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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出售合同范本(热门七篇)

发布于2024-05-03 19:53,全文约 18175 字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篇1:银行按揭贷款合同[页2]_合同范本

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人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_______(公章) 抵押权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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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扬州市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_合同范本

扬州市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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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_合同范本

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 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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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5篇

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出售代理合同,欢迎借鉴参考。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一)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元(大写)人民币

佰拾万仟佰拾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

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成

年即人民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

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

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二)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中介方: (以下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无锡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使用性质: 房型: 总面积: 楼层: 总层数: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元。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如中介服务费低于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按丙方要求在 日内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第五条:相关事宜

甲方承诺于 前腾房,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于 前办理完毕户口迁移手续。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为见证方提供见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无法取得产权证,甲方应于十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购房款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

(2)合同填写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核定为准,且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正常下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确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5、甲、乙双方在办理该房屋过户时,应积极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

6、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和迁移户口,那么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那么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经手人): 乙方(经手人): 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经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三)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房龄约

总面积(建筑/计租): 各部分面积: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7日

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动延期叁个月,

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销售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此价格下,该房屋办理产权或租赁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

屋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

第四条:支付中介服务费

该房屋售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价格的1%作为

中介服务费,如中介服务费低于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 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其它权属证明)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2) 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视同违

约,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 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6) 甲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7)“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

3、房屋委托代理销售期间,如出现买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

视同违约。

4、甲方向乙方承诺在该房屋售出后售出日期以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之日为准。《房屋买卖合同》对腾房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费网上发布(如因网络技术故障,造成信息有

误、丢失,乙方应尽快修复故障),并积极向客户推荐。

2、该房屋售出后,待过户手续完毕,且买卖双方确认该房屋相关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后,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到期,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

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 如合同期内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甲方需持本协议到乙方处更改发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须支付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如违

约金低于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与乙方客户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总额3%的违约金。

第九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十条:

1、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在履约过程

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惠农区祥豪房屋中介信息服务中心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 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1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1.2该房屋位于______市;

1.3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 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______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______年。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______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 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__________(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及/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______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交纳首付款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佣金______%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五)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2024房屋按揭贷款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2019房屋按揭贷款保险合同

随着国内经济的腾飞,房价一路在飙升,普通工薪族对居高不下的房价望而生畏。就算是高收入的白领和商界精英们,要想在一线城市扎根买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很多想要圆买房梦的朋友们就选择了贷款买房。银行在提供贷款的同时,贷款人也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那么银行的贷款合同中会有哪些内容呢?法律快车编辑带您来先睹为快。

房屋按揭贷款保险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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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

一、保险财产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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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产按揭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房产按揭借款合同范本

2019房产按揭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 币 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 担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