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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冷库承包协议【精品十篇】

发布于2024-05-17 23:42,全文约 32887 字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1:搭建冷库及对设备的销售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一、主机设备

本项目执行标准:__________GB50072-20__《冷库设计规范》

本项目选用的主机设备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二、 合同价款

1、见附件一:__________冷库设备安装及材料明细表

2、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 ________元 小写 ________元

三、 乙方负责的工程范围

1、制冷机组设备的安装;

2、库体喷涂 、库板的拼装连接、库门的安装;

3、冷媒管道制作及保温安装;

4、室内外电源连接线、控制线、控制器安装;

5、机组开机测试运行。

四、 主机设备交货时间、地点、安装工程工期

1、主机交货地点:__________

2、甲方联系或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3、安装工程工期:__________当乙方收到工程预付款、 分期付款 当日起算 30天内完工,并验收交付使用。

4、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调整,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开工日期,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相关等 条件;

(2)发生设计变更,如:__________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双方另行协商;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五、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 为乙方安装、培训提供场地、50HZ、220V380V 电源等实施条件 。

(2)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到乙方指定位置。

(3)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5)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及生活保障。

2、乙方责任

(1)乙方 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乙方在施工中, 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3)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使用。

六、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

七、 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

(1)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由双方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

(2)竣工验收:__________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调试验收,甲方应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由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不对工程进行验收,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保修

(1)整机保修12个月(含工程安装),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24 小 时内到达甲方地点(如遇晚上时间则在 48小时内),保修期内无论何种情况,制冷剂不属保修范围,制冷剂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保修期外,乙方维修时按市场价向甲方收取维修费及材料费。

(3)主机若由电压不稳程序不平衡造所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即付人民币: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 ________元

2、设备到场即付人民币: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 ________元

3、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付人民币: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 ________元

九、 违约责任

1、验收中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 超期之日起计罚金, 年按合同总价2‰计罚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合同款项时,甲方按逾期的实际日期,每日按合同总价的2‰偿付逾期违约金,总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所售后服务设备及安装工程的保修期服务,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附属材料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十、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 其它约定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对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方生效。

1、设备安装的土建部分由甲方负责解决;

2、本合同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篇2:综合楼窗户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①支付工程款风险

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方式催讨,若无效果,应分析业主的融资能力、履约能力,明确其违约行为,进一步催讨和索赔。可根据项目部资金周转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

对于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款的业主,应采取措施控制项目在建过程,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②变更价款风险

若存在工程设计变更,极有可能导致价款发生变化,项目部应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

③资料不全的结算风险

妥善保存工程资料,包括如下方面:

(1)施工图纸;

(2)关于洽商、变更的文件、协议、通知等资料;

(3)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往来手续。

工程资料应经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设专人保管。

④频繁变动的风险

发包方主要负责人变动对承包人影响非常之大,不言而喻,所有前期积累的关系成了泡影,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变更通知,且项目经理须及时向发包方索要加盖公章的《人员变动通知书》。

⑤拖延不结算风险

若在约定时间发包方未结算,则应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结算报告书,由发包人代表签收,若28天内不予答复则发包人构成违约。

在合同中只约定竣工时间,不约定交付时间。双方达成一致后,若发包人未按约定付清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款项,则承包人无交付义务。

⑥质量风险

建立完整的分部分项工程与隐蔽工程验收的书面材料,验收记录须经甲方代表、监理、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

后期补充的确认材料须在14天内确认完毕并妥善保存。

⑦分包转包风险

分包情况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可将全部工程转包,且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可将承包的工程二次分包。并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承包资格、营业执照、人员资格证书等。

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须明确拨款方式、配合费收取比例基准与时间以及承担的安全责任。

⑧事故处理风险

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救助伤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上报,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当必须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做标志。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应尽量采取措施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⑨索赔风险

若发包方存在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意更改、图纸提供不及时、未按约定时间组织验收、供料不及时等情况,承包方可合理进行索赔。

篇3:2024年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包方施工,为了使本工程保证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面积:野丁小区14#楼水电、消防安装, 1.1万平米

2.承包内容:本楼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等级:合格

二、合同价

工程总造价 金额(大写): 约壹仟叁佰肆拾万元.

水电、消防总造价 金额(大写): 约壹佰陆拾万元. 本工程的付款依据为以上合同价为基准。

三.发包方工作责职

1.依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承包方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中 行监督与指导。

2.按合同规定及建设单位付款给甲方比例按时付给承包方工程款。

四.承包方工作责职

1.在发包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全权负责本工程水电的安装。

2.工程质量:承包方对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全面负责制,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达标,确保工程的质量等级。

3.工程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管理好施工人员,确保不造成任何事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己违章造成的事故均由承包方自己负责,与发包方无涉,若因非承包人的原因给承包人人员造成伤害则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结账方式:由承包方与大甲方结账按图纸工程量+变更由审计部门审计核定和公司均摊的下浮为8.98%时的总价减去甲控材部分后的金额扣除地方税金、材料票税金和公司上交后的总额乙方上交给发包方8%的管理费,甲控材部分则上交甲控材金额3%的管理费,在投标和施工时发生的必须要摊派的费用则由发包方提供票据或有力证明按工程总价和安装总价的比例摊派,发包方除此以外概不收取承包方任何费用,若工程以8.98%为基准多下浮一个点发包方的管理费则少收一个点。

五.付款方式:按大合同建设单位付给甲方的工程款同等比例同等进度付款,没按进度付款的,在穿线前必须补上,若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则与乙方无关。

有其他事由和争议均协商解决或提请有权部门协调解决。

此协议共两页一式两份,发包、承包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法律效应。任何一方违约或解除合同都得负法律责任。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篇4:钢结构制作安装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仅为加工合同,名称最好定为《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如此则发包方改为定作方,承包方改为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层数、建筑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项目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一、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设计技术要求:(注:本条内容可作为合同附件列载)

1.建筑设计规格及要求

2.结构设计荷载

3.材质设计要求

4.屋面设计构造要求

5.墙面设计构造要求

6.其它设计要求

7.上述设计技术条件发包方已确认,作为最终设计图纸依据。

8.发包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经发包方确认出承包方采购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工程±0.000以上建筑钢结构部分,及屋面、墙面(不含砌体),门窗,具体见第二条相关的内容及方案图。不包括:烟囱、内隔墙、作业台、钢梯、栏杆……等前述列明的承包内容以外的工程。(注:1、如遇非我公司承包范围的施工图内容时应在合同中写明。2、属承包范围和不属承包范围的工程应具体化。)

二、±0.000以上钢结构图纸设计、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及按现行国家法规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本工程运输由________方负责,运费__________在本合同造价内。

五、本工程基础设计由____________方负责,基础施工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合同价;风险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_万元,其组成详见报价单附件____________;

报价单仅为合同定价的参考,不作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以及税金。

三、合同价款在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总包管理现场经费为_________万元,由发包方支付总包方;费用_________万元,由发包方支付给______________方。

五、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及第三条第一款确定的承包范围为准,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的办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并经甲方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3.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甲方又不确认追加合同价款的,按国家现行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执行。

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现场工程量增减确认单执行。

六、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_费用。

七、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__)117号文》规定,本合同特明确:工程造价中_________%为建筑业劳务价款(安装费),计__________万元。

(注:如定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则本条第一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元。

第二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___万元,在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价款。

第五款可表述为:实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款可表述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为:综合固定单价x实行施工面积+费用。)

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____________工程范围的设计。基础由承包方设计时,承包方可转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具体委托设计内容由发包方向承包方出具委托书确定。

注:如由发包方负责设计,则:

(1)第一款可表述为: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负责,发包方于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日内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构件加工图和施工图捌套,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

(2)将本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款删除;

(3)将本条第九款顺序号改为第二款,对各款依次编号。

二、设计费(包括转委托的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合同价款中,设计费总计为:_____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承担。

三、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基础资料,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地质资料、水准座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和周边的高低压电力网线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发包方保证所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必需的工艺条件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如加层或拼跨则必须提供底层和相关建筑的施工图。

五、发包方应于本同生效后__________日内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全部资料,承包方应于收到全部有效资料后__________日内完成设计任务。

六、承包方完成设计后三日内将设计文件施工图________套,交发包方审查。发包方对设计有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三日内提出;无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图纸后三日内组织承包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逾期则视为设计图已经发包方确认。

七、承包方应当按照国家钢结构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和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设计技术条件进行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件制作和安装施工的需要。

八、发包方对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设计进行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方在国家规范许可的范围内按要求设计。

发包方自行设计或委托第三人设计±0.00以下基础部分时,由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设计条件提供基础地脚反力,供发包方设计基础时采用。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承包方书面提出,变更的具体内容在变更设计委托书中载明。如系重大修改的,变更设计后应报原图纸审批机关批准。

十、因发包方变更设计条件或提出变更设计的,由发包方承担下列费用和责任:

1.设计工作量增加的,追加相应设计费。

2.材料设备增加时,追加材料设备款;

3.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

4.造成承包方构件制作和安装的返工、停工或材料积压的,赔偿损失。

5.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六条 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工地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工程师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工程师必须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工程师签字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工程师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工程师发生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工程师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工程师为___________名。姓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利。

7.发包方更换工程师,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发包方或其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单无效,除非经承包人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工程师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方。新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利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________为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方委派的工程师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方工程师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限制,但应书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条 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设计完成经发包方确认后_______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图_____套,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设计会审和交底会议。发包方提出书面会审纪要。

2.会审纪要决定修改设计的,承包方应予修改。设计工期顺延。

3.设计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天送交发包方。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以可承载汽吊通过作业为准;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照明和动力电源,包括水表、电表、配电箱配置,以能满足用水用电的需要;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可承载吊装作业和堆放钢构件;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以上工作概括为“三通一平”,发包方保证符合进场施工的条件,并承担前述工作的费用。

2.埋设基础地脚螺栓。

3.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等,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4.协调处理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古木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前述事项的费用。

5.办理好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

6.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

7.协助承包方办理建筑企业异地许可证等证件。

8.发包方应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 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本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天,为不连续相对确定期间,从发包方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第_________日起算。

二、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设计期限为_______天,以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据以设计的有效资料起至施工图交发包方审查确认日止。

2.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_______天,从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________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3.施工工期为________天,从承包方接到发包方书面进场施工通知、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________日起至工程完工,发包方接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日止。如工程分区段安装施工的,则施工工期分别从各区段基础交接后第__________日开始计算至各区段完工日止,各_________天。

二、工期顺延

1.在设计期间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的,设计期限顺延。如导致增加设计工作量或返工的,追加设计费。

2.在施工准备期间如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变更的,则对重新设计、材料采购、制作的时间顺延,并追加设计费和赔偿因重新采购或重新制作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

3.1 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3.2 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备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3.4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汽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3.5 因工程师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3.6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3.7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3.8 非承包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3.9 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4.实际发生的设计工期、施工准备工期和施工工期按本条规定计算。三阶段实际工期相加未超出约定的总工期的,则为按期竣工或提前竣工。

四、暂停施工

1.工程师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发包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

1.本工程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_____:《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2.《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内容应当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发包方对其质量负责。

4.发包方应按一览表中的约定内容提供材料、设备。提前交付的,承包方有权拒收;迟延交付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损失。

5.发包方将材料设备交付承包方,双方应进行清点和核对。品种、规格、型号等与一览表不符的,承包方有权拒收。承包方接收材料、设备后即负有保管责任。

二、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设备

1.承包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负责。

3.承包方运送材料、设备、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清点检验。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

4.发包方提出材料代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承包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承包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发包方。

三、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设备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发包方不得指定承包方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发包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发包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改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3.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4.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5.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6.承包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7.如承包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师。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8.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一、基础地脚螺铨工程由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前交由承包方复验,复验发现不符要求的,发包方负责整改至符合要求,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时,交承包方接收并进场施工。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构件安装完毕,承包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发包方组织中间验收。发包方在接通知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承包方有权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造和竣工资料之日起 7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发包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发包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 14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后______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项工程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五、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等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预付款(或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2.施工图会审确定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备料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万元。

3.钢结构主构件进场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进度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万元。

4.围护材料开始场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进度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_万元。

5.钢结构工程施工完工后五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6.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发包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万元。

7.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保修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

8.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其各阶段支付比例不变,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

9.发包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承包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发包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发包方赔偿一切损失。

二、结算

1.承包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或视为合格后14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2.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四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方法结算。遇本合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发包方自收到承包方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内不作确认或不提修改意见的,则视为确认该结算报告。

4.如结算报告的工程最终造价为固定合同价款,无增减时,则无需发包方确认即应按本条第一款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如有增减时,则对增减部分进行决算。

5.追加工程款、费用、赔款,如已经发包方签证确认的,则无需再次确认即应支付;尚未确认的,由发包方在收到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4日内确认。

6.发包方与承包方对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审价机构审价确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材料采购、构件制作属承揽合同中的定作,涉及该部分的款项的税金由承包方在其住所地纳税,并由承包方按定作合同的规定开具相关货物销售发票。

2.本工程安装部分款项为建筑业劳务价款,由承包方在安装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并开具相应发票。

第十四条 工程分包

一、本工程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分包。(注:如不同意分包,则删除本条。)

二、承包方确定的分包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三、分包工程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分包工程款由承包方与分包方结算支付。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方支付各种工程款。

五、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对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在分包现场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以保证本合同的执行。

六、承包方按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方负责;分包方按分包合同约定向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七、分包合同由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交发包方一份备案。(或:分包合同由承包方、发包方、分包方三方另行签订)

第十五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一、奖励

1.工程经验收获_________奖时,发包方一次性奖励承包方___________万元。

2.工程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发包方奖励承包方__________元。

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因承包方的原因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合同允许顺延的期限内竣工的,其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为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赔偿发包方的损失,但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发包人对工期逾期的索赔应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提出。

3.由承包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人转委托他人的设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设计人承担设计责任。

4.承包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应按《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三、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承包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遗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3.发包方未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的,按工程总造价的日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合同担保

1.为了保障全面履行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可以提供担保。

2.发包方选择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向承包方提供担保:

2.1 向承包方交纳_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

2.2 由第三人向承包方提供信用担保;

2.3 发包方向银行申请以下承包方为收款人的______个月的_______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承包人,作为履约担保。

3.承包方选择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向发包方提供担保:

3.1 向发包方交纳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___;

3.2 由第三人向发包方提供信用担保;

4.如提供第三人信用担保的,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和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1 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3 合同施工图纸

1.4 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1.5 招标书、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本合同结构排序依次为:条、款、项、目。例: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目内容:“由第三人向发包人提供信用担保”;其“ ”为款,“3”为项,“3.2”为目。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发包方执__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__份,报发包方建设行政主管。

二、本合同附件共______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在上盖章后生效。其中:

篇5:简单的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规定的该标段范围内室内外给排水、强电安装、防雷、所有安装工程预留预埋等工程的要求及内容中全部所属水电安装部分的工序及工种进行施工。

(四)承包范围:按第一条中第(三)条承包内容,内容如下:

1、给水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给水管道、洁具及配套安装等。

2、排水系统按图纸规定内容,包括排水管道、洁具及配套安装等,管道接至室外排水井(不包市政工程)。

3、强电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电气安装,包泵房、低压泵、高压泵、包发电机房、低压配电柜的管线安装、消防控制中心、网络房、包括空调电、地下室风机电源等,但不包括(必须要专业厂家才能安装的项目)如高压等工程。

4、防雷接地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

5、消防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喷淋、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箱、消防栓、喷头的安装等。

6、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烟感、温感、警铃、按钮及管线等安装。

7、智能系统按图纸规定范围内主体结构施工时需预埋的管线安装敷设(不含管内穿线及所有器材安装调试)。

8、其他属水电安装工程的附属项目。

9、以上项目包括安装、调试至符合验收要求。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照明线路和灯具安装及费用、包承包范围内的预埋工程、包水电施工后的孔洞塞补(不包饰面)、包本专业的地下埋管和管坑土方填平夯实、包本专业需要的一切施工机具、包进退场路费、包安全帽、包劳保、劳保用品和社保费用及赶工费、包办理暂住手续、安全教育合格证(平安卡)等手续和费用、包计生和流动人口等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承包范围内的验收(含验收资料)达到市 工程、包保修期内属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保修。

第二条 工程计量及造价:按第一条(四)(五)款的规定内容以议定的单价包干;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大写: ),本单价验收不达标扣5%,还应无偿返工至符合要求,保证达到总包单位的等级要求。建筑面积按有关定额规定计算,约为 万m2(预算或概算)人民币:暂定¥ 万元(大写: 万元),竣工后按实结算。

第三条 工期

按定标规定工期为 天;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按现场甲方安排计划规定实施。如甲方提出赶工期加夜班交接作业施工或增减人力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承担工程或要求中止合同,则应赔偿甲方损失及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造价的10%。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狠抓细部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总包单位的等级要求。

2、 工程质量等级以经主管部门复验后发了等级证书为准。

3、 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二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五条 文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各楼层板面不得直接集中堆放材料,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楼地面应清理干净,要做到当日工完场清,保证施工现场物件整齐,道路畅通,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的施工环境。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工程进度款按月实际工作量或形象进度在当月25日由乙方送交计算依据给甲方,甲方在当月30日审核好工程量,经双方认可签字,在下月10日支付工程量的70%,当月新进场工作不满十五天者,进度款压归下个月份支付。中途不作借支,若有违例现场罚款部分,将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回。工程完工付至总款80%,工程竣工后验收达到要求后并经双方确认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总款95%,余下5%至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款以支票支付)。

第七条 工程管理

按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质量标准按总承包单位同等级,乙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责任,必须按有关规定配足施工员、质量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和劳动力,(提供有符合本工程的各种上岗证)。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分项、分部、整体工程。乙方须指定现场施工责任人,合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本协议责任,离开工地应与甲方管理负责人请假,并委托其他人临时负责工程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或浪费材料,材料和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提供现场住宿、生活用电、水、集体食堂饭菜出售、与本工程各工种共用的大型动力机械,负责结构施工放线、技术管理、控制各班组交接流水作业及分部分项进度计划。

2、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办理工程进度、质量、监督、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变更签证手续。

3、 乙方责任: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按设计图纸要求、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等施工,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按施工质量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量及按期完工。乙方须接受工程质量部门的监督,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其主要形象上拖延进度达五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检部门确认后,乙方须在五天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如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不符:发现设备或关键部位零件材料有缺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乙方须保证施工现场物件整齐,道路畅通。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工程,违者合同作废,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按实物量75%结付,乙方对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所转包者进行其他事务协商,乙方不得干涉。

4、 乙方必须正确使用、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各种施工机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机具的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 备料应提前7天以上,材料及半成品材料必须爱护,若造成材料不合理损耗,由乙方负责,造成工期拖延或影响他人进度,由造成者负全责及处罚。

6、 乙方对不属于范围施工的项目应有成品保护意识,如造成其他班组成品损失者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损失。

7、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发放工人工资应设立付款签收名册,复印件送甲方管理处,并作为向甲方结算进度款的依据。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打架斗殴现象,将按现场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如出现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一切损失。

8、 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送交施工计划、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 安全施工及工伤:

1、乙方应在开工前与甲方签定安全协议及其负责责任状,并建立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等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一切由于自身的人员健康问题和安全生产措施不力或违章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处罚及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合同、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前5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隐蔽工程应提前1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并配合甲方与设计监理作验收工作,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甲方所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后,再报甲方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甲方对业主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其他工程

有关本工程承包范围外的甲方管理处借点工,技工为 元/日,杂工为 元/日,包含生活费在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为保工程符合验收等级要求,所有建筑细部均按有关规范和“质量防治通病条例”等要求施工,具体按相应方案和细部交底执行。

2、 若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或未能配合现场需要以及质量问题等,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和执罚,甚至作清退场处理。若发生清退场时,其结算最高按实物量的75%结付,甲方也可视情况作部分工程甩项处理,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3、 如不能按甲方要求进驻工人(在签定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三天内),甲方有权划分工程量给第三者承包,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如乙方进场人员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乙方的费用自行承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按清退场结算方法结算。

4、 甲方接施工用的电源至各楼层,箱后的灯具和线路等均由乙方自理(包料),并必须满足安全用电规定的要求。乙方如需使用除照明、办公用电以外的电器,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由甲方负责安装电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自电表安装之日起,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电表显示实际用电量向甲方交纳电费,逾期每天将按3%计取滞纳金,并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 本协议签定后,本工程若单项修改(主材变更不做调整)工作量变更则按超过额量增减结算。按相应定额的工日含量每工日按 元结算调整。

6、 由于政策变化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履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退场提供条件,并支付已完成工程款的80%。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或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复检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甲方留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6:简单的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某某工程项目部水电安装承包协议

发包方: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内部招标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就工程价款、承诺书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承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总建筑面积:约33373平方米;

3、结构层次:住宅2#-7#楼为框架结构;每幢楼楼层为12层

4、工程建设地址: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X小区商住楼工程的水、电.消防.通风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其中电力、电信、电视、自来水配套项目的室外进栋的穿线安装工程除外。

三、承包方式:

1.按安微省20__安装定额直接费96%承包(不含税)。

2.包工包料。

四、工程总造价及保证金

1.暂估价__大约为200___万元

2.按安装工程总造价的5%(_壹拾__万元)为保证金一次性交予公司。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每次验收必须通过监理、建设方、质监站一次性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按优良工程标准评定。

2、工程必须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图集、设计说明、图纸会审纪要和变更设计联系单组织施工,施工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经甲方、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后,才予落实下道施工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竣工后二年内的维保责任。

六、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按总包进度要求乙方必须密切配合总包方的土建施工进度,按照土建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穿插施工。

2、 如工程质量或进度达不到要求和验收标准,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返工不得顺延施工工期,并不得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进度,如发生此类事情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或监理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3)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签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已被确认。

七、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须按双标化规范要求作业。

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等的管理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八、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办妥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

2、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2套,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3、配合提供现场必须的生活设施、仓库及操作场地。

4、落实主材的品牌及主材单价的签认;签证时应考虑采管费。

九、乙方工作:

1、 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2、 向甲方提交决算书,上报正确的材料使用数量。

3、 乙方必须配合土建安装好。安装好工地现场临电.临水(电到三级箱;水到每幢楼楼层)

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4、 乙方必须密切配合土建施工,掌握土建施工进展动态,不致后拖土建工期。预留、预埋好各种管件、孔洞,不得事后现凿,安装阶段必须与粉刷工程衔接好,不得出现凿除粉刷层或使粉刷不能正常进行等情况,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上述情况,则由乙方负担相应经

济损失。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交整套资料3套和竣工图各2套,其内容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表格填写说明》的要求。

十、材料供应:

本工程除甲供和配套单位提供的材料外,乙方必须采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品牌。如果不能按本条款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达到预定质量目标,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非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达到预定质量目标,则按乙方承担责任的大小相应承担责任和损失。

2、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处以每日按总造价的3%罚金。

十二、要求:

1、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的质量必须有质保单和厂家试验报告,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2、所有的卫生器具均不考虑,弱电系统仅报预埋管,敷线根据外配套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执行。

十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根据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以此每月类推至工程结束。

2、工程竣工验收15天内,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及相关工程资料,满足工程结算条件及具备工程移交条件的,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乙方上报的决算材料审核完毕,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国家规定及相关约定执行。

3、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凭竣工图与甲方鉴证的联系单按实计算,按工程直接费96%进行结算。人工按安徽省20__年安装定额的人工费计算,另加每工日3.5元人工流动津贴及每工日陆元的人工调整差价结算。

4、由于乙方未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造成工程量增减或返工等,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5、保证金按规定返还时不计息;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返回。

6、 预决算编制依据及工程造价计算方法: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__年安徽省估价表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_年安徽省价目表;

(2)所有管线的出户预埋管均计至外墙外1米;

7、应扣除工程总价款的2%,作为土建配合费。

十四、管理细则: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本工程需要,安装必须满足土建施工进度,保证实现同步竣工。开、竣工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承包范围中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施工乙方的承包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接受甲方及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等的管理。

4、甲方对本工程派遣代表,代表建设方处理本工程的有关事务。甲方代表为:

5、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设计更改,需按更改后的图纸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6、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和减少工序,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严肃惩处。

7、所有施工用设备、工具均由乙方自带或自行解决,自己实行保管,甲方仅提供电源和水源。

8、做好“落手清”工作,多余材料及时进仓妥善保管,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移交甲方。

9、做好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其它事项:

1、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及其它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自理。

2、乙方进场后需在当地机关办理有关证件。

3、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如发现现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等违法违纪事项除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500元的罚款。

4、施工中发生的联系单必须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生效,乙方人员不得以何种方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否则扣除贿赂金额十倍的工程款。

5、对于民工工资发放由乙方按月、按实编制工资表,由乙方签字后由甲方财务人员代发到人。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安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协议书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或有未尽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

当该协议书执行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请争议解决机构进行处理。

本协议书一式伍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浙江省东阳市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

住 所 :

总  经  理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7: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办公楼维修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装修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饰、室外刮腻子等

4、工程总价:_________元,(大写: )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天,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月____日竣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施工准备

1、甲方责任:提供施工场地、水电等基本施工条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2、乙方责任:严格按照原建筑结构进行施工,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时尽力不影响单位正常上班,选择早、中、晚及中秋、国庆假期抓紧施工,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四、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保证施工质量。

五、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依据施工要求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______元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施工和防范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篇8: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主要冷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一。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工期起算日期为: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附件一的确认价格,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 ,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因物价变动或宏观经济调整导致物料价格的显著变化,双方协商一致可变动工程的总造价款。

2、 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二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 %即*万*仟*佰*拾*元人民币(¥00000.00);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7日内支付。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 %即*万*仟*佰*拾*元人民币(¥00000.00);支付条件:工程完工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 %即*仟*佰*拾*元人民币(¥0000.00);支付条件:工程及设备保修期满后15日内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③、乙方在请求款项支付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须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手续齐全后,甲方于当月25日前完成支付。

④、乙方的开户银行为: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2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1、提供冷库工程的平面布置图。

五、乙方义务

1、平面图以外的图纸由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与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免费为甲方设计,并于甲方通知乙方指定地点现场勘察后的第三天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图纸后及时给予审核确认。

2、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3、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4、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乙方对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认可而减轻或免除。

5、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6、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额外处理工地的附加费用。

7、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也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承包商的施工行为负连带责任。

8、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施工作业资格,具有上岗作业证件;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9、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必须为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不存在任何质量方面的瑕疵。

10、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1、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后经甲方同意之后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质量与检验

1、质量

①、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制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__和其它相关规范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②、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根据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2、检查

乙方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乙方应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资质,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格证和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联。否则,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5、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 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在工程移交前负责工程的安全和损毁责任,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清理施工垃圾。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方能离场,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 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拾贰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三、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2%扣罚,逾期三天(含三天): 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但乙方仍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须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验收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5、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对此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7、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独立存在,彼此不相互取代,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其差额由乙方负责补足。

8、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各项违约、赔偿金额,甲方可以从未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9、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本身不具备本工程施工专业资质或其施工人员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伪造相关证明资料的,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因本工程或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廉政条款

甲方承诺乙方不得为供货、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事务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按当年工程款(含当年已结算和未结算)的10%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十五、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获知甲方的经营、生产、商业、技术等秘密,乙方必须负责保密且不得作任何使用和外泄露。

2、合同双方在此承诺:本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均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授权,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3、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且修改或删除须以书面形式达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均不产生对本合同之修改或变更。

4、在本合同进行工程报价或签订时,乙方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装资质、税务登记证、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等级职称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绝对负责。

5、乙方必须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权利,若因权利瑕疵造成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经甲方审核确认签字的工程报价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日 期:

篇9:简单的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_________________学校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三相电,以及维修维护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学校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

二、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学校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三相电的安装与维修。

三、工程造价

门行架_________________套_________________元,三相闸刀_________________把_________________元,电能表_________________只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变头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元,水管 _________________米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税务发票交学校报账,报账经费划拨到学校后一次性付清,税款由乙方负责。

甲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0: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RMB¥ ),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 (RMB¥ );安装费用为人民币: (RMB¥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 本合同协议书;

(二)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 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汉语。

2、 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 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第五条。 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7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彩板开始进场时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2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此款项)。

5、验收款:经甲方及有关之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之7%,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开据工程保固书之日起算满壹年后3日内,甲方支付余款总价之3%,计人民币: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书予甲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及相关配合单位之配合工作,可满足钢结构施工之日起算;合计 日历天为施工工期。

第七条。 延期处理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政治、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配合条件和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越期罚款

若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时,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作为其工程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之百分之一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工程奖励。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付款时,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乙方有权选择停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甲方应赔偿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九条。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应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可靠之代表,常驻守工地(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员 )除非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的协调、施工和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遇有事离开工地时,应委托人代理,并通知甲方监工人员。

2、 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及派至工地之人员,(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皆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如发现乙方工人技术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规定,有权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倘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之代表监督、指示有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需要拆除重做,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之工期相应顺延。

3、 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交由其它承办人办理时,乙方与其它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同之义务,甲方对此负有沟通协调配合之义务。如因甲方或其承办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乙方者,甲方应负责赔偿之;倘若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甲方或他人者,乙方应负责赔偿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自然天候不佳(依气象资料)及国家制订之庆典或其它非甲乙双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约履行其义务时,甲乙双方应不负赔偿责任。唯在该情事发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应履行之义务仍行持续,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继续履行合同,如该状况将延续三个月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协议适当之补救办法。

第十一条。 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费或损害赔偿费用除外:

1、 经甲方验收完成之工程,并转由甲方使用之建筑物。

2、 甲方组织验收不及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雇用的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4、 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说明如下:

1、 负担施工所需水、电及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协议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协议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全由甲方负责)。

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第十三条。 变更工程

本工程进行中,如甲方对原订计划有改善或变更之必要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照变更设计图说明办理,乙方不异议,凡因变更计划以致该局部之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增减时,一般情况按原合同附件分项单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议定合理单价及管理费,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及工期。

第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双方依下列各款规定,其相对之一方有权提请解除合同及请求补偿:

1、 甲方因故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专用于本工程已进场或已备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实付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需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后十日内仍不改正,经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仍未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明显迟缓,作业无常,施工品质不良,经甲方两次以上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无意改善时。

b、 乙方产生资金困难,明显不能继续施工或破产。乙方因前项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时,应实时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办或另招商承办,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场材料之价款,应作现场点收,并办理结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就已完成工程及进场材料或已备之材料办理验收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员及设备之损失费用。

a、 合同签订后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开工者。

b、 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及金额达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连续三十天以上,或累积达三个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时付款两次以上或应付款累积延迟二十天以上时。

e、 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时。

第十五条。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间不论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于验收点交甲方前,不论遗失、减少或损(焚)坏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实际需时,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点交验收使用,其于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其于验收后,由点交使用单位负责。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与材料器具,分别由其各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图纸、施工规范、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完工后建筑使用无碍为依据。

2、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并以书面之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于上述之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或如未经验收使用,则视为甲方已检视并同意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 保固责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保固书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工程保固壹年(自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但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这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当使用或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所有权:

当甲方依合同第四条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项及完成第十五条之验收程序后,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权始转为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条。 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届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