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党支部更名的请示(实用3篇)
发布于2024-05-17 06:01,全文约 1403 字
篇1:内设机构更名请示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越字[20xx]15号),将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的职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区城管办)承担的城市管理的职责,原区爱卫办承担的爱卫管理职责,原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城市管理局。因此,原区市容环境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名称需要相应变更如下:
一、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二、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
三、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
四、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
五、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设施管理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
六、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车队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
七、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养护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
上述单位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维持不变。变更后,我局所属9个事业单位如下:广州市越秀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广州市越秀区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妥否,请批复。
X年XX月XX日
篇2:内设机构更名请示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经海纪发【20xx】29号文件同意,成立中共海宁市纪委、海宁市监察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监察室。经中心研究,拟将原督查科职能移交到监察室。为加强中心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拟将督查科更名为信息管理科。同时,根据海政函【20xx】87号文件批复,“海宁市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拟将招标管理科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当否,请批示。
XX市行政服务中心
X年XX月XX日
篇3: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的请示
X市委组织部或X市人事局:
XX市经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XX市通知》(文件号)批准,于X年XX月组建,为XX市管理的相当XX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发[20xx]9号、桂发[20xx]18号和桂组通字[20xx]104号、桂人发[20xx]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将XX市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法规性文件授权XX市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二、XX市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XX市通知》(),核定XX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XX名,现有在编职工XX人,工勤人员XX人。
三、其它情况
综上所述,根据中发[20xx]9号、桂发[20xx]18号和桂组通字[20xx]104号、桂人发[20xx]71号的有关规定,请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XX市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恳请审批。
XX市(盖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