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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优秀5篇 范文大全图片【通用三篇】

发布于2024-04-26 05:13,全文约 6709 字

篇1: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xx]12号)、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会议要求,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指导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全市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全市已发现矿种106种,探明达到工业储量级别的有75种,现有各类矿产地1400多处。目前有勘查项目517个,矿山企业1395个,矿区面积342平方公里。金属、非金属矿产加工经营企业236家。矿产业已成为赣州的主要经济支柱。

我市矿山点多面广,开采造成矿山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严重。多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矿山环境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治理资金投入;适时督促矿山企业,改进开采工艺,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虽经治理,但矿山环境和水土流失、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矿山相关设施侵占土地,矿产开采造成河道淤塞,废渣(包括废石、尾砂)不规范堆积和排放,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造成矿坑冒顶和地面变形塌陷,矿山排放引起水均衡破坏及水土污染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矿山废渣(含尾砂和废石)累计积存量稀土矿山6229万吨、钨锡等矿山5119万吨。给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矿山开采废水年处理率达50%以上。据68个矿山统计,矿山开采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65处,其中崩塌、滑坡26处,地面塌陷(沉陷)36处,破坏土地面积490公顷,灾害体积54万立方米,经济损失4405万元。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赣州的总体要求,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围绕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6.2%的目标,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完成市里规定的20xx年造林绿化任务及20xx年巩固完善阶段任务,促进矿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实施范围

已停产、关闭矿山及现在生产的矿山,因采矿场(采空区)、排土场、尾砂库破坏土地,因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及其他因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的矿山纳入矿山恢复绿化规划范围。

四、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矿区植被恢复面积15.29万亩,达到综合治理及造林复绿目标。到20xx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30%以上。20xx~20xx年矿山恢复绿化任务见附表。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5年,即20xx年~20xx年。

造林绿化阶段:20xx年~20xx年,今冬明春造林属20xx年任务,以此类推。各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见附表。

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20xx年。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

大力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向采矿权人宣传,增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复垦复绿义务的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和监督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我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顺利开展。

(二)编制规划阶段(20xx年11~12月)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的全面调查工作,查清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规划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投资概算。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20xx年)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行动,主动负责,认真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制定的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实施。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精心设计、规范施工。

(四)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20xx年至20xx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会同有资质单位和专家;

3、方式方法:查看恢复绿化规划等档案、实地勘查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3000元/亩

(二)资金筹措

要拓宽渠道,积极筹集矿山环境治理复绿资金。

1、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废弃矿山、因政策原因关闭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山体复绿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2、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两边的矿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严重的矿山,应在今冬明春优先安排,资金由矿山企业负责解决;

3、建立“谁受益,谁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山场林地范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4、积极争取国家治理项目资金,加快恢复绿化进程。已经列入国家矿山环境治理的项目,凡属恢复植被、造林绿化的资金和恢复面积,都可列入“十大工程”之内。

5、有关部门收取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费、林地占用费等,返还部分用于该矿山恢复绿化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县两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矿山企业是矿山恢复绿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抓好矿山恢复绿化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和谐矿山企业。

(二)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要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做好矿山恢复绿化规划,科学推动矿山恢复绿化工作。要认真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xx]86号),《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造林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

(三)种苗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林业和矿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矿山企业选购适宜的树种,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提供植被恢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做好矿山恢复绿化的具体指导工作。

篇2: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一、项目摘要

1.1项目名称

鄂托克旗20xx年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试点项目

1.2项目主管部门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1.3项目建设地点

鄂托克旗20xx年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试点项目拟在以下2个嘎查村实施:

乌兰镇一村、哈马格日太嘎查

1.4项目建设规模

在2个嘎查村建成畜禽粪便原料型联户沼气工程2处,每处供气50户。

1.5项目建设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48万元。

1.6资金来源

农牧民自筹40万元,申请中央国债补助资金14.4万元,鄂托克旗政府配套资金3.44万元,自筹投资22.16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 落实科学发展的要求

随着农牧区沼气的普及,农牧民家务劳动负担的减轻,能源开发的显著减少,农村沼气越来越受到广泛的欢迎,但那些因客观条件或是其它条件受到限制的农户不能充分享受到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惠农政策,因此,发展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是对非养殖农户用上清洁廉价的沼气能源,也能享受到这项惠农政策有着重要意义。

2.2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措施

鄂托克旗总人口93945人,农业人口58516人,占很大比例,人均资源不足,资源分配也不平衡,随着农牧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将逐年增加,这就势必造成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秸秆相对集中,不能很好的利用,因此充分利用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项目把畜禽粪便和秸秆资源处理好,对发展农牧区可再生能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3 治理养殖小区畜禽粪便污染的关键环节

到220xx年底,全旗已兴建各类养殖小区200多处,每处20—40户,每户养牛5头以上或养羊100只以上,吸纳了4600农牧户入区,受益农民近2万人。但目前全旗养殖小区全部没有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只是将小区粪便污水集中堆放或排放,造成对周边农牧民生活环境严重污染,因此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对有效治理养殖场畜禽粪便污染,加快畜牧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项目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及目标

3.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建设模式和“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建管并重”的建设机制,建设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形成大力普及户用沼气、积极发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开展建设养殖小区集中供气工程的局面,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牧区、新农村建设。

3.2建设原则

3.2.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结合畜牧业发展规划、新牧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试点建设方案。科学选择建设模式,合理安排建设试点,因地制宜地促进多样化发展。

3.2.2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旗政府加强指导,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切实发挥嘎查村委会、农村合作社和受益农户的主体作用,引导和带动养殖农户、供气农户和用气农户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不强迫命令和包办代替。

3.2.3完善机制,创新技术。项目参与各方签订有约束性的契约协议或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以成熟技术为主导,推进建设管理的标准化,加强新技术的研发和示范。

3.2.4综合利用,务求实效。以集中供气为基本目标,坚持综合利用沼渣沼液,充分发挥沼气的多功能性和综合效益。要强化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建设一处,成功一处,受益一处。

3.3建设目标

在全旗沼气建设适宜区选择乌兰镇一村和哈马格日太嘎查以畜禽粪便污水为原料,建设沼气集中工程,向附近农牧户提供沼气;以养殖农户为核心,以相邻几户为单元,建设沼气池,通过管道实现集中供气。

3.4建设模式

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以连体池为主,包括沼气发酵池、原料(粪便或秸秆)预处理(沉淀、调解、进出料、搅拌等装置)、沼气供气(沼气净化、储存、输配、计量和利用装置)和沼肥利用设施(沼渣、沼液处理及综合利用装置)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沼气发酵池、贮气水封池、前处理池、沼液贮存池、保温室、沼气管网等;设备主要包括泵、流体管网、电器控制、沼液控制、脱硫塔、沼气灶具、检测设备等。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1投资估算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材料工程工时价格,建1个供气50户的小型沼气工程,估算总投资20万元。

项目建设两处合计投资40万元。

4.2资金筹措

在确保农牧户自愿建设的基础上,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开展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建设。申请中央国债资金14.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44万元,集中供气户自筹投资22.16万元。

五、项目实施计划与进度安排

为了使项目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分阶段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5.1明确责权利关系

项目建设单位和养殖农户、供气农户之间明确责权利关系,确定各参与方的投入资金、用气费用和运行管理方式,建立长效使用的约束机制。

5.2培训阶段

在20xx年1月至3月利用农闲时间对项目涉及的养殖农户和供气农户进行宣传培训,让农牧民了解沼气使用的安全常识及“三沼”的综合利用。

5.3施工队和施工材料的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及项目设计

20xx年3月到5月期间,按照《招标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择优录用有资质的施工队施工,通过竞标由农技站统一购置施工材料。同时委托专业的设计机构设计施工图纸,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

5.4项目施工阶段

20xx年5月至20xx年9月上旬。

5.5自查验收阶段

20xx年9月上旬施工结束后,由检验员、用户、施工队和监理人员在《项目验收合格表》上签字方可验收,验收合格后投料运行。

六、组织实施与管理

6.1组织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财务负责人:

6.2资金管理

6.2.1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6.2.2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款专用。

6.2.3项目资金实行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报账。

6.2.4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除劳务费之外的其它支出必须转账至施工方及物资供应账户。

6.2.5项目资金必须在实施方案中列入的支出中列支,按计划和工程进度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支付。

6.2.6按时编报基本建设资金支出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和年度建设财务决算报表。

篇3: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按照《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重”项目实行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嘉祥县20xx年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努力实现跨越赶超。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化的绿化理念,着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示范乡镇”。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全镇计划植树32.2万株,造林1360亩,其中荒山造林260亩,成片造林500亩,用材林100亩,经济林200亩,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6000亩,新发展苗木花卉基地300亩,绿化示范村3个,四旁植树6万株,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实现林权抵押贷款200万元,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荒山绿化

丹凤山总面积600亩,在前些年绿化补植的基础上,重点治理山体南部,面积200亩,涉及到西石人、雷山、东石人、刘山口四个行政村,计划栽植侧柏7600株,金太阳杏、核桃1800株。

(二)洙水河绿色屏障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黄庄、张庄、南马、苏营、兑店、路庄、宋楼、宋庄、前牛、马庄、酒庄11个行政村,总长度9.8公里,绿化面积780亩,需栽培各类苗木4.6万株,河口线需栽植2行垂柳。

(三)经济林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效益高、见效快的优质果树品种,主要在长集村北新建核桃、黄金梨果园300亩。

(四)绿色通道

着力抓好327国道两侧的绿化工程,以市、县公路局为主体,镇政府和村全力配合。每侧按照乔灌结合,常绿和落叶相搭配的原则,建成高标准绿色通道工程。

(五)苗木花卉基地建设300亩。长集新发展苗木基地120亩,窦坊100亩,酒庄80亩。

(六)以姚庄薛姚大洼为重点,今春完善林网化面积6000亩,需补植优质速生杨4700株。

(七)绿化示范村建设

按照“村边林化带、街道林荫化、庭院花果化、隙地全绿化”的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村边、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四旁隙地等全部绿化,辖区农田高标准林网化。每个村内街巷两旁栽植1—2行乔木,株距4米,重点以法桐、国槐等绿化树及柿子等经济树木为主。农村学校和公共场所绿化,重点栽植以杨、柳、槐、大叶女贞等为主的乔木树种,适当点缀花草、灌木,做到树内有景,树外有带,庭院有花。年底验收合格后,奖励现金一万元。重点做好贾海、谷庄、姚坊3个行政村的绿色村庄建设。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领导,明确奖惩

1、为切实加强对大绿化重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林业、水利、农委、党政办、财政所、服务区书记为成员的大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重点做好绿化工程的实施、督导和奖惩等工作。

2、全镇评出“绿化示范村”,年底奖励现金一万元,对新发展的特色林果生态园给予扶持,集中连片新发展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

3、对于集中连片发展绿化苗木基地或经济林3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5000元,服务区20xx元。

4、对于集中连片发展丰产林2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20xx元,服务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