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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安全生产责任书样本合集九篇

发布于2024-05-17 03:08,全文约 19499 字

篇1: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合同。本项目发包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中心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4、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5、指派安全科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6、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电网、设备等事故,甲方有权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部下设安全科。配足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抓好工程的安全工作。

9、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应全面负责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设立专职安全保卫员。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取经费作为安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6、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试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施工期间,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9、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足够数量的安全警告标志牌,标牌制作要规范,悬挂要醒目。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4、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等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履约保证金10%作为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安全事故,扣除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为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元至*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调、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由双发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2: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经济损失,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资质审查及报备

乙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列入国家和本合同所在地地方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的项目,乙方应提交先关的特种作业资质或资格证书原件供甲方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供甲方存档。

第二条 组织架构

乙方承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乙方单 位负责人为本合同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在甲方公司内的生产和生活安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乙方必须制定明确的生产负责人,便于生产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必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第三条 安全教育

乙方生产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条 生产组织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生产。

1、 乙方应在生产组织设计和生产方案中编制有关质量、安全及文明生产保证措施, 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服从甲方的审查和监督。

2、 乙方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受非安全因素干扰(包括但不限 于非法和打斗等不良行为),确保现场安定、生产质量和保护车间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车间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甲方也会尽力为乙方提供协助服务。

4、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 停工整顿。同时,对甲方未提及的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提醒甲方。

第五条 安全防护和文明生产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生产的规定组织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国家、行业、甲方等单位的监督检查。

1、 生产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防具,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工、电工等)必 须持证方可上岗。

2、乙方承包区域需要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做好设备及材料的 安全及管理工作,保持承包区域的清洁,对外发生的污染及火灾事故的全部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在禁止甲方已安装有特殊设备的场地中,或在其他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 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段进行生产及其他活动。

第六条 事故处理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按键的预防工作。由于乙方的管理不严,防范工作不落实,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案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由于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案件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

1、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甲方应争事故处理流程,采取紧急措施组织 抢修、恢复生产,并在15分钟内电话告知甲方,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 事故分析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2、 乙方应对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安全负责,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网络安全,由 于乙方安全措施或生产不当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数据、文字资料以及其他保密资料,乙方保证履行保密义务,保证不提供给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生产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因公伤亡、火宅、车辆安全、员工犯 罪、治安刑事案件以及通信网络或互联互通事故、通信电源、信息安全事故等。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所属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管理工作和强化设防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社会稳定和每位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及家庭幸福;增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的的实现,公司与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特签定安全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合同书如下:

一、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时刻牢记 “以安全为效益,以质量为发展;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

2 、坚决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3 、负伤频繁程度严格控制在3‰以下。

4、 施工项目本年度必须杜绝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5、坚持以防为主,坚决消灭一切不安全的因素;杜绝隐患的萌芽发生和存在。

6 、认真贯彻落实颁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内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二 、安全管理职责

1 、工程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贯彻执行《建筑法》、《劳动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及规章制度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配代袖章和工作卡,严格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安全的宣传教育、技术交底和检查监督工作,有计划的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4 、施工现场内的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技能工作必须按建设部门下达的比例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5 、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文明卫生管理工作,预防各种传染病及中毒、中暑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提高和做好职工的精神状态、生活活动,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6 、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警惕并做好施工现场内的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搞好流动人口的暂住户口及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 、必须实施20xx年度公司制定的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措施的执行落实,确保公司本年度各项目的的实现。

三、 确保安全工作,实施保证措施

为确保本年度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建施工项目为确保安全生产,施工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交安全生产保证金5000元;3000平方米以上的10000元,如发现单位工程存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和隐患的都要扣除部分保证金;全年完成安全目标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公司按规定将安全保证金全部退还,并视贡献或成绩分别奖给工程项目部1000---3000元。

四、 安全检查监督的制度及方法

1 、公司每月自5日开始,对所属在建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以职能科室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组,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项检查评分以衡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现场和亮化水准。

2 、公司安全科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填写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必须按“三定”措施按期完成。

3 、施工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当日工作时,必须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开展好班前会及活动,并做好班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工作。

4 、工程施工项目按规定必须设有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存有隐患险情较大的问题,安全员有权停工并及时汇报领导排除险情。

5、 各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支持公司安全科签定的安全生产经济合同书的考核指标工作。

五、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 、工程项目在施工中,每轻伤一人罚款500-1000元,造成三级事故的罚款20xx-3000元,并在公司范围内下文通报。

2 、公司检查工作中,如达不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不合格的施工现场,给予警告和通报批评,并罚款20xx元,工程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检查并制定可靠的整改措施。

3 、如被区建设局及上级部门检查安全工作通报批评的施工现场,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给予项目经理撤消施工资格,并罚款20xx-3000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空调维修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协议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安全施工责任,保障企业财产和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完成,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空调维修项目共同签订如下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议:

一、乙方要严格按照空调维修高空作业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安全作业;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建立和规范安全作业工作管理档案;认真完成安全作业的各项任务。

二、乙方维修负责人应为该项维修作业安全生产、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对本部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负责整个维修作业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对本部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的管理和约束。

三、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高空作业上岗证件方可上岗操作;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不得使用。上岗人员必须配备安全装置,如保险绳等,禁止使用单根绳子系腰高空作业,

五、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六、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走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并设置足够的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落物伤人。

七、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八、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九、维修作业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处理解决后,方可恢复作业。

十、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十一、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规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维修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特别是可能造成停电、触电、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2.甲方对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进行维修前应对维修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2. 维修中维修人员绝对不允许违规操作,乙方负责人应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维修中的不规范行为。

3.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二、若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协议或在维修过程中操作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起生效。

十四、附空调维修协议报价(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空调维修报价单)。

甲方: 乙方:

协议代表: 协议代表:

日期: 日期:

篇5: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设方:巴中市巴州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巴州区化成镇王家湾客运车站片区项目土石方回填工程。 工程内容: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安排土石方自行回填(解决乙方弃土)。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方乙方共同协商,同意并明确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

二、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政府主管部门与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和协调。

三、甲方定期组织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令有限期整改。必要时每次按责任违约给予经济处罚。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标准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必须按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实施。

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八、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程序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本协议终止。

甲方(签章) 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6:空调维修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协议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安全施工责任,保障企业财产和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空调维修项目共同签订如下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议:

一、乙方要严格按照空调维修高空作业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安全作业;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建立和规范安全作业工作管理档案;认真完成安全作业的各项任务。

二、乙方维修负责人应为该项维修作业安全生产、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对本部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负责整个维修作业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对本部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的管理和约束。

三、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高空作业上岗证件方可上岗操作;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不得使用。上岗人员必须配备安全装置,如保险绳等,禁止使用单根绳子系腰高空作业,

五、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六、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走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并设置足够的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落物伤人。

七、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八、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九、维修作业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处理解决后,方可恢复作业。

十、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十一、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规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维修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特别是可能造成停电、触电、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2.甲方对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进行维修前应对维修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2.维修中维修人员绝对不允许违规操作,乙方负责人应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维修中的不规范行为。

3.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二、若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协议或在维修过程中操作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起生效。

十四、附空调维修协议报价(________________空调维修报价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协议代表:____________ 协议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7: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样本

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gc-fg060050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尚晓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 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

2.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

3.合同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条款

3.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 中标通知书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 维修范围

4.1.1 甲方确定乙方为20xx~20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 维修价格

4.2.1 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 费用结算

4.3.1 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 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 分, 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 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 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电话:

传真:83084974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01240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8月 日 20xx年8月 日

篇8:空调维修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协议

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吊篮脚手架安装、使用、维修、安全生产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电动吊篮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的合格证、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的审批,吊篮脚手架安装单位资质及施工使用登记、安装拆除作业人员上岗证等资料的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补办齐全。

2.负责对乙方吊篮脚手架安装、拆除的监督、检查、验收。并按照吊篮操作规程及规范要求所检查出的安全问题,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3.负责对操作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保吊篮不与其它机械及设施交叉施工,不得超载运行,不得载非操作人员上下,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爱护吊篮设施。

4.吊篮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甲方应马上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的人员维修。

5.甲方提供吊篮配电箱,并由甲方电工负责接好各路电源。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租用数量及时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到甲方工地指导安装,并严格检查各安装部位是否达到安全规范要求,调试运行正常后,组织四方单位(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2.协同甲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技术交底,使其熟悉并能掌握吊篮各部位性能,以达到安全运行。

3.甲方对乙方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如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因此所出现被罚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甲方人员安全操作,如发现甲方有违规操作行为,有权停止作业。

5.乙方应对“非人为损坏”如安全锁失灵,提升机因产品不合格出现的故障,电磁制动三相异步电动机,因产品不合格出现的故障,电缆线、钢丝绳、保险绳因不符合规定出现的断裂,不加垫子造成磨损或绑扎不牢固,法兰螺栓不合格,钢丝绳卡环螺丝未按规定拧紧,各部件螺丝松动,配重未按规定设压或配重脱掉造成伤亡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6.电器修理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负责配电箱及吊篮配电箱的接电维修工作。

7.乙方维修人员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吊篮内维修系好安全带。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次,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次。

三、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各自明确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实。

2.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3.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协议书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明确安全责任,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拆除完工后协议终止。

五、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顺利地完成海义、闸运仓储用房工程施工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双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海市建委、市劳动局(95)保创字第4号文件精神,在分包本工程施工中,双方明确在安全施工中所负职责,并严格履行其职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保证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制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浙江万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工程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春隆节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为工程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工程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方委派 吴和平 同志为现场安全管理员,应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发包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书面交底(特殊情况经口头安全交底后双方应将会议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备案)并向乙方提供以下有关安全制度、规定和安全要求。

三、乙方根据本工程特点,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 葛春来 ,施工现场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是 刘广忠 。乙方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等上墙公布,并报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四、乙方应根据本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和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同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相应的安全设施,以上内容必须抄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在施工中严格实施。

五、乙方在分包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和检查,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而进行督促、检查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处理。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本工程承包项目、内容和特点,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并作好书面记录;必须经常对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施工现场和道路不准乱堆材料、设备和杂物;认真做好落手清工作,保持施工现场和道路整洁,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七、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地方劳动安全主管部门发给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并按甲方提供的表格登记,不得无证操作。如发现无证操作除立即停止操作外,按照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处理。

八、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除立即停止使用外,并按章处罚。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施工机具、电器设备其安全装置必须完整可靠,并应做好交接验收手续和有文字凭证,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章处罚。

九、乙方现场施工用电,必须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按甲方规定位置装接电源,经甲方电器管理人员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准供电。

十、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地方公用管线和高压电缆及架空线的保护,认真落实管线保护措施,发现疑问要慎重处理,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管线单位派人监护,施工中应认真采取防止碰、误伤损坏各种管线的有效安全保护措施,如有乙方原因损坏,则应追究乙方的责任与赔偿损失。

十一、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法规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好与施工地区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维护好施工阶段现场与外界的交通秩序。

十二、乙方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报批手续,同时具备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三、乙方在分包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事故频率有乙方统计上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报告甲方外,应立即按各方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及一切经济费用均乙方自负,甲方有配合抢救的义务,如事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有乙方赔偿。

十四、其他:

十五、以上协议有未尽事宜,均按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处理,或在施工期可临时协商补充附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项目部负责人: 项目部负责人:

公司安全部门: 公司安全部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