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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管理制度方案(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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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员工工资保密暂行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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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保密制度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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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务员工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职员,全文共 2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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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工资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业务人员薪酬由底薪、佣金两部分组成。

二、底薪

2-1标准:

片区经理月薪1200元+每月过程考核奖(详见过程考核实施办法)

业务助理月薪1000元+所属片区经理过程奖的30%

初级业务助理月薪:本科900元,专科800元(不参加过程考核)

注:新聘用员工实习期(2个月)本科700元,专科600元,实习期满自动转为初级业务助理

2-2底薪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领取底薪。

三、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标准:佣金=提成-分担费用-失误损失(包括本政策、业务管理制度、市场财务制度、业务人员业务费用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应承担的损失)

3.1.2年底货款两清、账目明晰的,春节前可发放全部佣金.

3.2提成标准:提成=净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数

3.2.1提成系数(指标均为百分比)

业务代表是企业的一线人员,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充分调动业务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原先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制度已经被干多拿得多、干少拿得少的制度彻底更替,至于业务人员到底该拿多少?企业在发薪水的时候究竟发多少?这需要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买力”和“卖力”市场永远是矛盾的,但决非不可调和,而调和的关键点就是制定一套合情合理的薪酬体系,它是留住人才、维持企业发展的原动力,笔者根据多年服务众多企业的经验,总结出六套薪水制度,其中前三种薪水制度比较常见,而后三种薪水制度目前也有不少企业正逐步施行。

1、高底薪+低提成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以适当或略低于同行业之间的提成发放奖励,该制度主要在外企或国内大企业中执行的比较多,国内某家电企业在上海的业务代表底薪为4000,提成为1%。属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该制度容易留住具有忠诚度的老业务代表,也容易稳定一些能力相当的人才,但是该制度往往针对的业务代表学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所以业务代表不容易轻易进去,门槛相对高些。

2、中底薪+中提成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为标准,以同行的平均提成发放提成,该制度主要在国内一些中型企业运用的相当多,该制度对于一些能力不错而学历不高的业务代表有很大的吸引力。业务代表考虑在这样的企业长期发展,主要受中国传统的中庸思想所影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目前打部分国内企业采取的是这种薪水发放方式。

3、少底薪+高提成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以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为底薪标准,以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提成发放奖励,该制度主要在国内一些小型企业运用的相当多,该制度不仅可以有效促进业务代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企业也无须支付过高的人力成本,对于一些能力很棒、经验很足而学历不高的业务代表有一定的吸引力。

新的是国内某保健品企业,该企业走的是服务营销体系,其薪水制度为: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业务量×制定百分比(10%)

这种薪水制度,往往造成两种极端,能力强的人常常吃撑着,能力弱的常常吃不着。

4、分解任务量

这是一套比较新的薪水发放原则,能够公平地给每个业务代表发放薪水,彻底打破传统的底薪+提成制度。

某公司共10个业务代表,在XX年4月份制定的销售任务50万,那么每人的平均任务是5万,当业务代表刚好完成属于自己的任务额5万的时候,就拿到平均工资3000元,具体发放方式有一个数学公式可以计算:平均薪水×完成任务÷任务额=应得薪水。

按照上面的例子来计算,当一个业务代表完成10万的销售,那么应该得到的薪水就是6000元。这种薪水制度去繁就简,让每个业务代表清楚地知道可以拿多少钱。可充分激励优秀的业务人员,并且可以让滥竽充数的业务人员根本混不下去。

5、达标高薪制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达到标准可以拿到高工资的薪水制度,对于业务人员来说,有一个顶点可以冲刺,这个顶点并非遥不可及,应当让10%左右非常有能力的业务人员拿到。这样才能激发更多的业务人员向目标冲刺。

某销售公司采取达标高薪制,给业务代表开出的薪水是10000元/月,销售人员必须达到20万的销售业绩才能拿到这1万元的薪水,业务代表平均距离20万元中间的差距,按照8%扣除,譬如完成了10万,实际薪水只能发放XX元。

具体发放方式有一个数学公式可以计算:

最高薪水—(最高任务额—实际任务额)×制定百分比=应得薪水。

这里的“制定百分比”非常关键,应略大于最高薪水÷最高任务额。

6、阶段考评制

该薪水制度采取的也是底薪+提成制度,也是常规按月发薪水,但有一项季度考核指标,采取季度总结考核的方式。具体*作方式是每月发放薪水的时候,提成不完全发放,譬如提成只发放3%,剩下的5%要到三个月后,按照总业绩是否达标进行综合考评,然后再发放三个月的累计提成薪水。

该方式能有效杜绝业务人员将本应该完成的业绩滞后,或提前预支下个月的业绩,并且有效减少有能力的业务人员干不满3月就走人情况发生。对于业务人员来说,每三个月都有一笔不少的“额外”薪水,相当于一年多发了4次薪水,从心理的暗示效应说来说,对业务人员也是一种不小的鼓励。

当然,薪水制度远远不止以上六种,无论哪种薪水制度,留住人才并且让企业可持续发展才是最终目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绝对没有给业务人员发高了薪水或者发低薪水了一说,只有发对了薪水或没有发对薪水之分。

对于一些人才流动性大、业务人员普遍对薪水怨声载道、员工普遍缺乏工作激情的企业来说,适当变化一次薪水制度,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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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业务员工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职员,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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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工资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业务人员薪酬由底薪、佣金两部分组成。

二、底薪

2-1标准:

片区经理月薪1200元+每月过程考核奖(详见过程考核实施办法)

业务助理月薪1000元+所属片区经理过程奖的30%

初级业务助理月薪:本科900元,专科800元(不参加过程考核)

注:新聘用员工实习期(2个月)本科700元,专科600元,实习期满自动转为初级业务助理

2-2底薪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领取底薪。

三、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标准:佣金=提成-分担费用-失误损失(包括本政策、业务管理制度、市场财务制度、业务人员业务费用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应承担的损失)

3.1.2年底货款两清、账目明晰的,春节前可发放全部佣金.

3.2提成标准:提成=净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数

3.2.1提成系数(指标均为百分比)

华南(西南)部部长提成系数(1100万)1.1,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海南粤西(200万)3.5、珠三角(240万3.2)、粤东赣州(200万)3.5、广西(200万)3.5);

云贵川大区提成系数(480万):1.9(云贵1个助理(280万)3.1、四川(200万)3.5

华东部部长提成系数(1000万)1.2,业务代表提成系数(湖北(180万)3.5、湖南(200万)3.5、

浙赣(助理1人240万)3.9、福建(240万)3.2);

苏皖沪大区提成系数(480万):1.9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江苏上海(220万)3.4、

安徽(260万)3.0

华北大区提成系数(800万):1.2,片区经理提成系数(辽宁(150万)4.5吉黑(150万)4.5、

冀北1个助理(300万)3.1、冀南直供(300万)3.1、

山东大区提成系数(750万):1.3(胶东1个助理(320万)3.0、鲁中(230万)3.5、鲁西(200万)3.5);

西北部部长提成系数(1000万)1.2,片区经理提成系数(山西(200万)3.5、陕甘宁蒙2个助理(400万)

3.8、新疆(200万)4.0、河南(230万)3.3)

3.2.2销售公司后勤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参考片区平均收入、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给予奖励。

3.3业务助理提成为该市场业务员提成总额的15-20%,由该市场的片区经理负担,初级业务助理不参与提成分配。

3.4库存细则

3.4.1库存率=(退货总额/全年发货总额)×100%

3.4.2库存率指标

长江以北库存率为13%,长江以南库存率为8%,广东库存率为6%。

3.4.3奖罚标准

库存率减少,奖励减少货款金额的3%;库存增加,则扣除增加货款金额的3%。

3.5罚款

3.5.1片区经理过程考核详见《过程考核办法》

3.5.2以公司规定的回款政策为标准,如果所属片区内有50%的客户因超最高赊欠额度而发不出货的每个月考核一次,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年底从佣金中扣除。最有代表性的六种业务员薪酬制度

业务代表是企业的一线人员,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充分调动业务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原先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制度已经被干多拿得多、干少拿得少的制度彻底更替,至于业务人员到底该拿多少?企业在发薪水的时候究竟发多少?这需要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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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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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工作

1、查鼓风机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烟系统是否通畅,工作正常;

3、查阀门开关是否牢固,密闭;

4、查炉内是否通风顺畅;

5、查燃气开关是否操作灵活。

二、准备工作

1、操作人员在岗,要严肃认真;

2、所需工作(打火机、点火棒)齐备。

三、操作步骤

(一)点火

1、打开鼓风机电源开关;

2、打开排烟机系统开关;

3、打开炉内门;

4、将打火机点着后,将点棒喷嘴对着打火机火头,缓慢开启点火开关,将点火棒点着。

5、调节好点火棒上火焰,将点火棒伸进炉内燃烧器中,缓慢开启燃气开关,点着炉内明火。

6、取出点火棒,搁置在固定位置,并掉点火开关。

7、调节鼓风阀门,将火焰调至所需状态,并闭炉门。(灶具工作中,根据所需火焰调节风门,即用既开,不用则关)。

(二)熄火

1、工作时,调节空气阀门和燃气开关。

2、工作结束熄火,先关燃气阀门,后关空气阀门,最后关停鼓风机电源开关。

四、注意事项

1、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燃气规范要求,系统试压合格,具备鼓风和排烟设施且保证工作正常,排烟通畅,方可点火使用。

2、点火前必须对管道设施、气表、灶具进行置换,排出空气,并注意炉内通风,防止存有燃气,点火时发生燃爆。

3、使用前做好五个检查:

(1)查鼓风机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烟系统是否通畅,工作正常;

(3)查阀门开关是否牢固,密闭;

(4)查炉内是否通风顺畅;

(5)查燃气开关是否操作灵活。重点检查阀门连接点有无漏气,一旦漏气,应立即报告,并暂停使用。

4、点火时要严肃认真。严禁气等火,只能火等气,严禁拿着点火棒开玩笑,防止伤人和燃爆。

5、平时使用时,应随用随开,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注意点火棒喷嘴及燃气管道和灶具的清洁。

6、严禁燃气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离岗,造成干烧和燃气泄漏而引发事故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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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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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员工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创建企业文明生产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烟范围:

1、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2、各车间除吸烟区外的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3、办公楼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厕所、楼梯、过道等区域禁止吸烟;

4、食堂、厕所及走廊禁止吸烟;

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车间、办公楼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吸烟点,。

二、禁烟对象:

1、公司所有员工;

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部门)的处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负责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

2、保安人员负责对上述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三)各部门

1、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为本部门(单位)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总经办

总经办负责会议室,各办公楼、厕所、楼梯、过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以外的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留厂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单位)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单位),每次每个罚款10元。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4、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办公楼走廊、过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发现烟头、烟盒,对保安公司或总经办,每次每个罚款10元。

5、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被罚者将罚款交到财务部。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

6、对部门(单位)给予罚款处理的,由管理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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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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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处理。降低库存物资积压,提高物料储存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促进公司物资的良性运作。

2、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定义

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一定时限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一年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可储存期限的物料。

3、范围

适用原材料、包装物、低值品、半成品、在制品及成品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理。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定期对车间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实施返工返修工作。

4.2 品质部:负责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返工返修、报废、回收利用等。

4.3技术部:因客户产品改变、产品优化,技术变更(包括更改原材料、更改配件、工艺单变更、品质变更、成本优化等引起的变更),技术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已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4 业务部:因销售订单取消或变更、市场需求预测变化,业务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和生产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对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由采购部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5 仓库:负责定期对在仓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并接受采购部安排,参与呆滞、过期物料的评审和处理工作。

4.6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提出呆滞、过期物料处理申请,判定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原因,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提交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并对评审工作做出结论上报公司领导。

4.7仓库:负责呆滞、过期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统计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滞、过期物料的更换以及物料产生的呆滞、过期物料返工返修或处理、配合采购部退换等联系工作。

4.8后勤部:负责呆滞、过期物料的变卖等处理工作,并在接到报废通知起两周内按环保体系的要求处理废品。

4.9 财务部:负责对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4.10 总经理:根据此规定的权限对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置进行审批。

5、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程序

5.1 呆滞、过期物料处置每一年组织一次盘点清理工作。

5.2 采购部在接到清单后两天内提出处理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呆滞、过期物料处置评审工作,相关部门在两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5.3 技术部、生产部及品质部同时对提报的呆滞、过期物料清单及申请在两天内进行判定,作出评审意见。

5.4 评审意见完成次日,仓库将相关处理报告和清单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在三天内完成核价工作,作出审核意见并报送总经理审批。

5.5 后勤部根据最终的审批意见,在收到审批意见后一周内进行一一处理。

5.6 仓库负责配合呆滞、过期物料现场处理工作。

5.7 后勤部将处理的相关单据移交财务进行销帐处理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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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医院车辆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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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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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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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所有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调度,实行“派车单”派车。为方便工作,贵A H5499,贵A 17H26,贵A 82Z37,贵A 506E5直接由储运部张经理调度,车钥匙、手续由张经理管理。贵A HX413,贵A 5217B由行政部管理。

2、公务车原则上实行专人专驾,严禁擅自转驾,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指定其他专、兼职驾驶员驾驶。

3、出车回公司后,驾驶员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将车钥匙及时交回登记。未经公司领导允许,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停放到指定车库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4、派车条件:公司领导出差或外出办事;中层干部出差或外出办事;库房转货;发货、提货;三人以上销售部员工出差或外出办事;本公司人员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的用车。

5、实行“派车单”制度。用车部门公事用车须填写“派车单”,在“派车单”上签字并注明出车事由、地点、用车时间。到“行政部”办理登记领车手续。一般情况下,由“行政部”指派司机出车。公司人员私人用车,报部门领导批示后,到“行政部”办理领车手续。

6、除储运部门、收、发货之外,任何部门不得以各种理由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一律凭“行政部”的指令出车,没有部门“派车单”和指令,驾驶员一律不准出车。

7、本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驾驶员随车外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驾驶员差旅费、油费、过路费等)由借车人承担。未经批准将公车外借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后果并追究责任。

二、车辆审验、维护维修管理

1、车辆的维修、清洗、美容一律到指定地点维修、清洗、美容。

2、车辆维修。车辆维修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确需修理或更换零件的,修理费用在100元内,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行政部”认定审批维修内容后送修;修理费用在200元以上,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交办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送修(出差在外可特殊处理,但必须先行电话报告,回单位后补办手续。更换下的配件交到“行政部”,存入仓库。在维修过程中,“行政部”经理和驾驶员必须共同检查质量,核准费用,以示负责。本车驾驶员负责维修出厂的检查验收。

3、车辆美容。严格控制车内外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外设备,须报“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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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务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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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公务车辆,有效使用公司车辆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公务车辆遵循管理部统一调度使用的用车原则。公务车辆是指属于公司系统所有的车辆,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公务配车、公务车、施救车等。

第三条 公司公务车辆必须遵守统一的使用原则,严格执行既定的用车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二章 车辆使用程序

第一条 高层管理人员公务配车的统一使用管理范围,由所属部门优先使用;公司销售专用车由销售部优先使用;售后施救车由所属部门的售后服务部优先使用。对上述车辆的使用,管理部有权监督并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进行临时调配。

第二条 除高层管理人员使用公务配车的车辆外,本公司其他人员用车均须事前向管理部申请调派并填写“派车单”,由管理部根据派车执行公务的轻重缓急调度派车。不按规定申请的,一律不得使用公务车辆。

第三条 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员工因公务使用车辆,必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由管理部统一派车。用车超出一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交由管理部统一派车。

第四条 公务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司管理部发放的准驾证(A证)。公务车辆停用期间,必须停放在公司或管理部预先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关系需外借的,须填写“派车单”经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但是仍然必须执行本规定的派车制度。

第六条 私事用车的特别规定: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员工的私事用车。公司对于部门经理级以上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其他承担重要职责的人员,可以考虑其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和因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等所影响个人家庭生活的状况,在不影响公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安排车辆。

任何人员的私事用车均必须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和程序,即填写“派车单”,经总经理批准核定后,交由管理部统一调度。私事用车前后不得超过两天。

私事用车必须遵守公司公务用车的制度规范使用车辆,同时还执行收费使用制度,除非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别免费批准。使用费用包含车辆损耗费和油费,按照实际使用的公里数计算,每公里收费标准为1元。过路过桥费由私事用车人自行承担,不得报销。

私事用车人领用车辆时必须首先在管理部登记确认领用时间和初始公里数;用车完毕,应及时将车钥匙和车辆交还管理部并登记确认交还时间和最终公里数,如在交车验车时发现车辆有刮痕或故障,私事用车人承担所有的维修费用。

第三章 车辆保养维护

第一条 公务车辆的保养维护由管理部负责。专职司机对公务车辆的保养维护承担责任。管理部经理根据本制度统一安排公务车辆的保管事务,专职司机根据管理部经理的工作安排履行职责并执行具体事务。

第二条 管理部必须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公务车辆的原始资料(购置材料或租赁记录)和行驶证、保险单、税单等行车必备有效证件。

管理部经理应履行车辆管理的首要职责,包括定期的证照核对、油卡的购买,以及按照本规定监督执行派车制度等。

专职司机有义务保管公务车辆的相关证照,并负责根据车辆的情况及时申报车辆年审、保险和保养、维修、检验等。对于未遵守公务用车制度的出车任务,专职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否则应承担违章用车的连带责任。

第四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我司售后部进行。简单故障和保养维护的,维修工单经管理部经理审核确定,按成本价结算,结算总价超出1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必须立即维修、更换零件的,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到外单位修理的,专职司机或者其他驾驶人员应立即与管理部经理电话汇报请示,并事后及时按车辆维修报批程序补办手续。

第六条 公务车辆的油料执行油卡制度,油卡由管理部统一购买,专职司机和其他驾驶人员统一向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领用。车辆使用期间的临时外出购油应事先及时向管理部经理汇报确认。只有经批准审核后的油料费用才能报销。

第七条 所有到外单位保养维护的公务车辆,财务部有责任监督执行公务车辆保养维护费用和外购油料费用的报销。

第四章 车辆使用人的职责

第一条 专职司机和其他车辆使用人(下统称“车辆使用人”)领用车辆出车时,必须对车辆正常使用必需的各种证件有效性进行检查,并仔细检查车辆性能。发现异常的,应立即报告管理部,否则应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第二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更不得将车辆交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第三条 车辆使用人完成任务后,必须及时返回公司,停放在指定区域,并将钥匙交回管理部。

第四条 若车辆使用人夜间将车辆停放在外,如若车辆被盗或受损,依具体情况由车辆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第五条 车辆使用人负责公务车辆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 车辆使用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第七条 车辆使用人有义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全面商业利益,尤其严禁泄露在驾驶公务车辆期间所知悉的公司领导谈话内容。

第五章 罚则

第一条 凡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其他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等受到交通处罚的,由车辆使用人承担经济责任,管理部有权在接到处罚的该车辆使用人的当月工资中直接抵扣,并视情节给予通告批评、罚款(50—500元)等管理部处分。

第二条 如因车辆使用人违法违章,以及不当使用致使公务车辆损坏、机件故障的,由车辆使用人承担修复公务车辆所需的维修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费等,由管理部视具体情节拟定费用承担方案交由总经理决定。

私事用车和私自用车产生的车辆损坏、机件故障和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等,由车辆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维修、赔偿费等损失。

第三条 未经许可使用公务车辆,或者公车私用、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的,一次罚款5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 车辆使用人未按规定及时交还车钥匙的,每次罚款50元,并承担公

务车辆延迟交还期间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专职司机,包括执行公务驾车任务的其他人员,擅自泄露公司领导与他人谈话内容的,处以管理部处罚并视情节给予50—500元的罚款。

第六条 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管理部有权根据视违章情节给予通告批评、罚款(50—500元)等管理部处分。屡次违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部有权加重处罚。

第六章 其它

第一条 本制度由管理部修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二条 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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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务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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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费用的支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车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及直属单位公务使用的各种小轿车、面包车、吉普车、客货两用车。辅助生产用车(含通勤车、因业务关系外借车辆、营销用车、生产经营驻外单位用车、救援、采购运输等车辆)不在此范围。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务车配备标准的拟定、选型购置的指导和公司内部调剂调拨;负责总部公务车维修审核。

第四条 公务车采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车单位申请

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三、集团公司批准

四、选择车型

五、车辆购置

六、手续办理

七、车辆管理使用

管理流程示意图如下:

第五条 公务车配备标准

一、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在100万元以下的单位,且已完成利润计划,可配备公务车一至两部,标准为1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11万元以下轿车一部。(购车价值均含车辆购置税,下同)

二、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两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三、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5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二至三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至两部。

四、综合利润指标完成3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5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五、综合利润指标完成5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7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六、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3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8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七、综合利润指标完成20xx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4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20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八、邯郸站可配备二部公务车(配备标准同前),各县汽车站和直属单位原则上不配车,如确因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分管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副总裁同意后,提交总裁办公会批准。已实行站司合一的汽车站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由主管公司提出申请,按本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车辆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下列情况公务车购置另行办理。

一、亏损单位和吃经费补贴单位不准购置新车,确因工作需要,经集团公司批准,由集团公司内部有偿调拨。

二、由于业务的特殊性,阶段性产生较大利润的单位,公务车配备不参照第五条标准,购车须经集团公司研究批准。

三、因业务关系需要外借车辆的,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经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考察确需的,由业务主管副总裁签署意见,提请总裁办公会决定。

第七条 公务车购置、更新,所选车型优先在集团公司所属汽贸公司销售的车型中选购。

第八条 辅助生产性用车的配备不在配备标准范围。如确实需要,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并纳入考核。

第九条 所有经集团公司批准购买的公务车辆必须及时到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监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年终按各单位计划内实有公务车数由审计部进行考核。

第十条 按照本规定超标准配备公务车的单位,由集团公司统一内部调剂使用。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各单位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车,否则除对超标的公务车进行没收外,还要对车属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在用公务车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6年足额提取折旧标准执行。未足额提取折旧或使用年限未达到6年,原则上不准更新。

第十二条 购置新车(含二手车)必须以单位名义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行驶证牌照。本规定实施前购置的车辆,凡没有以单位名义注册登记的,必须予以更正,否则按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 新购车(含二手车)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正式登记后,必须将原始单据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帐,并按公司规定提取折旧。

第十四条 公务车修理由驾驶员提出,须经单位车辆技术管理部门鉴定同意,填写公务车派修单,到指定厂家修理。修理费用需经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单位领导批准,方准到财务报销。总部车辆的维修费用1000元以内的,由安全技术部部长审核,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安全技术部部长审核,办公室主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费用标准

公务车费用按车型实行年度综合定额指标管理,分季度(月)实施,年终考核。定额费用包括:(1)燃润油费;(2)维修保养费;(3)年度检审费等。

一、年综合费用定额:(生产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二、各单位要建立专项公务车费用管理台帐,分季(月)

制作卡片,建立审批制度,严格掌握不准超支。年终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实行超支罚款(超多少罚多少)。

三、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建立总部公务车费用台帐和全司公务车费用信息库,按月记入单车费用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第十六条 公务车使用管理

一、车辆使用范围

1、领导工作用车。

2、来宾及主要业务关系人员的接送。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他人员:

(1)因公出入携带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的;

(2)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或紧急任务需到现场的;

(3)工伤及工作期间危重病号的抢救;

(4)外出公务或特殊情况的用车;

(5)经领导批准的其他需用公务车的行为;

公务车的使用应本着工作优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

二、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严守出车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动用车辆。执行出车任务时,不得超越时限和运行范围;

3、爱护车辆、装备,增强责任心,对车辆勤于维护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出车执勤,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出车及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严禁超速超员、强超强会。严禁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和非因公动用车辆,否则发生意外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三、公务车停放(包括外出执行公务期间)必须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场点;夜间有车库的应放入车库,严防发生车辆被盗及火灾、损失等情况,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总部实行车辆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办法。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单位车辆使用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务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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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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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地使用车辆,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做到行车安全,用车高效,节能降耗,全力支撑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公司、分公司、各项目部的所有公务车辆。

二、公务车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全部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用车需求合理调派车辆。

2、车辆驾驶原则上实行专车专用,专车专管制度。若司机请假或另有任务,办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机或持有驾照人员驾驶。

3、严禁公车私用。车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一旦发现,对驾驶员和使用人均按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同时该车司机应记录并告知借车人车辆状况,并且牢记借车时间。接客或接送本单位员工需要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调配或请示总经理批准。

4、确保行驶安全,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由于无照驾驶或擅自出借或动用车辆而受到罚款、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自行承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概不负责。一年内没有受到处罚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5、下班后及夜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除外),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需用车,原则上由总经理安排所保留的车辆。严禁未经请示私自动用公务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须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见附表1),用车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用车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7、车辆如在公务中遇到车祸,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立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凡外人借车发生事故的,一旦获悉情况,就得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

三、公务车的使用

1、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务,后其他事务的原则安排。

2、专车专用。总公司现有车辆两辆,必须再借用鄂G62288 和鄂A1122两辆轿车(借用合同另订)供董事长和总经理专用

3、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4、接送公司宾客等。

5、每10天应登记车辆的行程公里数(见附2《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四、车辆用油管理

1、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使车辆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况不允许现金加油。若卡内无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现金加油后必须凭正规的税务发票报销。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

10天登记一次(见附2表《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月底登记完毕后,连同表1交给办公室主任存档备查。

4、司机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应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五、维修保养与保险

1、 本公司实行专车专管制度,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每周应定期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视方便与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3、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做到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车辆问题和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及早进行维修,避免严重的损失。尽量自己动手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加强车辆维护管理,建立车辆维修台账。车辆管理员应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检修,如实如数地登记维修、罚款情况,每次维修费用如实填入《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5、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6、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六、车辆费用报销车辆维修保养、油费、过道、停车洗车等其他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应贴好票据,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到财务部据实报销(或由办公室主任代付)。

七、 附则

1、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2、未尽事宜,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商定增改。

湖北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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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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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执业权利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检察环节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活动,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第四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其有关会见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五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由二人在场,其中一人为接受委托的律师,另一人可以是本所的律师、实习律师或者律师助理。律师异地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人可以是经人民检察院同意的当地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民检察院派员在场的,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一人会见。 第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门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移动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经人民检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派员在场时,所派人员不得干扰律师的正常会见。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阶段羁押期间,根据律师、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安排会见应当不少于二次。

第九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监管场所内进行。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出示以下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二)律师执业证,随行人员中一人可持实习律师证或者律师助理工作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在其具体办案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律师的会见通知并办理律师会见事宜。

第十二条 涉嫌犯罪的单位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涉案人员。

第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以便侦查部门调整时间,在48小时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 •

第十四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填写《会见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后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是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的,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了解案件以下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关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 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第十七条 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控告、申诉、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续时,应向律师提供《起诉意见书》及相关的法律手续和案件材料。

第十九条 律师对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阻碍律师依法会见的投诉,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统一受理。负责审查的部门在受理投诉后5日内向投诉人书面告知处理情况;投诉人不服书面告知处理意见的,可以向办案部门所在的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第二十条 律师在会见时违反法律、执业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侦查人员有权当场提出劝阻和警告;对不听劝阻和警告的,有权中止会见。人民检察院对律师在会见时违反法律、执业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在一个月内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一条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需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应报省检察院审查同意,并同时向该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通报。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若本规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新规定相抵触的,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规定。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司法厅

二0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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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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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部根据农药经营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

2、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二、农药仓库管理制度

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

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

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

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

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三、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处理规定

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

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4、定期(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5、保留相关记录(弃置农药药液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五、岗位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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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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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 使用工作手机分类

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

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

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

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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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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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员工技能、拓展培训方式,行政员工可参加外派培训,为保证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制度。

2.0范围参加公司外派培训的人员

3.0具体职责

3.1各行政部门职责

3.1.1通过“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派培训申请,外派培训申请原则上应在每年1-2月份各部门作培训需求分析时提出,临时性外派培训申请,除特殊情形外,应至少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否则不予批准;

3.1.2除各部门提交的培训申请外,人力资源部还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个别员工的外派培训;

3.1.3培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履行培训服务协议签订手续,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并参加培训;

3.1.4经公司批准进行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

3.2人力资源部职责

3.2.1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训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外派培训人员的资历审核(外派培训人员以能“将课程引进转化”的人员优先)、外派培训机构的甄选、审核及课程时间的确定;

3.2.2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成后,于培训课程开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价,将核价后的培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3.2.3依总经理审批后的外派培训申请签订培训协议,并呈交公司认可。

3.3外派培训协议拟订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3.3.1外派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或部分承担;

3.3.2员工外派培训地点在外地的,视同出差,因路途遥远或受训时间较长,需在当地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员工出差相关规定申请食宿费、交通费等;

3.3.3公司照常支付员工在外培训期间的薪资,下班时间或其他休假时间参加外派培训,不再作为加班;

3.3.4凡个人外派培训单次培训课程费用达RMB1000元及以上者,当年外派培训课程费用累计达RMB3000元及以上者,应在培训开展前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3.3.5当申请人员参加的培训课程为公司项目型采购合同中包含的附属培训课程时,申请人员仍然需承担采购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训课程费用。

4.0培训协议

4.1根据不同的培训费用,确定外派培训人员的服务期限如下:培训课程费用(RMB)约定服务年限1000-3000元(含)1年3000元-8000元(含)2年8000-20xx0元(含)3年20xx0-40000元(含)4年40000元以上5年以上(含5年)

4.2培训协议说明:

4.2.1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课程费、交通费、食宿费、培训期间的出差津贴等由公司承担的所有费用;

4.2.2培训金额在RMB40000元以上的外派培训,由总经理核定其约定服务年限;

4.2.3若员工在半年内再次发生外派培训的,则培训协议签订以累计培训金额计算,培训协议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次培训日期为准;

4.3违约金赔偿办法:违约金额=培训总费用×12X-Y12X(X=约定服务年限)(Y=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月数)备注:若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天数不满整数月时,则进位整数月份计算。

5.0培训评估

5.1参加培训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行动计划一并提交公司认可,培训行动计划应符合以下原则:

(1)行动计划制定须详细、明确

(2)行动计划须可实施、可衡量

5.2培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资料交于公司归档;

5.3培训结束后4个月内,外派培训人员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应编写适合公司自身条件的《学员培训手册》、《讲师授课手册》,实现外部课程内部转化,并在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下授课并评估打分;

5.4外派培训人员的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及培训行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责部门负责追踪其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5.5人力资源部将视具体情况,将外派培训员工的培训效果考核列入其绩效目标。

6.0费用报销

6.1外派培训的人员所提交的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及行动计划经公司认可后,方可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等手续。

6.2外派培训人员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前,需如实填写外派培训实际产生的费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待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毕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报销;

7.0责任承担若外派培训人员的行动计划在培训结束后1年内仍无法完成,外派培训人员需自行承担50%培训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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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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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 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 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并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部部长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 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 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 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 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 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 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2、丢失图书:丢失图书,不论何种原因,均要进行赔偿;

(1) 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

(2) 如买不到,一般书按原书价两倍赔偿;

(3) 不经同意,不得用其他书顶替;

(4) 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按全套价赔偿。

第七章 图书室管理条例

1、图书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2、员工文明用语,严禁粗言秽语、骂人、打架;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垃圾;

4、阅读者可以抄摘书籍上的内容,但不得在书籍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撕页折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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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差旅费补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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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党费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现对党费管理规定篇如下: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按规定比例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党员中在岗人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为工资条上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之和。

4.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基数的0.5%;400元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者,交纳3%。

5.学生党员和无经济收入的其他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党员工资变动后,应及时按新的基数计算应交纳的党费额。

7. 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党费,但预交、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委托交纳党费的,如受托人不按规定交纳党费,追究委托人的责任。

8.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9.党支部在每月20日前将党员所交党费交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党费后按时上交给学校党委组织部。

10.党费利息作为党费收入的一部分,由学校党委统一支配。

11. 学校党费专立账户,由组织部副部长主管,会计、出纳分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账目由专人管理。

12.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13. 报销党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报销单据、发票要齐全;发票背面注明具体用途,报销单据抬头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财务主管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验收和财务经手人由管理党费账目的同志签字,收款人由党费使用者签字。

14. 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一次性使用党费金额超过1000元(含1000元)时,需提前向组织部打报告,经允许后方可使用。

15. 各级党组织要经常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要向本单位公布党费收缴、使用的情况,组织部每年年初以简报形式向全校公布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的情况。各级党组织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16. 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时,应向大会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的审议和监督。

17. 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处理。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委组织部

20xx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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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差旅费补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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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我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加强医院、卫生室临床用药管理,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2、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目录516种内的药品,卫生室配备国家基本药物307种内的药品。

3、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山西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零利润销售。

4、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5、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6、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章制度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从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山东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三、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山东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四、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所有药物全部零差价销售。

五、鼓励临床医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七、院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半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八、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医保办和农合办要按照报销比例及时结算。对基本药物使用不当的医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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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差旅费补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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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五、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六、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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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差旅费补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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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规范行车安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部门及人员

公司指定综合部为公车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具体包括:公司用车事宜记录、车辆里程数油耗统计、车钥匙及行车证的保管及交接。

三、用车管理

1、公司车辆仅作为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

2、各部门因公外出申请用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明确时间、地点,并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长途出差用车,应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综合部按照申请先后次序及工作重要性调整调度。

3、用车申请应在工作时间提交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综合部在接到通知后安排用车,事后由用车申请人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申请人用车前须检查车况,比如水、油、润滑油等是否满足用车条件。

5、申请人用车完毕后,应及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6、申请人还车时,应将油箱加满或至少保证半满状态,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车内外应保持清洁。

7、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车辆不得在外过夜。用车人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将公司车辆交回的,须电话通知车辆负责人,并在移交时补办相关手续。

8、能够乘坐公共交通车辆解决的问题,不宜申请使用公司车辆。

9、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须将驾驶证复印件报综合部部备案。

10、公司车辆应由申请人驾驶,不得借他人使用。

11、用车申请人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驾驶公司车辆。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的罚款,由用车申请人或部门承担相应责任(综合部负责定期查询公司车辆违章记录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办理维修与保险理赔并报公司综合部,如负有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据情节轻重当事人负损失的10-20%的经济赔偿。

四、此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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