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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条件汇集2篇

发布于2024-05-12 04:40,全文约 574 字

篇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一、可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包括:20xx年全日制硕士新生、博士新生,20xx年在职MFA、在职工程硕士新生。

二、自取时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7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三、自取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北院44号楼5层505多功能教室)

四、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 替他人代领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委托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因录取通知书对考生非常重要。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发放。

2.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11日下午,以挂号信的形式按照网上确认过的地址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3.录取通知书信封内包含: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调档函、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行李签、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贷款申请表等。

篇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0__年硕士录取通知书即将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待研究生院通知,请全体已录取考生注意:

1、成都市内考生请近期至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数学楼南107)领取

2、需要代领的考生请委托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领取

3、如需修改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请将正确的新地址发送至:,邮件中务必注明考生编号及身份证号码以便核对,修改截止时间:硕士——6月26日 博士——7月3日

4、录取通知书将统一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如有疑问请咨询: 韩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