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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精选两篇)

发布于2024-05-17 22:30,全文约 1957 字

篇1:2024做好“六个严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6做好“六个严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县委办、县政府办[]45号《关于严厉打击违法乱滥建切实做好“六个严禁”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街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八月份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乱滥建和为违法乱滥建提供帮助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两办[]45号文件下发后,我街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街道党工委转发了两办文件,成立了违法滥建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抽调街纪检、监察、建设、土地、司法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六个严禁”工作要求和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土地管理员大会,对照要求全面部署我街违法乱滥建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自纠对象、内容、时间

1、自查自纠的对象为:街道和各村、社区公职人员、党员、干部。

2、自查自纠的内容:重点检查中共浦城县委、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委〔〕59号)文件明确的“六个严禁”执行情况:一是严禁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参与违法乱滥建。二是严禁村、组及个人未通过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三是严禁未经安全鉴定就入住。特别是对存在有严重安全隐患房屋,按照安全责任管理原则,各违章户所在乡镇(街道)要组织强有力人员入户做工作,告之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四是严禁违建房屋买卖交易。房管交易部门对违法乱滥建户不得办理登记和交易手续,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五是严禁安装各种生活配套设施。电力、自来水、广电、电讯等部门不得为违法乱滥建户办理报装手续,若违章户自行安装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公安部门不能办理门牌登记;邮政部门不能安放邮箱。六是严禁办理各种证照。工商、税务、卫生监督、质监、安监等部门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3、自查自纠的时间:从XX年8月1日起至30日,为期一个月。

三、自查自纠的方法步骤和措施

1.动员发动。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违法乱滥建自查自纠大会,认真学习查处违法乱滥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宣传政策规定,安排部署工作。

2.开展自查自纠。各村组织填报《村、组及个人违法占地和非法买卖土地自查表》。街道机关组织填报《浦城县城区内公职人员违法建设自查情况登记表》。自查自纠重点对象单位和个人还需如实填报《机关、国有企(事)单位人员为违法乱滥建户违规办理相关证件手续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为违法乱滥建户违规办理相关证件手续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

3.收集汇总,撰写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全街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填报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违法乱滥建自查登记表》汇总后上报县监察局。《村、组及个人违法占地和非法买卖土地自查表》汇总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对自查自纠登记表进行汇总(填汇总表)。其中,无违建行为的自查表由各单位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备查;存在违法建设问题的自查表,由街道汇总(填汇总表)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附自查自纠登记表于9月6日前报县效能办。

4.认真整改。对查摆出来的和平村大路组1997年6月买卖大洋坟林地1800多平方米的问题,街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已介入,认真进行了整改。

篇2:关于认真做好创建“服务型法院”和“司法为民、树立形象”教育活动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认真做好创建“服务型法院”和“司法为民、树立形象”教育活动的自查报告

关于认真做好创建“服务型法院”和“司法为民、树立形象”教育活动的自查报告

市中院执行局

根据《市中院关于认真做好创建“服务型法院”和“司法为民、树立形象”教育活动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严明执行纪律,转变执行作风,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按照“司法服务上台阶、队伍建设零发案”的时代要求及最终实现“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我局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

主要表现在办事拖拉,有的干警工作安排不周,没有计划性,有“头痛顾头,脚痛顾脚”的现象;对下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存在督查不力的现象。

二、        纪律作风问题

有些干警因放松了思想、世界观的改造,组织纪律松懈,有迟到、早退和被动吃请的现象。

三、        司法礼仪问题

在接待上访人员,特别是长期缠诉上访人员时,接待不够热情,解释不够耐心,遇事不够冷静,有“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发生。

通过这次查摆,我庭每位干警都充分认识到,创建“服务型法院”和“司法为民、树立形象”活动要与“三个代表”结合起来,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