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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物资采购合同(推荐五篇)

发布于2024-05-15 17:37,全文约 12970 字

篇1:食堂物资采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利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确保甲方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随行就市,如果甲方和乙方在价格上不一,合同自然停止。

2、乙方供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学生开饭人数生定。

4、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采购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5、乙方所供须取得有关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提供该批次合格证,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材料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交货及验收:

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交货。

验收:甲方按要求验收。

7、结算方式:

酷算方式为月结。每月________日为结账时间。

8、乙方应保证:若供应的产品有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没有通过甲方验收或在使用中表现出一定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由县市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9、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每次向甲方偿付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所供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单位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处罚金________万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单位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单位):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单位):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 所需 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序号货物名称品质运输到货位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总价中含材料款、运输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产品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结算数量以实收数量为准。

1.1 本表所列材料规格型号不得变更。

1.2 提货数量、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数量(以过磅单为准),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做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1.3 本合同的总价为暂估价,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中材料计划或材料数量,以调整的数量和规格为准,不影响本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执行。

1.4 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中已包括材料款、运输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产品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做任何调整。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为保证质量要求,材料必须满足甲方工程的施工要求。具体要求为: 。

第三条 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3.1 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甲方以上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可以在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将乙方的保证金扣除,并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3.2 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应遵守 市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第四条 交货时间

4.1 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个供应要求:

4.1.1 乙方供应物资应在有关部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4.1.2 乙方必须配合工程之需用物资。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该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及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误的情况下,及时供应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河砂等。

4.1.3 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物资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4.2 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核减乙方任务量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4.3 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构成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进行赔偿。逾期交货一天按该批次货款的 倍赔偿,对甲方造成巨大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甲方责任

5.1 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

5.2 物资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并提供卸车条件。

5.3 乙方所供物资与样品不符的,甲方不予收料,乙方自行退出材料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4 甲方负责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检验、试验。对于甲方检测出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 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乙方应具有应对施工高峰期和汛期的应急措施)、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由乙方负责)。

6.2 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铁路运输及客运专线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产品应以样品为样板。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6.3 进场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对甲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检测),且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料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对应。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并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

6.4 乙方在自己的生产能力基础上应全方位保证并满足甲方的材料需要,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停止供货并将产品出售其他购货单位,同时在乙方货源充足的情况下甲方优先考虑采购乙方产品。

6.5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6.6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验收

7.1 进场验收

7.1.1 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物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7.1.2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进场时间将合格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7.1.3 材料进场后甲方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乙方将负责材料退场,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

7.2 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7.2.1 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登记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处罚。

7.2.2 仅因时间晚于甲方通知乙方的计划进货日期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

7.2.3 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7.3 乙方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且供货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

第八条 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8.1乙方应于 日向甲方支付 元履约保证金。

8.2货到现场,按验收实际数量,以 (现金/转账)方式全额付款。

第九条 乙方必须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全责。

第十条 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

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1.1 乙方对所供材料应提供甲方需要的资料,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1.2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1.3 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甲方另行给乙方的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1.4 对于因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一切原因造成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一切源于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的货物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5 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保修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保修款不足抵补损失时,应由乙方补齐差额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安全、环保责任

13.1 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13.2 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及份数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14.2 本合同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篇3: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货物名称详见附录。

二、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根据采购货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计价,附件为采购货物单价。

2、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付款。

三、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按下列第(3)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五、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接货人,运输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3)项执行:(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甲方自提自运。

2、交货时间: 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交货 。

3、交货地点: 乙方货仓 。

4、 接货人: 甲方人员 。

5、运输方式: 甲方自提货物 。

6、费用承担: 甲方负责 。

六、验收标准、方法、地点、时间及提出异议形式及期限

1、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单上采购的货物、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

2、验收方法: 按照货物验收标准 。

3、验收地点: 乙方货仓 。

4、验收时间: 甲方提货前一天 。

5、提出异议形式及期限: 对乙方采购的货物数量、质量上有所异议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进行换购 。

七、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采购的货物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鉴定签收后,根据货物数量凭发票办理结算手续。乙方须出具所供应材料的统一专用发票,无发 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

2、对乙方采购的货物按月进行结算,应确定每个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5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按甲方的要求开具发票,甲方按发票金额付给乙方当月采购货物款。

八、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进料前,应提前 天向乙方提报材料采购单、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期间若需求计划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提报计划不及时造成供货断档,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付清货款,若因甲方不能及时拔款的原因延误,则付款时间顺延。

(3)甲方负责组织货物的验收与检查。

(4)甲方如错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运费损失。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采购单、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保证采购的货物及时到位,保证所提供的物料全部符合质量要求,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①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采购的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经质量鉴定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②如乙方逾期(超需求计划交货时间)交货的,造成甲方停工待料的,乙方除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③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定价;如果甲方不能(不愿)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负责办理为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

(3)负责处理因货物的质量和数量引起的争议,若属乙方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费用,保证所供材料的售后服务工作。

九、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 无 。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4: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购买方:Zx食堂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甲方特与乙方签订食品原料采、供货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每学期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 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贪腐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果造成延误(包括突然停供),影响原料出熟进而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乙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贰仟元(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贰仟元中先行支取)。

五、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二周内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篇5:物资采购合同格式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锅炉采购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描述及内容:

1) 甲方采购乙方4TCWZG2.8MW常压卧式燃煤锅炉两台(详见后附报价清单),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2)锅炉采购安装包含除尘器、引风机、循环泵、脱硫塔等附属设备及甲方基地锅炉房三台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改造,原有一台4t卧式锅炉及附属设备、三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拆除,并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3) 锅炉与水泵用管道全部采用国标有缝焊接钢管,示范园锅炉(含20--年春节前安装锅炉)进出

水管均接至集分水器上口,除锈后刷防锈漆两遍银粉漆一遍;

4) 锅炉集分水器安装包含阀门温度计等附件安装;

5) 室外埋地聚氨酯保温管道安装不包含挖沟回填,包含管道补偿器、固定支墩安装及水压试验等;

6) 配电柜电缆等电气设备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 乙方提供锅炉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8) 乙方供应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应是全新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满足锅炉监造、安装、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为每套锅炉及附属设备2套,并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

10)如果技术资料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甲方原因,乙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天内(对急用者应在1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

11) 锅炉制造、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安装规范、图集及相关技术规程标准。

12) 其它详见图纸及投标报价清单。

4. 采购安装范围:

两套全新4TCWZG2.8MW常压卧式燃煤锅炉(含脱硫塔、除尘器、循环泵、引风机等附属设备)、示范园供热埋地保温管道及基地锅炉房三台立式锅炉全新除尘脱硫系统(脱硫塔、除尘器及引风机等)的采购与安装,原有一台4t卧式锅炉及附属设备、三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拆除等,若有增减项,需现场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并经甲方工程部及审计部门确认。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739000元,大写:柒拾叁万玖仟元整,其中锅炉(含附属设备)每台5万元,两台共计50万元,3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每套系统3万元共计9万元,室外埋地聚氨酯保温管道14万9千元,具体价格详见后附招标工程量报价清单。

2.

3.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付款方式:锅炉及附属设备进场并开始安装付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40%,一个采暖季(20--年供暖开始至20--年供暖结束)后,工程资料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付20%,质量保证保金10%,壹年后无质量问题,给乙方付清。第一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全额发票。

三、工期

1. 合同总工期:共 30天;

2. 施工日期:自20--年9月6日至10月6日;

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期满足开工条件的;

2) 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不精确,影响工程进度的;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拨付进度款的;

4) 不可抗力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四、制造安装质量要求

1. 按《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7]74号》、《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10820-20--》、《锅壳锅炉本体制造技术条件JB/T 1619-20--》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图集、规程及合同与图纸要求进行制造、安装与验收。

2. 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监造与检验

1. 监造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锅炉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相关锅炉制造规范的规定。

2) 甲方将安排相关人员为监造代表进行设备监造。

3)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时,有权提出意见并不予以签字,乙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1)由乙方供应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包括外购),在制造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并经监造代表确认,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交给甲方存档。此外,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情况。

3)在进行的任何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规范时,应当由乙方负责,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 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由乙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相关锅炉安装规范图集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2. 安装完毕后的验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图集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

3.锅炉及附属设备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或监理机构对设备和材料品牌、外观质量、样式、规格型号、质量保证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4.对于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专员及现场监理的要求进行返工或更换,不得将不合格品(包括设备和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使用于本工程中。

5.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须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工程验收要求,由甲方按照20--年6月23日下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通知》组织验收,提出验收结论并办理验收手续及工程交接手续。验收依据为合同、图纸中的技术质量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

6.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须于尽快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竣工资料。届时,乙方若未按时移交给甲方的,视为未按期完工,乙方将承担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完工的全部违约责任。

7.工程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及时提供工程决算资料,由甲方按照20--年7月23日下发《工程决算程序通知》进入工程决算程序,经审计部门审计合格,进入合同约定付款程序。

七、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指定现场 担任锅炉监造及安装工程的甲方现场管理专员,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管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履行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为:。

2) 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的交底。

3)负责与监理机构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中间过程验收、设计变更的签证及其它必须的签证。

4)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只提供水源、电源)。

5) 如有工程变动,甲方应按相关标准,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或补充协议)。

2、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由 担任,联系电话为:。

2)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设施搭建及食宿问题,并承担全部费用。

3) 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现场项目部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接受并服从甲方的检查和整改意见。

4) 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接受甲方项目部和监理机构对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5) 本工程全部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搬运、堆码、保管以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6)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的清理工作,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负责对甲方已建设施的保护,如在工程过程中对已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7) 乙方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对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8) 负责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和保养工作。

9) 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加工、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并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管理专员的监督检查。

10) 已完工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看护,并清理干净施工场地及竣工现场。

11) 施工所用水电均由乙方自己安装,甲方只提供水源、电源,乙方临时水电必须符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安装水表电表,及时向甲方缴纳水电费。

12) 乙方在施工期间,管好自己的人、财、物等。按照国家劳动保险制度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

13) 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专员的管理,对其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不得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

14)施工现场处罚制度:对于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提出的质量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甲方现场管理专员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不及时责令整改,第一次发现每次每项对现场管理专员罚款50元,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100元以上,第二次发现再加倍,第三次发现,立即开除现场管理专员,并停发其本月工资,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情节严重清除出场,并停止支付施工单位任何工程款项,自动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工程开工后,因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

2. 乙方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 因产品及工程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的质量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

3) 合同执行中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条款保证施工工期(因甲方原因及设计变更应顺延工期除外)。

4) 偷用水电者,每发现一次将处以500元罚款,并缴纳实际所用水电费用。

5) 按合同工期准时交工,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如中途放弃施工,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中途为达到要挟甲方提前支付进度款等目的,故意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乙方除需承担由此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须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无条件放弃合同解除时所有工程款的追溯权;届时,甲方有权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其它单位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

7)若乙方存在制作粗糙、使用劣质材料、小于合同约定规格的材料或废旧材料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索赔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要求后十天内退货并向甲方返还该部分货物的货款,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支付20--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违约金为定额违约金,双方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提出增加和减少的要求。

8)质保期内,若乙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维护保养,甲方以合同总额为计算依据,每天按0.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保,所需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违约和赔偿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若乙方办公地址或电话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维修通知无法送达乙方的,将按乙方无故不履行维保职责进行惩处,乙方须承担本条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将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

10) 若乙方不服从甲方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对乙方处100元~500元/次的违约金。

九、质保责任

1.质保期壹年内,乙方须保证24小时服务,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到场维修,乙方在进行维修时造成业主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在一个采暖季内,新锅炉及附属设备与原有三台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且除尘脱硫效果良好,否则,将根据情节扣除乙方相应质保金。

十、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疏勒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 其它

1.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均须加盖有效印章方具法律效力,仅有经办人签字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甲方项目部或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随机抽查,若随机抽查中有一次发现乙方实际使用的材料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要求时,甲方即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该罚款将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总款中扣除。

3.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劳动力不够、机械设备数量不足、材料不足、资金短缺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采取劳动力支援、管理人员支援等补救措施来保证本工程的完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将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和补充条文,均需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6.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