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大学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精品六篇)

发布于2024-05-19 11:57,全文约 6327 字

篇1: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姓名: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签约须知

根据国家的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规范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签约各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 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用工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对用人单位的要求,可在“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约定”一栏注明。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若与用人单位签定本协议,用 人单位应同时出具同意接收结业生的证明。用人单位如对毕业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约定” 一栏注明。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 位签定协议后,由学校审核汇总并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国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就业方案下达执行,学校负责到省毕业生就业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 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 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此协议经鉴定后方可纳入就业方案,予以派遣。

毕 业 生 情 况 及 应 聘 意 见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情况 专 业 学制 学历 家庭地址 e-mail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应聘方式学校招聘会( ) 政府举办招聘会( ) 人才市场( ) 网络签约( )其他( )应聘时间 应聘地点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用 人 单 位 情 况 及 接 收 意 见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网 址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学校部队其它毕业生

档案户口党团关系接 收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邮编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户口接收地址(单位) 党.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 月 日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篇2: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___乙方___等___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__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部门,从事__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五、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篇3: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学校名称:编号:

学生姓名:

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公务员]□国家、地方基层项目□部队

□高等学校□其他教学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其他企业 档案接收 1.单位接收2.单位不负责接收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_别提醒:请毕业生务必在毕业后3个月内通过学校就业网查询档案去向及接收单位是否收到。 户口迁移 1.单位接收2.单位不负责接收 户口迁入

地址 乙

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号 院系 学历 专业名称 学制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联系

电话 e-mail 学校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学校联系部门 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接收乙方到本单位工作;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自己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第二条无用人自主权的甲方应负责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应人事部门备案、登记、签章等手续。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未能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为由拒绝接收乙方到单位就业,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条乙方因升学(留学)、考取公务员,或参加(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入伍等)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就业等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处理办法(在选择栏内打“√”):

1.本协议自动解除;2.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学校应在乙方毕业前安排常规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解除。如甲方对乙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第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1.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2.经体检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标准的;3.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1.经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卫生部门确认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2.不履行本协议,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3.所介绍的本单位情况严重失实;

第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即可留存一份并报主管(或)人事部门。另两份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返回乙方所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科)签章后,送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登记签章。

第七条甲乙双方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提出违约,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八条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协议的申请后,甲方如果同意乙方的申请,则应向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解除本协议的书面证明。

第九条乙方到甲方报到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备案、登记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学校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需在编号处填写乙方学号并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鲜章)方可生效,复印件无效。

甲乙双方补充条款(有无用人自主权说明及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毕业生)意见:

毕业生签名:年月日 甲方意见 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甲方负责办理) 地、市、州或区县主管就业的人事部门意见(由甲方负责办理)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篇4: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到河南省辖市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经市人事局、师范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需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部属单位主管部门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就业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三、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原则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区直或部属单位就业的,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单位就业的,经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省辖市单位就业的,需经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门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学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盖章)

监护人:__________(家长)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5: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学生)

为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本着对学生认真负责,让家长放心,使学生满意的宗旨,做好学生入学后在校管理和毕业后就业安置工作。本着相互信任和自愿的原则,现就学生在校外见习和顶岗实习及毕业后就业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规定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 能,并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训练。

2、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 资格证书的考试,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乙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后,甲方为乙方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

3、甲方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充分考虑学生的意 向,负责学生实习和就业;同时,对毕业生跟踪服务3年。若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学生待业或乙方通过正常途径离开就业单位,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备案的,甲方负责其再次就业,直至其满意为止。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于符合各项条件的学生,甲方特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1)、农村户口的学生或持有城镇低保特困证明的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国家助学补助金3000元/人,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2)、乙方被确认为农村特困家庭者,上报市教育局申请批准后可减免学费2300元/年,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3)、乙方被确认为农村特困家庭者,本款第(2)条未批准者,报名入学时可以申请减免第三学年一学期的学费(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标准和时间交费,否则取消学习或安置就业资格,所需费用新生报到时应及时交清,第三年只缴纳学费。

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无违规记录,诚 信档案记录良好。

三、违约责任

1、乙方需服从甲方就业安置,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就业服务,若甲方 未能将乙方安排实习就业,甲方可向乙方退还三年全部学费。

2、学习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再为乙方多次安排见习、 实习和就业。

(1)、就业时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者;

(2)、未完成学业,且自签订本协议后,自愿退学者;

(3)、学生申请自谋职业者;

(4)、学期末结束未交清费用者;

(5)、不服从学校管理,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被 开除者;

(6)、乙方触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门惩治者;

(7)、身体有残疾或因健康状况不能适应工作岗位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学生报名入学时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商定不成者交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学生): 乙方家长:

(学校公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定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就业建议方案,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注明。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