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股东合作协议书电子科技公司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_________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乙方: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股东合作协议书电子科技公司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3)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
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详细内容见公司章程)。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由出资比例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决定。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方需要在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上,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外两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3)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
篇3:股东合作协议书电子科技公司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__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东莞市__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 房地产评估 ;
3、注册资本: 以工商注册为准 ;
4、法定地址: 以工商注册为准 ;
5、法定代表人: 。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__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乙方占%、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篇4:股东合作协议书电子科技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
乙方出资额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
丙方出资额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___________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 %、乙方占%、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
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篇5:网站使用说明和用户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域名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永久域名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个。
二、转让物品、物品价格及支付方式
1、域名四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共计___万元人民币整大写___万元人民币整
3、乙方预先支付*定金(*元人民币),双方见面交易剩余___款项(___元人民币)
三、其他费用
无。
四、域名过户、密码交接、双方责任及其他条款
1、过户之前乙方预先支付给甲方*订金,即*元人民币。甲方派人携带甲方相关证件(甲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域名所有人证件)至北京,甲乙双方会面后,共同抵达过户地点核查并确认可以过户后,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给甲方后(即*元人民币,现金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付款收据。甲方将材料递交域名过户机构,双方立即完成过户。过户完成后双方签署域名转让完成书。
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以上所述域名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如有欺诈行为将承担相关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甲方承诺域名过户完全履行合法过户程序,域名过户之前甲方合法拥有域名管理权,使用权,所有权。域名过户后甲方将不再拥有以上所述域名的管理权、所有权、以及使用权。乙合法方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域名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
3、过户后乙方使用此域名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域名过户需要乙方提供以下材料给甲方:
1)、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域名所有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填写表格打印后(表格见附件二),加盖乙方企业公章,乙方域名所有人签字。
五、过户失败处理方案
1、若因甲方资料不全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过户失败,甲方将___万元人民币全额归还乙方。
2、若因乙方资料不全或乙方其他原因造成过户失败,甲方将不予退还交易款项。
篇6:网络股东协议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购买甲方在长沙市芙蓉区就投资设立天津滨城置地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 ;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 ;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
4、丁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20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 新组建的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先期各股东约定按照20%实际投入,其余资金按照公司需要在两年内注入。
三、企业的经营宗旨: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原则,促使东丽区经济发展能更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现代企业的优势,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共守原则
(一)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二)企业的股本总额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股东一经入股,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退股。
(三)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向股东签发记名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入股证明和分红依据。
五、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提交到位:
(一)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7日内,必须按协议向企业筹备组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
(二)企业正式设立后,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一年后需转让股份的,按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东各方应完成组建企业的以下有关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负责办理组建企业的申请手续,并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组建企业筹备工作机构及配备工作人员;
(2)向有权审批企业的部门申报企业组建的有关申请报告及文件资料;
(3)负责向全体股东办理出资清缴手续;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负责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5)负责企业筹备过程中全体股东委托的其它事宜;
(6)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其他股东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到位;
(2)提供工商登记的有关资料,协助办理工商登记;
(3)负责企业筹建工作机构委托的其它事宜。
七、公司股东会
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八、公司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三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人代表,由甲方推荐产生。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九、公司经理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三)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四)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五)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六)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七)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十一、公司的清算
(一)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二)公司依照第十一条第(一)款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第十一条第(一)款第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十二、违约责任
(一)任何股东未按协议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违约股东应向企业缴付认股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企业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退出企业。
(三)任何股东不得用企业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如发生,该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三、其他事项
(一)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企业设立失败,任何股东均不负违约责任,企业筹备组应负责退还股东的全部出资。创立过程中已开支的费用,由全体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摊。
(二)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全体股东协商解决。
(三)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企业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四)本协议经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并经审批部门审核后生效。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补充协议限于企业创立会召开之前。
(六)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8 份,各方股东各执两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丁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7:网络股东协议合同
为了更好的与全国各地的合作伙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形成行业类强有力的同盟,____________网本着与全国各地的代理商互相依托、共同发展的原则,给全国各地的优秀代理商提供一个共同发展壮大的舞台;共同进行广告宣传,并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权利与义务
1、 同意在所确认的媒体上做宣传,并认可以“______集团”名义联合在各大报刊上做广告。
2、 各方有参与广告宣传策划的义务。
3、 各方有承担广告制作及联系广告商的义务,并将拟好的广告稿交由个合作伙伴审阅后签字,方是有效的。
4、 各方同意承担相应的广告宣传费用,并在每月初将所有的广告费用汇入____________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帐号。(为月付)
5、各方无权干涉其他合作伙伴的业务及合理利益,如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__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来为各方协调。
6、各方有推广其他合作伙伴业务的权利。
7、 各方有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形成互动的权利。
8、 各方有权监督____________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广告费用去向及广告品质。
9、各方有义务给予合作伙伴最优惠的代理价格和技术支持服务。
10、如有一方未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视为自动放弃,各方有权考虑是否与他在其他方面的合作,并支付违约金。
11、加入联盟伙伴计划后不得与其他任何公司及组织签署同类形式的联盟合作。
12、为增强联盟集团的凝聚力,合作伙伴应将自己所拥有的虚拟主机客户,托管至____________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管理权归合作伙伴所有,____________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与联盟伙伴合作期间不参与乙方客户管理。
合作意向项目:
1、 互联广告 首先进行实施关键性的一步---广告联盟计划;
2、 互联营销 组织产品共同进行销售,共同努力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
3、 信息互联 将各个网站信息内容进行有机组合;
4、 互联服务 实施当地化服务,技术与市场的配合。
此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执行。
此协议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网络股东协议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一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工商审批核准的营业范围为准 。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一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千万元。
第二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25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壹拾贰万伍仟 元(小写:125000元); 乙方 25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壹拾贰万伍仟 元(小写:125000元);
丙方 25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壹拾贰万伍仟 元(小写:125000元); 丁方 25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壹拾贰万伍仟 元(小写:125000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二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一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 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一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四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一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一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四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五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六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七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一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三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一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一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二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三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股东一份,公司存底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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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一、股权变更企业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受让方
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境内有效联系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二、转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境内有效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三、股权转让情况
1、转让合同总金额(元)
现金:
实物:
有价证券:
其他:
合计:
2、每股净资产(元):
3、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元):
4、股值原值:(元):
5、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间:
6、本次已实收入额(元):
7、本次申报应纳税额(元):
8、计税依据偏低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正当理由的情形:
四、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签章
我声明,此报告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保证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受理部门
受理意见:
经办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0: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股权。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股权。
________: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________%,满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____________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 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__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____________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____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____________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__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__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___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甲方:
手机号码: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手机号码: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手机号码: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满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 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篇12: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格式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
第三条借款金额:万元。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付息时间:按季支付。利息按借款方收到贷款方借款到帐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__年,自月日止。
2.若提前还款则根据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每天按2%/30天计算。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还本付息。
3.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发放工资、交纳税款等必要的税费外,应优先偿还贷款。
第八条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方及贷款方各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篇13:股东多种方式出资协议书
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元,新增股东 ,组成新的股东大会。现经各股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占股比例 %;
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占股比例 %;
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占股比例 %;
丁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占股比例 %;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全体股东在签字 天内,必须按协议认缴出资,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
任。
(2)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3)股东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4)本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身份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和分担风险的依据。
(5)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两名执行董事与一名监事。两名执行董事
分别兼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出现重大事项或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可以予以调整。
2、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须经各股东知晓同意后,决定开支)。
3、担任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工作;
4、担任公司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及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各股东皆有知情权,如对有关工作提出异议,主要负责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并进行妥善处理。在生产规模、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要事务上必须告知所有股东知情并须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必须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债权 债务清单(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亏损
原因说明书。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1、在储备资金不足,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资金时,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
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2、因厂房及生产设备均为甲方所有,原则上甲方不再计提设备折旧费以及收取厂房租赁费,也不再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资金,但每一季度将这些费用折合人民币 万元全部累计为甲方的出资资金。如公司需增加经营资金时,则甲方从累计出资资金中按占股比例扣除,其余股东均须以现金形式增加出资。
3、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入股人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方可入股。
七、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股东在公司内担任主要职务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给与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
2、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纳税后的纯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提取每季度利润的60%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3)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每季度提取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
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40%
进行股东分红。按照占 %,占 %,占 %的比例分红。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并应该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2、每个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结算时,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则首先将出资额按照占股比例进行债务分配用于债务赔付以及弥补亏损,然后根据公司除去厂房和设备之外的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股股东;如果公司盈利,则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和实物结算。
九、其它事项:
1、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赔偿公司及其他守约股东的损失。
2、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经股东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十、本协议一式 份,股东签字后生效,股东各执一份。 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甲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协
年 月 日
篇14:股东多种方式出资协议书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股东:列席会议新增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通过。决议事项如下: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⑤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同意本次增资的总额为______。2、______原拥有本公司______股权,现追加投资______,追加投资方式为______,前后共出资_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3、同意接收______为本公司新股东,同意该股东对本公司投资______,投资方式为______,投后占总注册资本的______%。4、增加注册资本后,公司注册资本为,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5、同意上述变更事项修改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______公司股东会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股东多种方式出资协议书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为准。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甲方_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_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丙方_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丁方_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第八条各方一致推举甲方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全面经营运作。
第九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但是股权可以依照公司章程转让。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十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公司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按财务制度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公司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于次年3月31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十二条股东间出现争议应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
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本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均应遵守。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五份,各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丁方:_______________戊方:_______________己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6:股东多种方式出资协议书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_____________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于_______年____月1日在__________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______先生/女士主持。经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______先生/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
二、会议选举______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______年______月。
三、经董事长提议,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
四、经总经理提议,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______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______年_____月。
特此公告。
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篇17:股东多种方式出资协议书
甲方(原股东):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原股东):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丙方(新增股东):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同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 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
3、丙方系在依法登记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______万元。
5、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丙方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______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认购价以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作依据,其中_____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资本公积金。)
第二条 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_万元增加到_____万元。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第三条 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帐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 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 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方 名,原股东指派 名。
第五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1、各方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公司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第六条 有关费用的负担
1、在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当该项费用应由各方共同或公司缴纳时)。
2、若本次增资未能完成,则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接受方”)对从其它方(“披露方”)获得的有关该方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以下简称“保密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雇员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保密资料。
2、各方均将制定规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它雇员同样遵守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3、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
(1)把资料透露给任何关联公司、贷款人或财务筹资代理机构、双方可能聘请的雇员和顾问或一方预期向之转让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的任何第三方;但在这种情况下,只应向有合理的业务需要知道该等资料的人或实体透露该等资料,并且这些人或实体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等资料的保密性。
(2)在法律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把资料透露给任何政府或任何有关机构或部门。但是,被要求作出上述透露的一方应在进行上述透露前把该要求及其条款通知其它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件
1、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所指的附件是指为增资目的,签约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证明履行本增资扩股协议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资料、专业报告、政府批复等。具体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验资报告;
(4)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5)与债权人签定的协议;
(6)证明增资扩股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其它规定
1、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公司 份, 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18: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编号:
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_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公司印章)
篇19: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 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 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篇20:2024年多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协议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五条 各方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
第六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必须遵循股东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和不能履行职责的股东,根据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对其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可分为部分回购和全部回购;当董事会有2/3的票数通过时,回购方案实施,回购价格为公司当月的财务估值每股净资产。
第十二条 股东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人出席公司重要会议,以及迟到四次以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公司有权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是否回购其股票,收购具体方案同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董事会安排的事情,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公司有权根据第十一条规定回购其所持股份。
第十四条股东应该为公司利益着想,不能做违背公司利益的事情,如果出现,股东应该给予公司相应的赔偿,同时公司有权通过第十一条回购其所持有的股票。
第十五条股东在职位上连续出现两次重大错误和在职位上没能真正的履行自己职责,应该根据董事会的安排调到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位上去。如果仍然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能,则公司有权通过第十一条对其股票进行回购。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在换届的时候,必须是整体出售股票,大股东必须在确保小股东权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才能出售股票。如果违反,小股东有权按照股票最近一个月的估值将股票卖给大股东。大股东必须无条件的购买。
附则:
公司进行新的项目融资时,必须通知每一位股东,每位股东都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决定投资的份额,股东自行决定是否投资,投资根据具体的项目而定。在公司将项目进行收购时,收购是否进行由董事会投票决定,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同意则进行收购,收购以后,未投资的股东股份应该根据相应的估值进行稀释。
股东会
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融资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职满期之前,股东会不得无故更换董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七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八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十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十一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二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6名股东和3名独立董事)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三)对公司股东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股东,经董事会2/3票通过,公司对其股票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收购。收购每股价格价为近期公司估值的每股净资产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董事长设一个月选举一次。
股东签字:
签字日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