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篇2: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对白水县华夏购物广场施工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依法管理的原则,在甲乙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权要求乙方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并进行复查。
2、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等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3、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乙方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甲方有权给予制止或予以扣减监理费。
(二)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支持乙方按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大纲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对乙方自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5、定期参加乙方组织的监理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优秀的安全管理经验。
6、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受甲方委托,乙方有权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施工条件、设备、材料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规程措施、施工单位各类证件等进行审查;
3、有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安全的技术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有权随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5、征得甲方的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6、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7、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三违”现象有权及时制止。
(二)义务
1、受甲方委托,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管责任。
2、签订监理合同后,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须经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3、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规章及规定。包括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安全施工管理条例》等。
4、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5、按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配合甲方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反应现场实际情况的监理日志,按时上交(报)监理周报及月报。
6、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等原因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费用。
7、监督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是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发现施工单位在安全方面与国家相关规定或施工合同要求不符的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8、检查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9、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是否合法有效,并进行备案。
10、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包括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技术、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并有效;审查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件后上岗作业。
1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及时制止并纠正违规施工作业。
12、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现场施工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值班记录台账。
1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包括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成立现场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组织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现场安全施工活动;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是否适应施工方案要求及场地环境和条件要求,并符合安全法规标准;对施工单位所辖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结果。
15、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人,各项经济指标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
16、检查落实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7、对现场要定期组织检查,并有记录。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其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乙方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汇报。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8、检查落实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是否制定有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其相关职责的,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调减相应监理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要求赔偿甲方相
应损失。
四、附则
1、本协议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补充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和法规相抵触之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限与该工程监理合同期限一致。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有限公司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日期: 日期:
篇3: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除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外,其他部分的内容基本上是确定,尤其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下,更是这样。
一、 监理投标书
这里的监理投标书是指监理中标人的投标书。监理投标书中的投标函及监理大纲是整个投标文件中具有实质性投标意义的内容。投标函是监理取费的要约和对监理招标文件的响应;而投标监理大纲则是投标人履行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的具体方法、措施以及组织和人员装备的计划,是投标人的为了取得监理报酬而承诺的付出和义务。
监理合同当事人应重视监理投标书和通知书在监理合同管理的地位。严格地说,监理的报价是中标人依据其投标书,主要是监理大纲中载明的监理投入作出的。当监理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投标书(监理大纲)中没有提到的,监理合同其他条款中也没有约定的服务或人员装备时,监理人就可以要求补偿;当监理人不能按投标书配备监理人员装备或提供服务的,监理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改正或向监理人提出索赔乃至追究违约责任。
二、中标通知书
监理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监理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所作要约的全盘接受,是对中标人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一旦送达中标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书一同构成了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直到正式的监理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书都是维系和制约监理招投标双方的文件。
三、监理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是确定合同关系的总括性文件,定义了监理委托人和监理人,界定了监理项目及监理合同文件构成,原则性地约定了双方的义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期。最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并盖法人章后合同正式成立。主要的条款如下:
(一)委托人 与监理人
(二)监理的工程的概况描述,以保证对监理工程的理解不产生歧义。
(三)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定义的规定
(四)合同文件的组成
1、监理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五)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承诺
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承担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六)委托人向监理人的承诺
按照合同协议书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七) 合同自开始实施及完成的日期。
(八)合同双方签字栏
四、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合同标准条件是针对监理合同文件自身以及监理双方一般性的权利义务确定的合同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合同用词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2、关于适用法律法规的约定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在我过境内开展监理,理所当然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的法规、规章;另外我国的专业部门管理的分界也很明显,如交通、水利电力等系统就有自己的一套有关建设的规章和制度。所以监理合同依据工程所在地的法规还是工程所属部门的规章,这就需要在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中说明。
3、合同使用的语言国
国内的监理合同一般都用汉语,当需要使用两种语言或两种以上的语言时,应在相应的专用条件中约定,但汉语仍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4、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 监理人义务
①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监理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② 监理人在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③监理人所使用的由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④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所监理工程及其监理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2) 监理人的权利
①一般权利
a、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b、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c、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划、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d、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篇4: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委托人:
监理人: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_。
二、词语定义
合同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计划、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 合同专用条款;
6. 合同通用条款;
7. 本工程适用的与监理相关的服务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与补偿费用
(一) 签约酬金(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
包括:
1. 监理酬金:__________________。
2. 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1)保修期服务酬金:____________。
(2)其他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的补偿费用(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2. 相关服务期限:
(1)保修期服务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编号: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意义或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当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及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3 “委托人”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指明,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 “监理人”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指明,具备相应资质的,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当相关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时,承包人包括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6 “监理”是指监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及合同约定的职责。
1.1.7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施工阶段监理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保修期提供的服务等。
1.1.8 “正常工作”是指合同订立时约定的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和范围内的工作。
1.1.9 “附加工作”是指合同约定正常工作以外的监理人工作。
1.1.10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负责履行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1“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合同、主持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2 “委托人代表” 是指由委托人任命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1.1.13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当给付监理人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5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当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6 “补偿费用”是指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应当补偿的费用。
1.1.17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8 “书面形式”是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9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监理人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期限。
1.1.20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21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当以中文为准。
1.3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当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计划、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合同专用条款;
(6)合同通用条款;
(7)本工程适用的与监理相关的服务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以签署的为准,但招标工程的补充协议不得背离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1.4 通知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当签收或回复。
1.5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及保密期限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6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
2.1.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内容指监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1.3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委托的下列内容,应当作为监理相关服务内容:
2.1.3.1保修期内定期回访,调查和确认缺陷原因及责任,检查缺陷修复质量;
2.1.3.2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外出考察;
2.1.3.3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
2.1.3.4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组织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
2.1.3.5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5)国家及本市监理与相关服务规范、规程。
双方可根据工程的行业特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补充约定具体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当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其他监理人员,应当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当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3)严重过失行为的;
(4)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5)涉嫌犯罪的;
(6)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当及时处置并回复。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当协调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当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
2.4.5 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2.6保险
监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为派驻现场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保证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
2.7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8 文件资料
在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当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9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使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合同终止时将这些设备、设施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当及时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当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供监理人使用。如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应当进行补偿。
3.3.2 委托人应当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当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合同约定的监理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当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3.8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应当予以奖励。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9 保障监理人的权利
委托人应当保证监理人为履行合同而正常行使合同授予的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相应权利。
4. 违约
4.1 监理人的违约
4.1.1 监理人的违约情形
4.1.1.1 监理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4.1.1.2 监理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
4.1.1.3 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4.1.2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2.1 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在第6.3款约定的时间内,拒绝改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4.1.2.2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委托人的违约
4.2.1 委托人的违约情形
4.2.1.1 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4.2.1.2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4.2.1.3 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4.2.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2.1 委托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并造成监理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监理人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2.2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监理人可依据第6.3.2项解除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按下述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酬金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5.2 首付款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4天内向监理人支付首付款,额度为签约监理酬金的20%。
5.3 中期支付
5.3.1监理酬金
委托人采用总价平均、分期支付的方式按月向监理人支付监理酬金。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2相关服务酬金
相关服务酬金按合同约定的人工日费用,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3附加工作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经双方确定后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4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的支付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5合理化建议奖励
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的支付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6竣工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时,委托人累计支付的酬金比例应当不少于合同约定酬金总和的90%。
如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监理人可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5.3.7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的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酬金和费用总额及细目、金额。
支付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应当支付的酬金;
(2)根据第4.1、4.2款确定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3)根据第5.3.4款约定的补偿费用;
(4)根据第5.3.5款约定应当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奖励;
(5)根据第6.2款应当增加或扣减的变更金额;
(6)根据合同应当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5.3.8支付时限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当在收到监理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天内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当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5.5 结算
工程竣工后,监理与相关服务结算价款依据本合同文件约定的结算方法进行调整,并于工程竣工结算后28天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
6.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附加工作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视为附加工作,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支付附加工作酬金。除下列第6.2.1.4目的情形外,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为:
a. 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工期延长,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增加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b. 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履行中的合同全部或部分中止,监理人完成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前准备工作的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或准备工作的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1.1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工期延长;
6.2.1.2因非监理人原因监理与相关服务受到延误或阻碍或暂停;
6.2.1.3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进行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准备工作,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时间不得超过28天;
6.2.1.4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增加,附加工作酬金应该按照增加的内容占正常工作范围内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双方根据增加的内容通过协商确定。
6.2.2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当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3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正常工作酬金应当按以下方法调整: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6.2.4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正常工作酬金应当按以下方法调整:正常工作酬金减少额=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因非监理人原因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减少,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减少金额按照减少的内容占正常工作范围内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双方根据减少的内容通过协商确定。
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未发生变化,工程提前竣工,不减少监理人酬金。
6.2.5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3 暂停履行与解除
6.3.1 委托人发出通知
当监理人发生第4.1.1项情况时,委托人应当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没有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合同解除。
6.3.2 监理人发出通知
当委托人发生下列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当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合同解除日。
6.3.2.1 监理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应付的酬金,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6.3.2.2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当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当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且暂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且暂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6.3.3 双方协商一致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当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当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6.3.4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暂停或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暂停或解除合同。
6.4 终止
6.4.1 下列条件之一成就时,合同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1)按第6.3款约定双方解除合同;
(2)监理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6.4.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当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选定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3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1.3 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______。
1.5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
2.1.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包括:______。
2.1.3.5 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______。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______。
2.2.2 相关服务依据:______。
2.3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______。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______。
在涉及工程延期______天内和(或)金额______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7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当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______。
2.9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______。
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属于:______。
在合同终止后,监理人应当在______天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移交的方式和时间为:______。
3. 委托人义务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______。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3.8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______%。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
4.1.1.3 监理人违约的其他情形:______。
4.1.2.2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
4.2 委托人的违约
4.2.1.3 委托人违约的其他情形:______。
4.2.2.1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
5. 支付
5.3 中期支付
5.3.1 监理酬金
监理酬金具体支付方式:______。
5.3.2 相关服务酬金
相关服务酬金具体支付方式:______。
5.3.3附加工作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具体支付方式:______。
5.3.4 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的支付方法:______。
5.3.5合理化建议奖励
合理化建议奖励的支付方法:______。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______(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
篇5: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建设工期或周期:
其他: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篇6: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编号:
业主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钢结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工程施工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钢结构施工面积:
3、工程地点:
4、承包范围及内容:
5、承包方式: 预计工期:
6、工程造价: (附报价单)
双方工作职责
甲方
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及施工文件,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协助乙方搞好施工资料。
2、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条件,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确保施工道路畅通、施工场地平整结实,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施工不停顿。
3、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付款,以免影响开工日期和施工进度。
3、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变更及各种签证手续。
4、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5、本工程监理工程师为 。
乙方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及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
甲方审定。收集做好工程施工资料,按时送交甲方。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做
法说明进行施工。
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负责按要求组织施工并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工期约定
具体进场日期按甲方通知;乙方应按时进场施工,按时竣工验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1)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停工(包括长
时间雨雪天);(2)重大设计变更;(3)因其他施工单位影响;(4)未能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材料采购;(5)其他非乙方原因而影响工期的因素。
质量安全及验收
1、本工程施工质量以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检验评定标准为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为 ,如部分材料甲供,甲方应保质量并提供材料质保单。
2、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5天内组织验收,如需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认可乙方提出的验收日期,如甲方接到通知后28天内仍未组织验收,则表示甲方已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如发生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担。
4、施工质量包修:本工程施工质量即为乙方施工质量包修范围,包修期为施工结束验收日后 个月。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总价 ,计价面积 ,单价 。
2、本工程如有变更,如增减工程量,按相应报价执行,如新增施工内容,其
单价按相近预算价协商确定,应及时办理变更结算,并纳入付款计划中。
3、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三天内付 ;钢柱进场即付 ;钢梁进场即付 ;彩钢板进场即付 ;施工结束即付 ;验收合格后5天内付 ;余款 付清。
4、工程应付款,甲方应及时按合同支付工程应付款,如施工中,前期应付款未付,乙方将无法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如未及时支付应付款,逾期一年的,其应付款,乙方有理由加收银行利息。
其他约定: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因一
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赔偿另一方损失。
合同履行时如起争议,双方应坦诚友好解决,必要时可依靠法律解决。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篇7: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钢构面积等内容)腐木地板。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程材料确认: 图纸上标示的有些材料规格市场上没有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00*250方通更换成100*200方通 。因市场上木型材的特殊性,
四、工程日期: 10天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指本项目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图纸和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10日内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若甲方借故推迟验收或擅自使用即视为工程全面合格。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 合同鉴定日甲方 付给乙方 预付款10000元。甲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甲方若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并承担乙方窝工期限的人员工资和机械损失。
九、保修内容和期限 一年 。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所以廊架上的80*200防腐木 ,足只有80*185。 六、工程造价: 合计18710 元。(壹万捌仟柒百壹拾元)
甲方义务:
1、用地和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路通、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3、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验后,及时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驻工地代表为 高经理 。
4、若因甲方的资金不到位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等,除工期顺延外,另应补偿乙方人员的工资、机械停置费(人员工资每天 元,机械按每台班 元计算。)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时间:
篇8: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顶上雨棚及地面划线。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 见报价表中所示。
四、工程日期: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六、工程造价: 伍万伍仟元整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根据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10日内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若甲方借故推迟验收或擅自使用即视为工程全面合格。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30%的工程款 作为质保金。
九、保修期限 一年 ,保修期满十日内,保修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保修期内无偿维护)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甲方义务
1、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路通、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2、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验后,及时组织对各分项、分作为材料的订金,完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总工程款的60% ,余下10%部工程验收。工程驻工地代表为 。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面积:约4500㎡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安检车间、环检车间及调试车间钢结构主体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运输、吊装、构件表面防火涂刷、材料复检、构件检测、工程资料编制等项目)。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进场安装日期: 20xx 年5 月 20 日
安装竣工日期:20xx 年 5 月 30 日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20 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分包合同价款
按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执行,实际价款为结算后价格。或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执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其中土建:__________,安装:__________。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项目
合同编号 :
日 期 : 年 月 日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具体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钢结构工程施工,包含:主材、辅材、材料喷砂、除锈、油漆、制作、安装、运输、装卸、探伤、检测等一切工作。
三、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辅材均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乙方包钢结构材料采购制作、安装、运输、装卸、包材料、包辅材、包氟碳漆、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一切工作。
2、本工程以固定合同综合单价包干。该单价不受人工工资的波动、物料市场价格的波动而调整,也不需对任何法令、法规、规定或规章的更改或增加而导致的价格升降而作出任何调整。
3、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
四、合同单价及总价
暂定总价款:¥ 万元(大写: 元整),合同综合包干单价详见附件一。结算时按实际数量按实结算,单价按附件一保持不变。
五、结算原则
1、本工程采用合同综合包干单价计价,见合同附件一。结算时数量按实结算,单价按合同附件一执行。
2、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施工及结算的有效依据。
3、本工程合同综合包干单价已含主材、辅材、钢结构材料喷砂、除锈、油漆、喷氟碳漆、制作、安装、运输、装卸、探伤及材料检测、该分项工程的节点深化、吊装机械等设备进退场费、组装及安拆费、钢构霹避雷接地安装、场内外运输费、电焊、焊条及焊丝费、放样测量费、生活及施工用水电费、其他直接费、管理费、社保费、保险费、所有税金、利润、规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已完工程保护费、保证工期措施费、风雨高低温季施工措施费等一切费用,不再以任何因素调整。主材费为钢板、角钢、螺栓、柱脚螺母费用。
4、工程结算由乙方编制,甲方负责审查。
结算工程量依据双方现场认可核实量、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__)工程量计算规则,结算单价按照综合包干单价执行(见合同附件一)。
钢结构制作工程量按图示量(实际制作的钢结构尺寸乘以理论重量)计算,但损耗率不能超过6%(含6%)。由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附件一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列项的,按照附加附件一的约定结算。附件一综合包干单价中漏项的,双方结合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5、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进行工程结算时,乙方所报结算工程造价不应存在虚报、乱报现象;如乙方所报工程结算造价超过双方核对结算造价2%---10%(含2%)时,乙方承担超出双方核对造价额10%的审核费用,该审核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所报工程结算造价超过双方核对结算造价10%(含10%)时,乙方承担超出双方核对造价额20% 的审核费用,该审核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例:乙方报价为120万元,双方核对造价额为100万,超过双方核对造价额的审核费用即4万元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乙方材料进场开始施工后,4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作为预支款;
2、工程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达到单体竣工条件后,4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80%;
3、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经甲乙双方最终竣工结算(初审、复审、终审)办理完结算后40个工作日内,付至竣工结算总价款的95%,
4、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壹年保修期满无质量责任后,45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5、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出具足额正规合法的建安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七、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以甲方工程师、项目部及乙方共同确认签字为准。
2、开工日期:以乙方材料加工好运到施工现场开始安装并经甲方确认为准。如由于甲方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变更造价在壹拾万元以上)及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由甲方、项目部、乙方共同确认签证予以工期顺延。
八、质量、施工、竣工及验收
1、乙方应具有国家规定的钢结构工程设计资质,并依据设计文件和国家规范、规程完成钢结构深化设计(包括设计节点等)和构件加工图纸(包括不同钢筋砼梁柱节点、钢筋穿孔位置及加工等)设计,并对设计图纸文件负责。
2、应具有与本工程相符合的钢结构加工制作能力,具备完整的企业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其产品质量全权负责。
3、本合同签定以后,乙方自然纳入升龙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来,必须服从质量监控中心的检查监督、管理。按照甲方集团公司《质量监控管理手册》的监控条文执行,以确保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的实现。
4、构件加工必须根据现场实际钢结构构件和砼构件位置进行现场放样,所有构件下料尺寸、加工尺寸及孔位制作等允许偏差必须严格遵循《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5、做好配合主体总包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保证钢筋连接套筒和链接钢牛腿制作安装工作。配合总包单位现场梁柱钢筋布置工作,以确保砼浇筑质量。
6、高强螺栓连接、孔位制作及钢材表面喷砂处理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所有临界滑移连接应用“扭矩紧固法”或“后紧固法”,并应满足《结构高强螺栓设计施工验收规程》。
7、乙方焊接工作的焊工应持有中高级焊工资格证,乙方钢结构厂的焊工焊接工艺必须先有甲方、设计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焊接工作,中途不得更换考核合格的焊工人员。
8、乙方钢结构厂应根据各类构件焊接连接要求,提供相应焊接工艺报告。
9、乙方钢结构厂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焊缝等级进行施焊,对二级焊缝检测部位由设计院依据相关标准指定。
10、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标准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合格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
1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施工全过程的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并做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项目部、甲方审查。
12、经甲方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且在三日内无法进行整改,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和办理合同结算。承包人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利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
13、刷防锈漆及喷氟碳漆要求标准:
⑴、基层检查处理:除去基层油污、灰尘、锈蚀等杂物;
⑵、刮批腻子:采用专用腻子刮批,使其便面细腻、光滑、平整、无刮痕、无细孔;
⑶、喷涂:底漆喷涂要求达到30UM,然后打磨、修补;面层喷涂要求达到整体效果均匀、平整、色泽一致、不起泡、不脱落、厚度达到40UM。
14、乙方需提供材料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
15、氟碳漆材料控制:
材料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施工厚度
原子灰(汽修灰)
氟碳漆底漆
氟碳漆面漆
氟碳漆固化剂
氟碳漆混合溶剂
1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7、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8、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7 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整改返工的一切费用及违约责任。
19、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项目部共同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实际验收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为甲方、项目部、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日期。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格按安全文明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或根据甲方要求)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4、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吊装、焊接、安装等)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5、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为一切进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中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材料供应与检测
1、所有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均由乙方采购供应,主材的采购必须满足质量和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辅材也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由乙方采购并包干使用。
2、材料进场必须经过甲方及其材料管理部、材料采购部、项目部与乙方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项目施工。
3、进场材料必须经过检测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自购的材料乙方应进行检测,将合格检测报告提交甲方并承担检测费用。
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施工方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前,完成相关部位符合本工程钢结构施工安装要求的土建工作。
2、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3、向乙方提供钢结构施工图贰份。
4、向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为:
7、甲方代表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经甲方检查、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
2、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前报给甲方工程师及项目部进行确认,经甲方、项目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及项目部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项目部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及时整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4、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5、接受甲方、项目部的检查和监督。对甲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
6、乙方项目经理 ,必须常驻现场;未经甲方、项目部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7、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
8、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旦书面送达甲方、项目部、甲方代表即对乙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9、项目经理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10、乙方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必须提前7 天书面通知甲方、项目部。如擅自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乙方派驻工地的焊工必须具有中高级焊工证,经过甲方、项目部考核认可的焊工不得在施工中更换,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2、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项目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13、本工程的施工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4、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不应收取任何配合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赔偿金。
2、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场地给乙方施工,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超过30日的,乙方工期顺延。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购合格的材料,若采用不合格的材料一经发现,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合同价款6%的损失赔偿金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一切责任。
2、经甲方查核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的(查核属实以甲方的核查报告为准),视为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力主张,乙方应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和提交竣工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同时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力主张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损失赔偿金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内容仍然生效,乙方每延误壹天工期按人民币壹万元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
4、工程实际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不提请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后拒绝移交工程,导致整体工程不能竣工时,甲方有权强制乙方退场,由此发生的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及乙方的管理人员、劳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要求;不得采取威胁或者对甲方造成危害的方法索取工程款。否则,视同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强制乙方退场。
6、乙方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应向甲方及监理提供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违反合同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乙方除应承担被罚金额外,甲方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可以在乙方合同价款中双倍扣除以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劳动监察部门监督协助下)。如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则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中代为扣除,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乙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务承包合同,不得私招乱雇。严禁使用童工,若发现使用童工每人次处以3000元罚款。
8、乙方违反国家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若乙方不承担以上责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力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合同履行后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的工程价款并承担合同价款30%的损失赔偿金给甲方。
10、乙方承担正常情况下施工噪声、扰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施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停工,每日赔偿甲方贰万元损失,停工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应双倍返还,并按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2、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13、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除本条约定外,还包括其他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和合同附件中关于违规处罚的规定。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1、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2、保修期内发生属乙方责任维修或因乙方施工不到位发生的维修,由甲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答复并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以另请第三方维修,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乙方保修金中扣除(维修费用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维修协议为准)。当乙方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以上费用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非乙方责任的维修乙方只收材料成本费。
十三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该通知如以专人传送,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如以传真形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之日视为送达;如以邮寄形式送达,以邮件对方签收或拒签视为送达。若因地址、名称有误或有变更而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的,自邮件注明不能送达原因的日期,视为送达。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对通讯送达地址确认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十四 、其它
1、合同双方应共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均承诺不因对合同内容产生争议而对工程停止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4、关于合同的解除约定如下:
⑴、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⑵、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和解除情形。
5、不得计取任何配合费用。
6、施工中水电取费方法: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专用水、电计量设施,乙方施工、生活水电费用标准按郑州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业局规定的价格结算,甲方为乙方代缴水电费的,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水电费已含在合同价中)。由甲方会同乙方共同抄表后,乙方代表应当立即确认并在抄表记录上签字,分摊部分甲方另行通知。水电费计费办法为:(分表数额+总表损耗分摊数)×郑州市现行收费单价。甲方为乙方代缴水电费,只能为乙方开具水电费收据,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全额施工发票。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以下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钢结构综合包干单价汇总表》。
合同附件二《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
合同附件三经本人签字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钢结构综合包干单价汇总表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
合同附件二
《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
( )工程质量评价
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评价时间
评价内容:
□钢结构制作质量
□钢结构安装质量
□施工配合
□文明施工
□预埋
施工单位自我评价:
项目经理:
篇12: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
4、建筑规模: 。
5、工程造价:
6、质量等级: 合格 。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施工准备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
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有效工期 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1000~20xx0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同意按照 进行结算。
2、施工用水电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收取)。
第八条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至 退还履约保证金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
第九条
1、乙方垫资施工至 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工程量价款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指派有资质的专职工程核算人员积极配合审
4、余留工程款的 %为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支付,直至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第八条
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第九条
1、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完工后,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依法解决。
第十条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
3、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每天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1、在开工前双方签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内容,均纳入合同管理中。本协议条款与大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4、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作废。
6、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分工协作,相互合作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六、开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七、竣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如有新的要求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顺。
八、工程质量要求及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及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垃圾堆运输和处理,并保护周围环境林木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验收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保护工作,不能发生损坏,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当和技术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视乙方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票据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十二、保质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土石方工程施工协商合作合同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施工范围:本工程的施工范围为土石方工程。
施工内容:上述施工范围内的场区平整;场区内大型土石方挖运及回填;基础、地下室、综合管网土石方挖运;综合管网回填、地下室顶板回填等。
合同工期
本合同的总工期暂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日历天,视工程具体情况工期可以经双方协商适当调整,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由于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各地块的开发进度不同,各地块的具体开工日期及施工工期由甲方以“开工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开工通知单”上明确的开工日期组织人员及设备进场施工,并确保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
合同价款及各项综合单价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整 (小写:¥ 元 ),最终价款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并按照本合同“附表一”所列的各项目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结算。
本合同“附表一”中所列各分项工程之综合单价均包括乙方为完成该工作项目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进出场费(有可能会多次进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排降水费、各种技术措施工费、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费、环保费及各种政策性文件规定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等所有费用,且各项综合单价均为一固定单价,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各项综合单价在竣工结算时固定不变。
工程管理人员
本工程监理单位为 ,监理单位委派 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为 。 监理单位委派 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为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完成与甲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甲方委派 为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为 。甲方代表负责代表甲方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和协调。
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的造价工程师,联系电话为 。造价工程师与甲方现场代表一起负责代表甲方就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量计量及现场签证等文件的确认。
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 ,并授权其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委派 为本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为 并授权其代表乙方负责现场施工过程中技术管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如不经甲方同意更换现场管理人员,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甲方权利和义务
在每地块正式开工三日前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单》,并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
在每地块正式开工后两日内向乙方提供由 提供方格网”(以下简称“场平方格网”)图纸三套(其中包括两套用于乙方绘制竣工图纸)。
在每地块正式开工后两日内向乙方提供开槽图三套(其中包括两套用于乙方绘制竣工图纸),如没有开槽图的,甲方应以《技术联系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应施工到的设计标高。
在每块地正式开工后两日内,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审核乙方提出的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为乙方办理工程施工所需各种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及时审核并批复乙方上报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及时向乙方指定土石方排放场地。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甲方应指派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单体建筑物基础施工中平面放线及高程控制要求。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开、竣工时间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关于工程进度、质量等的安排。
对于地下室开挖工程、所有爆破工程、综合管网回填、地下室顶板回填在施工前7日内,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及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施工道路的开通和维护,以及工作面内的排水及场内汽车行驶道路的养护及洒水除尘等工作,且此类工作的费用已含在各项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另外支付。
自行向相关行业及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施工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如因乙方未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各类处罚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及防护措施,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严格按甲方指定的土石方排放地点进行排放,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原因将施工场区内土石方外运或运至非甲方指定地点,否则一经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此土石方挖运造价两倍的违约金。
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按甲方批准的方案和保护措施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并承担由于保护不利而造成各项损失和罚款。
乙方自行解决现场施工所需的施工及生活用水和用电,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各类基础开挖时,须积极与总承包施工单位进行配合,严格按总承包施工单位提供的放线定位点及控制标高进行施工。在甲方对基槽验收前乙方应会同总承包施工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并签字,分清责任,对于因乙方超挖而需进行处理的部位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施工中因局部地势特殊,需做初平后再进行基坑开挖的,基坑开挖前乙方应做方格网图,并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签字确认,作为竣工结算资料。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程作保护措施,因乙方责任导致已完工程损坏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各项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相关部门出具的技术文件。
管网工程回填土、地下室顶板回填土施工时,乙方须严格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案进行施工,如因回填土不密实而出现土方下沉给环境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如有损失和补救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计量及现场签证
工程量的计量以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准,按图示尺寸和施工规范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计算依据。对乙方不按图纸、规范或甲方要求施工所增加的工程量及自身施工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弥补乙方此类错误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对于乙方不按图纸、规范或甲方要求而减少施工的,原则上乙方应返工以最终达到图纸、规范及甲方要求,如甲方因其它考虑迁就、容忍了乙方的此类施工,但工程量的计量应以乙方实际施工为准,同时,甲方对乙方的此类迁就、容忍和计量方法均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对此项工程按合同、规范及其它约定而应负的任何责任。
乙方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遇局部出现孤石、原有房屋的旧基础或其它障碍物等均由乙方负责拆除、清理,如乙方需采用爆破或油锤施工时,工程量单价执行石方单价,其他方式施工产生的工程量均执行土方单价,甲方不作额外补偿。
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机械及人员有可能会出现多次进退场的情况,由此所发的所有费用,乙方均已考虑在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内,甲方不作额外补偿。
冬雨季等特殊天气施工时,乙方对于施工及运输通道、作业面等所做的特殊处理和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已含在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内,甲方不作额外补偿。
综合管网回填土、地下室顶板回填土由乙方自行考虑土源供应方式(是管网开挖或基础开挖时现场留土还是从场区内其它地点运土),甲方仅按回填土工程量及综合单价支付费用,不另增加取土费用。如乙方采用现场留土的方式回填,对于回填所剩之余土,乙方需及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但相应的费用甲方仅按管沟或基础一次挖运土考虑,不考二次开挖之费用。
本工程所有石方均以地质是否需要爆破为界定标准,凡不需爆破的地质均视为土方。所有需要爆破的地质均需由监理单位及甲方共同确认,方可认为石方。石方爆破前,须由乙方、甲方、监理单位共同进行方格网测量,作为爆破顶标高,石方爆破底标高以图纸设计基础底标高为准,最终甲乙双方依据此顶、底标高计算石方爆破工程量。如石方爆破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底标高,乙方需自行采用油锤等其它方式施工至甲方要求的底标高,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不额外增加。
场区平整工程量以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为计算依据。
场区大型土石方以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图的自然标高为顶标高,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为底标高计算工程量。
场区内取土回填至场区填方区,回填土方不计工程量(不含综合管网回填土、地下室顶板回填土)。
基槽(坑)的土(石)方,顶标高以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与“初平方格网”标高两者中的最小值计算;没有“初平方格网图”的挖方区按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填方区按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自然标高计算。基础底标高均按基础的设计底标高为准。
各种管网沟槽土(石)方,顶标高以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及初平后方格网标高的最小值计算,底标高按管网纵断面设计底标高计算。沟槽底宽度:多种管道(综合管网)同沟开挖时,沟底宽度以现场签证为准,单管管沟以20__年定额规定为准。
道路土(石)方,顶标高以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及初平后方格网标高最小值计算,底标高均按道路设计底标高为准。
如工程施工至设计标高,但地耐力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需加深开挖的,基础底标高应为甲方、乙方、总包方、监理四方单位实测值为准。
综合管网回填土、地下室顶板回填土:回填至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
场区外取土回填,取土量按场区整个土(石)方平衡后的缺土量计算。
本工程所有土方原则上不允许外运,如有余土(石)确需外运的,须经甲方同意,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的形式计量。余土外运地点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选定,但甲方保留指定卸土地点的权利,一旦甲方指定了卸土地点,乙方须无条件遵守。
根据本合同之约定,确需以现场签证计量时,乙方应首先自测并填写签证内容(必要时需附简图),申请监理单位计量签字后,申请甲方代表、甲方造价工程师共同到现场参加复测并现场签证。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乙方施工完成工程总量的50%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进度款。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支付余款。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乙方发生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
如乙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扣留并代付。
工程结算(依据)
本工程以甲方下发的“场平方格网图”、基础竣工图、现场签证、技术联系单、外管网竣工图、经甲方确认的初平方格网图作为结算依据、基坑根据场区总图、方格网场平图、施工图纸和现场签证及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经审核后确定。地耐力不够需要加深的基础底标高应为甲方、分包方、总包方三方单位实测值为准。
甲方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和确认仅作为甲方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参考,不作为双方最终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
按本合同约定,所有因乙方责任而需乙方承担费用,将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扣除。
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报告书应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内容应包括结算书、结算所有依据;副本四份,内容为结算书(详见甲方结算要求)不按结算资料标准模板装订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结算滞后或其它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2%向总包单位支付的配合费在结算中一并扣除;
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据甲方下发的“开工通知单”,乙方需严格遵守开、竣工时间,每地块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延误工期五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按照甲方的总体施工顺序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顺序施工或不能完成工期目标,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从本合同中拿出部分工程量外包,或解除本合同更换施工队伍,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自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成,乙方将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本合同条款终止。
“附表一”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甲方施工过程中下发的《开工通知单》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双方有关洽谈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处优先解释地位。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文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篇15:土石方工程施工协商合作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6:土石方工程施工协商合作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土石方工程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 土石方开挖及运输
(四) 土石X工程量约为万立方米。
(五)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元a;3;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按现场实际收方结算为准)。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完工。(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者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收方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1、工程价款结算按现场实际收方结算;
2、工程完工, 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工程款。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址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
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日内进行验收。
6、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址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期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a;adc;,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a;adc; )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1、该工程土石X单价为综合价,包干每立方 元(此单价不含税票)。无能任何原因此综合价不作调整。
2、该工程综合价含各种费用,甲方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
3、该工程土石X渣场由乙方自行负责。
4、如乙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5天,乙方应无条件撤场,甲方不与结算。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____日期:____日期:
篇17:土石方工程施工协商合作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相关 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
第二条 工作内容
2.1 零星工程:甲方项目场内开掘道口,协助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搭建等
2.2 工程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外运,岩石层的静力爆破。
2.3 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的各期施工工作,包括乙方文明施工、迎接检查等。
2.4 施工过程要减少对周围环境道路的影响,从车上掉下来的土方造成的路面污染由乙方处理,由于工地泥泞原因造成的路面污染由甲方处理。
第三条 合同工期及保证金
3.1 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日,暂定自 年月日起至 年_月_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明确。乙方进场正式开挖前,甲方需自行完善施工现场的一切房屋和电力设施的拆迁以及青苗土地的赔偿,将所有施工场地一次性交付乙方,否则乙方不作工期承诺。
3.2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定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3.3保证金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订金20万元,乙方进场正式开挖3日内向甲方缴纳80万元。该保证金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比例向乙方退还。
3.4中途停工:如施工过程中非乙方原因停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单次3日以上或累计10日以上,则甲方按如下单价赔偿乙方现场损失:机械租金20xx元每台每天,管理人员工资300元每人每天,工人及驾驶员200元每人每天,车辆租金350元每辆每天,其他费用20xx元每天。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指定的施工区域、坐标、标高、非挖土区域范围、层段、施工出入口位置、场内(外)卸土地点、工期时间等要求,首先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进行审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必须组织人员进场,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4.2 施工层面的标高,开挖、预留土体平整度,阶梯度等要满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安全及政府相关文件、护坡方案等相关的施工要求。
第五条 工程价格及支付方式
5.1土石方工程量的确认:现场正式开挖前,甲方、乙方、双方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保存基础数据;工程开挖结束,经甲方、乙方、双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计算出总挖运土方量,进行签证确认,最终确认的数据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5.2工程单价按现场开挖的实际方量47元每立方米(该单价包含爆破、装车、7公里以内的运输、100元每车的弃渣,税金由甲方自行负责)如果运输距离超过7公里或弃渣超过100元每车,则甲方按乙方实际多出的费用补贴给乙方。
5.3 工程款支付方式,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实际工程量,甲方于次月5日前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该量合同单价的85%的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即支付乙方剩余的15%的工程款。甲方若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进度款及结算款等一切应该支付的款项,则甲方需按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三的资金占用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的上述图纸、资料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6.1.2 甲方代表、监理公司和甲方委托的施工技术人员负责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纠正,办理有关施工签证、初始地形标高测量、竣工地形标高测量、工程量计算审核、质量验收手续,解决现场具体问题。
6.1.3 工程竣工后,经乙方请求验收,甲方应在验收。
6.1.4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6.1.5施工爆破手续,乙方配合甲方由甲方完善爆破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进行施工,全力配合总包单位的工作。
6.2.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6.2.3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施行。
6.2.4乙方应保证整个工期施工的及时性,经常与甲方现场联系沟通。
6.2.5 负责地方关系及与交通、城管执法、环卫等所有执法部门的关系协调及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2.6 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实力,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
6.2.7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相关有争议事宜,参考国家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通用条款”执行,双方也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也可不经协商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①甲方明确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或者乙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②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③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停止施工后,双方应妥善处理现场,防止损失发生,并有利于项目的下一步施工。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二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失效时间的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土石方工程施工协商合作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资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设计图纸土石方,本合同土石方工程暂定量为 立方米。
四 工程单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土方单为 元/立方米, 石方价格为 元/立方米 。(此单价含土石方爆破、挖运(运距一公里/两公里)、边坡修整及路基平整)。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年月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的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双方约定每月25日提交当月已完成工程量及已完成工程造价,承包人15日内核实工程量后再30天内完成付款,分包人当月超25日提交工程量付款申请的,视为放弃当月支付。
三 工程价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为:当月承包人确认的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整体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支付至双方结算价的95﹪。保证金:保修金为双方审定结算价的5﹪,验收合格满半年无质量问题后付钱。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2、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日内进行验收。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本工程项目土石方爆破、挖运、场地平整及边坡修整。
2、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保证过往车辆、行人安全通行。如发生事故应由乙方自己承担。 3、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1、 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绳。施工区域附近必须摆放警示标志、标牌,施工车辆进出口必须派专人指挥,及时避让过往车辆。如乙方因未严格执行上述条例,所造成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方法:乙方首先挖出土石方,石方据实测算。
3、 乙方如未完成该项目土石方挖运及土建部分就退场,即视为违约。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叁拾万元(300000元)且已完成工程量价款不予结算。
4、 本合同为开工资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202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_合同范本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十五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总额的60%,满两年十五日内支付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80%,满三年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一类取费总价不下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2017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调整(辅材及周转、摊销材料不做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调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可以针对相应的安装工程收取合同价款的2%的配合费,该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专业发包工作,服从甲方总的计划安排,为专业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总包方收取相应的合同总价的2%配合费,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担。
4.采购价格的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的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的认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必须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第四条。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字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如果属于减项则调减工程价款)。
六. 材料进场要求及计价
1. 及主体工程质量及影响小区统一效果的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厂家,乙方采购,范围有: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墙砖、花岗岩、隔墙板、钢筋螺纹连接、散热器、给排水采暖管材。其中钢材:唐钢、承钢、首钢本厂产品及河北钢铁集团
2.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提前做好计划并负责购买。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严把质量关,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检验,做施工规定的必要的试验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费由甲方承担。试验单位须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工程定位放线由规划局负责的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样品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方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管理
1. 甲方委派工程师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代表甲方对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内所有专业施工队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设备保存,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3. 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卷扬机、上料架场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后(以质监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承诺或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直令施工单位出场并终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执行河北省2017定额基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调整执行第四条款第二条),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凡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即成事实的,乙方必须改正;对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缺陷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甲方视具体事项给予经济处罚,由每次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扣除。
6. 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经甲方签认后才能进场,并执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并由乙方承担由于工程分包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7.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制订工程材料和对材料进行认价,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质量标准采购工程材料。
八.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甲方在1个月内结算完毕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3. 乙方不按约定工期竣工,不按时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解除本协议并承担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如乙方工程质量出现较大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并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依本合同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可由发包方直接从承包方任何未结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九. 双方约定,如因乙方欠付任何第三人债务,被起诉并导致甲方作为共同被告,或依法保全甲方对乙方的责权或因乙方的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协助执行或财产保全通知的,除乙方在甲方接收上述起诉材料或保全或协助执行材料后10日内全额自行偿还拖欠债务,并协调撤回起诉或撤销保全或协议执行义务,或在10日内按权利人起诉额度向甲方提供保证金,否则,将视同乙方资产及信誉恶化且将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可直接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 此意向书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打入保证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待乙方进场后15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且甲方不支付任何利息。(本意向书签订后3日内保证金未打入指定账户内,此意向书作废)甲方承诺乙方工程最晚在2017年6月15日前开工,如果不开工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如果保证金未能在进场15日内(即6月30日)退还,则由归还,且需按保证金日千分之五计息给乙方,计息起使日期由7月1日开始。
十一 本意向书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用于办理工程施工的各项手续之用。本意向书与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十二. 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_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年限为50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动工,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15%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20%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15%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济宁市市中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或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某市开发区管委会(盖章,法人签字)
乙方:某公司(盖章,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