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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施工公司推土机租赁合同【推荐3篇】 施工合同(推荐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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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0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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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 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书,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限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以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经国家或行业的质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交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 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在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和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 ,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 ,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制。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制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以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按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制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商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院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吏。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 、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工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 ,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 ,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该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年在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 ,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己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于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限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报告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者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的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 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工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交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当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该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报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交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程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 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 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41.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权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 .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至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 (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组成

2、 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

二、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5.1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开通时间和要求: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守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

(4)向承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 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内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情况: 。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

19、工程试车

19.1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范、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 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具体责任如下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同通用条款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

40.保险

40.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投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

41.担保

41.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但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的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 。

42.合同份数:

42.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 。

43.补充条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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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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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抢抓国家的政策机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村级公路硬化任务,彻底解决村级公路通而不畅,车辆、行人通行困难的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总量

整个工程里程__公里。(以实际验收为准)

二、建设工期

整个工程建设工期为__天(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月____日,竣工时间必须保证在省、市验收之前)。

三、工程任务

1、路基处理。基础路面必须达5米,并且保证每公里有三处的路面宽度达到6.5米(错车台位置,长度为12米以上)方可硬化,含降凸填凹,除垮方,补砌石岸,修通排水沟(40×40×60),补路基缺口,部分地方里切等。路基用沙石料调平碾压。

2、水泥路硬化(含养生、切缝)。每立方米用7包水泥,混凝土配比达到C25标准,硬化宽度3.5米(错车台处为6.5×12规格),厚度为0.18米。

3、路肩带。公路硬化后两边用沙石料铺平,路里达到0.5米宽,路外有多宽铺多宽,厚度应略高于水泥路面。

4、修涵洞6个(其中拱涵4个,管涵2个)。

四、工程造价

每公里造价__万元(包工包料),整个工程在保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不因市场物价的浮动和其他任何原因而调整工程造价,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调整和变更要求。

五、质量要求

路基坚实,线条流畅,配比合规,振动到位,路面整洁,切缝合理,适时养生,排水畅通。即路基处理要用沙石料调平,宽度达到5米以上(错车台处6.5米),碾压后路面沙石料不少于5公分,经甲方验收后再报县交通局验收合格方可硬化;硬化用425水泥,并且每立方米(净方)达到700斤以上,硬化宽度为3.5米(错车台处6.5米),厚度为0.18米,在施工中先用振动棒提浆,再用平板振动器振,然后用自动式振动梁振平,最后用滚筒滚光滑收成净面并刻纹。做到路面平整度较好,无裂痕和蜂窝孔,切缝要直,每5米一道,切好后再用沥青灌缝。路肩带要两边铺到位(路里0.5米,路外有多宽铺多宽),并且是硬化一公里,路肩带铺一公里,路面、沟涵完善一公里,整体推进。拱涵必须用块石浆砌发拱,达到长5米,宽1米,高1.2米(净空),管涵必须达到4米以上,连接处用水泥接头,涵洞沉淀池宽度必须达到1米以上,必须用块石浆砌做好沙、渣沉淀池,涵洞进口与出口要有20°的坡度,外边不够处用块石浆砌接直。工程竣工后,其验收标准为:符合交通、公路部门的质量要求,达到降方到位,路面平整,质量可靠,坡度适宜,线条流畅,沟涵畅通。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派专班监督施工质量,实行质量检查制度,达不到交通部门验收标准的,扣除不合格路段工程款及相应比例的质量保证金,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首次扣发500元质量保证金并要整改到位;二次扣发1000元质量保证金并要整改到位;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和转包他人,其原施工部分的工程款由甲方确定,乙方无权争论。

六、甲乙双方责任

1、整个工程实行包工包料,食宿自理。工程占田占地、砍伐道路树木、青苗赔偿、需拆除农户附属设施赔偿等由甲方负责提前协调赔偿,同时整个工程的沙石料选点,拌料场选址等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矛盾和问题。

2、工程开工后,甲方成立指挥协调监督机构,乙方无原则地服从甲方工程指挥、质量监督;必须保证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如省、市验收时不能完工或取心质量不合格,其补助资金不能到位,甲方概不负责。

3、做资料文本和水泥道路取心送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道路硬化所用水泥和砂石料必须达到标准和标号,并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供出厂提货单据或复印件以便备查。

七、付款方式

整个工程属垫资工程,工程款除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外,缺口部分甲方负责筹集,故中途无工程款项预支,所有工程款待工程全部竣工后由交通部门和监督项目实施单位验收合格,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结算。在结算时预留总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期限为工程验收后的一年。

八、乙方在机械进场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操作,必须按程序规定完备一切安全生产手续,要提前备案,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若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此工程属乙方垫资建设,乙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一切责任在乙方,甲方不承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监督单位各执一份,报县交通局一份、项目监督实施单位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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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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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量约(以实际方量为准)。

第二条:工程施工内容

1、工程材质:

2、装料地点:

3、卸料地点:内转距梦想城两公里。

3、运输方式:运料自卸,进场车辆测量后,以测量数据为准。

第三条:工程价款决算与拨付方式

一:单价

合同单价内转/立方/公里,每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不含倒土费)以上价格均为税后单价,乙方不负责税费和开具发票。

二、运费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当天所运的运费以及误工费在第天点前结清现金支付。

2、本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式甲方必须每天支付运输款给乙方。如延期一天以上按应付款项予以补偿乙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车辆进场的必备手续及乙方施工时一切证件,确保乙方设备进场后能正常运输,所需油料由甲方提供。

2、乙方车辆进场后因甲方管理等原因造成天以上仍不能正常开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立即支付乙方所有损失费用不得拖欠。

3、如果甲方变更运输路线导致运输里程超过原定公里数或倒土场变更,需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其价格在原有基础超出公里数按每公里元予以计算。

4、甲方保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干扰,凡由甲方安排装运的所有土石方车辆,如导致环保、交警、城管、卫生等政府部门查扣,罚款造成扣车停运和扣分,应由甲方负全部责任。承担责一切损失费用,施工范围内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需洗车,洗车费由甲方承担支付或甲方安排专业人员予以清洗车辆。

5、甲方因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暂时停工,因此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在乙方的车辆入场前一日必须把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包括运输道路。装车现场,保证道路行驶畅通。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无法施工一天以上按每天伍佰元每辆车补偿乙方,其人员工资元/人/天(包括管理人员)。超出五天甲方赔偿乙方误工损失

8、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食宿安排,乙方食宿费用,甲方从乙方工程款项中扣除。

9、甲方要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装运,并划分装车区域给乙方自行调配,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装卸。

二:乙方责任

1,工程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甲方不子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肇事车主自行负责。

2、乙方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己方或责任人员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合同期内,在甲方无过错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旷工,车辆不得无故退场,无故刁难。确保运行正常,确保工期顺利进行,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台同,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作为罚款(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以及车辆正常维修除外)。

4、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指定专人每天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和按规定时间上交运输单据。

5、乙方在合同期内确保一切安全,加强驾驶员的工作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现象发生,如有,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有人员在当地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五条:合同纠纷

1、甲乙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它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作为罚款。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工程完工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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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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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 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光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资料,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光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忙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务必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职责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职责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资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 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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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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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资金来源:;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以下第__种。

1.工程实行招投标的,本合同的签订主体就是中标主体,工程范围就是招投标文件上要求的范围,如果对方在初次、二次设计图及设计图修改变更等过程中省减的项目以及未施工的项目,应当在结算时作相应的扣减。

2.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的,承包范围为。

(二)承包方式:;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三)因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价款

(一)本合同初步预算总价款元。未实行合同包干价的,最终价款由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结算部门根据最新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总价包干合同不作价款调整,但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款应作相应调整,按照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进行结算。

1.设计发生变更;

2.在施工中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三)合同外工程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确定,未经事先书面确认的,甲乙双方一律不予认可。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5日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30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工程款,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乙方在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八条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及规定组织施工,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范围为施工的全部工程,保修期限—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程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合同一方违反合同任意一条约定的,均为违约。

(二)违约责任:

1.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需支付守约方按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本合同项目不允许分包,如果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且乙方须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5.如发现第三人、施工的,承包方一律支付违约金200万元,且该违约金不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低。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以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2.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3.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授权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是承包方的正式员工,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其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等证明其身份的资料。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签名)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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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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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手机:

施工负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手机:

设 计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手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三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

2、建筑面积: .

3、户型: 室 厅 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承包:

①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见乙方提供材料验收单).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合同价款:(大写) 元整。

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价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先支付首期工程款35% 元水电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40%工程款 元;木、泥框架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20%工程款 元;油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支付3%工程款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七日内付2%的工程 尾款 元。此工程款直接和乙方结算。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 。

三、甲方工作

1、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2、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4、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6、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乙方支付。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六、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所购材料需按时搬运到施工现场。

2、本工程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以乙方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为依据,应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和规格。如乙方私自改变应无条件更换为约定的材料。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购材料需按时搬运到施工现场。

3、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按材料清单签收后方可使用,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材料的品牌、型号及规格。

七、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验收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并约定时间,再以短信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内如甲方还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并约定时间,再以短信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内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还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水电保修五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已签订当期验收单三日起拒付或拖延工程款十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乙方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5%支付)。如乙方施工途中未按施工规范或因施工本身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法按标准验收,要求返工,返工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返工后还未达到武汉市装饰协会施工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5%支付)。

6、因乙方施工人员,无故违反物业《装修管理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所扣除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7、如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或违反施工规范所造成人员伤亡,甲方一律不予负责。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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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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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伊宁市安兴煤矿排水渠工程

2、工程地点:安兴煤矿

二、工程工期及施工标准、要求

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xx年6月10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竣工,工程期共计20天。

2、施工标准:

(1)井口至联合建筑段水渠为暗渠,水渠净高90cm,净宽90cm,混凝土浇筑厚度为10cm,混凝土比例4:2:5,铺设6#钢筋,水渠上面加盖板。详见附图1

(2)炸药库至矿门岗段水渠为明渠,水渠净高为80cm,下口净宽80cm,上口净宽130cm,混凝土浇筑厚度为10cm,混凝土比例4:2:5,铺设6#钢筋。详见附图2

3、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图纸等相关要求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总体坚实、牢固,砌体砂浆配合比准确,砌缝内砂浆均匀,勾缝密实,水渠伸缩缝为5m,水泥砂浆抹面,保证抹面的厚度,砌体内侧及沟底表面平整光滑、直顺,排水顺畅,不得有裂缝、脱落、空鼓现象,整体外观达到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滑,无折点、起伏。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

1、工程单价

大写:叁佰捌拾园整 /平方米,小写:380/平方米。

2、本工程造价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工程单价据实结算。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施工初期甲方预付部分工程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98%,预留2%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如数退还质量保证金,价款支付为现金支付。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负责对乙方施工质量抽检和监督,对不合格的材料责成乙方调换,对不符合施工要求和标准的施工段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施工建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负责施工地点的社会协调,保持有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3)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7天内组织验收。

2、乙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要求,做好施工工作。

(2)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严格实行自检制度,做到完成一项,合格一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尽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自行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采购的材料必需符合设计、施工标准、要求。

(4)清整出的土方应合理堆放,不得随意乱放,更不得向沟内堆土,待工程结束后,负责将清整出未使用的土方清理到指定地点。

(5)在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验收前未经甲方允许,设备不得撤离场地,否则视为违约。

(7)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决算书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决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并提供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

四、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五、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按照施工标准和施工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六、保修期限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负有保修责任,保修期一年。本工程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砌体裂缝或倒塌、抹面脱落、空鼓现象等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事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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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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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劳动合同工程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____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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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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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 工程名称:家庭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造价与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乙方以每平方米 元为甲方进行实际面积安《量房数据》平方米的地暖系统安装,工程总价 元,包括地暖采暖系统咨询、设计、系统安装、实验、调试、售后维修。

2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在材料进场甲方对材料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总工程款_ _ 元,在工程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后三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3 、甲方在施工期间对所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材料款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合同并在工程合同结束后一并付清。

五、甲方应按乙方施工要求配合乙方及时进入现场,并协助乙方保证正常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及时进入现场或施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应在乙方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验收期为乙方工程完工并通知甲方后三日内进行,如甲方未按期验收视甲方验收合格。

七、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

1 、主要工程材料名称:

2 、每组分水器回流负担供热面积不超过 平方米 。

3 、系统验收以合同安装完毕后一次打压为准,系统打压指数为 至,并由甲方签署用户验收单, 乙方出具质量保证卡。

4 、管材间距 厘米。

5 、乙方所提供采暖管材保证正常使用 年,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质量保险,如由乙方安装及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6 、乙方质保期为施工验收合格后的二个采暖期,此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免费保修。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地暖系统问题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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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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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便于合同的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内容及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地埋管,电缆敷设,电缆分接箱,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的安装、调试,施工图、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提供等)。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元(大写: 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条中的工程价款包工包料,一次包死,在方案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总价款不发生任何变化。

五、施工工期:

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通电且电业局手续完备。

六、使用材料、规格:

本工程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的材料规格及材质进行施工,材料规格及材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1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 市电业局送电手续的相关证明资料且整套竣工资料及相关合格证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4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

7.3自送电之日起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价款的26%,剩余4%在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一次性无息支付。

八、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须经市电业局验收合格。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所用设备及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如因所供设备、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保期:该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认时间为准)质保期为两年。

十、双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

1、负责协调供电相关部门的内、外部关系;在施工中,市政、绿化、村民等阻碍施 工时,由乙方为主来处理,甲方协助乙方解决;

2、按有关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规定施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 求;

3、保证施工范围周边建筑物及原有设施的完好,由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

4、在工程过程中应听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协调;

5、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押金5000元整,由甲方代乙方向缴纳;如果出

现不文明施工现象,或者造成 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乙方缴纳5000元整,文明施工保证金不退换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者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事故处理及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行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其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十二、成品保护及维护:

工程施工安装期间和项目完工验收后由乙方负责进行成品保护出现设备、线路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经监理、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符合使用条件后以书面形式交小区

十三、工程移交:

工程验收合格送电后,乙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甲方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十四、保修:

本合同工程在正式移交电业局之前的质量和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由于电缆线路等本工程相关部分出现丢失、损坏、质量问题等乙方应承担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正式通电之日起两年内由乙方和电业局共同负责。若电业局不负责,由乙方负责与电业局协调,协调不成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工期约定和7.2项规定,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每日5000元的延期违约金。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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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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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项目委托给乙方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综合布线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完成98个信息点(其中数据点65个,语音点34个)的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提供所有信息点的测试数据报告。

网络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负责所有交换机的安装、调试。

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数量按照“方案”执行,详见“方案”及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元整(大写:_________)。

注:以上价格组成详见附件

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工程项目内容、范围发生变更,涉及材料设备数量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2、付款方式

①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5日内将合同金额的97%,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② 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即$$$;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付清给乙方。

注:工程款项均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项目经理进场确定具体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负责制作),并指定现场督导工程师。施工图纸及方案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实施。

2、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

3、若确需对“设计方案”做改动,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时进行,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后乙方可将工期顺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确定再开工日期,可恢复施工时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如无法确定再开工日期时,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结算相应工程进度款。

6、乙方应在_________前完成工程的实施,并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乙方竣工后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报告、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等)和工程竣工图纸壹套;

1、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审计完毕,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按“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等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

2、验收通过后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2、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场所;

3、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5、工程验收合格后,系统的保护由甲方负责,所有人为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指派_________协助乙方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掩埋工程的验收、设备材料的清点验收、工程签证单等单据、凭证的签字确认,当_________不在时由_________代签。

乙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进场确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保证提供原厂优质产品;

3、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内容;

4、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听从甲方现场主管人员的合理性安排,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整个布线系统工程提供5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设备的保修期详见《附件》中的“售后”说明,但人为不当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内;

6、响应服务时间在2小时以内,需现场解决的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法定休息日除外);

7、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及管理文档,提供实际的网线布线图和每一个信息点、语音点的fulke书面测试报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每延期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合同中涉及所有内容保密,若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泄漏合同有关内容给第三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5、如因某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如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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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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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土石方工程和乙方进行合作。由乙方出资,乙方占总利润的70%;甲方不出资,负责管理及项目的签订、收款等工作,甲方占利润的30%。

二、本合作协议期即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期满全部工程尾款收回完,协议自动失效。

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盈利或亏损各自按比例分配。

四、合作期间双方一方持卡,一方负责保管该储蓄卡密码,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工程施工正常运作。任何一笔款项支出都必须双方签字认可或电话告知,以短信的形势等。

五、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暂用资金。

六、双方的共同管理和施工期间收到的工程进度款,只限本着本项目工程的机械费及民工劳务费用的支出,或工程相关的费用支出。与本项目无关的资金费用不得支出,每个月按比例支付部份分成。

七、合作期间队伍的选择及分项工程的定价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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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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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 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香榭国际南区一期7、8#楼

二、工程地点:江油市中医院旁

三、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1、乙方负责按照设计图纸、变更文件规范要求验收标准,玻璃幕墙的制作、安装、保证正常使用。

2、施工所需各种材料、加工机械设备、各种工具均由乙方自理。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20xx 年3 月17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 日工程总日历天数: 天

2、施工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五、工程质量及材料要求:

1、各种材料下料、制作安装,接头位置、焊接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2、对现场监理提出的问题应立即安排人员处理,严禁拖延或不整改。

3、如某部位存在严重问题,必须返工。

4、若返工造成延误工期的,如对下道工序的工种造成停工,停工的工人人工费由乙方赔偿。

六、工程价款: 元/平方米; (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七、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

八、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以下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决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否则不得使用。

5、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九、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十、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的运行计划指挥。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如乙方需要,生活用品及炊事用具由乙方自理。

3、材料进场时,由乙方卸料,配合甲方项目部收料人员共同验收,核对材料的合格证、标牌、规格、数量,并按材料的规格不同,有序、合理的堆放整齐,做好防锈保护工作。

5、乙方必须将废料堆放入池,做好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

6、本工程所需的机械及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班组在其相关工序开始前和结束后,与其工序相关的班组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检手续

8、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0、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十一、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息;

(2)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超过十日的,应向乙方支付怠工费,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材料损失费、工具、机械租赁费以及因工期延误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三、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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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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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祥见附表1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单价和甲方代表签证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参照相近项目单价或双方议价进行结算。

二、合同工期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工期为_______天。

三、质量要求

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四、合同造价

工程预算总造价:

1、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的一切有关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好,施工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2)甲方应协调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单位,尽快清理施工场地,确保施工顺利进展。

(3)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图纸及签证要求,保质、保量施工。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最好安全生产工作,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不能施工。

3、乙方原因经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六、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报告和主要材料产品合格证,甲方5天内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

七、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工程结束

1、工程预算造价:依照合同单价(附表1)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合同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参照相近项目单价或双方议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后,乙方进场施工2天内,甲方预付工程款金额为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工程余款。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则按合同价的_____%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时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业主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价的_____%/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4、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价的_____%支付给对方。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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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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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建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国家安全检查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三、施工工期:全部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组织每月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会议,安排施工有关事项

3、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按上级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5、根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按第六条2、3款规定提供施工用资金。

五、乙方责任:

1、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执行ISO 9002质量标准、

2、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安排好施工进度(包括每月施工进度),保证合同工期按时完成,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签证手续。

4、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施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由安全部办理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书,工程部办理工程管理目标书,并严格执行)。

5、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应先由乙方自检,然后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录,整理、编制、归档。

7、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并接受因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处罚。

8、凡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方规定办理有关合法手续,拨付后再使用。

9、凡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财务、材料等有关手续往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上经济纠纷,项目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0、乙方负责归集真实的工程票据,如经有关部门检查,出现成本归集不真实而进行的税务惩罚或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标准:

1、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以支票支付。

2、工程款在收回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进度支付乙方,如因工程急需,超支必须经部队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3、本工程基础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全额工程款的50%,做为程材料费。

4、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35%。

5、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乙双方决算厚,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10%。

6、剩余工程款5%做为工程保修费,乙方无条件保修,如果乙不按时保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为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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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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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将铜川汽车博览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从天骏集团办公大楼前至天骏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工程项目委托给鄂尔多斯市爱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该项目工程负责垫资并承包给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施工完成,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铜川汽博园基础设施高压电力线路工程

二、工程内容:从天骏集团办公大楼前至天骏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 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工程地点:铜川汽车博览园

四、工 期:共计90天:20xx年8月29日至20xx年11月26日(施工期间遇到停电、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

六、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为:玖拾万元整人民币(¥900000.00 元 )。

第二条 甲乙方与施工方驻工地代表

一、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姜国锦

三、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李志英

第三条 各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与乙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乙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3、负责组织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4、负责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三、施工方工作: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该项目工程施工任务。

2、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要求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的施工方返工,施工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 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方申请,组织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第六条 工程预付款: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和时间:工程为一次性包死价,无保修金,竣工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八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甲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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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3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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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室_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1.3承包范围:_________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_________

2.3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_____.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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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8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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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 。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 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 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 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 。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 天内组织 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 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 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 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 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 。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入岩增加费

□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

□土方外运

□桩头凿除及外运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 10 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 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 发布的 (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 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 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 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 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 履约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 份),地质勘探报告 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假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假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 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 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 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 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 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 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 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 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 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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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挖机铲车施工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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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乙方有  台铲车租给甲方,经双方协商,按月租给甲方使用,租金为 元整。为保证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合同,望双方互相遵守,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设备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良好的操作设备和操作机手。

2、乙方机手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

3、如乙方不听从甲方人员的安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每月至少工作25日,不够25日,每日扣租赁费,按平均价扣除。

5、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保养、维修、零配件一切费用均由乙 方负责。

6、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人员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确保机械在工地的正常使用,如地方干扰,乙方应自 行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滞工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的基本责任:

1、为乙方机手免费提供食宿

2、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

3、因天气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补助乙方每天100元。

四、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l、租赁期间:自年____月日开始计算租金。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按包月计算,若挖掘机带炮锤则另行计算,按大合同结算。

3、油料提供:甲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柴油。

4、设备维修: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并保证甲方的正常施工,所有的维修费由乙方支付。

5、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不得超过3天,如超出一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算租赁费。

6、每月机械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天(含4天)不扣租金,如超过天者按4日平均租金扣除租赁费。

7、施工期间因特殊原因需停工撤场,如该机械不撤场,看管机械费用及安全由乙方负担。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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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挖机铲车施工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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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市北碚区上也机械厂自用办公楼

2、工程地点:北碚区城南新区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费承包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乙方以包人工、包小型工具的形式承包本工程主体的砌体工程、构造柱浇筑工程、抹灰工程、屋面砌体砌筑工程(防水工程除外)、其它专业的收口补洞工程。室内抹灰简易脚手架搭拆、安全文明施工、带班管理。(小型工具包括灰刀、灰匙、灰斗、灰铲、灰尺、砖线、手锤、凿、淋水用水管等自用工具,劳保用品、灯线、灯具。乙方所用器具全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提供砂浆搅拌机、砖转运架车两台、及隔层一个照明开关箱。)

二、本协议中的单价是包括国家规定的一切劳保用品、工伤事故医疗费在5000元(五千元)以内由班组自负,如超出五千元,便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清凉饮料、高温津贴、夜间加班夜餐费、进退场车旅费、雨天停工补助以及乙方本身各项杂务、利润费均包含在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设计增、减变更的工程内容。

四、负责本分项工程所有材料的人力垂直及水平运输。

五、负责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承包本工程所有的图纸范围内(项目部确定标注)的全部墙体砌筑、其中包括局部脚手架整改、安全防护、预留施工洞的封墙、墙面养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每日工完场清和落地灰回收)等

第四条:工期及承包单价: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二○一二 年 九 月 二 日(不计外力影响)。

3、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砖体、构造柱、门窗过梁砼浇筑单价170.00元/m。

4、如工期超过20xx年9月2日,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砖体、构造柱、门窗过梁砼浇筑单价130.00元/m3。

承包价款所包含工作内容:

本合同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同为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中涵盖的工作内容,为一次性综合

一、砌体工程工作内容:

(1)具体操作范围:砖基础、室内外填充墙及女儿墙、出屋面烟囱、管道井砌体、室外台阶、室外院墙、蹲位、所有安装后的补砖等所有砖砌体,含钢筋砼过梁的制作、安装,包括不便于预制的过梁和构造柱砼浇筑及养护,现浇砼门垛、窗台及水电安装后补洞、吊洞,砌体加固筋的制作、安放、配合水电管线预留预埋、灌缝、划线、镶砌红砖、安装铁件、墙体转角筋、搭拆简易砌筑用架、安全防护等操作过程。

(2)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配合本工程施工员放线,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调制砂浆:砂子和水泥等材料运输、配料、过磅(过斗)、清理机具等全部操作过程。

(4)运输:包括砖、砂浆、砌块、砼预制品等材料现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运输包括铺移跳板;运砖包括砖浇水或浸水;材料运输设备由劳务班组自备,材料调运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5)清扫: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砖(红砖、砌块)、灰,施工前、后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分类堆放,每天均应对堆放砂浆的地面用水进行冲洗,保持地面清洁。

(6)其它工作:图纸范围内的预留洞留设、预埋铁件安放;配合甲方及其它工种工作。

(7)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见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补充)

二、室外散水暗沟工作内容:

(1)具体操作范围:承包办公楼的室外散水砌砖明(暗)沟,浇砼明(暗)沟、分格缝处理、嵌缝、场后清理等工作。

(2)搅拌砼:原材料及半成品,地面水平运输及砂浆、细砼组成材料上料、过磅、搅拌、运输等全部操作过程。

(3)运输:包括原材料和半成品地面及垂直运输。

(4)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见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补充)

三、二次结构工程:

二次结构的工作内容包含,构造柱、门窗过梁、压顶、收口收边的小结构、空调板结构、阳台栏杆结构以及需二次施工的结构所含的工作内容。

(1)钢筋安装与绑扎;

(2)砼搅拌、运输、浇筑、养护;

(3)构造拉接筋的安装内容。

第五条:结算与支付:

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1、所有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扣除总借支(进度付款),生活费、罚款。其计算式为:工程总价-应扣及代扣款=工程结算款。

2、工程决算后预留后期维修保证金,按该项工程总款的3%待抹灰工程完工15天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应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

2、乙方代表必须现场指挥工人严格按技术交底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施工。

3、砌体后塞口应在砌筑完墙后7天后、在进行后塞口施工,否则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严格按施工图、及技术更改施工、所有工序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

第七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 甲方工作:

1、为乙方施工顺利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

3、甲方施工员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解决技术问题,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依据。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要求,服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交底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不得超越规范要求、如发现前任班组因施工遗留下的缺陷、如不反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4、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安全及文明施工条例另行签定),做到工完场清。

5、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树立质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6、如遇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如产生收方工程、其价格双方协商解决:

7,工程完工后、应作好后期交房维修工作(如因维修不力、甲方有权另行按排、其费用从乙方保证金中扣出)。

第八条: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所承包分项工程应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各分部分项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超出施工规范规定的偏差的项目由乙方的自行返工处理,至达到合格为止,其人工费自负,损失材料照价赔偿,并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3、如乙方无法保证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期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另行选班组,乙方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承包金额的4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质量隐患及各种合理建议。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借故中途停工或退场,(如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甲方拒付人工费,乙方所有人工工资由签约人全权负责。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分项工程人工费总造价的15%赔偿,由

2、除甲方的垂直运输、搅拌机外,其他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从甲方借用的设备,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设备进行保管。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

3、严禁将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金额的60%人工费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如因工人素质低、技术差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等,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签约人全权负责。

5、甲方不向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如乙方人员损失甲方公共财产,应照价赔偿。

6、若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甲方按建筑面积奖给10元/m

7、项目部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8、工程外包工人员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严格遵守执行。

9、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次支付乙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形成新的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结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 方: 乙方负责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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