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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供货商合同(经典两篇)

发布于2024-05-02 16:23,全文约 3091 字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1:直播公司服务器采购合同书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与上海华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服务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购货物数量及价格(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第二条 交货日期与交货方式

2.1 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乙方定购之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即 ,并指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同进行部署,安装和调试,交货日期以乙方签收为准;

2.2 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 验收和服务标准

3.1 验收标准:交货后 3.2 如果验收合格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在该期限内,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更换或退货处理。 3.3 服务标准: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划账方式支付总货款的 30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验收合格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从设备签收单签收之日起6个月之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整)。

附公司账户: 公司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货物故障处理

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的货物的产品说明、合格证、保修单,并在交货时向甲方解释相关的保修条款。

6.2 在相关保修期内的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外的故障,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缔约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反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从应付款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货,每迟延一日,按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对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拒绝对方建议。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签署后生效。

11.3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篇2:直播公司服务器采购合同书

买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采购乙方 HP DL380G7 服务器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质量保证

1.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1.2货物质量保证期应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1.3货物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安装

2.1乙方进行安装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2.2乙方提供安装图纸,由甲方签字确认。如有变更,需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 验收

3.1货物验收:货物到达后,乙方会同甲方对货物的数量、包装和完好状态进行清点和查验,甲方在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收到货物。货物未实施安装前,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3.2安装验收:安装结束,由乙方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验收,并向甲方出具安装检验报告和货物合格证书。

3.3安装调试结束后,甲乙双方依照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和安装验收标准进行最后验收,验收结果由甲方签字认可。

第四条 合同履行

4.1合同金额:人民币

4.2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3履行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4.4履行费用: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4.5付款方式:

4.5.1合同签订后预付20%货款,安装结束经甲方验证合格后, 甲方在取得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的形式支付剩余货款。

4.5.2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

第五条 保修及售后服务

5.15.2 乙方在接到甲方报故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回应。

5.3 如需现场检查和维修,乙方应当在小时内到达,并在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

5.4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进行维修只按零部件成本价收费。

5.5 乙方进行保养和维修应当存有记录,并经甲方签字认可。甲方以经过其签字认可的记录进行费用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未能按期交货或者未能按期安装调试,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乙方迟延交付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乙方仍要缴纳上述违约金。乙方承若

6.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第一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另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乙方承诺此机型为原厂出厂标准配置,CPU保修序列号随主机修序列号,如乙方提供机型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按假一赔十方案处理。

6.3 乙方未按4.5.2约定提供发票,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6.4 乙方未按第五条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4.1 乙方未能在第五条约定时间内作出回应或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每迟延一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

6.4.2 乙方不能提供保养维修记录,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保养或维修费用。

6.4.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提货款及设备尾款,甲方应当按应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7.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8.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乙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李兴实

地址:南京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

账号:08857020xx92146041 账号:43010117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开户行:工行小营分理处

税号:320xx2757330562 税号:320xx2742353614

联系电话:025-84069472

电话:025-85560000-1623 传真:025-84069479 传真:025-85479335

年 月 日 20xx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