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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加盟代理点合同【10篇】

发布于2024-05-11 03:03,全文约 27301 字

篇1:物流加盟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物流加盟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保障中国城际物流网(甲方)、各加盟连锁经营成员(乙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品牌、统一形象,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乙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具有多边合同法律效力,甲方与所有连锁加盟成员都应遵守本合同。甲、乙双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在执行本合同时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该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1.中国城际物流网由甲方出资创办,是集物流、计算机、电子商务、通信、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一体,向全国物流行业提供公共信息、办公、商务、交流服务的平台,在国内具有领先的地位。

2.连锁加盟目的是整合全国各地物流企业、物流信息及市场资源,建立全国最大的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让全国各地的企业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补、数据共用、业务协作、交流洽谈、商务合作,最终实现赢利目的。

3.中国城际物流网目标是在全体连锁加盟商的精诚合作下,共同打造一个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全国最大、最好的一站式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4.连锁加盟商保证建立合法有效的实体资格,与其它连锁加盟商一起,共同推动中国城际物流网的良好发展。

5.乙方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构成合营关系。

二、甲方提供乙方获利的项目

1.发展甲方网站收费会员。

2.代理甲方协议期内后续推出的新产品以及网站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

3.详细利益分配方式见《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网站品牌、商标、域名、平台、软件的所有权。

2.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除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以外所有信息的所有权。

3.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的管理及无偿使用权。

4.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获利项目的所有权和分配权。

5.拥有甲方制定的合同、协议、章程或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6.拥有向乙方提供的免费的产品演示帐号所有权和分配权。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

2.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业务、产品的策划与实施。

3.负责连锁加盟合同的起草与管理。

4.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产品及服务的全国性广告宣传,提高其知名度。

5.在已有加盟商的城市,甲方不发展会员,相关工作由连锁加盟商负责,如有乙方负责地区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甲方应将其转给乙方;在无连锁加盟商的城市暂时由甲方负责会员发展工作,有连锁加盟商一个月至半年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退出,发展会员工作由连锁加盟商全面负责。

6.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培训及相关的宣传和培训资料,帮助乙方提高市场拓展能力。

7.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演示帐号。

8.继续研发优质的物流软件、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项目,提供给乙方代理销售。

9.对全国各地的市场进行考核、协调、管理,保证各地加盟商合理有序开发市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拥有甲方品牌、vi、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2.需向甲方支付三年的代理加盟费、不增设平台使用费、保证金、培训费、培训资料等费用费。

3.享有区域内独家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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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区域代理商快递加盟合同

甲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快递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

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中通快递服务经营活动。

3、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应自行设置符合甲方要求且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人员、办公场所、仓库、交通工具及办公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

其它设备设施中包含至少一台可正常上网的电脑、一把无线扫码枪;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

特别说明:遗失罚款1000元/票(如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值处罚),延误罚款100元/票。

3、网络加盟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的第种加盟方式加盟。

加盟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加盟方式(一):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加盟费人民币元/年。

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合同,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加盟商。

加盟方式(二):乙方买断永久加盟区域的经营品牌使用权,需一次交纳加盟费元,乙方有权转卖经营权。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网管条例)行为按照《网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缴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发件费用及乙方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条款受到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2)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③乙方严重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且给甲方带来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④协议期内乙方加盟其他物流、快递公司网络的。

⑤乙方损毁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速递网络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的网络资源,获取甲方分派的快件派送业务;派送费用:0.8元/票(以客户签收计数)(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物流快递业务,并自行决定快件收运价格及与客户间的结算方式;甲方按公司统一价格的6.8折收取乙方的发件费用(甲方提供面单)。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每日准时到甲方收发件,运费自理。

严格按照《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日支付应付甲方的全部费用;(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另外自营或者以其他公司名义经营其他快件业务;无论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清单等各种物料;(4)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时,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形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甲方营运指导,允许甲方或者甲方派遣的人员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内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情况;(6)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

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行为受到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约束,任何违背《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标准一律遵循《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及延续。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期满后甲乙双方再续约,乙方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2、甲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须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待双方财务对清账目并结算完毕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交纳的押金、风险保证押金;3、如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甲方只退还乙方所风险保证金的50%给乙方;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篇3:快递业务加盟经营合同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接方):

身份证号:

兹有甲方需转让本人承包的韵达快递业务,经韵达快递公司同意,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日期:年月日。

二、转让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

三、双方约定,转让前有关甲方经手的快递业务及有关问题、纠纷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不承担此责任;转让后有关快递业务及问题、纠纷等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交待、乙方认可的遗留问题除外),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济南市天桥区法院裁决。

四、甲方转让后,乙方有业务操作方面的问题需要请教,甲方应及时给予解答。

五、自转让之日起,所有一切事宜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GF-2024-25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_(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_____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_____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_____、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_____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_____,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_____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_____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_____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_____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_____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_____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_____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_____与品牌;

(五)《_____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_____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_____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_____与品牌。

_____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_____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_____和品牌,维护_____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_____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_____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_____的注册而被_____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_____取代许可使用的_____,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_____以代替许可使用的_____,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_____的基础上对_____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_____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_____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_____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权利回授

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_____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_____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_____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_____义务。

篇5:区域代理商快递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一、代理委托

(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甲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的独家区域代理商,协助甲方在当地的业务运营、联盟商家以及会员的拓展和管理服务。

(2)、甲方将按照乙方代理区域内联盟商家合作让利给甲方的金额为依据,每月支付乙方区域内联盟商家与真帮会员所产生营业额中1.5%作为管理服务费。

(3)、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为_____省_____市______区/县

1、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协议期为三年,期满后,如双方未提前续签,本协议将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清楚理解甲方真帮商城的相关业务,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要认同,认同甲方公司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

(2)乙方必须是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商户,并向甲方提供各种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代理费:乙方向甲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所指定完成的业绩要求,甲方可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可申请退还代理费,乙方三个月考核期内自愿申请退还代理费,乙方同意承担代理费的10%作为赔偿金给甲方;乙方自签订此合同起三个月后如自愿申请退还代理费,甲方给予乙方全额退款。

(4)乙方协助甲方在当地的运营、联盟商家以及会员的拓展和管理服务,甲方将对该区域内的真帮商城的联盟商家统一管理;

(5)业绩要求:

(6)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执行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7)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声誉;

(8)如因甲方的商业模式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任何媒体刊发任何有关真帮商城的媒体广告和自印宣传单页等,如有需要必须报备甲方市场部审批通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10)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宣传和捏造事实,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的业务宣传资料,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甲方不再设立相同或类似的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3)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4)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将对该区域内的真帮商城的联盟商家统一管理;

(5)退还代理费

如乙方在规定考核期内未完成业绩要求,甲方可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四、代理商违反规则的惩罚机制

(1)代理签约当月(15号以后签约次月)开始计算,第一个月作为代理商市场铺垫和公司的运营模式培训期,不作为考核时间;

(2)第二个月开始,每三个月考核一次,三个月未完成考核业绩的,公司退还代理费。

(3)公司会电话和书面通知代理商,书面通知视为送达,代理商在七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退还县区级代理费;

(4)代理商管理区域内,如发现联盟商家做虚假订单,虚假订单金额达到1万以上的,经公司调查确认为虚假订单的,公司会立即取消代理商资格,保留追究其代理商商业诈骗罪的权利;

五、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3)、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

但应在不可抗力因素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代理费当日起生效。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2)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业务调整,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2、本合同内容共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协议(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篇6:快递加盟合同协议模板_合同范本

快递加盟合同协议模板

甲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本着壮大“快递”品牌,完善“快递”服务网络的原则,重复上级总公司上海“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快递有限公司”的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承包区加盟协议;

1. 由甲方担保“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快递有

限公司”申请开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分分司使其成为“快递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市( )县( )的特许营业单位,乙方作为承包区网点在“快递”网络中运行。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且真实的申请资料;

1.快递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4张)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合同或有产权证明)

4通讯号码

5其他配置及经营必须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

3.本合同期限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4.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20xx0.00元,分分司管理费1000元1年,合计所有费用人民币21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快递公司”的管理,营业期间严格按照“上海快递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服务,具体条款见“快递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网站E3内部事务栏。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由甲方为其代付的中转费用。

7.涉及快递的发运时效、方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双方及时安全的发运快递,(包括及时接发货物),否则按“上海快递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与上级总公司之间的派送费用、延误费用、遗失费用、破损费用、管理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即时结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经营中需要停止营业或退出“快递”网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善后处理才可以停止营业或退出“快递”网络,并退还乙方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网络风险抵押金。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人员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上网软件及物料。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运营提供“上海快递有限公司”允许范围内的网络支持。

11.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其他方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原来向甲方支付的服务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结算;甲方认为受让方经营风险增大的,甲方可以向受让方追加风险保证金,受让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合同双方亦不会因本合同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3.甲方为乙方提供并办理的有关乙方经营所需的证照及分公司资质以及年检,并不影响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如乙方办理法人经营资质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负责人注销原甲方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负责人、经营资质及场地等的变更不影响本加盟合同的履行。

1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乙方转让特许加盟单位,须经甲方事先考察和书面同意,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标准,缴纳公司网络发展基金;乙方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条。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不能满足快递网络对该特许经营区域的服务需求的;不服从网络管理,内部管理不善严重损害网络体系的;跨区域经营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有关标识的所有物品,并继续履行完终止合同前的未尽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乌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为甲、乙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总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式代表; (签章) (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篇7:快递加盟合同

甲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1、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快递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中通快递服务经营活动。

3、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二、加盟条件。1、乙方应自行设置符合甲方要求且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人员、办公场所、仓库、交通工具及办公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其它设备设施中包含至少一台可正常上网的电脑、一把无线扫码枪;

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特别说明:遗失罚款1000元/票(如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值处罚),延误罚款100元/票。

3、网络加盟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的第种加盟方式加盟。加盟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加盟方式(一):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加盟费人民币元/年。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合同,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加盟商。加盟方式

(二):乙方买断永久加盟区域的经营品牌使用权,需一次交纳加盟费元,乙方有权转卖经营权。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网管条例)行为按照《网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缴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发件费用及乙方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条款受到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2)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②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③乙方严重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且给甲方带来经济上较大损失的。④协议期内乙方加盟其他物流、快递公司网络的。⑤乙方损毁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速递网络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的网络资源,获取甲方分派的快件派送业务;派送费用:0.8元/票(以客户签收计数)

(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物流快递业务,并自行决定快件收运价格及与客户间的结算方式;甲方按公司统一价格的6.8折收取乙方的发件费用(甲方提供面单)。

2、乙方的义务。(1)乙方每日准时到甲方收发件,运费自理。严格按照《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日支付应付甲方的全部费用;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另外自营或者以其他公司名义经营其他快件业务;无论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清单等各种物料;

(3)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时,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形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甲方营运指导,允许甲方或者甲方派遣的人员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内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情况;

(5)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行为受到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约束,任何违背《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标准一律遵循《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及延续。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再续约,乙方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

2、甲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须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待双方财务对清账目并结算完毕后,方可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交纳的押金、风险保证押金;3、如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甲方只退还乙方所风险保证金的50%给乙方;

七、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8:区域代理商快递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浙辰销第 号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 一次性无痛导尿管 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三.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1. 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2. 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共同利益,确保市场稳定,乙方须交纳给甲方人民币 万的市场管理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三个月内返还乙方。

四.供货价格详见合同附件1

1. 保证金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2. 供货方式: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原则。

3.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及时发货,并承担产品到达乙方经销区域前的一切运费。

4.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5.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串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1. 甲方的权利

1.1 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1.2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 甲方的义务

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2 有责任向乙方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3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维护其权威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在其分销区域内对产品推广有利的活动。

2.4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予以及时的研究、答复。

2.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讨论市场管理及销售相关事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6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连续两个月未有拓展的重点城市和重点医院进行调整,调整区域和医院辰和产品经营权由甲方重新授权,并从乙方授权区域中划出。

2.7 为规范市场,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超出经营区域范围和渠道的窜货行为及其他有损于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退出窜货区域和医院。对恶意窜货行为(恶意窜货指向辖区外已使用辰和产品医院的倾销行为)需赔偿被窜货区域经销商的损失,同时按所窜货的数量每只产品罚款人民币200元,并有权视恶意窜货在100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区经销资格及保留诉讼权。

2.8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 乙方的权利

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3.2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 乙方的义务

4.1乙方提供二证一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许可证)。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经销区域内经销权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责任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指标,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或单月销售低于50%、三甲医院半年内无法开拓至50%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调整的区域和医院由甲方重新授权。

4.4 乙方有责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产品流向及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给予市场支持。

4.5如遇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医院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和医院相关科主任签名或经医院盖章的证明,并需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及时调换。

4.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及产品形象,并在辖区内组织专业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

4.7乙方有责任及时反馈产品终端信息及竞争动态,服从甲方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对市场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共同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4.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区域进行任何销售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在分销期限内不可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否则均属违约。

4.9乙方有对经销区域内规范市场管理的责任,若乙方设立二级分销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如货物流向失控(窜货)、医院终端管理不严、乱定价等情况,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0.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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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_合同范本

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2015)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年第4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年第12号)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订,供当事人签约使用或参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填写,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选择和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被选择的条款和补充约定的内容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3.双方关于快递服务操作规程有具体约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篇10:2024快递公司加盟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2020快递公司加盟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法人。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 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 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 部(车牌号附后)。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在 (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 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合同期限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 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元。

(3)其他方式

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特许人的义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被特许人的义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广告宣传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 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附件1:

被特许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

被特许人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账户号: )存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双方对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有争议时:

保证金少于 时,被特许人应当在收到特许人书面通知后 日内补足。

履约保证金的归还方式:

履约保证金未能足额按时归还的:

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