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务合同纠纷案例【精彩18篇】
发布于2024-05-12 10:54,全文约 28166 字
篇1:服务合同纠纷上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_____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_____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案由:___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判令被告_______________立即归还原告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在琼海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中逐条明确理由。
此致
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2:快递运输费用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
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大田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
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大田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大田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大田《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大田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
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
2甲方保险费=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元/票。
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雪?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寄件人付费?□收件人付费□第三方付费
2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可多选):
□单票现金结算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每月25日□每月30日□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月日
2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
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大田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大田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付款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负责人:负责人: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篇3:服务合同纠纷上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朱_____,男,汉族,1976年3月27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四川省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大田坎村五组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广州_______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番禺区__________镇民生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3318元,治疗期间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工资共计2178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79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90元。
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20691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伤继续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共计10000元。
四、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动鉴定费用735元。
以上四个方面共计75314元,被告已支付29049元,还应支付46265元。
五、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朱_____于20__年10月入职被告广州_______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广州__________木业有限公司,于20__年8月13日进行了企业变更登记),双方之间有着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20__年12月11日上午,原告朱松在上班期间工作时,被公司倒退的叉车压伤右腿,随即被送往榄核镇人民医院和何贤医院接受治疗。
20__年7月24日,经番禺区劳动局番劳社工认字[20__]第118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原告属于工伤。
20__年4月3日,原告第一次治疗后出院(共住院114天),遵医嘱和公司安排休息,等待第二次手术治疗。
20__年6月12日至20__年7月25日,原告朱松到何贤医院接受第二次手术治疗,共住院44天,两次住院共计158天。
原告朱松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先后经番禺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两次鉴定,最后被确定为伤残捌级,医疗终结期共计11个月零4天。
现在原告朱松在第二次手术出院后,同意在被告就原告的工伤进行合理赔偿后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但是由于原告朱松遵医嘱在一年之后还须进行一次取钢板内固定手术,需要的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加上误工损失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5000元,因此被告在此次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应一次性支付原告工伤继续治疗费和其它费用不低于10000元。
综合上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原告认为自己本案中应该得到的赔偿项目及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318元(30元/天_____70%_____158天)
2、治疗期间和解除劳动合同前期间工资21780元(工资标准按1089元/月计算,时间自20__年12月11日第一次住院开始,至20__年8月11日原告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之日止,共计20个月。即:_________________1089元/月_____20月=21780元)
3、住院期间护理费7900元(50元/天_____158天)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90元(1089元/月_____10个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20691元(1089元/月_____19个月)
6、工伤继续治疗费用10000元(医疗费5000元+护理费误工费5000元)
7、劳动鉴定费用735元(由原告支付的,有票据凭证)。
由于原告与被告就工伤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__年8月,原告朱松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_年11月12日作出了穗番劳仲字[20__]第2070号《仲裁裁决书》,该裁决书对原告在仲裁申请中提出的: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前工资;
2、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
3、支付工伤继续治疗费;
4、被告承担全部仲裁费用等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原告对此《仲裁裁决书》不服,认为该裁决书对原告的部份请求不予支持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
1、原告在提起仲裁申请之前,双方未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原告在治疗期间和休息期间,公司未予安排工作,原告应同样享受工资待遇;2、原告朱松在两次住院期间,因都是手术治疗,生活无法自理,确需护理人员,因此被告单位应负责护理人员的工资,况且被告单位已认可应支付亲属护理费,并且已实际支付护理费4342元;
3、原告在一年之后还必须做一次取内固定手术,在此次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一次性赔偿之后,原告已不便于再向被告索取有关费用。并且原告在本案中提起工伤继续治疗费用有医疗证明作为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对原告提出的支付工伤继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可以在本案中予以支持;
4、本案的劳动鉴定费用和仲裁费用是依法应当由被告承担的。
由于被告现在既不安排原告工作,又不合理支付工伤待遇,至使原告现在流落异乡,生活无着落。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告特予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早日依法判决。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月日
篇4:服务合同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丘市郚山镇_______________村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玲,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黑龙江省鸡西市________________人,系刘__________之妻。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临朐县__________医院。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院长。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销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临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
二、
三、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认定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服务合同纠纷上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 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计算,自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起诉之日暂计为 ____________ 元,后续利息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清欠款之日);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被告向原告借款 _________ 元,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利息按计算,按支付。原告通过方式将借款转至被告账户。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时还款,原告多番催促未果。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还款的行为系严重的违约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审理,公正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6:服务合同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市高_____卫生院(简称第一被告)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中国人民解放军第_______________中心医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20__)中民一初字第2435号民事判决,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审理认定部分事实错误、划分赔偿责任显失公平,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保护弱者,依法改判,还上诉人一个公平与正义,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7:国内快递服务协议
甲方(寄件人):
乙方(快递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快递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之收寄人员在快递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一条:合同说明
1、 本合同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附件三:违禁品详情表
第二条 收件方式
乙方直接到甲方所在办公地点,向乙方交付快件。
第三条:业务范围
1、乙方为甲方商品提供的仓到门配送服务
(1)配送商品为甲方委托之商品。
(2)甲方有权随机调整宅配商品之种类及增减商品之数量。
2、乙方负责相关配送商品的跟踪查询、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不能的派送的,乙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在货物交接时,甲应确保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3、甲方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
4、甲方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5、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乙方将甲方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3、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运输面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4、如果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5、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6、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 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7、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甲乙方
8、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包装袋;
第五条;货物送达及退回
1、收件人收到乙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甲方。
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甲方联系后,要求重新派送的,乙方应无偿进行二次派送,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甲方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a.1、违禁品参考附件三:违禁品详情表
2 、 乙方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操作失误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运运费,并对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进行赔偿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可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4、知识产权
1、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5、保密
1、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2、本协议是对双方20xx年11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合同的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国内快递服务协议
1. THE EXPRESS WAYBILL CONSTITUTES PART OF THIS AGREEMENT WHICH SHALL COME INTO FORCE UPON THE SIGNATURE OR SEAL BY BOTH THE SENDER AND COLLECTOR ON THE WAYBILL.
2. ALL COLLECTION AND DELIVERY ACTIVITIES SHALL BE GOVERNED BY LAW. THE EXPRESS SERVICE PROVIDER WOULD EXAMINE RIGHT ON THE SPOT ALL ITEMS EXCEPT LETTERS ACCORDING TO RELEVA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AND SHALL NOT ACCEPT PROHIBITED OR UNEXAMINED ITEMS. TRACKING AND TRACING SERVICE SHALL BE AVAILABLE WITHIN ONE YEAR AS OF THE COLLECTION DATE.
3. THE SENDER SHALL NOT CONSIGN ANY PROHIBITED ARTICLES, OR CONCEAL ANY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ARTICLES CONTAINED IN THE ITEMS TO BE DELIVERED, SHALL PROVIDE VALID CERTIFICATES AS STIPULATED AND FILL OUT THE EXPRESS WAYBILL ACCURATELY AND CAREFULLY.
4. THE EXPRESS SERVICE PROVIDER SHALL ASSUME THE LIABILITIES OF COMPENSATION FOR ANY DELAY OR DAMAGE TO OR LOSS OF ITEMS INCURRED IN THE PROCESS OF THE SERVICE. RELEVANT RULES OR REGULATIONS SHALL APPLY IN CASE OF UNAVAILABILITY OF AGREEMENT ON COMPENSATION STANDARD, AND THE EXPRESS SERVICE STANDARD IN CASE OF ABSENCE OF BOTH AGREEMENT AND REGULATIONS. THE EXPRESS SERVICE PROVIDER SHALL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FOR ANY DELAY OR DAMAGE TO OR LOSS OF ITEMS ARISING FROM PRE-PAID BUT IMPROPER PACKAGING BY THE EXPRESS SERVICE PROVIDER.
5. THE SENDER SHALL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ANY DELAY OR FAILURE IN DELIVERY OR RETURN ARISING FROM IMPROPER CONSIGNMENT OR INACCURATE INFORMATION PROVIDED, OR ANY DELAY OR DAMAGE TO OR LOSS OF ITEMS INCURRED IN CONNECTION WITH INAPPROPRIATE PACKAGING BY THE SENDER.
6. THE EXPRESS SERVICE PROVIDER MAY AGREE ON A DELIVERY TIME WITH THE SENDER, AND THE EXPRESS SERVICE STANDARD SHALL APPLY IN CASE NO SUCH AGREEMENT IS MADE. THE EXPRESS ITEM SHALL BE DEEMED DELIVERED UPON RECORDING OF RECEIVER’S ID NUMBER, SIGNATURE OR SEAL BY THE RECEIVER, AND/OR THE COMPANY SEAL IF APPLICABLE AFTER THE EXPRESS SERVICE PROVIDER SENDS IT TO THE ADDRESSEE.
7. RELEVA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SHALL APPLY TO DISCLAIMER SUBJECTS. AND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IN MAY BE NEGOTIATED LATER BY THE TWO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
篇9:服务合同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男,生于x年2月16日,汉族,住xx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某,男,生于x年1月4日,汉族,住xx市。
原审被告:赵某,女,生于x年12月5日,汉族,无业,住xx市。
上诉人因不服xx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历城民商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应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首先,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本案借款合同的性质。本案《借款协议书》属高利贷性质的借款合同,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约定的利息过高,且在借款时事先扣除。《借款协议书》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但其第一条第5项、第三条第1项、第2项、第3项均约定了原审被告要“付息还本”。既然没有约定利息,何来付息还本一说呢?其实,从该《借款协议书》的内容及被上诉人提交的借款证据来看,被上诉人和原审被告实际上是约定了利息的,只不过该利息应当事先扣除。(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名为违约金实为高额利息。《借款协议书》第三条第4项约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借款总额的30%违约金”,该违约金也明显过高,背离了违约金弥补损失的属性。从以上两方面明显可以看出,该《借款协议书》是高利贷性质的借款合同。一审法院对如此重要的事实没有查清,按一般民间借贷纠纷来处理,判决上诉人承担违约责任,助长了高利贷行为的嚣张气焰,于法律精神不合,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望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其次,一审法院没有查清《借款协议书》是否已实际履行。《借款协议书》第一条第4项约定,“抵押手续办妥后,抵押物契据证件(他项权证)交由乙方保管,同时由乙方将借款资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划入甲方帐户。”从以上约定可以看出,被上诉人放贷是有条件的,即办妥抵押手续、收到他项权证后,被上诉人才应放贷。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被上诉人已知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却仍然放贷,这实际上已经变更了合同的内容。而《借款协议书》第四条第3项约定,“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其中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而被上诉人与原审被告并未就不办理抵押手续就放款达成任何书面协议,因此,该《借款协议书》第一条第4项仍然有效,也就是说,不办理抵押登记就不应放贷,在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借款协议书》因不具备履行的前提条件而实际不能履行,该《借款协议书》已解除。被上诉人向原审被告提供借款的行为是另一个借款合同关系,与该《借款协议书》无关,更与上诉人无关,上诉人不应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一审法院没有查清被上诉人的过错。退一万步将,即使该《借款协议书》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上诉人也不应承担90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x9年2月5日,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抵押价值确认书,确认抵押财产的价值为50万元。被上诉人明知抵押财产的价值为50万元,却仍然同意用该财产做抵押担保,被上诉人对其债权不能得到完全清偿,也存在过错,被上诉人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且,即使在担保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上诉人也只承担50万元的担保责任,判决上诉人承担90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超出了上诉人订立担保合同时,对经济损失的合理预期,有失公平。
二、一审法院程序错误,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应裁定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一审判决第1页载明,“被告赵某、被告李某及其共同委托代理人崔某到庭参加诉讼”,认为崔某是上诉人和原审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属程序错误。原审被告赵某未与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订立委托代理合同,赵某也未给崔某出具授权委托书,崔某不是赵某的代理人,崔某只是上诉人一人的代理人。因此,一审法院存在程序错误。该程序错误使一审法院混淆了上诉人与原审被告的答辩意见,导致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发回重审。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程序错误,应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李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贷款抵押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仲裁(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仲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仲裁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条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和/或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有关该案件的诉讼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就乙方代理该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规定金额的律师费,此外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另由甲方据实支付。上述实际开销包括乙方发生的与该案相关的电话费、传真费、复印费、中国国内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第四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三条之规定所应支付的律师费及实际开销应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4.1 首期律师费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4.2 第二期律师费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 第三期律师费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 第四期律师费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______%。在该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律师费支付给乙方。
4.5 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应由甲方付至乙方书面通知的银行账户: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篇11:纠纷上诉状居间服务合同
在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下称“该房地产”),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居间介绍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下称“该协议”),且甲方已经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RMB40000)。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合意解除该协议,现就解除该协议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该协议。
二、甲方应当于本解约协议签订后五日内自行或同意上海锐丰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若关于该房地产的房屋产权证________________保管的,则乙方同意__________将所保管的房屋产权证返还甲方。
三、待各方履行完毕本解约协议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就该房地产买卖事项再无其他争议,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上海锐丰,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2:服务合同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屠,男,汉族,1992年5月4日生,住江西省上饶市xx县河口镇城东社区旺源东路5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祝,女,汉族,1990年2月1日生,住江西省上饶市xx县河口镇城东社区滨江花城118号7栋2单元302室
原审被告:龚,女,汉族,1989年12月28日生,住江西省xx县河口镇狮江社区药王庙47号
原审被告:潘,男,汉族,1989年6月18日生,住重庆市沙坝区大学城富丽城2区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龚、潘合伙纠纷一案,不服信州区人民法院20__年8月15日作出的(20__)赣1102民初39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改判一审法院第二项判决,要求被上诉人按照上诉人30%占股比例予以返还,增加给付17369.94元,(合计为111564.25元,其中餐厅支出项中的第12项不计入其中,由被上诉人单独承担;第13项其他开支为9600元;第14项由祝支出的工资情况为125322元;第16项歇业后需向会员退费情况为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合伙纠纷一案,经信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__)赣1102民初391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解除原告申屠景旭与被告祝、潘、龚合伙关系;二、被告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屠xx94194.31元”。收到本判决后,上诉人认为本案一审法院对判决第二项金额项下的餐厅支出情况核定存在部分错误,同时对其认定的上诉人占股比例为25.833%也认为存在错误,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一、对餐厅支出项中的第12项,上诉人对该笔撤场费用不知情,对其合法性也存在异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被上诉人擅自撤场,未经过上诉人同意,属于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15000元的撤场费用应由其一人承担,且还应追究因该行为导致餐厅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
二、对餐厅支出项中的第13项,上诉人认为其中25668元支出不明,只认可其中9600元。
在一审审理过程中,20__年8月8日组织了账目核对,上诉人明确提出了“对被上诉人列明的35267.9元其他开支,认为其中25668元不知是什么开支,故只对其中的9600元予以认可”,与一审判决阐述的“基于对支出清单的真实性未提出异议,故本院对原告的质证意见不予采纳”存在矛盾,上诉人认为,一审中上诉人对该组证据提出过异议且合理,一审法院应当支持该项诉请。
三、对餐厅支出项中的第14项,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支出的工资仅为125322元。
在一审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对该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认为部分不属于被上诉人支出的工资,20__年7、8、9三个月的工资均是由上诉人支出,被上诉人支出的工资仅为125322元。一审判决阐述“原告对被告祝提供该单据的真实性未提出异议,该支出不放在工资账目中支出,也会放在其他账目中,故本院对原告该质证意见不予采纳”,上诉人认为该判定存在错误,不具有合理性、合法性。
四、对餐厅支出项中的第16项,上诉人对该笔费用不予认可,证据的三性皆有异议。
在一审质证中,被上诉人对上诉主张仅提供了一份不知明细的表格,上诉人提出三性异议,一审法院以上诉人未提交相反证据为由便对被上诉人该项证据予以确认。上诉人认为该判定存在错误,不具有合理性、合法性。
五、财产的分割比例应当按照约定的30%进行分配、返还。
原审法院已查清,四人在合伙中所占的比例如下:上诉人30%,被上诉人40%,潘xx20%,龚xx10%。根据《合伙企业法》“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之原则,应当按照30%的比例对上诉人进行财产返还。
综上,上诉人不服信州区人民法院20__年4月11日作出的(20__)赣1102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__年8月29日
篇13: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费用结算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__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___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___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___《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___保留因特殊情况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___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___‰。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___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寄件人付费
□收件人付费
□第三方付费◇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单票现金结算□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每月____日
□每月____日
□其它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日◇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__快递服务。
三、期限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________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___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
乙方: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篇14:服务合同纠纷上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女、1978年02月18日、汉族、小学文化、个体、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男、1980年01月19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90,0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0*年*月*日,原债务人将欠原告的人民币九万元债务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
一、本诉状副本_____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篇15:物流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报关、报检、运输、仓储等一切服务业务,即从接收到进口单据,到货物最终通关入库(含两个月的免费仓储期)的物流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 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方式及时付款。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报关、报检、运输、仓储等一切服务,即从接收到进口单据,到货物最终通关入库(含两个月的免费仓储期)的物流业务,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货物通关后全部放置黄岛;货物通关后部分放置黄岛,部分放置东营;货物通关后全部放置东营。
乙方为甲方提供黄岛地区仓库
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乙方街道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使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2)货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不得开箱,否则,如发现短缺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运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要求可不予处理。
注:投标报价依据当前的运输市场状况、燃油价格与公路收费标准进行确定,遇到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物流合同的执行,双方可以根据情况协商或重新招标进行价格调整。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负款方式:
1.进口货物的通关及其仓储运输业务。包干费三个月结算一次,业务按票对账,费用双方确认后在三个月后的五日内付清。
2.内陆运输业务。货物从东营、黄岛的仓库,到指定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以整车计(每车30-35吨),按每吨报价。每月25日乙方将当期发生的费用明细传真至甲方,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与次月中旬付款。
3.投标报价依据当前的运输市场状况、燃油价格与公路收费标准进行确定,遇到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物流合同的执行,双方可以根据情况协商或重新招标进行价格调整。
四、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率按投保金额的0.14%计算,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单独支付,与运费及物流服务费一同结算)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放(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时付款义务。
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云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24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5%,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
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想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但实际购销合同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若该差额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则甲方须另行申报单价,乙方应相应调整保险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支付款项。
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合同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授权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签字盖章:
授权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16:贷款抵押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协议书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篇17: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协议书
物流服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XX公司---电子商务中心
乙方(受托方):物流有限公司
1、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 20__ 年12 月31 日止。
2、 合同附件
(1) 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 合作内容
1、 合作方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经营的货品提供仓储、分拣加工、物流配送服务。主要包括:
(1) 货品仓储服务(货品入库、出库、整理、盘点等);
(2) 货品分拣(订单管理、货品盘点、二次包装、在库货品信息反馈等);
(3) 货品配送(全国所有客户物流配送);
(4) 上门取货(深圳区域上门取货);
(5) 其他经双方商定的服务。
2、 委托货品
甲方经营的所有品种的货品。
3、 配送中心地址:。
二、 仓储管理、货品分拣、物流配送
1、 仓储设施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品仓库、存储货架、装卸工具等相关设施。
2、 货品出、入库验收内容、标准、方法及时限
(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货品资料在货品进行验收入库。
(2) 乙方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与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不符、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渗漏、外包装破损、包装标识模糊不清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得到甲方确认和处理意见后,方可入库。
(3) 乙方须在甲方货品到达乙方仓库当日验收入库完毕。
(4) 乙方按照"先入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按批号出库。
(5) 仓储管理的具体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 库存货品管理
(1) 货品养护: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标准对甲方库存货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并随时接受甲方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 货品盘点:乙方对甲方委托存储的货品每月盘点一次,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库存货品的检查和盘点(每月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个SKU的抽盘)。甲方每半年对库存货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4、 货品分拣办法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销售订单打印货品出库单据,按货品批号进行货品分拣,做到当日销售订单(周一至周五需在15:30前交至乙方,周六、周日需在15:00---15:30之间交至乙方,延迟视为次日订单)当日处理完毕,并于甲方核对确认。如出现特殊情况(因调货无法及时打包发货等)应当日通知甲方,并次日及时处理。
5、 货品耗损标准
(1) 甲方给予乙方在货品仓储过程中的合理货品损耗标准额度为:库存额的千分之分之三。
(2) 乙方在货品仓储过程中货品损耗超过甲方规定的损耗标准额度,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承担赔偿。
6、 货品破损额度
(1) 甲方允许乙方申报货品破损的额度:入库额的万分之零点七。
(2) 如乙方在货品仓储过程中货品破损超过甲方规定的破损额度,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承担赔偿。
7、 运输配送
承运商的选择:
乙方为甲方唯一指定物流承运合作伙伴,若乙方不能独立完成物流配送,乙方可以和其他相应承运商合作完成,甲方不得再寻求其它物流运输商进行合作;如乙方需要更换承运商,甲方享有对承运商的选择权。
配送时效性:
(1) 乙方需在周六、周日正常发货。
(2) 大型节假日乙方按照合作物流承运商发货日期进行发货(截至发货,乙方需提前5日通知到甲方)。
(3) 货品在途时间见《附件》。
运输坏损:
若为乙方指定承运商,由乙方负责向承运商索赔(需购买保险);若为乙方独立运输,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没按甲方下单的明细发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 单据交接
(1) 发货要求表:甲方每日15:3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发货要求表》传至乙方,并通知到乙方发货,乙方当日19:00前将当日发货明细、单号等回传至甲方。
(2) 每个快件包裹内放一份发货单,区分各个商场购买的。发货清单内容有客户收货信息,购买商品名称,国际条码,数量,金额,代收快递费金额。并注明制单员,装箱打包员。
(3) 快递单上面注明"请客户开箱验货"的字眼,支持客户先验货,再签收。避免事后发生破损,少件等问题。若开箱时,客户发现破损或者少件的情况,请快递员开具证明。
(4) 本商城合作的快递公司若送不到客户指定地址,需要转单的,务必转交给能够送达的快递公司配送,转单后,将转单的快递单号发送给客服人员。
(5) 关于官网货到付款的客户,明确告知业务员需代收的货款以及邮费总额。由第三方物流代收。
(6) 异常件(退货,换货)处理,双方必须以邮件沟通。
(7) 物流单及费用:乙方按照甲方不同系统分开整理,每月于3号前汇总一次,交至甲方。
三、 费用及结算
1、 服务价格标准:
乙方按照固定标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主要包括: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料、人工费用(包括打印纸、胶带、纸箱、防震材料、其它消耗材料等),按出货纸箱规格收费:17CM*12CM*15CM/1.6元/票,21.5CM*16CM*18CM/2元/票,29.5CM*23CM*18CM/2.5元/票。
如需更换纸箱,纸箱设计全权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向乙方支付货品仓储费:按货品占地面积(30元/平方米/月)。
(3) 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配送费:按照乙方《物流配送价格表》(见《附件》)以实际发生额支付。
(4)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门取货费:车费以实际发生额支付,人工费500元/月。
2、 费用结算方式:
上述各项费用,甲方于每季度按照乙方预算,于每季度五日前(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向乙方预付下季度物流服务费,每月十日前,乙方将上月发生实际费用结算清单以邮件形式发给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双方完成上月结算确认,临时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及时办理。
四、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商品存储标准的仓储库房。
○2有权根据需要对委托乙方保管的货品进行抽查盘点(至少一年四次)。
○3甲方有权根据各项费用报表对乙方发生的费用进行检查。
甲方的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戓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委托乙方储存的货品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包装标准。
○3甲方保证乙方物流服务应得的利益,不能因为和客户或供应商的交易纠纷而影响乙方及时得到该得的利益。
○4甲方对交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合法性负责。
○X按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及支付各种费用。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向甲方收取货品仓储、分拣、配送费等其它费用。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仓储服务所需的相关明细资料和单据、文件等证明。
○3有权对乙方执行先入先出、近期先出原则进行监督反馈。
○4乙方有权要求在甲方将进行交易的货物送到乙方仓库。如果需要乙方提供取货服务,其价格按照乙方规定价格收取。
○X乙方只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发货。而不对甲方要求的发货地点的对错负责。
⑥乙方对货物送达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和送错货、灭失负责,而不对产品质量和型号的对错负责。
⑦客户的退货由甲方负责。需要乙方暂时保管和提供反向物流服务的,其费用由甲方以实际发生额承担。甲方要保证将费用及时划入乙方的帐户。
⑧乙方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
(2)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仓储库房,妥善保管货品。
○2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进行货品盘点。
○3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接收返回及不合格货品。
○4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执行按批号付货。
○X有义务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货品分拣并做好服务。
⑥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⑦乙方必须按照公布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供物流服务。
五、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要严格执行,如其中一方不能按约执行,要依法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 甲方违约责任
(1) 不按时支付乙方物流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交纳物流服务费0.1%的滞纳金。
(2) 货物临近失效期或货物有异状,在存货期甲方未及时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乙方支出的所有处理费用。
(3) 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出现货物与包装不符、易渗漏、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未在合同中注明,而造成货物毁损、仓库毁损及其他重大事故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 乙方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仓储库房及分拣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 货物在存储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的,按甲方成本予以赔偿。
(3) 未在规定时间内货物送达甲方客户手中,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
六、 附则
1、 合同的续签、终止或解除
(1) 甲乙双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协议方式通知对方。
(2) 受托方在业务要求(指时效、货损率、操作规范、用户满意度等方面)离委托方要求相差较大,并给委托方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 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况。
(4)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发生在合同解除之前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解除之前所发生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被彻底执行。
(5)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合同。
2、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对于合同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甲乙双方有义务继续履行。
3、 其他条款
(1)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合同签订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书面形式由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才能执行。
(2) 甲乙双方要保守与对方合作业务信息的商业秘密,否则泄密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物流服务明细
类别
价格
范围
货品仓储
1000元
存储货架、装卸工具等相关设施
进货摆设
500元
货品入库、出库、整理、盘点等
分拣打包
500元
订单管理,二次打包,在库货品信息反馈等
打包物料
1000元
打印纸,胶带,纸箱,防震材料
发货跟单
500元
调货
500元
总资
4000元
篇18:圆通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甲方运费。
二、快递详情单(简称快运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自乙方寄件人在《快运单》正面签字起,甲乙双方建立的快递服务关系立即生效。
三、乙方寄件人不得交寄国家违禁物品和易碎、易损、易变质的物品,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状况。
四、协议期限:从日止。
五、运费与结算
1、运费详细价格:见附件。
2、运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甲方于每月1日把上月账单和发票交给乙方结算,乙方办理报销后通知甲方收款,乙方不得无故拖欠甲方运费。
六、保价与赔偿
1、贵重物品务必保价。乙方寄件人保价的,应在正常资费外,另按保价金额的3%支付保价费。保价金额为快件的实际价值但最高不超过20xx0元。
2、本协议结算仅限于运费,保价费务必在办理快件交寄手续时当场支付。未当场支付保价费的,视为未保价。
3、乙方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甲方按照快件本身实际损失的价值在保价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4、乙方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甲方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
七、乙方快件经收件人或代收人签字后,视为快递已经送达。
八、因以下原因造成快件延误、损毁、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2、因乙方寄件人填写的字迹潦草、地址错误或收件人外出不能联系、地址变更等原因导致快件无法按时送达的;
3、乙方寄件人对快件包装不善,导致损毁的。
4、如快件内物品属于违禁品或其他违法物品,导致快件被扣留、没收或罚款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九、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异议需修改、补充的,应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十、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行业标准处理。
十二、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未提出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可自动延期。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