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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的十五种表现心得体会(实用2篇)

发布于2024-05-10 06:39,全文约 4679 字

篇1:新时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方式及防治措施_工作体会_网

新时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方式及防治措施

近年来,我县党委、政府围绕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做了大量工作,纠风专项治理不断深入,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有了较大进展。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新时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纠风工作任重道远。

一、新时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方式

1、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现象还未得到根本治理。

2、个别部门的个别人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之名,行“三乱”之实,基层群众和企业对此有意见。

3、群众子女上学、群众看病负担重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4、损害群众利益、办事不公、刁难群众、作风粗暴等问题仍然在少数部门和干部身上存在。

这些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阻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措施与对策

有效预防和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必须坚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提供坚强保证。

(一)领导重视是治理不正之风的关键。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解决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调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才能使该项工作有牢靠的基础保障。一要发挥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好的制度,要靠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些领导干部为了自身利益,往往插手工程招投标、干涉行政执法,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为此,领导干部要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要求,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摒弃特权思想,不享受特殊照顾,使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按正常程序开展。二要落实纠风专项治理责任制。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并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使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纠风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起着组织协调作用,要充分调动各主管部门和协办单位参与积极性,加强联系,各司其责,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抓党性党风教育是治理不正之风首要任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一要加强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通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民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主要精力用在为民办实事、谋发展上。二要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通过开展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驻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指导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群众观念,密切与群众联系,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真正做到为民、爱民、富民、安民。三要加强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构筑党员干部牢固的党纪国法思想防线。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法规,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是治理不正之风的制度保证。要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彻底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逐步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是治理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当前,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要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于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肆意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留情,绝不手软。对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公开曝光,以严明的党纪政纪法纪,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纠风办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重点选择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事)件,严格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只是一种手段,关键还要建立一种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体系。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给发案单位或部门提出建议,帮助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再度发生。

篇2:新时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及防治对策_工作体会_网

新时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及防治对策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必须充分认识其表现形式,深刻分析其产生根源,积极探索其治理对策,治理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一、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

1、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一是办事拖拉,服务意识淡薄。一些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差,不是主动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而是摆架子,甚至有意刁难。在一些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行业,尤其是垄断经营行业,服务人员主仆关系颠倒,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推诿拖拉,对人生冷硬横,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严重。二是不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执法人员不是秉公执法,而是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2、部门权力利益化,特权思想严重。一些部门讲究部门利益至上,不考虑地方实际情况。部门利益分割,权力服从利益。一些部门和行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奉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信条,对中央和地方的政策规定置之不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如一些中小学随意收费、搭车收费、强要赞助费现象,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有些部门变相下指标、定任务,把干部奖金福利同完成任务挂钩,造成罚了放、放了罚的恶性循环。少数执法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工作敷衍了事,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以管理者自居,不讲奉献,只讲索取。有的把权力当作一种交易,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自恃有权,对管理对象强订报纸、强销物品、强拉赞助,为自己和单位图方便、谋私利;有的打着合法的幌子,敲诈勒索,要吃要喝要玩要乐,稍不满意,就找茬子,耍威风,给管理对象出难题。

3、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率低下。在工作中,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善于结合当地实际,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盛行。有的干部群众观念淡漠,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该及时办的事长期拖着不办,对个别群众过高和无理的要求,也不做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效率低下,导致问题积累,矛盾激化;有的动不动就“吃拿卡要”,通不通就刮“龙卷风”,甚至以“职”谋私,以“证”谋私,充当违法违规相对人的保护伞,和违法相对人沆瀣一气,欺压百姓,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原因

分析这几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方面。

1、政策失衡造成的产物。如教育、医疗本来属于公益事业,但由于地方财政投入不足,使得教育、医疗主要靠收费自主经营和发展,从而导致出现产业化的倾向。

2、利益驱动和价值取向产生偏差结出的果实。如个别部门和行业为了部门或行业私利,通过多种手段,将自己不正当的利益通过文件、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堂而皇之地强制执行;一些单位经费不足就向所管辖的单位或个人以拉赞助、募捐、集资的名义,行不正之风之实。

3、工作方法不当导致的后果。如有的执法人员只收钱罚款,不重视对政策的宣传解释,群众不知道,只有执法人员自己知道,执行起来就难以公平、公正;有的不讲工作程序,不管群众能否接受,方法简单,态度生硬。

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治理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结合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着重解决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1、强化民生理念,带好的感情来抓。要加强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群众观念、群众感情淡化问题,努力做到在思想上贴近群众、感情上贴心群众、工作上贴紧群众。要加强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党员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

2、强化制度建设,靠实的机制来管。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之所以解决不彻底,很大程度上与制度方面的缺陷和滞后有关。为此,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一是要积极推进导向性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对有些问题从政策导向上加以调节和规范;二是要积极推进规范性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抓好废、改、立,切实解决制度滞后的问题;三是要积极推进惩戒性制度的改革的创新,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要采取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制裁等综合手段,坚决予以严惩。

3、强化监督意识,借强的网络来推。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权力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执收执罚方面的规定、程序、结果,都要让群众知道。检查工作要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搞明查暗访,多听群众评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对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强化惩处力度,用硬的手段来慑。老百姓往往把损害他们利益的行为,看成是党和政府的行为,这就会影响到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既要注重查办大案要案,也要重视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一要找准案件查处重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表现不一,反映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结合实际,找准本地、本部门损害群众利益最突出的案件进行查处,并作为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在社会上公开曝光,从而产生以点带面的警戒效果。二要严格执纪执法办案。在既有的党纪法规的指导下,要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执纪执法,使那些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能受到应有的惩处。三要注重办案成果运用。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只是一种手段,关键还要建立一种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体系。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给发案单位或部门提出建议,帮助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