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宣传讲话稿(精品七篇)
发布于2024-05-20 06:09,全文约 11660 字
篇1:领导在宣传活动上的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过几天紧张而富有成效的准备,XX镇“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正式开始。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市、县来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还抽出时间来参加我镇的宣传活动,显示出领导们对我镇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我谨代表XX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活动的主题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一项关系人民生产生活的大事,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应该努力做好宣传,将安全生产的思想宣传到各家各户,使我镇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
这次活动,我镇做了广泛的发动工作,参与的部门多,宣传的方式多,这就要求我们各方面的工作都要做好,对此我提几点建议:
一、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用最温和的态度、最贴近群众生活的说法将安全生产内容宣传好。
二、切实做好参会人员,尤其是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
三、组织好游行宣传,并做好宣传单发放。
篇2:领导在宣传活动上的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爱鸟护鸟》。
有人说:“没有森林就没有人类”,其实这句话并不夸张,森林是粮食生产安全保障的基础,对保护农田、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都十分重要。在我国的各民族中,傣族的生态生命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或许是最为自觉、最为突出的。在傣族人眼里:没有森林就没有水,没有水就没有农田,没有农田就没有粮食,而没有粮食,人就不能活命;人与生态的关系顺序应该是林、水、地、粮、人。所以,每迁到一个新的地方,傣族人都要起誓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森林。 在森林中,动物与植物的关系也非常密切。有的虫子要侵害树木,就有鸟类来吞噬这些虫子,使整个森林世界处于平衡之中。郁郁葱葱的森林,不仅为动物提供了大量食物,而且提供了栖息之所。反过来,许多动物,特别是鸟类,又保护了绿色森林。
森林中有许多害虫,它们威胁着植物的生存和发展。有的害虫特别猖狂,能把大-片的树木叶子吃光。例如松毛虫,就是森林的大敌。情况严重的时候,需要人工灭虫。但是,人工灭虫常用的是化学药品,有很大的副作用,最好的办法,还是给害虫的天敌——鸟类创造良好的条件,以鸟治虫。大家熟悉的啄木鸟就是很好的森林医生。鸟不仅是森林的保护神,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一只猫头鹰.一个夏天就能为人类从老鼠嘴里夺回一吨粮食。因此要保护人类,就要保护森林;要保护森林,就要保护鸟类。我们可以制作许多木箱子,挂在树上,为小鸟们提供优越的栖息之所,让它们生儿育女,更好地生存发展。这样,既有利于它们的生长繁殖,又能保护森林。
只有保护森林,保护鸟类,人类才能真正保护自己。同学们,你们一定愿意为鸟儿造一个温暖的家吧?那就快快行动起来!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篇3:市法制宣传领导讲话
老师们、亲同学们:
今天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4: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上的致辞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代表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发言,并且很荣幸能在我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校园而共同努力!
篇5: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讲话稿_思想宣传_网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讲话稿
拍脑袋决策,家长制领导,一言堂做主,强烈的表现欲、权威欲、发展欲、政绩欲,都是对权力的滥用。出发点未必不正当,雄心勃勃,急于在短期内获得成功,实现大变样,结果与愿望差之千里,人走政息,折腾到最后,面貌依旧,民生如故。后任要么收拾摊子填平补齐,要么重起炉灶进入新一轮的循环。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讲话稿一: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三严三实”,体现的是作风,彰显的是境界,是检验党性原则的一把尺子、立身做人的一面镜子。其抓住了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了干事创业的要害,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更是新时期加强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 “管干部的干部”,尤其要在“严以用权”上做出表率,从严、慎重用权,让别人无可指责。“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既是人民法官实现“为民公正清廉”的思想路径、工作方法,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人之道。
干部从严用权,要慎“畏”。对于干部来说,肩负着为党选拔培养干部、人才的重任,身份特殊、责任重大,要讲规矩,存有敬畏之心。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只有心中常怀一个“畏”字,畏权力、畏法纪、畏群众,必须时刻牢记规矩,一身正气,清楚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饭能吃什么饭不能吃、什么人能交往什么人不能交往、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抱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性意识,自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真正做到不以公权谋取私利,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
干部从严用权,要慎“严”。选拔任用干部是干部手里一项特殊的权力,也是风险最大的权力之一。从严选调、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约束干部,教育引导干部依法用权,关系着组织的健康发展。要严教育,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党员干警进一步以“醒脑、提神、实干”的全新姿态,以“言必行、行必果、果必然”的责任感和“等不起、慢不起、坐不住”的紧迫感,进一步提振“精、气、神”,用心用情用力做事。要严管理,培养干部敢于担当的意识,敢于较真,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复杂问题,工作中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引领党员干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要严标准,坚持权为民用,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工作中引导干部公道正派、用权为民,加强民意吸收,不断推动组织工作创新。
干部从严用权,要慎“廉”。一个干部选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个人干净既与我们党的好干部标准一脉相承,也是党员干部为官做人的底线。“公生明,廉生威”,只有个人干净,说话做事才能硬气。作为干部,必须用好手中的权力,守住个人干净这一为官做人的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时刻提醒自己“慎独如往、慎独如初”,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力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工作上的勤奋人、作风上的正派人,树立法院干部的良好形象。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讲话稿二:
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期间,通过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对“严以用权”进行深入思考,对中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的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天我们进行第三专题的学习研讨,目的就是要严以用权,真抓实干,推动xq国税事业健康发展。下面,我结合专题研讨的要求,谈谈对“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的认识。
在“三严三实”要求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的这段话,既是共产党人行使公权力的基本遵循,又是对执政为民、秉公用权的经典诠释,更是对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语重心长的教诲。所以严以用权,必须时刻牢记不可任性。但在我们系统中,还是存在一些用权随意、以权谋私的现象。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把权力视为私物,作风霸道、随意用权,把民主集中制、党组集体领导丢在一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任人唯亲、搞家长制、一言堂,破坏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工作制度;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有的在税收执法上,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搞变通;有的在执法问题上,顶不住人情关系,碍于情面,充当说情者,无视税法的权威和刚性;有的领导干部有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只求四平八稳当太平官,既不敢抓也不敢管,没有真正承担起与职位相符的责任。这些现象都是和“严以用权”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我对“严以用权”的理解,就是要坚持依法用权、依规用权、廉洁用权、尽责用权。
一要依法用权。依法用权,就要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把好权力边界,不超越法律界限,不触碰法律红线。“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这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警醒和要求。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对待权力,坚持法治思维,按照“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国税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执行着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用权、依法治税也是推进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级国税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明白法律规定,明白怎么用权、怎么干事,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要坚持用法律的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工作,不仅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而且要依法带队,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法治国税。
二要依规用权。依规用权,就是要坚持在制度笼子里用权,坚持按制度、按规则行使权力。各级国税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办,特别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要认真执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等规定,坚持末位发言制,防止“一言堂”。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既要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职责,又要协调配合,分工不分家。同时,是党员就要有党员意识,自觉遵守党章,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最好的保护,自觉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主动适应在监督下依规用权的新常态。
三要廉洁用权。廉洁用权,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保持敬畏,不以权谋私、以税谋私。当上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奉承、追捧的人会多起来,攀交情、拉关系、请客送礼的人也会多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有多大魅力,实际上这些人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来的,表面上对你恭敬有加,实际上心有所求,甚至暗藏玄机、设下陷阱。一步很短,一生很长,有时一步走不好就毁掉一生。党员干部为官用权,一定要心中有杆秤,手中有戒尺,公私分明,坚持原则,坚守底线。面对各种诱惑,要谨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别来当官”的告诫;要洁身自好、严守操行,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要吃透严是爱、宽是害的辩证法,不能因循私情而违背原则。
四要尽责用权。尽责用权,就是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敢于管理,敢于担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为官不为平生耻,干部可以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不干事的缺点是不能容忍的。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就没有资格做领导工作。不直面问题,绕着矛盾走,混日子、图清闲、怕辛苦,就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当前,xq反恐WW和税收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严。越是这样,越要敢于担当、越要干事创业。我在这里也表一个态,决不因为自己年龄大快退休,就放松对单位和系统的管理,决不容忍部分人违反规定而把整个系统的风气搞坏,也决不因自己一时的放松管理而造成对自己热爱奋斗一辈子的税收事业的损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的加强管理,担负起肩负的责任。各级国税领导干部也都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尽责用权,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对单位和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公道正派,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理的要处理,不能搞你好我好大家好,也不要怕丢了几张选票。
篇6:在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动员会上的讲话_思想宣传_网
在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起,主要议题是:宣传和动员在场范围内全面开展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工作。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是加强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场98年以来,在基层农、林连队陆续开展了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近几年,根据党委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对连队合并、精简非生产人员,进行了连队班子调整,人员聘用方法发生了变化。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干部工作增添了新的内容,客观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单靠传统的基层推荐、组织考察、党委任用的方法,场党委全面正确掌握干部工作情况、思想状况、整体水平与实际情况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职工参政议政形式化,选人失察、用人失误没有有效的措施作保证。对此,党委办公厅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了《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暂行规定》,探索干部任用工作的新路子,把《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暂行规定》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群众公论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根据要求,我场在近期也即将在农、林、牧连队展开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工作,下面我就开展此项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的重要意义 开展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是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实行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是不断深化农牧团场基层连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加强干部走群众路线的有效形式和手段。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们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三个代表”的组织保证。 (一)实行民主选举,是职工参政意识和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 如何引导他们走上正确选举轨道,宣传教育是关键。要充分利用舆论手段召开大小会议、举办学习班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群众、发动群众,让职工群众认识到民选工作的目的、意义、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对待民主选举工作,了解掌握民主选举工作的基本知识、步骤和有关注意事项,积极参与到民主选举工作中去。 (二)实行民主选举,是团场人事制度新的改革。 它增强了基层连队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决定了一些旧的封闭式的管理模式迟早要被打破,团场规范化管理体制必然脱颖而出。在这种新的形势面前,如果基层的政务和干部管理还是沿用过去的老一套,一些热点问题因长期得不到解决,就必然会爆发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民选干部不是可搞可不搞的问题,而是在搞的过程中如何搞好的问题,它既不是盲目而上,也不是固步自封,既要有开拓求实的精神,同时还要慎思慎行,在推行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解决矛盾,顺应时代潮流,相信依靠职工,推动团场民主政治的建设。(三)实行民主选举,是团场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的重要渠道。 在这方面我们要做到两点:一是要沟通职工群众的监督渠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职工群众充分行使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权力。目前,各连队情况不一,发展不平衡,有的连队职工民主意识强,有的民主意识差,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要从法制角度进行统一规范,界定权利、义务和规则,以便开展工作。二是对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这样才能激励广大职工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二、把提高基层干部和职工的思想认识作为民主选举工作的切入点。 实行民主选举,要重点解决好三大关系。 (一)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不能走极端,在强调民主的同时,决不能忽视党委的权威性和指导性,要做到收放自如,不能失控。 (二)团场与职工的关系。选举产生的干部,不能强调为了实现竞选时对选民的承诺,而牺牲团场的利益,或一味地只对团场负责,不管职工的冷暖,要正确树立既要对职工负责,又要对团场党委负责的思想,处理好“三兼顾”。 (三)任命与选举的关系。任命是党委上级行为,选举是民选意愿,双方不是对立关系。有些人认为上级任命底气就足,而搞民选自己的命运则掌握在职工手里。其实关键问题在于自己是否树立了为职工谋利益、为团场创效益的思想,能否抹去对党委任命制的怀念,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真正做一个“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人民公仆。 三、民主选举的准备工作(一)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职工群众对民主选举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民主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而又艰巨的工作,选举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连队发展。而宣传工作能否到位,每个选民能否充分理解民主选举的意义,庄严行使权利,是民主选举工作成败的关键。宣传教育工作只在选举前几天进行,是远远不够的。对选举工作的宣传要利用一切合适的时机,广泛深入地进行。不仅仅宣传民主选举的目的、意义、章程及有关政策,还要大力宣讲不符合标准的人被选为领导对职工利益的危害,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民选意识。对一些外来工较多或大家族多的要提前做职工的工作,确保职工能有清醒的认识。(二)明确候选人条件、标准。在职工的文化水平、民主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还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的情况下,明确候选人条件、标准,不仅有利于职工群众的选举,也有利于农场党委把关。候选人的条件,要在政治思想、政策观念、领导能力、管理水平、廉政方面有具体要求,尤其是领导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需要有一个相对的标准,使职工投票时针对性更强,团场筛选候选人时也依据充分,利于把握。 (三)要使职工群众对提名候选人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也有利于团场党委对于原来没有任职经历的候选人进行深入考核了解,摸清情况,能及时把不符合标准的候选人筛选出来。候选人也可以更好地考虑工作思路、工作方式,使选民能更充分了解候选人。(四)在选举之后要及时成立连队管理委员会,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民主选举后成立由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工会主席、女工委主任、团支部书记、职工群众代表组成的管委会和民主监督小组,是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民主选举产生的班子工作良好开展的保证。只有充分发挥连管会和民主监督小组的作用,使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生产管理以及对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使职工群众与领导能相互信任、相互沟通,共同为的发展努力奋斗,生产才能不断发展。 (五)切实做好落选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落选干部一般不允许换连队继续担任领导工作,但这不意味着对这些人放弃管理、放任自流。有一部分落选的连队干部往往一时不能从落选的阴影中解脱出来,有情绪,不能很好配合现任领导工作。对于民选中落选的连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1.要及时召开落选干部座谈会,充分肯定他们过去的成绩,实事求是的分析不足,沟通思想,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请他们为新班子出谋划策,积极投身于工作,继续发挥作用。2.对抵触情绪大,不配合工作的,通过个别谈话方式,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同时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使他们振奋精神,尽快消除误解,积极配合新班子工作。四、民选工作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针对部分基层干部认为民主选举是多此一举,民主选举会诱发新的干群矛盾,会惹出乱子等模糊认识和畏难情绪,所以要求选举连队的干部从当前改革大局出发,从解决矛盾、保持稳定、发展经济、走群众路线的战略高度出发,提高对民主选举工作的认识; 针对个别基层干部思想上存在的“三怕”问题怕选举后失去特权,怕选举后不好处理团场、个人的关系,怕丢掉硬牌子、干部身份,场领导再次重申民选不是整哪一个人,不是和哪一个人过不去,而是通过民主选举了解职工的意愿,体现群众民主参与的民主权利。接受群众的监督,让干部明白自己在职工心中的份量,更好的为农场职工群众努力工作。 针对极少数职工群众借机拉帮结派的错误做法,要明确提出了“三不准”,即:在选举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准搞派性、拉山头、搞团伙、拉选票,不准向候选人施压或贿选,不准造谣诽谤或散布容易引起群众误解、对候选人不利的言论,从而为选举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总之,民主选举基层领导是解决基层当前许多问题的一个有效突破口,是我们党委抓住时机,取得今后基层工作主动权和驾驭权的一个值得推行的新举措。但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为今后民主选举提供宝贵的经验。
篇7:市法制宣传领导讲话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候,我们又迎来了全国第十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12.4”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掀起“五五”普法高潮,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进程。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不仅鲜明地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党的xx大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也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时代的脉搏、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
首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离不开民主法治这个重要的基础。而法制宣传教育,正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按照上级提出的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各项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海门、平安海门建设,为和谐海门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其次,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理更加深入,人民的利益更加得到尊重和保障。当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明显增多。实现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在推进法治海门、和谐海门中,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市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全市人民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通过法律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海门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确保“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是“五五”普法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提前谋划“六五”普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和我市实际,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手段,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在宣传活动中必须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宣传内容上必须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重点宣传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中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宣传对象上要做到一般和重点相结合。“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点对象是青少年、职工、农民、外来人员,在此基础上,要把各行各业都纳入普法体系中,以提高全体市民法律意识。三是在宣传方式上,既要坚持已经形成的有效制度和方法,也要科学利用新渠道、新手段,在继承巩固上创新发展。要切实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计划要到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实施,确保“12.4”宣传月活动各项活动计划落到实处。二是工作要到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组织专门力量,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深化“法律六进”,“法律进军营”等活动,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明显的法制宣传工作。三是载体要到位。要精心设计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这次“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尽快落实,明确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普法机构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组织,协调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活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要组织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活动;发改委、教育、公安、检察、法院以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身的独特作用,做好各自联系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媒体要发挥自己的优势,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广阔的舆论平台。
同志们,搞好“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意义重大,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这次“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加快法治海门进程和构建和谐海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