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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合同模板(汇总20篇)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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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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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客户,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客户,本单客户是上海市金轩进出口实业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客户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客户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C&F或CIF条款”执行与客户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打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饭费,招待费等。

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监督生产。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需支付该合同成交额的30%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

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本次合同工件总数为十万件报价为RMB60/件,乙方收取佣金为_______,共计_______万元。

(2)给付方式及时间: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计_______万元。

剩余70%在甲方每月收到货款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将钱打入乙方账户,额度为总佣金的10%。(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

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协商或或征得乙方同意除外。

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在乙方联系好业务甲方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涂改,涂改处视无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续!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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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范本对外贸易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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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 日期:____

卖方: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

5.总价:_______U.S.D.(大写: )。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装运期: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__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经__至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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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际贸易代理合同优秀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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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为“委托人” )

其注册登记营业处设在…

(以下简称为代理人)

就以下达成协议:

第一条 地区与产品

1.1 委托人委任代理人,而代理人接受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商事代理,在附 件1§2中规定的地区(以下简称为“地区”),推销附件1§1所列举的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1.2 如果委托人决定在“地区”内销售任何其它产品,委托人应通知代理人以便讨论是否可能将这些产品包括在1.1所规定的“产品”之中。但是如果考虑到新产品的性能以及代理人的专长,而期望将这类产品交由该代理人代理是不合理的(例如完全不同类别的产品),上述通知代理人的义务就不适用。

第二条 诚信与公平

2.1 为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将依照诚信与公平的原则进行活动。

2.2 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当事人就本代理关系所作的声明,都应该以诚信的原则进行解释。

第三条 代理人的职责

3.1 代理人同意遵照委托人合理的指示,尽最大努力在“地区”内促进“产品”的销售,并应以负责任的商人的勤勉和努力,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3.2 非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经“地区”之外的地方征求定货。如果代理人与该“地区”内的顾客洽谈商务导致与设立在本“地区”之外的顾客签订销售合同(注11),应适用第15.2节的规定。

3.3 除非另有专门的协议,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签约,也无权在签约中用任何方法使委托人受第三人之约束(注12)。代理人仅能为委托人经顾客处招揽定货,而委托人(除以下第4.2节的规定外)有接受或拒绝定货的自由(注13)。

3.4 代理人在与顾客洽商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委托人向其交代的销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注14)对“产品”进行报价。

3.5 代理人未经委托人对该事项的事先书面授权,无权代表委托人收取付款。如果业经授权收款,则代理人必须尽快将付款转交给委托人,而在转交之前,应以委托人的名义将付款单独地存放。

第四条 委托人接受定单

4.1 委托人应不无故迟延地通知代理人对其转交的定单予以接受或拒绝。

委托人对代理人转交的任何定单的接受或拒绝可由其自行决定。

4.2 但是委托人不得无理地拒绝接受代理人所转交的定单。应特别指出有悖诚信原则的反复拒绝接受定单(例如,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妨碍代理人的活动),则被认为是委托人违约。

第五条 保证不进行竞争

5.1 未经委托人事先以书面授权,代理人在合同的全部期限内不得代表、制造或经销与“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

5.2 代理人可以代表、经销或制造与“产品”无竞争的任何产品,但是应在进行上述活动前事先通知委托人。然而,如果考虑到鉴于:(1)代理人打算代理的产品的性能以及(2)代理人打算为之进行代理业务的委托人的经营范围,委托人的利益按合理的期待可能不会被影响,则上述向委托人事先通知的义务不适用。

5.3 若委托人如此要求,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该要求是合理的,则代理人须不为与委托人竞争的制造商代表或经销非竞争性产品(注15)。

5.4 在本合同签字之日,代理人宣布对附件11所列举的产品作为代表(和/或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经销或制造)。

第六条 销售机构、广告和展销

6.1 为了保证在整个“地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代理人应以必要的手段和人力建立充分的销售机构,并且当适宜时,建立售后服务。

6.2 当事人可同意在“地区”内联合进行宣传广告。广告的内容必须经委托人批准。代理人所作广告的费用应按附件三§1的规定,由当事人分摊。

6.3 当事人应同意参加在“地区”内举办的交易会或展览会。代理人参加交易会和展览会的费用应按附件三§2的规定由当事人分摊。

第七条 销售目标 保证完成的最低目标(注16)

7.1 当事人可每年商定来年的销售目标。

7.2 当事人应竭尽全力地实现商定的目标,但是未实现目标不应认为是某一方的违约,除非该方有明显的过错。

7.3 在附件五中当事人可以商定保证完成的最低目标以及未能实现目标的后果。

第八条 分代理人(注17)

代理人可以聘用分代理人, 至少代理人必须自己进行业务活动,不依但至少在聘用前一个月通知委托人。 靠分代理人。代理人应对分代理人的活动责。

第九条 向委托人通报情况

9.1 代理人应以适当勤勉向委托人通报其在“地区”内的活动,市场情况以及竞争状况,代理人应答复委托人提出的合理的有关提供信息的要求。

9.2 代理人应以适当勤勉向委托人通报有关:

(1)在“地区”内要实施的“产品”必须符合的法律和法规,(如进口条例、标签、技术规格、安全要求等);(2)有关代理人业务活动的法律和法规,只要是与委托人有关。

第十条 财务责任

10.1 代理人应以适当勤勉查明他向委托人转交定单的顾客的支付能力。对于代理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财务处于危急情势的顾客之定单,在未事先向委托人通报这种情况下,不得将其定单转交委托人。

10.2 只有经当事人明确商定并仅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代理人才能充当担保买方信用的代理人。双方为此应填写并签署附件五。

第十一条 委托人的商标和标志

11.1 代理人应使用委托人的商标、商名和其它任何标志,但其唯一目的是为了识别和宣传“产品”,而且只限于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和为了委托人的利益。

11.2 代理人在此同意不在本“地区”或其它地区将委托人的商标、商名或标志(或与以上商标、商名或标志相近似而可能引起混乱名)如以注册或使之被注册。

11.3 本条第一所规定的关于使用委托人的商标、商名或标志的权利,在本合同期满或由于任何原因而终止时,应立即终结。

11.4 代理人一旦发现委托人的商标、商名或标志被侵权时,应通知委托人。

第十二条 顾客投诉

代理人应立即将收到的或注意到的顾客对“产品”的意见或投诉通知委托人。当事人应及时并恰当地处理这些投诉。除非代理人收到专门的书面授权,他无权以任何方式将委托人卷入。

第十三条 排他性

13.1 委托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授予“地区”内的其他人或企业“产品”的代理权和销售权。

13.2 然而,委托人有权与“地区”内的顾客直接进行交易而无须代理人介入(但应通知代理人);经此形成的任何销售,代理人应有权取得按本合同规定的佣金。

13.3 委托人有权与附件六§2所列举的特别顾客直接进行交易;同这一类顾客的销售,代理人应有权取得按附件六§2规定的减低的佣金。如果当事人未填写附件六§2(特别顾客与减低的佣金),则第13.3款不适用。

第十四条 向代理人通报情况

14.1 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有关“产品”的所有必要的书面资料(诸如价格表、宣传小册子等)以及代理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需要的其它资料。

14.2 委托人还应该不无理迟延地通知代理人,其是否接受或拒绝和/或不予执行代理人所转交的生意。

14.3 委托人应经常将其与“地区”内顾客的交往情况向代理人通报。

14.4 如果委托人预料其供货能力比代理人通常所期望的要低得多,委托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代理人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 代理人佣金

15.1 代理人有权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从向设立在“地区”内的顾客销售“产品”中收取附件六§1规定的佣金。

15.2 如果代理人与在“地区”内设立的顾客进行业务中,由于招揽定单导致与“地区”外设立的顾客签订销售合同,并且如果委托人接受这种定单,则代理人应有权收取减低的佣金,其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个案决定。同样,若其他代理人在“地区”外设立的顾客招揽定单导致与“地区”内设立的顾客签订销售合同,则代理人的佣金也应减低。

15.3 在适当情况下,如果给予顾客的条款和条件比委托人的标准条件更为优惠,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可以事先商定经过减少的佣金。如果当事人已填写附件六§3,其中指明的数额应分别适用于各种情况。

15.4 除非另有书面商定,代理人为履行本合同之义务所发生的任何支出(如电话、电传、办公费用、差旅支出等)应由佣金负担。

第十六条 佣金和报酬的计算方法

16.1 佣金应根据发票的净金额计算,即实际销售价格(现金折扣以外的所有折扣都扣除)扣除任何附加费用(诸如包装、运输、保险),并扣除所有的关税和税收(包括增值税),如果这些附加费用,关税和税收在发票上分别列明的话。

16.2 代理人在顾客全部支付发票价格后即取得收取佣金的权利。如果按照销售合同部分付款,代理人有权按比例预支其佣金。如果委托人就顾客不付贷款的风险而投保,当事人可以商定,通过填写附件六、4·1款,佣金以委托人从保险人处所得到的金额中进行支付。

16.3 委托人应每一季度向代理人提交到期佣金的报表并且列举应付佣金的有关生意。佣金不得迟于该季度之后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支付。

16.4 代理人有权取得所有资料,特别是委托人帐册的摘录,以便检查其应得的佣金额。委托人应允许代理人为此目的指定独立的审计师审查有关计算代理人佣金的材料,这种审查的费用应由代理人负担。

16.5 如果委托人将佣金(或代理人应收取的其他金额)转至国外须经政府授权(例如由于委托人国家的外汇管制条例),则应在取得这种授权后才进行支付。委托人为取得上述授权应采取所有的必要步骤。

16.6 除非另有约定,佣金应以须付佣金的销售合同的币种进行计算。

16.7 在“地区”内就代理人佣金征收的任何税金都由代理人负担。

第十七条 未成交的业务

17.1 代理人转交的报价或定单没有被委托人接受,不应支付佣金。

17.2 如果代理人转交定单致使委托人签订合同,但此后合同未能生效,代理人应有收取佣金的权利,除非合同未能履行非由委托人应负责任的原因造成。

第十八条 合同条款

18.1 本合同的期限为无限, 本合同自__日起生效,并在__日起生效。 __以前继续有效。

18.2 任何一方当事人可至少 除非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满期之提前四个月通过保证有证据和收到日期 日前不少于四个月通过保证有证据和收的书面通讯手段(如有回执的挂号信、 到日期的书面通讯手段(如有回执的挂专门信使、电传)通知终止本合同。如 号信、专门信使、电传)提出终止合同果合同已持续五年以上,通知期限为六 ,则本合同将以一年为一期自动连续延个月。通知期限的终止日应与某日历月 长。如果合同已持续五年以上,通知期份的最后一天相重合。当事人可以用书 限为六个月。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更面约定更长的通知期限。 长的通知期限。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业务

19.1 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前,代理人转交的或委托人收到在“地区”内设立的顾客订单,并因而在合同满期后的六个月内签订了销售合同,代理人有权对此收取佣金。

19.2 以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所收到的定单为根据而签订的销售合同,代理人不应从中收取佣金,除非该交易主要归功于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所作的努力,而且该销售合同是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生效。然而,代理人必须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之前按本章节的规定,将尚未结束而据此款规定可能发生佣金的业务书面通知委托人。

第二十条 提前终止合同

20.1 如果出现一方当事人根本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或出现使提早终止合同成为合理的异常情况,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确保有证据和收到日期的书面通讯手段(例如有回执的挂号信、专门信使、电传)通知对方立即终止合同。

20.2 一方当事人由于不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而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以致使其基本丧失期望从本合同取得的利益,则此种不履行应视为是上述

20.1款中所谓的根本违约。若要求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仍受本合同之约束成为不合理,这种情况应视为是上述20.1款中的异常情况。

20.3 双方当事人商定,违反本合同□□(注18)的条款应在原则上视为是根本违反合同,除非经证明情况与此相反。此外,如尽管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而另一方仍再三违反合同义务,则任何违反都可以视为是根本违反合同。

20.4 另外,双方当事人同意认定以下情况为异常情况,可以作为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理由:破产、延期偿付权、破产财产管理、清算或任何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偿付协议,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一方执行本合同义务能力的情况。

20.5如果双方当事人已填写附件七,遵照该附件的条款,一旦作为代理的公司的控制权、所有权和/或经营发生变化,委托人也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20.6 如果一方当事人按照本条规定终止合同,但是仲裁员确定该方所提出的理由并不能证明提前终止是正当的,终止将生效,但是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因不正当的提前终止取得损害赔偿金。赔偿金应相当于若合同正常终止所持续的期限的平均佣金,除非受损失一方证明实际损失要高于此数。(或者,终止合同一方证明实际损失低于此数)。上述赔偿金是在

第21条规定应付的补偿费之外。

第二十一条 终止合同的补偿

A B(注19)

21.1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并达 21.1 在合同终止时,代理人无权到以下程度,代理人有权要求补偿(“ 要求商誉补偿或类似的赔偿。(注20商誉补偿”): )本条款并不限制代理人要求损害赔偿

a)代理人为委托人带来新的顾客 金的权利,只要委托人的终止相当于上或是大量增加了与现有顾客的业务,且 述违约,而且未能包括在第20.6款委托人能够继续与这些顾客进行业务并 的规定内。得到实质性收益,以及

b)考虑所有的情况特别是代理人与上述顾客所进行业务的佣金损失,支付这一笔补偿费是公平的。

21.2 补偿费的数额不得超过相当于一年的补偿,即按过去五年中代理人年平均报酬计算,如果合同持续期不满五年,应按实际年限的平均数进行计算。

21.3 如果在合同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未书面提出补偿的要求,其要求补偿的权利即告丧失。

21.4 在下列情况下,代理无权要求补偿:

a)委托人按照第20条的条件终止合同;

b)代理人终止合同,除非根据第20条该终止是合理的或由于代理人年老、体弱和疾病,要求其继续他的业务活动是不合理的。

c)根据第26.2款,代理人将其在代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他人。

21.5 本条所规定的商誉补偿是用以代替由于合同期满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的任何一种补偿(违约损害赔偿金除外)。

第二十二条 退回文件和样品

在合同期满时代理人应退回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并由代理人占有的所有宣传广告材料、其他文件和样品。

第二十三条 仲裁--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端,应遵照“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按照上述规则指定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仲裁员进行最终的解决。

23.2 仲裁员应适用本合同所包含的条款以及国际贸易中普遍承认适用于 国际代理合同的法律原则,并在第23.3款管辖下,排除国内法。如果代理人是 在欧共体国家中设立,则1986年12月18日的欧共体指令的强制性条款也同样应该适用。

23.3 可能即使双方当事人将协议交付某一外国法管辖,代理人设立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则也仍得适用;仲裁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考虑此类规则。仲裁员将考虑上述强制性规则,如果它们体现普遍承认的原则并且它们的适用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是合理的。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动包含规则

24.1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第8条和第18条中字母A和B所列举的供选用的方案作出选择并删除其中的一种,而且如果双方也没有明示地用其它方法作出选择,应认为方案A适用。

24.2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第21条(终止合同的商誉补偿)中的字母A和B所列举的供选用的方案作出选择并删除其中的一种,而且如果双方没有明示地用其他方法作出选择,则当代理人设立在合同终止时商誉补偿为强制法律所承认的国家中时,方案A应认为是适用的;反之,方案B应适用。

24.3 本合同的附件构成协议的组成部分。各附件或部分附件未经填写者,其有效程度仅由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先前的协议·修改·废除

25.1 本合同取代双方当事人之间过去有关该事项的任何其他协议。

25.2 除非以书面形式做成,对本合同所进行的补充和修改均无效。但是若一方当事人已依赖另一方的行为,则另一方可能因其自己的行为而致无权声称该非书面做成的补充或修改无效。

25.3 本合同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应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除非该条款被认为是实质性的,即该条款如此重要,以致双方当事人(或该条款是为某利益而制定的一方当事人)如果知道该条款无效,就不会签订合同。

第二十六条 禁止转让

26.1 未经双方当事人事前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

26.2 如果适用第21条A,并且代理人按照第21.4(C)节,经委托人同意转让了合同,根据第21条,在计算新代理人的商誉补偿时,也应考虑前任代理人的活动。在计算补偿(注21)时,双方明示商定新代理人可能向前任代理人支付的金额不考虑在内。

第二十七条 有效文本

本合同的英文文本是唯一的有效文体。(注22)

合同签订的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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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服装出口国际贸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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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omodity export contract

鉴于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同意向a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根据所订立的条款,出售以下货物:

whereas international trade & development corp., hereinafter called theseller, agrees to sell and a import & export company , hereinafter calledthe buyer , agrees to buy the under mentioned goods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1)商品:t恤commodity: t-shirt

2)价格:每打上海到岸价80美元

unit price : usd 80 per dozen cfr shanghai

规格:大、中、小号平均搭配

3)specifications: s,m,and l equally assorted

4)数量:_打

quantity:_dozens

5)总价值:160.000美元

total value: usd160.000

6)包装:每一纸皮盒装半打,每6打装一纸箱

packing: half a dozen packed to a carboard box ,six dozens to a carton.

7)交货:合同经双方确认后,50天内

delivery: within 50 days after the confirmation of the contract by bothsides.

8)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insurance: to be arranged and covered by the buyer

9)付款:凭以下单据支付:

payment: payment shall be effected agains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a. 全套已装船清洁提单

full set clean on board b/l

b. 保险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invoice one original and three copiesb.

c. 由中国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quality issued by the 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bureau: one original and two copies. d. certificate of origin: one original andtwo copies.||d. 原产地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生效:effectiveness:

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this contrac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immediately after being signed by thetwo parties concerned.

2)本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就,两个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中英不完全对等,以英文为准。

this contract is written in english and chinese, both versions having thesame force. where there is not complete equivalence between the two versions the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

3)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this contract is written in two originals, one of which is held by eachparty.

the seller||卖方

the buyer||买方

(signature) bill black||(签章)

(signature)chen dong|(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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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际贸易公司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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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共同投资经营济南开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如下股东合作经营协议:

第二条、关于公司

1、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各方实际出资额及所占比例以本股东合作经营协议为准,(工商登记出资金额仅供参考,不为实际出资额);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内部备案,便于遵守执行。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______应缴出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备注占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实际出资额:______万元;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______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乙方:______应缴出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实际出资额:______万元;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______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5、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____________汽车,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任何一方未征得股东会同意不得退股,不得对外出资、抵押、质押、赠与、转让、托管等;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内部转让股份。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经召开股东会选举甲方______担任公司董事长,乙方______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______担任公司监事兼财务经理。______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为了明确各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股东各方分工如下:

(1)、董事长主要负责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安排董事拟定应由董事会负责拟定的提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业务经营、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3)、财务经理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工作。

3、公司收入、支出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4、甲、乙双方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权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在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召开股东大会或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9、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权、债务承担

1、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公司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股份红利,承担公司债权、债务。

3、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度收入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纯利润,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纯利润的70%.

5、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召开股东会商议制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退股,随意解除本合作协议;如有违反,一方可追究违者的责任,同时公司永不退还违者的股金,作为对违者的惩罚。

2、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1、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协议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2、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作经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纠纷可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决处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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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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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_________)。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 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一、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_________,并向_________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_________的责任

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 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 “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 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或______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三、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保证

一、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_________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_________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_________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 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B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作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B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_______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十、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十一、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_________ 代理商(签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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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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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

日期:____

卖方:____

签约地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

5.总价:___U.S.D.(大写: )。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装运期: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__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经__至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

卖方:______ 买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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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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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人:

收货人:

为一方,与____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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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际经济贸易系第一学期学生会计划_学生会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生会,学生,会计,全文共 2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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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贸易系第一学期学生会计划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新学期新开始新形象新挑战新发展新姿态。我们将在院学生会的工作精神指引下,经济系学生会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秉着“一心为学生服务,一意维护学生权益”的精神,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一个新学年的开始,每个部门都在积极做好大一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下面是各部门在这学期的工作计划

秘书部

这学期秘书部还是一如既往地配合各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有如下的新计划:

1、这学期将现有的文档记录全部重新整理;

2、适时的举行总结会议,以便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也让兄弟部门之间清楚彼此的动向;

3、配合校运会做好通讯工作,希望能继承上一年的优秀成绩;

4、举办一个有秘书部特色的活动,如速记大赛、书法比赛、四六级攻关策略讲座等,充分挖掘同学们的内在潜能与才华,加强系文化氛围,彰显秘书部的特色,让大家更多的了解我们部门的职能和概况。

学习部

这学期学习部将延续上学期的突出表现,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活动,有如下几个计划:

1、加强学习部与系各班交流工作,在每学期开始,各班学委确定之后,立即召集学委开会,传达信息反馈精神,以便于沟通和交流。

2、举办一次关于亚运的知识竞赛,营造轻松活泼的氛围,以竞答的形式召开一场知识百科竞赛活动。以海报形式广而告之,使大家踊跃报名,确定时间地点开展活动,并邀请老师做评委,获奖者进行奖励。

3、与外语系共同合作开展英语小组

4、定期进行有意义的学术性讲座,包括考研讲座、专升本讲座、四,六级讲座。

5、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活动,为了检查同学们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提高大家专业技能水平、提高大家学习积极性,适时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活动,为就业做相关准备。如经济论文比赛、职业规划讲座;经济专业透析讲座等活动。

生活部

生活部本学期有如下工作安排:

1、依照院生活部的指示,继续完成每周的宿舍检查工作,并将评比结果公开,做到给予优秀奖励,给予差劣批评。

2、组织生活部成员与大一生活委员的交流会,互相认识并进行生活委员的培训工作。

3、为突出经济系生活部的自身建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让学生更关注生活宿舍,拟定一份计划,举办经济系生活小常识知识竞赛。

4、在校运会期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同时配合各部门做好校运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开两周一次的部门工作例会,检讨工作中的不足,争取更大的进步。

宣传部

宣传部有如下工作计划:

1、做足招新宣传方面的工作,让同学们能够更深入的了解经济系学生会以及经济系举办过的活动,让更多的贤才加入这个大家庭;

2、协助筹备宣传校运动会和“新生杯”篮球赛以及模拟商品交易会等各项活动;积极配合上级工作,通过海报、通知、广播、网络等方式跟进有关校运会的一切信息,并能够按时传达给师生们;

3、在各个节日给师生们送上祝福,并希望在12月前举办一次由宣传部组织的活动。

4、本学期的工作重点是改变陈旧的宣传方式,例如可以利用广播、网络等形式,带给同学们新鲜感。

文娱部

1、这学期开学初文娱部会举办一次“经济系艺术团表彰大会”,这除了表扬一批对艺术团有杰出贡献的同学外,还想吸纳一批有才之士加入这个大家庭,而后开展艺术团招新工作。

2、 我部将重点培训啦啦队。将大力投入人力量物力,努力训练好啦啦队能在校运会上争取更好的成绩。3、今年争取举办一场属于经济系的晚会表演。

4、筹备元旦晚会的节目,准备高水平的节目参加晚会的选拔,展现经济系的风采。

5、设立文娱部管理制度,务求做到每一项工作都透明公开,让每一个成员对所有工作流程,工作内容都有所了解,对日常工作有所规范,务求使经济系文娱部更具有信服力,从而更有利于在系里发动、开展各项活动。

外联部

这学期外联部的计划主要分为两大部分。

一是新成员人才的培养,主要培养他们“外联家庭”的观念,从而激发他们团结,自主性和积极性的意识。二是协助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1、模拟商品交易会已举办了两届,前两届的成功举办,给广大同学带来了许多乐趣和经商的经验。我们外联部希望在新的一年,潮墟能在之前的规模上扩大,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也希望能够请到有知名度的商家前来参加,同时邀请商家相关成功人士为我们讲述成功故事等;

2、在校运会的准备前期,我们外联部计划在原有的赞助项目上,如:水,太阳伞,运动服等外,我们将尽量满足学生会活动所需,尽力拉到一些更有形象的品牌赞助商,为同学营造一个更健康的运动会;

3、感恩晚会,至于这个晚会,我们外联部门也会配合学生会组织活动的需要,提供一定的资金,同时配合赞助商,为活动投入更多具备创新的元素,使活动成功圆满地完成。

4、这个学期如果有机会,我们希望能为同学们开展一个与外校的联谊活动,增进校与校之间的交流。这也是我们外联部走出学校的关键一步

体育部

这个学期体育部的重点工作就是做好校运会工作。会前准备工作包括:校运会的宣传、报名、选拔出能代表经济系的优秀的人才、组织一些比较有经验的运动选手向参赛运动员进行训练。在会期间,我部按照规定先在某个显眼的地点按扎大本营,在周围安放经济系打气标语,让本系运动员可以找到召集地点。我们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经济系延续上一年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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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连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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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大经初字第563号

原告:韩国大进贸易株式会社,住所地韩国汉城特别市东大门区祭基洞957号。

法定代表人:吴茂炅,该公司经理。

被告: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玉华街35号。

法定代表人:葛秀真,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韩国大进贸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进株式会社)诉被告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任重任、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陈健和刘成礼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起诉依据的事实是:XX年6月2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售货合同,原告购买被告的中药材a级细辛根。XX年7月2日,原告申请开列了以被告为受益人、金额为50,000美元的即期信用证,同年7月9日,原告给付被告工作人员陈健15,000美元的先期收货款。嗣后,被告只向原告发运了8,000公斤的细辛根。因货物质量与样品不符,经双方协商,原告将该货物返还给被告,但此后被告并未向原告再发新货。原告主张:在售货合同卖方一栏签字的陈健是被告的工作人员,陈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货物质量与样品严重不符。所以,被告在接受退货后未再发新货,应承担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55,000美元及利息27,382.60元人民币,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在举证时限内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

1,售货合同书,合同书为印有英文“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笺头的格式合同,签订时间为XX年6月28日,合同上方写明卖方为华轻公司,买方为大进株式会社,合同下方买卖双方签名处分别由吴茂炅和陈健签字,双方均未加盖印章,合同内容为买卖双方成交a级细辛根10,000公斤,单价5美元/公斤,总金额50,000美元,以此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发票,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82no1084336号发票,由葛秀真签发,“品名细辛根,总值40,000美元”,证明被告实际收到货款40,000美元;

3,收条,陈健于XX年7月9日用印有“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笺头的白纸书写,“今收到韩国大进贸易(株)细辛根差价款美元壹万伍千元整usd15,000元”,以此证明被告的工作人员实际收到预付款15,000美元;

4,传真,陈健于XX年7月5日用印有“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笺头的白纸写给吴茂炅的信函,发出传真的号码为2633168,主要内容有“我需要大量的资金收货”、“请将余款usd15,000给我”,以此证明被告的工作人员要求原告先行支付货款15,000美元;

5,装箱单,葛秀真于XX年7月19日签发,证明被告实际发货数量为8吨;

6,提单,c.y.q.s.公司snlsk132900006号提单,证明XX年7月27日货物装船,承运人签发提单;

7,退货同意书,葛秀真于XX年8月7日签发,“至:韩国大进贸易公司,同意书,我方同意贵方将所述货物退回至中国大连,同时我方愿承担退货海运费。货物:细辛根,数量:8,000千克,金额40,000美元”,以此证明因质量问题,被告同意退货并承担运费;

8,退货提单,kmtc8102666号提单,证明原告实际退货8吨;

9,装箱单,吴茂炅于XX年8月7日签发,证明原告退还的内容、数量与被告提供的货物一致;

10,发票,吴茂炅于XX年8月7日签发的dj010801号商业发票,证明为确保被告将退货顺利通关,给被告出具;

11,传真,陈健于XX年10月17日用印有“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笺头的白纸写给吴茂炅的信函,发出传真的号码为2633168,证明被告收到退货后,愿在今后的业务中补偿原告;

12,公司名称变更手续,证明被告是由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改制而来,债权、债务均由被告承担;

13,信用证开立申请书,证明原告申请了以被告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金额是50,000美元;

14,传真,陈健于XX年4月22日写给吴茂炅的信函,发出传真的号码为2633168,证明被告收到退货后并未再发新货;

15,证明书,高丽海运航空株式会社出具,“装船日期:,08,16,发货人:大进贸易公司,发货地:韩国釜山,到达地:中国大连”,证明原告的退货于8月16日运往大连被告处。

被告的答辩意见是:华轻公司不应作为被告。抗辩理由是:1,双方争议的售货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华轻公司已经完全按合同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不应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原告虽主张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并因此导致退货,但却没有向法庭提供关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任何证据,说明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没有质量问题。因此,原告依据该售货合同起诉华轻公司是不成立的。2,本案争议的售货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应由原告和陈健承担。《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该条正是参考《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第十二条制订的。该公约第十二条规定“代理人于其权限范围内代理本人实施行为,而且第三人知道或理应知道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实施行为时,代理人的行为直接约束本人与第三人。”本案中,华轻公司作为具有外贸进出口权的公司与陈健签订了代理协议,陈健与韩国大进株式会社签订了出口货物的合同。原告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了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因此,允许陈健直接以个人的名义签字生效,而不是以华轻公司的名义盖章生效。因此,本案完全适用《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之规定,原告应就合同的事由直接起诉陈健,而陈健也应直接承担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后果。而华轻公司作为受托人不应作为被告为该合同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被告在举证时限内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代理出口协议书,1999年12月16日签订,甲方华轻公司,乙方大连保税区华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双方均未加盖印章,分别由魏小明和陈健签名,内容为华轻公司代理大连保税区华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筷子的有关事宜,证明陈健与被告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庭审中原、被告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其中四份证据所证明的问题提出了异议。一是前述证据3—收条,被告认为按收据的表述是个人的劳动报酬,是陈健个人收的,与被告无关;二是前述证据7—退货同意书,被告认为该文件中没有提到任何的质量问题,退货的理由是原告请求陈健在中国进行细加工;三是前述证据11—传真,被告认为该证据表明买卖的双方是原告和陈健;四是前述证据14—传真,被告认为该证据是陈健与原告的往来信函,其最后一句“此事于(与)代理公司是无关的,代理公司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表明陈健与被告没有关系。被告对原告其他证据的证明主张没有异议。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其认为被告没有在协议上加盖印章,不能说明大连保税区华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的关系,且该协议是关于筷子的出口问题,与本案诉争的中药没有关系。

本院审查后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代理出口协议书”,真实、合法,证明了陈健曾于1999年委托被告代理出口筷子,但不能证明陈健在XX年仍然委托被告代理出口,也不能证明陈健除委托被告代理出口筷子外又委托被告代理出口细辛根,所以,该证据与案情没有关联,本院不予采信。原告提供的14份证据真实、合法,与争议的事实有关联,本院予以采信。但原告在陈述了各份证据的证明内容后,并没有针对被告提出的异议详细阐述14份证据是如何组成一个有机的证明体系,以及该证明体系与其主张事实之间的关系,亦即原告仅仅是提供了证据,而没有完成证明的过程。尽管如此,本院不能因此而拒绝做出裁判,本院予以阐述。

本案的原、被告争执事实的焦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谁。买方是原告是毫无争议的。卖方是华轻公司,还是陈健个人,这个问题关系到适格被告的确定。从原告提供的证据看,有的证据表明卖方是陈健,有的证据表明卖方是华轻公司。从证据1售货合同看,卖方签名处只有陈健签字,没有法人印章;从证据11、14两份传真内容来看,陈健在给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吴茂炅的信函中均以“我”名义商定有关事宜,未言及被告,特别是在证据14中还写有“此事于(与)代理公司是无关的,代理公司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这些证据表明合同中的卖方有可能是陈健。而表明卖方是华轻公司的证据有:其一,证据1售货合同书,该售货合同书是被告的格式合同,合同的卖方一栏写的是被告的名称;其二,证据5装箱单、证据6提单、证据2发票、证据7退货同意书,这些证据表明被告接受了合同条款的约束,并实际履行了合同;其三,证据3收条、证据11传真,均系陈健用笺头印有被告名称的纸张出具的函件,证据11传真、证据14传真是用被告的传真机发出的,原告据此有理由相信陈健有可能与被告存在隶属关系。从以上三个方面看,尽管证据1、11、14表现出了两面性,但和证据5、6、2、7联系起来全面分析,把它们作为证明合同的卖方是华轻公司的证据,比作为证明合同的卖方是陈健的证据更有说服力。因为,证据1、11、14有利于证明合同的卖方是陈健的一面,与证据5、6、2、7是矛盾的,合同虽然只有陈健个人签名,却写有被告的名称,用的又是被告的格式合同,往来信函使用的也是被告的纸张或用被告的传真机发出,合同还是被告履行的,这些矛盾都是无法排除的。与之相反,证据1、11、14有利于证明合同的卖方是华轻公司的一面,与证据5、6、2、7是互相印证的,陈健以被告的名义签订了合同、被告以实际履行的行为认可了陈健签订合同的代理行为,陈健在出具函件时又使用笺头印有被告名称的纸张,信函传真件也是用被告的传真机发出的,这些都使原告有理由相信,对于被告,陈健在这次交易活动中是有代理权的。综上所述,本院认为,在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已清楚地知道陈健的行为是个人行为的情况下,基于现有证据,认定买卖合同是由原、被告签订的,比认定合同是由陈健本人与原告签订的理由更充足。

本院根据以上对证据的分析评判,认定以下事实:XX年6月28日,华轻公司与大进株式会社签订了一份售货合同。合同约定:由大进株式会社购买华轻公司的a级细辛根10,000公斤,单价5美元/公斤,总金额50,000美元。该合同采用了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格式售货合同纸,合同号码为01hs010-1,该合同卖方一栏中写有“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字样,但只有陈健的签字,未加盖华轻公司的印章。合同签订后,大进株式会社于7月2日申请开列了以华轻公司为受益人,金额为50,000美元的即期信用证, 7月10日,华轻公司向大进株式会社出具了发票,金额为40,000美元。7月9日,大进株式会社根据陈健于7月5日向其发送的传真的要求,向陈健支付了现金15,000美元,陈健向大进株式会社出具了收条。7月19日,华轻公司向大进株式会社发货8,000公斤。8月7日,大进株式会社向华轻公司出具了退货提单及退货发票,载明的退货理由均为“无商业价值”。同日,华轻公司致函大进株式会社:同意退货,并由我方承担退货海运费。退货后,华轻公司再未向大进株式会社发货,亦未将货款退回。

本院另查明:华轻公司是由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改制组建的,原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华轻公司承担。在本案买卖合同中,货物进口、出口的所有手续均由华轻公司和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出具。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售货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在双方按合同规定履约后,原告提出退货,被告表示同意,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原告在退货时没有言明退货理由,被告对原告的退货要求也没有异议,无条件地接受了原告的退货请求,说明双方对退货一事已经协商一致。所以,究竟是什么原因致原告提出退货,与本案的处理没有关系。在原告提出退货、被告同意退货、原告已实际把货退回后,原、被告对合同的履行已经回复到原告交付了货款、被告没有供货的状态,即被告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在被告没有供货的情况下,原告要求被告继续供货,或者要求被告退还货款,都是合乎情理的。被告关于其“已经完全按合同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不应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的抗辩理由,与上述意见相悖,不能成立。

关于原告“在售货合同卖方一栏签字的陈健是被告的工作人员,陈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的主张,本院认为,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陈健是被告的工作人员,只是陈健用被告的格式合同纸与其签订合同、用印有被告笺头的纸张出具信函的行为,被告实际履行了陈健签订的合同的行为,使其认为并相信陈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的,而法律并没有规定相对人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就应认定为职务行为,故原告的这一主张不能成立。但是,陈健签订合同的行为与被告履行合同的行为是有联系的。陈健虽然没有代理权,但其以被告的名义与原告签订了售货合同,被告履行了该合同,说明被告知道并认可了陈健以其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相符,陈健与被告之间形成了代理关系,陈健的代理行为因被告的追认而有效,被告应该对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关于被告提出的“原告虽主张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并因此导致退货,但却没有向法庭提供关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任何证据,说明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没有质量问题”、“原告依据该售货合同起诉华轻公司是不成立的”抗辩理由,本院认为,原、被告均未提供关于货物质量的证据,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无据认定,而且,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与案件的处理并无关系,所以,原告的“货物质量与样品严重不符”的主张,被告的“原告没有向法庭提供关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任何证据,说明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没有质量问题”的抗辩理由,本院均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提出的“本案争议的售货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应由原告和陈健承担”的抗辩意见,本院认为,其一,这一抗辩意见与另一抗辩意见是矛盾的,其既认为“华轻公司已经完全按合同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不应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又主张“本案争议的售货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原告和陈健承担”;其二,被告援引《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第十二条“代理人于其权限范围内代理本人实施行为,而且第三人知道或理应知道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实施行为时,代理人的行为直接约束本人与第三人”的规定,作为其主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依据,被告援引这一规定的前提是其与陈健之间存在出口代理关系,被告认为其与陈健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依据是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代理出口协议书,但如本院前文所述,该代理出口协议书因与本案无关联性而未被本院采信,故被告以《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其主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依据的事实基础是不存在的。同时,被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作为其抗辩依据亦是不准确的。纵如被告所言,陈健是委托人,被告是受托人,原告是第三人,情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亦是不符的。按照被告的理解,应该是被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陈健(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与原告(第三人)签订了合同,若事实如此,被告的理解无疑是正确的。但恰恰相反,本案中能够确认的事实是陈健以自己和被告的名义与原告签订了合同。被告认为陈健是委托人,被告是受托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应该是受托人,本案中即为被告,但被告认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是陈健,即被告定义的委托人,这种理解与该规定是完全相反的。综上所述,被告的这一抗辩理由亦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偿还货款的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的“华轻不应作为被告”的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韩国大进贸易株式会社货款55,000美元及利息(自XX年10月23日至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率计息)。若逾期给付,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4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被告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9,740元,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白 波

代理审判员 于长浩

代理审判员 侯学枝

XX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代)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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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际贸易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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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概述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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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际贸易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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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概述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 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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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际贸易商业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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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商业合同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买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

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

"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 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

~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

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

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

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

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

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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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际贸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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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单据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电报:_________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

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

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

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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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进口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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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合同)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

2.规格:________

3.数量:________

4.单价:________

5.总价:______U.S.D.(大写:________)

6.包装: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买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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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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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范本3篇

国际贸易是一张由合同组成的网,一项最普通的国际贸易,一般也会涉及到货物买卖、货物运输及信用证等合同。在这些合同中,买卖合同可以说是整个交易的中心。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格式合同亦称标准合同(Standard Contract)。在国际贸易买卖中,由一个国际组织或外贸商业组织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买卖合同应具有的基本内容而拟定的固定条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标准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才能成为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的约束力。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电 传:

22553 chemi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范本三

__年__月__日__为卖方和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

2.产 地:____

3.数 量:____

5.合同价格:____fob____

6.包 装: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 卖方:____

证人:____ 证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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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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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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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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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模板3篇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价格待定条款是随着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而广泛出现的一种法律现象,同时也给传统的合同法理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模板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

货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总值(大写):

允许溢短_________%。

2.成交价格术语: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出产国与制造商:_________

4.包装:_________

5.装运唛头:_________

6.装运港:_________

7.目地港:_________

8.转运:□允许□ 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9.装运期:_________

10.保险: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另加保_________险。

11.付款条件:_________

□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_____期信用证。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CFR、CIF术语)。

□_________

12.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运单

□海运:全套空白抬头/指示抬头、空白背书/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 公司。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

(2)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及装运唛头的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7)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8)装运通知:_________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_________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_________项单据副本一套。

13.装运条款:

□FOB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电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超过船舷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CIF或CFR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到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DDU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运至目的港。

□_________

14.装运通知

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5.质量保证:

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_________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6.商品检验:

卖方须在装运前_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对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17.索赔

如经中国_________检验机构复检,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品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不符,买方可于货到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内凭上述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要求索赔。如上述规定之索赔期与质量保证期不一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买方仍可向卖方就质量保证条款之内容向卖方提出索赔。

18.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如买方同意迟延交货,卖方应同意对信用证有关条款进行个性和同意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本条规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货物总价值的5%,差率按7天0.5%计算,不满7天仍按7天计算。在未采用信用证支付的情况下,卖方应将前述方法计算的违约金即付买方。

19.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0.争议之解决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_________

21.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22.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 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Incoterms 1990》

23.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24.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有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_________。

25.本合同共____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CHINA SHENZHEN FOREIGN TRADE PURCHASE CONTRACT

Contract No:_________________

Dat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igned at :__________________

THE SELLERS:_________________

THE BUYERS:__________________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

1、

Art No.

Descriptions

Unit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Totally:

Total value:(in words)

_________% 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Terms: 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_________

4、Packing:_________

5、Shipping Marks:_________

6、Delivery port :_________

7、Destination:_________

8、Tran shipment:□allowed□not allowed;Partial shipments: □allowed □not allowed

9、Shipment date:_________

10、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_________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_________additional

11、Terms of payment:_________

The buyers shall open a Letter of Credit at _________ sight through _________ bank in favour of the sellers prior to _________.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 at _________sight by the sellers.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P)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 at _________ sight by the sellers.

Cash on delivery (COD):The buyers shall pay to the sellers total amount within _________ days after the receipt of the goods .(This clause is not applied to the terms of FOB,CFR,CIF).

12、Documents :The sellers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required to the banks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1)Shipping Bills :

In case by sea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 combined transportatio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blank endorsed / endorsed in favour of _________ or made out to order of _________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collected " notifying _________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In case by land transportation: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land transportation Bills made out to _________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collected " notifying _________ at the destination.

In case by Air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AWB made out to _________marked "freight prepaid/collected"notifying at _________the destination .

(2)Sing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_________ copied indicating contract No, L/C No. And shipping marks.

(3)Packing list / weight memo in_________copies issued by_________.

(4)Certificate of Quality in_________copies issued by_________.

(5)Certificate of Quantity in _________copies issued by_________.

(6)Insurance policy / certificate in_________copies .

(7)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_________ copies issued by_________.

(8)hipping advice:_________

In addition ,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_________ hours after shipment effected , send each copy of the above-mentioned documents No. _________directly to the buyers by courier service.

13、Shipment

□FOB

The sellers shall , 30 days before the shipment date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 advise the buyers by CABLE / TELEX /FAX of the contract No. , commodity , quantity , amount , packages , gross weight , measurement , and the date of shipment in order that the buyers can charter a vessel / book shipping space . In the event of the sellers failure to effect loading when the vessel arrives duly at the loading port , all expenses including dead freight and / or demurrage charges thus incurred shall be for sellers account.

□CIF或CFR

The sellers shall ship the goods duly within the shipping duration from the port of shipment to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Under CFR terms ,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by CABLE/FAX/TELEX of the contract No. , commodity , invoice value and the date of despatch two days before the shipment for the buyers to arrange insurance in time.

□DDU

The sellers shall ship the goods duly within the shipping duration from the port of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_________

14、hipping advice :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 advise buyers of the contract No., names of commodity , loading quantity , invoice values , gross weight , name of vessel and shipment date by TLX/FAX/CABLE within_________hours .

15、Quality guarantee :

The sellers shall guarantee that the commodity must b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quality and specifications specified in this contract and Letter of Quality Guarantee .The guarantee period shall be_________ month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and during the period the sellers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damage due to the defects in designing and manufacturing of the manufacturer.

16、Goods inspection :

The sellers shall have the goods inspected by _________Inspection Authority _________ days before the shipment and issued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goods reinspected by $$$Inspection Authority after the goods arrival at the destination.

17、Claims:

The buyers shall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sellers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China _________ Inspection Authority _________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 if the goods are found to be damaged , missing or the specifications , quantity, and quality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ose specified in this contract and Letter of Quality Guarantee . In case the claim period above specified is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quality guarantee period, during the quality guarantee period, the buyers have rights to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sellers concerning the quality guarantee.

18、Late delivery and penalty

If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on time a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 with exception of Force Majeure, the buyers shall agree to postpone the delivery on conditions that the sellers agree to amend the clauses of the L/C and pay a penalty which shall be deducted by the paying bank from the payment under negotiation . The penalty , however ,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total value of the goods . The rate of penalty is charged at 0.5%for every seven days , if less that seven days. In case , the payment is not made through L/C , the sellers shall pay the penalty counted as above to the buyers as soon as possible.

19、Force Majeure :

The sellers shall not hold any responsibility for partial or total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due to Force Majeure . Bu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on times of such occurrence.

20、Disputes settlement :

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tract ,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of Arbitration in ShenZhen China .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21、Law application :

It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that the contract is singed or the goods while the disputes arising ar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 the deffendant is Chinese legal person , otherwise it is governed by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

22、Versions :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of which version is equally effective .Conflicts between these two language arising therefrom . if any , shall be subject to Chinese version .

23、Additional Clauses :

(conflicts between contract clause here above and this additional clause , if any , it is subject to this additional clause)

24、This contract is in_________copies ,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 / 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s(Seal):_________________ the buyers(Seal):__________________

Representative(Signature):_________ Representative(Signature):_________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模板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格式合同亦称标准合同(Standard Contract)。在国际贸易买卖中,由一个国际组织或外贸商业组织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买卖合同应具有的基本内容而拟定的固定条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标准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才能成为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的约束力。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模板三

合同编号:____

日期:____

卖方:____ 签约地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

5.总价:___u.s.d.(大写: )。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装运期: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__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经__至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

卖方:______ 买方:______

注:① 格式合同亦称标准合同(standard contract)。在国际贸易买卖中,由一个国际组织或外贸商业组织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买卖合同应具有的基本内容而拟定的固定条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标准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才能成为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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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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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中小型出口企业国际网络营销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 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随着网络的发展及全球化的普及,企业的营销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国际网络营销时代。企业的营销活动面临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国内许多中小企业在是否开展国际网络营销的问题上还存有争议。并且对于中小企业如何开展国际网络营销,目前国内进行系统研究的还比较少。对于国内大量的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和固有的特点,很难从国内现有的研究文献中找到适合的方法。大企业所采取的成功的国际网络营销经验,对中小企业来说,有的很难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中小企业在我国有着重要的地位,但在某些方面又是弱势群体,因此迫切需要得到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代理及经销性质的公司。它自己本身并不生产产品,因此营销自然就成为决定公司效益好坏的关键。在各个经销商激烈竞争的情况下,营销的好坏无疑决定了公司的发展前景甚至是生存问题。作为销售型企业,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就是我国众多中小商业贸易企业的一个代表。对于销售型企业来说,营销就是他的首要职能。它决定了公司的未来发展甚至是生存问题。然而,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如何开展网络营销,如何才能正确的开展国际网络营销已经成为摆在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面前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因此,本文借鉴以往成熟的网络营销理论和方法,结合公司本身的实际情况,根据该公司的特点和优势,研究出一套适合该公司开展网络营销的策略,为该公司实施国际网络营销提供支持,使得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的营销水平超过同类企业,实现企业的蓬勃发展。

二、 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1. 国际网络营销相关理论概述

1.1 国际网络营销的定义

1.2 4Rs营销理论

1.3 国际网络营销与传统网络营销的异同

2.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营销现状分析

2.1 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2.2 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营销现状分析

2.3 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国际网络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 对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国际网络营销的总体评价

3.1 国际网络营销评价标准与指标

3.2 评价方法与步骤

3.3 评价结果分析

4. 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国际网络营销策略

4.1 国际网络营销的产品策略

4.2 价格策略

4.3 国际网络营销渠道策略

4.4 促销策略

5.结论

5.1 主要结论

5.2 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 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近年来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我们正进入一个崭新的经济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市场的全球化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对各企业的经营方式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在我国,网络营销起步比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营销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速度较慢。虽然中小企业网络营销在近年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意识到网络营销的重要性。但很多企业在网络营销上的努力并没有得到期望中的收效。根据天极网数据中心的调查,只有20%的中小企业对网络营销的效果比较满意,而60%左右的企业认为网络营销效果一般,还有10%的企业对网络营销效果不满意。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许多企业在对网络营销的认识和操作上,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误区。

首先,在企业网站建设方面所存在的误区:企业网站作为企业网络营销的基础和起点,在整个网络营销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在网站建设中的问题将直接影响网络营销的效果。其次,企业在对网络营销的认识上存在着误区:很大一部分中小型企业对网络营销的认识还停留在比较浅薄的阶段,直接影响到网络营销活动的开展和效果。再者,企业在对网络营销的实施上存在着误区,如采用不恰当方式对网站进行推广或者与企业整体营销方案脱节,缺乏销售部门和渠道的支持。很多企业在网站建设和网站推广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出色的访问量却不能带来销售量的上升,主要就是由于相关配套的销售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

通过翻阅国外学术资料,我了解到了国外的网络营销研究现状以及一些典型的企业网络营销理论研究。作为网络营销发原地美国成了关注热点,发展网络营较早的欧洲也同样成为关注的重点之一。根据全球的网络广告公司Double Click最近对欧洲企业数字化营销状况的研究,将近一半的营销人员将网络营销作为营销策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中Email营销是最常用的网络营销手段之一。研究表明,英国和西班牙的网络营销应用在欧洲比较普及,分别为73%和66%。欧洲的企业营销人员比较倾向于利用企业内部的资源来开展营销活动(占31%),外包给专业机构的比例较小(21%),其中西班牙和意大利两个国家最为典型,利用内部资源开展营销的比例分别为59%和32%。在营销预算方面,33%的欧洲企业计划将今年全部预算的15%甚至更多比例用于网络营销,而在一年前,只有15%的企业有这样的计划。在这方面,英国、西班牙和北欧表现比较积极,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9%、38%和39%。

此外,欧洲企业比较倾向于对网络营销进行投资收益率进行评估,因此很可能对网上营销活动投入更多的资金。但根据调查公司 Accenture( )的研究,3/4的美国和英国企业营销经理都认为无法评估一项营销活动的投资收益率。事实上,70%的经理人员表示在获得顾客注意方面有困难,大部分营销人员认为,由于缺乏公司范围的销售、营销和顾客服务集成工具,使得评价营销投资收益变得非常困难。但从整体而言,网络营销给欧洲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收益,这也正是欧洲企业为什么加大对网络营销投入的真正原因。

拜瑞, 斯瓦斯丁指出,所有B TO B营销需要的核心内容是:提示产生、事件营销、回复、订单产生、顾客――不但正在利用而且能通过网络营销得以强化,网络营销将被普遍接受并上升到B TO B的营销的主导地位。同时他提出了B2B网络营销提升经营利润的七种网络营销策略,即①利用网络产生和评估提示;②利用网络事件宣传产品和服务;③在网络上完成瞬间回复;④通过网络产生订单;⑤利用网络强化与消费者的关系;⑥在网络上建立虚拟社区;⑦利用网络来创建管理合作计划。

国际营销大师科特勒认为现今的问题在于营销没有跟上市场的步伐,需要超前的新营销范式,那就是全方位营销,需要将客户需求管理、内部及外部资源管理和网络管理整合起来。同时还有许多人对B2B交易场进行了讨论。由此可以看出,B2B网络营销已经是数字经济中越来要重要和应用越来越广泛的基本概念。现在,无论是个人与企业都处在调整知识和与他人共享知识以获得竞争优势的状态,而获得竞争优势的强有力武器就是充分有效地利用网络、知识、信息。而对于B2B企业重要的是如何将营销、网络、知识、信息与客户整合成有效的整体。

世界电子商务专家阿瑟, 斯加利(Arthur B Sculley)与威廉, 伍兹(W William A Woods)认为,2B交易正给全球到来一场悄无声息的革命。它比C2C、B2C、C2B等模式更能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它对每个国家的经济将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并对B2B电子商务进行了令人信服的分析,他们虽然不是全面地论述B2B网络营销,但却对第三方建立的B2B交易场的定义、结构及其成功秘诀进行了比较系统、完整的阐述。他们认为B2B交易场的特征是它以一种“真实”的感觉将数目众多的买方和卖方汇集在一个中心交易场所,并使买卖双方之间以浮动的价格进行交易,成交价格的形成由交易场的规则所决定,同时论述了B2B交易场要获得成功必须注意专注垂直行业、占据主导地位、保持商业中立、确保运作透明、提供增值服务、选择战略伙伴、建立虚拟公司。他们的观点与思想对由提供方与需求方建立B2B电子商务网站及其商务运作,对整个全方位的B2B网络营销实践与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四、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 以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例研究我国现行中小 型公司在网络营销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 分析产生各种阻碍中小型企业网络营销发展的原因。

3、 从产品策略,渠道策略,价格策略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我国中小型企业的网络营销更好更快的发展。

五、 研究思路和方法

1、 研究思路

本文主要研究如何完善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的网络营销策略。论文的基本思路是以营销理论为基础,运用系统理论及分析方法,从网站建设和网站维护两方面剖析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营销的现状,指出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在开展网络营销的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现有的网络营销策略,为青岛邦德贸易有限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网络营销策略。

2、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2)定性与定量分析法

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理论研究同时,运用相关关系、曲线规律、层次和逻辑等分析手法对图表、数据进行分析,使对研究对象的认识精细化,以便贴近客观规律。

(3)归因分析法

运用归因法对中国网络营销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探究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为我国中小型出口企业网络营销的发展对策寻求突破口。

六、 本课题的进度安排

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

第1周(9.1-9.9):确定论文题目,完成开题报告,并交指导教师审阅。

第2-4周(9.10-9.24):论文(设计)任务书的执行并对论文进行初步讨论和指导。

第5-6周(9.25-10.9):进行论文撰写并提交初稿,教师提出修改意见,修改论文。

第7周(10.9-10.16):教师审定签署意见,定稿;提交论文修改稿和正式稿。

第8周(10.17-11.5):进入答辩阶段,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统计细表》并进行答辩总结。

七、 参考文献

[1] 黄敏学.网络营销[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xx(9)

[2] 姜旭平.《电子商贸与网络营销》[J],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5)

[3] 应至芳.《网络营销实务》[J],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xx(2)

[4] 冯英健.网络营销基础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5)

[5] 王卓刚.发展我国网络营销问题的思考[J]。辽宁经济,20xx(1)

[6] 刘青.中小企业与网络营销.电子商务[J].江苏商论,20xx(3)

[7]宋文官,姜何,华迎.网络营销[M].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9)

[8] Linda Tucci. Salaries for SOX accounrants on the rise[J].TechTarget,20xx(12)

[9]钱旭潮,汪群.网络营销与管理[J].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6)

[10]ENIX.technology Futures for the World Wide Web[M],20xx

[11]Andereas Schoter, Rachel Willmer[M]. Digital Money Online.

[12]瞿彭志.网络营销(第二版)[J].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7)

[13]周曙东,叶辉.解析网络营销八大模式[J].商业研究,20xx

[14]Berry L.Shostack G.and Upah G.(Eds.).Emerging Perspectives on Services Marketing [M].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Chicago,20xx

[15]屈云波,靳丽敏.网络营销[M].企业管理出版社,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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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际经济贸易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模板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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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贸易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模板

课题名称: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品牌战略对比分析—以洗发护发用品市场为例

一、课题意义

(一)课题的理论意义

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企业管理家H.I.安索夫首先将战略运用于企业管理中,针对日益复杂的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而如今在这样一个品牌经营时代,品牌竞争空前激烈,大力营造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创造独立的、的、固定化的产品品牌已成为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同时,各企业也需要在一个系统有序的品牌战略平台完成各种品牌战术的规划,因此品牌战略应运而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民族工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也涌现了TCL、海尔等一大批知名本国品牌。但是我们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对于品牌建设的战略意识,还没有形成。以至于我们的大量品牌还难以与国外品牌抗衡。

因此,对品牌战略的研究,成为我国民族企业品牌建设与发展的必经之路。立足于品牌战略的发展,我们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并与国内实情相结合,谋求一条适应中国国情的品牌战略发展之路。

(二)课题的现实意义

英荷联合利华公司与美国宝洁公司,属于世界名列前茅的日用消费品制造企业。他们相继在1986、1988年进入中国市场。90年代初,便通过发展占据了我国国内日用消费品行业大半壁江山。面对中国这样一个消费大国,两家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以及对中国市场的不同定位,采取了不同的品牌战略路线,并且获得了成功。两家企业的品牌战略,有利有弊。本课题,针对两者不同的品牌战略,对比分析他们的优劣势,力求为我国企业本土品牌的发展探索出一条品牌战略成功之路,对我国企业提高本土品牌知名度和品牌国际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本课题相关问题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综述

品牌战略在世界范围内首次被提出,源自20世纪60年代,美国企业管理家H.I.安索夫。他首次将战略运用于企业管理中,针对日益复杂的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对品牌战略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品牌战略,在我国的雏形为“战略”。艾丰,是我国战略最早倡导者之一,他是公认的理论专家。曾经担任中国质量万里行组委会主任和中国第一个组织――驰名商标保护组织主任,92至95年,连续四年组织召开了全国性大会及战略研讨会,在中国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战略”这个概念,全面地阐述了它的内涵,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分为国家、地方、企业三个层次,提出“国家实施战略建议书”、“地方实施战略建议书”、“企业实施战略建议书”。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大力推进中国事业。品牌战略在我国的继续发展,1996年,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提出了“实施战略,振兴民族工业,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立产品”,全国大部分省市开展起“质量兴省(市)、质量兴企”活动。到20xx年党的xx大,明确指出要“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已经走出国门、走上了国际舞台。

(二)本课题相关问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综述

H.igor Ansoff,1972年,在《战略管理思想》中正式提出“战略管理”的概念,首次将战略运用于企业管理中;

Peter H.Farquhar,1994年,在《Marketing Management》中对品牌的战略挑战进行了研究,他提出想要发展品牌,必须打造出品牌的独特个性;

陈莹在《联合利华和宝洁的多品牌营销战略》中对联合利华和宝洁公司的多品牌营销策略进行了分析,对两者在此方面的利弊进行了对比;

巩一平在《宝洁公司的品牌传播策略》中分析了宝洁公司细分市场而将自己的产品根据不同的产品诉求而同顾客产生联系的独特销售主张;

马玉立、殷梅在《联合利华品牌战略对中国企业的启示》中对联合利华品牌战略中吸纳本土品牌并将其与国际性先进技术相结合,从而使该品牌走向世界的战略方针进行了分析;

赵曼、陈迁、胡维佳在《浅论宝洁公司的多品牌战略》中对宝洁公司的多品牌战略进行了分析,并且对宝洁公司独特的品牌管理机制进行了讲解;

王逸凡在《联合利华与宝洁---日用品消费行业的欢喜冤家》中对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在日用品消费行业的竞争历程进行了探析,分别讲解了两公司在竞争中体现出的特色以及自身发展的优势;

范云峰在《产品定位的多品牌策略》中就产品的多品牌策略进行了全面分析,并结合宝洁公司的相关案例,阐述了使用多品牌策略的相关方法以及带来的利弊;

王小林在《联合利华的品牌本土化策略》中结合联合利华对中国本土品牌的吸纳与发展,分析联合利华的品牌运作方式;

(三)本人的一些想法

宝洁公司和联合利华在20xx年《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中分别位居68、121位。放眼两者在世界范围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在中国市场上占有的高市场份额,都离不开企业自身的定位发展以及对目标市场的战略应用。两者成功的关键,在于他们针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采取适合本企业的战略方式。跨国企业,能否在世界范围内立足,不仅与企业本身的实力相关,同时采取的相关战略也十分重要,选对了方式则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出一条更为迅捷的道路。联合利华和宝洁公司品牌建设在我国的成绩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因此,在国内也有许多学者针对两者的品牌战略进行了分析,它们在中国市场上获得的成功,是非常值得我国企业学习和借鉴的。我们应该将品牌战略的理论研究成果与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让我国的本土品牌,找到适合自身品牌建设和发展的道路,将我们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三、课题研究内容与方法

研究内容

本文立足于洗发护发用品市场,对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所采用的品牌战略进行分析,总结出两者在品牌战略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其与我国国情相结合,为我国企业谋求一条适合的品牌国际化发展道路。

一、品牌战略的涵义

二、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品牌战略对比分析

(一)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的市场定位

(二)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的品牌战略选择

(三)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多品牌战略的应用

三、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品牌战略的问题及对策

(一)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品牌战略中存在的问题

(二)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品牌战略的对策

四、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品牌战略对我国企业的启示

(一)树立强烈的品牌战略意识

(二)选择合适的品牌战略,走品牌国际化发展道路

五、结束语

研究方法

一、文献查阅法

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收集关于品牌战略研究的理论专著,对品牌战略进行理论性的研究。

二、实地观察法

通过对联合利华与宝洁公司产品在销售网点的实际情况的观察,对两者在市场上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

四、课题研究进度安排

20xx年10月24日 完成开题

20xx年10月-11月 收集、整理资料

20xx年11月21日 完成初稿

20xx年12月 5日 完成第二稿

20xx年12月16日 完成第三稿

20xx年12月23日 论文定稿

20xx年1月3日 论文答辩

20xx年1月中旬 提交论文材料

五、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1] H.Igor Ansoff,Corporate Strategy,1965 by McGraw-Hill,Inc

[2] Peter H.Farquhar,Marketing Management,1994.8.15

[3] 赵龙,品牌成长战略[M].复旦大学出版社,20xx.12

[4] 施振荣,全球品牌大战略[M].中信出版上,20xx.9

[5] 刘鑫,定位决定成败[M].中国纺织出版上,20xx.1

[6] 余来文,战略决定成败[M].蓝天出版社,20xx.1

[7] 李殿宏,金牌营销:打造一流品牌[M].中国物资出版社,20xx.1

[8] 陈莹,联合利华和宝洁的多品牌营销战略[J].Economic&Trade Update Vol.6 Sum.No.91 Jan.20xx

[9] 陈茹冰、吴丹,宝洁与联合利华市场营销策略比较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xx.3

[10] 巩一平,宝洁公司的品牌传播策略[J].企业改革与管理,20xx.10

[11] 马玉立、殷梅,联合利华品牌战略对中国企业的启示[J].企业导报,20xx.2

[12] 王逸凡,联合利华与宝洁----日用消费品行业的欢喜冤家[J].日用化学品科学,20xx.12

[13] 范云峰,产品定位的多品牌策略[J].船艇Ships&Yachts,20xx.7

[14] 王小林,联合利华的品牌本土化战略[J].中国外资,20xx.10

[15] 王静,联合利华的品牌本土扩张战略[J].中外企业文化,20xx.6

[16] 张庚淼,市场营销调研[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xx.4

[17] 巨中天,品牌战略[M].中国经济出版社,20xx.7

[18](日)博报堂,品牌市场营销[M].科学出版社,20xx

[19] 余明阳,品牌学[M].安徽人民出版社,20xx

[20](美)J.Paul Peter(彼得),James H.Donnelly,Jr.(唐纳利),营销管理知识和技能[M].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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