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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请示(推荐七篇)

发布于2024-05-14 23:36,全文约 4580 字

篇1: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区编委: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区房屋征收中心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2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63号)精神,我中心主要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事务。

区房屋征收中心自20xx年5月批准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扎实搞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为重点,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取得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不断深入,区房屋征收中心现有内部机构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显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政策性强,面临的困难多,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必将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热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科学统筹推进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确保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以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恳请区编委批准同意对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调整。

专此请示,请批复!

篇2:内设机构新增请示

市编制委员会:

在贵委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局自20xx年6月底组建以来,工作逐步走上正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管的范围越来越广,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对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监管越来越重视,要求地市安监部门今明两年都要建立专门机构,配足工作人员,满足工作经费,切实加强这两个方面的监管。我局由于编制人员少,目前只有1人从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按照2月13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的精神,我们恳请增设一个职业卫生监管处,并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的牌子,增加5名行政编制,其中正处长1名,副处长1名,调研员1名,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工作。

妥否,请批示。

篇3: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仙游县经济贸易局现有内设机构是根据20xx年机构改革设置,到今已由近十年;因我县的经济发展与现在管理职能产生许多变化,有的内设股室职能未能对应上级,影响经贸工作开展,现对我局内设机构在不增加股室同时调整如下:

1.保留股室:办公室、计财股、综合执法股、经济运行股、整规办

2.撤销股室:粮食股、技术与装备股、交通能源股、商品市场股

3.新设股室:商贸股、能源技术股、企业发展股、综合股

4.各股室职能:

①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起草文件、收发文件、做好机关后勤保障等。

②计财股:指导系统财务管理、汇总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工资及福利等。

③综合股:负责编制经贸有关工作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④综合执法股:行政执法管理,负责成品油、生猪屠宰、煤炭、酒类、二手车等行业管理等。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⑤整规办:负责信用、知识产权、商业欺诈、打私、民爆、八大专项整治管理。安全生产总牵头及冶金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⑥商贸股:负责市场领域文明城建设、副食品基地、集贸市场、典当、拍卖、流通食品安全、旧货、促销、商业特许管理、商贸企业融资、非法集资、商贸流通、物流配送、万村千乡、家电下乡、会展、超市、餐饮、服务业、商贸协会等行业管理。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⑦能源技术股:负责企业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管理工作及节能降耗工作检查,推进环保产业技术进步;执行电力行业管理、监管电力市场。

负责企业技术进步和装备管理;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产学研”开发、“五新”项目,指导协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信息化工作。

负责石化、医药、电子行业管理。及本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⑧企业发展股:负责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管理权限内工商领域投资项目,制订工商领域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方法,组织实施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协调工业园区建设。

处理和解决已改制国有企业的遗留问题;对各类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负责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负责乡镇企业工作,负责“贸工农”贴息贷款工作。依法管理乡镇企业,对接上报省、市产业补助资金及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轻纺行业管理。及本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⑨经济运行股(含工业办):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交生产调度、工业指标考核;协调产业集群建设;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推动企业加强营销、质量管理和银企季度对接工作,对接上报省、市产业补助资金。负责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企业家与企业管理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特此请示,请批示!

篇4: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县编制委员会: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我委党组会研究,拟对委内设机构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设立行政服务科,挂“法制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负责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审批权限内一、二、三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上级审批权限内的核转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我县相关的实施意见(办法);负责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研和督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设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挂“应对气候变化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审批、核准项目能评材料的上报及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规划和重大政策。

三、综合规划科,挂“经济研究室”牌子。经济研究室不再单设,其职能划入综合规划科。

四、“项目推进科”更名为“工业发展科”,其职能不变。

五、县重点项目办单列,不再为项目推进科的挂牌单位。

六、撤销沿海开发科。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篇5:内设机构更名请示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越字[20xx]15号),将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的职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区城管办)承担的城市管理的职责,原区爱卫办承担的爱卫管理职责,原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城市管理局。因此,原区市容环境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名称需要相应变更如下:

一、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二、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

三、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

四、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

五、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设施管理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

六、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车队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

七、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养护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

上述单位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维持不变。变更后,我局所属9个事业单位如下:广州市越秀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广州市越秀区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妥否,请批复。

X年XX月XX日

篇6:内设机构更名请示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经海纪发【20xx】29号文件同意,成立中共海宁市纪委、海宁市监察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监察室。经中心研究,拟将原督查科职能移交到监察室。为加强中心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拟将督查科更名为信息管理科。同时,根据海政函【20xx】87号文件批复,“海宁市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拟将招标管理科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当否,请批示。

XX市行政服务中心

X年XX月XX日

篇7: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市委编办: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规格的批复》(闽委编办[20xx]15号)精神,我局机构规格确定为正处级。由于上级安监部门的职能不断调整,为了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机关内设机构职责,解决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安办)没有独立编制问题,确保局机关工作的有序有效运转,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建议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内设3个职能科室(正科级)调整为4个职能科室(正科级)。

(一)新设立政策法规科(挂市政府安办牌子)

承担市政府安办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规章、规程草案;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安全生产调度、信息发布和宣传,指导协调联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监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

(二)综合科更名为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秘和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业协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经济政策及技术措施经费;承担局机关的人事、工资、档案、党建等工作。

(三)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科更名为监管一科

负责全市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证审核及发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有关设备(除特种设备外)检测检验、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危害等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矿企业安全监察科更名为监管二科

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证审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建筑、电力、教育、文化、卫生、通信、烟草、旅游、林业、水利、民爆用品及器材、城市燃气、基建工程、机械、建材、冶金等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建议

我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2名,科室领导职数3名,建议新增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核定4名,处级领导职数、机关工勤人员职数保持不变。

妥否,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