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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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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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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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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规范公司机关和管理处防范台风暴雨的前期准备工作、处理程序和方法。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小区台风暴雨、强热带风暴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全公司防台风暴雨工作的总协调。

3.2品质管理部:负责收集台风暴雨有关信息,及时进行通报;负责检查各小区防台风暴雨准备工作的实施情况。

3.3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检查及防范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减少不可抗力损失。

3.4办公室:负责调度车辆和人力资源,及时支援重点小区的抢险工作,检查小区值班及坚守岗位情况,提供现场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3.5护管部:负责组织储备护管员支授抢险工作,协助重点小区管理处主任指挥抢险。

3.6维修中心:负责检查责任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协助指导管理处抢修。

3.7管理处主任:负责本小区防台风暴雨的现场全面指挥工作,检查储备抢险物资器材,安排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住户报修,及时统计上报损失情况。

3.8全体员工:台风暴雨期间,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坚守在工作岗位

或在住地候命,保持通讯畅通,不得请假外出,随时听候指挥命令。蓝色以上台风信号和红色暴雨信号,主管以上人员必须值班坚守工作岗位;橙色以上台风信号和红色暴雨信号,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必须到挂点小区指导防御工作。

4.0内容

4.1台风暴雨期间公司机关的值班工作。

4.1.1总经理为公司机关的值班负责人,负责总协调工作。

4.1.2品质管理部经理负责检查小区防范台风暴雨准备工作的实施情况;跟进台风信息,及时通报上级领导。

4.1.3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检查小区机电设备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4.1.4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落实全体员工坚守住地待命情况、检查小区值班及坚守岗位情况,检查员工通讯是否畅通、调度车辆和人力资源,及时组织支援重点小区的抢险工作,提供现场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4.1.5护管部经理负责按指令组织储备护管员支授抢险工作,协助重点小区管理处主任指挥抢险。

4.2管理处台风暴雨前期的防范准备工作。

4.2.1客服主管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跟进气象台播放的有关台风暴雨进展信息,随时将最新台风暴雨讯号报告上级和公告住户,及时调整准备工作

b、发放小区防范台风暴雨通告,提醒住户下列事项:

1)尽可能留在家中,关好门窗,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品。

2)勿在玻璃门窗附近长时间停留,防止玻璃破裂后伤人。

3)搬离放在窗台及阳台上的物品如花盆等,以防坠落伤人。

4)避免逗留空旷地方,远离高大树木行走,防止砸伤。

5)检查阳台、私家花园地漏及排水管道,防止堵塞。

c、联系绿化公司加固绿化植物;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d、监督清洁工清除房屋天台杂物及地漏沉积物;

4.2.2维修班长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检查并确保排污泵全部能正常工作;检查排水管网、沟渠、排污井、天面地漏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

b、检查小区备用发电机,储备足够的柴油,保证发电机能正常运行。

c、检查电梯井道、电梯机房、设备房等门窗防雨水浸入措施。

4.2.3护管队长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负责检查空置房屋并关闭门窗、检查关闭公共楼道门窗。

b、检查记录没关闭门窗的住户房号,及时联系住户关好门窗。

c、停止小区户外施工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棚、脚手架等施工设施的安全加固,在临时沟、坑处设立警示牌,严防事故发生。

d、检查小区内外广告牌,对不能抗击台风暴雨的广告牌、霓虹灯要提前拆下。

e、加强小区巡查,避免地下车库、电梯井等部位进水。

f、检查确定应急工具器材性能良好。

g、检查确定急救药箱基本药品齐备。

h、储备足够的防洪沙袋备用。在不影响服务的情况下,在以前易浸水的地方,提前用砂袋筑好挡水墙。

4.3管理处台风暴雨期间的值班工作。

4.3.1管理处主任为本小区值班负责人,要勤巡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现场工作,果断处理应急事故。

4.3.2客服中心必须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及时受理住户报修、现场查看受损情况。

4.3.3护管队必须增加巡逻频次,护管员应着雨衣、雨鞋、拿手电巡逻。

4.3.4其他员工必须坚守在住地候命或工作岗位,不得请假外出,随时听候指挥命令。

4.3.5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注重自身安全,如单独执行紧急任务时,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知会其他员工。

4.3.6台风暴雨期间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4.3.7如管理处人力资源不足应战,及时申报办公室支援。

4.4管理处台风暴雨后的后期工作。

4.4.1及时检查统计上报房屋渗漏水及台风暴雨损毁损失情况,填写《案(事)件情况登记表》。

4.4.2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处理台风暴雨造成的保险赔偿事宜。

4.4.3组织保洁人员迅速清理垃圾淤塞的渠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4.4.4组织绿化公司修剪、补苗、加固绿化植物。

4.4.5组织维修人员检查恢复设备,维修公共设施。

4.4.6组织跟进房屋渗漏水的维修工作,开展家访及维修回访工作。

5.0附件

5.1台风预警信号

5.2暴雨预警信号

6.0质量记录

6.1案(事)件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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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防台风优秀应急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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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优秀应急预案

一、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巩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防台风工作应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县为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探循台风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与的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三防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三防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驻地部队一名主要领导、县政府协调三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府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海洋渔业局、教育局、公用事业局、公路局、海事局、供电局、电信局、气象局、水文局、公安局、水利局、三防办等单位组成。

(二)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

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市三防):负责全县防台风工作。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

县三防指挥部是全市防台风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县防风和抗灾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防台风预案,及时掌握全市风情、雨情,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台风救灾期间重大事项和涉外信息发布、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驻地部队:负责组织协调驻地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水利局:负责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电、水库等设施,实行科学调控,为全市重大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县发改局:负责防台风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协调电力、商业、物资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防台风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及时下拨并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协调园林、环卫等部门的防台风工作,确保民用设施、建筑工地、建筑设施的安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地区人员的转移、安置和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保障防台风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车辆畅通,全力抢修水毁道路、桥梁。

县农业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负责指导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农业救灾物资的发放。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农业技术指导。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协助灾区安置灾民,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捐赠物款,并监督检

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款,储备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物资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县海洋渔业局:负责组织水上救助工作,做好渔业船舶回港避风及渔业养殖场所人员的安全转移,避免和减少辖区水域从渔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检查校舍、围墙安全,加强学校师生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县公用事业局:负责协调自来水总公司、公共汽车总公司等部门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及时抢修损坏的城市设施,保障市民的饮用水供应。

县公路局:负责组织抢修水毁公路、桥梁,确保公路通行顺畅。

海事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辖区船舶防台风安全工作,协调组织水上搜寻救助工作,维护海上交通秩序。

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修复和防台风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电信局:负责防台风救灾有线通信保障工作,及时抢修损坏通信线路、设施。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

县水文局:负责水雨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协调维护交通秩序。

县三防办:及时掌握台风信息,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评估台风态势,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向有关地区和部门传达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局及各媒体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边防、消防*部队:积极参加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三、预测、预警

县风预报工作由市气象局负责。县气象局要密切监视台风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

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动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三防办)报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台风预警信号。省水文局分局要做好江河水情及风暴潮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将情况向县三防指挥部(三防办)报告。

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播报最新的台风警报和预警信号、江河水情预测预警和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紧急通知。

四、应对措施

(一)防御热带风暴(风力8—9级)。

县气象局:将热带风暴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县三防指挥部(三防办)。

县三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并由三防办领导带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热带风向,通知有关方面和相关部门做好防御热带风暴的各种准备。

县海洋渔业局:通知出海渔船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督促港内渔船防风,养殖渔民做好网箱、渔排加固和人员安全转移准备。

县规划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脚手架、广告牌等进行安全检查。

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的监控。

县农业局:对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的地区,通知做好保护、抢收农作物工作。

(二)防御强热带风暴(风力10—11级)。

县三防指挥部:县三防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部署防台风工作,及时派出工作组到防风第一线,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安排防台风专人值班。县三防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防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掌握水利工程防台风情况,下发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通知,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县气象局:对强热带风暴的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市委、县政府、县三防指挥部(三防办),必要时派技术骨干到市三防指挥部会商。

县水利局: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围、水库、涵闸、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县海洋渔业局:立即通知并督促出海渔船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检查归港渔船锚固情况;敦促沿海养殖户做好网箱、渔排加固,渔船除留足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安全转移,并将船只回港和人员转移情况及时报告县三防指挥部。

海事局:根据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协助组织救助力量搜救海上遇险船只(人员)。

县农业局:通知和组织农民抢收成熟农作物。

县规划建设局:通知建筑工地

人员注意避风,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广告牌加固,以及园林树木的防护加固。

县教育局:挂黄色台风信号时通知托儿所、幼儿园停课。

县民政局:做好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及其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对山体滑坡或泥石流易发地带的监控,并做好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

县交通局、公路局:加强对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地区的公路巡查。

县经贸局:协调防风救灾物资的供应。

县信息产业局、电信局:确保受台风影响地区及救灾指挥现场的通信畅通。

供电局:确保受台风影响地区及救灾指挥现场的供电正常。

县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防风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市供电局:部署电力系统做好防台风工作,全力保证防台风抢险用电。

县教育局:通知挂红色台风信号地区的中、小学停课。

县民政局: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并告知公众,及时向县三防指挥部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的人员迅速转移。

县卫生局:组织抢救受灾伤病员和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

会治安秩序和保障交通畅通。

海事局:根据三防部门的请求,派出船(艇)搜救海上遇险船只(人员)。

县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防风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驻惠部队、武警边防、消防和民兵预备役:根据需求参加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五、台风信号解除的善后工作

由县三防指挥部发出台风信号解除通知,受灾地区转入灾后复产阶段。

各级政府加强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领导,组织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卫生部门抓紧抢救受伤人员,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加强检疫工作,预防疫病流行。民政部门优抚死难者家属等。受灾地区迅速组织做好灾后复产重建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通讯、水利、学校等设施。

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政府救助。社会捐助由红十字会、民政等社会团体或单位负责。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保险:各级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调查和总结:三防、民政部门负责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三防部门向上级汇报灾情及抗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风能力。

六、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台风工作信息畅通的责任。通信部门建立防台风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做好损坏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并为防台风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现场救助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飞机、船只、机械等

搜救抢险设备由部队、公安、交通、水利、防汛机动抢险队等相关部门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各级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县(区)、乡镇(办事处)要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救灾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力量,各类专业应急队伍要作为先锋队,在自然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交通运输保障:对防风指挥部车辆给予免费优先通行。公安、交通部门,制定相应的防台风预案,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附则

热带气旋种类与标准。热带气旋按其中心附近的最大风力,分为四种:

热带低压:中心附近的最大风力小于8级(风速小于17.2米/秒)。

热带风暴:中心附近的最大风力达8至9级(风速17.2米/秒—24.4米/秒)。

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的最大风力达10至11级(风速24.5米/秒—32.6米/秒)。

台风:中心附近的最大风力达12级或以上(风速32.7米/秒或以上)。

(三)防御台风(风力12级以上)。

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长坐镇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气象、水文、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防风紧急会商,召开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印发防台风紧急通知。派工作组到防风第一线,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

县气象局:加强台风动态预报,分析台风影响,派出技术骨干到三防指挥部会商。

县海洋渔业局:检查和落实渔船回港避风,督促养殖户做好网箱、渔排加固,确保危险地方渔民安全转移上岸,并将船只回港和人员转移情况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县水利局:严密监视水库、江海堤围、涵闸等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险情、灾情向市三防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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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防台风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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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以及市、区有关防汛防旱防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镇(乡)、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是本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及时预报台风动向及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科学防范,合理预排预泄,保障安全。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镇(乡)、街道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防台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台风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台风能力。

1.5 工作要点

(1)组织城乡危房、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的人员安全转移。

(2)组织出海渔船及时回港避风。组织避风渔港的安全管理和船员的安全转移。

(3)水库、海塘、水闸、围垦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层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发布台风消息。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 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实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全区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当12级以上台风正面登陆或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时,区委、区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区防指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2 镇(乡)、街道及其他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

镇(乡)、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防台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借鉴温州、丽水防御超强台风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抗台风预案。

三、影响台风等级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我区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区。

3.2 重大(ⅱ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我市、区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舟山、宁波、台州等登陆或紧擦舟山北上,并严重影响我市、区。

3.3 较大(ⅲ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范围较小,在宁波或台州以南登陆或紧挨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区范围较小。

3.4 一般(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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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地预防台风简明方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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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预防台风简明方案

1.成立项目部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将台风预报通知到各部门,做好预防工作。

2.各施工班组做好外架上的模板,钢筋等建筑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

3.进行施工现场检查,楼层巡查,对临时设施、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外架的连墙件,人货梯、物料提升机的预埋件,塔吊紧固螺丝、自由回转、吊钩部位并督促整改。

4.做好各楼层、配电箱、宿舍的用电安全检查,台风来临之时,所有人员、机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关闭施工总电闸。

5.做好临时宿舍的加固工作,有条件的统一集中至地下室避台。

6.项目部后勤处准备应急物资,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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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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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呼玛路小学防台风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1、职责: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行动协调组、及1—5年级各班班主任)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医疗救护小组、)

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或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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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应急处理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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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暴雨、雷雨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暴雨、雷电、大风等各种恶劣天气。

三、准备工作

1、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分工到位,落实人员和职责。

6、检查我校周边的水河堤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四、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校讯通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家长传递信息、通报情况。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好人员,并落实各项准备措施。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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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应急处理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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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是我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京广铁路、107国道在县城东部南北横贯而过。城区面积7平方公里,居住人口6.2万人。为确保县城安全度汛,本着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汛重点区域

根据职责分工,我局重点负责城区康庄路、振兴路、胜利路三个立交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及开挖的基坑防汛排水工作。

二、防汛工作措施

(一)防汛责任划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队长由局长张建敏担任,副队长由副局长赵伟担任,下辖四个小队,其中:

第一小队负责康庄路立交桥的排水抢险工作,由赵伟同志具体负责;

第二小队负责胜利路立交桥的排水抢险工作,由李拥军同志具体负责;

第三小队负责振兴路立交桥的排水抢险工作,由武有辰同志具体负责;

第四小队负责三个立交桥防污工程设备、物资准备、运送及较大险情的抢修工作,由市政公司经理郝素杰同志具体负责(具体队员名单附后)。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相应建立防汛抢险突击队,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具体项目队长名单附后)。

(二)抢险物料准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备排水机电泵8套,及时做好电力设备抢修工作,确保汛期正常运转。市政公司准备挖掘机1台、铲车1台,编织袋1000条,木桩200根,铁丝2吨,砂土50立方,险情出现时,确保将物料及时运送现场。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视工程情况,自行备好足够抢险物料。

(三)水情传递

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3人巡视检查组,专门关注天气状况,日夜监测防汛重点区域,发现险情时迅速通过电话、手机或指派专人报险,并组织抢险突击队上岗。

(四)应急措施

当城区三个立交桥出现雨情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组织电工,启动机电泵进行排水;当出现中雨以上较大雨情时,各队员迅速赶到桥东、桥西两侧,设置警示标志,疏导行人车辆,直至桥下积水排完方可撤离。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出现险情,由项目部组织抢险突击队负责抢险,并及时上报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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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应急处理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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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汛期防汛工作,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的矿山、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克服麻痹思想,早部署、早动手、早落实,做到有备无患,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二、防汛组织机构

1、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

(1)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公司范围内所有防洪工作;

(2)定期召开防汛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汛期防洪工作;

(3)负责组织汛期防洪专项检查,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4)确保汛期防洪物资、资金落实到位,以利急需。

(5)督促检查各分公司防洪工作并进行指导。

2、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石秀中同志兼任,负责日常防汛工作。

3、应急分队:

队长:副队长:

应急分队负责汛期防洪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二、严格排查消除隐患

1、各分公司要认真开展汛期安全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场所安全度汛。

2、公司机关部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汛期安全监督检查。生产部负责矿山区域、地表排渣场、井下废弃巷道、采空区及尾矿库防洪渠及防洪设施等重点督促检查;技术部负责制定矿山、选场、尾矿库等防洪整改方案;资产部负责重点设备、通讯、避雷设施以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督促检查;办公室负责办公区、职工住房、临时住房、食堂等防洪检查;供应部负责仓库、炸药库等库房防洪检查,保障防汛应急物质配备到位;安全部负责汛期安全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当日安排的值班人员同时为防汛值班人员,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手机或固定电话畅通,24小时值守(值班时间为当日早8时至次日早8时)。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当日值班人员若有事,必须提前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请假。

2、公司、分公司要提前准备好各类防洪物资,保障防洪应急使用。

3、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明确尾矿库下游村庄村委会的联系方式,发现险情立即通知。分公司对井下人员撤离要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必须使井下人员在较短时间内按撤离通道的路线和方向,安全进行撤离。

4、各分公司对所属范围内的防汛设施在汛期要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防汛指挥部制定整改方案。

5、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先撤人、后处置”的规定,在遇到险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6、公司及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接到上级安监部门通知时,公司、分公司要安排所有后勤人员必须在岗待命。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防汛领导组的统一调谴,积极参加防洪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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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应急处理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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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紧急应对局地暴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暴雨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所在乡镇政府具体实施。

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县防汛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随时掌握重要天气信息,及时进行雨情、汛情预警,传达上级抢险救灾指令、命令等,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抢险救灾行动,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汛情、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二、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抢险救灾职责

当局地出现强降雨,造成农田、道路、公路、饮水、电力设施,通讯设施被冲毁,房屋倒塌或南部山区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后,各乡镇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行动,大力配合,通力协作,按照各自的职责,抢险救灾。

1、所在乡镇政府

防汛第一责任人的乡(镇)长、村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调查了解受灾情况,迅速组织乡(镇)、村干部,排洪机具进行排洪除险,紧急转移群众,妥善安置无家可归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并快速向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局报告灾情。

2、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迅速派员到受灾现场处理险情,帮助群众撤离出危险地带,动用市政工程设备,疏通排水管道、泄洪渠道,保证排、泄水管网畅通。并将灾情速报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国土资源局

迅速派出应急调查组赶赴灾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乡镇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到安全地带,并在规定时限向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

4、相关部门

农业部门要抽调人员将农作物受灾面积、种类及受灾程度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并协助抢险救灾。

民政部门要逐村逐户排查倒塌房屋及危房,协助乡镇搞好对口迁安,安排好灾民并准备足够的救灾帐蓬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居住。

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调用机械修复抢险道路,尽快恢复道路畅通。

水务部门要积极做好抢险全过程技术指导。

粮食部门要积极做好灾民粮油供应。

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拨付救灾所需资金。

电力部门要及时派员抢修水毁电力线路。

人武部要调动民兵预备役支援当地乡镇政府抢险救灾。

公安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社会治安维护,防止坏人破坏。

供销、商业、物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和工具,等待命令。

卫生部门要积极做好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

气象部门要对强降雨天气加密观测预报,及时发布雨情信息。

广电部门要通过电视及时将重要天气信息及抢险救灾指令向社会公布。

发改部门要协助水利部门做好水毁修复计划安排上报和项目争取工作。

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要确保电话通讯畅通和网络畅通。

教育部门要迅速撤出危漏校舍中的师生。

旅游部门要迅速撤离或疏散危险地带的游客。

经贸部门要迅速撤出受洪水威胁的厂矿企业单位职工及财产。

林业部门要做好林木水毁统计,积极协助乡镇政府抢险救灾。

三、局地暴雨抢险救灾组织纪律

当出现突发性强降雨时,当地政府(乡、镇)、村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果断组织抢险救灾。防汛行政责任人不得擅离防汛工作岗位,要严格执行防汛24小时带值班制度,及时传递、发布雨、水、险、灾情信息,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灾情,造成防汛抢险工作严重失误;对不执行本预案、不履行各自职责和防汛抢险指令,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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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应急处理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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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全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常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精神,结合我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我院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毛泽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姜协武任常务副组长,高广安、陈本校、龙艳、田淑平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滕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联络、督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妥善应对。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调度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疫情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事件破坏性。

(二)从严从紧,抓小抓早。在全国未解除新冠肺炎警报期间,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视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病例,不论涉及多少人员,均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暂时隔离疑似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并协调疾控部门迅速确诊疑似人员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根据诊断结果和处置建议再采取相应措施。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不留空档,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特别要紧密依靠卫健和疾控部门,主动接受其专业指导和业务指挥。

四、处置程序

(一)先期处置。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单间隔离疑似人员,管控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消毒。在首次报送信息时提请属地卫健和疾控部门及时介入处理

(二)信息报送。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后,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向市卫健局、人社局和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上报书面报告,1小时内进行续报。

(三)现场组织。领导小组组长是先期处置责任人,负责学院内部人员、经费、车辆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指挥,落实专业技术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事态控制。积极配合卫健和疾控部门处理突发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和隔离。根据卫健和疾控部门专业意见,报请主管部门研究是否停课。

(五)信息发布。所有对外信息,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院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失真信息引发恐慌情绪。

(六)善后处理。在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后,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学生,要安排人员做好心理疏导。同时,要迅速恢复学院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一旦启动预案,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照疫情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人员调整。

(二)物资保障。及时完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物资能及时供给。

(三)经费保障。应急救援及处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在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六、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一)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隐瞒、缓报、谎报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

(二)对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对处置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学院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七、附则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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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应急处理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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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镇防汛工作的目标是:在防洪标准内,确保穆棱河堤防、大石头河堤防、小塘坝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采煤沉陷区等地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防汛工作总体要求

20__年我镇防汛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国家防总及省、市、县领导对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依法防洪、科学防洪的要求,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做到发生防洪标准内洪水,堤防不溃堤、小塘坝不垮坝,人员无伤亡。发生超标准洪水要科学安排,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防汛工作重点

1、是防御穆棱河及大石河的洪水,穆棱河堤防维修和险段道口备料。

2、是确保三座小塘坝和两处水利渠首汛期安全。

3、是做好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及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4、是做好各村及社区危房防汛安全工作。

5、是抓好镇内防洪除涝。

6、是做好河道清障和堤防工程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堤防工程安全。

三、防汛任务与措施

1、堤防:穆棱河堤防段堤长11.55公里,堤上道口7处,险段及道口备料520立方米,大石头河堤防堤长7.5公里,加固维修涵闸3处,6月15日前全部完成任务。

2、塘坝:全镇有三座小塘坝,各村要把小塘坝进行认真检查,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小塘坝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解决,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村要把小塘坝位置,集雨面积,蓄水量,下游影响范围,承包人及电话同方案一并报镇防汛办。各村要与承包人相互联系,要对本辖区小塘坝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危房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不能居住的危房,各村要因地制宜妥善安排好住处。

3、防山洪、坡洪及地质灾害工作

(1)我镇属于半山区地形,汛期遇到局部暴雨,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去年县里为我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工程建设投资,根据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县防办在张家村、德胜村、荣华村、保中村等建立了山洪灾害防御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各村屯要指定专人管好、用好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充分发挥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在山洪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同时各村屯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截流沟等进行一次彻底清淤。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时,要确保人员安全转移。

(2)为做好防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和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工作,对易发生山洪灾害的村屯要重点宣传,设立危险地带警示牌、防山洪泥石流避险知识宣传牌等。各村委会要督促检查落实到位。二是做好山洪灾害防预工作,进一步完善各村屯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预案》内容要让群众都知道。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一旦发生暴雨山洪泥石流,要有专人预警通知,专人指挥撤离,民兵抢险队协助,群众明确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和转移安置地点,确保人员安全。

(3)各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小煤井的防洪、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小煤井发生洪水倒灌事件的发生,按照属地关系,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负责人一定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井口和人员安全。

(4)组织村民要提高警惕,特别是雨水集中时刻关注自己住房的变化,一旦有险情立即撤离。责成专人负责,确定防灾避险范围和对象,落实到户,确定疏散地点。注意收集气象水文资料,连续降雨30mm以上时,要组织避险对象撤离危险区。雨停2小时后,认为危险以解除方可返回住地。一旦发生险情、灾难时,要立即进行抢险救护,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镇所属各单位的防汛工作。各单位要6月7日前对本单位安全保卫、用电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煤矿要防止小井倒灌问题发生,确保安全。

进入汛期,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农村要保证广播和通讯网络24小时的畅通。

四、防汛任务和领导责任制落实

1、抢险队伍:由镇武装部统一编制450人的抢险队伍。各村要把人员名单在6月7日前上报到镇武装部。

2、防汛物质:防汛编织袋2万条,抢险车辆35台,指挥车1台,船2只,车、船主名单在6月7日前上报到镇武装部。

3、防汛编织袋2万条,6月7日前集中到各村委会,并派专人保管。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方案,并在6月7日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方案报镇防汛工作指挥部。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汇报防汛工作进度,筹备防汛物质。要把防汛队伍、车辆、船只落实到人头并登记造册,公布上墙,做到如之即来,来则能战。

五、险区人民转移地点和联络方法

1、如遇险情用手摇报警器联系及用电话、广播和专人负责通知,人员和设备在6月7日前落实好专人管理并上报管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并要通知、宣传到每家、每户、每个人,保证通知无误。

2、险区人民转移地点。保中五组、勇鲜大屯转移到德胜村:保中一、二、三组,勇鲜小屯转移到镇;保中四组、新胜屯转移到红胜村;新峰村、古山子、明俊村转移到镇;光荣转移到后岗;石河北六组转移到石河北村;四组、七组转移到砖厂,险区人员、财产转移由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组织。同时做好低洼地区居民和转移的准备工作。

六、清除河障,保证行洪畅通

根据《防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按照《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行洪区内擅自修建农田围堤,植树造林,设立阻水障碍物,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弃土等影响行洪的行为。由于穆棱河多年未发生大洪水,近两年部分村屯的农民在行洪区内擅自开荒垦地,修建农田围堤,减小了行洪面积,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穆棱河行洪区由于部分农民擅自修建农田围堤,开荒垦地,造成了河水肆意横流,威胁堤防和护岸工程安全。有关村屯要加大力度,坚决制止在行洪区内擅自修建围堤,植树造林,设立阻水障碍物,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弃土等影响行洪的行为。杜绝新设置河障,确保行洪畅通。

总之,各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制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方案》,于6月7日前将《防汛工作方案》、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名单、抢险队伍和抢险车辆花名册、防汛值班电话(白天和夜间)报镇武装部。现在已经进入汛期,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增强防洪意识,树立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要未雨绸缪,做到有备无患,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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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车辆意外事故应急处理的预案范文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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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意外事故应急处理的预案范文

(一)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程序如下:

1、首先驾驶员应立即熄火;

2、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

3、拔打122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定责定损,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4、如有人员受伤,首先尽力抢救伤员,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拔打122报警,同时向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汇报;

5、协助救援人员组织抢救伤员;

6、对于车上装有危险品及易爆品的事故车辆,在报案时一并报告情况,了解基本处置方法,避免再次造成伤害。

(二)出车时遇自燃灾害应急程序如下:

1、车辆驾驶员应立即熄火;

2、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同时采取可能的自救措施;

3、将车上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待灾害过后方可离开事故地点,及时向保险公司、交管部门报案,向单位安全员报告情况。

4、离开事故地点前,应电话联系相关交管部门,避免其他车辆再次通过险桥、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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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街道防御台风工作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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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防御台风工作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舟山市普陀区防御台风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并结合勾山街道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街道位于普陀城区西北部,东与东港相连,南接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和舟渔公司,北靠展茅街道,西与定海临城街道相接。

街道区域总面积44.1平方公里,辖6个农村新社区、一个城市社区,人口3.2万。按区域分布现状,自然形成芦花、勾山、舵岙三大片。

街道现有山林面积24612亩,耕地面积15135亩,其中水田9143亩,旱地5992亩。

街道有三个工业园区。已有入园企业112家,XX年街道工农业总产值64亿元,人均收入10818元。

二、防台、防洪现状分析

1、水库河网现状

街道区域内现有小二型以上水库6座,小山塘13座,总蓄水量641.72万立方米,其中沙田岙水库、芦东水库、南岙水库、应家湾等四座水库由市水务局管理,蓄水量为435万立方米。这些水库、山塘在蓄洪、灌溉、饮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工农业生产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有些水库、山塘虽进行过维修、保养,但由于这些水利工程大部分建于50-70年代,受当时财力、物力、人力等各方面的限制,致使防洪标准偏低,特别遇台风、暴雨天气,易出现险情,危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去年三防检查中,勾山水库被鉴定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结束。

河流按自然形成划分勾山河、芦花河、舵岙河,总长度为41.435公里,蓄水量为129.3万立方米,从XX年开始街道对河道进行整治,已完成了28公里主河道标准河道建设,但由于3条河道的入海口距离较长,加上境内有的河流比较狭窄,遇台风或暴雨天气易造成农田被淹,影响社会稳定。

2、海塘、矸闸

新花标准海塘总长337米,于99年在二线塘的基础上已建成50年一遇标准海塘。有矸闸10座,24孔共42.5米,其中海矸出水口三座,9孔共18米。这些水利设施在抵御自然灾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塘矸在XX年被三防鉴定为危险矸闸,现正在同省设计所联系,准备在今年扩建为2m/4孔的电动矸闸。

3、工程建设

随着工业园区开发力度的增加,特别是一些在建工程,大型广告牌等都存在事故隐患,容易对人员造成伤害。

4、危房户及简易工棚

街道有危房共有42户,分别为蒲东社区、曙光社区、南岙社区、芦花社区、红旗社区、蒲岙社区。因这些房子建造年代比较早,有的房子陈旧老化,而且大多数又是比较困难群众,还有大量居住在勾山区域内的外来民工,很大一部分人员都居住在简易工棚里,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而且居住也比较分散,存在一定的事故隐患。

三、主要防御对象

1、水库、山塘在三防检查中,芦花施家岙点大湾山塘建在屋脊之上,除险加固工程基本结束,但还是被列入三防重点,仍需加强巡查和观察。今年街道对勾山水库大规模进行维修,降低了蒲岙片的防涝蓄水能力,遇台风天气需重点进行巡防。由农业科负责落实抗台措施。

2、河网,三条主要河道已进行了28公里的标准化建设,还有两公里勾山河五期正在建设中。仍需对河网的阻碍物,加强检查清除,现已落实河道管理人员,特别对矸闸旁的阻碍物加强检查、清除,以免影响排洪,由农业科负责处理。

3、海塘,虽然已建造了50年一遇的标准海塘,仍需加强巡查,已落实海塘巡查员对该海塘的巡查观察,以免突发性事故发生。由农业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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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过程突发停电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物料,运输,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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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垂直运输过程突发停电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一、目 的为确保物料提升级垂直运输工程突发长时间停电后,能迅速有效的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生命安全风险,特制定项目部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过程突发长时间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二、组 织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组长: 成员: 、 、 、 、 、

三、职 责

1、 负责现场指挥,了解掌握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停置位置情况、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2、 负责现场保护,设立警戒线,维护秩序,疏散人员。

3、 负责通知设备单位组织抢救,召集抢救人员,及时安排清除险情。

四、应急救援程序当物料提升机遇长时间停电,且吊笼在上部不能升降,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操纵开关至“0”位,切断总电源;

2、由操纵人员或专业维修人员将卷扬机按如下步骤控制:

⑴ 间断地用手按住,松开电磁吸铁,使吊笼通过重力下降,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速度;

⑵ 如吊笼中装有货物时,则将吊笼降至下一层楼层通道时,先把吊笼内货物卸至楼层内;

⑶ 按⑴条方法,继续下降吊笼,直至吊笼降至最低位置。

3、在抢险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立即执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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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预防台风应急预案范文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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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台风应急预案范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北仑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3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1.4.4 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 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当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1.5 工作重点

(1) 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 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 山塘、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 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 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 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7) 大工业、大项目建设开发地块与周边行政村、单位的结合部。

(8) 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 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防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3 其它防汛指挥机构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4 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成员由区人武部、区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经济与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区电信局、移动公司、保险部门、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等组成。

2.5 区防指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2.6 区            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区人武部:组织指挥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驻仑部队、武警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协助区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民兵和应急小分队的应急演练。

(2)区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据《北仑区水利工程管理职责》有关要求,负责所辖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水工程的修复。

(3)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区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防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其他工矿企业的防汛防旱工作,协调基础设施灾后重建。

(6)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对校舍危房(特别是外来工子弟学校场所)的检查,密切注意台风期间在校师生或参加其他活动师生的动态,确保人身安全。

(7)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妥善处理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实施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安全转移。

(8)区监察局:负责防汛防旱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

(9)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旱、涝、台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筹措防汛救灾资金,落实防汛防旱专项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区、街道、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公布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制定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

(12)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住宅和房地产等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落实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和质量控制;提供建设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3)区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防汛救灾工作,制定落实在建工程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区管部分的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提供城区灾害损失情况。

(15)区交通局:负责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防台监督管理;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确保防汛抢险、防疫、救济救助人员、物资、设备的安全及时运送;制定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工作预案。

(16)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业灾情;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抗灾柴油等物资安排;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和水产养殖户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渔民防汛防台救灾减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在台风影响期间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返港避风、水产养殖户安全撤离等工作;提供水产养殖和渔船损害等灾害损失情况。

(17)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系统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8)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市、区防指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防汛防台抗旱等知识的媒体宣传教育;负责编辑防汛抗台图片录像资料。

(19)区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抢险用电的供应和电力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及时调度解决抗灾救灾电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救灾指挥机关的正常用电,落实应急电源;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0)区贸易与粮食局:负责落实防灾救灾成品粮的储备、供应和调拨,保障市场供应;指导贸易与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21)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事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

(22)区电信局、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联络畅通。

(23)区供销社:负责全区供销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供应工作,提供供销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4)保险部门:负责做好各自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和居民做好各类财产的防灾工作,并积极开展防汛保险。

(25)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根据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6)新础⒋蟠、小港、霞浦、柴桥街道办事处、白峰镇、春晓镇、梅山乡政府:根据各自的防汛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7 办事机构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负责区防指的日常工作。

3 影响台风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1 特别重大(ⅰ级)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 重大(ⅱ级)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3 较大(ⅲ级)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4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市,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台风、降雨、洪水、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海塘、堤防和其它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山洪灾害预警员落实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4.4 防台检查

4.4.1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台汛前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城管、建设、供电、交通、建筑工务、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3 区建设、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同级防指备案。

4.5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4.5.1 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可能受台风影响程度,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5.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收到气象、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应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处置预警。

4.5.3 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街道、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的巡查预警员,在台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街道、乡镇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4.5.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5.5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5.6 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海洋、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为ⅰ、ⅱ、ⅲ、ⅳ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ⅰ级应急响应由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防指副指挥或指挥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防办主任或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启动。

5.1 ⅰ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人员梯度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台工作。

区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要江河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区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5.2 ⅱ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防汛、水利、人武部、气象、建设、民政、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城管、交通、建筑工务、教育、供电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台抢险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协同街道、乡镇加强水库、海塘、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区防指及有关部门。渔船就近避风,船上人员及沿海(岸)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救灾工作。人武部、街道、乡镇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区防指。

5.3 ⅲ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副指挥或防办主任主持会商,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建设、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工作组、抢险救灾队伍等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风情、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市防指。

5.3.1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5.4 ⅳ级应急响应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等部门领导进岗、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水利部门重点做好水库、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协同街道、乡镇做好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

5.4.1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街道、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5.5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党委或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1)防台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一般防台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或区委宣传部发布;汛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区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3)新闻媒体须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防汛、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相关信息,报道内容须经区委宣传部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

(4)新闻媒体应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先进事例的报道宣传工作。

5.7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区防指、人武部、公安、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抗灾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门负责水情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做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系统的实时升级、备份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6.2 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当地党委、政府要做好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的协调保障工作。在抗洪抢险期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当组建专业抢险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3)应急队伍调动: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调动。三是驻军部队的调动,由区防指提出要求,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区防指提出抢险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3 物资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储备和管理,并统一调配。

(2)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潮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按当地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必要时可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6.4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经发、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金的落实和信贷。

6.5 技术保障

(1)健全和完善区防指与省、市防指之间的远程会商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省、市、区三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计算机网络。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信息实现共享,为防台抗洪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 避灾场所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建设、民政、农林、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助下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 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和车辆调配,负责台风影响期间渡口的安全。

6.10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区发改、经发、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12 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 宣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2.2 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2.3 演练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 善后工作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水利部门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农业部门负责水害灾区群众的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做好排渍除咸,洗苗追肥,田间管理等,开展生产自救。

(6)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校舍修复、正常复课等工作。

(8)供电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排涝等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9)通信、水文等部门分别负责对遭受毁坏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时总结防台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预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区防办及时掌握抗台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指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7.1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2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的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3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区防办。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办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区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区防办备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台应急预案,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预案。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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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防台风应急预案范本_应急预案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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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应急预案范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洪防台应急预案》、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为主、行业为辅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启动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响应、落实渔业防台风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1.3.2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台风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1.3.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系统上下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台风灾害及其次生海洋灾害时海洋与渔业系统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渔业灾后恢复生产。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市级的防灾抗灾行动,县、乡各级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防汛部门的部署,自主决定启动或者调整(终止)应急响应的时间和等级。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市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防灾减灾处。

2.2 市局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副调研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副调研员)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派驻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分管副主任、渔业互保协会福州市办事处负责人。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防灾减灾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兼任。

2.3 组织机构职责

2.3.1 市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渔业防台风工作,研究和通报本系统防台风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渔业防台风工作。

⑵确定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市防指报告渔业防台风工作,向灾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⑶指导和协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本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负责渔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

2.3.2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负责市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组织渔业防台风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传达市防指和市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渔业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⑵在台风发生期间,负责落实应急值班;掌握、报告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应急工作和全市渔船进港、渔排人员转移等情况;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全市渔业受灾情况,并向市防指、省厅报告。

⑶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防台抗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组织台风灾害调查、评估;负责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2.3.3 市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在市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工作”的原则,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1)防灾减灾处:承担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办公室:负责通知、督促局属事业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收集、报告局属事业单位部署、落实防台风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负责防台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防台风信息;负责防台风的后勤保障工作。

(3)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制定渔业防台风工作中防灾减灾和渔业受灾救助政策。

(4)资源环境保护处: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参与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5)海域和海岛管理处: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参与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6)渔船渔港管理处:负责指导全市渔船进港避风工作;协助做好避风渔港和渔业船舶应对台风灾害的风险评估。

(7)水产产业处:负责指导全市渔业系统开展各类水产养殖生产设施除险加固和养殖水产品抢收等工作;提出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意见并组织落实。

(8)外经处科技处:负责全市回国远洋渔船防台风工作。

(9)局应急指挥中心:协助做好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防台风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负责通过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发送防台风信息。

(10)驻局监察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对进港避风渔船的监督检查;协调指挥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参与抢险救助工作;做好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的防台避风工作。

(12)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负责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态,及时接收并转发海洋灾害预警报;负责提供防台风暴潮和海浪灾害会商材料并参加市防指的有关决策会商;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负责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参与灾后水产苗种和鱼药的组织调剂工作。

(13)渔业互保协会福州市办事处:负责灾后渔业互助保险的理赔工作,台风过后立即开展勘验定损,受灾理赔,帮助入会参保的渔民尽快恢复生产。

3. 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 Ⅳ、Ⅲ、Ⅱ、Ⅰ四级。

3.1 Ⅳ级响应

3.1.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3.1.2 应急响应行动

⑴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位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

⑵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市防汛办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⑶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做好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并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⑷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报,向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台风消息。

⑸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统计出海渔船与人员数量,并与渔船上的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

3.2 Ⅲ响应

3.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 Ⅲ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3.2.2应急响应行动

⑴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到市防指坐镇指挥。

⑵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船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⑷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⑸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⑹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各地渔业防台抗灾工作情况,并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⑺市局领导小组适时成立防台抗灾工作组,赴台风影响重点县(市)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当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⑻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3.3 Ⅱ级响应

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 Ⅱ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3.3.2应急响应行动

⑴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到市防指坐镇指挥。

⑵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市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船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⑶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⑷市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抓好防台抗灾措施的落实。

⑸市局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海上渔船返港就近进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及渔排加固、渔船锚固等工作:

①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在海上作业的渔船全部返港,就近进港避风;

②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撤离;

③在10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44.1千瓦(60马力)以下的渔船和渔排上人员撤离;

④在12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110.3千瓦(150马力)以下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上岸,110.3千瓦以上渔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余人员全部撤离。

⑹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市局领导小组。

⑺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渔排人员撤离、渔船进港、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和省厅。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⑻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应协调指挥全市渔业执法船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⑼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3.4 Ⅰ级响应

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 防台风Ⅰ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3.4.2应急响应行动

⑴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到市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⑵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厅本部坐镇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市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船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⑷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⑸市局领导小组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渔船锚固和人员的撤离等工作。在14级以上风力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渔船上人员撤离。

⑹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⑺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和省厅。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⑻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抢险队伍按照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应协调指挥全市渔业执法船艇在保证执法船只和人员的安全情况下,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⑼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3.5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按市防指的调整或终止通知为准。

⒋ 灾后处置

⑴根据受灾情况,市局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市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

⑵市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向灾区派遣救灾指导工作组,各组人员应于当天或次日赴灾区了解核查灾情,指导帮助当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灾后补救措施,促进生产尽快恢复。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防指。

⑶局防灾减灾处应尽快统计出各地渔业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指和省厅。局水产产业处及时提出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安排的建议方案。

⑷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灾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同时,提交灾后评估报告,制订善后工作计划。

⑸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调市内外有关部门,组织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的调剂,做好渔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

⑹渔业互保协会福州市办事处要积极组织人员及时奔赴灾区,做好已参加渔业互助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⒌ 应急保障

⒌1 资金与物资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与物资,用于台风灾害的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⒌2 观测与预报保障

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对台风动态的监视,保障海上观测网正常运行,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及时开展灾后调查,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⒌3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渔业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防台风应急工作中的电话(传真)、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加强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提高渔船防灾减灾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台风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

5.4 宣传与培训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媒介,加强台风、风暴潮、海浪等自然灾害知识宣传,尤其是加强渔排养殖和渔船捕捞生产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6.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3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称台风,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等各类热带气旋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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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台风、暴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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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暴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深圳地处沿海地区,夏季台风、暴雨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为了加强项目部在发生台风、暴雨事故时的应对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台风、暴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波顿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本工地研发楼(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层,a栋塔楼地上结构25层,高度为113.3米,b栋塔楼地上21层,高度为96.8米,其中裙楼3层,总建筑面积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 m2,,地上:74885 m2。一期厂房工程包括烟用香精(一)车间3127 m2、烟用香精(二)车间1312 m2、咸味香精车间1691 m2、动力车间725、普通仓库677 m2、危险品仓库677 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 m2。一期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877 m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项目部主要把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重点放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外脚手架、施工用电、围墙、办公区生活区临时建筑的检查、加固、维护等方面。

二、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队 长:

队 员:

三、应急预案内容

1       目的

深圳地处沿海地区,夏季台风、暴雨自然灾害多发,为确保本项目部在台风、暴雨到来时,能使员工不处于险情中,救治在台风、暴雨中受困遇险员工,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在台风、暴雨来临前、到来期间及过后,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        职责

3.1 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过气象预报关注台风、暴雨动向,及时布置抗台防汛工作。

3.2因台风、暴雨造成险情事故,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指挥排除险情及参预处理事故。项目应急救援队、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应在台风、暴雨灾害事故发生现场,协同处理事故。

4       应急预案内容

4.1台风、暴雨到来前

4.1.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过各各媒体(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台风、暴雨动向。当风力达到六级、降水量超过100毫米时,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4.1.2加固临时设施、活动板房、仓库等,当风力达到7级时临时工棚内的人员全部疏散移至牢固的建筑物内。

4.1.3对各种架体(外架、井架、平台架)进行有效加固,塔吊要由安全员进行检查,确保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

4.1.4由电工切断现场电源。

4.1.5拆除安全网,减少外架承受的风荷载,加固室外的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标语等。

4.1.6将吊笼或吊篮降至地面,增强井架、施工电梯稳定性。

4.1.7确保排水畅通,加强基坑的排水,由施工员加强巡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进行加固,无法及时进行加固处理的,必须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防止发生险情时人员靠近发生意外。

4.1.8材料组人员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齐全有效和应急饮用水、食品的供应。

4.1.9确保通讯畅通(由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通讯中断的情况除外)。

4.2台风暴雨到来时

4.2.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密切注意台风、暴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4.2.2发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经理和公司,并组织抢险及救援。

4.2.3在组织抢险或救援时,须确保参与抢险或救援人员自身安全,以防险情或事故进一步扩大或造成新的事故。

4.2.4相关人员接报后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发生地查看了解情况。

4.2.5疏散到安全地点的人员要有专人管理,分发饮用水、食品等应急物资,并确保疏散人员在台风、暴雨警报解除前不得离开疏散地点。

4.2.6险情或事故发生地根据情况可拨打社会公共求援电话(110、119、120)进行救援。

4.3台风、暴雨过后

4.3.1按颁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整改,确保消除隐患方可复工。

5 电话报救须知

5.1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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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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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学校地势低洼,加之深河路排水系统差,每逢大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严重(水深达30cm―50cm)。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暴雨天气的校园积水事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暴雨天气,校园积水,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况下。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当天值日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__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应急措施

(一)一般情况(暴雨天气还能维持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当天值日教师坚守岗位,加强管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值日领导加强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2、放学时段,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有效组织学生放学,维护学生放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放学。

3、学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楼层分发,学生打饭后到各自教室进餐。各班班主任协助楼层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打饭;协助食堂从业人员把饭菜送到各楼层。

(二)特殊情况(暴雨天气不能维持教育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学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准后,通知各班班主任电话联系学生家长,将每个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接回。

3、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维护放学秩序,有序组织学生放假,做好相关工作。楼层蹲点领导到位:一楼__;二楼__;三楼__。

4、雨晴后,组织人员清理校园卫生,进行校园杀菌消毒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应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追究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领导小组指挥,且迟迟不按要求执行的。

2、未到现场履行职责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出现失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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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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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面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反应工作,提高我校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暴雨

1.暴雨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区电视台或电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应。

2.黄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总务处布置检查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做好防淋、防浸的各项工作。检查及排通校内的排水设施。

(2)学生停止在室外活动,教导处、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教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值日老师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3)学生上学或放学应带备雨具,禁止骑自行车的同学骑车打伞。

3.红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继续做好黄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2)校内所有人员暂停一切户外活动和作业。

(3)总务处组织好低洼易浸物资的转移或保护。

4.黑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总务处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根据雨情做好校园排涝工作;学工处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教导处宣布停课并做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2)师生留在课室内密切留意天气的情况。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学生安全。

(3)黑色暴雨信号发布后,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到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5)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6)各班、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5、暴雨警报解除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别向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二、台风

1.台风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电视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应。

2.白色注意信号与绿色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各部门做好防风准备。

(2)总务处做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检查。

3.黄色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防风状态。

(2)学生停止室外活动。

(3)所有人员不在迎风窗户下停留、行走。

(4)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4.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紧急防风状态。

(2)总务处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教务处宣布停课并作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3)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避免在树下、阳台下、灯箱广告下、窗户下停留,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风,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5)已返回校内的学生,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好学生的安全。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6)各班、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7)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5.黑色特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继续做好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2)总务处负责切断学校的电源。

(3)所有人留在安全处避风,直至警报解除。警报解除后还应留在室内密切留意天气变化,防止余风吹袭。

6.台风警报解除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别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三、雷暴

1.各部门要注意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2.一旦有雷雨预兆,所有人员应停止室外活动,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课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班主任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3.雷暴雨期间

(1)学生留在课室内学习,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到班管理纪律,值日教师加强检查。

(2)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3)如果学生留在家中,并且当时情况不适宜上学,可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4)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4.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5.雷暴雨结束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向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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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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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镇的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区两级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牢固树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思想,居安思危,做到台风、大汛到来房屋不倒塌,交通不中断,积涝不成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成立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的领导小组,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为,在党政办设办公室,为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突击队负责我镇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和上情下达,及时传达市、区两级防台风、防风暴潮的指示精神,汇总上报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各管区

1、责任人:

2、任务

(1)迅速通知各村,并做好记录;

(2)危房户强制迁出;

(3)叮嘱台风期间车辆停行、人员减少外出;

(4)组织村干部清除渠道杂草,迅速排净田间积水,绝不允许沟渠洼地存水;

(5)村庄做好防潮准备;

(6)畜牧养殖村庄做好防风防雨准备;

(7)风雨后迅速统计灾情并做好救助安抚工作。

(二)安全

1、责任人:

2、任务

(1)迅速书面通知辖区内养殖看护人员撤离;

(2)书面通知海参养殖等企业停止施工,撤离机械人员;

(3)通知各盐及盐化工企业做好防风、防潮准备;

(4)船只靠岸,所有作业人员上岸。

(三)辖区内企业

1、责任人:

2、任务

通知做好防范工作

(四)建筑工地

1、责任人:

2、任务

(1)高度关注镜湖花园、中学教学楼、幼儿园、社区、市场建筑、贫困房建设工地;

(2)书面通知,注意带电作业、高空悬挂物及人身安全。

(五)道路修补

1、责任人:

2、任务

(1)抢修损毁严重路段;

(2)灾后迅速修复;

(3)沿途广告牌、线杆、线路排查。

(六)安居房、敬老院

1、责任人:

2、任务

(1)排查安居房、敬老院情况;

(2)灾情统计与上报,要与防汛指挥部做好沟通。

(七)镇区防涝

1、责任人:

2、任务

(1)排水疏通;

(2)广告牌等高空悬挂物。

(八)防汛设施

1、责任人:

2、任务

(1)疏通所有排水干渠,提闸、挖坝、清草;

(2)巡查水库堤坝;

(3)水库、干渠分工负责,制定责任分工表。

(九)“三网”

1、责任人:

2、任务

主要是灾后恢复。

(十)抢险队伍

1、责任人:

2、任务

组织两支抢险队伍,分若干组,每1至2名班子成员带队,确保人员到位。

(十一)信息畅通

1、责任人:

2、任务

(1)防汛指挥部的信息沟通;

(2)灾情统计;

(3)人员、车辆调度;

(4)上传下达。

四、全面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各村委会、驻我镇单位,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安排好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特别要根据防台风、防风暴潮隐患的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做好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调查摸底工作。目前,我镇排水沟渠、管道等被占压、覆盖、填堵的现象较多,一些房屋仍存在危、漏雨之忧,这些都是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的重要隐患,各村委会、驻我镇单位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各村要重点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报镇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

(二)做好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方案和重点地区防台风、防风暴潮。镇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依据市、区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实际,制定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实施方案及重点地区防台风、防风暴潮一级预案。

(三)加强值班、值勤制度。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值班人员,从月日起进行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建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报告制度,各村委会对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及时报镇;镇防台风、防风暴潮突击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立即出动。

(四)做好防汛物资准备。购置铁锨、镐头、草袋、铁丝和沙石料,作为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储备。

五、工作要求

(一)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各单位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指示,提高对防台风、防风暴潮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意识,将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之一。

(二)加强领导,落实防台风、防风暴潮责任制。按照市、区防台风、防风暴潮指挥部要求,实施一把手负责制,落实防台风、防风暴潮责任。各村委会成立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村委会主任为组长,做好群众思想、物资等准备工作,确保我镇安全度过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台风来临期间,值带班人员、车辆24小时在岗,其他待岗。

六、责任追究

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力、不积极作为、空岗、缺岗、饮酒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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