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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反纪律通报范文(精选五篇)

发布于2024-05-11 03:16,全文约 1859 字

篇1:最新学生违纪通报范文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直属机构,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据群众举报,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违规组织小升初选拔考试,新乡市第十中学违规招收特长生,经调查情况属实。根据《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和《20xx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新乡市第十中学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上述学校立即整改,尽快引导私自招收的学生到原毕业小学参加小升初报名。

为了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全市小升初招生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学校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杜绝违规招生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学区招生,不得随意跨学区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不得和学生签订任何入学协议。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各学校要均衡分班,不得分重点班,分班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责任督学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三、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备学籍。

四、各单位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区各初中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6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新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3519021

红旗区教文体局教育科:5291811

卫滨区教文体局教育科:2628191

牧野区教文体局教育科:3373131

凤泉区教文体局教育科:3096723

高新区教育局教育科:3539950

新乡市教育局

6月14日

篇2:关于学生通报范文

关于表彰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 月考优秀学生的决定

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初三年级组全体教师勤奋工作、敬业爱岗、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体同学刻苦学习、奋力拼搏,涌现出一大批勤奋努力、成绩优异的学生,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同学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经年级组研究决定,对本学期在月考中表现突出以及进步明显的同学予以表彰。

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共25名,名单如下:

蔡昕钰、吴泽昆、王进瑞、张梦宇、刘子微、刘小禾、张润晖、张子飞、何浩乾、唐灿昱、王彤玲、艾丽雯、许文路、刘一鸣、万尚霖、高瑞鑫、张昕瞳、李昕悦、边韶涵、马润思、潘帅全、刘晓晨、陈汉雯、景云青、张旻 进步明显的学生共15名,名单如下:

姜文桓、张新怡、罗庆、李闻园、王星雅、武旭阳、张翌頔、杨春楠、周应虎、佘坦、周玮奇、贺朝隆、陈佳玉、杨亚洁、张璨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同学,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希望全体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勤奋上进,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外国语学校初三年级组

20xx年4月11日

篇3:关于学生通报范文

学校各班级:

兹有我校高一级学生在X年X月X日晚上因自己床上铺的褥子十分单薄,晚上睡觉时特别冷,所以他就从自己的高床跳过去与同学挤睡在一起。第二天睡醒起床时,就又往自己床上跳,这次没有跳过去而碰到床边上,……. 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校级,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为严肃规范校风校纪,警戒他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根据《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经政教处研究决定,给予XX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

在学校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x年xx月xx日

篇4:关于学生通报范文

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县教体局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20xx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经过基层学校层层推荐、公示等程序产生了候选人,经县教体局审核,决定对185名县级三好学生和208名县级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通报。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县广大学生,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努力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争做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XX县XX局

20xx年X月XX日

篇5:最新学生违纪通报范文

在考试期间扰乱考场秩序,情节严重。

在考试期间作弊,根据《绥芬河市高级中学学生奖惩条例》规定给予以上同学警告处分。孙悦(1.4)在考试当中组织作弊,赵佳丽(1.15)在考试期间带手机进入考场作弊,根据《绥芬河市高级中学学生奖惩条例》规定给予以上两位同学记过处分,班主任约谈家长通报违纪事实并责成以上八位同学班级内深刻检讨承认错误,取消以上同学所在班级本周文明班级评比资格。

绥芬河市高级中学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