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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范本【7篇】

发布于2024-05-08 16:15,全文约 14740 字

篇1:反腐倡廉制度自查报告

反腐倡廉工作开展以来,我科室高度重视,精心布置,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把握重点,整体推进,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

(一)坚持科学谋划,抓好组织和实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学习传达医院及上级部门关于反腐倡廉的文件精神,使全科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2、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坚持“两不误,两促进”,按照结合我科工作实际,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等进行了明确,为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围绕核心内容,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是健全制度,我科室紧密结合实际,以创新的思路、有力的举措和科学的方法抓好健全制度阶段的各项工作。

1、清理完善制度。结合机关效能制度建设的实际需要,对本科室现有的制度体系认真清理,查找薄弱环节,尤其是容易产生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制度漏洞,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审查,并按照“支持、充实、完善、废止”的不同要求,认真做好分类登记工作。

2、加强制度创新。结合护理部工作实际,加强研究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把握以边缘的、间接的、隐蔽的方式以权谋私的规律和特点,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强化过程评价,引入监督机制,制定出台新的制度和规定。

3、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培训,增强科内人员的制度意识,为制度执行奠定思想基础。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增强制度的公开性,为监督制度执行奠定群众基础。抓好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制度规范的实效性

1、注重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与科学配置相结合,加强对考试管理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管,努力建立结构合理、制约有效、针对性强的权力运行机制。

2、注重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遵循“简便、易行、管用”的原则,使制度规范既具有可操作性,又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在内容上,坚持与时俱进,着重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纳入我科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分工上,根据教务科特点,制定条块分明、衔接紧密的责任制目标;在任务分解上,把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分解到相关人员,并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从而形成可操作性强,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3、注重制度的督查落实。把制度的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与日常工作统一部署、同步检查、共同分析、一起考评,警醒大家时刻做到廉洁、高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一些领域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制度的归纳梳理上还有所不足,致使极个别制度缺乏系统性;

2、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方法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1、注重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构建的系统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构建与我科工作相适应的惩防体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务科工作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在各个方面,真正发挥制度规定的整体合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科内的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护理部各项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2、注重制度操作的可行性。围绕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阶段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规范制度。通过及时制定和完善全体人员行为准则,把教学管理部门的宗旨要求,转化为可以遵守、可以操作、可以监督的具体规定,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注重制度建设的引导性和针对性。引导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此同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针对形势变化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完善制度体系,使我委全体人员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4、注重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将廉洁自律、落实制度、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办法的考核范围之中,对于在制度贯彻、落实、管理上负有责任的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工作实效,努力使制定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认真落实制度,坚持立行并重,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用铁的纪律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体制条件和制度保证。

篇2:2024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8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印发入户联系卡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

3.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四快捷”(快捷咨询、快捷受理、快捷解难、快捷监督)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今年来,“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法制宣传利民行动。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深化“”普法。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20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XX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没有发生违反制度的现象,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意识。二是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干部管理监督廉政手册等。

篇3:2024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9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印发入户联系卡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

3.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四快捷”(快捷咨询、快捷受理、快捷解难、快捷监督)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今年来,“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法制宣传利民行动。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深化“”普法。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20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XX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没有发生违反制度的现象,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意识。二是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干部管理监督廉政手册等。

篇4:学校安全管理自查汇报材料_安全工作总结_网

学校安全管理自查汇报材料

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责任落实

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有计划并能定期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与各层签订了责任书,安全保卫人员落实,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制度健全,覆盖面广

学校编有《学校安全管理自查资料》一书,书中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达50余种,对学校组织领导、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及操作流程等进行全面覆盖,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安全教育形式多样,内容全面,效果良好

在安全教育实施过程中,我校始终坚持“六必讲”制度,即开学初必讲,季节互替时必讲,周末放学时必讲,出现安全事故必讲,放长假必讲,每天晚读报时班主任必讲。真正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安全管理有序,过程落实到位

学校在安全检查方面始终坚持了由安全管理员月查、周查及各部门日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从而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十分重视校园、学生宿舍值班和夜间巡逻管理环节,并安排两名老教师轮流专管,保证24小时值班人员的落实。消防设备基本能满足需要,特种设备做到了定期检查,运行良好。

篇5: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_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篇6:反腐倡廉制度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关于对全县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平纪发〔20xx〕7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我局对照《平罗县落实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对20xx年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自查工作

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自查工作,在收到通知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自查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安排专人对系统近年来反腐倡廉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归类,着力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整改完善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二、精心组织,认真梳理,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对照自查内容,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是能够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中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形成了人人肩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预防机制。一方面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通过相关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另一方面深入推进风险防控管理,印发了《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分析本部门廉政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岗位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初步构筑起覆盖全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行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聘请了9名同志作为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反馈,促进了基层工作作风的改进。

(二)开展廉政教育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工作。

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平罗县落实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廉政会议精神等,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结合“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和“正风肃纪、勤政为民”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系列反腐倡廉影片、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展、组织知识测试等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情况

1、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会计法》等相关财务管理法规规定,加强专项经费和补贴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对基层交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惠民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了专项经费的规范管理。

二是加强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结合中央“八项规定”,修订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方面的制度,严格落实接待标准,采取限定油耗、改装天然气等措施,切实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2、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是规范公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严格落实工程项目规划、评审及招投标相关程序,坚持项目建设流程公开、公正、透明实施,杜绝工程项目“人情招标”和“暗箱操作”现象,不断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施工单位信用考核,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通过定期组织检查、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监管,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和杜绝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滋生。

3、加大行政审批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

修订完善交通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行政执法“四统一”要求,制定《办事指南》,做好交通执法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办理程序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和细则,充分利用网络公开和公开栏公开等形式,依法公开党务、政务情况,广泛接受各界监督,打造“阳光政务”。

4、重视审计监督工作,强化干部考核管理。

以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重大专项决策为重点,定期邀请县审计部门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切实纠正资金使用监管和决策制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落实干部“干事档案”制度,修订考核细则,明确责任分工,按季度、按程序做好干部工作述职、民主测评打分工作,激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努力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良好工作机制。

5、主动办理答复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

结合“下基层”活动,想方设法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群众提出的道路建设、运输市场监管、客货运输服务及公路管理养护方面的难题,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群众满意度。

(四)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情况

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建设“廉洁高效政府部门”的原则要求,分类整理,逐条核对,逐步健全完善交了通运输系统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和反腐倡廉制度。截止目前,已建立完善《平罗县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十项制度》、《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公路工程管理六项制度》、《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廉政风险防控五项制度》等各项制度数十项,涵盖工程项目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的领导干部约束制约机制初步建立,真正实现了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来。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制度过于原则宽泛,标准和细则大而化之,或界定模糊不清,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个别制度同现阶段相关法律规定、上级要求精神不相适应,需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足,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制度执行时紧时松,不能做到持之以恒;四是对各项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领导干部及普通职工掌握了解不全面,对制度的执行监督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完善制度。

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在现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惩处机制通过制度来固定、来保障、来促进,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创新,切实发挥效力。

要着眼于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结合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按照中央关于下大力气对“四风”现象进行整改的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科学严密的制定各项反腐倡廉制度,不断增加反腐倡廉制度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力。

三是加强学习宣传,坚决贯彻落实。

在修订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使党员干部能够做到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发挥好反腐倡廉制度的效能。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反腐倡廉制度当作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篇7: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

主管部门:

受聘人员: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类型:1、财政核拨

2、财政拨补

3、经费自给

4、企业化管理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

执业资格:

参加工作时间:

批准成立文号:

进本单位工作时间:

登记证号:

聘前职务:

地址:

现聘职务: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厦根据《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为 年 个月,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 年 月 日起,至 __ 年 月 日止,期限

为     年 个月。(采用此种形式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

(三)任务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时(或

)止。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在

岗位,任

职务,从

事 工作,其岗位职责和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或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