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队调研报告【精品3篇】
发布于2023-12-02 15:48,全文约 4593 字
篇1:城管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城管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我们从全省依法行政检查中发现,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城市实际的运行机制和执法方式,变强制执法为刚柔相济,灵活采用柔性执法手段,为寻找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达到良好的行政执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尝试。为了了解他们的具体做法,我们在xx市政府法制办的协助下,对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点
1.创新执法理念,消除特权思想,树立服务意识。
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XX年12月8日挂牌成立之始,xx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标准组建、高起点亮相、高素质执法”的要求。市执法局的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要想实现高要求的目标,必须创新执法理念。他们通过外出学习和实践总结,形成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确立了“把城市管理与为人民服务统一起来,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的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并以此衡量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两年多来,他们通过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聘请有社会影响的人士和政协委员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活动,使执法队伍中传统的特权观念受到重重制约,并完全转变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实行柔性执法,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行政执法的亲和力。
城管执法涉及到市容环卫、规划、建筑市场、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运政、房屋拆迁等方面,执法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给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些城市的城管执法单位为完成执法任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扫荡式”、“封杀式”、“铁面式”执法,有的甚至临时聘用能打会武的社会人员参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的社会形象。其结果是执法环境遭到破坏,抗法事件不断发生,反而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难。xx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学习考察和实践,认识到要落实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必须改善执法环境,树立新型的城管执法形象。他们及时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队伍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和执法资格条件进行人员录用,解决清理和解聘原各类协管员和其他临时人员。他们还适时组建了“女子执法队”,着重招录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进入执法队伍,增强执法队伍的亲和力和专业素质。其次局党组制定了“每周一学、每月一题、每季一讲、每年一训”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执法现场观摩,典型案例剖析,军事化训练等方法,提升执法队伍的素养,树立亲民、爱民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培养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目前,城管执法队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较为良好的亲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实行行政服务,慎用行政处罚,增强执法的人性化。
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城管执法的特点,提出“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要求执法“三先一慎”,即处理违法违章前先敬礼、先说教、先帮忙,慎处罚。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只要判断能用服务的方式解决问题,就绝不使用强制方式去解决,宁可多跑几趟路,多受一些麻烦,多做几次服务也要让问题和谐解决。”如在治理占道经营零散摊群点的执法中,他们不是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积极提供服务。首先从便民出发,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或对占道摊点统一规范,搞好服务后在引导占道经营户“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超市)”规范经营。既实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经营户的经营权益。通过服务把“取缔”变“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城市建筑垃圾清运中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专门成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帮助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合理制定拉运线路,指导建筑工地设置洗车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还适时提供清扫人员和冲洗设施,同时辅以动态巡查,使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大为改善。为了扩大服务范围,他们于去年三月开通了统一的12319服务热线,调动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执法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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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3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行政执法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8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我局路政大队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行政执法遵循文明执法,礼貌执法的工作要求,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活动,就自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建章立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大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季度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使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为了检查学习培训内容,所有路政执法人员都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停职学习,直至合格后方能上岗。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 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我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由于缺少资金保障、一些设备没有及时购置、导致取证困难。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公路沿线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路政执法显得十分被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路政管理宣传力度,力求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保护路产就是保护“财富”。维护路权就是维护公益设施的理念,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给予路政执法更多的支持,使我们的路政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交通行政执法,举办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路。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公路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篇3: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
《药品管理法》赋予了食品药监部门依法履行药品监督执法的职责,这既是政府赋予我们的权力,又是我们的责任。在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稍有不慎或者失误,就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甚至会引起国家赔偿的严重后果,所以哪怕是一些细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现结合工作实际,就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中如何降低执法风险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当前行政执法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的总体情况逐年好转,执法办案质量也有很大的提高,但同时也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法律错误
1、应适用甲法,却适用了乙法。
例如某药店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执法人员适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该药店处以罚款500元,本案中,该药店的行为既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属于部门规章,效力低于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根据法理学的理论,适用法律时,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下位法与上位法存在冲突时,应适用上位法。因此在此案中,应适用药品管理法进行处罚。
2、适用法律条款错误,包括适用法条和款项错误。例如执法人员查获某药店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认定该药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为该条包括三款内容,所以不能笼统地说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而应该说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这样从逻辑上来说才是严密的。
(二)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我们药品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所要遵循的程序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药品监管工作中,如果发生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情形,管理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上级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或者判决该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以程序正当、合法非常重要。药品监管程序违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表明身份程序违法。有的执法人员只说我们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来检查,没有出示执法证件,或者不及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是调查取证的一般前提,是所有行政检查程序都必须的起码要求,它作为一项行政处罚程序至少有三个意义:(1)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树立公仆形象;(2)表明合法的处罚主体或资格;(3)在处罚违法或当事人对处罚不服时,表明身份程序有利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查明案件事实。
2、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回避主要有三种情形:(1)是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3)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对于我们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如果被检查认识自己的亲戚、朋友,应该主动向单位负责人提出回避的申请,不能仅仅把回避理解与某个人有仇怨而由当事人提出的回避。从我们实践看,回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很少有执法人员主动提出回避。
3、说明理由程序违法。主要表现为在对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理时,没有向相对人说明合法性、合理性的理由,或者说得不充分。忽视告知义务的履行,主要表现为在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不给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辩权的机会,强制性的要求当事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署诸如“对告知的内容无异议,放弃陈述申辩”等。在使用自由裁量权时,没有说明从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的理由,不能达到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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