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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外出个人安全责任书经典四篇

发布于2024-05-06 14:19,全文约 3223 字

篇1:学生外出考察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家长和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借宿生及家长责任

1、借宿生要养成自立的习惯,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明辨是非,克已做人。

2、按时回宿舍休息,不串宿,不把非本宿舍人带进宿舍,不群聚过生日,玩牌,不参与赌博活动,不与陌生人或社会闲杂人员来往,保障自身安全。

3、切实做好“三防”(防火、防毒、防盗)。人在房间,一定要把蜂窝煤炉放在室外,正确使用煤气灶;不下池、塘、河、库洗澡游泳;出门上锁。

4、安全用电,不乱接电线,正确使用电热毯;

5、尊重房主,与人和睦相处。及时交纳房租,爱护房主的一切设施。自觉服从房主的监督、看管。

6、家长应勤去孩子住处,与房主交流。检查孩子的衣、食、住、行安全。了解孩子在住地的表现,及时纠正、解决孩子的不良行为和问题,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共同教育好孩子,保障孩子的安全。若遇假期,及时与房主联系,督促孩子及时回家,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7、以上各条,学生及家长若未做到,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二、房主责任

1、完善住房条件,保证租赁的房屋安全。

2、详细登记并熟悉租住学生基本情况,制订学生住房安全公约,严格要求,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净化租住环境,确保学生租住安全。

3、督促学生按时作息,每日重点时间段检查学生房间、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对在住处玩耍、聚会、过生日、酿酒、夜不归宿、无故不上课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及时通报学校和家长。若遇学校放假,及时告知家长放假时间,并督促孩子按时回家。

5、严格门卫,不允许串宿,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到学生住地,防止学生财物丢失。若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及公安等职能部门。

6、教育监督学生和睦相处,预防打架、斗殴等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房主务必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要代表家长肩负学生的临时监护义务。若学生在住处出现不安全事故,将凭本责任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房主的安全责任。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按法律相关规定由家长、房主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2:个人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汇金美丽百货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与商铺)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本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昌吉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经营负责人所租赁商铺: 楼 号,面积: 平米。

一、 凡在商场内租赁商铺设置专厅的经营者,为本承租商铺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二、 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商铺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商场消防、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三、 各商铺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 进行专厅装修前,装修图纸必须交由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开工,装修完成后要通过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方可正常营业;

2、 纠正商铺经营区域内顾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3、 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标志、消防系统报警按钮、开关等;

4、 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使用商场内报警设施报警;

5、 严禁在疏散走道、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6、 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加热设备及超负荷电器;

7、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如果因为装修需要动用电气焊等明火进行做业,必须事先到商场安保部办理动火许可申请,并在做业现场采取可靠的防失火措施;

8、 每天工作结束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9、 要自觉接受商场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 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五、 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及商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六、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结束前一直有效。

商场管理办公室: 负 责 人: 联系方式: 商铺负责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3:学生外出考察安全责任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向甲方保证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外地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本班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达到十二周岁的学生如果要独自骑车上学、放学,学生家长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和学校签订安全保证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她)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篇4:学生外出考察安全责任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学生溺水事故频发,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签订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大力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嬉戏,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项,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家长和孩子方面: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在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

4、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不听,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云县后箐中学

20xx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