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总结(精选两篇)
发布于2024-05-10 07:13,全文约 2744 字
篇1:XX年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第一阶段总结_活动总结_网
XX年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第一阶段总结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第一阶段总结
为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作风,不断激发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的饱满热情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从XX年年2月份起,在全局干部中开展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现将第一阶段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施鹏同志担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与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领导为成员的“县司法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工股具体承担办公室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后,就如何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发放了征求意见涵。
二、层层动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月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会,对全县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县委书记、县长在动员会上都作了重要讲话,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动员会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成立了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细划了活动的具体方案,制定了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并把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3月8日,我局召开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施鹏作了《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动员讲话。对如何开展这次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三、开展专题大讨论
在召开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会的基础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专题大讨论,在讨论会上,广大干部围绕查找影响和妨碍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了讨论;对照转变作风的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的要求;建设高效政府的要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要求,针对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工作的出发点是便于自己管理还是便于群众办事;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是规范有序、高效便民还是随意而为故意设卡;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强不强;是否存在“三乱”行为、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讨论和查摆,找出了我局在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上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在干部作风上,部分干部存在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不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工作懒散,不注意遵守上下班纪律,办事拖拉,工作马虎,得过且过,平时不注意学习,不注重总结经验,对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文章积极性不高,应付了事等等。二是部分领导平时忙于其它事务性的工作,到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调研比较少,与基层干部职工联系、沟通和交流少,干部关系不够密切。三是在内部管理上存在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滞后,某些制度未能及时根据实际进行修改;对干部职工的培训仍有待加强,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不够高,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机关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少等问题。通过大讨论,认识到所存在的不足,全局干部职工真正受到了教育,提高了认识,激发了热情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事业心。现在全局上下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均有了较大的转变,工作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
XX县司法局
XX年年3月14日
篇2:司法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总结_司法工作总结_网
司法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总结
一、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改革年终干部考核办法 对干部实行年终考核,是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从XX年以来,我局在干部年终考核问题上,坚持解放思想,联系实际,不断创新、逐步完善了干部年终考核机制,起到了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管理的积极作用。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全面认识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性。1998年,我局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借国家首次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契机,对全局干部年终考核实行了全面改革。局党组根据国家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新形势,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后,感到过去的干部考核工作在方法、内容上都存在着一些弊端,已逐渐不能适应当前管理和监督干部的需要。群众测评、领导决策的模式和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比分上的平均化,使得考核结果人为的因素干扰过多,容易产生领导凭个人好恶说了算的弊端,很可能导致考核结果不客观、真实,不能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从而挫伤了干部积极性,造成一些干部拉帮结派和逆反心理。针对这种情况,局党组经过深入的探讨与研究,统一了思想,及时提出要强化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就必须制定干部考核标准、丰富干部考核的内容、改革干部考核的方式、完善干部考核的程序、加大干部考核的力度。通过规范的、经常的、系统的干部考核,形成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这样才能达到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二是坚持锐意创新,勇于打破传统考核方法。创新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和灵魂,是一个单位、领导者必须具备的一种精神。局党组在全面分析与研究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如果一个领导在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不敢坚持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创新,那么这个领导就不是一个好领导,班子就不会有战斗力。特别在干部考核这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不创新就不可能有凝聚力和出路。为此,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不等不靠,敢于“吃螃蟹”,动真功,制定出适合我局干部年终考核的规则:即“突出实绩、量化工作,首长负责,尊重民意”。在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第一年,就初步推出了新的干部年终考核办法,并在98年的干部考核中予以适用。
三是坚持以《条例》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是我们制定和完善干部年终考核的基础。我们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干部考核机制过程中,坚持以《条例》为总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考核方法的改革创新,制定了《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在制定《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过程中,局党组充分酝酿后认为,改革就意味着改变过去不切合实际的东西,创新出符合现实条件,最终为全局目标服务的新体制。按照上级新的规定原原本本照搬照抄不行,单纯地强调客观情况,违背《条例》也不行。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最大限度内发挥《条例》在管理和监督干部中作用,才能切合实际,制定出的《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才能符合上级规定原则和政策,这种创新才能为广大干警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