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商砼购销合同【汇总5篇】
发布于2024-05-03 20:39,全文约 16991 字
篇1:商品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书
1.定义
1.1买方:
1.2卖方:
1.3签订地点:项目部
1.4签订时间:20__年10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2.合同标的
2.1工程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务。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为买方生产并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汽车泵或者地泵的输送浇注;进行出厂检验和验收工作;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向买方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
2.2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须承担依照“合同条款”第2.1条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来自于:京基或高强
4.技术要求和标准
4.1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在以下“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1.1第二条、混凝土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20__;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6.2货款支付
6.2.1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浇筑完成后,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在15日内付筏板总砼货款的50%。
6.2.2筏板浇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浇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应在3个月内支付剩余的50%混凝土货款。如买方不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买方应支付违约补偿金(按商业银行同期的利息两倍计算利息)。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卖方承担。
6.3银行费用
在买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7计划与供货
7.1计划
7.1.1在要求到货前,买方一般应提前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小时的通知(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有计划有变化,也应于计划到货时间前5小时通知卖方。大量(超过1000立方米)使用货物,需提前两天预约。
7.1.2卖方应按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7.2运输
卖方应使用搅拌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地点,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卖方负责办理装、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续,承担运输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并负担实施运输及泵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保险
1卖方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对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
9.索赔与赔偿
9.1不足量索赔
9.1.1由卖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2%,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
9.1.2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时)的现象,买方可能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卖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9.1.3对于可清楚计量的部位,现场验工计量也作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应与双方签收的相应单据数量基本一致,如有较大差异的(超过2%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查找原因,如经证实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9.2质量索赔
9.2.1如在“合同条款”第7、9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
9.2.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
9.3延迟到货及付款索赔
9.3.1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交货地点则卖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5%向买方支付罚金,本项罚金开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如超过合同总价的2%,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货物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买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买方有权按12.4(B)的规定另行采购货物。
9.4“合同条款”第12.2条对货物提出的索赔,若卖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2.4(A)条的方式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成影响,则买方有权决定按“合同条款”第12.4(B)的方式处理。
(A)更换
卖方应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B)另行采购
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买方可以认定卖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公司采购替换的货物。但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
10.买方保留的权利
10.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1.1如卖方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买方有权执行12.4(B)条款的权利。
10.1.2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卖方不应拒绝。
10.2为更好保证货物的质量,买方(或代理单位)保留向卖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卖方不应拒绝,双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确。
11.争端的`解决
11.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12.1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3.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13.1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双方则将无例外的免去对方合同规定尚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但已履行部分应当清算并继续履行完毕。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14.1.1如果买方发现卖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卖方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买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14.1.2如果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1.1条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买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买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2因买方违约终止合同
14.2.1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而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14.2.2在“合同条款”第19.2.1条的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15.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2卖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买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买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16.适用法律
1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17.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书_合同范本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19《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商品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书
需方(甲方):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供货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预拌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混凝土品种及单价
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种及单价向需方供应上述工程项目的预拌混凝土。
序号强度等级单价(元/m3)容重
(T/ m3)预定产品方量预定供应时间说 明
非泵泵送
1C15//按照国家标准GB/T14902-20__执行
1、所有产品为含税单价。
2、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少于 50 m3,则按 1000 元/次收取台班费。
3、混凝土坍落度:自卸80~120㎜,泵送120~180㎜,要求大于180㎜时单价需增加20元/ m3。
4、润泵砂浆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
5、早强混凝土单价增加20元/ m3,水下混凝土单价增加25元/ m3。
6、石径5-10㎜的混凝土单价增加40元/ m3,抗折加20元/ m3。
7、防水混凝土(P6单价增加20元/ m3,P8单价增加30元/ m3),膨胀混凝土单价增加50元/ m3。
8、掺加膨胀剂等外加剂材料的混凝土,若需方提供外加材料的,供方按混凝土数量加收5元/ m3人工费。
9、泵送楼层超过20层(含20层),增加20元/ m3。
10、如因市场价格变动,经供需双方协商价格作相应调整。需方需用C35以上强度的,每立方增加15元。
11、如运距超过10公里的,商品砼单价=原单价+(2元/公里×(实际运距公里数-10公里))。
12、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C20//
3C25//
4C30//
5C35//
6C40//
7C45//
8C50//
9C55//
10C60//
上表说明:订货数量暂定 立方,最终按实际供应与签收数量结算。
二、计划与发货
1、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 小时由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以以书面或传真、电子信箱、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计划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计划表中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浇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订货计划报出后,如遇临时有变更的,需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出厂的混凝土给予签收。供方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由需方签收人员按供方发货单上标明的数量进行签收,作为供方供应量结算的依据。需方指定1~2名签收人员,若有变动,需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供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需方签收员(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需方结算员(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2、每立方混凝土拌和物重量以配合比容重为标准,负误差不超过2%。如需方以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也可对任意车次抽检,以三车次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时,则本批次已供货量按抽查出来的负误差折减计量。
3、每批次供应的最后一车数量由需方确定,每批次同一标号只允许一车装载量小于运输车辆的额定载量,即只能有一车装载量少于额定装载量;实际装载量少于额定装载量超过一车的从第二车开始收取空载费,空载费=(额定装载量—实际装载量)×30元/ m3。
4、卸车期限: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如超过3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按实际供应与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
2、双方按以下约定支付货款:
双方按月对账结算。每月5日前对上月发生量对账完毕,15日前结清上月货款。逾期付款的,需方按欠款总额2%/月向供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所有货款结清为止。
3、本合同的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超过(含)30 天内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需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结算并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5、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单位代付货款给供方时,需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单位盖章认可。
6、需方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如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未在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则以签收的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为结算凭证,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未经双方授权,擅自改动送货单、结算单的数据或书写其他内容均视为无效。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按下列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验收:
(1)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
(2)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3)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办法》;
(4)GB50164-20__《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5)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6)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监理和供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时的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办法》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经检测单位试验出现不合格的,需方应在试块达到龄期后的三日内通知供方前往检测单位了解情况并确认结果,超过三日者视为合格,一切责任由需方负责;经确认的试块检验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供方向需方提供预拌混凝土资料一式三份。
六、双方责任
1、可泵混凝土泵送时由供方负责将需方订货的各种强度等级的可泵混凝土泵送至需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定的施工部位(桩基础除外),两种以上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同时进行泵送施工时,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入模部位由需方负责控制,供方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但布管所需的架子及马凳等级物料需方负责,并为供方提供塔吊配合泵送管道的安装与拆除,固定泵送的架子由需方架设及加固,并确保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的安全要求。
2、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生产剩余的混凝土。
3、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行走的道路,需方办理特殊区域通行、占道及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通和安全;负责提供照明和水电;确保满足工地施工要求;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需方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立洗车平台并配备专人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部门对供方车辆等设备的罚款;需方事前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送设备施工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4、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5、需方在开始供货前应提供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6、需方在施工过程中部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则供方不再承担本工程混凝土的成品质量责任,并有权停止供货及终止合同。
7、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如需方对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流动性进行调整时,必须有供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下由供方负责进行。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否则供方不承担该批次混凝土的质量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订立后,需方中途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供方中途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3%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签订本合同前,供需双方应互相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合同签订后,需方不得再与其他混凝土供应商签订该工程的混凝土采购合同。
2、供方开具税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税率3%;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发票不作为需方已支付款项的凭证,需方使用转账支票或网上银行支付混凝土货款时,需方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3、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且发票属性与交易事项一致。如果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假、虚开的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需方被税务部门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供方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 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供 方需 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篇4:商品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书
一、双方当事人
供 方: 合同编号:
需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负责,符合现行国标,标准按GB/T 14902-20xx执行。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安全责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数量及强度等级应在供货前两天列出书面计划或电话联系供方,由供方及时准确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混凝土浇捣接近结束时如需增减混凝土数量,需方必须将估计结果在供货结束前一个小时与供方调度联系,否则造成后果(损失)由需方负责承担;需方不得违章要求供方强行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运输、泵送,其费用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
五、混凝土计量方法:以供方的发货单并由需方收料员签字验收后的单据作为砼结算数量依据,需方可随时监督并对数量进行抽检核实。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每月10日内需方付供方已核对过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结束后 内付清。
七、验收标准:按混凝土质量标准GB/T14902-20xx验收,由供方按时提供符合质检要求的技术资料作为验收资料。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严格按合同执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权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时应提前一天与供方调度联系;
九、违约责任:依照《合同法》追究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十、发生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5:商品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概况及人员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地距离(公里) 结构/层数
预算砼量(m3) 开始供应日期
负责人姓名 报料员姓名
电话 电话
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1、甲方及该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乙方提供需甲方填写的调查表格资料;
三、交货时间、地点、订货、发货:
1、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所需用混凝土时,须提前一天按上述甲方授权报料员以电话及手机信息形式同时将计划通知乙方,计划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浇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乙方确认后,将按此计划将预拌好的混凝土准时送到工地交给甲方,甲方负责卸料到其施工部位,计划自甲方报出后,如遇到临时变更,甲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乙方按变更前要求出厂的混凝土予以签收。
2、乙方在实际向甲方供料时一并提供《送货单》,甲方应对乙方已发料的《送货单》予以签认和结算,由甲方本合同约定的收货联系人亲笔签字确认。
姓名 联系电话
四、价格(以下报价含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各等级砼价格表:
强度等级普通砼泵送砼备注
单价(元/ m3)单价(元/ m3)
C10 混凝土坍落度:非泵送100~140mm;泵送140~180mm,要求大于上限时,单价增加20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2、泵送费用:车载泵: 25.00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时,按60m3计费;超过60 m3时按实际泵送方量计费。汽车泵:30.00 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时,按60 m3计费;超过60 m3时按实际泵送方量计费。若3小时内无法完成60m3泵送,则需按600.00元/小时的台班计费方式。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搅拌车运送水时,按300.00元/车价格计费;泵车已到达工地,由于工地原因取消任务的,泵车放空费按600.00元/次计费;若泵车到达现场后等待开工超2小时的,按300.00元/2小时计费。
3、抗渗砼:P6增加15.00元/ m3;P8增加25.00元/ m3;P10增加35.00元/ m3;P12增加45.00元/ m3。
4、外掺UEA膨胀剂在原普通砼单价基础上每立方增加:掺量6%30.00元、8%40.00元、10%50.00元、12%60.00元、14%70.00元。
5、水下砼价格在现行普通砼基础上增加30.00元/ m3。
6、细石砼价格在现行普通砼基础上增加30.00元/ m3。
7、早强砼在现行普通砼单价基础上七天增加20.00元/ m3,五天增加30.00元/m3,
三天增加50.00元/ m3。
8、润管剂100.00元包/,除润管砂浆价格按当次浇捣同等级混凝土单价相同外,特殊性能的砼价格另议。
9、价格变动: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供货价格,并签订调价补充协议;协商未果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于解除合同前付清所有货款。如甲方没表示异议又继续需要乙方供应混凝土,则表示甲方同意乙方混凝土调整后的价格。
五、数量:
1、混凝土供应量以m3为计量单位,结算时以甲方的砼签收员签收的随车送货单数量或月结算单为准。
2、乙方于次月3日前出具本月结算单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单后三天内由甲方指定人员确认本月供应量及总金额。若甲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签字确认,视同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送货单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3、甲方若对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有异议,有权随时核查乙方送货搅拌车内混凝土的实际数量。乙方实际供货数量的计算应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除一台搅拌车实际装载量求得。混凝土拌合物密度以乙方所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容重规定,按搅拌车实际装载量由卸货前后搅拌车的质(重)量差求得,甲方可抽查三车次以上(包含三车次)的平均值偏差为±2%,则认定乙方送货数量合格,过磅费用由甲方负担;否则判定乙方送货数量不合格,除过磅费用由乙方负担外,乙方当天该部位该批次所供数量按短缺比例折算后签收。
六、付款方式、期限及其他说明:
1、按月结算。当月货款于次月10日前付清,以此类推,直至项目浇捣完毕。
2、30天内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完成,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视为该项目浇筑完毕。甲方须在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30日内付清所有货款。
3、如甲方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乙方的货款,则甲方按银行承兑汇票的贴息支付乙方的费用。
4、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代付货款给乙方时,甲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第三方盖章认可。
5、甲方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如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未经双方授权,擅自改动送货单、结算单的数据或书写其他内容均视为无效。
6、全部货款付清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混凝土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如甲方拖欠货款,乙方有权不交付相关的验收资料。
七、技术要求:
1、乙方按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保证混凝土的现场塌落度、现场试块强度两个指标,若有其他指标或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凡一次浇捣大体积(20__m3及以上)或特殊性能的混凝土,甲方应在15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甲方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现场配置试模及塌落度筒,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养护,与之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若甲方的操作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预拌混凝土使用说明书》要求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构件强度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块强度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
5、甲方送检试块时,须通知乙方到场,并得到乙方对送检试块的认可,否则乙方对检验结果及其他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试块检验结果不合格时,甲方须委托国家规定的资质机构对构件进行复检,若复检合格,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不合格时,对施工、养护过程无异议的构件,乙方除承担复检费用外,还须承担该构件技术处理所涉及的直接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混凝土质量要求符合下列文件规定的标准(如国家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
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50164-20__《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另一方同意后执行。
4、甲方需要指定或授权具备验收知识的人员在混凝土供货现场卸货前对乙方混凝土进行当场验收,并签收乙方送货单。
5、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及支付货款,不得以验收后的混凝土出现裂痕、变异等为由拒不支付货款。
6、甲方验收时可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验单、配合比报告单等资料,并据此进行现场抽样检验,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入泵前取样检验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甲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监理和乙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4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如国家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混凝土的试块经检测单位试验出现不合格的,甲方应在试块达到龄期后的三日内通知乙方前往检测单位了解情况并确认结果,超过试块龄期三日内未接到有关试块强度问题的通知则视为混凝土合格,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经确认的试块检验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相关检测费用乙方承担。
7、甲乙双方一致认可以现场试块强度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
8、交货验收: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验收并签字确认。对有异议的,甲方应在两小时内通知乙方协商解决,逾期则视为认可其质量。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时,乙方有权自行停止供货,并暂缓向甲方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相关(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须24小时不间断地保证供应甲方所需混凝土,若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无法正常供应混凝土而使工程停工以及由此引起施工部位特殊技术处理等直接费用由乙方负担。
3、若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货款前通过其它外购、自制等途径获得混凝土,均视为违约。甲方须按所欠货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还须按欠款总额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所有货款。
4、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卸料时间: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及时安排卸料,并于90分钟内(从车到工地时算起)卸完。若因工地卸料时间过长、停电、机械故障、路况等问题其他与乙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混凝土供货超时而引起的一切质量问题、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每车卸料时间若超过90分钟后,甲方应在超时后按每小时补偿车辆费用100.00元给乙方,由此造成质量出现问题的,与乙方无关;每车若超过四小时没有卸完料的,视为乙方已交付质量合格混凝土,并有权对混凝土作出处理,甲方需对该车混凝土进行签收、结算和付款。
2、卸料过程:甲方应派员监督卸料,若由于混凝土塌落度或其他问题导致施工困难时,应及时和乙方联系,协商处理,不得擅自对混凝土进行处理(如随意加水等),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单车方量:甲方单次独立结构部位出料方量低于7m3时,增加240.00元/车搅拌车燃油费,如超时,在送货单上注明,费用累加。
4、尾数计量:每一工程部位施工时乙方负责运送一次尾数,若由于甲方计算错误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尾数车次时,乙方在送货单上注明属二次方尾,甲方需另付240.00元/车的空载费。
5、道路:供货前甲方应清理出满足乙方至少10立方/车装载量的行走道路,甲方办理特殊区域通行、占道及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6、安全:甲方负责工地道路正常硬化畅通,确保乙方运输车辆的行车安全,提供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负全责。乙方运输车辆要服从甲方调度安排,积极配合施工。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若因乙方违反规定或不按规范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7、卫生:甲方须在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供水装置,供乙方清洗搅拌车,若甲方未能设置供
水设施,乙方有权拒绝供货,并因车辆污染路面,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甲方负担相关费用。在供水设施完备的情况下,则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8、甲方事前通知乙方进场察看,乙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
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送设备施工安全时,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9、泵送设备:使用车载泵时,乙方负责车载泵操作及相关技术指导;甲方负责水电、水平接管、拆管、管件清理,对乙方提供于施工现场的泵送设备(如管扣、泵管)负有保管义务和责任,出现丢失由甲方按市场价赔偿。使用过程中合理损坏的,乙方应及时更换新的设备或配件。
输送泵使用事宜:
⑴供方负责按指定的时间将混凝土输送设备运至需方工地。
⑵供方只负责对车泵在施工现场的操作、保养、维修及其他零配件的保管,其它现场施工均由需方负责。
⑶需方负责提供冲洗泵送设备的水源及场地。
⑷供方负责提供车泵给需方使用,并在保证安全及泵送能力范围内将混凝土泵送至需方指定施工部位。若需因方因场地限制或施工部位超出车泵泵送能力范围,由需方自行负责。
⑸供方设备在施工现场出现故障(如:泵车堵管、爆管等情况),需方应协助乙方排除故障并及时解决现场余料。
⑹地泵泵送混凝土时:
①泵管出料口正前方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站人,也不允许工人坐在泵管上,目的是防止泵管内有空气时打空炮及爆管伤人。
②加固好立管,防止立管下沉压坏施工面模板及伤到工作面上的工人。
③拆管时施工人员尽量不要靠近,防止管内有压力使混凝土飞出伤人。不能架空泵管直接泵送,防止泵管塌下压到人。
④需方应提醒工地施工人员不能靠近所有泵送管道,防止发生意外爆管而伤人的情况。
⑤泵送混凝土出现爆管、堵管时,乙方现场布管人员应及时处理,造成的混凝土浪费由乙方承担。
⑺车泵泵送混凝土时:
①使用车泵作业时,施工人员不能直接用手去扶泵送软管,应用绳子拉住软管末端后移动软管,防止臂架甩动推倒工人发生意外。
②施工面臂架下严禁站人,因车泵臂架是由油缸油压顶升,若发生油缸泄压等意外情况时,臂架下沉后碰伤臂架下的人员。
③泵送独立柱混凝土时,应搭置相关的安全防护支架,施工人员应使用安全带,防止臂架摆动使工人摔下受伤。泵送楼面等部位时施工人员不应站在楼板边缘,防止臂架碰到人摔下施工面。
⑻摆泵位置应硬化或较坚固,防止设备支撑腿下沉侧翻伤及他人。
⑼刮大风及雷雨天气,应停止作业,防止臂架伤人及雷击。
⑽施工面应离高压线至少8米远,防止车泵臂架在移动中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10、 每次订货甲方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在甲方当天混凝土需求计划范围内,甲方提出不需要且乙方已生产时,此生产出的混凝土应视为甲方已购买,甲方须如实签收。
11、乙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
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砼外漏乙方须自行处理。
1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与其他混凝土供应商签订该工程的混凝土采购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项的凭证。甲方使用转账支票或网上银行支付混凝土货款时,需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13、经甲方签收的《预拌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送达条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双方往来信函等文件送达地址。
一方可以当面送交、邮寄、快递等方式向对方送达文件,对方应当予以签收。若对方不予以签收的,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自交邮或交快递公司之日起五日后视为已送达。
若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电话,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 号: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供方)各银行对公账号:
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