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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推荐27篇 知识产权合同(汇集六篇)

发布于2024-05-19 01:23,全文约 18776 字

安徽省电梯授权使用管理合同WF2024

篇1:音乐作品许可使用协议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______。

二、项目内容

1、作曲、配器(编曲)。

2、混音、合成。

三、费用

1、每首歌曲制作费用为:______元。共:____首。

2、以上全部费用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含税)。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____%,即______¥元。

2、全部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将成品交付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给甲方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____%的余款,即______¥元给乙方。

3、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文艺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此次创作,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及时给予反馈。

4、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______。

2、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3、乙方提供歌曲版权使用证明给甲方。

七、交付作品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八、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提供该协议所有音乐作品的版权证明给甲方。

3、乙方享有该协议所有音乐作品署名权、修改权。

4、甲方享有该协议所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5、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商业使用,但可以作为乙方非盈利性质的作品介绍、展示,交流以及参加各类艺术评审活动之公益性使用。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实,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艺术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合作中出现问题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态度协商。若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_合同范本

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2.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许可使用的权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_________地区发行(播放);

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第二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1.一次性支付报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2.版税:每个拷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_________%,其余部分在电影(电视剧)摄制完成后_________天内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4.在摄制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甲方担任顾问,为乙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甲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_________元。甲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担摄制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费用,并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

7.甲方对电影(电视剧)片名和署名的确定方式,应该征得乙方的同意。

9.甲方为推广以上述文字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10.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11.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12.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13.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14.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5.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发行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16.如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权利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4.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6.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7.甲方应在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

第七条 权利转让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八条 保密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从未自行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该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合同、专利权合同,商标权合同等,其系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知识产权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

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是: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2.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许可使用的权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_________地区发行(播放);

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第二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1.一次性支付报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2.版税:每个拷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_________%,其余部分在电影(电视剧)摄制完成后_________天内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4.在摄制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甲方担任顾问,为乙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甲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_________元。甲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担摄制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费用,并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

7.甲方对电影(电视剧)片名和署名的确定方式,应该征得乙方的同意。

9.甲方为推广以上述文字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10.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11.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12.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13.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14.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5.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发行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16.如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权利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4.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6.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7.甲方应在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

第七条 权利转让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八条 保密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从未自行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该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_合同范本

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应以下列第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若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乙方所授予权利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有权自行或聘用编剧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第六条 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第七条 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篇5:摄影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甲方: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许可甲方使用上述摄影作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使用许可的摄影作品:摄影作品幅(见附件)。

第二条甲方可以在宣传资料或各种媒体(报刊、杂志、电视等)上使用该作品以用于广告和宣传,并允许在甲方的互联网网站上使用该作品。甲方可以采用复制、展览、电视、录像、注释、编辑等方式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乙方许可甲方专有使用,甲方享有排他性权利,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亦不得将该作品使用权授予第三人。

第四条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摄影作品结集成书出版发行。

第五条使用人可以在十年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作品。期间届满后,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签合同。

第六条价款支付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报酬元,并由乙方出具收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确保许可使用的摄影作品无权利上的瑕疵,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摄影作品,如果超出本合同许可的方式、范围和时间使用摄影作品,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不对第三人擅自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乙方的著作权行为承担责任。

3、甲方应及时给付乙方合同约定金额,甲方迟延给付的,按每日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加收违约金,迟延履行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篇6:作者艺术作品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艺术作品 的所有权人。甲方有意在其计划/正在摄制的影视剧中使用乙方的艺术作品;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艺术作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许可安排

1.1本合同所指艺术作品(以下简称“艺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舞蹈、杂技、歌剧、魔术、相声、小品等艺术形式,其具体描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2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影视剧《 》中使用艺术作品。

1.3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许可使用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如为税前款的,则费用中含 %的税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相关税负。如为税后款的则甲方应当在款项支付后 日内为乙方出具完税证明。

1.4甲方使用乙方艺术作品的期限为 日,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艺术作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独立依法享有含有该艺术作品的影像在内的影视剧的完整著作权。该影视剧创作完成后,该艺术作品的影像即构成影视剧内容及画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因此所获之全部权益,与乙方无关。

1.7若影视剧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无论甲方以何种方式使用艺术作品,乙方皆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乙方署名采用下列方式:

①艺术作品“ ”由 (乙方)提供;

②其他: 。

1.8艺术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1.9甲方应于本合同第1.4条约定的到期日前将艺术作品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制作的艺术作品全部复制品或除影视剧以外的影像资料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1.10乙方有权查验甲方对艺术作品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1.11在影视剧的宣传或发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或销售资料中使用艺术作品。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该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方有法定资格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所述的许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方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约定的限制。本合同一经合法签署及交付,即构成对该方合法有效的约束,并可强制执行。

2.2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该艺术作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艺术作品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甲方在该艺术作品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护乙方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保证含有该艺术作品影像在内的影视剧内容及画面不对乙方产生侮辱、诽谤等不良影响。

2.3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该艺术作品的使用而侵犯到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果因甲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该艺术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任何纠纷、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法律费用及支出等。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2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①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许可使用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许可使用费的千分之 作为违约金;

②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不论工作的进度如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③若艺术作品在交付甲方后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①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艺术作品,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

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合同解除后 日内,乙方需将已收取的许可使用费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返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

4.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5.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5.1.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艺术作品,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予以交付;

5.1.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5.1.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5.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5.2.1甲方迟延支付乙方的许可使用费,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予以支付;

5.2.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3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6.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6.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7.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8.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8.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9.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11.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1.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12.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2.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2.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附件:艺术作品的具体描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