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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不可撤销担保书实用15篇 担保合同汇集20篇

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2024-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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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金融机构间约期存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3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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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 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 就诊

第七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

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 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 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 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 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 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 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 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结清。

第六章 争议处理第

四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 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 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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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可撤销反担保书范文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4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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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担保书(非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用)

致: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协议或契约),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 奉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本担保人以足够偿还本担保金额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本担保人并在此声明,本担保书的开立已依法办妥一切必要手续,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条 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的本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 本担保书为五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经济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担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五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 担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偿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直接借记担保人账户,账号附后。

第七条 担保人如遇撤销、改组、破产或其他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须提前3个月主动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确认继承担保人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责任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九条 本担保书解释于______________银行。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

借款合同担保书

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

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执_________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担保书(一)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

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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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不可撤销反担保书范文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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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的贷款。现我_______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_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_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_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证明: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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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不可撤销反担保书范文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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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银行:

根据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号文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本保证人愿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金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以及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方在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费用。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方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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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不可撤销反担保书范文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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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 北京我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鉴于我本人委托贵公司办理 位客人的日本签证,为保证以下名单中人员在使用签证出入境过程中能够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按时回国,不滞留境外,本人承诺:若出现滞留不归等情况,本人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 向贵公司支付保证金每人伍万元整人民币。本人保证接到贵公司通知后三日内付清此款,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愿

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 向贵公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延期返国等现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过公安机关的

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诉訟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赔偿贵公司因客人滞留不归,延期返国等现象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外国领事馆因客人滞留不归、延期返国等现象

而减少或停止贵司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产生的名誉损失。

本人同时保证:

1. 客人回国48小时内将护照首页扫描件,日本签证页扫描,日本出入境章扫描件、全程登机牌扫描件、归国报告书盖章

扫描件送交贵司做签证回程确认(即送领事馆注销签证)。如无上述资料或如护照缺失,在没有有效证件证明客人回国,按客人滞留不归情况处理,向贵公司支付每人伍万元人民币;

2. 如有出现上述任何责任问题,本人在接到贵公司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如果未能在期限内付清此款,本公司愿承

担一切担保和法律责任。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根据本担保书所负有的责任,本公文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利。

备注:

1.本担保书从签字之日起即生效。客人名单附后 2、提供传真件,传真件与原件同具法律效力。

担保人签名:

担保人盖章: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客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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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可撤销反担保书范文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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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银行:

根据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号文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元,本保证人愿意为该项贷款的外汇额度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金为履行担保时与_________元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费用等量的外汇额度。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方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代为偿还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费用额度。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外汇管理局从我单位帐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和费用的外汇额度。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方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外汇额度开户局名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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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不可撤销反担保书范文_担保书_网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4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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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担保书五篇范文

担保书就是找个人帮另外一个人做保证,只要是另外一个人出事情,就可以找担保人承担后果,所以这种担保书是有法律责任的,一定是非常了解的人而且信用度很高的人才能做但保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担保书范文精选,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担保书精选范文一

担保人:(根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础情形)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累赘采用诉讼财产保全办法所需全体用度;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过错,担保人愿抵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遇的全部丧失。

三、将担保人按期(存折,现金χχ万元)交你院作典质,可从中支付

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国民法院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担保书精选范文二

致: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协议或契约),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奉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本担保人以足够偿还本担保金额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本担保人并在此声明,本担保书的开立已依法办妥一切必要手续,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条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的本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本担保书为五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经济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担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五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偿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直接借记担保人账户,账号附后。

第七条担保人如遇撤销、改组、破产或其他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须提前3个月主动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确认继承担保人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责任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九条本担保书解释于______________银行。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

担保书精选范文三

致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与贵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担保协议书》(编号________),约定由贵行为________提供担保,额度________万元。为此,本单位愿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

1.若上述担保的委托单位(即________)不能按照协议的规定如数存人保证金,使贵行不能从委托人保证金存款户中足额对保函受益人支付款项时,由我单位代为支付,或在贵行先垫付资金后,由我单位承担对贵行的补偿责任。

2.当贵行凭本保函和有关付款凭证索款时,我单位将在五日内无条件地履行本保函所载明的义务,支付本金、利息、手续费、税款及因延期付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如我单位不能在五日内按期付款,贵行有权从我单位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这些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4.此项保函是本单位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损害。

本保函的担保责任将随本单位已付款金额而相对递减。

5.本保函自即日起生效,至被担保人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反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书精选范文四

根据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号文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本保证人愿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金额为履行担保时与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费用等值的人民币。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方在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和费用,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和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方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担保书精选范文五

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欲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银行香港分行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______________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之信用证额度及信托提货额度,现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不可撤销之反担保书。

一般开出信用证额度共____________万港币,及其项下之信托提货额度共___________万港币,我单位(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现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向贵公司提供持续的不可撤销反担保,保证借款人按___________银行之要求偿还切因上述银行便利而引起之全部应偿还款项,包括本金、利患、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井同意:

1.如借款人未能按______________银行之规定依时偿还任何或切因上述银行便利而引致之到期应偿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或其他应付款项,反担保人须在______________银行书面要求15天内,以_______________银行规定的货币,将借款人欠款金额,电汇至______________银行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反担保人同意在______________银行提出上述书面要求前,无须采取任何行动要求或强制供款人履行其在上述银行便利项下的义务。

2.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必须全数清付,不得有任何抵销、扣减或预扣。若因法律规定或其他原因,反担保人不得不在其应付款项预扣或扣减任何税项或其他款项,反担保人须另付额外金额,以确保______________银行实收金额与预扣或损减前的应收金额相同。

3.反担保人同意本反担保书和其在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一切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或受到影响:

a)贵司原担保______________银行在任何时间给予借款人的任何时间或宽容或放弃、撤销或延迟行使对借款人的任何权利;

b)借款人的法人组织或股东的任何变更或人事变动;

c)反担保人的内部改组或人事变动;

d)任何经反担保人同意有关上述银行便利的有关文件之修改或变动及/或贵公司担保______________银行现时或今后持有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担保、留置权、汇票、票据抵押、存款或其他抵押品。

4.______________银行给予担保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当以书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电传号码(或担保人事先书面另行通知的其他地址或电传号码)发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

发送与反担保人的通知或要求当下述时间视为送达:

a)如采用信函,寄后第7天;

b)如采用电传,发送之时。

5.反担保人特此向贵公司陈述及保证:

a)反担保人乃完全根据香港有关法律而成立并存在之公司。

b)反担保人具有充分合法权力签署本担保书及履行本反担保书所规定之一切义务。

c)本反担保书构成反担保人之合法、有效及有约束力之义务;

d)反担保人已采取一切适当而必要之内部措施以授权签署本反担保书。

e)反担保人已从香港政府有关部门取得香港法律及规定所需有关签署、履行或执行本担保书之认可、执照、批复及委任,包括本文件所需任何以外币付款之批准。

f)本反担保书之签署与执行属民间商业活动而非政府或官方活动;反担保人不得以国家主权或任何香港法律为理由在法律诉讼、终审裁决以前之法律行为及有关反担保人本身或其财产之终审裁决之执行及其附属法律行为中享有豁免权。反担保人明确放弃所有现在或将来可能得到之法律豁免权。

6.此反担保书舆反担保书中所提及之所有权利、义务及责任均受香港法律管辖。

7.本担保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起正式生效直至上述银行便利下所有应偿还款项包括全部本息、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还为止。

8.本反担保书生效后,利来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往来及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反担保人承担。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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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不可撤销担保书范例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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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手续费以及履行有关义务的保证责任,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你公司担保下列事项:

一、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本保证人保证履行本保证书收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本保证书的下述保证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本保证书的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贷款、手续费和逾期罚息的全部金额。

三、本保证人保证被担保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金额。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付,本保证人将承担被担保人原先承担的全部偿付义务,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书面通知_________日内代被担保人开始履行。

四、本保证书担保总金额随被担保人按期还本付息和手续费的金额相应递减。

五、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被担保人接受上级任何指令和被担保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被担保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对外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变化;也不受本保证人单位主要领导人变更和机构变更的影响。

六、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被担保人延期偿付时继续有效。

七、本保证书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你公司签订的_________号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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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可撤销担保书范例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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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某某公司:

贵公司应某某银行要求,为x公司在该银行所借贷的金额为y万元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现就贵公司所提供的此次担保,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特此开立本反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反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因x公司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变更公司章程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二、我公司保证监督x公司按照该公司与某某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严格认真地履行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三、本反担保书的保证范围为贵公司因承担x公司在此次银行借款活动中的保证责任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所代偿的本金以及与本金有关的违约金、赔偿、利息、费用和其他支出,还包括贵公司因追偿这些损失而支出的实现追偿目的的费用。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归还你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代为支出的一切款项,并保证在接到你公司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偿还这些款项。如我公司不能履行上述反担保责任时,接受你公司从我公司开户行帐户中划转等额款项的要求,如帐户中存款不足,我公司将继续负责偿还你公司因承担为我公司的保证责任而导致的一切损失中的剩余损失。

五、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贵公司全部保证损失和追偿费用时自动失效。

六、本反担保人是经合法成立的公司法人,并有足够偿还贵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财产做出此次反担保保证,保证履行本反担保书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反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反担保人地址:

反担保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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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不可撤销担保书范例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2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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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可撤销担保书(自然人适用)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贷款人同意向 (以下简称债务人)提供借款,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并于 年 月 日和债务人签订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

经债务人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担保 事项如下:

第1条 担保方式

1.1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贷款人向债务人提供而未获偿还的借款、承兑垫款及/或贴现款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如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提前向债务人追索,本保证人亦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连带保证责任。

1.2贷款人和债务人之间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利率、金额等达成展期协议书或变更有关条款,或贷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内根据主合同规定调整利率的,无需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2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介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质押物费用)。

第3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及时偿还贷款、垫款或其他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或债务人发生主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贷款人先行向债务人进行追索。即使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或物的担保,贷款人仍有权选择先行向本保证人进行追索。即使在同时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保证人的情况下贷款人放弃、变更或解除抵、质押担保或变更、解除其他保证人保证责任,本保证人依然按本保证书的内容对贷款人承担所有保证责任,不因此免除本保证人对主合同规定的所有债务的保证责任。

贷款人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本保证人寻此绝列异议。对于债务人拖欠贷款人的款项,本保证人同意在收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予以偿还,无须贷款人出具任何证明。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本公司接受贷款人索偿通知书所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

贷款人亦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第4条 保证责任期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第5条 本担保书的独立性

本担保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受债务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债务人的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等任何变化而变化。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因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财务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

贷款人根据主合同规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办理贴现或承兑,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贴现款项等,均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保证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6条 本保证人特别承诺如下:

6.1本保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

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包括夫妻共有财产)作担保(注:具体内容详见《配偶承诺书》),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2出具本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或的因素;

6.3本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财产清单和其他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6.4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出具“对保”书;

6.5本保证人 财务状况发生任何变化或与他人发生诉讼等事项,均不影响本担保书对本保证人的法律约束力,如发生上述变化,本保证人有义务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6.6本保证人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均受本担保己全部条款的约束。非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上述保证义务。

第7条 不视为弃权

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贷款人对债务人和本保证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主合同和本担保书贷款人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贷款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担保书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也不能视为贷款人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8条 术语

本担保书所使用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外,均具有与主合同规定相同的含义。

第9条 通知

贷款人与本保证人之间关于本担保书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由专人递送的,收件方签收视为送达(收件方拒收的,于拒收日视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EMS)方式根据本合同所载地址和联系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无论是否被退回,均视为送达;传真方式递交的,收件方传真系统接收传真后视为送达。贷款人以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向本保证人催收的,自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本保证人联系地址为:

第10条 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本保证人同意采取主合同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

如主合同和本担保书一并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则本保证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项下所负债务直接申请有管辖权法院强制执行。

第11条 本保证人为自然人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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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不可撤销担保书范例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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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行:

根据_________(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

_________美元(或其它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_________。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_________元整(大写)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帐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帐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保证人地址: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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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不可撤销担保书范例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4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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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分行

鉴于:

贵行和 公司(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 于 __X年 05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号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根据《授信协议》,在20__ 年 05 月 日 至 __X 年 05 月 日的授信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内,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 人民币 币 伍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第1条 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1.1在授信期间内,贵行可根据《授信协议》和/或该协议项下各具体合同分次向授信申请人发放贷款或提供其他授信。循环授信额度授信申请人可循环使用,一次性授信额度授信申请人不得循环使用。每次贷款或其他授信的金额、期限、具体用途等可由各具体合同予以约定。

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1.2在授信期间届满时,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垫款或其他授信仍有余额时,即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授信期间届满前,如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规定提前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本保证人亦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3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提供的商业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含委托转开信用证,下同)、开立保函、开立提货担保函等授信业务,即使授信期间届满时尚未发生贵行垫款,但授信期间届满后贵行在前述业务项下对外实际发生垫款的,授信申请人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债务均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第2条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在《授信协议》项下各具体业务履行过程中贵行和授信申请人之间就各具体业务的期限、利率、金额等达成展期协议书或变更有关条款,或贵行在担保期间根据《授信协议》及/或各具体合同规定调整利率的,无需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1.5若授信协议项下信用证业务中贵行收到的单证,经贵行审核出现不符点,但授信申请人接受不符点,贵行据此对外承兑或付款而产生的债务本息,本保证人仍按照本担保书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因贵行接受不符点未征得本保证人同意或未通知本保证人而提出任何抗辩。

1.6授信项下信用证、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修改,远期信用证承兑或承诺到期付款后付款期限的延展等,无需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2条 保证范围

2.1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 贰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2.1.1 贵行根据《授信协议》项下各具体合同发放的贷款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有关费用;

2.1.2贵行因履行《授信协议》项下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提货担保函等付款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有关费用;

2.1.3保理业务项下,贵行受让的对授信申请人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应的逾期违约金(滞纳金),及/或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支付的基本收购款(基本承购款)及相关保理费用;

2.1.4 贵行在《授信协议》项下贸易融资业务中所委托的银行对外做出的垫款及付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有关费用;

2.1.5贵行应授信申请人要求开立信用证后,委托招商银行其他分行向受益人转开信用证的,该信用证项下贵行履行开证行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及因该开证所发生的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债务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有关费用;

□2.1.6 贵行和授信申请人原签有编号为的授信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授信协议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如本条款适用,请在□中打“√”);

2.1.7 贵行向授信申请人追讨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2.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金、复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以第2.1条所述各项范围为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3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第2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约定及时清偿所欠贵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贵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即使为担保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能得到及时偿还而另行设有抵押或质押或其他保证,贵行亦有权选择就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全部债务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处理抵押物、质物或贸易融资项下货物、单据,亦无须先行追索其他保证人。

贵行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本保证人对此绝无异议。本保证人同意在收到贵行书面索偿通知后的五日内,如数偿还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而无须贵行出具任何证明及其他文件。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本公司接受贵行索偿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

贵行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第4条 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第5条 担保书的独立性

本担保书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授信协议》及各具体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受授信申请人与任何单位/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授信申请人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合并(兼并)、分立、改制等任何变化而变化,不受贵行给予授信申请人任何时间上的宽限和延期或贵行延缓行使依据有关协议追讨授信申请人所欠款项的权利而受任何影响。

即使在同时另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保证人的情况下贵行放弃、变更或解除抵、质押担保或变更、解除其他保证人保证责任,本保证人依然按本保证书的内容对贵行承担保证责任。

第6条 本保证人特别声明和保证如下:

6.1本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保证人资格的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其他组织,或本保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作担保,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2 本保证人出具本担保书已获得充分授权或经上级部门/董事会等有权机构批准;

6.3 出具本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的因素;

6.4 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失效之前,全部对外担保总金额(含外币折算)不超过本保证人所有者权益总额;

6.5 按贵行要求及时向贵行提供财务报表,并及时向贵行通报本保证人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变化;

6.6 本保证人向贵行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6.7 根据贵行的要求,出具“对保”书;

6.8本保证人的工商登记事项、组织结构、股权结构、经营方式或财务状况发生任何变化或发生债务重组、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均不影响本担保书对本保证人的法律约束力,如发生上述变化可能影响本保证人履行本担保书的能力时,本保证人有义务立即通知贵行;

6.9 本保证人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均受本担保书全部条款的约束。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上述保证义务。

6.10本保证人未按本担保书规定清偿所担保的债务,贵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在贵行开立的账户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从本保证人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直至付清《授信协议》项下授信申请人拖欠贵行的所有债务为止。

第7条 不视为弃权

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贵行对授信申请人和本保证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授信协议》和本担保书内贵行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贵行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担保书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也不能视为贵行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8条 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及纠纷,保证人同意采取《授信协议》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第9条 术语

本担保书所使用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外,均具有与《授信协议》规定相同的含义。

第10条 通知

贵行与本保证人之间关于本担保书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由专人递送的,收件方签收视为送达(收件方拒收的,于拒收日视为送达);以邮政信函方式递交的,寄出后满7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递交的,收件方传真系统收到传真后视为送达。

贵行以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向本保证人催收的,自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本保证人的联系地址为:本保证人变更联系地址,应当及时通知贵行,否则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11条 本担保书的生效

11.1本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保证人为自然人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2条 债权及担保从权利的转让

12.1 无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否确定,贵行将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最高额担保从权利均一并转让给债权受让人。

12.2本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确定后,贵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本保证人担保从权利也部分随之转让,贵行以未转让部分债权与部分转让债权的受让人依债权金额共同享有对本保证人的担保权益;本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确定前,贵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担保权益也部分随之转让,原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贵行主债权最高额相应减少(即原最高额担保的贵行主债权最高额扣减已转让部分债权金额),待贵行未转让部分主债权确定后,贵行以未转让部分债权与部分转让债权的受让人按债权金额共同享有对本保证人的担保权益。

第13条 附 则

本担保书一式 叁 份,贵行、授信申请人、保证人及 等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本担保书的所有条款已由贵行向本担保人做出相应的说明,本担保人确认对本担保书条款的理解与贵行完全一致。同时,贵行已提请本担保人特别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贵行责任、贵行单方拥有某些权利、增加本担保人责任或限制本担保人权利的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

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签署此栏:

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

保证人法定地址:

保证人为自然人时签署此栏:

保证人(签字):

保证人住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 保证人结算账户:

电话: 传真:

签署日期: 年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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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不可撤销担保书范例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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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

鉴于以下客人(名单后附)已申请参加贵司组织的团队赴日本六天,为保证客人能按时随团回国,不滞留境外,本人(本公司)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滞留不归的情况,本人(本公司)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 向贵司支付保证金每人壹拾万元人民币。本人(本公司)保证接到贵公司通知后五日内付清此款。

2.向贵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但不限于外国领事馆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减少或停止贵司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名誉损失。本人(本公司)同时保证:客人回程在机场将交导游送领馆注销签证,否则本人(本公司)愿意按滞留不归情况处理。

本人(本公司)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本人(本公司)根据本担保书所有的责任,本人(本公司)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本公司)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附客人名单:

等 人

凡前往日本的客人如发生擅自离团、滞留境外未按时归国、超期归国,将视作为滞留不归,将不退回保证金每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担保人签字:

担保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此担保书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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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不可撤销担保书范例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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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签订地点:

鉴于甲方: 同意向乙方 提供典当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典当期限为 个月,并于 甲、乙双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典当合同》/《续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经乙方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保证书,自愿为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具体保证事项如下: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即合同项下当金(大写) 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第二条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违反合同其他约定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进行追索,本保证人不提任何异议。

如发生抵押典当合同项下第十三条约定(质押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任何一项违约事件,甲方仍有权直接向乙方追索。

第三条本保证书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接受的,不受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受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的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等任何变

化而变化。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因收到任何指令、自身财务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

甲方根据合同提前收回已给付的当金,均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保证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四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间就合同的期限、利率、费用等达成《续当合同》或任何其他补充协议,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甲方可无需另行通知本保证人。

第五条 本担保人特别承诺如下:

(一)本保证人是经 批准成立的,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号码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责任,履行本保证书约定的义务。

(二)出具本保证书是保证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因素,并由本保证人对此保证行为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备案。

(三)本保证书已经单位内部法定程序通过并授权或经公司董事会等有效机构一致通过并授权。

(四)本保证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所有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本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五)在本保证书失效之前,本保证人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本保证人所有者权益总额。

(六)保证人的工商登记事项、组织结构、经营方式或财务状况发

生任何可能影响本保证人履行保证行为能力的变化时,本保证人均立即通知甲方。

(七)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亦受此保证合同的约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上述保证义务。

第六条 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本保证人同意采取合同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

主合同和此一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本保证人同意在债务人违约时根据甲方的申请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七条 此一式四份,甲方、债务人、保证人、公证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保证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公章):

负责人签字

住址: 联系电话:

主要开户行及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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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不可撤销担保书范例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2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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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借款人(担保申请人) 因 与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权人)在年月合同编号为 的《个人贷款合同》,借款人委托贵公司为其做担保,签订了《 合同》。

鉴于贵公司为借款人的该项借款提供了担保,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借款人在上述借款向贵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保证事项如下:

第一条 保证人、借款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第二条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险金和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保证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催收管理费以及贵公司垫资或承担的担保责任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法、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第三条 保证期间

本担保人的担保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负有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本保证人自愿放弃要求贵公司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追索、对抵押物、质物先行处置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之权利。

除上述保证责任之外,本保证人另自愿向贵公司交付保证金元,并承诺:若借款人贷款任何一期本息发生逾期,贵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消担保书,不受第三人为借款人出具的担保书、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的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的欺诈等任何变化而变化。本担保书效力是独立的,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六条 本保证人特别承诺如下:

6.1 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保

6.1.1本保证人是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不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其他组织。本保证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1.2 本保证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6.1.3 本保证人签订的本担保书已获得充分授权或经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批准。

6.1.4 本保证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6.1.5无论本保证人是否发生体制变更、债务重组或股权结构改变等,本担保人始终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本保证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自然人担保:

6.2.1本保证人是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证人资格,本保证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责任,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2.2 本保证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6.2.3 本保证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

6.2.4无论本保证人是否发生失业、搬迁、伤残、婚姻变动、工作变动、经营变动等任何改变,本担保书始终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本保证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致使贵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或垫资代偿的,或没有按照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贵公司自借款人违约之日起通知本保证人承担反担保责任,本保证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按照上述约定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八条在上述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风险保证金、保险费等内容发生变化,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之调整,本保证人均予以确认,贵公司无需另行知会本保证人。

第九条 违约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9.1 借款人出现借款合同或委托担保合同所约定的违约事件之一的;

9.2 本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9.2.1 发生死亡、失踪、伤残、失业、搬迁、婚姻变动、工作变动等情况,且贵公司依自主判断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的;

9.2.2 出具本不可撤消担保书时隐瞒了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能力的;

9.2.3 带有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的;

9.2.4 本保证人发生违反本不可撤销担保书其他条款的行为,贵公司以其自主判断认为足以致使贵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

第十条 违约处理

一旦发生第九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事件时,贵公司有权要求本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承担保证责任。未按期足额承担保证责任的,需另行向贵公司支付贵公司垫付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贵公司对借款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内贵公司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贵公司依本担保书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视为贵公司放弃对现有或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为的权利。

第十二条贵公司于本担保书有权的任何信函一经按照本担保书所确认的保证人住所地址发出、任何邮政信函一经按照上述联系地址送交邮局即被视为已送达本保证人。本保证人变更上述联系地址时应通知贵公司,否则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损失/责任。贵公司以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或催收本保证人的,自公告之日起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 本担保书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贵公司、本保证人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 本担保书一经出具,本保证人承诺不单方变更、修改或解除。

保证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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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不可撤销担保书范例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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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手续费以及履行有关义务的保证责任,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你公司担保下列事项:

一、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本保证人保证履行本保证书收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本保证书的下述保证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本保证书的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贷款、手续费和逾期罚息的全部金额。

三、本保证人保证被担保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金额。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付,本保证人将承担被担保人原先承担的全部偿付义务,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书面通知_________日内代被担保人开始履行。

四、本保证书担保总金额随被担保人按期还本付息和手续费的金额相应递减。

五、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被担保人接受上级任何指令和被担保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被担保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对外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变化;也不受本保证人单位主要领导人变更和机构变更的影响。

六、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被担保人延期偿付时继续有效。

七、本保证书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你公司签订的_________号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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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不可撤销反担保书范文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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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分行:

根据________(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或其它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

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帐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帐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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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不可撤销反担保书范文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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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号文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本保证人愿意为该项贷款的外汇额度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金为履行担保时与万美元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费用等量的外汇额度。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方在 字第号借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费用额度。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外汇管理局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和费用的外汇额度。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方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外汇额度开户局名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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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不可撤销反担保书范文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4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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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编号:

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分行

鉴于:

贵行和 公司(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 于 X年 05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号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根据《授信协议》,在 20xx 年 05 月 日 至 年 05 月 日的授信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内,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 人民币 币 伍仟万 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第1条 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1.1 在授信期间内,贵行可根据《授信协议》和/或该协议项下各具体合同分次向授信申请人发放贷款或提供其他授信。循环授信额度授信申请人可循环使用,一次性授信额度授信申请人不得循环使用。每次贷款或其他授信的金额、期限、具体用途等可由各具体合同予以约定。

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1.2 在授信期间届满时,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垫款或其他授信仍有余额时,即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授信期间届满前,如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规定提前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本保证人亦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3 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提供的商业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含委托转开信用证,下同)、开立保函、开立提货担保函等授信业务,即使授信期间届满时尚未发生贵行垫款,但授信期间届满后贵行在前述业务项下对外实际发生垫款的,授信申请人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债务均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第2条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 在《授信协议》项下各具体业务履行过程中贵行和授信申请人之间就各具体业务的期限、利率、金额等达成展期协议书或变更有关条款,或贵行在担保期间根据《授信协议》及/或各具体合同规定调整利率的,无需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1.5 若授信协议项下信用证业务中贵行收到的单证,经贵行审核出现不符点,但授信申请人接受不符点,贵行据此对外承兑或付款而产生的债务本息,本保证人仍按照本担保书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因贵行接受不符点未征得本保证人同意或未通知本保证人而提出任何抗辩。

1.6 授信项下信用证、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修改,远期信用证承兑或承诺到期付款后付款期限的延展等,无需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2条 保证范围

2.1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 贰仟万 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2.1.1 贵行根据《授信协议》项下各具体合同发放的贷款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有关费用;

2.1.2 贵行因履行《授信协议》项下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提货担保函等付款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有关费用;

2.1.3 保理业务项下,贵行受让的对授信申请人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应的逾期违约金(滞纳金),及/或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支付的基本收购款(基本承购款)及相关保理费用;

2.1.4 贵行在《授信协议》项下贸易融资业务中所委托的银行对外做出的垫款及付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有关费用;

2.1.5 贵行应授信申请人要求开立信用证后,委托招商银行其他分行向受益人转开信用证的,该信用证项下贵行履行开证行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及因该开证所发生的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债务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有关费用;

□2.1.6 贵行和授信申请人原签有编号为 的授信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授信协议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如本条款适用,请在□中打“√”);

2.1.7 贵行向授信申请人追讨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2.2 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金、复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以第2.1条所述各项范围为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3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第2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约定及时清偿所欠贵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贵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即使为担保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能得到及时偿还而另行设有抵押或质押或其他保证,贵行亦有权选择就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全部债务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处理抵押物、质物或贸易融资项下货物、单据,亦无须先行追索其他保证人。

贵行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本保证人对此绝无异议。本保证人同意在收到贵行书面索偿通知后的五日内,如数偿还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而无须贵行出具任何证明及其他文件。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本公司接受贵行索偿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

贵行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第4条 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第5条 担保书的独立性

本担保书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授信协议》及各具体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受授信申请人与任何单位/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授信申请人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合并(兼并)、分立、改制等任何变化而变化,不受贵行给予授信申请人任何时间上的宽限和延期或贵行延缓行使依据有关协议追讨授信申请人所欠款项的权利而受任何影响。

即使在同时另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保证人的情况下贵行放弃、变更或解除抵、质押担保或变更、解除其他保证人保证责任,本保证人依然按本保证书的内容对贵行承担保证责任。

第6条 本保证人特别声明和保证如下:

6.1本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保证人资格的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其他组织,或本保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作担保,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2 本保证人出具本担保书已获得充分授权或经上级部门/董事会等有权机构批准;

6.3 出具本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的因素;

6.4 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失效之前,全部对外担保总金额(含外币折算)不超过本保证人所有者权益总额;

6.5 按贵行要求及时向贵行提供财务报表,并及时向贵行通报本保证人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变化;

6.6 本保证人向贵行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6.7 根据贵行的要求,出具“对保”书;

6.8 本保证人的工商登记事项、组织结构、股权结构、经营方式或财务状况发生任何变化或发生债务重组、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均不影响本担保书对本保证人的法律约束力,如发生上述变化可能影响本保证人履行本担保书的能力时,本保证人有义务立即通知贵行;

6.9 本保证人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均受本担保书全部条款的约束。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上述保证义务。

6.10 本保证人未按本担保书规定清偿所担保的债务,贵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在贵行开立的账户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从本保证人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直至付清《授信协议》项下授信申请人拖欠贵行的所有债务为止。

第7条 不视为弃权

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贵行对授信申请人和本保证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授信协议》和本担保书内贵行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贵行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担保书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也不能视为贵行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8条 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及纠纷,保证人同意采取《授信协议》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第9条 术语

本担保书所使用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外,均具有与《授信协议》规定相同的含义。

第10条 通知

贵行与本保证人之间关于本担保书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由专人递送的,收件方签收视为送达(收件方拒收的,于拒收日视为送达);以邮政信函方式递交的,寄出后满7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递交的,收件方传真系统收到传真后视为送达。

贵行以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向本保证人催收的,自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本保证人的联系地址为: 本保证人变更联系地址,应当及时通知贵行,否则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11条 本担保书的生效

11.1 本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保证人为自然人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2条 债权及担保从权利的转让

12.1 无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否确定,贵行将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最高额担保从权利均一并转让给债权受让人。

12.2 本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确定后,贵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本保证人担保从权利也部分随之转让,贵行以未转让部分债权与部分转让债权的受让人依债权金额共同享有对本保证人的担保权益;本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确定前,贵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担保权益也部分随之转让,原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贵行主债权最高额相应减少(即原最高额担保的贵行主债权最高额扣减已转让部分债权金额),待贵行未转让部分主债权确定后,贵行以未转让部分债权与部分转让债权的受让人按债权金额共同享有对本保证人的担保权益。

第13条 附 则

本担保书一式 叁 份,贵行、授信申请人、保证人及 等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本担保书的所有条款已由贵行向本担保人做出相应的说明,本担保人确认对本担保书条款的理解与贵行完全一致。同时,贵行已提请本担保人特别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贵行责任、贵行单方拥有某些权利、增加本担保人责任或限制本担保人权利的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

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签署此栏:

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

保证人法定地址:

保证人为自然人时签署此栏:

保证人(签字):

保证人住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 保证人结算账户:

电话: 传真:

签署日期: 年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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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金融债券资产抵押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5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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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债券发行人:(丙方)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第十四条 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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