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采购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推荐八篇】

发布于2023-12-03 03:55,全文约 17186 字

篇1: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生产物资或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合格供应商网络,适时采购物美价廉的物资,以满足公司正常的运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或大宗的采购。

三、采购及物流审批权限

1、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由需求部门提出,审批权限如下:

(1)估算金额在 元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2)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估算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2、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

采购员根据已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和市场询价结果制作采购订单,审批权限如下;

(1)采购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直接审批。

(2)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5)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财务经理附核。

3、验收入库审批权限

1、入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批。

2、入库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3、入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领用发货审批权限

1、出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储运部经理及领用部门经理共同审批。

2、出库金额在 元至 元的单据,需分管副总加批。

3、出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需总经理加批。

四、物资采购流程

1、物资需求部门提供采购申请单,并完成必要审核和审批手续。

2、采购部凭已审核的采购申请单,制作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含报价),在完成采购订单的审批手续后,给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同时送采购订单到财务部备案。

3、供应商送货到指定仓库,采购部给品质部开具请检单、给储运部开具收货通知单。品质部进行来货检验,并进行品质确认。储运部根据品质部检验结果和供货数量给供应商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财务部,一份给供应商,并在供应商送货单收货确认。

4、物质需求部门到储运部领用已申购的物资。

五、支付流程及审批权限

1、供应商凭公司储运部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到采购部对账,产生一份详细的对账明细清单(同时附送货单、入库单),采购经理签字确认,对账清单报送到财务部。

2、财务部对采购部的对账清单进一步进行确认,由财务经理审核。

3、供应商凭送货单、入库单、采购订单、对账清单、供货发票到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发票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批。

(2)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和分管副总共同审批。

(3)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需总经理加批。

(4)发票金额在 元以上的,需董事长加批。

六、供应商的管理

1、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资,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目录”作为采购时询价议价和供料的参考,应严格按ISO质量体系要求来运作。

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应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货比三家,采购性价比较高的物资。

3、根据供应商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品质、数量)、资金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把供应商分类A、B、C、D等几类,并由此确定是否为长期发展或淘汰的供应商。

4、积极主动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和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5、对于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采用末位淘汰法进行淘汰,并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6、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物资资讯,收集物资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新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等一系列质资文件。

七、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交采购请购单。

2、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4、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的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八、如公司采购员自行采购,则采购流程及审批权限类同上述。

九、本制度从20xx年3月18日试行。

XX有限公司

二○xx年三月十八日

篇2: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行为,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

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决策民主化;

(2)操作透明化;

(3)权力分散化;

(4)采购规范化;

(5)效益最大化。

在此基础上构筑全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体制。

2、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三级管理的比价采购管理模式。

具体分工办法如下: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领导,与各分公司的采购管理部门按采购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分工管理。集团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经办由集团集中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如:各分公司、子公司共用的白糖、香精等大宗常用原辅材料。

(3)提出制定和调整采购物资控制价格的建议;

(4)对供货单位和价格有否决权;

(5)检查处理违反公司比价采购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场信息及时提供价格建议;

(2)严格控制和执行比价采购小组确定的采购价格;

(3)自觉接受比价采购管理小组的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

(4)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及台账;

(5)采购人员随时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比价采购管理小组。

4、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当比价采购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无法裁定的,上报公司总裁,由总裁依据公司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进行裁定。

四、比价采购管理程序

1、由各物资使用部门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的前提条件下做好采购计划,并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工作,将物资采购计划与财务预算管理统一起来,以公司预算为前提和依据,按月制定采购明细计划,按比价采购的分工上报各级比价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比价采购。

2、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然后由比价管理小组召集有关成员,集体研究,对所采购的物资货比三家,进行综合评价,统一意见。坚决杜绝采购中的权力行为和个人行为。采购部门根据研究的结果,在比价采购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后具体执行。

3、各类物资采购不论签订合同与否,都按此程序办理。

4、对于价格低、采购量不大且不经常使用的物资,暂不按比价采购程序管理。但必须事先经过比价采购办公室确认。

5、在比价采购工作中,要逐步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为此,公司要求,只要具备条件,各分、子公司对大宗物资的购置及其它经营活动所需物资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公司总部比价管理小组将指导和配合企业的招标活动。

6、对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分别付款的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进行采购统筹管理,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别进行付款。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网络化的适时管理,在保障生产经营前提条件下,以最近的距离和最短的采购时间统一要求供货商配送物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

7、对集团所属分公司及集团总部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扫用品以及劳保用品,统一归口到公司采购办公室进行集中采购,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以取得规模采购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五、采购部门要建立,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全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条件、联系电话 及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备查。

六、违反比价采购管理处罚规定:

1、不按比价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

2、不按比价采购制度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私自进行采购的。

篇3:公司进口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货物需求一览表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

3.澄清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合同金额及产品标准

(一)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元(¥ )。该合同总金额为固定不变价,包含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软件实施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培训、人工等费用。双方确认,除本合同总金额外,甲方无须就本合同项下货物或乙方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二)上述货物适用下列第 项中技术和质量标准:

1.按同类产品国家标准;

2.按同类产品部颁标准;

3.按同类产品行业标准;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 所约定标准执行;

5.按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确认的样品(由双方确认后封存)标准执行。

(三)有关配件、辅件、附件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执行: 。

五、结算、支付条款

(一)甲方采用转账方式,并按以下约定安排付款:

根据是否需要预付款、是否涉及安装等提供三套付款方案选择相应条款。

方案一: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2.在乙方交付 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3.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如乙方交付的货物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完全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于质保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质保金(不计利息)。

说明适用范围常用部门

该付款方式,合同款项(绝大部分)是分二次付清,第一次付款在性质上属于预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按照国家局有关规定,预付款不应超过30%需要预付款的情形,如家具定制等按照我方需求定制的特定商品。各单位(部门)

方案二:

1.在乙方全部交付货物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如乙方交付的货物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完全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于质保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质保金(不计利息)。

说明适用范围常用部门

该付款方式,合同款项是在收货验收后一次付清,我方风险降到最低,付款手续简化推荐优先适用各单位(部门)

方案三:

1.在乙方全部交付货物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在乙方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日后,由乙方提出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如乙方交付的货物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完全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于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质保金(不计利息)。

说明适用范围常用部门

涉及到需要安装调试物品的付款推荐方式需要安装调试的物品,如安全货物货物系统、信息货物货物系统、物流货物货物系统等,其中有些按烟草业务定制的特殊货物货物系统,还需一段较长的试运行反馈持续改进期。安保科、后勤科、物流中心、信息科等有关部门

(二)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正式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系虚假、伪造、变造的,乙方除须向甲方补开合法发票外,还须按应开发票票面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须赔偿甲方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受的行政罚款、补开发票产生的税款、鉴定费等),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如乙方需改变上述账户,乙方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对已不利的后果,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六、运输与包装

(一)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专用、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取特别保护措施。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每一包装箱(物)表面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标明合同号、箱号、收货人、目的地、内件品名、尺寸规格、数量、重量等内容。并对每一包装箱内货物附以标签,标明其在安装图纸中的编号。另外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三)对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交货、开箱检验及验收

(一)交货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二)验收方式

根据采购货物的不同特点、以及与付款方式相联系,提供三种验收方式。

方案一:

1.乙方交货后应立即与甲方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一致,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

2.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 日内,乙方、甲方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本合同标的及数量检查货物的数量。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 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的日期。乙方应派其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费用自理。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甲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买卖双方也可协商在交货现场即进行开箱检验。

3.双方应共同签署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对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将由乙方承担。如在期限内,乙方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足,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承担关于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说明适用范围常用部门

这是仅涉及验收(不含包安装)的较严谨的条款,验收要求较高,对如能执行良好有利于我方。根据货物的自身特殊性,如结构复杂或者涉及必要零配件或者有特殊要求或者需要开箱验收,如无需安装的物流货物等。各有关部门

方案二:

1.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到货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

2.开箱检验: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在乙方人员在场见证下,甲方组织对乙方所交货物进行现场开箱检验。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原制造厂商出具的货物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等资料原件,随配附件和工具(含清单)等原件及所有货物(含部件,以货物或部件序列号为准)的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

如货物外表有损坏、使用过的痕迹,或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货物,乙方应在甲方拒收货物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负责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延误合同期限导致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开箱检验合格并不代表货物已交付,仅证明货物在形式上符合合同约定。

3.安装、调试: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将所有货物安装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调试。安装完成时间为: 年 月 日前;调试完成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4.初验:货物安装调试全部完成,正常运行 个月且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初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初验。若初验合格的,甲方应在初验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出具《初验报告》。

如乙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要求,导致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货物,并重新提交甲方进行初验,再次验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货物交付使用逾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5.终验:货物通过初验,且自甲方向乙方出具《初验报告》之日起正常运行 个月、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终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若终验合格,甲方应在终验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出具《终验报告》。终验合格视为货物的交付,货物所有权同时转移。

如乙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要求,导致终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货物,重新提交甲方终验,再次验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货物交付使用逾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验收标准:本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说明适用范围常用部门

涉及安装和运行的较严谨的条款,验收要求较高,如能执行良好有利于我方。适用于需要安装、调试、试运行的货物的验收。物流中心、后勤科、信息科等

方案三:

1.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作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验收文件清单应随货物交甲方。

2.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货物的数量、质量等各项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甲方给予签收;如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免费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交货期限内,乙方未能进行更换或补足的,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说明适用范围常用部门

简易的验收办公用品、耗材等小件、日常物品的验收各单位(部门)

(三)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涉货物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前。甲方签署上述货物检验合格报告的日期即为乙方实际交付货物的日期。(提示:验收方式为方案一时选择此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涉货物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前。甲方签署上述货物终验合格报告的日期即为乙方实际交付货物的日期(提示:验收方式为方案二时选择此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涉货物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前。甲方确认货物合格的日期即为乙方实际交付货物的日期(提示:验收方式为方案三时选择此条)。

货物正式交付甲方后有关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甲方。

(四)开箱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符合合同的约定,开箱检验合格证书的签署不使甲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乙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担保责任。

八、保修与维修

(一)乙方对于货物向甲方提供的质保期为自甲方签署货物检验合格报告(方案一的陈述)∕甲方签署货物终验合格报告(方案二的陈述)∕甲方确认货物合格的日期(方案三的陈述)的次日起 年。

(二)在质保期内货物本身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者对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及时响应, 小时到达现场维修, 小时内排除故障完毕。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这些替换品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维护用的备件。紧急情况下,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备件。使用结束 日内,乙方应及时归还或配齐使用过的所有备件、元件,否则在逾期归还或配齐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日的违约金。在质保期届满前三个月内乙方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应将其质保期延长三个月。

(三)对经乙方修理后仍达不到正常运行的技术要求的货物,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乙方须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20日内更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检验等所产生的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在在甲方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2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四)质保期满,乙方应继续对货物使用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乙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五)质保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予以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甲方和(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六)对本款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或)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其扣款之日起三日内将质量保证金补足至原数额,否则乙方应按未补足款项的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条款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合同义务的履行。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2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除法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由于甲方原因中途退货或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的 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交货义务的履行;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7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 4 倍计算),乙方应再按合同总价的 20 %向甲方支付解约违约金。

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货物的到货检验、初验或终验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每逾期完成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到货检验、初验及终验义务的履行;若逾期完成到货检验、初验或终验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30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3.如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数量、商标、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乙方应负责处理与第三方的纠纷,并按以下第1、2 项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1)甲方要求退货(/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退货(/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20 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 4倍计算),并须按甲方已付货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要求换货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交付甲方,并对换货部分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甲方同意减价处理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货物减价处理方案。

4.因乙方原因不能交货或单方解除合同,或乙方累计到货的质量不合格数或安装不合格数占甲方采购总数的 10 %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及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计)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若乙方所供货物已投入使用,而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使用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免费更换或修理货物直至满足本合同要求,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6.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如安装、调试等),乙方应亲自完成,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否则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支付未付款项。

7.如因乙方责任,甲方把已收货物退还给乙方的,相关搬运、运输和投保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货物在此期间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不承担责任。

(三)未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若违反本条约定的,转让行为无效,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2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应全额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责任而支出的诉讼或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检验检测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五)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甲方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

十、不可抗力条款

(一)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以下简称“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或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附相应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可相应延长履行义务的期限。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合同进行的修改或终止履行。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条款

(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而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并依据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向甲方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双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三)本争议解决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内容,本合同其他条款内容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本条款内容依然有效。

十二、通知送达条款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特快专递,(C)传真或(D)挂号信件方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对方为收件人。

(二)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条第(四)项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条第(三)项规定时间视为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造成延迟通知或通知不能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

(三)双方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1.以专人递送的,双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期。

2.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日期。

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市内的,发出后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往内地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4.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市内的,邮寄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内地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五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四)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五)本合同项下的通知自送达之日发生效力。

十三、法律适用条款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合同附件条款

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十五、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件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本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二)本合同如有任何变更、终止或解除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其委托代理人有权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授权文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4:采购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一)从业人员及车辆,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方能投入营运。

(二)未经同意严禁私自转租、转让承包车辆。凡因私自转包或随意转让(没有在公司备案者)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驾驶员和承包者)承担。

(三)客运出租车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出租车必须按时提前投保,不得脱保,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四)客运出租车按规定实行强制维护保养,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保持车况良好。

(五)客运出租车不得设置或放置防碍安全行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喷印乘车安全须知内容和安全投诉电话。

(六)严禁客运出租车超过核载人数,不得擅自改装。在车身明显位置喷印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和“严禁超员”字样。

第二条驾驶人员的管理

(一)营运出租驾驶员除持有正式驾驶执照外,还必须持有和办理“服务资格证”、出租车还必须持有“营运证”,否则不得上车参加营运。

(二)营运出租车驾驶员不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出租车辆。

(三)驾驶员必须要与营运车辆上记录的人相符合,严禁随意交给与不相符合的人驾驶。

(四)客运出租车辆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学习教育,每月必须参加公司安全学习一次,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五)驾驶人员按规定必须参加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得驾驶客运车辆。

(六)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规定,服从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职业道德,预防和减少客运交通

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行车安全管理

(一)客运出租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执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礼貌行车。

(二)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认真执行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不开带病车,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三)坚持安全行驶,严禁冒险行车,严禁违章指挥。建立健全驾驶员行车技术档案,完善各项登记、考核、奖励制度。

(四)客运出租车每年必须签定客运交通安全保证书,以及落实《东风出租车公司加强驾驶道路客运交通管理制度》的责任书,促进安全责任的落实。

(五)驾驶员要严禁执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规定。

(六)新到客运出租车驾驶员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核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同时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技安部门要全面掌握驾驶人员的各种情况,存档备查。

第四条技术安全人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熟悉车辆驾驶人员、道路等情况。

(二)认真做好驾乘人员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上路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三)负责检查营运客车、出租车的安全状况,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办理车辆,驾驶证、准驾证、服务证和年检审查工作。

(四)积极协助公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督促车辆按时投保(车身、第三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准确填写车辆保险等报表及时上报,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根据上级的安排和公司的布置和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

(六)采取多种形式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感。

篇5:采购原材料管理制度

双方的义务

甲方:

1. 负责对乙方所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件进行审查,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环境,对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 负责对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从施工技术上和施工安全管理上对乙方进行指导。

3. 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安全规定,对乙方施工过程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 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并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乙方:

1. 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如实提供资质证件及施工人员名单,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在施工前办好有关手续;

2. 严格遵守《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并向甲方交纳一定数目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 进入施工现场要穿戴好劳保护品,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 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监察人员和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的检查监督,服从甲方的管理,出现违章违纪要接受甲方的处理意见。

5. 进厂要佩带《临时入厂证》。

双方的责任

1. 由于甲方管理或操作过失造成乙方人员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失,构成事故的,由甲方按照《事故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与乙方协商处理。

2. 乙方人员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甲方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处理条款,从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3. 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造成事故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若事故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责任并赔偿。

4. 承包商发生事故的处理:

(1) 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抄送安全部门备案。

(2) 承包商在厂内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厂方有关安全规定而发生事故和自身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由安全部门管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6:采购原材料管理制度

1、采购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有关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材料标准及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备案。

2)对于所采购的各种原材料,物资部门必须对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3)根据采购计划依法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技术标准、供货时间、到货地点等。

4)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材料必须具有有效的质保单、合格证等,严禁采购“三无”材料,无证不采购。

2、保管

1)材料进场时必须经材料员及有关人员配合按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规定进行验收,并要求供货方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单等凭据。符合要求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需要复验的材料如钢筋、水泥、骨料、土工布等通知试验人员进行取样送检。

2)根据材料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储存场所,并实行分类堆放,并设立标识牌。储存条件应符合材料要求,如通风、防潮、采光、清洁等。防治储存期间材料的变质损坏。

3)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储存的原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原材料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一但发现变质或不合格材料应通知质检及试验人员进行检验,对已不能用于工程中的材料立即清场。

3、使用

1)材料的使用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原材料须经项目部自检及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原材料的保护,防止在使用中对其的损坏。

4、检查

1)物资到货单后,由材料管理人员对供货方提供的质保文件证明进行相应的验证检查,经确认质量保证时,才允许进场。

2)对工程质量有直接影响而需要进行检验、试验的物资,有工地实验室或委托国家认可的地方质检部门进行,并出具“检验报告”,不允许紧急放行。

3)对于检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要做出明确的标识和隔离,并做好相关记录。

篇7: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

3.1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物资管理要求

4.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流程》的有关规定。

4.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4.2.1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4.2.2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电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4.2.3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4.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4.3.1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4.3.2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采购。

4.3.3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4.3.4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3.5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材料采购合同

5.1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2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3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材料的验证

6.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邀标文件中约定。

6.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6.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6.4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货商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6.5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篇8: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保证所需商品的及时、合理采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采购计划:

采购活动必须有计划地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须遵从公司总体经营计划,来确定公司总体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分为季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

1、季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每季度末,采购部必须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长的商品。比如:电梯等生产周期教长的设备.

2、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月度采购计划适用于对采购周期无要求、或采购周期较短的商品。

3、 临时性采购

若有临时性或紧急性的采购需求,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交采购员执行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方式:

除一般采购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公司使用需要,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 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由采购员提出建议,报公司审批后,集中办理采购。

二) 提前采购:通过市场调研,某些采购对象的价格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呈现上涨趋势的,由采购员提出建议,报公司审批后,办理提前采购。

第四条 采购周期

采购员应依采购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制定材料采购周期期限表,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五条 询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在提交“请购单”前,要参考市场行情,精选二、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并保存供货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情况。

二)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在“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注明“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并另附上询过价的商家通讯方式,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 材料入库:

采购到达的材料在入库以前必须办理验收手续,采购员会同仓库保管员、财务、工程监理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再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并填制材料入库单。材料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保管员保管一份、财务保管一份、采购员保管一份。对质量上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材料一律退货。

第七条 付款审批:按合同约定和公司既定审批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