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系统操作培训的通知精品两篇
发布于2024-05-11 05:14,全文约 2052 字
篇1:安监局开展安全培训检查工作的公告通知_公告_网
安监局开展安全培训检查工作的公告通知
各安监站,经济发展局: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防治措施,它是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各个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并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培训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定于4月份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关于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转(复)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主要检查作业现场)。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具体程序是:1、听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专题汇报;2、检查安全培训相关资料;3、现场检查;4、反馈检查情况;5、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乡镇检查(月日-月日)。各乡镇安监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监机构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并于4月12日前将附件填写汇总后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县局抽查(月日-月日)。县安监局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统筹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把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与当前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做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相关资料。
3、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上报县安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篇2:消防系统操作保安培训协议
甲方:杭州_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派遣乙方人员(_名)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系统工程操作培训,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培训合同。
一、培训目的和时间:
1、甲方为加强消防系统工程操作能力,为培养优秀的保安人才等,决定委派乙方(_名)到消防大队进行消防系统培训。消防培训的目的在于使乙方掌握或提高消防专业知识与技能,以适应甲方的消防安全生产需要,更好地为甲方服务并作出更大贡献;
2、培训期间,由甲方出资安排乙方进行培训内容,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完成消防培训的目标任务。如乙方在培训期间拒绝参加培训训练或未完成最低必要培训时间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将甲方培训所负担的费用偿还给甲方,(即每人_元的培训费共计_元);
3、乙方受训人员保证在培训期间及今后在甲方任职工作时不仅主动积极地向自己的下属及同事积极传授通过培训所学技术专业知识与技能,而且充分发挥消防培训的经验成果,为提高甲方的消防安全的整体水平而坚持不懈努力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受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所有法律与法规,遵守甲方和甲方的相关机构的规章制度。如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自负法律责任;如有违反甲方之规章制度的情况,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处罚;
2、因乙方受训人员违反甲方之规章制度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时,甲方需开除乙方受训人员时,乙方需赔偿该经济损失及照价赔偿本次培训费用,每人培训费_元,其他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赔付;
3、乙方必须保证所受训人员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甲方服务,如不能完成,按每人培训费_元给予赔付违约金。
三、乙方受训人员:_名:_、_、_、_、
四、乙方受训人员合同签订: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五、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甲方及甲方的相关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机构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鉴证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甲 方:(盖 章) 乙 方:(盖 章)
单位名称:_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_保安服务总公司 _分公司
电 话: 电 话: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