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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读书心得五篇 读书心得怎么写【合集11篇】

发布于2024-05-10 17:56,全文约 9046 字

篇1: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小红帽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大森林边上住着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她有一顶奶奶送给她的红帽子,平时总是戴在头上,一刻也不想取下来,所以大家都叫她“小红帽”。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得病了,妈妈让她给奶奶送一些蛋糕和葡萄酒。还叮嘱小红帽不要离开大路跑到森林里面去,因为里面有会吃人的大野狼。

她一直沿着大路走,不久就走到了森林的边上。这时,狼闻到了酒和蛋糕的香味就出来了。大灰狼问小红帽干什么去,小红帽诚实地告诉了它。狼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坏主意。它对小红帽说:"森林里有许多美丽的花,黄色的。红色的,蓝色的,紫色的……"小红帽一听到花就心动了,跟着狼走进了森林,兴高采烈地采起花来,一直到太阳快下山了才想起去奶奶家。这个时候狼早就跑到奶奶家里,把奶奶吃了。小红帽来到奶奶家,狼听见小红帽的声音,就躺在床上盖起被子假装成奶奶睡觉。小红帽来到床边,刚要说话,狼一下子就跳起来把小红帽吞掉了。狼被撑得走不动,就在床上睡着了,还发出很大的呼噜声。一个猎人正好路过,他想老奶奶得的是什么病呀?他走进了小房子,看到了一只狼躺在老奶奶的床上肚子鼓鼓的,猎人拿起小刀在狼的肚子上划了一个口子,把小红帽和奶奶救了出来。

其实,我以前就读过这个故事,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坏人一定会受到惩罚,还有小朋友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说的话,不跟陌生人乱走,这样才能避免危险的事发生。

篇2: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在我五年级的暑假,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接触了《三字经》,翻开这本书,发现每句都是三个字,读起来朗朗上口,有些趣味。

当我读到“昔孟母,择邻处”时,爸爸就给我讲了一个有趣的“孟母三迁”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了孟母的用心良苦和学习环境的重要,也让我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人就像玉一样,不打磨雕刻,就不会成为精美的器物;若是不学习,就不懂得礼仪,不能成才。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我们不仅要学习,还应该专心学习,“一心不能二用”。如果我们没有取得好成绩,首先要反省自己:是不是花心思学习了?是不是用心专一了?做任何事情,我们都应该专心,注意每一个小细节,这样才能成功。

“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这让我懂得,做儿女的,从小时候就要亲近好的老师和朋友。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是古人的智慧结晶,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粒思想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篇3: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篇4: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龟兔赛跑》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了,乌龟在比赛中靠着他的坚持不懈,靠他的愚公精神胜过了半路偷懒的兔子,从此乌龟成了人们口中赞扬的愚公。而今天我看了一本《第二次龟兔赛跑》的故事书,让我看到了其实乌龟并不像人们所说的愚公一样,他也是一个很爱动脑筋的人,看来愚公不愚!

故事中,兔子因为输掉了比赛很不服气,想方设法要和乌龟进行第二次赛跑,血洗耻辱。在比赛时,兔子可是憋足了劲地跑,可还是赢不了乌龟。因为乌龟自从第一比赛后就开始发明助跑器,为的就是让子子孙孙能够在以后的赛跑中永远得第一。兔子这回可是输得心服口服。

愚公不愚,乌龟第一次赛跑靠坚持不懈的笨方法赢得了比赛,第二次乌龟却是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赢得了比赛。乌龟能够不把一时的虚荣当高帽,看不起人,而是把眼光放远,从长远利益出发,是他的子子孙孙值得学习的榜样。

动物尚且能够这样,人类呢?我们人类的头脑可是比乌龟要聪明千倍,甚至万倍,所以我们更应该把眼光放远。作为学生的我们就应该以学业为主,扎扎实实打好基础,为将来贡献社会而努力。

篇5: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做《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主要写的是南北朝后期,周朝元帅杨林攻打北齐,击败秦彝的故事。书中生动的再现了周朝的主人杨坚废太子,自立为王的历史瞬间。杨坚改国号大隋,立国以后,没有安邦,反而开始了昏庸无能的统治,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隋炀帝。他不但不理政务,还整天花天酒地,甚至欺娘戏妹、弑父杀兄,整个朝廷不但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下,老百姓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揭竿义举层出不穷。乱世出英雄,此时,涌现出行侠仗义的秦琼、骁勇善战的罗成、粗野诙谐的程咬金、足智多谋的徐茂公、勇敢忠诚的尉迟恭……他们揭竿而起,不畏强权,与另外十七家反王等义士与朝廷展开殊死搏斗,终于推翻了隋炀帝的黑暗统治,另立明主——李世民,即历史上著名的唐太宗,他治国有方,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盛世之始——贞观之治。

正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铸盛世,每次看《隋唐演义》,我都很钦佩这些义士的英勇行为,被他们行侠仗义、为国为民、精忠报国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也为隋唐时期复杂的历史政治斗争所震撼,我明白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顺应民意,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篇6: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如果说小说一定以情节为标准的话,那呼兰河传的情节实在没有多少跌宕起伏,但如果从艺术感染力为标准的话,那本书显然是一座高峰。譬如作者描写儿时的那个园子,“园子里就只有一棵樱桃树,一棵李子树,因为樱桃和李子都不大结果子,所以觉得他们是并不存在的。

小的时候,只觉得园子里边就有一棵大榆树。 这榆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榆树先啸,来了雨,大榆树先就冒烟了。太阳一出来,大榆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画面总给我以一种真实的温馨感。

从文艺学的角度,诸多大家都对此书评论诸多,我浅显阅罢不足言之。但仔细思考,一本文学经典从来便不是以有趣和有用为目的的,它往往直击心灵最深处,让人莫名的为之感动。

作者在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揭示他们的贫苦、愚昧、麻木的时候,讽刺幽致则使人感到悲凉、凄苦。但这种苦中又有种隐隐的温暖,可能就来自人物的一句笑话,但又不会像看漫画书一般笑,只是深切地感受到人物所遭受的一切,这也正是作者的讽刺幽默所产生的优郁的美感效应。这种美感效应,往往使内心的不羁被慢慢驯服,对历史和现实有更为成熟的认识。

篇7: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牢牢地印在我的脑海中,那就是《半碗青稞面》这篇文章。

文中的周,为了战士们挺得住,不顾自己重病在身。周啊,周,是什么力量让你不顾重病在身的代价?是责任吗?是革命交给你的责任吗?不,是你舍己为人、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的精神!

周,你为何宁愿自己只吃野菜,也不喝上一点点那不算多的青稞面泡的汤呢?就是这种舍己为人、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的精神!是啊,长征和革命路上有无数的“周”。正是“周”的这种精神获得了更多人的生命,或许他们会牺牲,但是,他们的精神永远不会消失。此刻,周,你又是多么的伟大!

周,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正如你的称呼一样,你对待战士们是多么的体贴。你永远是全中国人民心中的英雄。如果没有你的这种精神,我相信就不会有现在的新中国。周,你看呀,那些“红领巾”正在帮助残疾人叔叔过马路;那个小男孩正在扶起倒在地上的一排自行车。啊,周,我相信你其实没有死,因为你的精神没有消失。

《半碗青稞面》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发生在长征途中,病还没有痊愈的周为了让战士们充饥他用自己仅剩一点点的青稞面泡水给战士们补充体力,而他自己一点也不沾唇,只吃从草地上挖出来的山野菜。

这个故事深深地震撼了我,这是一位多么高尚,多么伟大的啊!一个年纪不小的人,为了能让战士们走出无边无际形如如沙漠的在草地,也为了战争的胜利,人民从此过上好日子,竟如此地奉献着自己。把其它战士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重千百倍,和周一样的,还有许许多多红军战士,他们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而抛头颅洒热血,他们虽死犹生,老红军只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他代表的是千千万万为了解放全中国所奉献所牺牲的战士们,他们的生命虽然逝去,但他们留下的是一座不朽的丰碑。就像历史一样永垂不朽。还有那一点点青稞面,它永远给人以奉献的启示,它所散发出的光和炙热,是一位老无私奉献的人格之光,精神之光。也许有很多人不懂周,,但他有一个闪光和荣耀的名字——红军。

我相信时间会记住,岁月会铭刻,历史更不会遗忘,有个这样的一个人!

篇8: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纵观人生,就像是一条漫漫长路,人生的历程,也像是在这条路上努力探索。可是,在这条注定不平坦的道路上,有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正道,也有的迷失在分岔口,甚至有的误入歧途,不再回头

思索之余,我们不妨想想,为什么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方法探索人生之路?这其中不免有些引路人的影响。

什么是“人生的引路人”在我看来,在前进的脚步,于你启示的,让你成长的,给你影响的就是一个“引路人”,他们不分男女老幼,高低贵贱,你的生活缺不了他们因为他们总是给你意想不到的光明世界。

近几天,在语文课本的介绍下,我接触到了一本书——《傅雷家书》,其中记述了傅雷夫妇在1954年到1966年5月期间写给傅聪和儿媳弥拉的家信,也详细地写下了傅聪出国学习、演奏成名到结婚生子的成长经历,也映照着傅雷的翻译工作、朋友交往以及傅雷一家的命运起伏。

很快我就买下了这本书而且很快沉迷其中,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

傅雷是位很严厉的父亲,他与世界千千万个父亲一样,都盼望着望子成龙,早日成就。因儿子傅聪在国外学习音乐常年不得回家,只得在那个通讯并不发达的年代靠着一封封家书传达讯息。在心中,一向教育子女极其严厉的傅雷直抒胸臆,通过书信,把自己的真情流露在字里行间。

傅雷夫妇在十一年间,用一封封家书建造了一座灯塔,照亮了傅聪昏暗的前路,给予他精神上的帮助和指引。这样的恒心和毅力让我动容。

其中几段内容让我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在这段话里,我能感受到父亲写下的字字句句都表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情。他希望孩子能够茁壮成长,向外发展,早日独立自主,成就自身,但同时又不忍心让孩子离开身边。天下父母皆如此,从怀胎开始到分娩后,便含辛茹苦的将儿女哺育成人。但是,他们总会有长大的一天。“儿女成才之际,亦是离开屋檐独飞之时。”为此喜忧参半,那就是一种父爱。

再如“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这些念头整整一天没离开过我的头脑,只是不敢向你妈妈说,人生做错了一件事,良心就永久不得安宁!真的,巴尔扎克说得好: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同是离别之初,傅雷的爱子之情更加强烈!从开始对其离去思念、牵挂,到后来忆起自己对幼时傅聪管教严厉的愧疚甚至罪恶感则更显情深。傅雷在傅聪幼时“虐待了”傅雷,对其一丝不挂,严加管教,但是哪有父亲虐待子女呢?血浓于水,骨肉情深,他比任何人都希望儿子变得更优秀,这种情感使他不得不让儿子承受更多,而为的却是让孩子在未来收货更多。

《傅雷家书》是一本很特殊的书,它是傅雷思想的折射,是亲情教育的硕果,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苦心孤诣,强烈期望。在表达爱的同时,也全方面地教育了孩子,甚至把这样的爱与经验传于后人,流芳百世。

这本书给了我道德思想,文化修养的很大启迪,受益深远,铭记于心。让我在探索人生路的旅途上,得到了一丝光亮,我清楚的知道,那就是前方,我追求的未来……

人生路漫漫,幸有你做伴。愿我的人生旅途,光明灿烂!

篇9: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包法利夫人》不是一杯可乐,也不是一壶清新的夏日绿茶,它更像是冰的卡布基诺——或甜,或淡,总能牵动你的心弦——特别是,那个追求巴黎式爱情的女人,以及,那个吃人的世界,那种摇不可及的——幸福。

_玛_—命运的多桀,也许仅仅是因为,你太不了解,幸福应有的形状。

一个在修道院里长大的女孩,遇到一个过着父母所设计的生活的已婚男人——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便天真地认为爱神受到上帝的旨意降临。

嫁给一个医生,是多么地幸福。她于是义无返顾,跟着一辆小马车,摇摇晃晃,驶到那个她梦想中的神圣之地——教堂。

那年,他30岁,她,豆蔻年纪。 也许“人生正如一座坟墓”,一颗年轻的心,却被装在一个安静的城堡,终是不会满足。她开始怀疑,人生的意义,到底, “人生美在哪里”? 渥毕萨尔的庄园,回旋舞,穿蓝燕尾服的绅士,戴珍珠的年轻妇女,她发现,原来生命可以如此灿烂多情。回到家后,却面对着一个木纳的丈夫,一个冷清的小园,她于是哭了。

如一颗流星,赖出现了,他们谈书籍,谈音乐,谈世间种.种。 她惊叹于他们想法的一致,他的才学渊博,他的心思细密。

雾里射出耀眼的白光,那一刻,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流泪。

当生活被怨恨和遗憾所填充时,她开始抱怨,后悔自己怎么将爱情交给了一个木头,而又偏偏不能弃之不爱。

接着是鲁昂。她遇到了罗——一个低靡的灵魂,总可能为哪怕一点火星点燃。于是跌入一个男人的阴谋。 她开始奔波于两个城市,乐此不疲。

当她满怀希望地想放弃一切与他共赴天涯的时候,一封信断绝了她的希望,爱情,或者幸福生活。

他驾着马车,从她的门前离开,然后告诉她,他现在正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岛。她看着他,在窗帘后,黑色的夜里,照亮的只有她银色的泪光。

她发现,原来,世界并没有她想象的美好。

那年,她大概25岁。 她绝望了,生了一场大病,以为自己快要死去,于是微笑。

有一天,却在街上遇到了赖——这是上帝的恩赐,还是另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 他们去巴黎——那个她梦想中的城市——他们在那里,一起沉醉于酒醉灯迷,花红柳绿。 她变得更加美丽,容光焕发,异常动人。

小道,大路,他们散步,奔跑,享受着阳光。 她更加衷情于小绒帽,蓝色裙摆,色彩鲜泽的地毯,也许还有黄金镀的钥匙。

于是钱财越来越少,她开始擅自签欠条,把希望寄托于不劳而获,为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为了爱情!最终破产。

月冷风高的晚上,她从公证人的家出来,狼狈不堪,一路辱骂那个企图“玷污”她爱情的男人。也就是那个夜晚,她说出了她最该说的话:我可怜,但是并不出卖自己。

然而当一切的希望都归零时,当法庭的传票到达时,尊严还有什么用呢? 不如瞬间老去。

砒霜,并不美味,可是她吃了;生活,并不痛苦,可是她这样想了;自己,并不仅仅为自己而活,可是她这样做了。

早知如此,爱玛,你为何又要苦苦追寻那虚幻的快乐?为什么总记着自己儿时美好的梦想,以及与现实巨大的反差? 于是带着秘密死去了,纵使围着一大群好心的人,她还是孤独的。

时光忽地回到道特的花园,她坐在荆棘篱笆前面的长登上,天真地望着天空;鲁昂街上;他们家门口;拜而斗的院落;苹果树下,她头发的香味,绕着她清脆干净的笑声。

她穿着月光般洁白的缎袍,乌黑的头发散着,表情安详。 夜色很温柔。 Game over。

_法利老爷_—悲剧,或许只由一个个忽略带来的喜剧造成。 他难道不爱她吗?事实上,“他的幸福,仅仅限于爱玛裙边的宽度”。

经历过一次不幸的被安排的婚姻,一场与金钱交易的婚姻,他是多么地珍爱这个上帝赐与他的礼物。

就是因为太过幸福,看不到她眼神后的忧伤。

他想,他给了她殷实的生活,他们有个漂亮的小女儿,她有那个小镇最美的礼服,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而自己,有远近闻名的医术,有一个美丽的妻子

,有一座可爱的庄园,有一群朋友,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整晚坐在书桌前,开着灯,不肯入睡;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弹那在他心中毫无用处的钢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房间里摆满鲜花。可是他纵容,因为他爱她。 是的,因为爱,他缄默,隐忍。

可惜沉默并没有让事情好多少,仅仅换来表面的平静。

他把她介绍给赖,并且说服她和赖一同看戏,仅仅因为自己没有时间陪她。找个替代品?怎知最后痛苦的却是他自己。

他最后答应送她去学钢琴,除了交学费,他再不曾问过细节,谁又知道她是用了这些时间幽会。

他只看到她的笑,从来没见她流泪,他以为她是快乐的,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她给的暗示,把她的感伤当成“精神问题”。 她发脾气,他就忍着,替她难过,却从不曾过问原因。

他宠爱她,一味地。 他让她没有离开的理由,连他的情敌,罗和赖,都觉得他是那样好的一个男人。

他觉得把自己的世界全都给了她,他觉得他是那样地爱她,而她,也应该爱着他,不然她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地操持这个家呢?为什么还要给他生孩子?为什么会一直陪着他呢? 他能想到的能给的都给了,可惜,她真正要的他却没有给。

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从小逆来顺受,命运似乎一直掌握在母亲的手中,没有主见,婆媳吵架的时候,只能在一旁流泪,两个都得罪不得。

也许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爱那么地纯,他的愚钝让他安心而幸福地过了许多年,一直到她死去。捡到那封信,他的手在颤抖,他看着空空如也的房间,开始怀疑,自己这些年,为了一个女人破产,为一个女人的死去哭泣,是否值得。

在酒吧碰到罗。罗很紧张,也很内疚,在他心里,从没有爱过那个叫爱玛的女人,却精心地破坏了一个男人本该宁静的幸福。

令他意外,包法利什么也没做,只是说了句:这都是命——罗觉得这多么好笑。

小白尔特跑到长椅旁,叫着:爸爸,爸爸。他爸爸靠在墙上的脑袋一歪,再也没说出话来。

为了幸福的持续,包法利老爷,你一辈子都在忽略,偏偏这个时候,为什么你不肯遗忘? 人们把他和他的妻子一同下葬。下葬的那天夜里,人们说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在坟头整整哭了一夜,而那个男人第二天就娶了一位年轻的小姐,遵循他母亲的意愿,开始自己的事业。

而一个星期前,他才对她说,自己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承诺是多么可笑! 包法利老爷原来的朋友乘机篡夺了不多的财产,在包法利原来的诊所地址上行医。那位“真心的朋友”——高利贷商人,则用他骗爱玛签下的欠条和抵押的房产安心地过着日子,全然忘记自己是怎样参与了这样一场阴谋。 生活还在继续,小镇的人们安居乐业,包法利一家,慢慢被遗忘。

篇10: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带我到新华书店买书。在令人眼花缭乱的书中,我一眼就看到了《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于是,我飞快地把书拿下来,认真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伊万·安得列耶惟奇·克雷洛夫。他是德国寓言家、诗人、编辑和剧作家。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寓言故事名叫《乌鸦和母鸡》。这篇寓言故事主要讲了:19世纪初法国统帅拿破仑率大军入侵俄国,人们都惊慌失措地道别,动物们也道别了。一只母鸡对乌鸦说:"快走吧,乌鸦老弟。”可乌鸦就是不走,他想着等敌人来了,自己可以投靠敌人,这样就可以过上平安富足的生活。等到敌人攻城的时侯,发现粮食都被人们带走了。饿着肚子的士兵发现有只乌鸦,正好把他给吃了。就这样,乌鸦死掉。

读了这个故事,我们明白了对敌人不能投靠,张开手臂欢迎他们,他们会杀死你的。我认为这只乌鸦是自讨苦吃,去投靠敌人他就是个叛徒。要我是那只乌鸦的话,我保证不会投靠别人当叛徒。因为如果你投靠别人当了叛徒,别人就不会相信你了,你就成了坏人。我讨厌这只乌鸦,讨厌他抛弃自己的伙伴投靠敌人。我一定不会做那只乌鸦!

篇11: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