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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合作协议(通用四篇)

发布于2024-04-25 14:07,全文约 11515 字

篇1:文学剧本创作合作协议书

参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委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组委会(以下简称_________组委会)面向社会征集_________会徽、吉祥物和主题语(以下简称“评选活动”),并从中评选出_________会徽、吉祥物、主题语的候选作品;以下签字的个人或实体(以下简称“参加人”)愿意向本次评选活动提交参选作品(以下简称“参选作品”)。

为此,_________组委会与参加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本合同)并接受其法律约束:

1、评选活动将依照_________会徽、吉祥物和主题语征集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举行。

参加人确认,参加人已经阅读了评选办法,并同意遵守评选办法、接受其约束力。

2、为了参加评选活动,参加人必须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参选作品和评选办法要求的其他文件及资料一并提交_________组委会。

如果参加人提交参选作品时未同时提交签署后的本合同,则参选作品将不会被接受也不会得到评审。

如果参选作品由一个以上的个人或实体提交,则其中每一个人或实体都应当分别签署本合同。

3、收到符合本合同和评选办法要求的完整的参选作品后,_________组委会将接受参选作品参加评选活动。

4、参加人同意,在评选活动期间内,按照_________组委会要求参加_________组委会指定的有关宣传活动。

5、参加评选活动和签署本合同,表明参加人同意接受_________组委会的专门委托,为_________组委会创作具有著作权的参选作品以及需要与参选作品一并提交的所有其他材料(在本合同中,参选作品和所有其他该等材料统称为参选作品资料)。

6、对于参选作品资料而言,无论是由参加人直接制作或通过参加人的雇员和其他人员制作,都应当是按照_________组委会的要求和委托而制作出来的。

7、本合同对参加人、_________组委会及其继受人和受让人有效。

参加人同意,对于任何参选作品,参加人或参加人的任何继承人或受让人均不得行使或对_________组委会或_________组委会的任何被许可人、继受人和受让人强制执行参选作品的任何权利。

上述规定的普遍性前提下,_________组委会及其被许可人、继受人和受让人对参选作品资料享有全球范围的永久性权利,可以对任何或全部参选作品资料进行修改、删除或增添,无须为此向参加人或任何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项或取得其批准或认可。

8、参加人理解并认可,参选作品并不具有保密性质,且_________组委会也无须为此保密。

参选作品当中出现的或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任何限制、专有或保密说明均无任何效力。

9、参加人理解并同意,所有参选作品资料将不退还参加人。

此外,将参选作品资料提交评选活动后,参加人将不再享有任何参选作品资料的使用权,而且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使用或授权使用任何全部或部分参选作品资料。

除获相关奖励外,不得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

10、参加人确认,参选作品可能会与_________组委会独立开发的或其他参加人向评选活动提交的参选作品相似或相同。

参加人同意,如果与该参选作品相似或相同的其他任何作品被选定为评选活动入围候选作品或中标作品,参加人无权为此而获得任何报酬,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1、参加人声明并保证:参加人为申请参加评选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如果参加人为个人,参加人应至少年满18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参加人年龄不足18岁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本合同应当由参加人本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署);参加人在其他方面具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权利或授权;除了参加人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方为参选作品和所有其他参选作品资料有过贡献;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展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参选作品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违反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含有任何诽谤、中伤、淫秽或非法材料;参选作品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_________组委会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使用参选作品资料,无须向任何第三方取得任何许可或认可,也无须向其支付任何费用。

12、参加人确认并同意,参加评选活动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邮寄费、差旅费等)由参加人自行承担。

13、参加人确认以下地址为_________组委会通知其地址,若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日内,书面通知_________组委会。

姓名(单位):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14、参加人确认并同意,参加人无权使用任何_________标志表达其身份或其参加的活动。

参加人不得对外宣布参选作品已经提交评选活动这一事实。

此外,参加人不得暗示、间接提示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一方或社会公众表示。

15、本合同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若参加人违反本合同,_________组委会有权依法追究参加人的法律责任,并可提出所有损失的索赔,除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相关权益,由_________组委会与参加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1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_____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

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7、如果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评选办法不一致,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18、如果_________组委会的工作由其组建的经济实体承担,则本合同中_________组委会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新组建的经济实体承担。

19、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本合同自参加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组委会(签章):_________参加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合作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_________》的创作工作。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进一步的友好协商,订立了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下称剧本)的原创工作,此剧本的名称暂时定为。

甲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

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剧本的修改

剧本初稿完成至剧本定稿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需要对剧本进行补充修改,使剧本不断完善。

第四条 意见分歧

若甲乙双方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甲方/乙方)的意见为准。

另一方可以保留其意见并将其记录附在剧本后面。

第五条 费用及负担

甲乙双方因创作剧本而支付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剧本著作权的归属

1、剧本定稿完成后,剧本的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但著作权的行使,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本条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

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著作权由另一方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

自愿退出方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种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共同创作的剧本,也不得将剧本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

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4、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丧失创作能力或死亡,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别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5、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完成后死亡,另一方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死亡方除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外,其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第七条 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中的署名权

若许可第三方以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电视剧),甲乙双方皆拥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署名的先后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转让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列明转让价格和条件等相关内容,被通知方享有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优先购买权。

若被通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丧失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将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于转让完成之日起日内向被通知方提供有关转让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有效期限截至剧本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终结之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3: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邮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合作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进一步的友好协商,订立了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下称剧本)的原创工作,此剧本的名称暂时定为。

甲方具体负责:

乙方具体负责:

第二条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

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剧本的修改

剧本初稿完成至剧本定稿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需要对剧本进行补充修改,使剧本不断完善。

第四条意见分歧

若甲乙双方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甲方/乙方)的意见为准。

另一方可以保留其意见并将其记录附在剧本后面。

第五条费用及负担

甲乙双方因创作剧本而支付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剧本著作权的归属

1.剧本定稿完成后,剧本的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但著作权的行使,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本条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

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著作权由另一方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

自愿退出方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种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共同创作的剧本,也不得将剧本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

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4.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丧失创作能力或死亡,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别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5.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完成后死亡,另一方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死亡方除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外,其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第七条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中的署名权

若许可第三方以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电视剧),甲乙双方皆拥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署名的先后顺序为:。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转让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列明转让价格和条件等相关内容,被通知方享有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优先购买权。

若被通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丧失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将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于转让完成之日起日内向被通知方提供有关转让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有效期限截至剧本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终结之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篇4:影视剧本合作创作协议

影视剧本合作创作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均有意合作进行_____(电视剧)文学剧本《_________》的创作工作。

2.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进一步的友好协商,订立了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_____(电视剧)文学剧本(下称剧本)的原创工作,此剧本的名称暂时定为《_________》。

甲方具体负责:_________

乙方具体负责:_________

第二条?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剧本的修改

剧本初稿完成至剧本定稿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需要对剧本进行补充修改,使剧本不断完善。

第四条?意见分歧

若甲乙双方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_________(甲方/乙方)的意见为准。另一方可以保留其意见并将其记录附在剧本后面。

第五条?费用及负担

甲乙双方因创作剧本而支付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剧本著作权的归属

1.剧本定稿完成后,剧本的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但著作权的行使,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

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著作权由另一方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自愿退出方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种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共同创作的剧本,也不得将剧本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4.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丧失创作能力或死亡,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别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5.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完成后死亡,另一方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死亡方除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外,其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享有。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第七条?_____(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中的署名权

若许可第三方以剧本为基础拍摄_____(电视剧),甲乙双方皆拥有在_____(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对署名的先后顺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