、数量、单价、金额等供甲方审定。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谱配料标准及材料质量如有异议,应在制作前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3、乙方所供午餐配料原则上应一周一换样,以保证师生用餐的营养均衡。
4、当日供应的午餐,要保证新鲜、卫生、口感好,不吃凉饭剩菜。
5、每日,乙方要将当日营养午餐以图片形式在开发区教育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乙方送餐的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应符合卫生、安全的标准。
第六条 乙方要及时回收学生用餐餐具,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七条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能及时供餐,延误了师生用餐时间,影响了师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乙方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适当补偿。
第八条 乙方每日要向甲方提供样本餐一份。乙方提供的营养午餐因质量问题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集体中毒事故,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查明情况及时上报,对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交由司法部门查处。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解除合同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另找供应方。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仲裁部门解决,直至诉讼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合同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报主管部门。
甲方代表签字:
(印章)
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
200 年 月 日
篇2:中小学营养午餐供应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地点: 昭平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 年 月 日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发的(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中标通知书,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补充、投标文件及澄清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品牌、厂家、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金额(元)
投标报价总计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3. 交货要求
3.1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完毕
3.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交货方式:现场安装调试
3.4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乙方凭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付手续。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计)。
5.2 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3在本合同第5.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5.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5.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分期支付,项目竣工试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0%,付款时间为梧州市财政局审批并拨付资金到位后3天内(具体以梧州市财政局拨付时间为准);项目正常投入运行半年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项目正常投入运行一年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两年期满后,收到乙方退付质保金申请函,甲方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每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管理台账给甲方核实,合同签署的乙方公司名称及发票开具单位与收款单位必须一致,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可以在报经梧州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3 政府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集中采购机构存在违法行为,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0. 调试和验收
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6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若该项目人员出现的伤亡事故及第三者责任安全事故,乙方全部承担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诉讼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梧州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4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集中采购机构执一份,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 同 附 件
第六章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篇3:中小学营养午餐供应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表编号:柳政采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 订 地 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
2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货物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 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余下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篇4:酒类供应合同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_____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冰纯嘉士伯?(――ml_________24瓶/件)____元(每件人民币?元整)。
2.小百威?(――ml_________24瓶/件)____元(每件人民币元____整)。
3.大百威?(――ml_________12瓶/件)____元(每件人民币____整)。
4.威龙干红?(――ml_________?瓶/件)____元(每件人民币____元整)。
5、西湖啤酒?(――ml_________12瓶/件)____元(每件人民币____元整)。
6、燕京啤酒?(――ml_________?瓶/件)____元(每件人民币____元整)。
7、青岛啤酒?(――ml_________?瓶/件)____元(每件人民币____元整)。
8、茅台迎宾酒?(――ml_________?瓶/件)____元(每件人民币___元整)。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20万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注: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法人签章______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5:酒类供应合同
商品供应合同
需方:________市民超市联盟(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加盟店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 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20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
3.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保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进口商品本36个月作24个月,24个月作18个月,18个月作12个月,12个月作9个月。
(2)不在此保质期内的商品按保质期限短的日期要求验收。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乙方以报价单扣率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联盟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价格及生效日期达成以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如乙方提供的商品进价、售价、以及甲方要求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60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 商业贿赂之禁止协议书
1.被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加盟店或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甲方加盟店或员工个人或少数人,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之所有商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支付帐款扣除,或由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之名誉权及其他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则提交司法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2.乙方对甲方任何加盟店或员工个人要求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应予拒绝,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条 商品之交付
1.到货日是以甲方发出订单日期起算________天内送甲方仓库(或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2.乙方如有交货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进货金额的____%计算违约金。
3.乙方如在促销商品或海报期间,发生短交品数量,必须赔偿甲方________元的形象及业绩损失。
4.乙方出货应用甲方统一收货单及加盖公章(厂商已规范电脑打印出货单,须经甲方财会部门审核同意),否则,拒绝收货或无法正常核算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已方负责。
5.商品包装外须印有国际条码标签的相关费用,否则该货予以拒收,并罚款________元,用于补偿营业损失。
第五条 商品检验
甲方或指定受领商品者权在商品的生产地或目的地检验商品,若商品有瑕疵或未符合品质的要求,甲方有权商品退回乙方修复或更换,亦可取消订单或暂停订单未交间开具退贷通知单予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五天内领回该项退货商品,如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领回,该退货商品得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并有权从货款款中扣除。
第六条 法律遵守
乙方保证其商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之法律规定,尤其更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之法律规定:
1.产品质量法警 2.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3.合同法 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5.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6.药品管理法
7.涉外民法典 8.环境保护法
9.海关法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食品卫生法 12.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
13.民法典 14.专利及其它实施细则
15.商业银行法 16.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
17.发票管理办法 18.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
19.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 20.国境卫生疫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要管理机关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乙方若未遵守以上的法律及规定而造成甲方有所损失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第三者的损失。
第七条 贷款支付
1.原乙方的客户货款由乙方自行与各超市自行结算,与联盟总部无关。如遇纠纷可委托联盟总部协调。新开发产品按下列方式运转!
2.商品交付期自上月的____日至该月的____日为商品交付计算准日(注:基准后____天称之为月结____天),乙方交付之数量以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商品数量为准。
3.乙方应在商品交付期后提交商品清单核算,并在付款条件所定支付期____天前向甲方财会部门提供交付商品及数量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如未在此支付期前提交增值税发票,或提交错误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核算不及时,该贷款可延至下次支付期支付。
4.甲方应按所定付款期按时支付,付款期以所定支付期后____-____天内支付。
5.支付汇票,电汇收取手续费____元。
6.交易条件及付款条件以附表协议或场内促销为准。
第八条 例明
1.如供应商更换职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如未立即告知造成损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如乙方的公司,地址、电话、资料等如有更改,乙方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4.乙方收到甲方定单不可超量交货、少量交货、更不可超条码交货,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多的部分。若出现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篇6:酒类供应合同
供货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 。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甲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所供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批次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或定点屠宰企业出仓单和动检部门检疫合格证或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并提供每批货品的清单或购物凭证。
四、货物验收: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供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7:酒类供应合同
需方:________________超市(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加盟店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 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20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
3.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保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进口商品本36个月作24个月,24个月作18个月,18个月作12个月,12个月作9个月。
(2)不在此保质期内的商品按保质期限短的日期要求验收。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乙方以报价单扣率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联盟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价格及生效日期达成以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如乙方提供的商品进价、售价、以及甲方要求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60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 商业贿赂之禁止协议书
1.被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加盟店或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甲方加盟店或员工个人或少数人,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之所有商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支付帐款扣除,或由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之名誉权及其他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则提交司法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2.乙方对甲方任何加盟店或员工个人要求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应予拒绝,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条 商品之交付
1.到货日是以甲方发出订单日期起算________天内送甲方仓库(或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2.乙方如有交货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进货金额的____%计算违约金。
3.乙方如在促销商品或海报期间,发生短交品数量,必须赔偿甲方________元的形象及业绩损失。
4.乙方出货应用甲方统一收货单及加盖公章(厂商已规范电脑打印出货单,须经甲方财会部门审核同意),否则,拒绝收货或无法正常核算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已方负责。
5.商品包装外须印有国际条码标签的相关费用,否则该货予以拒收,并罚款________元,用于补偿营业损失。
第五条 商品检验
甲方或指定受领商品者权在商品的生产地或目的地检验商品,若商品有瑕疵或未符合品质的要求,甲方有权商品退回乙方修复或更换,亦可取消订单或暂停订单未交间开具退贷通知单予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五天内领回该项退货商品,如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领回,该退货商品得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并有权从货款款中扣除。
第六条 法律遵守
乙方保证其商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之法律规定,尤其更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之法律规定:
1.产品质量法警
2.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3.合同法
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5.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6.药品管理法
7.涉外经济合同
8.环境保护法
9.海关法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食品卫生法
12.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
13.民法典
14.专利及其它实施细则
15.商业银行法
16.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
17.发票管理办法
18.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
19.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
20.国境卫生疫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要管理机关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乙方若未遵守以上的法律及规定而造成甲方有所损失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第三者的损失。
第七条 贷款支付
1.原乙方的客户货款由乙方自行与各超市自行结算,与联盟总部无关。如遇纠纷可委托联盟总部协调。新开发产品按下列方式运转!
2.商品交付期自上月的____日至该月的____日为商品交付计算准日(注:基准后____天称之为月结____天),乙方交付之数量以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商品数量为准。
3.乙方应在商品交付期后提交商品清单核算,并在付款条件所定支付期____天前向甲方财会部门提供交付商品及数量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如未在此支付期前提交增值税发票,或提交错误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核算不及时,该贷款可延至下次支付期支付。
4.甲方应按所定付款期按时支付,付款期以所定支付期后____-____天内支付。
5.支付汇票,电汇收取手续费____元。
6.交易条件及付款条件以附表协议或场内促销为准。
第八条 例明
1.如供应商更换职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如未立即告知造成损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如乙方的公司,地址、电话、资料等如有更改,乙方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4.乙方收到甲方定单不可超量交货、少量交货、更不可超条码交货,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多的部分。若出现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 退货、商品陈列
1.商品包装不整、残缺、到期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甲方人为破损除外,并从货款中扣除,贷款不足以上扣款,乙方对此应补足部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2.商品上架后两个月连续2次为该分类中排名最后则撤下货架,且不退还一切费用。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提供必要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证等。
2.因供应商品造成甲方税务方面损失,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一旦经甲方验手合格后,商品所有权即归属甲方,但乙方拥有债权。
4.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厂商报价单﹑促销协议﹑订货单据具有法律效力)。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其有关商品质量的相关条款,乙方同意负责。
5.经乙方确认后的订单,无论交货口是合同终止前或后,乙方应约定交货,否则按商品交货违约赔偿损失。
交货品种﹑数量以甲方发出的订单为准。
6.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认定乙方为应产品独家供应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接受其它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规格的商品。
7.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先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本合同正文共五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篇8:酒类供应合同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及价格卸费、过桥过路费、所有税费及可能的涨价因素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2.供应时间
2.1 材料供应期限: 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的当日止、如实施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2 交货日期: 以甲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 采购费用支付
3.1 材料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供应完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的材料后,凭有效送货单和有效销货发票或矿产资源税发票同甲方结清所供材料的数量,按所供应的材料数量及合同单价计算材料费用.
3.2 甲方施工现场开具的收料单据必须为经现场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每月25日与甲方核对当月收料单据,结清当月实际供应数量,逾期不予结算,因乙方保管不当丢失收料单据,责任由乙方承担,对应的数量不予承认与结算.结清数量完毕后乙方不得就数量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3.3 货款支付
3.3.1 乙方自行垫支材料的采集费.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3.3.2 待甲方从业主处计量,计量款到后一个星期内支付50﹪,余款的40﹪待下次计量款到后支付,余留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 供应材料标准: 块状石灰含量不低于85﹪,杂质不超过1﹪.
5.验收标准.方法
5.1 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以第4条款要求为标准,若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卸于甲方料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不承担装车费用,乙方如不处理甲方拥有自选处置权。
5.2 数量验收: 按现场量方进行数量验收。
6.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负责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6.1.2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6.1.3 如因甲方的业主.监理对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的合作情况调整合同供货数量.乙方同意除合同单价乘以乙方实际供应合格数量的价款外,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负责按甲方供应计划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的合格材料。
6.2.2 负责协调好供货运输途中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2.3 协助甲方做好供应数量及费用的签认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爱护现场施工设施。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延误施工生产,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合同价款的1﹪赔偿,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应数量直至解除合同。
7.2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工程需要,影响工程质量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工程返工、修补及相关生产的所有费用。
8、每次结算时按结算款的10﹪扣留款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当合同得不到执行时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无结算遗留问题,甲方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9.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10. 其他约定事项:
1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酒类供应合同
动力供应合同
甲方 (化学纤维厂)
订立动力供应合同,经双方协议,达成下列条款
乙方 (动力科)
指 标
一,供应量
二,消损
(1)电单耗
(2)汽单耗
项目
电
汽
水
(风)
毛(冷)
(空压)
(风)
丝(冷)
(空压)
酸站(风)
(冷)
二硫(风)
化碳(冷)
煤(标准)
电
自用(电)
(气)
单位
度/日
吨/日
吨/日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吨
度/日
吨/日
全季
四月
五月
六月
合同要求及奖惩办法
一,动力科系我厂供应部门,要根据合同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水,电,汽,
风,冷,空压的供应任务.如因产量变动,供应量也要相应增减.
二,必须按厂部批准下达的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固定资产维修、大
中修以及专用基金工程的施工任务.
三,消耗要做到"不吃大锅饭",考核有标准,评比有依据.要加强收付计量(仪表仪器,衡器)的维修和增装,做到计量准,记录准,计算准.向外单位转供的水 电汽,由动力科负责向财务科提出结帐依据.
篇10:建筑钢材供应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货物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时间、地点
1、甲方承建的项目工程所需钢材全部有乙方负责分批供应。
2、 供货地点:
3、 供货时间:由甲方材料不下达计划单,乙方在接甲方计划单后3—5天内供货到工地,运输及卸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 钢材质量、品牌、数量、检验及验收
1、 乙方所供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乙方提供厂家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不指定品牌,如“广州钢材批发网”上的(友钢、大兴、桂鑫、珠州、中润、红嘴、腾达、苍梧、通宇、开盛等)以送检合格为准,数量暂定8000吨,以甲方实际需要量为准。
2、 甲方应按照国家施工有关规定,对乙方所供钢材必须先质检后再用材。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钢材如未经质检部门检验而用材,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可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乙方负责退回本批钢材,并及时(24小时内)更换合格钢材不送到甲方工地,更换材料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送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 钢材进场时由甲方工地验收员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记,并具法律效力。
三、 钢材价格及计算方式
1、随行就市,按广州钢材批发网当天公布的价格,星期六价格按照前一(星期五)的价格,星期天的价格按照后一天(星期一)的价格,线材上调80元人民币每吨,螺纹钢上调80元人民币/吨(不含三级钢)作为此合同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不含税,如果甲方需开发票,一切税金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2、螺纹钢按国家理论计算方式点条计算重量。
3、线材按过磅计算重量,由甲方指定工程附近磅称过磅,如误差超200公斤以
四、 结算付款方式
15日内向乙方付清当批次货款,如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2、原人民币钢材款待主体封顶两个月内按每月平均支付给乙方,否则属违约。
五、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运输道路,卸货场地。
2、委派现场工作人员监督产品质量、组织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文件。
3、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供货,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吗放整齐,不准许用自卸方式卸货。
2、在供货前24小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人员准备接收。有甲方人员在供货现场清点并交接货物。乙方提前供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供货日期前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供货过程中,须保护货物成品,如在供物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赔偿。
4、所有货物在验收钱均有乙方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处理
1、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进场供货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在垫付的壹仟万元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付。
2、乙方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3天内更换直至通过验收,不合格货物应在24小时内撤离甲方场地,甲方不承担照管责任。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交。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超过十五天后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想乙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内甲方工地所有钢材在乙方履行合约的前提下不得与其他单位购进,不得另作它用,否则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甲方并结清所有货款,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 合同终止
(1) 本合同已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违约,经另一方涵告后任未纠正,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送达后和认同解除。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5) 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乙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亦不影响一供货物得售后服务。
八、 其他
(1)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样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3) 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4) 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
(5) 双方往来书面文件。
(6)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并在质保期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7)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惠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法人)代表: 签约(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钢材供应合同范文二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供货时间:
1、数量:该工程所需要总重量约为 吨。
2、产品规格及生产厂家:产品具体型号规格由工地需要时临时确定,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厂家的钢材均可。
3、供货时间:从 年 月至 年 月之间,每批量具体供货时间由乙方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方便备货。
二、质量标准
国家规定质量标准,钢材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
三、需购货工地: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驻武隆城开〃盛世金都项目工地。
四、验收标准
交、收货地点在重庆市巨龙钢材市场,甲方提供的钢材检验报告必须随货同行,材料必须先检后用。如果在工程上的都视为合格产品,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乙方在保证钢材未加工的情况下甲方负责换货及运输费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每批货数量及时间由乙方提前两天以书面或者电话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知备齐货源,并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人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
2、乙方指定委托验、收货人: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如中途委托人有所变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并加盖公司鲜章。
五、结算及计价方法
1、计量方式:全部货源以巨龙市场出库过磅单为准;
2、单价以巨龙市场当天达钢、水钢、威钢、重钢的执价为准;
3、带肋钢筋以重钢高线盘圆加每吨250元加工费,另再加每吨270元利润为准;
4、吊装费由乙方提货时付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1、此工地总钢材量是 吨,前期垫资 吨,垫资时间为 月,途中付的款按照每吨400元付给甲方,其中要在垫足1500吨后2个月或15层楼先付叁佰万元给甲方,主体封顶或者12个月付200万元,先到为准,以后尾款在12个月内付清。其中1500吨垫资时间从开始拉货起,在3个月内拉足。
2、垫资部分以市场单价不分前后每吨另加450元为利润加在送货单上,垫足1500吨后的2500吨的现金部分都以每拉一次货每吨单价上加200元/吨作为利润,付款时间在拉货当天起4天内付款,付完前次货款后才拉第二次货,以此类推。
七、违约责任:以上垫资金部分和现金部分或因乙方在工地造成所有货款不能按时支付,否则乙方违约,违约金以到付款时间起每天每吨7元计算付给乙方;如在总钢材量4000吨当中至少拉足3800吨,否则属乙方违约,当中差距数量以每吨300元计算补付给甲方。
八、如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定补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重庆市沙坪坝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解除效力。
十、若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钢材货款及违约金,丙方具有担保从乙方应收款代扣支付给甲方,如丙方都不能及时付款,如果最后货款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每一个月必须把违约金每吨每天7元打一次清算条,甲方有权以本工地房屋的买价少1000元/平方米抵扣货款,加盖公章。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建筑钢材供应合同范文三
供货方:(简称甲方) 购货方: (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利益,遵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 建筑工地中,甲方向乙方出售建筑用钢材(各种规格的螺纹钢、元钢、带肋钢筋、盘元),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签定本合同。
一、钢材的价格、结算方式、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在项目工地中,甲方为乙方提供约 吨钢材:“其中乙方第一次购买用于基础井的钢材不作起算日期,从甲方第二(车)次供货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约 吨钢材从地下车库到 层,且供货期限不超过 个半月,每吨以重庆市当日市场价的基础上加价 元作为资金占用计算支付给甲方,甲方为乙方供满 吨钢材或乙方修到 层,乙方就支付给甲方钢材款总金额的 %,余下的 %的总
2、余下的钢材全部按月结计算
甲方为乙方送余下的约 吨钢材,每吨每月以重庆市当日市场价的基础上别加价 元作为资金占用费计算支付给甲方,乙方必须在每个月 日内按甲方所供钢材的总金额全部结算给甲方。
3、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是电汇或现金支付给甲方。
4、加价款、违约金及吊、运费等不开发票。
二、质量要求:
甲方提供的钢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钢材的质量证明书。
三、供货及计量方式:
乙方应提前 天将所需钢材计划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甲方为乙方供货,螺纹钢(带肋钢筋按母材计算),元钢以国家理论方式计量,盘元则以库房出库单重量为准。甲乙双方代表现场共同验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指定的材料收货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
姓名和身份证号:何一人验收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视为收货,视同乙方收到该批钢材,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若中途需更换材料收货人,那么乙方负责人 应书面告知甲方,另行确定收货人并产生同等效力。
四、验收标准:
乙方向甲方所购的钢材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钢材,乙方告知甲方,并派人员复检,如复检不合格,甲方负责退货换货,并承担所产生的吊运费,若乙方未按规定先检后用及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五、单价:
每批钢材由当日三大库房(梨树湾库、港弯库、巨龙库)批发价为标准,由甲乙双方议价协商后双方共同认可为准。吊装及运费(暂定 元)由乙方支付,甲方垫付,且同乙方每吨支付的垫资加价款一并在送货单上体现,作为每吨单价。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另找货源,甲方有权终止供货,且乙方须在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供货,乙方应当支付钢材款总额的每天金给甲方,每月结算一次,(付款时必须先付违约金然后再付本金)直到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3、甲方所供的钢材只能在该项目使用,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私自采购或使用其他商家供应的钢材,甲方则停止供货。
4、如政府行为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停工乙方都应日内付清所有的款项给甲方。
5、如果甲方不能按约定的钢材数量垫资数量提供给乙方使用,由此造成乙方停工待料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方常住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则承担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 页,每页均有甲乙双方盖章为证,由甲乙双方、担保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章)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
篇11:建筑钢材供应合同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供货时间:
1、数量:该工程所需要总重量约为 吨。
2、产品规格及生产厂家:产品具体型号规格由工地需要时临时确定,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厂家的钢材均可。
3、供货时间:从 年 月至 年 月之间,每批量具体供货时间由乙方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方便备货。
二、质量标准
国家规定质量标准,钢材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
三、需购货工地: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驻武隆城开〃盛世金都项目工地。
四、验收标准
交、收货地点在重庆市巨龙钢材市场,甲方提供的钢材检验报告必须随货同行,材料必须先检后用。如果在工程上的都视为合格产品,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乙方在保证钢材未加工的情况下甲方负责换货及运输费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每批货数量及时间由乙方提前两天以书面或者电话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知备齐货源,并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人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
2、乙方指定委托验、收货人: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如中途委托人有所变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并加盖公司鲜章。
五、结算及计价方法
1、计量方式:全部货源以巨龙市场出库过磅单为准;
2、单价以巨龙市场当天达钢、水钢、威钢、重钢的执价为准;
3、带肋钢筋以重钢高线盘圆加每吨250元加工费,另再加每吨270元利润为准;
4、吊装费由乙方提货时付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1、此工地总钢材量是 吨,前期垫资 吨,垫资时间为 月,途中付的款按照每吨400元付给甲方,其中要在垫足1500吨后2个月或15层楼先付叁佰万元给甲方,主体封顶或者12个月付200万元,先到为准,以后尾款在12个月内付清。其中1500吨垫资时间从开始拉货起,在3个月内拉足。
2、垫资部分以市场单价不分前后每吨另加450元为利润加在送货单上,垫足1500吨后的2500吨的现金部分都以每拉一次货每吨单价上加200元/吨作为利润,付款时间在拉货当天起4天内付款,付完前次货款后才拉第二次货,以此类推。
七、违约责任:以上垫资金部分和现金部分或因乙方在工地造成所有货款不能按时支付,否则乙方违约,违约金以到付款时间起每天每吨7元计算付给乙方;如在总钢材量4000吨当中至少拉足3800吨,否则属乙方违约,当中差距数量以每吨300元计算补付给甲方。
八、如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定补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重庆市沙坪坝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解除效力。
十、若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钢材货款及违约金,丙方具有担保从乙方应收款代扣支付给甲方,如丙方都不能及时付款,如果最后货款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每一个月必须把违约金每吨每天7元打一次清算条,甲方有权以本工地房屋的买价少1000元/平方米抵扣货款,加盖公章。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篇12:建筑钢材供应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货物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时间、地点
2、 供货地点:
3、 供货时间:由甲方材料不下达计划单,乙方在接甲方计划单后3—5天内供货到工地,运输及卸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 钢材质量、品牌、数量、检验及验收
1、 乙方所供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乙方提供厂家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不指定品牌,如“广州钢材批发网”上的(友钢、大兴、桂鑫、珠州、中润、红嘴、腾达、苍梧、通宇、开盛等)以送检合格为准,数量暂定8000吨,以甲方实际需要量为准。
2、 甲方应按照国家施工有关规定,对乙方所供钢材必须先质检后再用材。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钢材如未经质检部门检验而用材,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可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乙方负责退回本批钢材,并及时(24小时内)更换合格钢材不送到甲方工地,更换材料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送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 钢材进场时由甲方工地验收员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记,并具法律效力。
三、 钢材价格及计算方式
1、随行就市,按广州钢材批发网当天公布的价格,星期六价格按照前一(星期五)的价格,星期天的价格按照后一天(星期一)的价格,线材上调80元人名币每吨,螺纹钢上调80元人民币/吨(不含三级钢)作为此合同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不含税,如果甲方需开发票,一切税金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2、螺纹钢按国家理论计算方式点条计算重量。
3、线材按过磅计算重量,由甲方指定工程附近磅称过磅,如误差超200公斤以
四、 结算付款方式
15日内向乙方付清当批次货款,如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2、原人民币钢材款待主体封顶两个月内按每月平均支付给乙方,否则属违约。
五、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运输道路,卸货场地。
2、委派现场工作人员监督产品质量、组织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文件。
3、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供货,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吗放整齐,不准许用自卸方式卸货。
2、在供货前24小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人员准备接收。有甲方人员在供货现场清点并交接货物。乙方提前供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供货日期前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供货过程中,须保护货物成品,如在供物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赔偿。
4、所有货物在验收钱均有乙方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处理
1、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进场供货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在垫付的壹仟万元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付。
2、乙方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3天内更换直至通过验收,不合格货物应在24小时内撤离甲方场地,甲方不承担照管责任。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交。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超过十五天后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想乙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内甲方工地所有钢材在乙方履行合约的前提下不得与其他单位购进,不得另作它用,否则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甲方并结清所有货款,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 合同终止
(1) 本合同已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违约,经另一方涵告后任未纠正,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送达后和认同解除。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5) 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乙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亦不影响一供货物得售后服务。
八、 其他
(1)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样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3) 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4) 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
(5) 双方往来书面文件。
(6)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并在质保期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7)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惠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法人)代表: 签约(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3: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2.3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泵管,确保混凝土供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2.4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混凝土质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技术与施工要求》(附件一),供应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到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2.6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_______小时明确通知乙方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8甲方需提供专用洗车场地,并委托专人对乙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并达到环保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预拌混凝土。
3.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3.4乙方应按供货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配合甲方随机抽查;应根据计划要求昼夜随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3.5乙方应按计划保障甲方的需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6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及浇筑部位、发车时间、本车数量等,由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司机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或委托人签收,作为结算凭证及付款依据。
3.7乙方应按约定(计划)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与甲方共同协商,合理安排路线、停车地点。
3.8在混凝土运输、浇筑过程中,运输车、输送泵发生故障,乙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至现场排除故障,或另行调配相应的设备,保证混凝土正常供应。
3.9在混凝土供应期间,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至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其它约定条款
4.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4.2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属于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应按事故等级按时上报有关部门及预拌混凝土主管部门。
4.3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结算手续,其中乙方应在甲方的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结算的资料,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
4.4甲乙双方有协议,甲方供应部分原材料(水泥、外加剂、纤维等)时,甲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将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
4.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泵管、卡箍等配件,甲方应妥善使用、清洁及保养,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发货单的签收人名单或加盖印鉴样本。
4.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5.1甲方对乙方的要求见《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附件一)。
5.2预拌混凝土计价方法:
双方商定具体价格见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
甲乙双方确定的供应价格应以南京市建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在签订本合同前发布的“南京地区预拌混凝土指导价”为依据确定合同价。
5.3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方式
①按甲方或委托人签收的发货单数量计量,甲方可随时派人抽检,并按抽检车次或验磅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
②甲乙双方约定结算期限: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完成的预拌混凝土的结算资料,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核实完乙方月度已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最后一批预拌混凝土供应完毕后,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
③甲方如对乙方结算资料有异议,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结算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结算,按甲方结算结果为准,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结算,结算结果无效。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进行结算,自合同约定结算结束之日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凝土货款支付的依据。
5.4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①合同正式成立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备料款_______元。
②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交的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货款的_______%。
③在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立方量后_______日内(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货款。
④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已供混凝土货款。
⑤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违约行为及处理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条款
7.1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混凝土标准。
7.2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共同采取的试样,是判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7.3预拌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
第八条 争议解决条款
8.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8.2如仍没解决,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①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条款
9.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2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3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以上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均作为甲、乙双方联系工作、履行合同的重要方式,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9.4本合同甲、乙双方共签订_______份数。
其中:甲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乙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含以下附件:
①附件一: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
②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表;
③附件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有效文件。
1)混凝土浇筑通知书
2)混凝土发货验收单
3)甲乙双方混凝土数量及价款结算单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字资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公)证单位:_____(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14: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签订《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是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根据《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各类建设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督促合同的全面履行,以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编号按照统一编号原则,每个企业拥有一个企业代码(代码为惟一性,由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统一制定),各企业按照年度合同顺序编号,要求不重复、不遗漏。具体说明如下:
HN————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代号 企业代码 合同顺序号
例如:“HN-05-_________0006”表示“编号为05号的企业在_________年签订的第0006份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2.3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_____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泵管,确保混凝土供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2.4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混凝土质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技术与施工要求》(附件一),供应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到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2.6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_______小时明确通知乙方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8甲方需提供专用洗车场地,并委托专人对乙方进出施工现场的_____进行冲洗,并达到环保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预拌混凝土。
3.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3.4乙方应按供货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配合甲方随机抽查;应根据计划要求昼夜随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3.5乙方应按计划保障甲方的需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6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及浇筑部位、发车时间、本车数量等,由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司机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或委托人签收,作为结算凭证及付款依据。
3.7乙方应按约定(计划)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与甲方共同协商,合理安排路线、停车地点。
3.8在混凝土运输、浇筑过程中,运输车、输送泵发生故障,乙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至现场排除故障,或另行调配相应的设备,保证混凝土正常供应。
3.9在混凝土供应期间,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至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其它约定条款
4.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4.2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属于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应按事故等级按时上报有关部门及预拌混凝土主管部门。
4.3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结算手续,其中乙方应在甲方的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结算的资料,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
4.4甲乙双方有协议,甲方供应部分原材料(水泥、外加剂、纤维等)时,甲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将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
4.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泵管、卡箍等配件,甲方应妥善使用、清洁及保养,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发货单的签收人名单或加盖印鉴样本。
4.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5.1甲方对乙方的要求见《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附件一)。
5.2预拌混凝土计价方法:
双方商定具体价格见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
甲乙双方确定的供应价格应以南京市建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在签订本合同前发布的“南京地区预拌混凝土指导价”为依据确定合同价。
5.3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方式
①按甲方或委托人签收的发货单数量计量,甲方可随时派人抽检,并按抽检车次或验磅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
②甲乙双方约定结算期限: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完成的预拌混凝土的结算资料,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核实完乙方月度已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最后一批预拌混凝土供应完毕后,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
③甲方如对乙方结算资料有异议,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结算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结算,按甲方结算结果为准,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结算,结算结果无效。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进行结算,自合同约定结算结束之日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凝土货款支付的依据。
5.4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①合同正式成立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备料款_______元。
②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交的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货款的_______%。
③在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立方量后_______日内(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货款。
④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已供混凝土货款。
⑤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违约行为及处理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条款
7.1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混凝土标准。
7.2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共同采取的试样,是判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7.3预拌混凝土质量_____检测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
第八条 争议解决条款
8.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8.2如仍没解决,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①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②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条款
9.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2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3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以上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均作为甲、乙双方联系工作、履行合同的重要方式,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9.4本合同甲、乙双方共签订_______份数。
其中:甲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乙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含以下附件:
①附件一: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
②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表;
③附件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有效文件。
1)混凝土浇筑通知书
2)混凝土发货验收单
3)甲乙双方混凝土数量及价款结算单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字资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公)证单位:_____(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一: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
供货起至日期
交货地点
运距(KM)
强度等级、抗渗要求
坍落度(mm)
水泥品种
集料
外加剂、纤维
浇筑部位
泵送高度(水平距离)
供货量(m3)
强度评定方法
其他要求
订货单位及联系人
施工单位及联系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 序号
强度等级
抗渗标号
数量(m3)
单价
(元/ m3)
运输费
(元/ m3)
泵送费(元/ m3)
外加剂及
其它材差 (元/ m3)
综合单价 (元/ m3)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砂浆
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
注:1.早强增加________元/m3,抗冻增加________元/m3,细石增加________元/m3;
2.润管砂浆若由乙方提供,则按同标号砼单价计价收取;
3.坍落度在《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20mm,砼在合同单价基础上调________元/m3;
4.泵送高度在《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________m,砼在合同单价基础上调_______元/m3;
5.单批次泵送混凝土不足________m3,甲方支付给乙方泵车进退场费,________元/次;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15: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_________
2.2 交货地址:_________
2.3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浇筑主要部位
混凝土标号
坍落度(mm)
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非泵送价
泵送价
合计方量:
M3
合计货款金额(暂定):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1)上述价格均含运费。
(2)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及价格按以下办法确定:_________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方式: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按GB1490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体积)计算。
(1)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抽检,并按抽检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方量。
(2)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甲方应在浇筑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按现行的《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核算混凝土方量。复核中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甲方还必须承担2% 的综合损耗。
(3)因涨模、跑料、多要等施工原因损失的混凝土应按实计算;
(4)无法按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的(如混凝土砂浆、垫层、基础桩、
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等)混凝土应直接以运输车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预拌混凝土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
每次浇筑结束,如无异议,双方应及时对所供预拌混凝土方量进行确认签字;如有异议,双方应在下一次浇筑前协商解决。
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当月混凝土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月方量和货款的有效签字手续。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14日内核实完乙方上月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
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的,该批次混凝土供货量应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篇16: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_________
2.2 交货地址:_________
2.3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上述价格均含运费。
(2)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及价格按以下办法确定:_________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方式: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按GB1490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体积)计算。
(1)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抽检,并按抽检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方量。
(2)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甲方应在浇筑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按现行的《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核算混凝土方量。复核中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甲方还必须承担2%的综合损耗。
(3)因涨模、跑料、多要等施工原因损失的混凝土应按实计算;
(4)无法按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的(如混凝土砂浆、垫层、基础桩、
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等)混凝土应直接以运输车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预拌混凝土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
每次浇筑结束,如无异议,双方应及时对所供预拌混凝土方量进行确认签字;如有异议,双方应在下一次浇筑前协商解决。
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当月混凝土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月方量和货款的有效签字手续。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14日内核实完乙方上月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
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的,该批次混凝土供货量应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结算时间内未进行结算,自合同约定结算时间结束之日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
4.3 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按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1)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或不迟于约定正式开工前7天内预付工程备料款_________万元。
(2)工程进度款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付款:
a.按月支付:每月甲方在确认上月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后_________日内,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在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b.按工程量进度支付:_________
c.其他约定:_________。按约定时间甲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依法追讨所欠货款,包括尾款部份需一并结清偿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含泵送)质量负责;施工企业应对预拌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和养护质量负责。
5.2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5.3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所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是判断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5.4 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按苏建质(20__)372号文精神执行。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相关事宜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浇筑时间、数量、浇筑部位、强度等级及其他技术要求的书面通知。如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6.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运输车的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
6.3 甲方应委派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签字工作;应负责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6.4 乙方按合同要求将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按规范要求组织浇筑并养护。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保障条件等原因未能在_________小时内浇筑完毕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或养护不当而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5 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而应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预拌混凝土。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发货单应标明混凝土的技术数据、工程名称、发车时间、数量等,由该车驾驶员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指定的专人签证。
7.4 乙方对外发货,应按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产品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应根据施工要求进行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7.5 因乙方供应了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及其他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7.6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停工或更改合同已明确的内容,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与另一方协商并书面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8.4 采取来料加工的方法时,协议由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应在混凝土开打前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若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供应混凝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5 乙方提供给工程使用的泵管、卡箍、皮圈等配件,甲方应妥善清洗、保管和使用,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6 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8.7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委托,负责混凝土验收签字的人员:_________
8.8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9.2 乙方因7.5款原因未能及时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的,自应付赔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所欠赔款的利息。
9.3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10.2 如仍未解决,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_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_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工程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_
2.2 交货地址:_
2.3 供货起止时间: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浇筑主要部位混凝土标号坍落度数量
(3)单价(元
3)货款金额(万元)非泵送价泵送价合计方量: 3 合计货款金额(暂定):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1)上述价格均含运费。
(2)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及价格按以下办法确定:_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方式: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按gb1490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体积)计算。
(1)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抽检,并按抽检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方量。
(2)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甲方应在浇筑前_天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按现行的《____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核算混凝土方量。复核中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件及墙、板中0.3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甲方还必须承担2%的综合损耗。
(3)因涨模、跑料、多要等施工原因损失的混凝土应按实计算;
(4)无法按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的(如混凝土砂浆、垫层、基础桩、 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等)混凝土应直接以运输车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预拌混凝土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 每次浇筑结束,如无异议,双方应及时对所供预拌混凝土方量进行确认签字;如有异议,双方应在下一次浇筑前协商解决。 每月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当月混凝土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月方量和货款的有效签字手续。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日内核实完乙方上月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 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的,该批次混凝土供货量应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结算时间内未进行结算,自合同约定结算时间结束之日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
4.3 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按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1)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或不迟于约定正式开工前7天内预付工程备料款_万元。
(2)工程进度款按下列第(_)项方式付款: a.按月支付:每月甲方在确认上月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后____日内,按_%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在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后____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b.按工程量进度支付:_ c.其他约定:_。按约定时间甲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依法追讨所欠货款,包括尾款部份需一并结清偿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含泵送)质量负责;施工企业应对预拌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和养护质量负责。
5.2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5.3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所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是判断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5.4 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按苏XX372号文精神执行。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相关事宜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天向乙方提供浇筑时间、数量、浇筑部位、强度等级及其他技术要求的书面通知。如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6.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运输车的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
6.3 甲方应委派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签字工作;应负责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6.4 乙方按合同要求将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按规范要求组织浇筑并养护。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保障条件等原因未能在_小时内浇筑完毕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或养护不当而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5 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而应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预拌混凝土。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发货单应标明混凝土的技术数据、工程名称、发车时间、数量等,由该车驾驶员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指定的专人签证。
7.4 乙方对外发货,应按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产品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应根据施工要求进行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7.5 因乙方供应了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及其他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7.6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在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停工或更改合同已明确的内容,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与另一方协商并书面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8.4 采取来料加工的方法时,协议由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应在混凝土开打前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若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供应混凝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5 乙方提供给工程使用的泵管、卡箍、皮圈等配件,甲方应妥善清洗、保管和使用,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6 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8.7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电话甲方乙方 经甲方委托,负责混凝土验收签字的人员:_
8.8 其他约定: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9.2 乙方因
7.5款原因未能及时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的,自应付赔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向乙方支付所欠赔款的利息。
9.3 其他约定:_。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10.2 如仍未解决,按下列第(_)项方式解决: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法定代表人:__ 法定代表人:___委托代理人:__ 委托代理人:___单位地址:____ 单位地址:_____电话: 电话:_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_帐号: 帐号: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8:生鲜乳购销合同书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收购总量为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
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日至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 销售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9:生鲜乳购销合同书
收购人:
销售人: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购人与销售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经见证人见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收购时间与数量
1.收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收购量为 公斤/月,收购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第二条 收购价格
生鲜乳收购基准价格为 元/公斤,当地有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并公布交易参考价格的,收购人和销售人应参照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为鼓励销售人提供优质生鲜乳,生鲜乳最终收购价格按收购人和销售人商定的质量等级有所浮动。生鲜乳质量等级应根据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非脂乳固体、菌落总数、体细胞数等指标确定。生鲜乳计价方案经收购人和销售人协商一致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乳应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1)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2)收购人与销售人商定的其他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销售人不得销售、收购人不得收购:
(1)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生鲜乳;
(2)奶畜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3)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生鲜乳;
(5)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生鲜乳收购站挤奶的,应遵守生鲜乳收购站的操作规定;销售人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4.贮存生鲜乳的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于本条第2款约定的付款日期前至少两日,书面通知销售人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如销售人对以上数据有异议,应于收到以上数据之日起两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销售人无异议;异议期间,收购人不支付货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无异议部分的货款仍需按约定支付。异议解决后,收购人应在两日之内支付异议部分的货款。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并支付上个月的货款,具体付款日期为每月的 日前,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 检验方式
1.收购人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并在收购之时起4个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将有异议的生鲜乳样品留存48小时以上。
3.收购人与销售人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检定结果由收购人和销售人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对生鲜乳的检查及取样工作。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发现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存在或者可能存在添加任何物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举报,并留存相关证据。
第六条 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3.销售人无法按时送奶或收购人无法按时收奶,应在至少24小时之前以 方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则应在合同到期前完成新合同的签订;收购人和销售人中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应在合同到期前至少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收购人与销售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收购人和销售人可协商调整购销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收购人或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月收购量收购或销售生鲜乳的,当月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销售人出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3.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4.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收购人与销售人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收购人与销售人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销售人为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的,应提交本合同第七条所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销售人为大型养殖企业的,提交收购人与销售人协商约定的争议解决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经三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见证人原则上应为本合同第七条所述合同履行地的奶业协会,当地没有奶业协会的,可为收购人、销售人共同认可的独立个人或组织。见证人不得因见证行为受益。
收购人: 销售人: 见证人:
(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生鲜乳购销合同书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收购总量为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____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____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日至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销售人(签字):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