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设备采购合同(实用11篇)
发布于2023-12-03 04:13,全文约 39483 字
篇1: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主要冷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一。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工期起算日期为: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附件一的确认价格,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 ,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因物价变动或宏观经济调整导致物料价格的显著变化,双方协商一致可变动工程的总造价款。
2、 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二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 %即*万*仟*佰*拾*元人民币(¥00000.00);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7日内支付。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 %即*万*仟*佰*拾*元人民币(¥00000.00);支付条件:工程完工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 %即*仟*佰*拾*元人民币(¥0000.00);支付条件:工程及设备保修期满后15日内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③、乙方在请求款项支付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须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手续齐全后,甲方于当月25日前完成支付。
④、乙方的开户银行为: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2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1、提供冷库工程的平面布置图。
五、乙方义务
1、平面图以外的图纸由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与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免费为甲方设计,并于甲方通知乙方指定地点现场勘察后的第三天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图纸后及时给予审核确认。
2、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3、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4、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乙方对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认可而减轻或免除。
5、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6、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额外处理工地的附加费用。
7、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也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承包商的施工行为负连带责任。
8、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施工作业资格,具有上岗作业证件;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9、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必须为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不存在任何质量方面的瑕疵。
10、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1、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后经甲方同意之后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质量与检验
1、质量
①、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制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__和其它相关规范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②、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根据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2、检查
乙方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乙方应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资质,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格证和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联。否则,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5、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 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在工程移交前负责工程的安全和损毁责任,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清理施工垃圾。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方能离场,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 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拾贰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三、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2%扣罚,逾期三天(含三天): 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但乙方仍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须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验收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5、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对此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7、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独立存在,彼此不相互取代,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其差额由乙方负责补足。
8、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各项违约、赔偿金额,甲方可以从未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9、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本身不具备本工程施工专业资质或其施工人员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伪造相关证明资料的,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因本工程或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廉政条款
甲方承诺乙方不得为供货、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事务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按当年工程款(含当年已结算和未结算)的10%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十五、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获知甲方的经营、生产、商业、技术等秘密,乙方必须负责保密且不得作任何使用和外泄露。
2、合同双方在此承诺:本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均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授权,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3、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且修改或删除须以书面形式达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均不产生对本合同之修改或变更。
4、在本合同进行工程报价或签订时,乙方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装资质、税务登记证、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等级职称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绝对负责。
5、乙方必须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权利,若因权利瑕疵造成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经甲方审核确认签字的工程报价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日 期:
篇2:度假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书
签订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厨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笨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温泉酒店厨房明档、抽排风烟、新风系统工程(详见说明细价格单)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天内将第一批产品运输到施工现场。
2、现场安装在场地具备安装条件的财政部下,_______________前完成交付使用。新风,排烟系疑难在__________________前完成。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现场开工日期,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发现的缺陷,从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4小时以上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拔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影响工程进度时。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敕;含武汉市增值税销售发票。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发生重大设计更变;
(2)施工中经甲方同意新增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主管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项目清单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通知书三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验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合格;
5、工程交付甲方验收后,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如使用方人为损坏,乙方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不收取维修费。
第五条 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现场开工这前将厨房施工现场清理妥当;
(2)无偿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协作配合;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工程决算工作,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
2、乙方
(1)严格按合同及清单生产、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2)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对所做工程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三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到现场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验收合格后在酒店开业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总价的___%作为贰年期限的质保金,期满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6、产品到达甲方场地后,如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拥有货品的所有权,款项付清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甲方付款应根据合同上注明的开户行和账号付款给乙方,若更改开户行和账号付款,须经乙方财务部同意,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8、在工程结算中,乙方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向甲方借款,如果借款需经乙方财务部和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逾期每天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应分清甲方或乙方的责任,如因甲方原因,甲方须提供整改,如乙方原因按第1条执行。
3、甲方自行承担厨房工程中土建及水电驳部件,应当符合厨房工程的整体设计要求。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供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面产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有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有说明的其他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报价清单 (2)工程平面图纸。 以上附件均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后交验、结算工程尾款、保修期满甲方向乙方清质保金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务执三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账号: 开户行: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篇3: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办公楼维修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装修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饰、室外刮腻子等
4、工程总价:_________元,(大写: )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天,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月____日竣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施工准备
1、甲方责任:提供施工场地、水电等基本施工条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2、乙方责任:严格按照原建筑结构进行施工,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时尽力不影响单位正常上班,选择早、中、晚及中秋、国庆假期抓紧施工,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四、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保证施工质量。
五、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依据施工要求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______元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施工和防范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篇4: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采购“厨房设备、排烟系统”一事协商一致,愿意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单价见货物清单。
二、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造价:合同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现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元。
2、签定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
3、乙方安装完毕抽排油烟净化、送鲜风系统,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所有设备经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且甲方需支付乙方消费劵 元整(¥)
5、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工程完工时间:
1、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乙方收到甲方合同预付款后甲方现场可以施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该工程及设备保修期为 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保修范围内的服务,包括更换零配件的材料费,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应积极响应,并以市场统一价格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六、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确保安全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预付款开始,乙方不能在天内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在工程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如违约,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承担拖欠金额千分之 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 厨房抽排烟、送鲜风系统报价表”。
十、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所附的附件为:”汇总表及报价清单“。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厨房设备,乙方供货安装等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品牌:
____________公司生产的__________品牌系列厨房设备产品,具体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货物清单所列为准。
2、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
第二条 货物的包装标准
1、按国家相关标准或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无相关标准或规定的,采用足以保护货物不受损的包装方式。
2、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安装前设备在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第三条 货物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负责卸货、二次运输、安装、设备的调试,直至整体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按期送达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运到。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的交货时间
乙方须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日内将厨房设备清单所列的全部设备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将设备送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对实到设备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设备数量和外观质量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整体质量保证的责任。
2 、甲方发现设备外观有质量问题(如设备缺陷、损伤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认为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甲方拒绝接收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
3、双方在设备的调试及整体质量验收时,对质量有异议时,交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资格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以其检验报告为准,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接到检验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承担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验收时乙方须随设备提交的附件包括: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合格证书、保修书、安装说明书、设备使用手册、设备出厂测试报告、设备质量证明书等。否则,视为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甲方对货物的验收、认可,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合同价格
1、设备的价格: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包干总金额为:_____元。
2、包干总价包含设备出厂价、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费、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
第七条 货物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1、甲方在支付乙方每笔款项时,乙方需提前___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应同等金额的合格发票给甲方。
2、合同签订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___元)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___元),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___元)。
3、余款人民币___元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为两年,均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接收之日起计(质保期内维保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产品终身维修。
2、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对延迟维修及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 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第十条 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由甲方接收时起,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2、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并接收货物前由乙方承担,接收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后果。
2、货物送达交货地后,甲方指定堆放、安装地点。
3、将厨房水源、电源、气源连接到所需位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设备为符合本合同约定品牌、规格、产地等条件的全新产品,并保证所有设备来源合法,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在设备交货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负责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现场培训,确保产品及时投入正常使用。
3、乙方必须保证在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间将全部货物送抵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天内安装完毕。乙方未在规定时间送货或安装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若乙方延误供货超过___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同时向甲方支付总货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负责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配合甲方进行管线施工安装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乙方的通讯地址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篇6:成套设备进口合同_合同范本
成套设备进口合同
目录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价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税费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货范围和合同产品的内容(略)
二、技术资料的内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厂”的规范及技术条件(略)
四、合同的分项价格(略)
五、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六、买受人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七、出卖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八、买受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受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买受人”是指,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出卖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3.2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________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篇7:进口成套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 生间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理损砂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 )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注:(/)为填空选择适用的内容,当事人应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填写。
第七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 、时间、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8:度假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书
发包人:太原__公司
承包人: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太谷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供货与安装项目
2、项目地址:____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二.工程范围
1、____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厨房设备及餐饮配套设备等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2、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给排水、电、燃气、排风、排油烟、鲜风等的深化设计和系统设计图及相关工程函接的跟进。
3、本工程结束后,乙方将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维护。
三.工程期限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属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对乙方处以元天的处罚,并由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厨房设备报价单及厨房设备制作及安装进度表中设备配置清单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报价中的少列、漏列以及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
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自行制造设备的工艺达到本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的最高水平,产品坚固、耐用、美观。
3、乙方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设备使用期和保修期内运转良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并致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错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的差错或错误,使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甲方运作正常并在一周内予以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如乙方在此期间未能照此履约,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甲方现场代表口头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组织整改,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出具罚单人民币500元次,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从
第二次发现起每发现一起即出罚单人民币1000元次,上述罚单由甲方汇总后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环保申报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环保部门的报批及审核手续,所涉项目费用,政府有出具发票的正常审批程序和手续申办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无项目发票的业务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和保险
1、乙方应负责安排海运和或内陆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按双方确认之交货进度表执行。
3、乙方装运的设备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等完全相符,否则,乙方应对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体积,总毛重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
5、乙方提供2套完整技术资料,分批交至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如果经甲方代3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无论是否是乙方原因,乙方都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提供短缺、遗失或损坏部分。
6、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在甲方收货后的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七.设计深化及修正
1、乙方需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有效结合的要求,为本工程提供厨房设计总体控制、深化设计的技术支持,配备设计力量应达到高标准的设计配合深度。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原设计的不完善部分进行合理修正,以提高该工程的整体设计质量。
3、为使合同顺利履行,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与甲方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联络。涉及重大问题乙方还应邀请甲方参与并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便利。设计联络会议的结果应由乙方以会议纪要制成书面文件,并抄送甲方。
4、甲方厨房规划设计由乙方负责,设计范围包括厨房平面布置图、厨房电路布线点位图、厨房排风新风图、厨房给水排水布线图等相关图纸,相关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工作内容的设计深化工作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报甲方确认。
6、设计深化及修正的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安装调试及检测
1、在安装结束前十天,乙方应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部分或全部测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2、在调试期间,乙方应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所用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如有关部门有规定,设备的调试及检测则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及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取得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产品如需与其它设备对接的项目,必须与其设备供应商共同商讨工程方案,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
九.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和有部门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4、设备在交由甲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现场调试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签订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如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未能无故障地通过检验,双方应共同分析其原因并澄清责任,并应决定
第二次进行检验的时间。如在
第二次进行检验后,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仍未能无故障地通过,经双方共同分析,如属乙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应于2周内使其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在出厂检验、现场试验和检验中,对连续3次或2次固定性故障的合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更换,使之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由此引起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6、需重新外购或制造的该合同设备、部件,甲、乙双方应就新的交货期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未能在上述交货期内交货,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按合同价的二倍赔偿。如属甲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仍应尽力帮助甲方寻找原因,并且设法解决问题,费用由甲方负担。
7、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卫生、消防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并取得合格及交付使用的证明。
十.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工程图纸严格施工,图纸标明的管、线接驳的点位图与实际的管线之间的差距,由乙方负责完成接驳,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接验收时,由甲乙方所有相关人员及____省太谷中学校相关领导到场,检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产品表面无缺损,试运行无障碍,连续一个月正常运行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十一.质量保证期
1、所有材料、设备等在正式验收合格后均需有三________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由于设备缺陷,材料不当或施工质量欠佳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应修复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质保期由甲方代表签发证明确认,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终身维护。
2、如乙方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3、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修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般性设备须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运水烟罩须在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如超过12小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维修费用由甲方从货款中抵扣,设备款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
5、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甲方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维护及调试,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护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6、对质量缺陷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均可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经鉴定属于乙方责任,则所有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须对延迟修复质量缺陷给甲方或
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7、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其解除前所供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质量保证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年月日
篇9:进口成套设备买卖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进口成套设备买卖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进口成套设备买卖合同相关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进口成套设备买卖合同范本如下:
目录
(供进口成套设备用)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价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税费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货范围和合同产品的内容(略)
二、技术资料的内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厂”的规范及技术条件(略)
四、合同的分项价格(略)
五、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六、买受人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七、出卖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八、买受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买卖合同
(供进口成套设备用)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中国, (以下简称买受人)与 (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 省 市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 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 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大写: )。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 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应自 日起,于 年内,每 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 出卖人应开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另加第 章 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 (大写: );
(2)以 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 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 %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计
4.2.5.2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 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分 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 公吨。总体积大约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 ,目的港口为中国 。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 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 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 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 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 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 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作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 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多由出卖人负担。
8.5 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 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 第 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 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 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 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 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 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出卖人。
10.5 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 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 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 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 专利登记号: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 国由 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传号: 电传号:
传真号: 传真号:
买受人:(签字) 出卖人:(签字)
篇10:成套设备进口合同
目录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价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税费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货范围和合同产品的内容(略)
二、技术资料的内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厂”的规范及技术条件(略)
四、合同的分项价格(略)
五、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六、买受人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七、出卖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八、买受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受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 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________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篇11: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标条件,经双方协商,现就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消防系统设备;
以上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售后服务,整体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认可。本次招标包含所有消防系统成套装置,其产品品牌在提供时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三、承包方式:按中标价
四、质量等级: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五、工程工期:自甲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到系统调试结束之日为该工程工期。总工期60个工作日。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款支付:乙方接到甲方入场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
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拨款,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调试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15%;剩余合同总价5%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创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消防准用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用于工程;
(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九、工程验收
(一)全部设备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及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合格证
2.系统工程竣工图
3.按舞钢市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三)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编整后,转由总承包单位一并汇总备案。
十、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十二个月连续运转正常良好。(验收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为准)在此期间,凡因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如属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质保期计算为验收后的十八个月。
十一、售后服务措施
(一)人员培训: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为:
1.报警和灭火的基本原理;
2.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3.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补救措施。
(三)服务措施:
1.在保修期内,乙方每月应定时进行巡检,并查看值班人员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乙方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甲方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十二、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4.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因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指挥。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整理施工图纸和消防验收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如不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二)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竣工通知书送达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5.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现场监理指导,并协助乙方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文件
(二)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中的询标承诺
十五、其它条款: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因此造成的各类责任、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经济责任。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
4.本工程若有设计变更,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进行签证并调整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方(章):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