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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协议实用三篇 建设工程合同【精选11篇】

发布于2024-05-02 20:40,全文约 47081 字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1:擦窗机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三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楼的防水工程施工。

1.2工期:本工程自年日开工,于月以监理单位开工令日期为准。

1.3 工程质量:合格

1.4合同价款(人民币)

竣工后按设计和验收规定标准(加减设计变更工程量)面积为准结算。厨卫间包干价每平方34元,卫生间墙面防水包干价每平方24元。(含检测费和其他发生的一切费用)具体见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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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条 发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作

2.1 向专业承包方有偿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水电费用由专业承包方按所承揽防水工程总造价1.5%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2.2 指派为总承包单位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陈大鹏,负责工程监理事宜。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 专业承包单位工作

3.1 参加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施工图会审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产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定。

3.2 指派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事故的发生负全责、且遵守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总承包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总承包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 工程款支付方面负责出具开付防水分包工程总造价建筑安装的专用发票(含支付给总承包人配合费5%和水电费1.5%)。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发包单位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专业承包单位同意,并支付专业承包单位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发包单位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和支付工程款,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专业承包单位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操作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防水防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

5.2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5.3 发包单位、总承包、专业承包双方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4 由于专业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专业承包单位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竣工验收以现行国家验收规范为依据。

工程完工后专业承包人自检合格,向发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发包人组织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工程验收,验收合格三方签署验收证明,工程移交发包人管理使用。发包人无不正当理由不验收,视为合格。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三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加减变更方式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总承包单位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专业承包单位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发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结算时间根据济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专业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设计图纸规定或规格有差异,必须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专业承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向发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材料的样品,经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专业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专业承包单位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专业承包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总承包方对专业分包单位处以10万—20万罚款。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发包单位不按合同的约定拔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0.1 %支付滞纳金,工期将顺延。

9.2 由于专业承包单位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专业承包单位支付发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总造价0.1 %的违约金。

9.3 专业承包单位应该妥善保护发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设备、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 未经发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同意,专业承包单位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承担损失。

9.5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单位、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单位负责。

9.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到三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无过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7 工程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专业承包单位在保修期内如因施工安装质量所致的问题由专业承包单位在两天内到场免费负责维修。

第10条 争议和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三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三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 其它约定

1、发包人工程进度款划拨到总承包人账户然后由总承包人扣除配合费5%和水电费1.5%按比例再支付专业分包单位。

2、预算作为合同的附件,变更减少时报价减少;变更增加时,由专业承包方提报的单价、合价,监理单位、发包方签证确认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价款。

3、合同固定总价及变更总价均包含措施费、检测费、其它项目费及税金等相关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第12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副本位执一份,总承包单位执一份,专业承包单位执一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栋号明细表 (3)工程预算表

12.5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图纸

10.施工总承包合同

三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烧结冷却系统建设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对烧结机工程范围内的烧结冷却系统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综合情况:

1.1.1 工程名称:烧结机工程--烧结冷却等系统(a标段)的建安工程。

1.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1.3 项目业主:_________

1.1.4 施工内容和范围:

(1)包括烧结冷却室、机头电除尘、主抽风机室及控制室、电气楼、设备组装平台、循环水泵站及水池、混合加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材料采购、给排水、通风除尘、压气等工程施工。

(2)全厂电气、自动化仪表、计算机、通讯工程(下称 "三电"工程)的施工。

(3)全厂室外氮气、压缩空气、蒸汽、室外煤气、天然气管道、区域内除尘管网(室外)的施工。

(4)上述车间和全厂三电工程的单机试车、空负荷联动试车,并配合业主进行热负荷联动试车。

1.1.5 上述施工内容和范围与其他乙方的主要的交接点为:_________。场区管网等其他未予明确的交接点,待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由甲方具体指定。所有甲方另行外委安装的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由此子项土建结构施工方负责。甲方另行分包的设备安装工程与乙方的交接点由甲方指定。

1.1.6 具体分包的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的指令确定。

1.1.7 如乙方的工作确实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随时与其他施工单位商订合同,指定其进场施工发包方尚未指定或分承包尚未完成的项目和内容。乙方不得阻饶、刁难或拆除属于该施工单位的设施和装备。

1.1.8 施工中甲方另行委托、不属于乙方施工的内容,其与乙方相关的调试及配合仍由乙方负责。

1.1.9 本总承包工程有多家分包单位,具体施工中存在的相互协作配合的问题由乙方与对方协商解决,如仍有问题,由甲方共同协调解决。

1.2 工程质量和安全:

1.2.1 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评标准,环保监测指标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设施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国环发(20__)38)要求。

1.2.2 未达到国家和冶金行业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国家和冶金行业质量标准,甲方拒付建安工程质量保证金。

1.2.3 乙方全面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承诺本工程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死亡重伤、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1/1000以下。若出现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费用。

1.3 工程工期:

1.3.1 本合同工程内容总工期为日历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必须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空1.3.2 主要工期须达到以下控制点及部分需提前完成的内容的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子项的基础工程施工。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土建主体工程施工。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设备安装。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单机试车。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始空负荷联动试车。

(6)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始热负荷联动试车。

1.3.3 上述工期除甲方责任造成的重大拖延可以顺延外,不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如甲方为保证总工期,要求乙方施工提前完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赶工,并且不因此而增加费用。

1.3.4 因乙方原因延误关键线路关键工程完工时间:与网络计划确定的完工时间比较,每延误一周的误期损害赔偿费为延误部分价格的千分之一,在合同履行期,若分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追赶回拖延的工期,甲方将已扣的工期延误补偿补发给乙方。

1.3.5 因乙方原因延误完工、竣工时间:与合同规定的完工、竣工时间比较误期超出一周后第一周的误期赔偿费罚款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以后每延误一周误期损失赔偿费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点五。

1.4 工程价款:

1.4.1 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的综合说明(见合同附件一);

1.4.2 土建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说明及综合单价计价清单(见合同附件二及附表一);

1.4.3 安装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说明及综合单价计价清单(见合同附件三及附表二);

1.4.4 综合系数计价基础和综合系数(见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作说明和解释的,其组成和解释的优先次序如下:

2.1.1 本合同书;

2.1.2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和洽商的纪要、协议;

2.1.3 招标文件;

2.1.4 图纸;

2.1.5 工程规范;

2.1.6 投标文件;

2.1.7 其他有关文件。

2.2 乙方应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施工文件、图纸、变更通知单、呈送或发出的其他往来文书以及工程规范文件。甲方有权在所有适当的时间使用上述文件。

2.3 不论在何种场合,双方按规定呈送或发出通知、指令、同意令、批准书、证书或裁决书时,上述往来文书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无故扣押或拖延。由甲方发给乙方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指令,以及由乙方发给甲方的所有通知,均应派人面交签收并取得书面收据。

第三条 工程规范和图纸

3.1 工程规范:

3.1.1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和甲方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验收,本工程要求满足设计和验收的标准要求。

3.1.2 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须发生的工程内容,均已考虑在按工程实体计算的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的合同价款中。工程实施中不因承包单位按验收规范施工而额外增加费用。

3.1.3 本工程的合同要求、设计、项目业主和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指令的实际情况(这种实际情况的要求一般不应高于验收标准的要求)与验收规范不一致时,按实际情况执行,并且不调整工程投资。

3.1.4 本工程的设备和建安工程的划分以冶金行业规定,即(1992)冶建文字第241号关于《冶金建设工程设备技术与材料划分规定》为基础,具体以甲方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3.2 图纸:

3.2.1 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甲方设计和提供的图纸、资料和变更等经项目业主认可后,交乙方4份作为施工的依据(竣工图3份由甲方在办理竣工时交乙方),乙方应严格按其进行施工。上述文件多于4份的,由乙方自费复制。

3.2.2 设计中注明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标准图、标准设计,由乙方自备。

3.2.3 本工程的设计图纸由甲方根据对各分包单项工程的指定而及时分发。

3.2.4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物一览表和工艺建筑物系统总平断面图仅作为乙方投标时的参考资料,不因其与施工图存在差异而对合同价款产生任何影响。

3.2.5 凡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包括设计变更等内容),不论何种情况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或以拒绝施工来要求调整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

3.3 设计变更:

3.3.1 设计变更:指相对于本合同的施工图所发生的设计变更。

3.3.2 变更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通过直接下指令或要求乙方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没有甲方的指令或乙方提交的建议书未经甲方核准,乙方不得对本工程作任何更改和改变。

3.3.3 甲方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立即执行。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本合同规定予以计算,但综合系数和综合单价及工期均不因设计变更而变化。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4.1 成立工程组织机构,委托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4.2 平衡资金,按合同规定时间,审核工程进度报表,拨付工程款。

4.3 全厂需安装的生产设备由甲方提供。甲方对设备的制造质量负责。

4.4 提供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施工文件4份,竣工图3份,及相应的设计施工服务。

4.5 提供乙方进入和使用现场的权利。但是,此类进入和使用权不为乙方所独享。

4.6 负责办理乙方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事宜。

4.7 负责组织对乙方工程的验收和交工。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5.1 由乙方完成的工程,应完全与本合同一致、并符合本合同所明确的工程设计意图。本工程应包括为满足甲方要求所必需的或本合同隐含的以及由乙方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程,还应包括本合同虽未言及、但可以推断出对本工程的稳定性、完整性或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所有工程。本工程施工、竣工以及修补缺陷所需要的所有工人、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工程及其他所有物资,不管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均应由乙方提供,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开始施工之前,应清楚甲方要求。乙方应将发现的施工图纸要求中存在的不完整或其他缺点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此通知后,应决定是否更正,并向乙方发出相应的通知。不管是否已经甲方批准或同意,乙方应对现场全部作业、所有施工方法与全部工程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施工责任。

5.2 乙方承诺:

5.2.1 本项目为_________重点施工管理项目,成立公司级项目管理部并委派副总级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项目的配制和总体管理工作。

5.2.2 委派优秀项目经理_________任烧结项目部项目经理。

5.2.3 项目经理有职、有权,能够保证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人有正常收入。不挪用款项去干其他项目。

5.2.4 施工过程中绝对不会因任何问题,未经甲方同意而停工。

5.2.5 对承担的项目将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不转包。

5.2.6 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承诺的工期和品质,愿接受合同中明确的处罚,承担业主对甲方相应的有关经济责任。

5.2.7 乙方愿意设立大型砼搅拌站,并在满足自营的前题下,满足兄弟施工单位的需要。如兄弟施工单位需要乙方提供砼,其价格与韶-钢地区商品砼基本一致,可以参照_________建设的内部结算办法,税金、与规费由总包方协调。

5.2.8 乙方将维护甲方与业主的权威性,服从指挥,听众安排,与其他参建承包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地作好自己的工作,将在甲方的领导下,保证整个项目建设平稳、有序、协调地发展。

5.2.9 施工过程中_________,会经常到工地主动征求甲方及业主的意见,督导兑现对甲方与业主的承诺。

5.2.10 乙方将在现场设立专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允许甲方随时查询。若挪作它用,乙方将接受甲方对挪用资金额度的双倍罚款。

5.3 乙方应负责工程范围内与其他方面的协调和正确施工,特别是_________工程。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承包单位从事其工作提供施工场地和水、电、气等方面应有的方便。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从整体上对工程各个方面的协调和管理,积极配合工程其他方面的各项工作。

5.4 乙方应根据甲方给定的原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来放线、定位、测量。对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位置、标高、尺寸或定位方面存在的差错,乙方应自费加以纠正。

5.5 乙方应对其自行取得的现场水文及地下情况等基础资料的解释负责。

5.6 乙方应自行负责解决施工所需生产、生活大临设施(经甲方批准搭设)。乙方应被视为已确认,他所选用的进场道路是合适的、可供使用的。乙方应负责进场道路的养护,应提供他认为对引导其职员、工人及其他承包单位进场所必需的路标或方向标志。乙方应得到使用上述进场道路、路标和方向标志可能需要的、有关当局的许可。对于上述进场道路是否合适、是否可供使用,甲方不予保证。

5.7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的要求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进行了投标文件的澄清。在开工后10天内,乙方应按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审定意见和施工图纸,正式提交一式5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排序网络技术,标出最早开始、最迟开始、最早结束、最迟结束的日期。每次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一份为本工程的实施拟采用的工作安排与方法的总说明,供其查阅。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或上述工作安排与方法,作重大改动。若工程实际进度与本进度计划不符,甲方可指令乙方修改进度计划,并说明为在规定工期内竣工所需修改的内容。

5.8 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有关乙方设备。所有乙方设备,一旦运抵现场,都应被视作为本工程专用。

5.9 乙方在其进场安排及现场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和业主的安全规章、条例,自现场开工至甲方接收本工程。乙方应提供:

5.9.1 本工程的照明、保卫及看守;

5.9.2 可能为毗连地段的所有人和占用人、公众或其他人员的便利和安全所需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警卫。

5.10 乙方应采取各种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或滋扰。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现场排出的废气、地面排水及污水,不超过项目业主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及法律规定的排放标准。

5.11 因工程需要,乙方有权使用现场能提供的电、水、煤气及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按项目业主规定的价格付费给项目业主。施工用水、用电按项目业主确认的价格计算,其中施工用水_________元/吨计取,施工用电按_________元/kwh计取。乙方应提供为使用上述公共设施及测定耗用量所需的仪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费用。

5.12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应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材料。乙方应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所有残余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置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接收证书一经签发,乙方就应立即从该接收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与工程中,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乙方应使该部分现场与工程保持清洁和安全,使甲方感到满意。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运走所有剩下的乙方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甲方可将上述物资出售或另作处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不因这些方面的原因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5.14 乙方应将其各项作业限制在现场经甲方同意作为其作业范围的作业区域内。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保证其人员与设备均处在上述作业区域范围之内,避免并禁止其人员与设备侵占邻地。

5.15 乙方在撤消对乙方代表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

5.16 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自行更换项目经理,如遇特殊情况须更换时,应委托同等资质人替换,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同时交纳更换项目经理人员费_________万元。

5.17 乙方应使用工作认真和具有相应资格的、在其各自行业或职业方面有熟练技能和经验的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或促使撤换)在本工程工作的、甲方认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包括乙方代表:

5.17.1 工作中经常出差错;

5.17.2 无能力履行其职责或玩忽职守;

5.17.3 不遵行本合同的规定;

5.17.4 坚持有害于安全、健康或环保的行为。

5.18 乙方应随时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职工或职工内部发生非法行为或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并维持好治安、防止上述行为殃及本工程附近的人员和财产。

5.19 乙方必须由一级项目部组织工程施工,除部分土建工程劳务经过甲方许可之后可以进行外包之外,不得再将工程整体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方。甲方一经确认乙方出现未经许可的分包或转包的情况,即可采取限期改正、罚款等方式予以纠正。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整改,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20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化石、有价值的文物等,乙方应立即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予以保护,并通知甲方和项目业主。

5.21 乙方应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进场施工所需进出厂、安全、防火、保卫、暂住、计划生育、爆破等一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对于工程弃土按照_________执行。

5.22 乙方应负责处理施工中与韶-钢内部水、电、汽、路等各类交接,承担施工现场积水、降水并按甲方指定地点的外排,并承担其费用。

5.23 乙方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不得危害邻近建、构筑物,若发生费用另行商定。

5.24 甲方提供的需安装生产设备运抵现场后,乙方负责卸车、转运、清洗、保管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安装综合单价内。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然后移交乙方管理。

5.25 乙方应负责工程交工,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各3套。在项目业主甲方要求的时间之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每推迟1个月,扣减工程款_________万元。

5.26 工程付款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乙方享有催告权利。

5.27 确属甲方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有意刁难乙方事宜,乙方享有建议更换甲方工作人员的权利。

5.28 乙方应按照业主的规定,与业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向业主缴交安全履约保证金。

5.29 乙方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工,并负责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所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其从事工作地区同类工商业现行标准和条件。如果没有现成的标准或条件可以适用,给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从事类似工作的工商业业主所付的一般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乙方应遵守所适应于其雇员的相关的劳动法,向他们合理支付以及保障他们享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要求其全体雇员遵守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章。

第六条 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6.1 本工程业主委托监理公司负责对施工进行质量检查,乙方应接受项目业主、监理公司和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6.2 工程施工中,项目业主和甲方享有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的权利。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出有关设计变更和指令,或根据乙方施工情况作出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决定,除非按自然法则不能实施,乙方均应严格执行。

6.3 乙方应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以证明其能遵行本合同的各项要求。遵循该质量保证体系并不免除乙方所承担的职责、义务和责任。分包方在任一单位工程开工前10天应向发包方提交该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材质证明书、实验报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混凝土、砂浆配合等通知书,并填写报验单,由发包方报监理和业主。在每一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乙方应将所有程序和执行文件的详细情况提交甲方,供其查阅。在向甲方提交上述任何一种文件时,应附上经签字的、该文件的质量说明。甲方有权对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6.4 建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工程材料,除甲方要求另行委托外,均应由乙方负责采购。对没有合格证明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

6.5 分包方采购主要的建筑、安装材料,须得到总承包方对其供应商的资格的认定。

6.6 项目业主(或当地质检部门)提出,砼搅拌及输送一定要在现场设置大型砼搅拌站或使用商品砼,并泵送至浇注点,乙方应遵照执行,并且由此可能发生的相对于现场搅拌砼的差价已含在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之中,不另调整。

6.7 甲方有权参与按规范规定对工程和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查或试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条件,在现场或其他工作地对工程和材料进行检验、检查、测量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8 当已施工的工程准备覆盖或掩蔽之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主代表及时进行检验、检查、测量或试验,不得无故拖延;或通知乙方说明无需进行上述工作。如果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发出通知,那么,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就应除去上述工程上的覆盖物,随后再将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6.9 如果甲方在施工规范之外还要求进行其他试验,那么,乙方应负责提供为进行上述试验所必需的所有文件和其他资料,还应提供为有效进行上述试验所需要的工人、材料、电力、燃料、试验用品、试验器械和仪器、仪表等。试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6.10 如果甲方根据检验、检查或试验结果判定,某工程或材料质量不合格,那么,甲方可拒收上述工程或材料,同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说明拒收的理由。乙方则应立即修复缺陷,并保证上述被拒收的项目符合本合同规定。如果甲方要求对上述工程或材料质量重新进行试验,那么,这些试验应按其原试验条件进行,若重新试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6.11 自各项工程和材料运抵现场,且已取得与有关工程和材料的价款相等的付款时,其财产权均应为甲方所有。

6.12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会同业主、监理、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由乙方将结果及有关竣工资料送甲方审核交业主存档。

6.13 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抽检测试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或监督站提供。

6.1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 工程验收与保修

7.1 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说明书、设计变更、国家和冶金行业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

7.2 竣工验收:

7.2.1 乙方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完成后,负责组织单机试车及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车合格后三方签署《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7.2.2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负荷联动试车,甲方和乙方共同参加。乙方负责提供开车操作服务。试车过程中,如出现施工等属于乙方的问题,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其费用。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项目业主、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7.2.3 工程全部或部分具备了竣工验收的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会同甲方一起向项目业主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三个月之内提供三套竣工图。项目业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后签署履约合格证,批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即已验收合格。

7.3 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算起,按国务院第279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7.4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造成事故,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第八条 工程费用支付

8.1 合同签订30天内,乙方人员、机具进驻施工现场并正式开工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万元。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款项达到一定额度(50%左右)的当月起,甲方按平均额度分三个月从乙方进度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

8.2 工程开工起,乙方应按合同的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编制工程预算书一式3份送交甲方审核,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审定的工程预算作为工程支付和工程结算的基础。乙方应按审定的工程预算编制每月一次的进度报告,一式3份,每月25日前提交给甲方。每一份进度报告应包括:

8.2.1 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签认单;

8.2.2 施工的形象进展情况的报告(包括图表及详细说明、现场人员及乙方的设备记录、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的检验证明);

8.2.3 按施工图和合同价计算方法计算的本段工程投资计量表;

8.2.4 支付申请表。

8.3 甲方在下一个月15日前审定乙方报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付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

8.4 甲方审定的每月工程投资中的15%为预留质保金,在每期工程款支付证书中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甲方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8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热负荷试车通过后满三个月,一周内支付10%。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结算部分质保金余额5%。

8.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

8.6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8.7 出现乙方未达到施工计划、质量要求或不按甲方指令进行施工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上述付款计划。

8.8 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在每笔付款中代扣代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8.9 奖励和处罚:

8.9.1 奖励:根据乙方施工完成情况,甲方可能对感到满意的工程内容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8.9.2 处罚:由于乙方不按合同执行,或以各种理由不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两倍的罚款。

8.9.3 奖励和处罚的费用在下一个月工程的工程付款中进行支付。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认定标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9.2 不可抗力发生,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

第十条 履约担保

10.1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6天内,向甲方提供由其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第十一条 争议

11.1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 如发生诉讼,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在项目业主和甲方确认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情况下,项目业主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本合同自工程完全交工之日起,除8.4条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12.4 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后,有关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12.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6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12份,甲乙双方各6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3:擦窗机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__]112号)、《河北省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企业使用管理办法》、《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专业分包单位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机械设备设施(工机具)安全和文明施工等。

三、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四、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2、甲方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乙方实施。

3、甲方将乙方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职(民)工夜校管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甲方负责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上岗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5、甲方负责对乙方采购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7、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进行纠正,对乙方拒不接受管理和整改要求的行为,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约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改。

六、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拒不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因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和吸烟现象发生,如因违反规定被有关单位处罚,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要经常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盗窃有色金属配件和盗割线缆现象发生。经公安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确认因乙方员工盗窃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工程结算款项中依法扣除。

5、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100%的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以及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等,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乙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须报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乙方应及时如实向甲方上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和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不得雇佣违法犯罪人员和有盗窃前科人员。

乙方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乙方应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乙方应指定班组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乙方应按要求配备现场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劳务用工管理员,现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住建系统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乙方应自觉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的内容,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情况,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承担因提供不及时、质量不达标、数量不足等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应主动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和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对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乙方要做好员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乙方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突发疾病死亡、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其工伤和医疗等责任。

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化解和解决内部矛盾,杜绝民事和刑事案件发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

乙方现场施工需从甲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取电时,必须由甲方专业电工安排接电,乙方自带开关箱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乙方不得将电源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乙方应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对劳务用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承担因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罚款等。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同专业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擦窗机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 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机场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国门汇项目封闭区钢结构工程

(二) 工程地址: 首都机场T3航站楼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情况。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认真检查,对甲方提供、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的完备性、安全性进行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移交、接收手续,并签字确认,乙方对签字负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负责管理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业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搭设合格,并履行验收手续。乙方对甲方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或乙方自行搭设的设施、自行提供的设备不进行检查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甲方、监理,经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无技术交底不得作业。

(十)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报甲方备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作业,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因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自行组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须将安全教育考核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北京欣东园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六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七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九条 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5:复合风管系统安装工程合同_合同范本

复合风管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_____________风管_____________平方米,现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预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定金后,且设计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定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场安装,预定安装调试期为______天(如甲方要求变更,除给乙方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即rmb?______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即rmb______元整(总价的______ %)后,______日内进行施工。

(2)管道安装完毕当日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即rmb______元整。(总价的______%)

(3)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十五日内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计人民币______,即rmb______元整。(总价的______ %)

(4)甲方签字验收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出具工程质量保证书。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的,甲方除无权使用外,还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的误工费用。

七、 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或各有关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施本合同的场地及水源、电源、临建宿舍等设施。

八、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___年,(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

九、 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均履约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6: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优质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水泵和材料配件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施工,确保施工安装的热水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塔吊给乙方吊送保温水箱、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热镀锌角钢、管材等所有施工材料到楼顶工地,并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上下班和材料、配件的输送。

4、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监督。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若发现乙方施工安装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5、甲方负责协调给乙方堆放材料设备10 m2左右的库房,并免费提供给乙方安装调试使用的水电。如水、电不到位造成工期延长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系统用自来水引到楼顶保温水箱处,并将 市电引到楼顶控制柜处。

7、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系统的屋面、供热水管路、回水管路以及入户的热水表、阀门配件工程的施工。

二、工程的施工

1、工程的设计、施工由乙方独立承担,实行包工包料。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重施工质量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保护甲方的现有设施设备和建筑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破坏。若需要改动楼顶墙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4、施工工期: 天(不可抗力的天气除外),因甲方原因中断乙方施工造成的延误则工期顺延。

5、由于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工程延误,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工程完工并进行试运转后,乙方向甲方现场代表递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三、工程报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为合同包干总价。本工程造价含税,税率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 20%工程款;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保温水箱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 30%工程款;热水系统调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 47%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工程的质保及售后服务

1、工程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工程的售后服务。乙方保证提供优质、及时、到位的售后服务(包括质保期内的保修和质保期外的维修维护)。

2、乙方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服务,若出现系统故障3小时内服务到位,重大系统故障24小时内确定维修方案并恢复系统使用。

3、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只收取人工费和材料费用。

4、质保期内由于用户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系统损坏。实行正常的上门维修,但要收取相应部件的材料费。

5、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管理人员达到熟练操作、正确使用和维护的水平。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日按 500 元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完工,每日按 500 元支付违约金。

3、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 则违约方要赔偿给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报价明细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篇7: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书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_____》有关条款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安装项目:_____空调设备

1、安装地点:

2、房屋结构:

3、安装内容及价格(祥见施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报价明细表)

二、安装时间及保修期:

1、安装时间:室内装潢同步协调进行,不得因时间不当而影响甲方装潢工程的改动或进度。

三、_____空调品牌及总价格

1、安装品牌:?《?格力B系列?》?附属设施材质要求见《_____空调设备安装报价单》

2、安装价格:

3、此价格为保证空调正常运行最终价格。

四、付款方式:

五、安装要求:

1、具体安装地点:通风口位置,布线等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甲方如临时需变更的,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乙方安装的空调品牌,使用的材料必须与报价单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符合国家各种安全规定和行业规范。

六、安装验收:

1、以双方确认的安装施工图纸为依据,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

2、使用品牌、材质、型号等与报价单明细相符,使用效果达到说明书各项指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安装时间必须与甲方装潢工程进展相协调,影响甲方装潢工程进度等,承担甲方相应的延误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二支付给乙方。

3、如乙方在安装中使用假冒或伪劣品牌、材质,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更换直到符合为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4、试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装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执份,厂家执有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九、如果双方因质量或制冷、制热效果有异议、纠纷,通过权威部门鉴定标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篇8:复合风管系统安装工程合同_合同范本

复合风管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 (或玻纤)复合荚芯板风管平方米,现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预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定金后,且设计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定后,乙方

于 月日进场安装,预定安装调试期为 天(如甲方要求变更,除给乙方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即rmb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后,日内进行施工。

(2)管道安装完毕当日支付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

(3)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十五日内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计人民币,即rmb 元整。(总价的 %)

(4)甲方签字验收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出具工程质量保证书。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的,甲方除无权使用外,还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的误工费用。

七、 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或各有关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施本合同的场地及水源、电源、临建宿舍等设施。

八、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 年,(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

九、 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均履约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篇9: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工期

四、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十、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 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8. 甲方工作

9. 乙方工作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2. 暂停施工

13. 工期调整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 工程预付款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31. 确定变更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3. 工程结算

34. 工程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7.争议

十一、其他

40. 保险

41. 履约保证金

46. 合同份数

47. 补充条款

47.2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

附件6:付款申请表

附件7:中标通知书

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并为甲方培训操作、保养人员,提供操作规程等内容。如甲方要求,乙方也必须对购房业主的使用提供操作及使用进行培训。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二、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包括: 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甲方认可的施工图范围内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钢塑管、PPR管、管道保温、设备控制箱、电缆及电缆控制线,管道安装从屋面供热设备至每层管井内热水表处(含热水表安装)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保质期内维修。负责协调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其他设备设施验收,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操作、维护、维修方面的专业培训 。

2.2、具体分界面为:

2.2.1、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预留冷水管道接口出天面并安装阀门及水箱、热泵土建基础施工。

2.2.2、天面上方(阀门后)的冷、热水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负责天面至分户热水表(含热水表)及热水、回水管道系统安装和预留、预埋工作(天面下方)、后期套管及孔洞封堵、太阳能设备基础(支墩)施工及安装完成后的恢复工作。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将电源线引到屋面动力配电箱,乙方负责控制箱的电源接线及控制箱后的电气线路。

2.3、竖井内太阳能热水表后至住户的管段由总包施工,管井分户热水表与热水管接驳由乙方施工

三、工程工期

3.1、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工期计时均为日历天,包含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所需全部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约定的开工日期起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止。该工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假期(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及其他公众假期,例如:国庆、春节、各类大型运动会、东盟博览会、民歌节、中考、高考等)、施工期间雨季对工期的影响,乙方须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及竣工并承担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所导致的违约责任。

3.2、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一违约金。

3.3、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乙方视原因进行协助,相应完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

4.2、本工程产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本项目的施工图的使用功能要求,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4.3、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包括项目通过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测及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

4.4、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结束后,且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需对甲方的使用及维护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的培训。

4.5、 主要材料品牌:集热板: 、水箱: 、管材: 、循环水泵: 、阀门: 。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采用施工图预算总价包干,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 元。本合同选择计税方法为 计税(一般/简易),税率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计税方法和税率等有调整,按调整后双方协商确认。

5.1、包干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图纸的深化设计费用、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运输及装卸费(含再次人工搬运费)、安装及调试费、维护及保修费、施工后现场清理费、保险费、工程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各种施工措施费(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等的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保证通过节能专项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

(2)包干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乙方所有施工开支,如工资、交通费、加班、补助、工具及损耗、水电管理、工商税收费用、施工报建等有关的一切费用;

(3)乙方施工使用设施(包括材料仓库、施工用临时道路等所有设施)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合同总价包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必须实施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5)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休息及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及赶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测费用;

(7)政府城建管理部门在本工程内发生的如施工环保、建筑垃圾处理等各类强制性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承担;

(8)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9)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到工地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增补)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0)本合同的工程总价中除双方约定的可调价部分之外,其余不因以下任何因素而调整:

(a)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机械设备购置或租赁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增减变动的;

(b)税率增减变动的;

(d) 本工程施工中遇到或克服各种困难和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减变动的;

(e) 其它可能会引起价格变动的因素。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

3、 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及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国家建设部、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及设计变更;

8、 工程报价表

9、 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组成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1 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5号甲方办公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名: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详见《通用条款》的相应内容。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以下文件形成时间相同时,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

(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5)乙方的报价文件及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甲方的报价说明文件及附件;

(8)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9)图纸及设计变更;

(10)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电子会议纪要、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汉语,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国家标准、规范。

4. 图纸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前5个日历天提供肆套;如乙方需增要图纸,增加图纸由乙方自行承担。另所有竣工图纸乙方必须按设计变更修改后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4.2 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图纸,乙方不得将图纸借给他人套用,如发现乙方擅自出借图纸导致他人套用,由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停止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工程监理单位为 ,其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2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其行使的职权和其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3 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简称甲方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5 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其职权由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8. 甲方工作

8.1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 开工前3个日历天,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8.1.2 在工程开工前3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口,其余由乙方自行接至距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处,费用由乙方自理(详见本合同9.1.12条约定)。

8.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8.1.4 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3个日历天办理完毕工程开工手续所需要的有关证件、批件。

8.1.5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

8.1.6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后 2 个日历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控制、监督。

8.2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8.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处理施工及安全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8.4接到乙方申请的各种验收(“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7条约定执行,“竣工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2条约定执行)及工程量计量要求时,在工作时间2个小时内参与验收与计量,如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及工程量计量的合理要求后,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参与验收及计量的,乙方的工期予以顺延。

8.5 遵守本合同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的约定。

8.6 其他甲方工作约定:无。

9. 乙方工作

9.1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组织人员进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派驻进场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人员名单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的,由承包人按其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每人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有人员变动,乙方应提前7个日历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呈所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如未经允许擅自更换管理人员,按本条关于管理人员与合同不符处理。

9.1.2 如有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在工程开工前 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向监理、甲方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之清单、材料采购供应总计划,监理、甲方按8.1.6条约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要求修改的,乙方应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乙方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控制、监督,乙方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在任何情况下(除发生不可抗力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能擅自停工,若有违反,按本专用条款第35.2条执行,同时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人员、设备进场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退场,如未取得工程师(包括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的书面同意退场的,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台设备、500元/人的违约金。

9.1.3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会的,必须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同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工程会议,否则由乙方按其项目经理不到会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不到会达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地代表或项目经理,且其在施工现场工作期间要按要求甲方上下班时间要求正常上下班,因病或其他事务需离开工地的应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否则甲方发现乙方项目经理一次不按要求上下班或擅自离开工地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超过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4 乙方每周五前向甲方提交下周施工计划,迟交或不交一次罚1000元,计划经甲方代表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9.1.5 施工过程中遵守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

9.1.6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工程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的处罚。

9.1.7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搭设安全通道、挂安全封闭网、安全防护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1.8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管、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9.1.8.1 场地移交后承包人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所有成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门窗工程、设备等的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有损坏、污染、遗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1.8.2 乙方对于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维护应遵循有关的规程、规范要求,注意材料存放的防火、防潮等,不得由于存放和维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材料、设备的变形、变质、失效、损坏。工程在交付给甲方之前,全部由乙方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并承担费用,在交付给甲方之前有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并确保质量。

9.1.9 施工场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西及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拒绝上述工作,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安排工作的,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清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9.1.10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监理及甲方的指令(口头或书面)组织安排现场施工,并积极配合、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视情况严重程度有权处以罚款1000~5000元。

9.1.1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整改指令(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后在约定时间之内必须按指令要求整改完毕。如果乙方拒绝整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进行整改工作,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同时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次的处罚,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9.1.12 本工程生活及施工用水电接口由甲方协调主体施工单位提供,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用水、用电量以现场安装的水、电计量表计量,各计量表的读数由甲方于当月(自然月)28号组织乙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共同计量并签字确认,主体单位按当月的用水、用电量加20%的损耗向乙方收取。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计量时,该月的水电计量数以甲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的计量数为准,水、电费单价以供水、电部门实收单价为准,每月由乙方向主体施工单位缴费,乙方未缴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1.13配合甲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若甲方已告知乙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乙方仍造成破坏的,乙方须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及赔偿;经甲方确认无法避免破坏地下管线的及增加的其它项保护措施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1.14合同签订生效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 套经甲方确认的合格材料样板;样板提交清单详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9.1.15在本工程完工后应在荣和集团任一项目现场设立售后服务联络点,以保证小业主使用售后服务需要,并在接到小业主发出的售后维修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0.1 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三条执行。

10.2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及甲方审核的时间:按9.1.2条约定执行。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上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接到开工令1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12.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13. 工期调整

13.1 工期增加: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工期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工期签证进行确认或提出有关意见。若超出14个工作日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工期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工期顺延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工期延误约定:甲方只办理工期签证,其他索赔一律不办理。)

13.1.1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工作面开工条件;

13.1.2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1.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正常施工停工累计达8小时;

13.1.4 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13.1.5 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地震、台风等,以上灾害其危害程度对工程施工正常生产是否造成影响及影响时间以南宁市政府部门公示的灾害报告为准。

13.2 工期减少: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5.1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项目所在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法定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异议不成立的一方承担。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甲方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监理、甲方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甲方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甲方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4 乙方应对总包及水电等施工单位移交的工作面进行验收,如:试水、试压等,否则因渗漏等问题造成的损失时,乙方自行承担。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乙方须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西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项目经理的权利。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本工程工程量按招标时设计图纸、答疑及图纸深化设计进行计算,投标工程量视同设计图纸工程量,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外,实际工程量变更不对合同价款作任何调整,合同价格已包含了按规范要求施工的相关费用,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面的延期提交、 临时设施的搭设、交通费用、各种原因致导致的人、材、机价格的上涨),且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具体合同价格包含内容详见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五条“合同价款”。

23.3 取消通用条款第23.3条的约定。

23.4 取消通用条款第23.4条的约定。

23.5 现场引发工程签证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五《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4. 工程预付款

详见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6.1条。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26.1 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及步骤:

施工工程款支付表

序号工程形象进度及付款条件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根据本工程分段施工计划分段支付预付款。接到甲方的分段开工计划通知后,自乙方书面请款材料(请款单、预付款银行保函及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分段造价20%预付款。

2分段工程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该分段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发货到达项目现场,经甲方代表确认,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分段造价的6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3分段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毕且设备正常运营,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形式检查报告后。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标段合同总价85%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4分段工程经小业主入伙使用验收后(如业主不按入伙通知时间参加验收且在通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未前来验收的,经甲方、监理、物业验收合格,则视为业主验收合格),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5双方办理结算定案后,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7%。(扣除已付款)

6质保期贰年满后14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复检及结算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支付利息)

26.2乙方提请工程款付款申请表同时,必须按以下第 项约定的税率(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交双方核对签字确认的应收(付)工程款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①、本项目增值税暂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②、本项目增值税暂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若本项目计税方法调整,乙方提供的发票应按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若上述款项为本项目的结算款,发票须开至结算款总金额的100%。

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表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延迟提交相应发票的,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相应顺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当次工程款,由此造成一切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26.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若经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发现乙方提交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每发生一次本条约定情形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与发票面额等额的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同时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工程款,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26.4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是甲方支付各类款项的前置条件,其他关于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约定、有效期及退回的约定详见专用条款第41条“履约保证金”约定。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乙方按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材料样板(该材料样板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进行采购,同时该材料样板由甲方保管,作为材料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但该材料存在内在的瑕疵除外),详见后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28.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及进场的材料、制品、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同时在使用前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材料、制品、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明资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则,乙方除需更换材料外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28.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材料、制品、构件,如规范及设计要求应当进行检测和试验的,必须进行检测和试验,当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甲、乙双方约定指定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检测单位,其检测结果合格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8.4乙方按本合同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要求采购的材料进场后,必须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证,并以书面确认为准,如乙方采购的材料与约定不符或与样板不符的,甲方视为乙方所采购的材料不合格,将禁止乙方使用,乙方须无条件清货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8.5 甲方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制品、构件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乙方对材料、制品、构件应承担的质量、工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制品无论是否履行了质量确认手续,甲方均可视需要进行抽查或送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如发现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送检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8.6 对甲乙双方约定的材料,其品牌、规格型号和综合单价是合同签订时双方共同确认的(详工程量报价表及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乙方应提前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及时采购使用。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变化或采购不到材料为由提出工期签证或增加相应费用。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1 施工期间,凡发生工程业务联系单(非设计原因)、技术核定单等,必须由甲方工地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乙方项目经理共同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29.2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修改图)、业务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办理费用的认定手续(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有效),以作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29.3 设计变更以甲方或设计院发出并经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为有效文件,乙方应及时按甲方所发的设计变更施工,经监理单位及甲方检查,每查出乙方不按设计变更施工一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仍必须按设计变更施工,因不按设计变更施工所发生的修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列入工程结算内容。

29.4 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立即执行的甲方代表指令(口头或书面)时,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指令,则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10条执行;因指令产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追加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3.1条执行。当甲方发出的指令为口头指令时应同时附上手签的处理意见(要求有5.3条约定的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签署意见)项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必须于3个日历天后根据手签意见书补发书面指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乙方执的甲方手签意见书作为结算的依据。

29.5 为了便于工程结算,乙方必须在签证事件发生后28个日历天内按照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28个日历天内对申请签证事件进行确认或提出意见,同时对合理的签证事件办理签证。若超出40个日历天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9.6 各种工程签证单、来往函、联系单以乙方送交甲方代表签收为准。

31. 确定变更价款

31.1 对于设计变更,变更部位工程量按有效的设计变更进行增减计算,合同价款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合同价款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没有类似或适用的综合单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提出造价咨询并以该部门提供的价格为准。

31.2 对乙方已施工完某部位后方接到甲方对该部位的设计变更图纸或通知的,由此发生的签证已施工完部位的拆除工程内容套用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等现行有关规定及文件编制,有取费区间的按其取费区间中值计取,无取费区间的按原值计取,材料价差按施工当期《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参考价平均值计算。参考价上没有的材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认材料价格。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与竣工资料同时提供三套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盖章确认的竣工图。

32.2 工程具备初步验收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初验申请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工程初验。32.3 工程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监理单位要求整改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乙方提请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经监理单位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6个日历天内组织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即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共同参与)合格时,本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签收乙方提请正式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日期为准,若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时必须整改,按整改后重新组织的三方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

32.4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竣工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且承担相应费用。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还必须承担因工程不能按时投入使用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32.5 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前乙方须完成的工作:

32.5.1 清除场内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销纳点),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垃圾外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2.5.2 施工人员、材料及设备退场。

33. 工程结算

33.1 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33.2 结算方式:

(1)工程量按照甲方代表确认的竣工图纸结算。

(2)结算依据详见本合同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总价=合同包干总价+设计变更及签证造价

33.3 乙方在达到约定的结算前提条件时应在28个日历天内将本工程的结算报告、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及以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甲方审核。

(1)资料目录;

(2)开工令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项工程验收报告;

(3)加盖红章的《结算申请报告》;

(4)与结算相对应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中相关经济条款的复印件;

(5)详细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含编写说明),另附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依据进行计价,具体依据如下:

①、合同报价表单价或合同中约定的取费标准;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约谈记录/限价单等;

③、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

④、扣罚款单;

⑤甲供材、甲指乙供材的供货通知单或排产订单、送货单回执、领用单/入库单等相关计数单据。

(6) 以上资料中签证、设计变更、定价审批、明确费用的函件等提供原件,无原件者或可提供经过核对后的复印件;

(7)《工程竣工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

(8)相关的结算工程量计算稿或后附结算图纸(包括签证附图);范围及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具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且图纸是已经过监理及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用于施工的,或者经核对过原件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9)符合甲方要求的经过统一编号的现场签证(后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资料)资料的原件;

(10)详细填写《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对帐单》中项目名称、已付款情况、收款帐号、收款银行等相关要求并盖章后经财务相关经办人确认,原件2份附至结算资料中。

(11)工程由项目管理部工程师接管相应的结算资料交接工作;

(12)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33.4 取消通用条款第33.4条。

33.5 在满足本协议条款第33.1条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提出修改意见。工程结算经甲、乙双方核对,最终的工程结算造价以经甲、乙方认可的审核结果为准。

33.6 在工程的结算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裁决。

33.7 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时移交工程或资料欠缺或不来核对工程结算等原因而拖延时间的,甲方有权将结算计划相应顺延。

34. 工程质量保修

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停工或消极怠工,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35.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包括未能按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工期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在10个日历天以内的,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日历天的,自第11个日历天起,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交付工程严重影响甲方销售、展示等重大计划节点的,乙方按合同总价10%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5.3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9.1.14条约定提交材料样板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且仍必须按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执行。

35.4 未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或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乙方均不可用于本工程。如有违约进场的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35.5 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导致采购困难等原因为借口,擅自拖延材料进场,并由此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

35.6 乙方未按甲方约定质量、材料施工需要整改的,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35.7 如因乙方不按施工规范、图纸施工或其他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不合格标准的,或存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情况,乙方需无条件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此造成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00~100000元/次的处罚,甲方罚款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5.8 甲乙双方约定当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引起的费用及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进场施工、工程停工、消极怠工、逾期竣工或预计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分包。

(3) 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30天的。

(4) 乙方项目经理在开工后未就位主持工作时。

(5) 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以上”的事故。

(严重质量事故是指由于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或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造成有人员重伤的质量事故。)

(6) 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7) 未按乙方承诺函完全执行。

35.9 当甲方根据本专用条款第35.8条及其他条款的约定或依法要求解除施工合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施工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在接收场地及施工资料后,双方进行已完工程的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乙方不配合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结算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鉴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及视为放弃对检验、鉴定或结算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力。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乙方未按期退场、移交工程、资料,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35.10 本合同其他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20%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35.11 乙方保证无条件处理好与承包本合同工程内容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关系,不因前述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工资、工伤赔偿、货款、工程款)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到项目工地、甲方营业场所、行政部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利用公共媒介、自媒体曝光甲方或项目)。若有发生前述主张权利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两日内,乙方无条件彻底解决完毕(包括但不限履行完毕争议款项费用的支付义务,撤回诉讼仲裁,解散聚会、撤销各类媒介宣传并消除影响)。若乙方没能控制上述事件的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支出的争议款项费用、处理事件和消除影响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直接和间接损失),该违约金及赔偿款项,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扣收,无需乙方另行同意。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4日内乙方不能完成解决的,视为乙方认同有关人员主张权益的款项费用及金额,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的工程款项中扣收,由甲方代乙方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无需乙方另行同意,乙方就此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5.12 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约而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在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违约金,甲方可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及质量保修金,下同)中直接扣收,甲方扣收的该违约金数额视为甲方已支付同等数额的工程款(进度款)给乙方。

35.13 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受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故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二年内出现上述情形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施工图纸施工的甲方不予结算,且乙方应免费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返工。在乙方返工、整改且甲方验收合格前,该部分不予进行付款及结算,并且乙方还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5.14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33条约定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竣工资料的,乙方同意每延迟一天提交相关资料的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同时将不予结算。

35.15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自己人员或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工程交付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及损害方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造价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5.16 违约方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5.17其他违约情况约定:无。

37.争议

双方因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其他

40. 保险

由甲方、乙方各自办理其范围内的财产和人身保险并承担各自的保险费用。

41. 履约保证金

41.1 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如下第 项约定(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供履约担保。

①、向甲方缴纳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其他代付/垫款等后)在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返还。

②、向甲方提交按中标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内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41.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超出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甲方相应延迟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延误期的银行履约保函。

41.3 在履约保证有效期内如履约保函有效期结束,但合同履约未完成的,由乙方自行延续保函的有效期。

41.4 投标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后,自乙方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至乙方对公账户。

46. 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47. 补充条款

47.1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之日起失效。

47.3 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冲突的,以专用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帐号:

银行帐号:开户名:

篇10: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范本_合同范本

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范本

招标书又称招标通告、招标启事、招标广告,它是将招标主要事项和要求公告于世,从而招使众多的投资者前来投标。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相关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范本如下:

招标编号:WZCG-20xx-001-FCC

编 制: (签字)

20xx年 月 日

一 投标邀请函

尊敬的女士/先生:

1、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邀请贵公司就 项目本招标文件所描

述的进行密封投标。

2、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确认收讫和投标意向,并同时将填写好的收讫通知书

签字盖章传真至下述指定地点和联系人。

3、 截标时间:20xx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午

4、投标标书必须在截标时间前密封递交到下述指定地点和联系人。

5、 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请传真至: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

6、开标时间:20xx年 月 日上午8:00整

地 点: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xx年 月 日

二 投标内容与要求

1 招标情况简介

1.1 概况: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因工程需要, 欲购臵一批;

1.2 质量技术要求:所投产品及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法定的质检机构认证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本工程设计的要求;

1.3 订货数量及交货时间:详见“附件4 招标物资报价清单”;

1.4 交货地点及收货人:交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收到预付款收据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30%为预付款;所有货物全部到仓库,经买方与业主、监理现场验收合格后,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收款收据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5%-45%;安装完毕且待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余合同总金额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卖方的产品无质量问题释放质保金。

2 投标商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2.1 构成投标标书的文件

投标商编制的投标标书必须单独密封包装,其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2.1.1技术标书(按照附件5 “设计院提供的产品采购说明书”的要求编制)。

2.1.2投标单位简介、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产品介绍、资源组织供货能力、业绩、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

2.1.3无价商务标书,应包括:

a 标书收讫通知书;(附件1)

b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附件2)

c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附件3)

如果投标商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有异议,投标商应填写商务偏离商务澄清文件,予以说明。若投标商未递交该文件,则在评标时将被视为无偏离。

2.1.4 价格标书,即招标物资报价清单(附件4)。

2.1.5投标承诺书(附件5)。

2.2 投标有效期:截标之日起**个日历日。

2.3 投标标书的份数及签署

2.3.1 投标标书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技术标书、无价商务标书、价格标书必须分别单独密封。

2.3.2 投标文件应打印,所有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3 无效的投标

3.1投标文件未密封;

3.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授予合同

4.1 买方在授标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时,买方有权增加或减少供货清单中列明的货物和服务,单价或其他条件和条款不变。

4.2 中标通知书

4.2.1 除非应买方的要求并征得投标商的同意将有效期延长,买方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书面通知中标商其投标已被接受。

4.2.2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4.3 合同的签署

4.3.1 买方在通知投标商中标后,将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格式和条款补充有关数据后发送给中标商,其中包括双方的所有协议。

4.3.2 中标商须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2日内签署合同。

5 说明

5.1投标文件不退还,请投标方自留底稿;如需退还,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5.2投标方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包括投标书的编制、送标书等费用。

附件1 收讫通知书

尊敬的女士/先生:

本附件为招标文件收讫通知书。请贵方一收到就在下面指明贵方报价或不报价的意向并用传真返回给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致礼!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TO: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日期: 20xx年 月 日

主题: (投标邀请函)编号:WZCG-20xx-001-FCC

截止投标日期 : 201 年 月 日下午17:00

先生/女士:

谨此告知业已收到上面所提的招标文件。

( ) 我们将在截标日期前报价。

( ) 我方不报价,招标文件退回。

姓名&职务:

公司名称:

【招标书的写法】

招标书又称招标通告、招标启事、招标广告,它是将招标主要事项和要求公告于世,从而招使众多的投资者前来投标。

一般都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传播媒介发表。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它是属于首次使用的公开性文件,也是唯一具有周知性的文件。

招标书的格式和写法:

1.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和文种三部分构成:如《XX大学修建图书馆楼的招标通告》。

由招标单位名称和招标文种构成:如((x x集团招标公告》。

只写招标文种:如《招标公告》、《招标书》。

2.正文。一般用条文式,有的也可用表格式。

(1)引言。应写明招标目的、依据以及招标项目的名称。

如《XX里住宅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通告)):“本公司负责组织建设的XX里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任务,经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2)主体。这是招标公告的核心。要详细写明招标的内容、要求及有关事项。一般采用横式并列结构,将有关要求逐项说明,有的还需妥列表。具体包括了如下几个方面。

①招标内容。如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设计要求、承包方式、交工日期等。

如《XX里住宅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通告》:“工程名称和地址:X X里住宅小区,坐落于XX市东城区内城东北角。工程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其中14至18层大模外挂板住宅楼7座,计7.85万平方米,砖混结构6层住宅楼5座,计2.25万平方米,其余为配套附属建筑,也是砖混结构。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承包方式:全部包工包料(建设单位提供三材指标)”。又如《XX大学修建图书馆的招标通告)):“工程名称:XX大学图书馆楼。建筑面积:X X平方米。施工地址:X市X路X号。设计及要求:见附件(略)。交工日期:1989年2月”。

②招标范围。投标单位资格及应提交的文件,如:凡持有一二级建筑安装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皆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投标单位概况表;B.技术等级证书(复制件)C.工商营业执照(复制件);D.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参加投标许可证。

③招标程序。包括内容:A.报名及资格审查;B.领取招标文件;C.招标交底会(交代要求及有关说明); D.接受标书;E.开标;F.交招标文件押金或购买招标文件。

④招投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签订合同的原则、组织领导以及其他事项等。

(3)结尾。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电报、邮政编码等。

篇11:建设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三-五层为砖混结构,总高约20米,总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内容:

⑴、承包工种:水电(其中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

⑵、图纸上所承包工种的内容为内容。

⑶、本工种均含小型工具。

2、承包方式:一次性平方面积包干,纯包干,以每平方米  。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方式:以图纸实际面积乘以包干价。

2、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乙方于每月 日前编报工程

四、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日,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始清理基槽土方为准)。

本工期均以日历天数计算,包括雨雪、节假日。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否则拖延一天按 元/天计取,在最后结算中扣除。

⑴、甲方确认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

⑵、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为合格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因质量问题需进行整改返工的工作,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的六、双方职责范围:

1、甲方职责:

⑴、乙方进场后,负责组织施工,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班组

⑵、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用房和施工用水用电。

⑶、按进度计划及时组织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进场。

⑷、负责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督促和指导

2、乙方职责:

⑴、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三天内,及时组织好各工种足够所需的。

⑵、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规定的操作规程,服从甲方。

⑶、各工种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⑷、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

⑸、必须服从甲方对机械的统一调配和指挥,不得善自关闸断。

⑹、配合甲方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⑺、严禁违章作业,否则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七、其它要求:

1、无正当理,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人力不足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结算按所完成工程量的80%予以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闹。

2、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成立有效,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尾款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