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社会调查报告合集11篇 社会调查报告的题目【最新七篇】
发布于2024-04-28 07:52,全文约 18209 字
篇1: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社会调查_调研报告_网
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社会调查
今年七月,xx省司法厅和xx省法学会组织开展了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社会调查。xx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全省人口的80%以上。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专题研究,将有助于总结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客观现实,调查中运用了比较的方法,分别在城乡各选择了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调查地区(桐城市新安渡镇和安庆市大观区)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实地调研,结合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已经取得的经验,我们提出如下研究报告。 一、农村的法治环境与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 随着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推进式的实施,我省农村法治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在全社会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农村依法治理的法治环境大有改观。 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脱离他们赖以生存的乡村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微观上是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宏观上就是要造就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农民在良好地法治环境中形成法制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从“一五”普法到目前正在实施的“四五”普法正是有条不紊地实践着这个目标。只有形成一个全社会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在我国目前以政府推进为主要方式的法治进程中,这样的“法治环境”需要各级政府去营造。“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四五”规划的目标是实现由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可见,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相互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因此,农村的基层政权和组织应当对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够使其职责有明确的定位、行动有明确的方向。 通过调查和资料分析,我们发现,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现象:1、在职责上缺乏明确的定位。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还是具有政策性和临时性的工作?作为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层政权机关和组织,应当充分认识到普法和依法治理是政府的职责。2、在方法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作为硬性指标。由于对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存在模糊认识,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培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主要方法。3、在实施过程中未能形成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普法”似乎也在向农民“摊派”法律知识,“依法治理”则是以法律为“罚则”治理乡村。4、在评价机制上,注重于形式的普及,有些经验来源于文字总结与模仿复制。尽管这些问题是非主流的现象,但是在今后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存在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则是认识问题和观念问题。为此,必须明确什么是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如何“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包括法律思想(理论)、法律观念(法制观念)和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有个体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之分,个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取决于公民的法律心理,以及法治环境的影响。群体法律意识具有团体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在我国农村不应忽视传统性和地域性的冲击和扭曲。社会法律意识是全体公民普遍的法律心理和观念,它与传统的法律文化、主流法律观念的传播有着密切关系。社会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是公民的个体法律意识形成的重要环境因素。个体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对社会法律意识内容与发展有较大的作用。在通常情况下三者是协调一致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冲突。 笔者认为,“一五”普法在于唤醒公民的法律意识;“二五”普法在于培养积极向上的群体法律意识;“三五”普法着眼于营造全体公民共同的社会法律意识。“四五”规划就是在三个五年普法的基础上,为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提出了由法律意识的培养转变为法律素质的提高,因为法律素质是法律意识的内在本质。由于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观念的影响,农民的法律意识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提出的目标还存在着差距,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应当主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农民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则是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敬仰,因为法律的价值代表着公平、正义和秩序。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目的是建设一个法治社会,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但是不能因此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就是政府的单方行为。作为以行政指导为主要特征的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中,各级组织特别是政府部门,不仅应当将法律知识告之于民,而且还要让农民知道法律的价值是什么?法律是人们安居乐业的行为规则,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惩罚不是法律的全部。只有让农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法律才能让农民所接受,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才能从自发到自觉。我省农村基层人民政府推行的“送法下乡”、“送书到户”的活动,有其积极的因素,应当予以肯定。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人手一册法律书,不等于人人都知法和懂法了。 2、让农民通过生产和生活实践,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长期以来,传统法制观念中,“法即是刑”、法就是“惩罚”的观念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正确理解。诚然,对违法者的惩戒是法律的重要功能之一,但是不是法的全部。在普法的法制宣传中要力戒这种片面的倾向。农村的社会生活受到法律调整的领域十分广泛,普法和依法治理中应当结合农村的特点,在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给农民予以法律帮助和法律引导。例如,农民负担问题;打白条问题;粮食收购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等等。让农民通过法律帮助和指导,认识到保护老百姓也是法律的重要功能。只有这样,作为农村中主要社会主体的农民才能形成法律观念、培育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3、充分尊重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农村存在着一种较为普遍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心理:解决矛盾和纠纷,总是谋求法律诉讼之外的方式来解决,无论正当与否,一般都把诉讼看作不光彩之事。作为普法推进者的基层组织往往迁就这种现实,解决纠纷与矛盾以息事宁人为原则,有时甚至不惜牺牲法律原则。今后在普法中,首先应当树立法律的权威,以法律为原则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
和方法。各级政府应当正确地引导和评价公民的诉讼活动,尤其是农民诉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更应当端正认识。 二、我省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法律实践问题 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着许多认识问题、观念问题以及法律实践中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在将这些问题有重点的提出来,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或制定相应的对策,将会大大推动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农村基层组织的法律定位与作用。 在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实际承担具体工作的基层政权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它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实施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际效果。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长远性目标是实现法治国家,阶段性目标是实现各个时期普法“规划”提出的具体任务,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则是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肩负着如此重任和职责的基层组织对其法律地位应有正确的定位。 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全社会的工作,应当动员社会各阶层参与。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基层行政机关,其行政事务千头万绪,各项行政工作如计划生育,农业税费、农业生产等等,很难说哪项工作为主,哪项为次。如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某项工作职责(并且有专人负责贯彻落实),这可能有悖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本意。笔者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不是一项单列的工作,它是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的原则精神,在政府工作的各项职责中都要体现与贯彻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的原则。换言之,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主体(推进者)是任何部门与任何人员。任何工作必须以普法和依法治理原则为指导,我们不能把普法与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讲,基层组织是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参与者、倡导者、推广者与服务者。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自治性群众组织。它虽不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与法定职能,使其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应当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村民进行守法教育;2.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4.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5.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与普法和依法治理所提出主要任务是相同的,基层群众性组织组织的各项工作正是亦步亦趋地实践着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目标。目前,农村普法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村委会的功能和作用,使其从被动地完成工作任务转向积极地开展普法宣传。 (二)关于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方法问题 调查发现,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工作方法上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首先,在“普法”工作上,主要表现出的特点是放任性和无序性。农民往往把收看电视中的法制节目,作为自发的法治思想的启蒙。诚然,法律的普及可通过多种渠道,在当今电视已作为简便、快捷、普及的传媒工具,其在普法工作的功能不可低估。有些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方,还利用农村广播网进行宣传,利用集市大会进行集中宣传,利用村民大会请司法人员上法制课。还有的地方采取“知识带动型”普法,即向在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有意识的普法教育,再通过学生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广大农户等等,这些都不失为好方法。笔者认为,凡是有利于普法工作实施的经验,都应当是值得肯定的好方法。但是针对当前农村普及法律的工作方法存在放任性和无序性的局面,我们应当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1、在传媒工具上,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普法工作。可以利用电视中现有法制节目,还可以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主要来源于电视,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电视台的“法眼看天下”等都是农民十分喜爱的节目。因此,笔者建议,能否将现有的电视法制节目进行整合,开设电视节目的法律频道,专门地、系统地、生动地宣传法律。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的大环境下,开设法律频道电视节目作为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实施手段是很有必要的。这对于广泛地宣传与普及法律,拓宽普法渠道,改进工作方法都有积极的意义。我省的有关部门可以在这些方面进行尝试。 2、在普法的工作方针上,农村普法不能只把农民当作普法的对象。根据普法规划的精神,农村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是针对农村各级组织和公民。特别是“执法者”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农村各级组织在普法和依法治理中首先应当从“自律”开始,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学习者和接受者,模范地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然而才是法律的推广者。对于农民则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切实地运用法律去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授益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改变“法就是制裁”的观念,让农民从“要我学法律”到“我要学法律”。 其次,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中化解矛盾的主要方法是民事调解。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律观念,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法制观念和行为准则。在农村,调解成为“执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以息事宁人,止争息讼为目标的调解,在法律上、在观念上、在文化上都有很深的社会基础。因此充分运用调解的方法,对建立我国农村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和法律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有些地方将调解的范围已扩大到无所不及的领域,如果把调解作为解决一切矛盾纠纷的必经手段,则可能冲淡了法律的权威性。笔者认为,在肯定调解为行之有效的方法的同时,应当树立法制观念并且尊重当事人运用诉讼等法律手段的权利与选择。必要时基层组织应当鼓励与宣传诉讼方式的积极意义。如果一味排斥、回避或阻碍“打官司”,甚至将诉讼本身附加许多非法律因素,那么我们通向法治的道路也不会是坦途。毕竟司法是法治的保障。 (三)关于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经费问题。 实地调查中反映较集中是普法的经费问题(有关文字材料却没有提及),经费紧张制约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诚然,普法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但是,笔者认为,对普法经费也应当澄清一些误区。普法和依法治理要求在各项工作中都应当普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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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村留守儿童社会调查报告j精选范文_调查报告_网
农村留守儿童社会调查报告j精选范文
近年来,留守儿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地影响着学校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学校,其各方面的条件非常有限,管理力度受到很大的制约。下面有小编整理的农村留守儿童社会调查报告j精选范文,欢迎阅读!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共青团中央的统计,全国大约有 2300万留守儿童,占全国农村儿童的20%,这一比例在四川、重庆、安徽、河南等劳务输出大省会更高些,达到50%甚至70%。由于这些孩子长期与父母分隔两地,父母很少有机会对孩子的日常生活问题、学习教育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进行沟通,也不能对孩子身上存在的错误及时进行指出批评教育纠。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父母监护职责的缺失会极其容易导致留守孩子们在日常生活行为的失范,甚至引起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据公安部的调查显示两个“大多数”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调查还显示:80%的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北京的中国社会调查所近日公布的调查也显示:超过半数的父母明显感觉到孩子留守后变得沉默、孤僻;三成的父母知道孩子交了不良朋友,经常惹是生非。留守儿童在生活、心理、人身安全、成长教育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已经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认为,建立留守儿童问题长效保障机制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燃眉之急。留守儿童身上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倍受社会各个阶层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法苑之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通过举行“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襄城行”这次短短的十三天的调查活动,使我们对农村留守儿童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想通过这次调查能使更多的人了解农村的留守儿童,同时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注留守儿童,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使他们在缺少家庭关爱的时候,同样能够感觉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一)、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1、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心理问题。
留守儿童之所以产生心理问题,首先是年龄,因为他们大多都在十五岁以下,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而他们的父母在自己的孩子出生才几个月或一周岁后,就外出务工,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缺乏父母的关爱,亲情失落,产生孤独感,导致心理失衡。我们团队通过对周围几个村的问卷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2.4%,有66.2%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来1次,15.4%的留守儿童父母几年回来1次,14.2%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这就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情绪消极,表现出性格内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脆弱孤僻或焦虑、任性、暴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怨恨情绪。
2、监护人素质普遍偏低。
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监护人大多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他们因为年龄较大,不但要承担很多家务,而且文化层次上也不高,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其中其中监护人是初中学历以上比例仅占39.8%。所以,他们教育孩子的就不会很合理,而且也不知道从心理上关心孩子,照顾孩子,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在教育态度、教育方法上还是老一套,他们能做到的仅仅是照顾孩子们的日常生活而已,在与孩子交流沟通上存在着很大困难。
3、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
部分留守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生活习惯不良,表现在不讲卫生、不经常换洗衣服、挑吃挑食、乱花钱;有的留守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在家里不听临时监护人的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在学校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的管理,成为了让人头疼的“问题儿童” 。
4、平时缺乏亲情的关爱。
父母打工对留守儿童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缺乏亲情关爱会对孩子造成许多不良的影响,最为直接的也许就是孩子在生活上很难得到很好的照顾,使孩子无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留守儿童成长期间缺乏抚慰与关怀,这也是我们应该给予重视的。
5、留守儿童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如留守儿童独自在家或路边玩耍,路上车辆较多,而老人无暇顾及,造成农村火灾或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在采访一谭姓村民时我们了解到这样的一个悲剧,一个两岁的留守儿童由于监护人忙于干农活,无暇照看,而掉进家里吃水的大水缸中溺水身亡,孩子的奶奶由于伤心过度农药自杀的案例,让人唏嘘不已,倍感痛惜。
(二)、留守儿童的生活及学习状况
1、留守儿童在生活、教育上的问题
从调查的儿童中来看,由于监护人的年纪一般比较大,缺少精力和耐心管教孩子加上他们还要忙于地里的农活,无暇照顾孩子们。大部分孩子没有形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主要表现在对学校作业的态度和生活起居安排上。占44.1%的孩子对待学校作业的态度是草草应付得过且过,有46.7%的孩子看电视没有节制。另外,在采访中我们发现一个令人心忧的现象,部分留守孩子拜金现象极为严重,帮家里干活之前,要先讲好价钱才会去干活,让人痛心。
2、老师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太少。
大部分儿童表示老师很少找自己谈话,43%的留守儿童说老师根本没有找他们谈过话,而且都很害怕老师,也不希望老师找自己谈话。虽然着有儿童的心理,但是从这可以看出我们的教育工作还的确很不到位,仅有29.8%的留守儿童表示愿意和老师谈谈心里话。老师一学期做家访的比例仅为5.13%。
3、学习压力大。
通过调查63%的留守儿童感到学习压力大,24%的留守儿童表示自己的学习成绩很差,也有一些表示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识字,不能辅导学习,想学好没有条件。一些孩子告诉我,由于学习成绩差,就害怕爸爸妈妈会问起,而自己的家庭条件差,很多同学看不起等,这就形成很大的压力,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没有人及时为他疏导,就有可能压力变得越来越大,进而影响学习和生活。
(三)、就这些问题我们解决的建议与对策
留守儿童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原因来自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留守儿童问题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不应只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自己去解决的问题,而应该由全社会共同努力,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环境和空间。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家庭教育方面
1、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外出务工的父母及留守儿童的代理监护人员,应尽量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暖、关爱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留守孩子”健康成长。外出务工的父母也应加强与子女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做到多关心孩子。还要加强与代理监护人、学校的联系。外出的父母要经常回家或打电话与孩子沟通,交流感情,和学校沟通掌握孩子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外出打工的夫妻有能力的一定要把孩子带上跟随自己打工读书生活。要正确教育和引导好孩子,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如果条件允许夫妻最好留一个在家与孩子一起生活。因为家庭的安全感和亲情的温暖是任何外力都无法取代的。
二、学校教育方面
1、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各中小学校在新学期学生报道时将父母外出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记录“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和监护人及临时监护人的情况,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在中小学校普及实行教职工结对帮扶或学生结对帮扶留守学生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使留守儿童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和与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座谈会,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开设亲情电话,让留守儿童的父母知道校长、班主任等老师的电话,加强学校、家长和孩子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3、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各种动手的实践活动,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最重要的是在学校举办的活动中,多鼓励留儿童,多把机会留给留守学生,帮助他们走出自闭的心理障碍,帮助他们改正不良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地人生观和价值观。
4、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课,建立心理咨询辅导站。有条件的话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普查,及时发现问题。特别是班主任要及时发现孩子的心理问题,与由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交流。及时排除他们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帮他们养成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心态。
5、注重培训。尽可能对临时监护人介绍一些教育孩子的常识,开展一些座谈会,让他们了解孩子,更好的引导和教育孩子。同时,要充分的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黄金季节”,召开家长会,共同研究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三、政府及社会方面
第一,强化政府统筹管理,加大社会支持的力度。比如在城市中打工族密集的地方,增加城市教育设施,降低打工子女的入学收费要标准,逐步改善民工子女就学条件。对未能入学的民工子女可以通过开办寄宿制学校,假期学校等,逐步建立社会监管体制,打破城乡体制,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切实的市民待遇,运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帮助农民工把子女带到打工地学习和生活。开辟打工子女就学的“绿色通道”,使其享受与打工所在地孩子同等的教育待遇。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
第二,镇、村两级要逐步探索帮助留守儿童教育的新思路。做好留守儿童的登记普查,在镇、村设立关爱农民工留守子女的办事机构,定期留守家庭了解孩子们的生活、教育情况。把学校与村委联系起来,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定点帮扶,及时发现报告留守孩子们的情况与动向,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保证。
第三,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引起社会的重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让外出打工的父母安心,让在家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篇3:乡村文化的暑期社会调查实践报告_调查报告_网
乡村文化的暑期社会调查实践报告
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有一些切实的体会,之前我们对乡村文化娱乐活动做了一些了解,为了进一步了解现在乡村文化的发展,我们几人组队参加了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一﹑初入xx村
整齐的新房,宽敞的新路,还有几座小洋房,一座典型的现代化新农村。到达目的地后,安顿好住宿和饮食,与当地政府部门取得联系。我们小组便出去到处走走,先对当地有个大体的了解,结果我们在村委旁发现了一座房子“xx村文化娱乐中心”,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二﹑乡村走访
首先,我们先来到了村长家里,他盛情接待我们,并与我们对本村的文化娱乐活动状况做了讨论。他说:“现在政府的‘三农’政策让农民得到经济的发展,那么群众就开始追求文化娱乐活动。现在乡村需要‘城市化的管理’,才能让大家获得更多的文化娱乐活动。”通过谈话,我们了解到,本村已经有一支秧歌队,而且正在进一步建设文化娱乐设施。例如:正在筹建的棋牌室,体育健身设施等。
接下来我们来到了秧歌队的组织者家里,她是一位六十多岁的奶奶。她说:“现在家庭条件都富裕了,我们年老的人都享福了,于是就自发组织了秧歌队来锻炼身体,愉悦身心,得到了政府部门的支持的帮助。”据介绍,现在秧歌队有二十几个人,有年轻的,有年老的,大多都在农闲时活动。
我们又到了几家村民家里,他们都热情的招待我们。我们分头把一些问卷到农家里进行调查,他们说,我们记录。他们大都提到,现在乡村文化娱乐活动没有以前丰富了,他们现在经济发展了,对文化娱乐活动的需求欲望很大。希望政府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
晚上我们来到了村里的“文化娱乐中心”,这里有很多人聚集,他们正在进行文化娱乐活动,大家都很认真,也都很有激情和情趣。他们说:“我们农闲时几乎每天都到这,比以前在大街上乘凉好多了,这样我们可以愉悦心情,锻炼身体。”
三﹑初入青州
新房和旧房交映,仍然有落后乡村的一面,一座正在从旧农村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农村。我们到达目的地后,与政府部门取得联系 ,安排好食宿,便开始到四周了解情况,这个乡村还是比较落后的。
四﹑四处走访
我们先来到村长家里,村长人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大爷。他说:“现在乡村经济发展相对比较快,但那些乡村文化娱乐活动却比以前少了。政府部门也正在实施相应的政策来鼓励大家参与,为广大群众提供好的设施。”通过了解,这里曾经文化娱乐活动还是比较多的,可是因为近几年经济得到了发展,大家都在家里守着电视﹑vcd等,很少出来参加文化娱乐活动。
我们去了几家农民家,把调查问卷分发给他们,并给他们介绍,他们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我们纪录。他们大都很热情,在谈话中我们也感受到了他们对文化娱乐活动的热切盼望,他们热切希望政府能够给予更多的支持和辅助。
五﹑我们的感受
经济是脊柱,而文化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精神,和谐文化娱乐生活是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础,发展才是可持续的,运用科学发展观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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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寒假新农村建设社会调查实践报告_寒假社会实践报告_网
寒假新农村建设社会调查实践报告
【导读】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
寒假新农村建设社会调查实践报告
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科学发展把新胜村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新农村示范点 新农村建设是农村第二次飞跃式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近年来,我镇新胜村作为市级新农村示范点,农村经济在日光温室产业的推动下,基本实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制约全镇经济发展的瓶颈以及影响农村稳定和持续繁荣的因素依然很多,新农村建设还有许多新的问题和情况亟待解决,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一、基本情况
新胜村地处古浪县城北部36公里,土门镇区西北部2公里处,全村现有15个村民小组,814户,3744人,劳动力1492人,耕地面积9096亩,其中水浇地6700亩,旱地2396亩,属典型的川区井河混灌区。20xx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3712元,比20xx年增加1000元。20xx年完成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xx年被列为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二、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产业开发势头良好,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充分发挥本地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交通运输便利等条件,结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把发展日光温室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有效途径,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累计建成日光温室520幢,全村60%以上的农户都有了日光温室。日光温室产业给全村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20xx年,全村仅日光温室蔬菜销售收入就达到300多万元,人均增收800多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1.6%。同时,大力发展陆地蔬菜、玉米制种、啤酒大麦、优质小麦,地膜覆盖率34%,各类蔬菜782亩,优势作物种植面积达8500多亩,占播种面积的93.4%。
(二)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公益事业发展迅速。近三年来,新胜村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改造中低产田8200亩,衬砌渠道45.4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54座,埋设低压管道11公里,配套维修机井10眼,改造田间机耕道路16公里,埋设自来水入户管道14.8公里,自来水入户率达90%以上。新建砖木结构村级活动场所275平方米;建成中国移动村村通示范工程,电话入户率达到95%;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0%以上;新建新胜完全小学教室9间204.75平方米,硬化校园2500平方米,新建卫生保健所3间60平方米,配备医疗设备;建成拥有8组书架、3000册图书、40平方米的农家书屋。全面落实农村“两免一补”、“粮食直补”、五保户供养、农村居民低保、特困户救助等各项惠农政策,农村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三)村庄改造稳步推进,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乡村道路硬化和小康住宅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4.6公里的乡村道路硬化,将全村规划为朱庄片(胡上、胡下、朱庄、李庄、李家台)、沟南片(沟南、沟北、巷道、暖泉)、程西滩片(建东、建西、西湾、程西滩)、朱西滩片(朱西滩、宁东、农科)四个集中居住区,鼓励有条件的住户结合旧房改造迁入新区,并逐步改造原住宅区,进行以“改院、改水、改厨、改厕”和“净化、美化、绿化”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工程建设,指导和帮助80户房屋自建新建农户完成住宅设施配套,集中规划新建小康住宅20幢,200户的改水改厕工程全部开工建设。设立党员村容村貌整治岗,通过检查整治和引导,群众逐渐有了自觉维护和改善村容村貌的良好习惯。组织群众整修乡村道路11公里,义务植树4万多株,维修渠道12公里。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动用农用车清理村组“三堆”,填埋“四坑”,清除残墙破壁230米,柴草乱放,农家肥乱堆,垃圾乱倒的现象基本消失,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和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四)扎实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根据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镇、村两级积极与市县劳动、农牧、文化、就业等单位联系协调,以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和劳务技能为主,组织相关培训和讲座36场次,截至目前,完成农民技术培训1600多人次,劳务技能培训300人次,全村劳动力科技培训率和劳务输转技能培训率达到85%以上,户均掌握1—2门农业生产技术,劳务输转人员掌握1—2门就业技能,涌现出了众多农业科技方面的“土专家”、“田秀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在班子建设上,始终坚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的民主选拔。充分发扬民主,引导群众真正把有文化、有能力、有激情、组织上可靠、作风上硬朗、工作上热心、思想上创新的优秀村民选拔到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按照“五个好村党支部”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在工作方法上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 作用。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坚决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进行民主决策,实现新农村建设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村务管理上,坚决执行“六项制度”,村务、财务等项目公开,做到管理透明,监督及时,各项工作逐步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新胜村坚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科学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改变农村的各种生活陋习,努力创造一个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用制度来规范文明意识,制定完善并印发了村民公约、文明守则、种植和畜禽圈养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公共设施管理制度、村民小组长职责、党小组长职责等;通过教育来提高文明意识,利用图书室、法制宣传栏,引导村民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督促村民遵守村规,遵守公德,遵守法纪,通过表彰来鼓励,近三年来,新胜村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对先进村民小组、优秀村干部、先进个人、日光温室种植示范带头人、贡献突出农户,“五好”文明家庭进行了表彰,在春节农闲时,村民自发组织的锣鼓队,秧歌队,舞狮子,玩花轿,极大地丰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新农村试点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以省、市、县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发展意识不强,在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主导产业培育等重点工作中,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二是主导产业虽具一定规模,但效益不平衡,特别是日光温室,每座日光温室收益高的可达2万元以上,低的仅4000多元,带动作用不强。三是缺乏项目支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自来水、村组道路、群众生活用电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四是群众整体素质不高,致富能人、小康建设带头人等队伍薄弱。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对策建议
(一)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力争户均经营一座日光温室,户均养殖量在20头(只)以上,提高农民收入。
(二)在土地承包的经济体制框架内,根据群众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做好耕地的保护。在土地征用中,让失地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有序组织有技能的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年组织输出800人(次)以上,积极引导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农民,建业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三)整合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在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整合资金,争取多项资金整合捆绑,集中用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小康住宅建设等方面,争取加大扶持力度,按照规划高标准建设。
(四)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朱庄、建西、朱西滩等村组道路硬化、农电线路改造和人饮安全入户工程,彻底解决有路路难行、有电灯不亮和有水水不通的问题。
(五)加大农民培训。围绕日光温室种植技术、大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外出务工人员职业培训技能等重点内容,依托县镇各类培训机构,通过聘请市县专家讲座、“田秀才”“土专家”手把手传授等方式,提高群众科技水平。
(六)加大小康住宅建设力度。通过项目扶持新建一批、适当补贴改造一批、群众自筹翻新一批等多种方式,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同时注重环境整治,组织和发动群众及时清理“三堆”,整治环境,并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形成制度,彻底整治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
(七)积极倡导文明高尚的社会风尚和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持之以恒的开展“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儿媳”等评选活动,鼓励、引导和带动群众崇尚文明,营造祥和、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健全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各项制度,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和水平,村级事务和管理公开透明运行,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交给人民。不断提高科学管理和科学发展的能力,把新胜村建成全省一流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篇5:大学生暑期社会优秀调查报告参考题目_调查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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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优秀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优秀调查报告
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 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XX年间增长了2.52倍,而XX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 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 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篇7: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 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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