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合集两篇】
发布于2024-04-26 09:39,全文约 1855 字
篇1: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及工作计划
一、疫情报告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传染病的发生,应及时、准确地报告市疾控中心(在经医院确诊或实验室检查)。顺序:学生———班主任———卫生室———校长室———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
二、晨检制度: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住宿部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卫生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七、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篇2:疫情防控学校复学工作预案
一、提前谋划春季开学工作
各旗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细化完善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全面细致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发布开学通知,明确返校要求,分类有序做好学生返校安排。
二、建立师生健康及行踪信息档案
寒假期间有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在开学前14天返包,并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等相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各级各类学校要运用教师工作群、家长交流群等线上渠道,落实师生健康及行踪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等情况。引导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三、完善物资储备和应急预案
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硬件条件不足等问题,加紧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多场景应急演练,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为春季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足准备。
四、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和消杀。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要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要严格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师生返校防护指导
各旗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学校所在地和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类妥善做好政策精准对接。多形式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健康教育知识与技能。教育引导师生返校途中有效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足量防护用品,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六、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春季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持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开学后,对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卫生保健、安保、保洁、食堂等服务保障人员实行每周抽样检测,每次人员抽取比例为25%,确保该人群每月核酸检测全覆盖。
七、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校外培训场所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工作任务要明确到人、到事,并根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要实行封闭式管理,门口设立监测岗,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实行“测温+健康绿码+登记信息”准入制度。要建立师生健康状况台账,准确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要加强通风换气、科学消杀并进行记录,若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要储备充足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清单式管理并做到及时补充。
八、积极推进疫苗接种
各旗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疫苗接种政策宣传,提高师生员工及家长的接种意愿。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和3-11岁学生疫苗全程接种工作,积极引导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九、强化督导检查
各旗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经常性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市教育局不定期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及时发现短板漏洞,督导防疫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